冷翠烛(26)

楼主 (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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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利器

关于上古的神射手的故事有过几个很有名的,但最为神奇而且富于哲学意义的要数《列子·仲尼》记载的的逢蒙的学生鸿超射妻的一则。

《列子·仲尼》写的是当年公子魏牟和乐正子舆的一次对话。正是在这次对话中两人说出了那个后世极为著名的“白马非马”的哲学论题。但是,在这次谈话中,乐正子舆还讲了一个非常超现实又非常晦涩的神射手的故事,却被后人忽视了。

当时子舆说:当年逢蒙有一个学生叫鸿超,“逢蒙之弟子曰鸿超”。他有一回生自己妻子的气,就对她做了一件恐怖的事情。他当时一怒之下竟然搭箭弯弓,向自己的妻子射了一箭。或者只是想吓唬她一下,因为鸿超的射术已经如此高深,可以做到随心所欲收放自由。请注意子舆当年是这样讲述鸿超射妻这一事件的:“怒其妻而怖之。”要知道鸿超是个神射手,他的老师当年射死了后羿。鸿超“引乌号之弓,綦卫之箭,”当时他用的是乌号的名弓,箭是綦卫出的利箭。可是,当箭飞到妻子的眼前时却一下掉在了地上。

这时讲故事的子舆对于这一事件作出了一个迷惑性的解释,他说:“尽矢之势也。”

后人的理解是,那只箭正好飞到那个女人的眼前时就飞到了箭的尽头,于是掉在了地上。后人甚至还曾对此做过一个浪漫性的演绎:一只飞行的利箭在飞到尽头时,就连极为华丽轻透的鲁国的彩绘丝幕都不能穿破了。用它来形容一种所有精力、热情和情欲耗尽的无力感,那些强大的人或事,在最后的一刻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想象当时的场景,鸿超弯弓搭箭,拉开满弓,一松手,那只利箭就带着呼啸的声响穿透空气疾速飞向鸿超妻子的眼睛,但就要射入乌黑瞳孔的一刻,那支箭突然头一沉,噹啷一声,落到鸿超妻子的脚下。这完全是不符合牛顿力学原理的。

这是对于这个故事的误解。子舆的真正的意思是,某种神秘的力量“使矢之势尽也”。那支箭射到了某种无形的更加强大事物。

这正是这个故事的恐怖之处:鸿超愤怒时向自己的妻子射了一箭。那时他没有走过去暴打他的娇柔的妻子,或对她厉声怒骂,采取语言暴力,那时两个人都站在原地未动,他们相隔很远,也没有人说话,但相互注视,形成一种对峙。这时,是站在原地不动,鸿超向妻子射出一支利箭。

当有一天人类第三次从地上拾起木棍和石头打死猛兽时,就还是成为这颗星球上最凶猛的动物。后来,又发明了金属的刀、剑。刀剑非常坚固,而且更加锋利,于是人类开始制造武器,大规模的人杀人。他们开始相互砍杀。但是,弓箭才是原始杀戮的巅峰之作。原因在于,它可以以小搏大,以弱胜强,以近制远。它可以远程杀戮。强弩不仅穿透力极强,可以射穿铁甲,而且,可以射得非常远。后来,弓箭终于发展成为使用火药的枪炮,从而最终结束冷兵器时代的厮杀进入现代战争的时代。尖锐的箭头,变成了迟钝的弹丸。人类发明弓箭的时代非常早。《山海经•海内经》说:“少皞生盘,盘是始为弓矢。”《世本》记载 “挥作弓,牟夷作矢。”但考古研究表明,人类使用弓箭的最早年份可以追溯在旧石器晚期到新石器早期这个区间,由于弓体的材料问题,大多数留下来的只能是箭头。1963年,中国的考古工作者在大同盆地西南角朔州的峙峪村旧石器时期晚期遗址发现一批距今大约28000年的石镞。这是在中国境内发现的最早有关弓箭的考古实物。由此可以证明,至少在30000年前,生活在中原的古人就已经开始使用弓箭狩猎了。目前存世的最早的弓来自于丹麦。由于北欧寒冷的天气以及沼泽地特殊的缺氧环境,考古人员在泥沼里挖掘出两把保存完好的榆木单体弓。它们的年龄大概可以追溯到8000年以上的欧洲中石器时代,弓很大,形制已经非常成熟。这是目前为止地球上发现最古老的弓出土实物了。人类使用过的最古老的弓长可能就是生活在非洲南部的布须曼人仍在使用的弓箭。这些弓的箭的威力相比于现代弓箭很小,需要生物毒素的辅助才能有效猎杀中小型猎物,但是六万年前当智人拥有了它们之后,仍然变得威风凛凛了。然而,有可能弓箭是最早人类出走非洲时就携带着分布到世界各地了。当然,后来它在世界各地又发展出威力更加巨大的复杂的复合弓了。

中国人最早发明了弹弓,就是使用的弹丸,早在新石器时代,他们不仅用泥做成弹丸,还花费相当大的精力,打制石头的弹丸。魏晋南北朝时,青年男子纨绔子弟都随背着弹弓以为时尚。《隋书》有记载,说将军长孙晟善弹射。有一次和隋文帝在一起,当时有鸢群飞来,隋文帝对长孙晟说:“公善弹,为我取之。”结果长孙晟摘下弹弓,吧吧就射,十发俱中,鸢鸟纷纷应声落地,这些可怜的鸢鸟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掉到地上。可见,在隋朝人们仍然随身背着弹弓。《西京杂记》曾记载,汉武帝小时的好友韩嫣,“常以金为丸,一日所失者十馀。”就是这个韩嫣小时用纯金做弹丸,在街上打,一天要打丢十余粒金弹。那时长安的普通人家的小孩每天都跟在韩嫣后面,等着去拣韩嫣打失的金弹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辄拾焉。”想想看,一个小孩背着弹弓,拿黄澄澄的金子做的弹丸。后面跟着一群小孩,一看他打出一丸,就争抢着追过去找金弹。这是什么情景啊。而你如果知道历史讲述的套路,就已经知道这个孩子的结局一个不会好。

这个韩嫣是韩王信的曾孙。弓高侯韩颓当的庶孙。后来到了韩嫣就变形成妖,进入了《史记》的《佞幸列传》。据说,他与汉武帝关系非常好。好到睡在一起,甚至身体融合在一起了。“官至上大夫,赏赐拟於邓通。时嫣常与上卧起。” 邓通是武帝的男友。后来武帝的妃子太多了,忙不过来,韩嫣就帮忙,帮着汉武帝去宠幸武帝的妃子。“嫣侍上,出入永巷不禁,以奸闻皇太后。”结果,那个凶猛的窦太后知道后,一生气,就把韩嫣给赐死了。

后来,中国人又发明了火药。于是,世界上诞生出来一大利器——现代的枪炮。

然而,世间还有一件更具毁灭性的大杀器,它就是美人的注视。在美人的注视中,鸿超的飞箭一头坠落到地上,城市中的楼宇纷纷倒塌,燃起大火,一个国家在回眸一笑的注视中灰飞烟灭。甚至在黑客帝国了,那粒穿越时空的子弹,在美人温情的注视下发热变软,最终化为一股青烟消散。所有的历史在注视下变成凝固的文字,然后你合上了一本书中的神话。

然后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是,鸿超娇柔的妻子并没有吓得尖叫,或抱头躲闪,她仍然站在原地,睁着她的那双美丽、无辜、古老、迷离的大眼睛,天真的、古老的、迷惑不解的注视着一只利箭向自己飞来;而鸿超在射出这支箭后,也站在原地纹丝未动,他不可能再射出第二支,而是看着这只箭飞向站在远方令人厌倦的美人他的妻子。鸿超看见那只末端锐如钢针的利箭的箭尖儿就要飞入他的妻子的瞳孔了,他胸有成竹,但他的妻子仍然纹丝未动,那双美丽的古老的像一面湖水的大眼睛的眼皮连眨也没有眨一下,仍然睁得大大的,纯真的,大的像卡通里的纯真的人物,好奇的注视着那只利箭的箭尖儿。而这时鸿超的左手还举着那只乌号名弓,右手还停在耳边五指张开,只是刚才捏紧的那只綦卫利箭没有了,而弓弦还在震动。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还没有来得及改变,但就在这时,他看见那支箭突然停止了飞行,头一沉,掉到地上,锋利的箭头扎进地面,而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甚至连一丝尘土也没有扬起。而这时,鸿超听到了“噹啷”一声巨响,那是他手中的那把乌号名弓掉到了地上。

 “矢来,注眸子而眶不睫,矢坠地而尘不扬。”

这时,那像水晶一样的静止的空气才被打破。鸿超的妻子仿佛是从梦中惊醒,她先是低头难以置信似的看看脚下插入地里的箭,然后,惊讶的抬起了眼,看着鸿超,却向他笑了。

后来,有人说列子的这个故事是一个关于未来信息时代的战争的隐喻;有人说这时的鸿超出名了,成为了名人,被社会关注,但因为他太有名了,这样的关注他无法忍受,于是他想摆脱人们对于他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关注,可他做不到,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是在说眼球的关注的强大力量;还有人说让飞矢坠地的那股神秘的力量是爱,鸿超妻子眼中的爱,它才是天下利器,爱是最后的胜利者。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超现实的故事。

而这个故事的结尾说:“鸿超睹之,则神惊散,而身不能持,弓去手,而膝触地,呜呼哀鸣。妻至则抚其头。”鸿超看到这样的情景吓的松开了左手的弓后,就扑通一下双膝跪到了地上,失声痛哭。这时,他的妻子走过来,把手轻轻放在了他的头上抚摸着他的头发。

乐正子舆的故事讲完了。然而,这时一件更令人困惑的事情发生了。公子魏牟听完这个故事,却发出了一段著名但令人非常莫名其妙的议论:公子牟曰:“子不谕至言,而以为尤也。尤其在子矣!夫无意则心同。无指则皆至。尽物者常有。影不移者,说在改也。发引千钧,势至等也。白马非马,形名离也。”

据陈寅恪靠考证,东晋张湛注解 《列子》时由于无法理解这一段文字,所以将它改了。而《晋书 · 束皙传》记载,太康二年曾出土先秦竹书,其中有《缴书》 二篇, 专论弋射法。 这是历史上唯一提到的上古弋射专著,但现也已经遗失了。

这是一个对于男性非常恐怖的故事。

 

*

《北里志》:

“牙娘

牙娘居曲中,亦流辈翘举者。性轻率,惟以伤人肌肤为事。故硖州夏侯表中相国少子,及第中甲科,皆流品知闻者,宴集尤盛。而表中性疏猛,不拘言语,或因醉戏之,为牙娘批颊,伤其面颇甚。翼日,期集于师门,同年多窃视之。表中因厉声曰:‘昨日子女牙娘抓破泽颙。’同年皆骇然。裴公俯首而哂,不能举者久之。今小天赵为山,每因宴席,偏眷牙娘,谓之郡君。为山内子,予从母妹也,甚明悟,为山颇惮之。或亲姻中闻为山属意牙娘,遂以告其内子。他日,为山自外归,内子谓为山曰:‘今日颜色甚悦暢,定应是见郡君也。’为山愕然久之,无言以答,亦终不敢诘其言之所来。”

《北里志》中曾记载了一位妓女业内的大姐大级的人物,“牙娘”,“亦流辈翘举者”。但是,作为大姐大,这位牙娘“性轻率,惟以伤人肌肤为事。”在唐朝妓女竟然可以对士人进行经常性的伤害。

“故硖州夏侯表中相国少子,及第中甲科,皆流品知闻者,宴集尤盛。而表中性疏猛,不拘言语,或因醉戏之,为牙娘批颊,伤其面颇甚。”

说夏侯表中那是相国少子啊,而且“中甲科”,才子,名人啦。但在宴会上,因为不拘言语激怒了牙姐,姐就扑上去撕咬,抓破了表中的脸。天啊。

“翼日,期集于师门,同年多窃视之。表中因厉声曰:‘昨日子女牙娘抓破泽颙。’同年皆骇然。裴公俯首而哂,不能举者久之。”

第二天这些新科进士去见老师,同学看见表中就都笑了。表中则严肃的告诉他们,是牙娘抓的。同学都惊骇了。而他的老师听见笑的——“不能举者久之”,久久的都不能举了。

 

*

过去总是美好的,过去总是不幸的。

每个时代都是残破的。每个人都承受着未来的不幸,享受着曾经的欢愉。在生活中都要保护自己。而庸俗最终总是胜利者。

 

*

唐朝《云溪友议》中还记载过一些当时娱乐圈,即士人与妓女之间,具有娱乐圈黑社会雏形的轶事:

“崔涯者,吴楚之狂生也,与张祜齐名。每题一诗于倡肆,无不诵之于衢路。誉之则车马继来,毁之则杯盘失错。嘲曰:‘谁得苏方木,犹贪玳瑁皮。怀胎十个月,生下昆仑儿。’ 又:‘布袍披袄火烧毡,纸补箜篌麻接弦。更著一双皮屐了,纥梯纥榻出门前。’”

“昆仑奴,新罗婢。” “昆仑”是指肤色黑的人种。唐朝中生活着不少黑人,有一些是非洲黑人,更多的是东南亚人,印尼和马来西亚人,还有一些印度的达罗毗荼人。他们不仅在长安,在其他城市比如广州也有很多。但是,唐朝时不允许外国人入籍,但他们还是愿意一直留下来。唐朝有许多宰相都是外国人。西域人,日本人,还有朝鲜人。

这段文字是说,唐朝有一个叫崔涯的进士,他有一些诗才,在当时颇为流行。他写妓院里的妓女,诗成之后就会在被人们广为传颂。于是后来成为舆论风标,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他夸谁谁就火,于是大家就都去找那个妓女姑娘,但如果他挖苦了某位妓女,大家也就会都来看热闹,一边看一边读着他的诗,一边嘲笑,这样这个妓女的声誉受损,生意自然也随之萧条。

一次,崔涯写诗嘲讽妓女姑娘李端端:

黄昏不语不知行,
鼻似烟窗耳似铛。
独把象牙梳插鬓,
昆仑山上月初生。

端端姑娘可能鼻孔比较大。情况非常糟糕,这首诗的后果很严重。因为,端端姑娘的心理素质比较脆弱,“端端得此诗,忧心如病”。端端的闺蜜一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兴奋的跑来了,一边跑一边喊:端端,端端,小崔给你写诗啦!是啊,每个女孩子都希望有人为她写一首诗啊。那个闺蜜还把诗带来了给端端看。端端看完了,勉强对着闺蜜笑了笑。不知道她的闺蜜的心理是什么。反正,端端看过诗就病倒了。

后来,端端带着病,来到崔涯宴乐的妓院的花园里,不敢直接去找他。只等在他经过的路旁。不久听见木屐踏着石子路的声音由远及近,同时传来了崔涯和朋友大声说话的声音。等崔涯来到近前,他才转头去看了一眼低头站在路边的端端,端端于是俯身跪拜:

“使院饮回,遥见二子蹑屐而行,乃道傍再拜竞灼曰:‘端端祗候三郎、六郎,伏望哀之。’”

我靠。“伏望哀之。” 崔涯这下满足了。“又重赠一绝句粉饰之。于是大贾居豪,竞臻其户。”

这中国的唐代也太神奇了。这诗歌在唐代也太强大了。

 

*

由此可见,文学评论缺乏客观性。

而且,中国人向来也不求真。大事上可以篡改历史;小事上可以翻覆云雨。文人在传统社会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白居易的一首恶趣味的充满陋俗的诗,可以要了关盼盼的性命。而崔涯操纵舆论,掌控艺人,已经貌似唐朝娱乐圈里的黑老大,他的一首诗可以雪藏一个妓女,一首诗也可以捧红同一个妓女。

然而,这里也有些奇怪。因为崔涯的诗,写的不错,不过在唐朝的诗坛根本排不上名,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里的原因可能恰恰在于娱乐。崔涯的诗比较低俗,所以在民间传播甚广,每诗一出,老少咸宜,点赞最少数百,成千上万甚至都是常事儿。这就是流行的力量。庸俗的力量是无穷的。当知音太多的时候,知音的素质就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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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爷们

唐冯翊《桂苑丛谈》有《崔张自称侠》一篇,说:“进士崔涯、张祜下第后,多游江淮。常嗜酒,侮谑时辈。或乘其饮兴,即自称豪侠。二子好尚既同,相与甚洽。崔尝作侠士诗云:‘太行岭上三尺雪,崔涯袖中三尺铁。一朝若遇有心人,出门便与妻儿别。’由是往往传于人口曰:‘崔张真侠士也。’”

也就是说,崔涯不仅文采不错,中过进士,而且还很有可能有一点蛮力气,他和张祜常年身上带着家伙,一把三尺铁尺。所以,当时经常被人们称为“真爷们!”“ 由是往往传于人口曰:‘崔张真侠士也。’”后来,两人在江湖上混得非常牛了,所谓“红楼以为倡乐,无不畏其嘲谑也。祜、涯久在维扬,天下晏清,篇词纵逸,贵达钦惮,呼吸风生。”于是,崔张终于成为唐朝娱乐圈的黑老大,“呼吸风生”,就是一吸气,觉得空气清新,感觉爽啊,再仰头吐出一口长气,感觉怎么样呢?爽。

其实,就是欺负女孩子。

而真爷们崔涯和张祜变成这样都是因为有过不幸的伤心往事。心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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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祜中进士后,做了盐铁使者,这是一个肥差。所以就攒了些钱。一天晚上,家中来了一位客人。可张祜并不认识来者。来人手里提一个浸着血水的口袋,往桌上一撂倒,里面滚动着一个东西,像一颗人头。张祜定睛一看,里面像是一颗滚圆的人头。张祜自然疑惑。来者哈哈大笑,然后解释说:这是他今日取下的仇人的头颅。多年的血海深仇啊,今日终于得报。一般人要是一听这话肯定立刻就害怕了。没想到张祜听罢哈哈大笑,显得特high,特兴奋,特淡定。小事一桩。因为,张祜是个真爷们!于是,他大手一挥,请来人坐下喝酒。两人大吃大喝一顿后,来人说他一生有两件事要完成,一仇一恩。今日仇已报,现在还有一桩大恩要还。他听说张哥是江湖上的真爷们,问张能不能借他10万钱,说如果张哥说一个不字,没关系,那我绝不难为张哥。我马上就走,而且今后绝不再打扰张哥了。但如果张哥是真爷们儿今天帮助我了结了这桩心愿,那以后我就是张哥你的马子了。King’s man。

“去此三四里有一义士,予欲报之。若济此夕,则平生恩仇毕矣。闻公气义,能假予十万缗否?立欲酧之。是予愿毕,此后赴蹈汤火,誓无所惮。”

张祜一听,是“深喜其说”,就是深深的喜欢他说的。于是当下倾其家中所有。缗是串钱的绳子,十万钱看来不是小数。其实,张祜也不是很富裕,所以当时是“即倾囊烛下,筹其缣素中品之物,量而与焉。”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抖了抖了,都倒在蜡烛下桌面上,凑齐了给了来人说“快哉,无所恨也!”真爷们。而那个来人,“遂留囊首而去,期以却回。”说某家去去便还。然后,把装仇人头颅的袋子留在桌上,就离去了。可张祜在家里是左等也等不回来,右等也等不回来,这时心里就有些发毛了。等到天都快亮了的时候,还不见那人回来,于是就让家人解开那个包裹一看,才发现里面装的是一颗猪头。

书中记载,张祜“由是豪侠之气顿衰矣。”

 

*

不过和张祜比,崔涯的不幸可就深彻的多了。

《云溪友议》中说:早先崔涯娶了扬州总校官之女雍氏,其妻子仪质闲雅,夫妻两人十分恩爱。这本来很好,可崔涯为人狂狷,对老岳父不够敬重,总是称呼他老丈人“雍老”。如果是现在,这样的称呼似乎是非常尊重的。张老,李老,王老。但在唐朝这样的称呼就是非常不礼貌的。可见,社会越发展社会上的文明礼仪可能越来越不文明。当然,也有一些过去很正常的事情,今天就不适宜了。比如,种族歧视。

而这位雍老是一介武夫,所以,后来一生气就发飙了,竟手持长剑叫来女儿,对女儿说:你爹是个粗人,只会刀马弓箭,本来应该把你也嫁给一个习武的粗人,但谁让你爹傻 逼,就喜欢读书人呢!结果把你嫁给了你老公崔涯这二 货。妈 了个巴的,现在后悔也晚了。你即已嫁人,就不能改嫁。那干脆就出家去做鸡 巴的尼姑算了。今天你要是不听你爹的话,我就一刀把你给砍死,全当我没养过这个女儿。”

我们可以看见,雍老的做法在今天看来就非常不合时宜了。而且,我们并不知道唐朝的粗话是怎么说的。我这里这是用心揣摩,使读者能大体体会。由此也可见,唐朝对读书人真的是好幸福啊。本来老头应该去找崔涯算账,现在却改成折磨自己的女儿了。这也是怂人。

在唐朝连街头的莽汉、混混都喜欢诗,读诗尊诗,也敬重诗人。这也真是没法说。

《唐才子传》载:

王毂“未第时,尝为《玉树曲》云:璧月夜,琼树春,莺舌泠泠词调新。当时狎客尽丰禄,直谏犯颜无一人。歌未阕,晋王剑上粘腥血。君臣犹在醉乡中,一面已无陈日月。大播人口,适有同人为无赖辈殴,毂前救之曰:莫无礼!我便是道“君臣犹在醉乡中”者。无赖闻之,惭谢而退。”

就是有一次,街头的无赖要打王毂的一个朋友,被王遇到。王毂上前制止,说:我就是写“君臣犹在醉乡中”的那主。结果,街头的混混居然赔罪道歉然后撤了。我觉得这些时刻才是咱中国人值得自豪的时刻。伟大领袖说: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可是,如果今天我们街头有人打架,你过去说:别打了。我是写过《丰乳肥臀》的莫言。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话说崔涯听到自己老婆要去当尼姑,就连忙赶来向老人赔罪。但老头儿非常倔,就是不准,非要女儿去当尼姑。结果,女儿只好痛哭着和崔涯告别。两人是抱头痛哭。不过,这件事儿想来也有些奇怪。或许那个老丈人本身就有些变态。但是,总之在这之后崔涯就变态了。游荡于青楼之间,嘲笑欺负那些青楼女子,做起了娱乐圈里的老大了。

真爷们往往都有心酸史啊。所以,做真爷们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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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利器
快看吧快看吧
s
stonebench
也好看。

韩信不是韩王信

谢谢石头。太好啦。这个错误很大。我光想着韩信的故事和他的联系了。
唐静安
石头你干嘛特意指出来,你以为天下就你知道韩信不是韩王信就你看过史记?

唐静安
立你起来得这么早?还是睡得太晚?

非也。韩信就是韩王信也。然韩信不是韩信也。
s
stonebench
嘘,俺是听评书三国演义听来的,记不清了,也可能是拿破仑大破秦叔宝这出戏里看来的

史记是谁播讲的?

 

唐静安
立你能不能正常说话?

早起的虫子被鸟吃。立每日晨曦奋笔,披露雾兮,待晨光。我这一写,天下白。
影云
写得太好看了!尤其第一个奇异的故事弓箭的坠落!写得结构非常精彩视觉。于短暂的一瞬间牵引出人种种故事拉开了时间的距离!
白马非马,马亦不马。怎么样我的这个天下利器好不好。要我说,真是太好了。
这个非常感谢你。不过,我印象中这个错误犯过一次。主要我太喜欢史记写韩信。还有刘邦,项羽。总之,汉代的那些非常精彩。
太好啦太好啦。我正和静安说第一个呢。可见,这不是盲目的。我们并不是盲人摸象。首先是头象是个大家伙,其次,我们眼睛雪亮。
唐静安
我就记得孙敬修老爷爷讲西游记,袁阔成讲三国。
影云
这里面好几个故事都特奇异。而唐代崔涯的故事既看到诗歌盛行影响,也可以看到人的命运被文字所衍生出的力量的主宰
影云
第一个特别棒,充满了喻意!我特别喜欢它的结构!如同眼眸本身的形,或如同"视"本身!
最早是刘兰芳讲岳飞。
唐静安
去年夏我给孩子们开讲史记,讲到项羽孩子们肃然泣下,讲到刘邦,孩子们哄堂大笑。讲到汉武帝,孩子们看到了“一堆难听话”
我把这句改成:立每日柔斯特未为鸣而奋笔,披露雾兮,舞清芬,阵晨光兮,天下白。这样一来,我的形象就更好了。
唐静安
田连元讲的七侠五义?我就记得田学寇准的山西腔。
田连元在袁阔成之后。我印象他是在电视。开始没有看过,后来看了一些,也记得他好学山西话。我觉得他说的都像山西话。
我觉得诗人劝架那个太搞笑了。神奇。
s
stonebench
糟糕,俺这贴又有点夹枪带棒的意思

不过,让俺酸了吧唧的不是立兄。

俺是想到了“没有数理支撑就是扯”,觉得这个论断确实扯----不知道哪儿来的知识得出这种结论。

 

s
stonebench
补赞。箭射老婆这段,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