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翠烛(6)

楼主 (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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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论李贺时简单谈谈王勃的一生是有益的。因为两个人一个是由初唐转向盛唐,唐代诗歌发展的早期重要诗人;一个是进入中唐,大唐气象不再,诗歌风格转变过程中的一个极为独特的诗人。岁月悠悠,倏忽之间从王勃到李贺,李唐王朝已经换了一幅容颜,只不过当时之人还不知道大唐的时限已经过半。就像这两个年青人在二十六七岁时都向南方进行了一次游历,他们当时都不知道这将是他们人生最后的一次漫游。往日风光将只有留在那些文字的诗情画意之中了。而唐朝想来也很奇怪,它好像非常盛大,但大部分时间却是在风雨飘摇中艰难度过,似乎非常漫长却又倏忽之间就如梦醒般结束。只有唐朝的诗歌从头到尾始终的辉煌。李贺与王勃都是青年才俊,少年神童,不是世出的天才;都有着令人扼腕的人生;都短命;而且都死的时候又都恰恰是二十七岁的好年龄。但是,这两个人同样二十七年岁的人生经历是非常不同的,堪成对照。

说到诗人杀人,安史之乱前的唐朝建国立业开疆辟土,向西一直打到正处鼎盛时期的伊斯兰大帝国阿拔斯王朝黑衣大食,向北征伐朝鲜几乎统一了整个朝鲜半岛。那时的唐朝是一个气势如虹雄健开放的帝国,其时是一个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时代。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所以其诗歌也就自然慷慨高歌,“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诗人说的是汉家但实际就是盛唐。那时的诗人即便不亲自去边塞戍疆上阵,也会写边塞诗。即便不写边塞诗,也经常在诗中一开口就是灭了谁谁谁的,杀人夺命根本不在乎。所以,李白在他的黑帮诗中说“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酒后竞风彩,三杯弄宝刀。杀人如翦草,剧孟同游遨。”喝上两口唐朝酒精度数非常低的米酒,就开始放言“杀人都市中”了。到元朝以前,中国基本上没有蒸馏制酒工艺,都是度数非常低的过滤酒。极品也就十五六度,一般就是几度。所以,这些基本上可以肯定都是文学的夸张了。不过,李白从小具有黑帮少年的气质是肯定的。他的知遇前辈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诗中说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他的弟子刘全白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中也说他是“少任侠,不事产业”,这些都说明,李白从小就是经常身上带着刀子,打架斗殴,激素分泌过剩,一身青春期的反社会情绪。所以,在《侠客行》中李白甚至放出狂话“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李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崔宗之说他“双眸光照人”,可见李白的眼睛可能很大,而且有些像朗朗那样异常的亮,尤其从魏颢的记述中可知,李白的样子像饿虎,令人恐怖。他在《与韩荆州书》中自己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可知李白的个子不高,所以,是一个身手矫健好勇斗狠的小个子。

在这样的氛围中,就连安静斯文佛教青年王维也写过“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的打猎诗。不过,王维的那双善弹琵琶的玉手能不能杀死一只兔子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唐朝杀人并不是一件小事,并不是诗人就可以随便杀人的了。像当年王勃杀人,后来事发就被判了死刑,幸亏遇到大赦才幸免一死,为后世留下了那篇传奇文字《滕王阁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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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和李贺在出生时的家庭状况截然不同。李贺的家族虽然是皇室,但这一支到李贺降生时早就贫困破败的不行了。王勃的家族则是唐朝的名门世家。他的祖父王通是隋末大儒;伯祖父王度在隋末写出过著名的传奇小说《古镜记》。这是唐代传奇的先驱之作。其内容曲折想象离奇,是唐传奇中最为精彩的篇章之一。王勃的父亲是太常博士,他的叔叔王绩更是初唐重要的诗人。在讲唐代诗歌时往往都是从他开始。《野望》是现存唐诗中最早的一首格律完整的五言律诗,“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全诗自然朴素清新悠远,摆脱隋末唐初诗歌的靡华。进入唐代中国古典诗歌开始走向成熟,格律诗对仗严谨,声音悦耳。王绩对于唐代五言格律诗的形成贡献颇大。他的一生也很奇特,大部分时间隐居,经常醉酒,过着恬淡而痛苦的生活。当年十一岁时王绩游历京都长安,拜见权倾朝野的大臣杨素,被在座公卿称为“神童仙子”。大业元年,605年,应孝廉举,中高第,授秘书正字。其时似有进取之志。武德初年,朝廷征召前朝官员,王绩以原官待诏门下省。弟弟王静问他:“待诏快乐否?”王绩回答说:“良酒三升使人留恋。”原来做门下省官员每天给良酒三升。侍中陈叔达闻之,由三升加到一斗,时人称为“斗酒学士”。贞观初年,王绩以病罢官。后又再次被召为有司,时太乐署史焦革善酿酒,王绩于是就自求任太乐丞。吏部认为这不合品级不予同意,王绩坚决请求说:“这是我深切的愿望。”吏部最终同意了任命。焦革去世后,他的妻子还一直给王绩送酒。但一年以后,焦革的妻子也去世了。于是,王绩就弃官离去。并且,再也没出仕。初,王绩长兄任隋朝著作郎,撰写《隋书》未竟。后,王绩续写,但也未能完成。贞观十八年(644年),王绩重病,料到死期,于是给自己写下墓志铭,嘱咐家人薄葬。而王勃呢,他十七岁时就做上了唐朝廷的朝散郎,成为唐朝最年轻的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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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能否算神童不好确定。他的诗歌在十七八岁之前,并无特别突出,但之后迅速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所以,他的诗歌创作的黄金时期只有短短的十年光景。而王勃虽然也只生活了二十七、八岁,但九岁读颜师古注《汉书》时,就顺手写出一部十卷的《指瑕》,专挑颜师古的错误。所以,他绝对可以算是不世出的神童了。当上朝散郎,王勃又顺手写下一篇《乾元殿颂》,据说高宗读到后连声惊叹: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从此,王勃的名气就更大了。

不久,他被选入沛王府担任修撰,辅助沛王。如果足够谨慎、明智,那么,这时就会意识到历代皇子的成长都十分凶险路上布满各种危机和不测,所以伴随在皇子身边也就成为一件吉凶难料的事,必须十分小心。谨慎是政治的最大的智慧。然而,对于从小生活环境优越成功过于容易的王勃而言,谨慎可能是他最缺乏的素质。况且他进入沛公府时,刚十六、七岁,正是好玩好动争强好胜的时候。进入府中不久,王勃就赢得沛王李贤的欢心,他于是积极投身到唐朝如火如荼的斗鸡运动中了。在一次沛王与英王的斗鸡大战中,他奋笔疾书,写下了一篇天纵英才正气凛然的斗鸡奇文《檄英王鸡》。而此文一出,沛公的斗鸡情绪高涨,士气大振,英工鸡可能个个胆寒垂头丧气。但是,那个不久前还大赞王勃“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读罢又痛批王勃“歪才,歪才!”并把王勃当日逐出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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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上自皇帝、诸王、群臣,下及庶民百姓都酷爱斗鸡。当时还形成了斗鸡产业。从韦承庆《寒食应制》“莺啼正隐叶,鸡斗始开笼”可知,至少武后时唐朝皇宫里就已饲养斗鸡。玄宗即位后更是于宫中开设“治鸡坊”。所以当时优良斗鸡价格惊人,而善于培训斗鸡的培训师更是显贵。如贾昌因善于驯养斗鸡,玄宗“即日为五百小儿长”,“皇帝之赐,日至其家。”所以,一生向往富贵的李白在《古风》诗中不免感叹:“路逢斗鸡者,冠盖何辉赫!”。《新唐书·三宗诸子让皇帝宪传》载:“诸王日朝侧门,既归,即具乐纵饮,击球、斗鸡、驰鹰犬为乐。如是岁月不绝。”古代的朝官每天4点钟上朝,所以可能3点多就要起床,梳洗穿戴后,就举着蜡烛进宫,进宫时走的是侧门。但是,一般上朝到八九点就散朝回家,一般就一天没事,吃喝玩乐,弹琴赋诗了。同时由此也可见唐朝斗鸡是一种皇族大家玩的高端娱乐,是大都市里的时尚运动。而穷人玩不起这样规模的斗鸡,但也要玩假鸡的山寨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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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高宗读罢王勃的斗鸡奇文认为:“二王斗鸡,王勃身为博士,不进行劝诫,反倒作檄文,有意虚构,夸大事态,此人应立即逐出王府。”于是当日王勃便被逐出沛王府。一篇奇异而轻率的文字成为了王勃人生厄运的开始。此事不能说李治做的不对,但由此可见古人的成长过程没有童年期和青少年的时代,他们从小接受的就是成年人的教育,读的是成年人的文章,想的是成年人的事情,过的是成年人的生活。当初成为唐朝最年轻的命官一定让王勃父子感到无比的骄傲与欣喜,过去王勃的父亲在做太常博士时一直喜欢到处夸奖他的儿子,那时他就是出了名的“晒娃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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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宗李治。

文德皇后去世时,李治显得十分悲哀,他日夜思念,见到的人都十分感动。后来连唐太宗也来亲自安慰他,从此对这个王子特别喜爱。那一年李治才六岁。之后,太宗晚年诸子争夺王位几乎要发动政变逼宫叛乱。最终,太子被黜,涉事皇子被罚,而李治被立为太子。贞观十八年,唐太宗征伐高句丽。李治留守定州,那时李治不断快马奏事,向太宗报告自己的起居生活和边境的军情。太宗凯旋时,他跟随太宗一直到并州。期间唐太宗毒疮发作,李治亲自用嘴为太宗吮脓。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李治即位。

早年在做皇子时,李治便暗中与大他四岁的太宗才人武氏私下相恋。永徽二年,高宗服孝刚满即招正在感业寺出家的武氏入宫。后来,这个武才人在李治驾崩后成为了武皇帝这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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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个武则天有关的是,初唐四杰的骆宾王也写过一篇檄文。据《唐才子传》记载,武氏称帝后,骆宾王参加讨伐武则天的大军,起草了著名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武则天读到此文惊问是谁写的,有人说是骆宾王,武则天便说:“这样的人才没有重用是宰相之过啊!”

讨武失败后,骆宾王的下落就成为了一个谜。

《唐才子传》记载:当年宋之问被贬,赴任途中经过钱塘,他游访了灵隐寺。是夜月下,宋行吟长廊,得“鹫岭郁岧峣,龙宫隐寂寥”句,然后就对卡壳了。于是他就沿长廊一边苦思一边茫然前行,后来竟遇到一老僧燃灯坐禅。老僧问他:“少年不寐,而吟讽甚苦,何耶?”宋回答:“欲题此寺,而思不属。”僧笑曰:“何不道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这个当年为得一句好诗而杀过人的宋之问于是就可以把这首诗写完了。

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霜薄花更发,冰轻叶未凋。
夙龄尚遐异,搜对涤烦嚣。
待入天台路,看余度石桥。

第二天他去拜访老僧,但老僧已经不见。据说这个老僧就是骆宾王。这当然只是传说而已。

骆宾王和王勃一样也是少年天才,但他出身寒门。他的名“宾王”和字“观光”源自《易经》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骆宾王号称“神童”。据说《咏鹅》就是t七岁时所作。“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鲁迅《南腔北调集·捣鬼心传》也写到过骆宾王,他说:“骆宾王作《讨武曌檄》,那‘入宫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这几句,恐怕是很费点心机的了,但相传武后看到这里,不过微微一笑。”绘声绘色,饶有趣味。但不知道他是从哪听到这个传说的。鲁迅这么写应该是有所出处,但即便是追到了源头,我想可能也仍然不过是一些对于历史的美丽而浪漫的想象。其实,在武则天执政时,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则天,不久便被诬下狱。在狱中他曾写下著名的《狱中咏蝉》。出狱后便奔赴幽燕,侧身军幕。期间曾作《于易水送人》,“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意境苍凉。再后来,他赶上许敬业起兵,于是就参加了讨伐武则天的政变。

所以,诗人,尤其是少年天才,写檄文可能是需要慎重。

魏庆之《诗人玉屑》说:骆宾王为诗,格高指远,若在天上物外,神仙会集,云行鹤驾,想见飘然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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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唐高宗逐出长安后,王勃去了西蜀。一路之上做下一组组诗。其中《易阳早发》说:“云间迷树影,雾里失峰形。复此凉飙至,空山飞夜萤。”用词精工洗练,意境幽深峻丽。而《山中》“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更加文字简练,意境浑阔。在游《游山庙序》里王勃说:“吾之有生,二十载矣,雅厌城阙,酷嗜江海。”其中内心复杂。然而,这篇斗鸡奇文引发的事端对于王勃的打击似乎还不足够大,并没有让他产生深刻的改变。几年之后,他在虢州任参军时便又一次轻率的意气用事,犯下大错引发了更大的灾难。原来他私下藏匿了一个名叫曹达的犯罪官奴,可后来担心事情败露,竟然把这个人给杀了。虽然《旧唐书》认为此事可能是王勃仇人设计的圈套,事情真相今天已经无法知晓,但王勃行事不够稳妥让自己身陷凶险也是无疑,一直以来他持才傲物得罪了许多人。事发后王勃被捕判除死刑。幸亏在等待服刑时遇到大赦,这才逃过一劫。但这不过是命运为他安排了一个更加曲折一点的迅速毁灭的方式而已。而这次大赦正是成为王勃最终结局的一个引子。

经历了生死之劫,王勃似乎终于发生改变了。出狱后,他在家中赋闲一年。期间朝廷恢复了他的原职,但他没有接受。此时王勃对于仕途已心生畏惧,早先在他写下过“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时,那种对于官场的伤感而略带疲惫的心情似乎已在隐隐预示着今天。如今他是深切的对于官宦生涯厌倦、恐惧和感伤了。历史上诗歌评论家一般都认为王勃的诗赋艺术价值很高,但缺乏思想内涵和深度。经过此番经历,如果上苍假以时日,以王勃的少年天才或许可以写出更加深沉厚重的作品。不过,那只是我们的想法。命运已经为王勃另有规划。此刻,他的父亲成为了致他死亡的诱因。因此一年之后,王勃再次离家向着南方今天的越南的方向开始了漫游。

或许,这一切只是为了成就另一篇奇文。

原来,王勃杀人案件让他的父亲受累,被贬官至交趾做县令。所以,现在王勃要去交趾看望他的父亲。途中他做下一生最为传奇的名篇《滕王阁序》。一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交趾与父亲见面。然后,在返回广州渡海时遇难身亡。一种说法是途遇到风浪,王勃葬身海底;另一种说法是他被打捞上船后,因惊吓而死。

交阯,中国西汉至唐朝郡名,相当今天越南北部红河三角洲流域。交趾典出《礼记·王制》:“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意思是:天子施政,不要移风易俗,而要顺俗而化,不可强行推广自己的文化。这显示出中国古代的世界观远较当年西方殖民者文明先进。 “雕题”是纹额习俗,“交趾”是侧卧时大腿后弯,双脚交于身后。中国传统的儒家睡觉侧卧时,要两腿伸直。 有趣的是杜牧引以为豪的爷爷唐朝的大法学家杜佑在注释“交趾”时却闹了一个有意思的笑话。他解释说:(今天的越南人)脚特别大,大脚趾长得十分开阔,双足并立时两个大脚趾会相交。 此误源于“趾”原通“止”,“止,下基也”,所以后来转意为足。然而,近代法国传教士深入越南内地,发现东京(河内)地区大脚趾内翻的畸形足病发病率很高。这又真可谓是真正的“交趾”了。杜佑的错误其实具有普遍性,基于歧视的想象总是制造出对不熟悉人群的一些恐怖的或可笑的形象,总之,他们和我们不同,我们更好,他们很奇怪,可笑,进而邪恶。

王勃对于父亲受到自己牵连深感愧疚。唐宋之时官员被贬到这样偏远的地方都十分畏惧,赴任时哭天抢地。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曾写道:“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父子情深。当年王勃的父亲生过七个儿子,活下来的都个个出色。王父对此深以为傲,对三子王勃尤其自豪。在宫中做太常博士时经常向朝里其他官员夸奖他的儿子。因此都出了名了。《太平广记》曾记载出自《御史台记》的一则王勃的父亲夸王勃的趣事:“唐王福畤名行温恭,累授齐泽二州,世以才学称。子勔、据、勃,俱以文笔著天下。福畤与韩琬父有旧。福畤及婚崔氏,生子勃。尝致书韩父曰:‘勔、据、勃文章并清俊,近小者欲似不恶。’韩复书曰:‘王武子有马癖,明公有誉儿癖,王氏之癖,无乃多乎?要当见文章,方可定耳。’福畤乃致诸子文章,韩与名人阅之曰:‘生子若是,信亦可夸。’”

这里要注意,王勃母家崔氏是唐朝的五大姓之一。唐代极重姓氏,以取崔姓女为荣。人们可能没有注意的是,那个著名的黄粱一梦的小青年首先梦想的不是考中状元,而是娶崔姓女。韩琬父回答王勃父亲夸儿子的信时说:你们王家王武子患有爱马癖,你有晒娃癖,你们王家的癖是不是太多了。那上张照片让我看看吧。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冷翠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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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大家最近有新的进步吗?问题是冷战思维的美国会不会输给时代。这里立唱了一首歌献给大家

 

不好意思,这个唱的不好。以前再发别的。
太谢谢影云妹妹了。提示我把骆宾王写成洛宾王了。我才意识到这么多年我的搞错了。洛宾王是王洛宾。我是这么打不出驼宾王呢。
影云
精彩,身临其境! 每个诗人都如此鲜活! 我仍喜欢着文中的幽默。读来忍不住发笑。
影云
这是穿越:)
影云
"就像这两个年青人在二十六七岁时都向南方进行了一次游历,他们当时都不知道这将是他们人生最后的一次漫游。往日风光将只有留在那些文字
影云
我非常喜欢这一句,有着人生如梦的感伤。而与此同时,感受到生命每一个不复返的 时刻都可能是最后的。于梦幻泡影里里的永恒。
为人父
你这个系列就这篇我认真看了,涨了不少姿势。写的很有文采,但里面还是有一些错字和漏字。

古人真事没有童年啊,自小就是受的成人教育。

不要紧老为,只要有一次春天,我们就不需要畏惧冬天。
你说的真好。
老为我又给你写了几句:你带着西伯利亚的寒风而来,在被你冻伤我的脸时,我,温暖了你的鼻子。
师太明年三十八
这个系列要大赞

当年我很喜欢的雾满拦江就是这样的写法,把历史忽悠了个遍。也看得我视力下降不少

望沙
觉得用这个名字和内容写一本小说肯定好看
唐静安
立这是演义,这是野史,这是外传。好看!好看!我一口气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