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神指奈落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如果在外卖中下毒了,在上面已经注明了,此份外卖剧毒请勿食用,但是仍然被偷并造成死亡,请问担责吗?
引用 @小人物爱YY 发表的: 就说自己想自杀,这有什么不合理?想死都不行?
引用 @阿琪姊 发表的: 况且我在自己的外卖放老鼠药也构成犯罪了吗?
引用 @二院首发控卫 发表的: 依然是危害公共安全,你家门口也是公共场合,你在公共场合放毒药,还放在别人无法识别的外卖里面……
引用 @泰勒斯维夫特 发表的: 那如果不是里面有毒药,而是里面有对偷外卖的人过敏的食物,偷盗者因过敏未及时救治而亡呢?
引用 @名宿恩比德 发表的: 外卖放家门口不行吗?就说院子里有老鼠
引用 @都当自己是二哥 发表的: 假如看到小偷死在我家了 我写了份遗书然后报警 这样行不行😂
引用 @汤圆汤圆汤圆汤 发表的: 自己想死,下毒在外卖,还包装好放外面……你自己站旁人角度信么。
引用 @风中追风的少年 发表的: 如果是普通食材,还是被人偷走了,是不犯罪的
引用 @小人物爱YY 发表的: 想自杀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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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宗师级钓鱼大师 发表的: 芥末应该是可以的,因为一般人会加芥末,但一般人不会加毒药。下一步是讨论你知不知道即将偷窃的人会芥末过敏(你举例子不如换个花生酱,这个更靠谱),假如有证据证明你知道偷东西的人会芥末过敏,例如你知道舍友芥末过敏,并且是他偷的,那么我认为你是有责任的,因为你有主观杀人的意愿,客观上室友因你而死。假如没有证据证明你知道,那我觉得是意外事件。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前面就说的很清楚了,他犯罪不是你犯罪的理由,只要你放了毒药想毒死别人就是投毒,人家吃没吃死没死你都是犯罪,只不过结果不一样而已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你先解释下,为什么要在饭里放老鼠药
引用 @卡拉那就这样吧 发表的: 买来药老鼠你放在外卖堆里?
引用 @喵喵喵喵喵哥丶 发表的: 那这样,要是我把饭菜放了毒药放家里厨房,然后有人入室盗窃我家,他走到了厨房顺便把这份毒饭菜吃了并且死了的话怎么说...我就说我是拿来毒厨房的老鼠的,而且我也完全不可能预料到有人会来我家偷东西。 非杠,只是纯粹有点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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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姚医师 发表的: 突发其想,我和法官说,我想自杀行不行
引用 @BetterVINO 发表的: 如果他不犯罪那我为什么会犯罪?
引用 @名宿恩比德 发表的: 我家自己的院子为什么算公共场合
引用 @保罗乔治将军 发表的: 话说如果往外卖里放老鼠药后在外卖单子上备注里面有老鼠药 是为了毒老鼠 但是偷外卖的没看到吃了毒死了 怎么判
引用 @要什么昵称111 发表的:我毒野猫野狗不行?毒苍蝇耗子不行?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没错,放老鼠药没有警示,被小孩误食,基本按照过失杀人来判,要有证据你是故意投放让小孩吃到,就是故意杀人
引用 @Amazing卢比奥 发表的: 为什么算故意杀人呢 不是我强迫他去吃 他偷窃我的东西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担责的,下毒的理由是什么?解释不了一样是投毒罪
引用 @西北吴彦祖a 发表的: 你可以多看看几次庭审。在法庭里再合理的的解释都必须拿出来证据。你说我是故意的。OK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再者。放毒鼠强扔到门口毒老鼠不行?
引用 @山顶先生 发表的:那如果在外卖里放老鼠药并在旁边放告示注明,前几天没被偷,后面有一天被偷走了,小偷食用身亡,怎么算
引用 @小人物爱YY 发表的: 是的,偷东西的就是活该,别和我谈什么法律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那你要让法官相信你投毒是准备自杀,小偷偷吃是意外,拿不出证据,照样是故意杀人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他犯罪是他的问题,你犯罪是你的问题,因为他犯罪了,所以你的犯罪行为就无罪了?
引用 @2828卡卡就廢 发表的: 你在里面放毒药,你的动机是什么呢?法律上判罪的时候,很多时候是要考虑被告的动机的。
引用 @古或今 发表的: 假如有的人对花生酱严重过敏。 我买外面让商家多放花生酱,谁知道不开眼的偷了我的外卖吃了,结果花生酱过敏导致自己死亡,这能怨我???
引用 @神指奈落 发表的: 有了,比如说我吃了这份外卖两口觉得味道不合适,刚好家里有用来毒老鼠的药过期了且外包装破损,我就将它和外卖放在同一个包装袋中拿到楼下去,并贴上请勿食用的标签,以防被流浪汉偷吃,因为刚好想抽枝烟,把他放在身旁,自己抽烟放空,回过神来的时候,外卖已经被偷走了。回到家后刚到一个网红在直播拍一个挑战,叫随机拿走街边的外卖,刚好是我的那个,网红随手把老鼠药的盒子拿开却没发现因为包装破损的关系,已经有药物渗漏到外卖中,结果直播中死亡,这样的话是否担责,如果担责是否是过失致人死亡?
引用 @沙鲁大王 发表的: 如果他自己吃了头孢,又偷了外卖得饮料,饮料里有酒,这种是不是就不算了
引用 @名宿恩比德 发表的: 买来毒老鼠呢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当然算,为什么在饭里放老鼠药?
引用 @秋名山卖豆腐 发表的: 在法律上这种在食物中投药后果致人死亡,即使本意是防止别人偷外卖也是不行的,因为手段和目的不匹配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是危险类型犯罪,如果外卖按照标准是个人份量是故意杀人,如果是多人份量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2008年四川延考卷出过类似的题型,关键就是你的手段已经触犯了个体安全和公共安全,属于行为人意欲侵害特定某人
引用 @司马夜 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使用老鼠药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行为,适用无过错原则,仅承认“受害人的故意”为加害人免责的条件,不能以“受害人的过失”为由主张免责。因此,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用药人承担责任。 放老鼠药属于对周围环境产生高度危险。
引用 @高瓴资本张磊 发表的: 法盲
引用 @Kevin小凯 发表的: 毒死人了就是犯罪
引用 @都当自己是二哥 发表的: 那假如是我想自杀 下了毒准备吃 还没来得及吃被小偷进来偷吃了 结果毒死了 这咋算
引用 @帮顶君 发表的: 你放的毒药吧,应该算过失杀人
引用 @跨界歌王帽 发表的: 是真敢说啊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只要法官信你的解释就无罪。 不过我觉得没有这么傻的法官
引用 @炮罗无敌 发表的: 外卖不是食物?老鼠不会吃外卖??我家老师泛滥,我就放门口毒老鼠的,不行啊?
引用 @西北吴彦祖a 发表的: 就算是故意的难道不能说是无意的?上了法庭谁能查出来你是不是故意的。
引用 @基地CEO 发表的: 多看看罗老师的视频,涨知识,知识能改变命运🌚
引用 @陪KD和你走过的岁月 发表的: 如果你知道是谁偷的且你是因为知道他花生酱过敏你才让商家多放花生酱导致他死了,你就是故意杀人,如果你不知道只是凑巧让商家多放,那就是无罪。 有罪和没罪首先取决于你的主观想法,你有加害人的想法或者明知可能伤害别人却不管,都是犯法的。如果你本来就啥都没想,那就是意外死亡,和你无关
引用 @二院首发控卫 发表的: ?你不是说家门口嘛?退一万步,你往外卖里投毒,放你自己床上,有小偷进来,偷吃了,你依然是投毒罪
引用 @汤圆汤圆汤圆汤 发表的: 看查案水平了,假如别人找到有更合理的动机,会想尽办法套你话,查各种蛛丝马迹。这种很可能就是报复偷外卖的,应该会查得更严谨一点。
在食物里放毒药,你就把自己放在一个一般人的角度来看,你觉得是什么性质?担不担责? 你是不是也会想:这人是撒币吧,干嘛在食物里放毒药,啥?还吃死了人?这是犯罪啊!
自己想死,下毒在外卖,还包装好放外面……你自己站旁人角度信么。
没文化不可怕,要是出了事都能像你这样撒泼打滚就能逃避责任就好了
我家自己的院子为什么算公共场合
附加题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使用老鼠药属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行为,适用无过错原则,仅承认“受害人的故意”为加害人免责的条件,不能以“受害人的过失”为由主张免责。因此,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用药人承担责任。 放老鼠药属于对周围环境产生高度危险。 [ 此帖被司马夜在2020-05-26 14:26:38修改 ]
只要你能说服法官让他相信你是准备自杀就行,说不服就等着坐牢
写好提示里面有剧毒啊
这不就是那个老太太偷人隔壁水仙吗。
可以,问题是法官信吗?
当然是法外狂徒张三的责任啦
那这玩意咬死了我不知道不就根本查不出来吗,哪怕我真知道到底谁偷的。。。
别人是违法而已,他这个才叫犯罪
话说如果往外卖里放老鼠药后在外卖单子上备注里面有老鼠药 是为了毒老鼠 但是偷外卖的没看到吃了毒死了 怎么判
外卖不是食物?老鼠不会吃外卖??我家老师泛滥,我就放门口毒老鼠的,不行啊?
如果你的假设成立,那么很多案例就会以你这种方式出现,那你觉不觉得犯罪其实很容易脱罪?
毒死人了就是犯罪
就算法官信你是想自杀也是过失杀人啊
别问那么多为什么,毒死人了肯定犯罪,就这么简单
?你不是说家门口嘛?退一万步,你往外卖里投毒,放你自己床上,有小偷进来,偷吃了,你依然是投毒罪
我觉得放泻药就够了,扯起皮来,还可以说自己是用来通便的。
哪家店想不开了会给你准备老鼠药?而且毒老鼠用外卖?撒谎都撒不圆就别想着犯罪了
你怎么觉得不重要,让别人相信才重要
多看看罗老师的视频,涨知识,知识能改变命运🌚
老哥头像配着这一本正经的回复有些喜感
我们刑法课讲过一个案例,一个农民自家地里种着西瓜,总有人偷瓜,于是他在西瓜地里下了毒药,后来偷瓜贼被毒死了,瓜农要坐牢的
那如果在外卖里放老鼠药并在旁边放告示注明,前几天没被偷,后面有一天被偷走了,小偷食用身亡,怎么算
有了,比如说我吃了这份外卖两口觉得味道不合适,刚好家里有用来毒老鼠的药过期了且外包装破损,我就将它和外卖放在同一个包装袋中拿到楼下去,并贴上请勿食用的标签,以防被流浪汉偷吃,因为刚好想抽枝烟,把他放在身旁,自己抽烟放空,回过神来的时候,外卖已经被偷走了。回到家后刚到一个网红在直播拍一个挑战,叫随机拿走街边的外卖,刚好是我的那个,网红随手把老鼠药的盒子拿开却没发现因为包装破损的关系,已经有药物渗漏到外卖中,结果直播中死亡,这样的话是否担责,如果担责是否是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他自己吃了头孢,又偷了外卖得饮料,饮料里有酒,这种是不是就不算了
法盲真多
你真以为985一条街?看他们撒泼的样子有个高职就不错了
其实司法机关对于主观,还不是主观判定非常严格谨慎的,这也是尺度上一个重要标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如果罪犯不承认主观,那该当如何?实际上,这一点就是作为警察、检察官、法官工作的重点。 你知道日本的江歌案吧,那个杀人者本来自己说是冲动杀人,不是有预谋的。结果检察官找到这个人行凶前一天在地铁寻找路线的录像,并且有戴隐形眼镜这种变装行为。法官问他为什么行凶前一天研究路线,并且变装,明显他回答不上来,所以最后定的是故意杀人。
可以啊 法官满足你 直接判死刑🐶
可能想自杀来不及吃吧😀
当然算,为什么在饭里放老鼠药?
那你跟法官说去!
法盲
🐶你说自杀就自杀啊,反正你都想自杀了,那不如.......
严格来讲,可能投放危险物质罪更合适,因为他是针对不特定的对象。
他可能是美少女战士替月行道所以无罪。。。
动机是我想药老鼠的,结果被别人偷去吃了,行吗
那是意外。除非你知道此人过敏,且有动机杀人。这样形成完整证据链才会抓你。
看查案水平了,假如别人找到有更合理的动机,会想尽办法套你话,查各种蛛丝马迹。这种很可能就是报复偷外卖的,应该会查得更严谨一点。
头孢加酒也得看多少量,不多也不会出现大问题,这样整不如放泻药倒是真的
你换个人就懂了。a点的外卖,b送的外卖,c家的外卖,然后一个反社会的d加了毒药,阴差阳错,a没吃,e吃了死了,d有没罪。答案就是有罪。
只要法官信你的解释就无罪。 不过我觉得没有这么傻的法官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能预见到毒药放在那里有可能会被人误食,而且把毒药放在公众场合让别人可以随处可拿并且没有标注,本来就是把他人置于危险境地,故意杀人没得跑
你放进外卖里老鼠药 这是明知的行为 外卖有可能被他人误食 而你不加履行制止的义务 尽管你不是想毒死其他人 但你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可能死亡的结果
偷东西可以报警抓他,或者叫他赔偿,但你投毒就是故意杀人,这是两码事,多大了?能不能成熟点?
不要的食物用来闹老鼠,这样的说法成立吗
和份量无关啊,本身就是两种罪想象竞合,性质不会随几份饭发生改变的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你这是属于间接故意 就是故意杀人了
在自家院子里也不行?那隔壁邻居翻墙来我家摘了水仙吃死了也是我的锅吗?这也太……
放就有主观故意
法盲真可怕
如果我的外卖里面有毒,但是这种毒是为了治病加进去的,我吃了没事,别人吃了会死,那算不算犯罪啊
犯罪有程度要求的,偷外卖最多是违法
哦。
主要要看作为一个普通人能不能预见,毒药普通人也能预见会害死人所以是故意杀人,而如果是普通吃不死人的食物预见不了,就无罪。 但是如果你的外卖连续几次被同一个人拿走,那个人你知道,且你知道他有严重的海鲜过敏史,然后你搞了一份鸡肉饭里偷偷的放了虾肉掩盖住,那法官如果确认你的行为也会认识到你能预见到那人死亡,所以也是故意杀人。
是真敢说啊
你都想自杀了,你还管这些干嘛?
。。。甭说这个,你家地里东西打了农药偷瓜偷果的吃死了也能找你要赔偿。。。
看207楼,投老鼠药 是例外
故意杀人,这个毒药放在公众场合且包装成可食用的样子作为普通人完全可以预见对他人有致死性
?
大把的,曾经有一个法官说了一句:不是你撞倒的为什么要扶?
不行,你真是毒老鼠也不能随便放的
要看你的主观意向,如果你没有故意往里面放花生酱去搞偷外卖的人就是意外事件,如果你知道他对花生酱过敏而去这么做肯定是犯罪。
毒可乐事件了解一哈
判决时要看具体情况的,要考虑很多因素,因为完全按你说的话,很多想挣偏门钱的老年人就太容易了,吃点你家扔的垃圾里的剩饭剩菜,死了或大病一场算你有责任让你赔钱你觉得你自己冤不冤?别说没人干这事,一旦法律有了判决先例干这事的老人不会少。
这个取决于一般人的思维,而不取决于你怎么说,一般人的思维在饭里放老鼠药就是投毒。
这个场景可以应用在麦当劳杯子上的那句热饮烫口,请小心上,我就拿一杯开水当着服务员前喝下,烫坏了嘴皮,还是可以进行索偿,在中国受害者总是能得到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即便他是无理的。所以结论就是无论你有心还是无意,做事都得谨慎,一个不小心无意的操作,伤害到别人都是你的问题。
吐了,我不懂法我就没知识?视频看得多你是清华还是北大啊?虎扑上的人可真牛逼,360行样样精通,你是文曲星下凡?
那就好奇主观意愿这种东西法律上怎么判定啊,感觉很难去定性
法律就这样,不然你试试,然后和法官辩论一下?
活该是一回事,有没有资格制裁是一回事,你这个逻辑很可怕,那以后也别要法律了,偷东西的活该,你自己把小偷打死就行了,再引申下去,骂人的活该,打死,出轨的活该,打死,行人闯红灯活该,撞死,网上喷人造谣的活该,抓起来打死。 谁来判定谁有罪,谁来惩罚,如何量刑,大家都像你这么想当然,社会就完了
可以啊,但是你别包装成外卖的样子放在那,而且让人看到,否则铁定故意杀人。法律上大概叫做明知有致死隐患,却放任不管,而这个明知不是你说了算的。 以前日本就有个著名的无动机杀人案,一个人专门在街上放毒可乐随机杀人的
家门口不就是院子吗?自己的东西被偷吃了算投毒也太扯了吧……
门口不等同于自己院内
这个是法证先锋里面tim sir老婆死的案子,含有斑鳌素的有毒蛋糕,因为盒子破损滴到蛋糕上想到了这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