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苹果萌蛋蛋 发表的:我舍友要是虐猫,我是真不敢和他住一起。。。。
引用 @Mi1an的小铁匠 发表的: 学校是可以开除犯罪的学生的
引用 @很想念你啊萌 发表的: 如果是这么极端的结果的话,倒是感觉堵不如疏了……学校劝退他一撇干净,为何不负起责任和家长一起对他进行心理辅导呢……照他说的这样下去后果挺严重呀……往大了去不知道对社会会不会以后有更大的威胁……👶🏻👶🏻👶🏻
引用 @新新新新垣结衣 发表的: 学校以及不少人是认为因为虐猫才该被开始,但其实虐猫并没有问题,这并不违法,只是有违道德。我认为应该有的逻辑是因为传播虐猫血腥视频造成不良影响,以及用血腥视频获利所以才被开除。虐猫这件事本身在法律上没有错误,错误的是传播血腥视频和以此获利
引用 @sssksss 发表的: 哎!网络真是一把双刃剑,他发现了小恶魔也有可能把小恶魔变成大魔头,网上看似正义的言语也极有可能变成它成长的催化剂,我觉着大家要冷静理智你在网上的一腔热血带来的正面效果很有可能仅仅只是舒坦了自己,对事情的本质可能并没有积极的影响。大家 !冷静! 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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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虎扑JR1018993240 发表的: 我觉得有些片面了,有些人可能生理上的疾病困扰
引用 @六十分钟 发表的:每年被狗咬伤甚至咬死过百万人。受害者只有疫苗钱误工费医药费。 而你们在讨论所谓虐猫。讨论该把某个人强制退学。 对人没有爱心,对猫狗有爱心。这体现出来的不是人性。
引用 @钾钠铵钡钙 发表的: 哪有说退学没呀。。。
引用 @心度怎能考试结束 发表的: 我不是发了图吗?没看见吗?在上面啊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作为个人,我的解决方案已经提出了:心理治疗加隔离,而不是贸然开除他,激怒他。我个人力量微小,这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努力了!最后,教你一个道理:无法给出结论不代表不能提出问题!!!
引用 @北风和太阳丶 发表的:学校平时对学生不加关注,辅导员走寝也没发现问题,教书育人不管,一出问题不想着早发现早引导,而是等闹大了直接开除,为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凸显学校管理无能
引用 @一笑_0407 发表的: 之前在微博上威胁别人,还说什么他要是因为虐猫的事被哪个学校不要他他就杀几个“猫奴”泄愤啥的,别人不给他活路他也不让别人活。感觉精神就不太正常
引用 @霸王史泰龙 发表的: 你脑子没病吧?
引用 @Porlorence 发表的:如果只是单纯的虐猫,那么这是心理疾病的问题,应该给予心理治疗而非粗暴开除了事。 但这次明显不是如此,他已经涉及到贩卖血腥暴力视频以牟利的范畴,这可以说在刑法的边缘上反复试探的节奏,开除并无问题。
引用 @铁锅焖面好吃吗 发表的: 个人觉得 有期徒刑5年比较好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没有为他开脱罪责,他应得的也远不止开除而已!但现在这个时间点开除他,激怒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危险的行为不是吗?我也希望网络上散播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能够停止!!注意:这是违法行为!!!
引用 @你是森林我却迷了路 发表的: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固定虐待小动物不为罪,虐待小动物大多时候不够成刑事犯罪,但虐待动物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判刑。
引用 @汽酒柠檬 发表的: 不好意思楼主,在我国大陆现行法律中,我只找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并没有找到所谓动物保护法,虐猫行为并没有触犯到野生动物保护法。如果楼主坚持观点的话,请复制一下相关法律条文。另外,该人的虐猫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下,可能触犯到刑法中的挑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以及网络安全法。不过挑衅滋事罪的概率很小,该虐猫sb最多是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注意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并不是刑罚,而是行政处罚。综上,该虐猫人被官方(法院,检察院,以及侦查机关) 认定犯罪的几率很小。最后,由于我国大陆还没有出台关于虐待动物的法律,我们只能从道德方面对该虐猫人进行谴责。不过他学生档案里肯定会有一条由于虐猫而被开除的记录,算是一个污点了。
引用 @蔡绍基 发表的: 不是犯罪,撑破天只能是违法行为,根本就不能入刑。
引用 @裤里有什么呢 发表的:中国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痛的灾难,武汉人民初期在医院经历了人间地狱,没有物资,患病没有床位,只能回家,要么自愈要么病重去医院要么等死,中国其他人民也感同身受。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差不多恢复过来了,但对于刚刚经历灾难的中国人见到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哪个人不会气愤,而且错了不认,犯错了继续犯,继续售卖,继续公然挑衅,继续藐视所有人的警告。3个月80只猫,这种人就应该成为被退学,甚至我觉得被退学算轻了,更应该记录档案。没有人愿意再看到年初的事情再发生,即使是一只猫也不允许。 试想一下如果不退学,而是警告,山东理工大学会承受多大的压力。
引用 @虎扑JR0309814126 发表的: 但这是违法不是犯罪 本质上和违反交规没什么区别吧
引用 @Junior马儿 发表的: 这种人就是有病,咋不虐他自己,恶心
引用 @用户1201911050 发表的: 喜欢猫倒是其次,这种心理变态很容易更甚一步
引用 @ldld9383 发表的: 你这说大了叫缺少深入思辨的能力,说通俗了叫一根筋。非黑即白的思维太极端了。
引用 @orangene 发表的: 今天虐猫视频能挣钱,过段时间虐人视频,杀人视频能挣钱了呢?
引用 @kloseli 发表的: 五十二条第三点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上面有人说了,一个月80条猫咪可以符合这条了除非他没有被治安管理处罚……
引用 @你是森林我却迷了路 发表的: 福利我老婆🐶
引用 @keyl聪 发表的: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引用 @keyl聪 发表的:何止是虐猫,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引用 @NvidiaYes 发表的:当然不合理,首先从法律上来说,目前应该还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不允许他这种行为。大部分校规校纪应该也没有规定吧,就因为这个开除也太过了。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违法也可以被开除
引用 @V5小马哥 发表的: 开车闯个红灯,第二天被开除了,理由是违法?
引用 @西瓜道长 发表的:
引用 @摩登如来神掌 发表的: 这个人以后绝对死于非命
引用 @瘦马西风从头越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严重警告退学两年处理,直接定个开除,周克华不过如此。
引用 @陆战型K9999 发表的: 全国大学估计都有相关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的学生开除。作为一名就在高校做行政的人现身说法:一般学校处理这种事,还是要给当事人留一线生机的,确实安校规得开除,但是在开除流程落实到位前,会有人做学生工作劝其主动退学,毕竟退学不像开除那样对今后事情有大影响,也起到了惩戒当事人的效果了,留人一条生路也算人性化。
引用 @骑士名宿詹姆其斤 发表的: 你二十多岁还是小时候?抬杠有瘾?
引用 @合格的虎扑jr 发表的:那些咬人的狗后面大部分都会人道毁灭或者当场打死,那这样看来那个人只是被退学,是不是轻了?或者说哪天老虎狮子没事虐虐你也可以?猫咪没有生命吗?狗咬人,狗会和人一样有思想有道德底线吗?一个有思想有智慧的人,去虐杀猫咪并且拍视频获利,真的正常?对他还要什么爱心
引用 @汽酒柠檬 发表的: 有一说一 这不是犯罪行为 这是违法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了刑法,违法就是说你违反法律。犯罪是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当然如果刑法里有这么一条可以治罪,当我没说
没准那天虐你,还特么拍视频
但这是违法不是犯罪 本质上和违反交规没什么区别吧
你可真逗,被人威胁下就这样,然后放任他继续虐猫直到达到1000只? 人贩子被抓之后威胁你只要敢抓我我出来就去大街上砍小孩,警察还就真要放过他了? 这种人只会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猫,他有个屁的胆子,你试试把他关监狱一年让他知道厉害,他还敢干这事不?
甚至还想叫上大伙打他一顿
同意,看楼主的发言,感觉我国的普法道路还任重道远
你的这个说法本身是最大的错误,法律中除了国家机关可以作出行政行为外,还有一类“被授权组织”是可以做出行政行为的。高等学校就属于这一类“被授权组织”。具体的说,高等学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学籍管理、开除学籍处分、授予学业证书等权力时,具有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性质,就是一种行政行为。
现实中,也已经有很多开除学籍,授予学位的行政诉讼案例了,这些明明白白的说明高校开除某个学生的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就是行政行为。
如果认为开除不合理,可以去法院起诉,但质疑说学校没资格开除就没有道理了。
你可真逗,被人威胁下就这样,然后放任他继续虐猫直到达到1000只? 人贩子被抓之后威胁你只要敢抓我我出来就去大街上砍小孩,警察还就真要放过他了? 这种人只会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猫,他有个屁的胆子,你试试把他关监狱一年让他知道厉害,他还敢干这事不?
范源庆你来啦?
这种心理畸形的人,指不定哪天会做出什么事
人家说变态杀手特征之一是尿床,不是会尿床就是变态杀手。
???你懂什么叫“虐”吗???
分得清违法和犯罪吗?
我不是发了图吗?没看见吗?在上面啊
眼拙了不好意思看到啦哈哈
仔细看
失去对生命的敬畏的人,不为自己做的事受惩罚,他做的只会越来越过分。
你脑子没病吧?
我是觉得学校确实是不负责任的,一个学生的品行出问题了,不进行引导教育,直接开除,学生能不能知错能改是一回事,学校教不教又是一回事。哪怕来个留校察看2-3年,不受教再开除也行啊。我作为网友,看到他被直接开除当然爽了,毕竟生活中和他没啥交集,但对于他生活所在地来说,这就是一个高风险不稳定因素。
反社会人格
两者一点都不冲突
他有脑子吗?
今天虐猫视频能挣钱,过段时间虐人视频,杀人视频能挣钱了呢?
?
就是,我也觉得这种人抓进去他就怕了。有的人被人家说一句找我我就继续虐吓到了,被人威胁下就这样,然后放任他继续虐猫直到达到1000只? 人贩子被抓之后威胁你只要敢抓我我出来就去大街上砍小孩,警察还就真要放过他了? 这种人只会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猫,无能狂怒,他有个屁的胆子,试试把他关监狱一年让他知道厉害,他还敢干这事不?
当一个人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必须让他受到惩罚!你看他后面各种挑衅网友,各种继续虐猫,你觉得他会迷途知返?
违法法律法规,可以开除
楼主,告诉你一个事实:一百个人里面一定会有几个变态,这是刻在基因里面的
补充一下,楼主就别指望他能被定罪了,最多最多治安处罚一下。
违法也可以被开除
我本来也觉得开除有点过了直到看到你的回复三个月八十只卧槽这还不开除等着宿舍杀人么
五十二条第三点
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上面有人说了,一个月80条猫咪
可以符合这条了
除非他没有被治安管理处罚……
何止是虐猫,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何止是虐猫,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之前这个栽种说如果再人肉他他就一个星期杀1000只猫而且不在乎杀几个猫奴
你说好听了,就世人皆醉我独醒而已装逼呐
我求你别秀了,哥
世界上最不安的人 你去看看 剪辑这视频的人都不愿意再看一遍这电影(当然 太恶心了 心脏不好别看)
我觉得应该严重警告退学两年处理,直接定个开除,周克华不过如此。
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需要看各地对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具体分级,一般有文件的,各省公安厅网站应该能查到
跟这种法盲认真你就输了
和我抢老婆?
这种人让他活着我觉得就不合理
n号房没过多久呢
然而大家关注的只是虐猫本身,可能猫狗比较亲近人类吧,人类对猫狗总有一种偏爱,对猫的虐待比较在意。其实人类虐待动物司空见惯,给猫狗宠物绝育算不算一种虐待?用牛耕田算不算虐待?钓鱼算不算一种虐待(我今天去钓鱼了,鱼把钩子吞得很深,我没办法只能硬拽出来一点)?只不过跟他虐待的程度不同。但是道德哪有这么明确的界限,为什么绝育这种事看起来如此正常不过甚至出现美化绝育这种行为,这也是一种虐待吧,而且人类视角里物理绝育恐怕跟虐杀程度也没有差得那么大(我猜有人会说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我支持对他虐猫的批判,但我不赞成因为他虐猫而开除他甚至是受到人身威胁,我希望犯了什么法,就用什么法治罪,犯了道德上的错就用道德谴责,我不支持私刑。
所以我巴不得这种畜生死
传播视频也不算吗?
开车闯个红灯,第二天被开除了,理由是违法?
校规就是这样写。
他要在我学校我非打死他,真jb恶心
不要这样说吧,再怎么说是个人,错谁都有,诅咒别人死于非命未免格局太小
校规说,违法情况下,会有各种处罚。
违法情况的社会影响坏到一定程度,就是最重的处罚“开除”
作为一名就在高校做行政的人现身说法:一般学校处理这种事,还是要给当事人留一线生机的,确实安校规得开除,但是在开除流程落实到位前,会有人做学生工作劝其主动退学,毕竟退学不像开除那样对今后事情有大影响,也起到了惩戒当事人的效果了,留人一条生路也算人性化。
那些咬人的狗后面大部分都会人道毁灭或者当场打死,那这样看来那个人只是被退学,是不是轻了?或者说哪天老虎狮子没事虐虐你也可以?猫咪没有生命吗?狗咬人,狗会和人一样有思想有道德底线吗?一个有思想有智慧的人,去虐杀猫咪并且拍视频获利,真的正常?对他还要什么爱心
等级不够不能点咩,手动灭你一下吧
是按第三条卡的,治安处罚了。而且学校说的是责令(劝说)退学,并不是开除,这个实际在学校工作中是两个区别很大的名词
你后面说的没问题,但是扯到疫情八竿子打不着,没有疫情也是一样的舆论一样的结果
教你一个道理😂
我甚至觉得 如果被开除了 他去行政诉讼甚至有很大概率胜诉。。。。。
舒服😏
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就绝对不可能是犯罪,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正常人可没虐待倾向的
活捉一个变态🐶
"那些咬人的狗后面大部分都会人道毁灭或者当场打死" 不存在的。你这句话不是事实。反倒有过所谓”小动物保护协会“把咬人狗转移的报道。
和以前无数次猫狗引发的事件一样,你们只是借猫狗找到了虐待人类的机会罢了。
不犯罪,但是这种人绝对的精神异常
其实吧,看到这个这个新闻我恨不得抽死他,因为我养了猫。
但是,学校不应该一律开除,学校的工作除了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开除了确实太快人心,网友满意了,学校不用承担舆论压力了,但是学校没有尽到育人的责任,学校选择了逃避这个责任,这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