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虎扑JR0309814126 发表的: 但这是违法不是犯罪 本质上和违反交规没什么区别吧
引用 @大耳他哥 发表的: 所以我们依法治国还是太远了,一次程序不公正的审判就是污染了水源,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以后补充,但现在根据所谓的民意对一个人进行审判,简直是笑话,今天他被毫无根据的审判,明天你也会被毫无根据的审判。
引用 @莫道江湖不归 发表的: 然而并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这个法律
引用 @swell525 发表的: 如果这人和你住一个寝室,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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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下落樱神斧华盛顿 发表的: 就不能看完?就在犯罪下面就有一条收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引用 @小黑屋住户求救 发表的: 你又怎么知道猫是要生存还是要生育?难道你征求过那些猫狗的意见?中国现在很多人都不想生育了,你跟我说那些风餐露宿的流浪猫狗的生育问题?
引用 @你是森林我却迷了路 发表的: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固定虐待小动物不为罪,虐待小动物大多时候不够成刑事犯罪,但虐待动物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判刑。
引用 @可心可以乖乖 发表的: 实际上这学生压根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动物保护法还没实施呢
引用 @Panther12 发表的: 跟杀多少猫没关系,一天杀好几万只猪牛羊,我们照样吃的心安理得。但这个人不是简简单单的杀,是从虐杀中获取快感,懂?你能从虐杀中获取快感吗?满眼的血腥,和室内鲜血的味道,动物的惨叫,这些能让他兴奋,这是个人?
引用 @ColdestHIn 发表的: 就宁这还来教人,给你个建议,和这虐猫的去住一个病房慢慢感化他
引用 @嫉妬体 发表的: 你看第六条,大把引申空间。中国的确没有写入法律的动物保护法,当然这个人也不可能因为这项罪名开除,当律师吃干饭的呢。
引用 @黑魔导女孩是我的 发表的: 你太天真了楼主。对于这种心理变态,当你决定“针对”他做出一种特定行为的时候,他就不可能会信任你,反社会人格一旦形成几乎没有可以逆转的,也许迫于舆论压力,他装作改过了,可他的本质是改变不了的
引用 @竹葵独立游戏 发表的: 他是您宿舍室友,您愿意吗?他去给他做来到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嘛?别只抛出问题不想解决方案,搞节奏搞特立独行的思想,我麻烦您慎重考虑。
引用 @敌焰Cal 发表的: 不说饲养人无法为猫提供交配环境?所以把你阉割了对你好你能接受?有哪一只猫在被阉割时候不挣扎的?
引用 @逛NBA步行街LOL吃鸡区 发表的: 这🐶会被打死
引用 @石竞成儿 发表的: 对于虐猫虐狗,我个人看法是,无感。人家自己的猫自己的狗,爱怎么处理是人家的权利。别说都是生命,那你别吃牛肉猪肉羊肉了?
引用 @喻文goku 发表的: 我觉得这人是神经病,回去要去看病的
引用 @705544238zj 发表的: 学校专门给他开个屋子隔离,专门配人给他治疗,谁付钱?
引用 @求求你威少别扔三分了 发表的: 这完全没有理由开除他。罗翔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污染的水源。
引用 @麦子蜗壳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处理没问题,对生命应该有敬畏之心
引用 @没文化昵称都没有 发表的:我对他这种行为极为不齿,他可能心理变态,但你这种动不动就要求尊重生命的同样心理存在问题,你是不是每次吃肉食前祈祷一下,然后心安理得的去吃各种肉食。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作为个人,我的解决方案已经提出了:心理治疗加隔离,而不是贸然开除他,激怒他。我个人力量微小,这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努力了!最后,教你一个道理:无法给出结论不代表不能提出问题!!!
引用 @cromwell丶 发表的: 退学了他不是更崩溃吧 对于一个没有犯罪的人 不能给他一次机会?这不是让别人一辈子都毁了吗?
引用 @纵观整个东南亚 发表的: 我初中同学前段时间和我说过,他舍友也是虐猫。听他的描述,他舍友平时与人交往的时候有点唯唯诺诺的,但是每天都会找各种理由来踢猫或者打猫,往猫身上撒气。
引用 @御殿将军息衍 发表的: 遇事不决 寻衅滋事
引用 @超级煎饼 发表的: 没违法,没违规,违反的只是人类的好恶。怎么开除?别在几只破猫上纠结,先把相关的法律推动起来再说吧。
引用 @兲兲向上 发表的:你可别偷换概念了吧,还“自己”的猫,正常人三个月养80只猫?
引用 @cjmgdgz 发表的:以我浅薄的认知而言,首先,题主说的动物保护法我相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我并没有搜出他说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以此而论,虐猫应该不违法。第二就是传播和牟利,确有传播和牟利的情况下,是违法,我赞成依法处理可以开除。 然而我有疑问的是第三点,就是我认为如果他没有传播,而只是单纯被曝光,在现在这种社会情况下,很大概率也会被开除。如果是这种情况,我认为就是无法可依,不应被开除。
引用 @BeatTheHeat 发表的: 依据不单单是法律规范,公民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也可以作为依据啊,比如当破坏家庭,哪个学生要是天天破坏不同的家庭被爆出来了,那学校也有可能开除,毕竟给学校完成了不良影响
引用 @woGUA1 发表的: 不要这样说吧,再怎么说是个人,错谁都有,诅咒别人死于非命未免格局太小
引用 @丹楚剑客 发表的: 养狗不栓绳子,狗咬人,狗主人会不会被开除
引用 @anrainie 发表的: 讲真,我国各级教育不都有明确的道德规范吗……不暴露的没招,这种暴露了的,没明白开除有啥过分的。
引用 @持球仅逼 发表的:我是觉得学校确实是不负责任的,一个学生的品行出问题了,不进行引导教育,直接开除,学生能不能知错能改是一回事,学校教不教又是一回事。哪怕来个留校察看2-3年,不受教再开除也行啊。我作为网友,看到他被直接开除当然爽了,毕竟生活中和他没啥交集,但对于他生活所在地来说,这就是一个高风险不稳定因素。
引用 @薛定谔的犬 发表的: 并不是所有的异见都是哗众取宠。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出了问题学校不应该承担部分的教育责任吗?只是迫于舆论压力开除了事,一了百了,恕我直言,看不出这个学校有什么担当。如果他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或者规定,开除没有问题。关键现在有吗?所谓的在刑法边缘试探不过是在含糊其辞,假法律之威唬人。虐猫只是存在于心理层面的问题,学校本来就应该积极沟通引导。在这儿舆论一边倒还不是养猫的比较多?即使被灭我也这么说,如果我是他的的舍友,我说实话,可以接受。不能做朋友,我也不喜欢他虐猫的行径,但是我可以接受他做我的舍友,可以接受一个有心理问题的人继续接受治疗和教育的权利。
引用 @不明真相吃瓜群众们 发表的: 好家伙 天天格局格局 现在是小猫小动物 以后指不定拿身边谁来亲自操刀呢
引用 @海陵太守 发表的: 借楼中国没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只有《中国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更没有虐待动物的条款,也就不存在违法或者犯罪了。
引用 @happyllp 发表的:是否该开除另说。但是开除是惩罚,只能针对以前的事,不能考虑以后的万一,开除的合理与否,也不能用以后的万一来判断。那万一开除了,他恼羞成怒对弱小的人下手呢?学校算不算有责任?
引用 @休斯顿一分卫 发表的: 不是跟你抬杠,几乎每一个,你能找得到资料的连环杀人犯,几乎每一个,都有虐杀动物的前科,这种类型,都不应该在这个社会再有生存空间。诅咒他死于非命也许不合情,但基本合理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感觉这样反而对社会是个隐患啊学校这什么鬼, 既然 进行心理疏导 就挽救一下啊, 然后退学还怎么心理疏导? 不是把人逼上绝路吗? 这学校 处理这件事就是要与这家伙割裂开来,像挽回学校形象 出发点不是教书育人啊还说的冠冕堂官,心理疏导。
引用 @库萌库昊 发表的: 变态杀人犯很多青年期间都会有虐待小动物和纵火的表现
引用 @大盘鸡面 发表的: 高级社会才会虐狗的,狗不牵绳子是低级社会的事。话不对,但是事实如此。
引用 @托马斯的羊 发表的:这不就是道德绑架么。。。我觉得就这么开除有待商议,但网络舆论容不得你讨论。舆论干预法制其实是很可悲的事情。
引用 @停不下的车 发表的: 合理不合法吧,有法律支撑开除吗
引用 @再造神话 发表的: 文明养狗和这个是一回事么?这个显然是不尊重生命
引用 @上帝兹拉坦丶 发表的: 你看看他以前发的微博,真的不像是心理正常的人…我一开始不知所以,还有点同情,看了之后发现真的活该…
引用 @Mi1an的小铁匠 发表的: 学校是可以开除犯罪的学生的
引用 @车友会光头强 发表的:开除是应该的,收到法律制裁也是应该的,但你道德绑架就没意思了。虐猫归虐猫,和新冠有一分钱关系么。。。看着真尴尬
引用 @渡丘i 发表的:中国没有《动物保护法》,除《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外并不保障动物的权利,但是小动物具有《物权法》规定的财产属性。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一般按校规是会被开除的,除此之外还有产生严重社会后悔,受到治安处罚的违反行为,这个看各地公安部门的界定标准。如果虐猫视频是公开传播的,是可以视为传播血腥暴力音视频制品的。
引用 @取壹ge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轻了,这种傻逼是不会认识到错在哪的。这下退学了,好了,把气全撒在猫身上,接下来只会虐的更狠,他得靠这玩意生活。有时候真想冲过去给这怂逼揍一顿,恃强凌弱简直不配当个人。
引用 @苹果萌蛋蛋 发表的:我舍友要是虐猫,我是真不敢和他住一起。。。。
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但是咱们吃东西的时候可没有。比如直接把活的螃蟹放锅里之类的,我其实很好奇这个标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大部分人看见别人虐这些大型动物,就觉得这人变态,小型动物之类的就没有这种感觉呢?
引用 @HEROKOBE8 发表的: 这是另外一码事,现在谈的是虐待动物。
引用 @愤怒的大脸猫 发表的: 牠最后还说不建议杀几个猫奴
引用 @六十分钟 发表的:恭喜你们找到了发泄对他人的暴力的机会。 你们知道有多少公开报道的狗主打人甚至杀人吗?你能接受你孩子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在这个社会吗?
引用 @orangene 发表的: 失去对生命的敬畏的人,不为自己做的事受惩罚,他做的只会越来越过分。
引用 @Jack丶L 发表的:他没犯罪吗?建议复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其中有一项罪名是虐待动物罪。
引用 @我爱灰原哀 发表的: 所谓的被民意审判也是触碰了这么长时间形成的某种道德底线。没干的事被人扣帽子被媒体带节奏了,我觉得的确挺怨,但这种证据确凿的事,真的做了触碰道德底线的事,我被民意审判我也认了
引用 @牛魔王很牛 发表的: 你在哪里看见不理了?你说的谁?
违反学校纪律行为 情节严重者 可以开除
所谓的被民意审判也是触碰了这么长时间形成的某种道德底线。没干的事被人扣帽子被媒体带节奏了,我觉得的确挺怨,但这种证据确凿的事,真的做了触碰道德底线的事,我被民意审判我也认了
法律是底线而已,这个社会有倡导的道德观念,行为违背道德,学校开除没毛病。
我觉得这人是神经病,回去要去看病的
我很同意这种观点。
我自己吃过狗肉,吃的少,我也反对狗肉立法。
但是这种虐杀小动物的,就该死,对生命没有敬畏,没有底线,等到他对猫提不起兴趣后就开始对人了。楼主第一条我很同意,至于二三四不敢苟同,古代一个杀猪的都会做些事情举动去求个心安,这种虐杀生命的人心理毫无疑问是黑暗的,这种人死了都不为过,一个对生命没有敬畏的人凭什么有资格活在世上,当然身处中国我们普通民众没有资格去处罚他,但是总会有方式去制裁他。
你在哪里看见不理了?你说的谁?
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了?
这种胡搅蛮缠的货色,你不要和他解释道理
法盲就别捏造法律给人安罪名了
说得好
这是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但违背公序良俗,违背这个社会所倡导的道德观念是坐实的
变态
这人以后绝对有虐杀同类的倾向,不开除的话,同校的人不害怕?
楼主说的已经是最具有实行可能的方案了。
强制心理治疗+社区劳动,再严重的话是进入精神病医院治疗。这部分钱的大头由政府支付。每个公立精神科医生强行摊派任务。(美国做法)
相比较帖子里说的判刑,算是条中间路线。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刑法不是让你们给人莫须有罪名随便发挥的
站在他的角度,既然虐几只猫的代价这么大,为什么不再干点更大的呢?
过于严格的标准会促使人们升级犯罪。
这种人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和这样的做室友想想就后背发凉!
你脑子是不是有屎啊,给猫绝育是有利于延长寿命的,你这里说的跟虐猫一样??我可去你的吧
太主观化了,每个人的情感都不一样,都根据主观感情去评判就乱了。
依法治国,真要开除就要有法律条纹依据而不是主管观感。就这个虐猫的来说,他被开除之后继续虐猫,还有没有办法治他。如果有也该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就要完善相应法律。
狗主:这不是我的狗打死吧
你可别偷换概念了吧,还“自己”的猫,正常人三个月养80只猫?
我觉得也是
按照其他国家的做法,是政府付大头。
不是开除,是退学,这是两码事,还有,这根本没有上升到司法程序,走司法程序是违反法律,劝其退学或者勒令退学是违反校规。学校让他退学已经宽容了,如果是开除档案里面更难看,以后找工作要受很大限制。
用活鱼生挤鱼子
为生产鹅肝将鹅身体固定住,强行喂食折磨致其濒死
肢解章鱼生吃
希望那些因为虐猫而义愤填膺的人不要双标和选择性失忆,虐猫固然不对,但不要只看到虐猫……
所以这就是你去虐杀的原因?你懂不懂啥叫虐杀?
是的,这种人很危险,应该广而告知,让人有所防范,不知道哪天就对人下手了。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换我我肯定不想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读书生活,我估计学校的老师们也不怎么想和这种人搭上,隔离简单但他终归要回来的
他没犯罪吗?建议复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其中有一项罪名是虐待动物罪。
踢猫打猫跟这个比就是小菜一碟,这个是活活烧死,活着剥皮、掏肠,真是畜牲
网络也是公共场所,最高法早就有司法解释了
你真的跟个逗比一样?敬畏你不懂啥意思?不懂去查一下字典行吗?
别事事把法律这条做人底线挂嘴边,社会生活有自己倡导的道德观念,违背道德,违背公序良俗,学校就有权处理。校规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的向善,仁爱呢。
不是万事都以法律底线来作为行为准则
我说的是对于一般的虐猫虐狗行为,对于本帖主角,具体事情不清楚,不发表意见
我是这么觉得的
法律是人的法律,不是动物的法律。即使是动物保护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的利益
你觉得那样做是虐待猫。但是多少养宠物的为了自己的精神满足,把动物关在笼子里算虐待吗?一堆公园的老大爷把本该自由飞翔的鸟关起来是虐待吗?养宠物的把宠物阉割算虐待吗?哪家家长会把自己孩子阉割?拿个绳子套在猫狗的脖子上算不算虐待?哪家家长出门带着孩子会在孩子上套个狗链?养鸡场为了让鸡的肉更肥让肉鸡疯狂吃,以至于它们的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起它们快速增长的体重,导致根本站不起来,如果以上都是对人做的算不算虐待人?
法律应该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在法律上,所有的宠物都是财产,法律既要保护人的财产,也要规范财产行为。除了个别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而且如果他自己虐待流浪猫流浪狗,本质上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利益。那既然虐猫这个行为有人看了舒服有人看了觉得不舒服,那在不侵犯任何人利益的时候凭什么要以人舒不舒服为立场来立法?
那么多女装大佬,他们自己玩的很嗨。但是如果我还有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做很变态,男人女装简直恶心透顶,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立法禁止女装,然后对学校施加压力把女装的男生都开除?就因为部分人觉得恶心?女装和虐猫有什么本质区别,不都是个别人的爱好,而且没有侵犯大众利益?
法律是人的法律,不是动物的法律。即使是动物保护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的利益
你觉得那样做是虐待猫。但是多少养宠物的为了自己的精神满足,把动物关在笼子里算虐待吗?一堆公园的老大爷把本该自由飞翔的鸟关起来是虐待吗?养宠物的把宠物阉割算虐待吗?哪家家长会把自己孩子阉割?拿个绳子套在猫狗的脖子上算不算虐待?哪家家长出门带着孩子会在孩子上套个狗链?养鸡场为了让鸡的肉更肥让肉鸡疯狂吃,以至于它们的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起它们快速增长的体重,导致根本站不起来,如果以上都是对人做的算不算虐待人?
法律应该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在法律上,所有的宠物都是财产,法律既要保护人的财产,也要规范财产行为。除了个别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而且如果他自己虐待流浪猫流浪狗,本质上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利益。那既然虐猫这个行为有人看了舒服有人看了觉得不舒服,那在不侵犯任何人利益的时候凭什么要以人舒不舒服为立场来立法?
那么多女装大佬,他们自己玩的很嗨。但是如果我还有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做很变态,男人女装简直恶心透顶,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立法禁止女装,然后对学校施加压力把女装的男生都开除?就因为部分人觉得恶心?女装和虐猫有什么本质区别,不都是个别人的爱好,而且没有侵犯大众利益?就因为在你们主观看来个别人爱好很变态吗
死不足惜
要是某个时间段寝室只有我跟他,我他么的都不敢一直埋头打游戏了
所以和我们的主题有什么关系?
小孩子好教,都二十几的成年人了,谁去教?辅导员不是老师,只是帮你把大学四年这个程序走完,再说这种事情发生,这个人在学校就是个稳定因素了吗?学校里大部分都是学生,现在虐待动物,等以后开始杀人又要怪学校不让他退学了,再退一步说,就算不退学,这人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换你你愿意跟他交流吗?这样不是更容易让他孤僻,导致一些不好的事情?学校最负责的做法就是退学。
虐杀,一个对虐杀习以为常的人,被发现后不思悔改还出言嘲讽的人。你觉得没问题?你能接受跟他做室友?
牛批!!!!
好家伙,你现在成天吃猪肉鸡肉牛肉,以后指不定就把人肉吃上了呢
为什么这么多人帮变态讲话的,我看傻了
你知道他天天虐杀小动物,你跟他在一个房间待四年可以?你能睡着我算你牛!
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这种类似于散步恐怖视频的,网警都可以治你罪。流浪猫是野生动物。
开除也是怕他在学校就对人下手,毕竟心理变态
你如果上过哪怕一天学都能发现你的逻辑是多么的可笑,a可推b,所以b一定、基本上可以推a?
这有个锤子挽救的可能,马上步入社会的人了还做出这种事情,整个人已经心里扭曲了,不是搞些心理辅导就能解决的的事情
还有尿床,麦当劳三大定律。。
这是另外一码事,现在谈的是虐待动物。
我虐猫不仅没惩罚还有人关怀备至,那我多虐几只咯
好几个帖子看见这个剑客带节奏
是啊,诋毁学校名誉这个理由很牵强,啥都能往里放,而且明明应该先出法律结果的,结果学校的处置先传播开了。高亮这样没啥逻辑但先上廉价情感的人太多,导致没有就事论事的环境。
开除是处分的一种
不文明养狗的人尊重别人生命了吗?
同情?是哪一点能让你同情的?🐶
唯一可以违反的就是治安管理条例了
他说的是特殊时期民众的情绪比较敏感,官方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自然就严格一些。没说错啊。
我说错了,《动物保护法》是立法专家建议草稿,目前还没有动物保护法。
说过分的是因为原帖有人说才开除?太轻了的 要网络正义执行的 这楼主偷换概念吧
害搁这格局呢?要是你周围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你自己不害怕?
天下所有事都不无关系,就像有家人做白事,你跑人家隔壁街上敲锣打鼓,单看没啥关系,但闻者落泪听者伤心,见者忿恨,就是这个道理。
我看了原帖了 说过分的是有一个憨批叫嚣退学太轻 要网络正义执行的 这楼主在偷换概念带节奏
要是实在没办法和他住一起,那我天天欺负它,天天给它上强度,这王八羔子就该被欺负炸咯
个人看过杀猪 摁在那一刀下去脑袋就掉了 然后拿盆放血 我觉着主要是看用途以及是否造成公众影响吧
因为不栓狗链的人同样可恶,却没人敢管,在他们眼里,其他人不如狗
讲真,他要敢杀我的猫,我不介意拿他的命抵债
然后呢,这些人是没惩罚,而且有关联?这人做十年牢,我都双手赞同
不管什么信仰,都强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
得了吧,他是膨胀了发网上了;私下里搞,谁会去处罚他!
犯罪要触犯刑法吧。。。
虐猫的事很早就出现过,到现在了还是无法可依,还要靠道德审判,靠网民微博声讨治国,还要反复讨论处置是不是合规合法,那只能说该做点事的人就是在混日子犯懒。
他可能说的是自己。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