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但是咱们吃东西的时候可没有。比如直接把活的螃蟹放锅里之类的,我其实很好奇这个标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大部分人看见别人虐这些大型动物,就觉得这人变态,小型动物之类的就没有这种感觉呢?
引用 @鄙视贱男大专 发表的: 于汉超违法他这个目前并不违法,但引起的愤怒已经超过于汉超了,何况于汉超好歹为国做过贡献,他是个什么东西。他被开除之后心里肯定有很大的不满,而且很有可能发泄对象不仅只是小动物还包括那些声讨他导致被退学的人,这个人以后会非常危险
引用 @sounder313 发表的: 开除又不是坐牢,跟辩护律师都不挨着。
引用 @曼巴继承人詹老汉 发表的: 虐猫的人属于心理变态,和渣男是一个类型的🐴
引用 @米斯特桑 发表的: 法理精神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思想而不是普世真理,对法理精神的批判性探讨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假如法理精神经常站在人性和公序良俗的对立面,我觉得这也是法理精神的悲哀。
引用 @一个蒿俊闵球迷 发表的:杀猫就是人性?杀猪就不是?一刀捅进猪脖子的视频还满网传,被人架着杀的图片被做成表情包引为笑谈,没人说?轮到猫就有人说?某十年人捕杀的老鼠,麻雀不计其数,怎么合着猫命比别的值钱?
引用 @我不愿脱鞋1987 发表的: 一个兜底条款就能解决所有,两个:其他符合开除的是由。刑法方面寻衅滋事可以兜底这个行为。
引用 @头条搜林深打野 发表的:就这还有傻逼点了四个亮?
引用 @恶人的救世主_DIO 发表的: 可能在你们看来,猫命不值钱,比起一个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廉价多了。我说实话,确实不值钱。但是这个学生丢掉的人性值钱,他这一部分的人性已经没有了。应该开除他不是因为他破坏了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他破坏了自己的人性。
引用 @皇帝lbi 发表的: 如果你经常看我国法律 社会影响可是很重要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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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峰哥要去NUS 发表的: 因为大众朴素的价值观就是如此,你就算杀猪杀鸟杀鼠,你拍成视频还到处挑衅,大家照样会觉得你这人有病,一样会对这种人敬而远之。别总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你就把自个儿代进去再考虑,要是你的孩子整天杀猫成瘾录视频,你觉得这没啥事?
引用 @spurs29 发表的: 我一直强调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成年人,他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个什么事儿么?一个农村的杀猪的也干不出来吧?他本来就是社会隐患,但原因不是学校刺激他,学校要不严肃处理这种人,他将来不就跟性侵养女那个一样了么,都塔麻是变态畜生。
引用 @大状阿Q 发表的: 那是你觉得,法律不是你觉得
引用 @Derecho28 发表的: 确实需要不断完善,即使是为了专门惩罚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临时修改我也觉得可以接受,只要是通过了修改程序。可是现在不是还没有修改吗?还是说有能够支持开除的条例,而楼主并没有列出来?
引用 @一个蒿俊闵球迷 发表的:猫也会虐杀老鼠的呢
引用 @荒原猪 发表的:哇塞,把他爸妈干嘛的?造出个人就不用教了呗
引用 @一辈子不用改的名字 发表的: 我巴不得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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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来董秘 发表的:能不能告诉我,他为什么要这样虐猫
引用 @噼里 发表的: 看完你说的话怎么感觉你和虐猫的人不相上下呢!挺吓人的,真的
引用 @个锤子的罗翔 发表的: 那公司为什么不得无故开除?学校难道就可以无故开除了吗?
引用 @destinyhaot 发表的: 楼主说这些没用的,看回帖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法律意识。只是凭借自己所谓的正义来判案,他们判案不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不过也没办法,毕竟现在环境就这样。他们觉得只要开除了就好了。甚至巴不得枪毙一切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人。根本就不会想着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引用 @请当作不认识我 发表的: 建议全部吃素,或者只挑一种肉吃,保护其他动物。我想这够你果腹了吧?
引用 @眼神凶恶的大师兄 发表的: 学校开除学生本身就不需要法律依据,学生违法犯罪才能开除那还得了?这件事已经造成恶劣影响,符合学校关于开除的规定了,把他开除一点问题没有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我不争论,学校是不止是育书,还要育人,况且学校完全没有对学生批评教育,或者让学生做心里检测,直接开除。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引用 @supercarryy 发表的: 应该坐牢
引用 @熊猫涅槃 发表的: 法律或者规则上的漏洞不是可以宽容这种血腥暴行的理由!法律之外我们更需要道德约束!
引用 @lzjlzj87 发表的: 没有法律条款再不借助网络力量,他就真的无法无天了。这种人,给他更重的处罚我都不觉得有问题,真想不明白你给他洗什么?这里没人谈猫和猪的高低贵贱,一个人连人性基本的善都丢了,凭什么让别人对他遵守规则?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感觉这样反而对社会是个隐患啊学校这什么鬼, 既然 进行心理疏导 就挽救一下啊, 然后退学还怎么心理疏导? 不是把人逼上绝路吗? 这学校 处理这件事就是要与这家伙割裂开来,像挽回学校形象 出发点不是教书育人啊还说的冠冕堂官,心理疏导。
引用 @名字为什么至少三个字 发表的: 建议你看一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你们既然谴责别人虐杀生命,又不在乎别人的生命,你觉得这种行为叫什么。抱歉我只看到一帮人在利用各种所谓的正义发泄。
引用 @chendashaa 发表的: 变态杀手三大症状,放火,尿床,虐待小动物。也算是个安全隐患。
引用 @Delly北极光 发表的: 这是最基本的法理精神,杀人犯还要找辩护律师呢,万众一致无人质疑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才是教育的悲哀
引用 @lbj是老北京噢 发表的:不是疫情的话山东那边的直脾气老哥都围着他打了好多次了
引用 @请叫Me狗哥 发表的: 学法律学魔怔了吧
引用 @罗斯Original 发表的: 关键的是,还挑衅阴阳怪气
引用 @kyking4 发表的:我估计就是疫情,不是疫情,他能不能活着出校园都不一定。网络揭露他的同时,也基本上抹杀了他的余生了
引用 @清华校友 发表的: 杀猪是为了食用,为了生存,是自然法则杀猫是为了取乐,扭曲人性,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 @李信不姓李 发表的: 不懂就问,学校把他开了,他就不能继续干这事情了吗,我怎么感觉会更加猖獗,限制还变少了
引用 @81309002 发表的:这种人如果是我身边的人的话,恐怖煎熬的气氛会一直弥漫,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转念一想:虐人和虐猫是不是同样爽???
引用 @木木丰 发表的: 虐杀和杀不一样
引用 @哈哈你瞅啥 发表的:楼主不是维护虐猫的那个人,而是在讨论我国法治体系的问题,虐猫行为固然不正确,但是如果强行越过法律法规来对该行为进行惩罚,这同时会让法律法规这个东西失去了公信力。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校规就是这样写。
引用 @JRNo100 发表的: 血腥暴力特指人。已经有法律顾问出来说虐猫者并没有触犯法律了。学校开除他没毛病,但随便定罪,你想人治还是法制?
引用 @mcwakaka 发表的: 正解… 今天杀猫明天可能就杀人这个人心理肯定不健康
引用 @陈库里库里 发表的: 以暴制暴 真的和《我们与恶的距离》没啥区别。人肉他人也是违法的
引用 @2科比布莱恩特2 发表的:学校也有校规。
引用 @我的天下第九 发表的: 难到就该宠着他,跟他说你虐虐动物就行别虐人?
引用 @麦子蜗壳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处理没问题,对生命应该有敬畏之心
引用 @眼神凶恶的大师兄 发表的: 你自己看楼主贴的第十一条
引用 @Jack丶L 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
引用 @牛顿的棺材盖 发表的: 这不叫造成恶劣影响吗?你也可以去找校长给他一嘴巴子,毕竟规定没写不能打校长
你蒸螃蟹是为了什么?是看它在水里挣扎你有快感?如果是的话 那建议你直播
虐猫不违法,做成视频传播违法了。
那公司为什么不得无故开除?学校难道就可以无故开除了吗?
那有些人就是喜欢玩弄别人感情 一脚踏几船 虐待别人情感 所以又不算了吗🐶 还是些渣男玩得别人自杀呢
法律本身都仅仅是一种工具,天天给法理抬咖也是搞笑的很。
你有没有搞懂虐杀是什么意思?杀猪的第一目的是为了“取乐”吗?按照你的想法人类可以毁灭了,人是社会性动物活在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到保证你有起码得人性道德底线。
老法官做派,🐮
不能点灭,不然早就被灭惨了
而开除破坏掉的,是程序正义
这货要是自己虐待动物不传播视频不让别人知道可能就没事,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就能被开除
阅读理解零分
可能他也是这种人,更爽了呢
我感觉这人真的社会隐患
杀人犯也有找人辩护的权力,你今天漠视制度仅凭仁义道德去口嗨,明天你在仁义道德对立面的时候也不会有人站在你这边
你知道什么叫虐杀吗?国际法还要求战场不能虐杀俘虏,可没说战场不能杀人。
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传播暴力视频属于违法行为。
这次的退学处理或许没有法律规定,可能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没有从根源上改变他。但我觉得那些认为这个处理对他不公平,不合理的人,不应该用一种绝对理性的角度去评价讨论这件事。谁能保证再任何事前都保持理性呢,只不过这事没戳到心坎上。
脑子有问题
都有责任,但是他爸妈如果一看儿子犯了事立刻断绝亲子关系 你说可笑不可笑
看看城市之光电影。。。每一个人都是杀人犯。。。
说不定他是同类所以才🐶
卖钱和寻求快感
我咋觉得你挺吓人的,真的。
上来一句话就把事情的重心转移了,真有你的
尼玛的,你不去当心理辅导师真是屈才了
确实,学校不应该有随意开除学生的权力。
所以呢,你把自己跟畜牲划等号了?
一个是虐杀一个是杀没区别?还有你杀猪吃猪肉是生存需要,你杀猫吃猫肉?
你连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都分不清楚就别在这儿独醒了,没有任何一所学校开除学生是看违不违法的,只要符合学校规章关于开除的规定就行了。法律意识?这根本不关法律的事好吧
然后一个自诩教书育人的地方就把垃圾扔给了社会?
管我屁事,我就是为了快乐吃肉,难道你是为了果腹吃肉?
我觉得这句话足够回答。
问题在于开除是黑名单管理方式
还是白名单?
你要说黑名单方式 那么虐猫不在黑名单
白名单方式 又没规定学生在校只能做什么
只要做了白名单以外的一律开除
到最后不就成了
想怎么弄怎么弄?
为什么说学校完全没有批评教育?我看好多人都说学校已经批评教育过,检讨书也让写了,但是他屡教不改,从哪来的"完全没有""直接开除"这一说...我本来觉得楼主你说法是挺公道的,合着跟其他人一样也是自己说自己想的东西啊🐶
学校开除学生不需要有法律依据,只要有校规依据就行。
直接死刑🐶
关于这个人这件事,还是有法律法规可以治他的,道德问题可以谴责,但是以此做出处罚还是不合适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能得出他无法无天的结论。还是我之前举的例子,你不能说今天玩火明天纵火就给今天玩火的人开除学籍啊
有人靠着虐杀猪来赚钱的吗?
所以教育机构是干什么的?开除了他人性就回来了?
阅读理解可以,你这和层主都不在一个频道上面。
额 我个人觉得这人没救了,,,。
城市之光也挺类似的。。。说白了别人犯了错大家举报他就行了,仅此而已。
法律只是底线,他可能没触犯我国法律,但是当绝大部分人都觉得他有问题的话,他就已经被从道德层面被判了刑。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说他没有错的人,有几个想和他住一个寝室的。
真的看不懂重点吗
有程序正义那味儿。我支持改法律,虐待动物罪可以学习国外的相似法律或者结合国情做做释法之类的。学校如果确实因为舆论而非法规开除那确实有违公正。规则制定出来就要遵守。
那tm是自然法则,那要不你发个帖子谴责谴责猫虐老鼠的行为?
我纳闷他身边人不知道他干这个嘛,要我认识他直接给他取证匿名举报了
程序正义怎么能叫魔怔呢
毫无人性,必须开除
学校也有校规。
不是爱猫人士,但是虐待本身就是具有危险性人格的表现,不管虐待的对象是什么!不喜欢猫狗啥的,可以一棍打死,但是虐杀?真不是人干的,起码不是一个自谓文明人干的,尤其还是那些所谓高学历人才做的事!
还真是,我看已经有本校的人 说去学校以后锤虐猫的人。
转杀猪的图片为了什么?
学校为什么要管它以后猖不猖獗?
学校不处理他他就不继续干了?让他吃到教训他才知道疼。至于会不会报复社会什么的有刑法在等着他。
虐猪一定也会被谴责,这事跟是猪是猫没关系
你踏🐎好歹看完别人的评论再喷啊,还是不认识字读不懂意思。就这还讽刺别人呢。
可以负分了
小时偷针 大时偷金 一个道理
我寻思这不是先骂人然后它反击吗
如果把猫放到圈里养着天天就是吃也不打扫卫生,然后再把猫架起来割破脖子放血,排成视频传到网上。你看看会不会被爱猫人士围攻。
符合学校那条关于开除的规定?你说出来
学校按照校规办事没问题,他违反了校规就该被开除。就像大学考试作弊在法律上不能把他怎么样,但是按照校规可以将他开除。
你给我找出来,哪个学校校规这么写的
所以法律要完善
动物虐杀动物,人不这么做,这正是人之所以为人
这种人要提前干掉
主要还是在网络上没人管,一个个就喜欢充当正义的使者。。。
楼主就是在讨论校规对虐猫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应该开除
还就该这样,安排心理疏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现在这样谁还能管他。
轻了,予以退学和开除学籍完全两个概念,前者基本就是劝退,连档案都不记录。也别说什么不至于,这种行为不严肃惩戒,以后只会越来越多人效仿
那是杀吗?这么和你说吧,将来如果你成了战俘,你是希望一枪毙了你还是像古代一样活剐了你,或者扒皮抽筋,做个人皮灯笼。他虐杀猫不是因为别的,猫反抗不了他,而且法律不用坐牢而已,这种有暴力倾向的人因为某些事虐杀一个人我一点也不奇怪,这人该去精神病院,而不是学校。
学校批评教育了吗?
这个法是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的
法盲跟杠精,原来是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