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广东财经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发表的: 但是这反应了这个人极度丑恶的嘴脸和内心……如果你是校长你愿意让这种人待在学校?
引用 @陇神戎发 发表的: 你这个就是错的,法律是怎么来的?古代有那么多法律,刚建国有那么多法律吗,就是要跟随人民的道德需求而补充,何况现在又不是判他刑,既然你虐猫不触犯法律,那你搞臭学校名声我开除你也不违反任何法律。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那就明确章程,模糊不清对谁都没好处
引用 @眼神凶恶的大师兄 发表的: 学校开除学生本身就不需要法律依据,学生违法犯罪才能开除那还得了?这件事已经造成恶劣影响,符合学校关于开除的规定了,把他开除一点问题没有
引用 @BlackPeral 发表的: 虐杀动物的人最恐怖的地方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在于没有同理心,这种人潜在危害太大了,他们不会将自己带入到受害者的状况,严重的杀人不是没可能。
引用 @李信不姓李 发表的: 不懂就问,学校把他开了,他就不能继续干这事情了吗,我怎么感觉会更加猖獗,限制还变少了
引用 @Porlorence 发表的:如果只是单纯的虐猫,那么这是心理疾病的问题,应该给予心理治疗而非粗暴开除了事。 但这次明显不是如此,他已经涉及到贩卖血腥暴力视频以牟利的范畴,这可以说在刑法的边缘上反复试探的节奏,开除并无问题。
引用 @長江零號 发表的: 你这脑子,又蠢又坏,9年义务教育读完了么?
引用 @pau·gasol 发表的: 学校开除学生并不需要法律依据,符合内部章程就行了,而内部章程通常会留一些判断标准比较宽松的条款,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不要拿法院判案来套用,不是一回事
引用 @我可能是石乐志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引用 @伊人瓣花香 发表的: 恰恰说明教育的悲哀,一群机器人,记住法律的作用,还有法律也是人写了,一群傻子
引用 @敌焰Cal 发表的: 就是杀一万只猫他依旧是个人,顶多就是现在猫奴多了,放到以前屁事不算,在我看来他比你们这些咒人死的高尚无数倍
引用 @峰哥要去NUS 发表的: 因为大众朴素的价值观就是如此,你就算杀猪杀鸟杀鼠,你拍成视频还到处挑衅,大家照样会觉得你这人有病,一样会对这种人敬而远之。别总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你就把自个儿代进去再考虑,要是你的孩子整天杀猫成瘾录视频,你觉得这没啥事?
引用 @二院国家电网 发表的: 开除本来就是处分的一种,这种情况被处分很正常
引用 @happyllp 发表的:关键在于,民众看到的证据确凿不一定是真的证据确凿,所以个人觉得民意审批这事还是值得商榷。
引用 @勇士活化石维金斯 发表的:不正常跟开除有啥冲突,明文写着的话,就开除,没写,就不能。
引用 @虎扑JR0426509886 发表的: 虐猫的事很早就出现过,到现在了还是无法可依,还要靠道德审判,靠网民微博声讨治国,还要反复讨论处置是不是合规合法,那只能说该做点事的人就是在混日子犯懒。
引用 @北风和太阳丶 发表的:学校平时对学生不加关注,辅导员走寝也没发现问题,教书育人不管,一出问题不想着早发现早引导,而是等闹大了直接开除,为社会增添不稳定因素,凸显学校管理无能
引用 @缺钱小宝 发表的: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这条是不是适用,已经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了
引用 @一个蒿俊闵球迷 发表的:杀猫就是人性?杀猪就不是?一刀捅进猪脖子的视频还满网传,被人架着杀的图片被做成表情包引为笑谈,没人说?轮到猫就有人说?某十年人捕杀的老鼠,麻雀不计其数,怎么合着猫命比别的值钱?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所有不清晰的章程只会让无权无势的人处于弱势地位
引用 @戏精lan呀 发表的: 这人删了
引用 @克里斯破 发表的: 那渣男是不会也应该开除🐶
引用 @源汇区吴彦祖 发表的: 那你去问问那些被虐杀的猫,它们该死吗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不是的,我的核心观点是学校没有起到批评教育作用,大部分人都是一股脑的喷我说不应该开除,加上人身攻击
引用 @我是大设计师 发表的: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我认为,传播此类暴力血腥视频,应当是违反国家规定了吧?应当是造成恶劣影响了吧?
引用 @李钢镚 发表的: 关键是这里的惩罚措施没有退学一项啊,开除学籍和退学还是不一样的
引用 @中国科学院院草 发表的: 同意,看过罗律师的就知道了,包养那集讲的就是这个:有个人贪污了几亿吧,按普通人的想法肯定是死刑了,但是,他贪的是信用社的钱,只能按职务侵占罪来判,多少年忘了,反正不是太久。还有一集,说的是刑法判罚的最高年限来着???思想就是,不能你觉得死刑就判死刑,不然的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随便定你个什么最然后直接kill了。。。。所以,在没有虐待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靠着舆论就把这个学生开除了,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杀人犯也有请律师的权力,如果靠着舆论直接判了,是对法律得亵渎
引用 @一个蒿俊闵球迷 发表的:猫也会虐杀老鼠的呢
引用 @Jack丶L 发表的:他都犯法了还没犯校规吗?无论是哪个学校的校规,都有一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他犯法了,你说他违反校规了吗?他的事之所以没有上升到司法层面上是没有人起诉他,但犯法是事实,犯校规就顺理成章了,学校劝退更没什么问题。
引用 @求求你威少别扔三分了 发表的: 他违反了哪条法律
引用 @大状阿Q 发表的: 🐮有老法官做派,擅长类推解释。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引用 @在你的心上如印记 发表的: 前两天讨论吃狗立法的事还没看出来吗 一堆人觉得吃狗天经地义 对养狗养猫的抱有极大恶意
引用 @恶人的救世主_DIO 发表的: 可能在你们看来,猫命不值钱,比起一个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廉价多了。我说实话,确实不值钱。但是这个学生丢掉的人性值钱,他这一部分的人性已经没有了。应该开除他不是因为他破坏了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他破坏了自己的人性。
引用 @小黑屋住户求救 发表的: 很可惜,你的看法屁都不算,老子就诅咒他死于非命
引用 @2017082100 发表的: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引用 @陇神戎发 发表的: 所有人都觉得合理并支持的事情,偏偏你跳出来觉得各种不合理,某种程度上你和他是否很像呢?他也不觉得自己有错,所以搞不懂你的三观是如何形成的。
引用 @JRNo100 发表的: 血腥暴力特指人。已经有法律顾问出来说虐猫者并没有触犯法律了。学校开除他没毛病,但随便定罪,你想人治还是法制?
引用 @米斯特桑 发表的: 法理精神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思想而不是普世真理,对法理精神的批判性探讨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假如法理精神经常站在人性和公序良俗的对立面,我觉得这也是法理精神的悲哀。
引用 @EmmmmQAQ 发表的: 女装只是自己的兴趣并不涉及其他生命吧,虐猫是涉及到了其他的生命,并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有暴力倾向,保不准他哪天就从虐猫发展成虐人了。而且让你跟这种人住一起,你不担心吗?反正我学校要是有这种人,我是挺担心的。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没有人站在对立面就是好事吗
引用 @小源哥 发表的: 楼主恰恰证明我们的教育是没问题的,我相信他内心也希望将这个恶魔千刀万剐,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他选择查询条例、依法依规而不是出于一时的激动就发表评论。面对这样一个恶魔,法律法规没有对得上的条目,只能利用学校的权力进行打击,这是不合理的。如果仍然不在这里进行思考,下次再出现一个恶魔可能就要逍遥法外了。
引用 @81309002 发表的:这种人如果是我身边的人的话,恐怖煎熬的气氛会一直弥漫,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转念一想:虐人和虐猫是不是同样爽???
引用 @哈哈你瞅啥 发表的:楼主不是维护虐猫的那个人,而是在讨论我国法治体系的问题,虐猫行为固然不正确,但是如果强行越过法律法规来对该行为进行惩罚,这同时会让法律法规这个东西失去了公信力。
引用 @噼里 发表的: 看完你说的话怎么感觉你和虐猫的人不相上下呢!挺吓人的,真的
引用 @我不是大胸弟 发表的:高中生还是老老实实上学慢慢塑造三观吧,但凡你对人类共情能力有一个基本的认知你也不会这样举例子,猫狗和人同为哺乳动物,人对猫狗的共情能力是昆虫能比的?按生物分类划分压根就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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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型罐装病毒 发表的: 很多标题都起的太轻了,就一个轻描淡写的虐猫,没了解过的人以为他就虐一只猫呢,实际上是手段残忍的虐杀上百只并且传播视频牟利,这么一说,有几个认为不该开除?
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虐猫,表面上是虐猫,本质上是虐人,因为现代社会中猫是很多人的伴侣,甚至称为“家人”的一个角色。 为什么虐猫会让这些极端者产生快感,恰恰是因为这种快感来源于其他部分人的痛苦。大家都不会养老鼠,所以没人同情、爱着老鼠,所以虐老鼠是没有快感的,虽然猫和老鼠都是自然界的哺乳动物。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虐猫者如果能自杀,倒也是一桩美事,至少不会再害人了。 但事实是,这类人才不会死呢,他们是更怕死、更懦弱、更自私的那类人。 最后一句话送给楼主:人以群分,好自为之。
引用 @Delly北极光 发表的: 这是最基本的法理精神,杀人犯还要找辩护律师呢,万众一致无人质疑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才是教育的悲哀
引用 @输球输人HOU 发表的: 不文明养狗的人尊重别人生命了吗?
这样把他开除,他的心理会不会变的更畸形了?不知道会不会成为一个不稳定因素,一颗定时炸弹
那还立法干嘛,所有章程清晰点对所有人都受益
你自己看楼主贴的第十一条
我也很奇怪,一些人一口一个法,学校是告他了?还是法院给他判刑了?
只要是学校有相关规定,而且这个规定没有违法,那就可以开除。
这个社会除了法律还有道德,不是说比法律标准高就是不合理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虎扑发个广告帖子,虎扑都不能处理了?
看了各大论坛, 总有人抖机灵说 1 这事按照学校规则不应该退学 2 大家这样刺激人家,他要是报复社会怎么办
1 对于这种恶劣的人 难道我们还要供着他不成。你虐猫给你清出校园,你想报复社会,就要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恶人没有手 2 理工该不该让他退学,你偷摸虐可能也就罢了。你发视频,宣传负能量到社会,我觉得退学都是轻的。
虐猫就是没有同理心吗。。我拆了一台电脑就会认为我打算拆一个人吗?我玩火就代表我会纵火烧山吗?如果因为‘这个人可能以后balabala’来处罚一个人,那我可以说法律没必要存在了。
这样的人就应该主动赶他到人类世界的对立面去,这样就能最快速的去消灭,无需精神,直接肉体消灭就好
好奇想问一下,买这些视频看的人需要曝光一下不,这些人心理问题也挺大吧
文章写的很好,他的想法也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但是清华伤熊案就是犯罪,侵犯了动物园的财产法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本案确确实实没有侵犯任何法益,不构成犯罪。所以只是依照校规处理而已,开除没什么问题。
所有不清晰的章程只会让无权无势的人处于弱势地位
学校也是要脸的,这个学生行为恶劣,严重影响了学校形象,开了他是及时止损。
确实值得讨论的,因为虐待动物这个行为在伦理学学界争论了很久都没有定论,也就是说这种行为代表的价值取向在严肃学术上没有确切的定论,而法律往往扮演裁定价值取向是否能够存在的角色,因此伦理学依据对于法理而言非常重要。
至少在伦理学的角度看,目前找不出使虐待动物是错误的成立的论证。
这怎么是教育的悲哀,这恰恰是你没接受教育的悲哀,因为你只能靠感情支配你的行动,法律是人写的,就应该遵守,法律从来不是维护你的情感,法律也不会维护个人的利益,法律的含义你应该去重新学一下,什么是有法可依,什么是依法办事
嗯,希望你以后遇到的人都有虐杀动物爱好
正常杀都还勉强能看得过去,虐杀还有什么话可说,就是一垃圾
你就是太站在法律角度了。。。过于理性
往大了说 当年扶苏就是过于理性 以致丢了江山
李世民正是因为摒弃了无谓的理性 才有了贞观之治
往小了说 如果有人虐杀了你爸妈 你还会和那个人讲道理?
虐杀爸妈和虐杀猫本质是一样的 都是一件触碰了到了你底线的事情
至于你说的 如果他自杀我们是不是施暴者 这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
一个杀人犯被警察枪决了 意思是那个警察也要心怀愧疚?
心里惭不惭愧的根源在于 那个人值不值得让你惭愧
如果一人一句口水能让欧美大官死一次 你猜他们有几条命?
说不该开除的,让他去跟范源庆住一间宿舍吧,晚上一起看虐猫视频,掏肠,火烧,剖腹,去吧去吧
这肯定是啊,我也说了被带节奏的的确怨,但这个事算证据确凿了
这不叫造成恶劣影响吗?你也可以去找校长给他一嘴巴子,毕竟规定没写不能打校长
是啊,我搜一下看几年前就有人问虐猫犯法么
哇塞,把他爸妈干嘛的?造出个人就不用教了呗
赞同,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肯定是损害网络风气,是违反国家网络管理规定的
他的问题是把虐待视频上传到网上了,应该受到公众道德谴责,学校应该给予心理辅导,但是退学我觉得有点过了
那应该怎么办呢
能不能告诉我,他为什么要这样虐猫
虐猫的人属于心理变态,和渣男是一个类型的🐴
猫肉也不是很好吃,真没必要虐杀…
一定要违法了才能退学?
这个和我说的并不冲突
不懂就问,开除学籍不是更严厉吗?
不是有句话叫杀生,不虐生吗?不是一个新闻一个蹦极的让🐷测试安全性不一样遭到了群众的举报吗?
继续杠吧!静静地看着你杠
学校开除跟法律有什么关系?
不懂你的逻辑,你又不是猫,人类进化就是为了和其他动物区别。心理学上人类的每一个心理特征都会和动物区分,结果你倒好,想和动物保持一致?动物没有人性,人有,你在人的角度考虑的就是人性,你去考虑动物的行为干嘛呢?螳螂还吃伴侣呢,难道你要说螳螂都是杀人犯?
在这洗尼玛呢,祝你和有心里变态的人一个单位上班,一个教室上课,一个宿舍生活
就硬杠,这样抬杠是会让你感觉很有意思是怎么的,不太能理解
他违反了哪条法律
所有人都觉得合理并支持的事情,偏偏你跳出来觉得各种不合理,某种程度上你和他是否很像呢?他也不觉得自己有错,所以搞不懂你的三观是如何形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
没有嘛?
👴傻了怎么那多人杠没有到刑法,我的意思是所有事情按章程来
想要公平就是你比别人强,社会保护了相对弱者,但是你想要绝对公平,就会造成很多人好吃懒做
吃狗在中国是千年历史了,虐杀取乐能一样?流浪猫集中抓捕安乐死我不反对,抓过来活砍四肢挖眼掏肠的就应该接受精神病检查
爪巴
文明的进步不是靠对人性这个概念涵盖范畴的拓展 而是靠人们不断完善的制度以及制度的贯彻实施。
不反对你说的没人性,反对的是行为和收到的惩戒结果没有对等
可能它就是那个变态吧!
也要依据学校的法规,学生行为规范,这货就是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依据学校法规是要开除的,依据法律也是有一定的处罚的!而不是虐待动物本身,谁不恶心这种人啊😱!是个正常人都恶心,但是,处罚一个变态,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不是我们整天在网上喊打喊杀,而是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样才不会去滥用权利,超出法律的边界,不然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然而,我看的回复里大多都没有这个意识,真的挺可怕的
如果有这么一条条例,我当然是非常支持给他退学的。
你的第一句话出自哪里?
但是卖视频是违法行为,而且涉嫌非法经营罪。
开除问题不大。
但是反对开除单纯虐猫虐狗的,直到立法确认实施虐待动物罪。
👴吐了👴到现在有说一句不支持处理他?你即所有人?我支持按章程来
我希望法律越来越健全完善,以目前法律他不违法,那就不判处,因为我不确定所以说我觉得,这回被科普了,谢老哥
这不是站在对立面,而是从两个方向一起使劲儿碰撞和探讨,最终目的是达成对这种人最好的惩治和对潜在的这种人最好的警示效果。
涉及生命?那请问养宠物的把宠物关起来,是不是虐待,是不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别人本来该在野外自由生活。你再去看看屠宰场,血腥吗暴力吗。这些在我和很多人看来都属于虐待生命。在你看来就不是,所以虐待的定义很模糊。生命的敬畏?请问你吃肉吗,那些肉都是从活生生的生命取下来的啊,你吃的心安理得吗,你吃的下去吗!那可是生命啊!所以说,对生命的敬畏现在也是对人的敬畏而不是动物。因为只有人才有自我意识,才值得被敬畏。人类进化这么年统治了其他生物,为了自己的需求对动物早就干了一大堆残忍血腥暴力的事情,以前干了,现在在干,以后也会干。现在,因为部分人觉得另一部分的无害的需求是变态的,就立法禁止,就主观臆测以后他也会对同类做同样的事就推下道德的洼地,然后自己就继续享受血腥暴力虐待动物的其他成果,吃肉,真皮座椅,真皮宝宝。这不是双标,这不是圣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觉得吃肉的都是变态,可不可以主观臆测你们以后都会对同类下手,吃同类的肉?所以,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就很扯淡。当然,我个人是反对的,我朋友这么做,我会抽他两巴掌并且绝交,至少我个人不能允许我的朋友有这么变态的需求。但是在立法层面,就因为别人所谓变态的需求就要禁止了?当然我支持立法禁止这种血腥暴力的视频盈利性传播,看着难受,毕竟要是天天看这类虐待动物或者屠宰场的视频谁还吃的下饭。所以,总结来说,虐猫女狗只要不是别人的宠物,我们不该禁止。道德上谴责归谴责,但是主观臆断别人会对同类做同样的事就是扯淡。
如果你觉得我的逻辑有问题,请指明,谢谢
不对,是好几等,他就是报复性的开除,也得接受;
是
那万一你身边有个这样的虐猫好友,建议你继续留着他在身边哦大拳师!
正解… 今天杀猫明天可能就杀人
这个人心理肯定不健康
法律也是在不断进步的,从无到有,法律一开始也囊括不了所有的罪行。
那么如果在相应的具体法律条文出来之前,对应的罪行已经出现,难道官方能因为没有对应的法律条文就对这些还没有法律禁止的行为坐视不理或者干讲片儿汤话不作为吗?
举个例子,过去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有女性的时候,出现一个同性强奸狂魔,你难道能说这个人没有犯法所以不能抓他不能动他吗?
我咋觉得你挺吓人的,真的。
好的
你第一句话就偏离主题了 区别不在猪和猫 而是虐杀 如果你觉得虐杀不至于被谴责的话那你挺厉害的 如果你只是单纯讨厌猫的话倒无所谓
我估计就是疫情,不是疫情,他能不能活着出校园都不一定。网络揭露他的同时,也基本上抹杀了他的余生了
其实就是双标,虐老鼠的也多了去了,但是大家不但不会同情反而恨不得加入他们。一个个都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吃狗肉的时候就真香。如果让大家去看一下杀牛宰羊的视频,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去告他们虐待动物。。。
我希望法律马上完善
杀和虐杀不是一种东西,你就算虐杀猪也是一样
没有法律条款再不借助网络力量,他就真的无法无天了。这种人,给他更重的处罚我都不觉得有问题,真想不明白你给他洗什么?这里没人谈猫和猪的高低贵贱,一个人连人性基本的善都丢了,凭什么让别人对他遵守规则?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学校有权利清退没有道德底线的学生
巧了,中国曾经还真有这么一段无法无天的时期,没人是机器人,人人都有审判、量刑和定罪的权利,不会有人替所谓“罪人”辩护,结果呢?79年以后平反了多少冤假错案?
虐猫是一回事,开除是另一回事,既然学校规章没有对虐猫行为明确规定,那么讨论虐猫是否应该开除的时候,就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现在讨论的是开除的事,就应该拿出规章制度来说。大多数人希望的不是没有暴政,而是希望自己就是执行暴政的那一方。
咋啥都往那扯了,完全两回事
所以你给自己人性的定位就是和猫一个水平?那你别当人了,当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