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小源哥 发表的: 楼主恰恰证明我们的教育是没问题的,我相信他内心也希望将这个恶魔千刀万剐,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他选择查询条例、依法依规而不是出于一时的激动就发表评论。面对这样一个恶魔,法律法规没有对得上的条目,只能利用学校的权力进行打击,这是不合理的。如果仍然不在这里进行思考,下次再出现一个恶魔可能就要逍遥法外了。
引用 @8必多说 发表的: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引用 @黑乎乎呼呼呼 发表的: 一只两只?外面这么多被遗弃怎么不管?
引用 @kzlsdbt 发表的: 被同学打死 检察机关会提起公诉 学校依据效果将打死人的同学退学
引用 @源汇区吴彦祖 发表的: 那你去问问那些被虐杀的猫,它们该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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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网瘾中年taco哥 发表的: 他是哪的人?
引用 @罗斯Original 发表的: 关键的是,还挑衅阴阳怪气
引用 @芳芳不是我真名 发表的: 看到大家在这里有理有据的辨明,就说明我们的教育还没什么大问题
引用 @中国科学院院草 发表的: 校规哪条?
引用 @超级煎饼 发表的: 虐了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次开除会激化他的行为。原本只是虐虐猫,现在好了,直接对社会产生负面情绪。假如以后他有什么对人的行为,网上这些鼓动开除他弄死他的人都是间接凶手。重点在于,我们缺少中间机制。在犯罪苗头刚出现时从心理角度介入,尽量减少危险。而非粗暴的将他推向社会,把他制造成定时炸弹。
引用 @一鸣爱漫漫 发表的:其实法律真的应该大于一切
引用 @中国科学院院草 发表的: 同意,看过罗律师的就知道了,包养那集讲的就是这个:有个人贪污了几亿吧,按普通人的想法肯定是死刑了,但是,他贪的是信用社的钱,只能按职务侵占罪来判,多少年忘了,反正不是太久。还有一集,说的是刑法判罚的最高年限来着???思想就是,不能你觉得死刑就判死刑,不然的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随便定你个什么最然后直接kill了。。。。所以,在没有虐待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靠着舆论就把这个学生开除了,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杀人犯也有请律师的权力,如果靠着舆论直接判了,是对法律得亵渎
引用 @一臣啊 发表的: 我觉得这属于传播和制作血腥暴力视频,可以定罪,不光开除,还应该判他
引用 @Derecho28 发表的: 因为楼主是来认真讨论问题的,他列出来相关规定和条例。如果你觉得他说得不对可以列出能支持开除的相关条例,而不是阴阳怪气。我也觉得虐待动物的人很可怕很恶心,但是基于舆论压力而不是基于规则的处罚同样可怕。
引用 @奥黛丽雷德 发表的: 首先他没有杀人!第二即使是杀了人也应该有辩护,第三,在没有规则明确规定他的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下,没有人和组织可以自主宣判,这是法理,法理是我们进步的基础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作为个人,我的解决方案已经提出了:心理治疗加隔离,而不是贸然开除他,激怒他。我个人力量微小,这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努力了!最后,教你一个道理:无法给出结论不代表不能提出问题!!!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清华伤熊案,中国青年报的文章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791.html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801.html
引用 @持球仅逼 发表的:学校要教书育人,育人本来就是学校的义务,不能因为学生不好教就不教劝退或者开除吧?哪怕进行一次尝试不行再劝退也行啊。这种人不开除留在学校确实也是隐患,所以这类事件处理起来很棘手,你问我怎么处理比较完美我也不懂,这是校长或者社会学家该考虑的问题
引用 @哈哈你瞅啥 发表的:楼主不是维护虐猫的那个人,而是在讨论我国法治体系的问题,虐猫行为固然不正确,但是如果强行越过法律法规来对该行为进行惩罚,这同时会让法律法规这个东西失去了公信力。
引用 @一个蒿俊闵球迷 发表的:杀猫就是人性?杀猪就不是?一刀捅进猪脖子的视频还满网传,被人架着杀的图片被做成表情包引为笑谈,没人说?轮到猫就有人说?某十年人捕杀的老鼠,麻雀不计其数,怎么合着猫命比别的值钱?
引用 @大耳他哥 发表的: 什么叫依法治国,有点法制精神好吗?这个人是不对,但没有对应的法律制裁他,应该完善法律然后以后根据法律制裁这种人,而不是说大家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要是都这样,以后你也会被任意审判
引用 @取壹ge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轻了,这种傻逼是不会认识到错在哪的。这下退学了,好了,把气全撒在猫身上,接下来只会虐的更狠,他得靠这玩意生活。有时候真想冲过去给这怂逼揍一顿,恃强凌弱简直不配当个人。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法律是人的法律,不是动物的法律。即使是动物保护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的利益你觉得那样做是虐待猫。但是多少养宠物的为了自己的精神满足,把动物关在笼子里算虐待吗?一堆公园的老大爷把本该自由飞翔的鸟关起来是虐待吗?养宠物的把宠物阉割算虐待吗?哪家家长会把自己孩子阉割?拿个绳子套在猫狗的脖子上算不算虐待?哪家家长出门带着孩子会在孩子上套个狗链?养鸡场为了让鸡的肉更肥让肉鸡疯狂吃,以至于它们的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起它们快速增长的体重,导致根本站不起来,如果以上都是对人做的算不算虐待人?法律应该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在法律上,所有的宠物都是财产,法律既要保护人的财产,也要规范财产行为。除了个别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而且如果他自己虐待流浪猫流浪狗,本质上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利益。那既然虐猫这个行为有人看了舒服有人看了觉得不舒服,那在不侵犯任何人利益的时候凭什么要以人舒不舒服为立场来立法?那么多女装大佬,他们自己玩的很嗨。但是如果我还有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做很变态,男人女装简直恶心透顶,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立法禁止女装,然后对学校施加压力把女装的男生都开除?就因为部分人觉得恶心?女装和虐猫有什么本质区别,不都是个别人的爱好,而且没有侵犯大众利益?就因为在你们主观看来个别人爱好很变态吗
引用 @情绪曼巴胡小姐 发表的: 要法规校规干什么?
引用 @五五开不丑 发表的: 制度,法律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有异议可以去告学校。
引用 @缺钱小宝 发表的:第十一条 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扰乱网络管理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轻微,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这条是不是适用,已经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了
引用 @楼猪被白菜拱 发表的: 不是的,我的核心观点是学校没有起到批评教育作用,大部分人都是一股脑的喷我说不应该开除,加上人身攻击
引用 @ppp520 发表的: 罗翔教授说过:他认为法律应该遵循人类朴素的价值观。我也如此认为,而不是敲键盘。
引用 @sounder313 发表的: 开除又不是坐牢,跟辩护律师都不挨着。
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第一个我十分认同,第二个我保留意见
引用 @Leonhardt_ 发表的:古代吃螃蟹可能有物资缺乏啥都得吃的原因,现在吃螃蟹不也就图一乐,难道是为了果腹?
引用 @米斯特桑 发表的: 法理精神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思想而不是普世真理,对法理精神的批判性探讨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假如法理精神经常站在人性和公序良俗的对立面,我觉得这也是法理精神的悲哀。
引用 @现在的你看到的我是蓝色的 发表的: 可是这不犯法啊,对于普通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现阶段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虐猫。
引用 @编号9327 发表的:能说出这话。。。牛的
引用 @一定要拿诺奖 发表的:我本来还想说虐个猫,顶多道德谴责,没有依据不符合规则就给退学过分了。。。 看了你回复才知道这货虐200只猫,还这么残忍,直接走流程精神病院诊断→退学就可以了,绝对符合规则制度。
引用 @自由平等富强民主 发表的: 他虐猫可能没有法律办他,但是他卖虐猫的视频盈利,这可就违法了,既然违法了,学校就有理由开除他。
引用 @辛纪奇骑哇一记么死都次 发表的: 你这什么逻辑?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啊,虐猫确实影响恶劣,但是人肉,谩骂的这些人就很正确吗?犯罪了自有法律惩戒之,学校开除有依据吗?还有这么多亮,这条街果然素质不过如此
引用 @戏精lan呀 发表的: 这人删了
引用 @大河之键天上来 发表的: 没有了,没有毕业了
引用 @恶人的救世主_DIO 发表的: 可能在你们看来,猫命不值钱,比起一个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廉价多了。我说实话,确实不值钱。但是这个学生丢掉的人性值钱,他这一部分的人性已经没有了。应该开除他不是因为他破坏了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他破坏了自己的人性。
引用 @kzlsdbt 发表的: 这也不是敲键盘啊 你学校要把他退学是不是应该先修改一下学校的相关规章呢?
看到大家在这里有理有据的辨明,就说明我们的教育还没什么大问题
他虐猫可能没有法律办他,但是他卖虐猫的视频盈利,这可就违法了,既然违法了,学校就有理由开除他。
楼主确实nt,我只是单纯反驳你这句话,刚才没看到前面的
学校没麻烦吗?现在开出范源庆也是在保护他。
可是这不犯法啊,对于普通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现阶段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虐猫。
我怀疑发帖的这人也虐猫
山东理工大学的
例如不服从学校管理给予退学之类的规定
不过一般学校为了不生事
也给犯错学生悔过机会的考虑
校规没有执行那么严格
但当负面影响过大时
学校出于自身考量
严格执行校规也是很正常的
水经验的吧,跟一些自媒体本质一丘之貉
@天骁的小猫咪321
不是的,我的核心观点是学校没有起到批评教育作用,大部分人都是一股脑的喷我说不应该开除,加上人身攻击
第十一条啊,违反国家,学校网络管理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具体什么情况,他们肯定能给你解释得明明白白的
但我认为这种惩罚倒是非常适合,再严重也过了,不开除也说不过去。
你的观点部分不能苟同,这个人两个月弄了80只猫,几乎每天都在虐猫,已经非常病态了,此事曝光后他学校和学院没有可能不知道,他就算没被开除也会一定被冷暴力对待,他的舍友知道跟这种人住在一起又会怎么想?退学可以让他回家,有家长疏导并且待在家里才是对社会跟他自己有利的。
是的,我是指,法律规定之外的,还有道德
学校开除又不是犯法,学校又不是平白无故开除,你觉得不合适你替他告学校去吧
那你就在这扯淡了
一股脑的认为不管违法不违法就该开除的说明我们的法律教育已经出问题了
制度,法律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有异议可以去告学校。
那你给他辩护去,顺便问问到底需不需要辩护,也没告他辩护啥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你说的就是屁话 还教别人道理
学校哪来的权利给学生隔离?期间费用谁付?这种心理变态如果想不开有过激行为谁负责?你吗?
这一样吗?学校是开除他又不是给他判刑,还扯什么律师
而且学校说了是劝退而不是开除
因为人是感性动物 规矩是死的 人是活的 像这种精神极度不正常的人仅仅只是退学不过分吧
你的逻辑根本站不住脚,没人否认学校要教书育人,但是育人有一个重要原则,看他是否违法,如果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那确实不应该劝退,但是他已经违法了。举个例子,你在学校杀了人,难道学校还要先尝试教育你,再把你送进监狱?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校劝退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没有问题。
但学校开除学生也不是刑法管控的犯愁啊,而且名义上是劝退吧。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我操,太狠了吧
这反社会人格吧,搞不好以后会杀人
虐杀和杀不一样
合着你杀猫是为了吃吗?他是“虐杀”啊兄弟,拿来卖钱牟利啊
顶你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别满地打滚瞎杠了,他就是虐猪发视频一样很多谴责的,如果你认为这不算人性,那么大概你也丢失了人性
杀猪是为了食用,为了生存,是自然法则
杀猫是为了取乐,扭曲人性,违背公序良俗
非常讨厌这种钻规则空子的人,道德层面的谴责根本不能让他改过,不能在实际当中对施暴者做出处理,那么暴行势必愈演愈烈,如果哪天当他拿着刀对着你的时候,只要他没捅下去,法律规则就不能处理他,你会坦然接受吗?我们不仅需要法律规则,我们更需要道德约束!规则上的漏洞不是可以宽容这种血腥暴行的理由!!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我说一个极端的利息,踩死地上几百只蚂蚁,算启动
血腥暴力特指人。已经有法律顾问出来说虐猫者并没有触犯法律了。学校开除他没毛病,但随便定罪,你想人治还是法制?
女装只是自己的兴趣并不涉及其他生命吧,虐猫是涉及到了其他的生命,并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有暴力倾向,保不准他哪天就从虐猫发展成虐人了。而且让你跟这种人住一起,你不担心吗?反正我学校要是有这种人,我是挺担心的。
学校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做出退学处理。如果范源庆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学校。
确实需要不断完善,即使是为了专门惩罚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临时修改我也觉得可以接受,只要是通过了修改程序。可是现在不是还没有修改吗?还是说有能够支持开除的条例,而楼主并没有列出来?
这不一样啊,你杀猪是为了吃,杀老鼠是为了保护粮食,这杀猫纯粹是为了满足扭曲的快感。
的确不该退学应开除学籍
算了,他们只会看到他们想看到的
他是虐猫,这要说清楚,是残忍虐杀。而且不是偶然杀一只猫,是很多只猫。
没关系,中国法律有口袋罪,这个校规也有,这人网络传播虐猫视频,符合扰乱网络秩序,校规有对应的上地方。解释权可是归校教务处的。
兄弟你懂打比方这东西了吗?
那么还能怎么杀?
不同人价值观不一样。比如就在吃狗肉这件事上。
你这个就是错的,法律是怎么来的?古代有那么多法律,刚建国有那么多法律吗,就是要跟随人民的道德需求而补充,何况现在又不是判他刑,既然你虐猫不触犯法律,那你搞臭学校名声我开除你也不违反任何法律。
建议全部吃素,或者只挑一种肉吃,保护其他动物。我想这够你果腹了吧?
没有人站在对立面就是好事吗
喔靠?这都能说?你牛逼🐮
你没一个尺度 今天宽一点明天严一点 这怎么算?执法者得有法可依
因为大众朴素的价值观就是如此,你就算杀猪杀鸟杀鼠,你拍成视频还到处挑衅,大家照样会觉得你这人有病,一样会对这种人敬而远之。别总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你就把自个儿代进去再考虑,要是你的孩子整天杀猫成瘾录视频,你觉得这没啥事?
法律的严肃性哪去了
所以我觉得很多标题都起的太轻了,就一个轻描淡写的虐猫,没了解过的人以为他就虐一只猫呢,实际上是手段残忍的虐杀上百只并且传播视频牟利,这么一说,有几个认为不该开除?
犯罪嫌疑人在没有接受审判前按无罪推论都是无罪的吧
虐猪也不行。
山东理工已经把他开除了……
有些人就喜欢给虐猫的抠字眼找借口 😄可能他全家都是给虐猫的做牛做马,一辈子没上过学,不知道虐杀和杀是两种概念
这货是疯了吧,感觉精神上有问题
老洋溢了🐶
没有用的学校,更多的是在学业上对他有所教育帮助。 但是在人格上更多的是自己的问题,这几个人明显有心理缺陷,或者童年有过阴影。。学校不是心理机构,很难进行辅导。这样的人留在学校里继续学习,也会让别的学生有恐惧感。 。幻想一下,你愿意和他住同一个宿舍吗?。
LZ问的是要法制社会还是人制社会,他说猫命廉价了?
恰恰说明教育的悲哀,一群机器人,记住法律的作用,还有法律也是人写了,一群傻子
禁止溯及既往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