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噼里 发表的: 看完你说的话怎么感觉你和虐猫的人不相上下呢!挺吓人的,真的
引用 @跪甜王中王 发表的: 论坛不讨论还叫论坛啊
引用 @裤里有什么呢 发表的:中国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痛的灾难,武汉人民初期在医院经历了人间地狱,没有物资,患病没有床位,只能回家,要么自愈要么病重去医院要么等死,中国其他人民也感同身受。虽然现在中国已经差不多恢复过来了,但对于刚刚经历灾难的中国人见到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哪个人不会气愤,而且错了不认,犯错了继续犯,继续售卖,继续公然挑衅,继续藐视所有人的警告。3个月80只猫,这种人就应该成为被退学,甚至我觉得被退学算轻了,更应该记录档案。没有人愿意再看到年初的事情再发生,即使是一只猫也不允许。 试想一下如果不退学,而是警告,山东理工大学会承受多大的压力。
引用 @枫露茶香 发表的: 我小时候虐过蚂蚱、蚂蚁、知了,也让他们缺胳膊少腿,惨绝虫寰。
引用 @心度怎能考试结束 发表的: 有的人一被人家说什么继续虐猫就吓住了。呵呵,被人威胁下就这样,然后放任他继续虐猫直到达到1000只? 人贩子被抓之后威胁警察只要敢抓我我出来就去大街上砍小孩,警察还就真要放过他了? 这种人只会欺负没有还手之力的猫,无能狂怒,他有个屁的胆子,你试试把他关监狱一年让他知道厉害,他还敢干这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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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尼亚不吃肉 发表的: 校规有“从善”没违反?
引用 @Mi1an的小铁匠 发表的: 学校是可以开除犯罪的学生的
引用 @麦子蜗壳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处理没问题,对生命应该有敬畏之心
引用 @持球仅逼 发表的:在学校再难也就是过得很难受而已,被开除,读书这条路就堵死了,直接面临社会的生存问题,“体面”的工作高中学历门槛都够不到,对于这类心理不健康的人,会甘心做那些所谓“不体面”的工作吗?心理变态的人生活方方面面都走不通,做出报复社会的行为就不是什么小概率事件。我不是同情他或者帮他说话,他做错事是该付出代价承担后果,但学校的处理方式这么粗暴等于直接给社会丢了一个不定时炸弹,不开除对同校师生也是一种隐患,这是个难题。我前面的观点表达的是一种担忧,期待以后对这类事件,这类心理不健康人群能有更加成熟的处理方式。
引用 @儒生雄才小妖 发表的: 太主观化了,每个人的情感都不一样,都根据主观感情去评判就乱了。依法治国,真要开除就要有法律条纹依据而不是主管观感。就这个虐猫的来说,他被开除之后继续虐猫,还有没有办法治他。如果有也该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就要完善相应法律。
引用 @丹楚剑客 发表的: 养狗不栓绳子,狗咬人,狗主人会不会被开除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所以处理就是最优解。
引用 @孤独观测者 发表的: ?神他妈高尚?高尚在你眼里就这么一文不值?虐杀一个有生命的生物,这会是猫,下一步就是狗,在下一步就是人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没有为他开脱罪责,他应得的也远不止开除而已!但现在这个时间点开除他,激怒他,毫无疑问是一个危险的行为不是吗?我也希望网络上散播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能够停止!!注意:这是违法行为!!!
引用 @丰腴的钩子 发表的: 好家伙,你现在成天吃猪肉鸡肉牛肉,以后指不定就把人肉吃上了呢
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唉,这个标准很难把握,如果有个人卖虐蛇之类的视频,会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但是咱们吃东西的时候可没有。比如直接把活的螃蟹放锅里之类的,我其实很好奇这个标准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大部分人看见别人虐这些大型动物,就觉得这人变态,小型动物之类的就没有这种感觉呢?
引用 @铁锅焖面好吃吗 发表的: 个人觉得 有期徒刑5年比较好
引用 @我不是天生要强 发表的: 又来偷换概念,瞪大眼睛看看,那是校规?
引用 @科学的电磁炮 发表的: 就虐鼠网上就是各种底下就没喷的,也就微博养猫的人多喷的多而已
引用 @长留山白帝少昊 发表的: 用活鱼生挤鱼子为生产鹅肝将鹅身体固定住,强行喂食折磨致其濒死肢解章鱼生吃希望那些因为虐猫而义愤填膺的人不要双标和选择性失忆,虐猫固然不对,但不要只看到虐猫……
引用 @尺子喝汽水 发表的: 这货是拍成视频开始卖钱了,影响太坏
引用 @考研政治徐涛 发表的: 是的,但是有些人没有拍视频,被别人发现了也会被声讨。如果虐的是蛇之类的大家讨厌的,会有这么大风波吗?
引用 @萨拉曼卡 发表的: 主要是情感问题吧,猫狗这种哺乳动物跟人类更接近,更容易产生同情心。
引用 @shazihuang 发表的: 蚂蚁虫子算不算动物。。。从小到大有没有虐杀过
引用 @尺子喝汽水 发表的: 猫是因为好多人都养的宠物,养蛇当宠物的有几个
引用 @陈库里库里 发表的: 首先 在法律上猫猫没有生命权 法律在这块目前是空白的 那就是不违法了 但是站在道德理论上这种行为一定被谴责 。其次, 按照校规处理,被退学已经是最高处分了。
引用 @因帅被判50年 发表的:我就奇了怪了。我们大部分人都善待动物。不违法乱纪。不说我们这些人都是善良的。但我们绝大多数都有道德的底线。对于这种违反我们心中道德的大恶之人,法律不能惩罚他,我们表达自己的愤怒 这怎么就还不如他了?
引用 @科比打铁后说 发表的: 点灭(功能暂未开放)
引用 @aka中国莱昂纳多 发表的: 你蒸螃蟹会获得快感嘛
引用 @取壹ge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轻了,这种傻逼是不会认识到错在哪的。这下退学了,好了,把气全撒在猫身上,接下来只会虐的更狠,他得靠这玩意生活。有时候真想冲过去给这怂逼揍一顿,恃强凌弱简直不配当个人。
引用 @寻找震撼 发表的: 关键是活蒸螃蟹为了吃,猫不是为了吃,是为了取乐
引用 @杜少第六冠 发表的: 非杠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吃 我甚至有时候会觉得活着煮水产有些残忍。但从目的性而言 很多虐猫人单纯为了取乐 看到动物凄惨的样子 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这点水产给不了他们 鹅也不像流浪猫那样不需要成本 如果有人杀猪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享受 我同样觉得那个人挺变态的。。
引用 @西瓜道长 发表的:
引用 @输球输人HOU 发表的: 不文明养狗的人尊重别人生命了吗?
引用 @Pendragon 发表的: 猫>人?他虐猫被开除已经算受到了惩罚,诅咒他死于非命过分了吧?
引用 @想飞的鱼儿 发表的: 其他两项都还好理解,尿床是什么鬼?
引用 @李云龙的迫击炮 发表的: 作为个人,我的解决方案已经提出了:心理治疗加隔离,而不是贸然开除他,激怒他。我个人力量微小,这已经是我能做的最大努力了!最后,教你一个道理:无法给出结论不代表不能提出问题!!!
引用 @求求你威少别扔三分了 发表的: 万一?疑罪从无,他没有违反校规法律,就没有理由被开除,这是程序正义。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我是这么觉得的法律是人的法律,不是动物的法律。即使是动物保护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的利益你觉得那样做是虐待猫。但是多少养宠物的为了自己的精神满足,把动物关在笼子里算虐待吗?一堆公园的老大爷把本该自由飞翔的鸟关起来是虐待吗?养宠物的把宠物阉割算虐待吗?哪家家长会把自己孩子阉割?拿个绳子套在猫狗的脖子上算不算虐待?哪家家长出门带着孩子会在孩子上套个狗链?养鸡场为了让鸡的肉更肥让肉鸡疯狂吃,以至于它们的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起它们快速增长的体重,导致根本站不起来,如果以上都是对人做的算不算虐待人?法律应该听取民众的意见,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在法律上,所有的宠物都是财产,法律既要保护人的财产,也要规范财产行为。除了个别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而且如果他自己虐待流浪猫流浪狗,本质上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利益。那既然虐猫这个行为有人看了舒服有人看了觉得不舒服,那在不侵犯任何人利益的时候凭什么要以人舒不舒服为立场来立法?那么多女装大佬,他们自己玩的很嗨。但是如果我还有很多人都觉得这样做很变态,男人女装简直恶心透顶,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立法禁止女装,然后对学校施加压力把女装的男生都开除?就因为部分人觉得恶心?女装和虐猫有什么本质区别,不都是个别人的爱好,而且没有侵犯大众利益?
引用 @一個麻瓜 发表的: 看来就是本人了?每条都在给虐猫的洗啊,赚这些司马钱辛苦你了
引用 @超级煎饼 发表的: 站在他的角度,既然虐几只猫的代价这么大,为什么不再干点更大的呢?过于严格的标准会促使人们升级犯罪。
引用 @休斯顿一分卫 发表的: 不是跟你抬杠,几乎每一个,你能找得到资料的连环杀人犯,几乎每一个,都有虐杀动物的前科,这种类型,都不应该在这个社会再有生存空间。诅咒他死于非命也许不合情,但基本合理
引用 @二院国家电网 发表的: 开除本来就是处分的一种,这种情况被处分很正常
引用 @竹葵独立游戏 发表的: 他是您宿舍室友,您愿意吗?他去给他做来到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嘛?别只抛出问题不想解决方案,搞节奏搞特立独行的思想,我麻烦您慎重考虑。
我咋觉得你挺吓人的,真的。
不标新立异显摆一下自己多与众不同,不带点节奏那还叫论坛?
一堆废话 法律法规校规条文在哪里?
大多数小朋友多多少少都干过 但是绝大多数小朋友不敢虐猫狗 因为猫狗会发出惨叫 而虫子不会
这种人不给他退学的话在学校里也容易被打死
你敢和一个经常虐猫的人做同事或者同住一个寝室么 开除算轻的了
又来偷换概念,瞪大眼睛看看,那是校规?
开除是合理合法的 当然不开除也是可以的 主要看校方的决定 但毕竟之前写了大学生自习曲的都能被校方给开除了 我想虐猫的情节不知道比那个严重多少
但是这个学生丢掉的人性值钱,他这一部分的人性已经没有了。应该开除他不是因为他破坏了其他的什么东西,只是因为他破坏了自己的人性。
说实话这个有点双标
魔怔了吧?就是再恨狗一条街您好赖看看别人说的啥意思再来喷好不好
懂了 社会要为变态开绿灯 我马上当变态
可能学校也是怕影响其他学生呢?毕竟同学室友都担心啊
恨狗人士高潮了
并且这个事情还可以震慑其他有虐待动物倾向的人,让他们知道做这种残酷的事情是有巨大成本的,我觉得处理它确实是最优解。
作为学校来讲,笨学生,混子学生,都能接受,最怕的是这种可能有暴力倾向的学生,或者可能心智有点缺失的学生,搞个自杀,搞个投毒,这对学校影响可就大了。
为啥疫情都这样了大学还在坚持研究生复试,有一个因素就是得当面看看学生,把心智失常的淘汰掉,这东西其实不合理,按说心智不好的应该我们去拯救他,但是这社会没人做圣母,都是避而远之。另外,做圣母不仅心累,还要被人嘲笑呢。
蚂蚁虫子算不算动物。。。从小到大有没有虐杀过
点灭功能暂未开放
别在这偷换概念,我们吃的都是家畜的肉这本身就是自然循环的一个必要过程。然而你敢说虐杀小动物也是自然循环的必要过程??
就虐鼠网上就是各种底下就没喷的,也就微博养猫的人多喷的多而已
关键是活蒸螃蟹为了吃,猫不是为了吃,是为了取乐
不可能,猫不是人,也不算保护动物
螃蟹虾什么的没有痛觉,算是一点小的慰藉吧。但蒸是为了吃,如果有人以扳活螃蟹脚为乐趣的话我也看不下去
这货是拍成视频开始卖钱了,影响太坏
不算校规也算指导思想吧?
杀鱼的时候也是活着的鱼直接身上划刀子
妈的虐鼠看的我更生理不适好么,主要是他还发的是视频,剪刀剪jj,纯脑瘫
主要是情感问题吧,猫狗这种哺乳动物跟人类更接近,更容易产生同情心。
这些我全部支持禁止……
不过螃蟹那个我真不知道了
除了直接蒸我不知道能怎么先弄死
我觉得教育的正常方向是普法学法、依法行事,而不是敲键盘。我同意增加、修改相关法律,而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无依据的使用权力。
是的,但是有些人没有拍视频,被别人发现了也会被声讨。如果虐的是蛇之类的大家讨厌的,会有这么大风波吗?
你蒸螃蟹会获得快感嘛
你心里就绝对有问题,平常也是那种很冷酷缺少同情心的人我没说错吧?
非杠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吃 我甚至有时候会觉得活着煮水产有些残忍。但从目的性而言 很多虐猫人单纯为了取乐 看到动物凄惨的样子 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这点水产给不了他们 鹅也不像流浪猫那样不需要成本 如果有人杀猪是为了得到精神上的享受 我同样觉得那个人挺变态的。。
你虐猫是为了吃么?只看结果不看缘由的话执行死刑和滥杀无辜是一样的不尊重生命?不管对象是什么动物,虐待本身就是一种变态行为啊,今天可以虐猫取乐你怎么知道明天会不会虐杀人取乐呢?
猫是因为好多人都养的宠物,养蛇当宠物的有几个
肯定有,人都喜欢可爱的哈哈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同理心。人也是哺乳动物,所以在见到其它哺乳动物的血腥情结会感到极度不适,如果没有大概率反社会人格
人喜欢可爱的
讲道理,感情上开除我同意,但校规开除并无依据,事实上他甚至没犯法,动物保护法没有相关条文
这人心理多少有点问题的,别跟他讲了讲不通的
其实我觉得不应该开除
而是送进监狱或者特殊病院。这人本就是潜在的不安因素,因为这次的事件,基本上可以把潜在两字去除了。
希望国家能重视下虐待动物的危害吧,这种行为不只是对动物的伤害,更是虐杀同类的前奏。
http://www.cctv.com/special/435/4/37801.html
不是快感不快感的问题,直接活着蒸煮算不算虐杀呢?
这种人心理问题太大了,这要在我宿舍或者在我班里我连课都上不下去
你这话也太双标了
很多人虐猫是为了精神满足对吧
很多人吃鹅肝、鱼子酱这些食物是觉得好吃,除了物质满足也有精神满足对吧
很多鱼子酱是野生鱼类直接挤出来就行了
章鱼也是野生的啊
说句难听点的,现在不少人就是双标惯了,太以自我为中心了。
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总结现有民事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民法典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明确了公序良俗原则。民法总则中的一些条文直接涉及公序良俗。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就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感觉虎扑上有一些人很难理解民法总则的定义……
也就国内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然这货得坐牢
这种可以认成危害公共安全吗?
你为什么把两件不同的事混为一谈?
杀小动物只会越来越满足不了这种人心里变态的需求,再最后目标就是人
这条是不是适用,已经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了
难道不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谁tm不恶心这种人,但连环杀人犯都得有辩护律师
我的鼻子会🐶
因为那是为了吃啊,这个人虐猫又不是为了吃,纯属心理变态。一个虐猫的跟一个厨师,你觉得哪个更有可能报复社会?很多杀人犯都是虐待猫狗倾向的。
就怕这种变态犯罪,危害人
这是他微博小号!这tmd叫悔过?
心理问题极度缺乏自控力,
键盘敲得啪啪响,你自己跟他住一间病房去感化他啊?
为了高产撒化肥,植物也很难受,不如一起禁了
做错了就该受罚!这么基本的原则你不懂?杠什么呢?
校规指定的时候也没考虑过学生中有心理变态的人存在。
你就是不抬杠不舒服斯基?
人对跟自己相似动物的共情能力更高。对那些非哺乳动物,无脊椎动物的共情能力会递减。
我觉得这个确实值得讨论一下吧。。。
蒸螃蟹是为了嘴和胃的快感🐶
我人都傻了
太强了居然还有人点赞你,真的是三观有些问题,宠物阉割结扎那是因为如果你没有能力帮他找配偶,不结扎只会对它有害,饲养的鸡你告诉我这是虐待,你懂饲养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不?出门遛狗牵狗绳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你见过养宠物的在家牵狗绳?女装癖很变态,但是他们没有损害任何人包括任何动物的利益,虐待两个字只要有点道德观念的人都会认为是错的,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精神疾病,到你这里反而是人人做过的事,我严重怀疑你也有虐待动物的倾向
不辛苦,我又不是圣母,我活的很轻松
应该主要是因为这种言论才开除的吧,杀猫无论如何严重不到开除的程度,但是公开叫嚣扬言杀人?这人精神就石锤有问题了,学校自然不会留他了。就像五五开一样,开挂本来就是个道德问题,但是后来拉粉丝集会骂人,影响就太恶劣了
心理有问题吧
不是几只,建议你去查一下他虐了多少猫
我不同意 我觉得是不合理 但是合情
假如我知道我的室友虐杀过小动物,我是不敢和他一个寝室睡觉,开除一个学生是小事,万一发生命案校长老师就哭了
公然对公众叫嚣和站局子门口喊自己是黑sh,感觉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