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uccap 发表的: 哪天你远方亲戚犯个事希望你也能这么说
引用 @GerdMuIIer 发表的:广西高院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几次就有不死刑,检察院抗诉最后改判的,广西高院里混进了白左,要搞欧美的去死刑化那套,国内学法的跑偏概率很大。
引用 @Street_free 发表的: 希望这法官也处理一下,太tm荒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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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兽神将阿卡菲尔 发表的: 当事人没有承认,上面那些人说他承认了而已
引用 @叫我高宫望 发表的: 我记得之前有正面说法,大陆不仅是惩治坏人,还应该有教育警示作用。南京彭宇案,就是个负面例子。。。
引用 @钟爱一生唯科而已 发表的: 一审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个二审是找人走关系了吧,死缓,服刑后改无期,然后有期,嗯最后就出狱了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引用 @skylvzoe 发表的: 10岁的小孩子啊,还是一个从小没有父亲的孩子,,这么残忍的对待,那个罪犯简直畜生,不凌迟我觉得都对不起这孩子父亲见义勇为的牺牲!!!
引用 @我刚田武想打死做的各位丿 发表的: 主要是自首,不然案件可能破不了,就死缓了
引用 @东南亚影魔 发表的: 是这样 这个人如果不自首没人抓得着 那么他的自首就应该有一些量刑上的体现了 我不太了解这事但是我猜测可能是从这个角度出发 也可以表明这个人真的有悔过之意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 理解。因为如果自首还判死刑,以后就没人自首了。。但是也得分情况啊,普通杀人。和这种虐待杀人。。不一样啊。。如果死缓放出来了,再杀人呢?这种是心理变态啊
引用 @戒指戒指 发表的:这株连九族就过了,凌迟处死我没意见
引用 @杨雁 发表的: 法官也查查吧
引用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发表的:中国司法一直在刷新我们的下限
引用 @LKK1983 发表的: 绝对要查,终身追责
引用 @野球汉子 发表的: 死缓就会转无期,除非缓刑期间在里面作死犯事,判的死缓后面还加了一个限制减刑,意思就是大概率会转无期
引用 @欧派橱柜 发表的: 为什么这还有亮的😢
引用 @职业弹弓选手 发表的: 就广西这个,一审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给改成死缓了,大概率是广西高院被西方那套废死给忽悠了
引用 @王晨老公 发表的: 这不是封建社会,你知道什么是九族吗就口嗨,合着邻居还得跟着陪葬吗?不过这个比我也支持直接死刑,别浪费人间米饭
引用 @杨霸天同志 发表的: 就本案的情节,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动机,结果而言。如果没判死刑,只能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基层侦查员在关键证据上没有抓实抓牢,没有办成铁案。第二,某些人不是渎职就是徇私枉法或贪污受贿。我个人倾向于相信第二种,因为现在全国的办案环境,且是遇见的这种大要案,从下到上公安这块没有不重视的。这案子裁决书我没看,如果微博情况属实,嫌疑人在案发两天后在他父亲的规劝下自首,也没起关键作用,强奸坐实了,受害者死了,要么是故意杀人要么故意伤害致死,这二取一,总要坐实一样,还拿走了受害者的钱,定个抢劫没毛病。 那就是强奸,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抢劫。三个罪名堆在一起,不是死刑的话我只能说要么渎职,要么徇私枉法。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二审后,受害者家属提出申诉的情况不妥,建议上访,一上一个准。证据充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危害极其恶劣严重,还死缓,我只能认为徇私枉法可能没有,但存在渎职。
引用 @hxx8345187 发表的: 昨天另一个贴子里说自首就可以从轻发落,我反驳了一下结果被一堆人说追着喷说我不懂法,真的服了
引用 @瞌睡大师 发表的: 这案子法官比罪犯更可恨
引用 @横砍竖杀 发表的: 如果轻判,是不是就说明鼓励犯罪?你都什么逻辑?
引用 @LKK1983 发表的: 哪天你远方亲戚幼女被人奸杀,你也能这么大度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没有的,孩子父亲见义勇为去世,10岁孩子乖巧帮母亲卖百香果却惨死,目前没有善恶有报因果
引用 @u28的活力 发表的: 科普无数次了,自首考虑轻判,但不一定
引用 @Cyousure 发表的: 希望直接枪毙这狗日的,还特么有没有人性
引用 @我要一打十 发表的: 可以,打靶的时候少打一枪
引用 @肉塞塞 发表的: 犬决
引用 @Frank1789 发表的:搞不好只是最原始的贪婪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我看案件介绍他这个也不算自首啊,已经锁定了,他只是被抓到后坦白罢了
引用 @啖杏花 发表的: 并没有,手段恶劣影响坏是足够在范围内重判的,他自首之前调查也已经步入正轨了,人证似乎都有了,不存在不自首无法破案的情形,所以群众才这么愤怒,因为根本无法理解
引用 @LIAKIMhappy 发表的: 这23个亮我希望你们是会错意了,要是真心点赞建议查出来列入高危名单
引用 @清华校友 发表的: 为什么这种案子总要受到舆论压力,才由最高法院介入呢?难道次一级的法院水平那么差,不能给出在常人看来公正的判决吗?
引用 @NoneOfSoul 发表的: 你提取的太简单了,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吧: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
引用 @那女孩对我嗦 发表的: 科普一下呗,法官做了啥
引用 @desheng522 发表的: 层主只是愤怒口嗨而已,九族确实过分。但是九族没有邻居,三字经有告诉我们九族。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哎,她父亲还是见义勇为去世的
引用 @ljl0426 发表的: 彭宇案咋了?最后不也自己承认是自己干的了吗?
引用 @snowsnowsnow 发表的: 善有善报?我早就不信了
引用 @Cyousure 发表的:
引用 @根号下的傻瓜 发表的: 谁tm点亮的?这人渣是我亲戚我亲自把他送派出所去
引用 @虎扑JR0538612529 发表的:关键是人家父亲还是见义勇为死的,太寒心了。
引用 @愿望化身 发表的: 鼓励自首和自首减刑的初衷是没问题的,就是为了阻止临时起意或者意外犯罪的,发展成这种极其恶劣的犯罪,哪来一句笼统的对上面的人有好处?只不过这个案子已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个已经把坏事做绝的罪犯不存在自首减刑的正面意义,更应该明正典刑震慑恶性犯罪。
引用 @江苏省会南京 发表的:原先怎么判的
引用 @无奈队友CBA 发表的: 就说当年的彭宇案,案件最后真相已经不重要,最让人民失望和害怕是当时判决书,一夜之间让我国的道德水平后退最少30年。
为什么这还有亮的😢
我昨天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就觉得无法理解,这特么性质已经恶劣到这种程度,给个缓??!!!?
其实我不太相信最高院能责令广西高院重审,因为自首情节法律规定确实存在,再者一农民犯罪也扯不上关系势力,所以这次改判也视乎合法,但不合理,咱们也不知道法官有没有考虑到社会影响恶劣,如果最高院说法官同时考虑自首和社会影响恶劣综合因素改判的,是合法的,那也没辙了,且看最后结果吧,希望能维持一审判决,要是维持二审判决开了这个先河,那以后这些判罚就会普遍存在了
九族……邻居都得杀
这株连九族就过了,凌迟处死我没意见
一看老哥就不是学法的,这个案子上课的时候我们老师当经典案例用,最后二审调解结案,至于当事人承没承认,网上都很清楚了吧。只是说因为当年的一审判词写的争议太大,导致了民愤
厉害了,强奸加故意杀人被你说的如此轻描淡写
彭宇是不是不重要,重要的是法院这个逻辑啊,你没撞为什么去扶。如果做好事要承担极大的后果,那人们为什么要继续行善?之后好多类似的案子,真的我反正绝对不敢了,我不是富二代。而且彭宇是不是迫于压力,谁知道?
这边建议最高院改判诛九族立刻执行。
唉,年纪大了眼睛容易进沙子
关键是人家父亲还是见义勇为死的,太寒心了。
同村,有dna,这破不了的可能太低了
我觉得你说的这种可能性最大。
有一个JR回的好,大意是所犯的罪恶已经够上10次死刑了,自不自首已不重要!柬埔寨虽然很落后也被西方一些国家整的没有死刑,但他们还保留了私刑,当法律的判决不能平民愤的时候,可以乱棍打死!
科普无数次了,自首考虑轻判,但不一定
拿去当疫苗实验体。用完火邢。
理解你的愤怒,但株连九族就过了
那法官叫什么名字,让全国人民认识一下
同村人,留下DNA,根本不会是悬案。罪犯杨光毅投不投案对案件侦破没有关键性影响。他是在警方开始调查后,迫于压力心虚“归案”的。
说的越狠赞的就多?
搞不好只是最原始的贪婪
笑死我了,这也有人亮,nt
这他妈的该凌迟,畜生
那是你对外国的奇葩案件了解太少了,就像这次疫情一样,你觉得中国一开始处理不好?是不太好,但还有群体免疫等着你呢,再说这些年废死派在政法里面声势可不小,老百姓只知道瞎吆喝,实际对他们里面的运作知之甚少,也没什么影响力,人家也不想让咱们管。
科普一下呗,法官做了啥
破不了?你是多么不了解现在的刑侦手段?这种恶性犯罪,现在是必破。你以为是二十年前吗?
存在过不打折扣落实限制减刑的案例么。 我现在都怀疑存不存在老死在狱中的无期犯了
因为诛九族吧,远方亲戚都不熟,莫名其妙就要陪他一起死
做鬼也不要放过他
唉,好人没好报
盲目的废死就是反人类~
挫骨扬灰不过分,这种真畜牲
层主只是愤怒口嗨而已,九族确实过分。但是九族没有邻居,三字经有告诉我们九族。
这23个亮我希望你们是会错意了,要是真心点赞建议查出来列入高危名单
二审判决社会效果不好,但是也没违法判决啊
好像被告人家庭也不怎么样…出个三二十万法官也不怎么看在眼里吧
真实
那些人可能希望他们的亲人也被这么对待吧
谁tm点亮的?这人渣是我亲戚我亲自把他送派出所去
我真心想把二审改判缓刑法官跟他关在一起,别杀了,就让他两在一个房间过一辈子,吃饭拉屎都在里面
凌迟吧
来自地狱的魔鬼 披着人皮游荡人间
这种人真的该千刀万剐
那就只能死刑靠公安机关破案了啊。。没办法
什么年代了,还搞株连?他死就行,说株连九族的🧠有病?
看到这些字眼很痛心,凶手简直是魔鬼,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善有善报?我早就不信了
杀人偿命,别扯这些有的没得
一般犯罪自首当然可以从轻发落啊... 不过对于这种畜牲,它怎么死都不为过
什么年代了还玩株连?他该死没错,别人又没错
你说的在理
坚决反对学习欧美那套,太恶心了,汉高祖刘邦入关后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杀人偿命,咋越活越回去了
奖励多吃一粒花生米
狗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吃这么恶心的东西,凌迟不好吗
你家邻居犯了事,把你杀了,你咋想?
借楼说一句,如果被害人的经历这都不惨,那世间没有惨的了。 希望法律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既然造成了他人的惨剧,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人渣 那就是个人形牲畜 建议凌迟
这嫌疑人能给他什么好处?农村人一穷二白的。
这描述,父亲见义勇为去世。对小女孩如此残忍,这个畜生,凌迟吧,割上个1万刀。
同一个村子,相对很封闭,两家距离遇害地点相距很近,不是说公安遇命案必破吗,这个难度不大吧! 还TM因为自首情节,还对侦破案情帮助很大,所以改死缓,真是匪夷所思。再看看犯案细节,简直把所有极端罪恶都沾满了,还死缓,真的别怪全国老百姓声讨。
自首之前只能是失踪案,三个证人的证词一点卵用没有,抛尸地点与受害人日常轨迹无任何关联,抛尸使用了蛇皮袋这种不易发现的包装,不自首确实破不了。
比如你在远方的表弟犯事,你得陪他一起死,这逻辑更莫名其妙,诛九族就不该说吧
还有南京那个“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要扶”也得治治
别说了 🤢 打死他
也得算现在网络发达,要放以前真就无处发声了!
我尼玛特么艹了
这还留着? 广西法院,准备等着给过国庆献礼吗?
法官说女孩子是因为被胃里的东西反涌上来呛死的,然后意思是被告没有直接杀人,并且被告有自首情节,所以不判死刑。
记错了,记到明末清初那个方孝孺十族了,就就是拉着同学和老师,当成第十族了
女孩的父亲叫杨时愔,2009年8月到外地的伐木工地打工赚钱,听到水库里有人落水的声音,不会游泳的他将毛巾丢向落水者,没把落水者拉上来,自己却沉了下去。杨时愔救人去世的消息在村里传开,但当时家人和当地村委会并没有意识到可以为他申报“见义勇为”,只有伐木工地的老板赔了母亲7000多元
当时判的时候可不知道,法官直接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这也有人亮💩💩💩
上班警告⚠️
他么的还把小女孩卖果子挣的三十五块钱抢走了,昨晚看知乎气的我发抖
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一声叹息!
什么是诛九族?这人渣是你亲戚,然后把你枪毙
如果我远方亲戚干出这事,tm我看到他必报警,杀他不违法得话我直接拿刀砍他
卧槽他妈的。直接死了真是便宜了这畜生,凌迟这种不为过
那法官难道紧紧是蠢不是坏?想象空间太大了
免除了一个十恶不赦之徒的死刑
广西要和江苏争第一扯王八犊子么?
同村的,我想不可能不知道女孩父亲见义勇为牺牲吧,这都忍心下手,摆明了欺负弱小啊。这都不死刑,就太让人寒心了,法律又如何能保护弱小呢。
鼓励自首,提高破案率,唉,不晓得说啥
凌迟,慢慢执行
判罪犯赔偿女孩32块钱,因为他就抢了32,艹他妈的有这么判的吗
此后再遇摔倒老人无人敢扶成为社会认同点,沈腾的小品《扶不扶》都上春晚了,不得不说南京彭宇案孰对孰错已不重要,国人的一腔热血凉了确是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