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广西高院那个糊涂案了,希望直接枪毙那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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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d2301
引用 @杭州湾孙笑川 发表的:
现在一部分社会精英呼吁取消死刑不就是这目的么。

有期徒刑没有上限就行,恶劣的案子判个百八十年看看他怎么减

虎扑用户913612
唉╯﹏╰真的难受~生而为人,为何要经历这种磨难。愿没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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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H3
引用 @骑上拉风的小摩托 发表的:
人家后代估计都跑国外了🐶,总不能虚空跨国报应吧

小黑哥冲🐶

小mocaa
引用 @我刚田武想打死做的各位丿 发表的:
主要是自首,不然案件可能破不了,就死缓了

这是十年的老悬案了破不了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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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jjb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也未必就是留后路,这些人犯下足以死刑的罪名的概率其实是很小的。法官徇私枉法,渎职犯罪,本身也不会判死刑。他们只是通过废死来构建自己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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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et_free
引用 @标准结局 发表的:
希望大家多看看判决书,多了解再发表评论,法官已经是顶格判刑了

那么恶劣的犯罪事实可以因为自首行为判死缓,那以后都可以这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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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frank
广西高院真煞笔

我要干7楼
引用 @海王星上沙尘暴 发表的:
这边建议最高院改判诛九族立刻执行。

高院也得按照法律来的啊,高院这次插手,那畜牲死定了,他的家人估计在当地也是臭不可闻了

我会好好珍惜你给的思念
引用 @我刚田武想打死做的各位丿 发表的:
主要是自首,不然案件可能破不了,就死缓了

破不了?全村DNA都有会找不到?你太小看我们公安系统的刑侦能力了吧,只是时间早晚得问题。再就是自首是可以不是应当

我要干7楼
引用 @fly20089 发表的:
自首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判死刑,以前我就看过这样的案例

本来就有的,情节严重,犯罪手段过于残忍的就算自首一样可以判死刑

庐山隐士
引用 @巴特图勒嘎 发表的:
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生效的判决不管一审生效还是二审生效都能抗诉,再审抗诉呗

最高院不行,最高院判决不存在被抗诉的问题,你说地方高院中院基层法院可以,最高院判决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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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ric_dd
引用 @布啦啦啦冷 发表的:
承认了,二审签了保密协议

签了保密协议,你是怎么知道的?如果有,把照片贴出来。如果没有,或者声称有但不敢贴,就不要随意论断。

六扇门Jake
离我老家两个公里!!!!!!凶手是个精神病人。

骑上拉风的小摩托
引用 @WoH3 发表的:
小黑哥冲🐶

有保镖,而且是住在富人区,普通的小黑哥也冲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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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l0672
引用 @348394288 发表的:
死缓最低在监狱呆20年,20年吃喝睡不好,见不着家人,没有自由,没有女人,比枪毙更残酷 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减到20年

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些都没什么,比如窃格瓦拉,还很享受。人和人并不完全相同。

哈哈哈嗝哈哈哈嗝哈哈哈
引用 @DW公牛3号 发表的:
如果你是只看了这个楼主的帖子和回复发表这样的言论可以理解,如果你们看了这个新闻和判决书还能说这些话真就有点过分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不自首这个案件很有可能以失踪案结案,破案遥遥无期,因此杨某的自首在此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其施暴过程情节恶劣手段残忍,法官无非就是太软弱了判处死缓限制减刑,但符合法理。倒是有一些扬言要捅法官家人试一试的,可以处理一下。

如果限制减刑的话那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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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FuManchu
引用 @云飞天下 发表的:
欧美也有减刑,甚至还有杀了80多个人只判坐牢21年的然后在监狱还嫌游戏不好玩还给他换了游戏机,但是这个事咱不能学他们啊,从这次疫情还看不出来吗?欧美很多人根本不把人命当回事啊,然后还有一些人也不知道是过于圣母还是为了拉选票啥的,才造成那样的结果,惩戒恶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能被西方给侵蚀了。

布克维克挪威民族英雄凭什么不能优待?

赵兄脱你帮我办点事
引用 @暗黑狮鹫之翼 发表的:

我希望这帮法官的家人被杀他们也能这么判。

老婆不让我打球
引用 @哈登长胡及腰 发表的:
作为法官,说出这样的话也足以体现出他的水平了,留着何用

人不可能这辈子一句话都不说错,关键在于你的话是不是被曝光了~你去做警察试试……每次说错话都能被媒体抓住的话,包你一年足够开除100回了~人说错话的时候是很多的,以前有那么多警察被曝光什么打人啊,骂人啊的,很多都是当事人故意挑衅让你发火说错话,然后抓把柄……

老婆不让我打球
引用 @菜恩真菜 发表的:
那也没证据证明就是撞了,你判撞,难道不是冤案?事实是后来的证据是没撞

我是就事论事……我自己也没看庭审,逼站法考讲到这个案例的时候弹幕很多都跳出来说去看了庭审,法官的判罚没毛病~那证据什么的,就不讨论了,如果没证据,仅凭一句话,那这个法官是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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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40k
疑点很多,不一定按着新闻来,网民不排除是被带了风向。 审查是对的,检察一定要进来。

虎扑用户917670
引用 @暗黑狮鹫之翼 发表的:

这高院里面的法官都还有人性吗?读法律读傻了吧

虎扑JR0155856558
引用 @山之四季 发表的:
这人真他妈是个畜牲

你侮辱了畜生

爱谁谁呗
引用 @素质淡定 发表的:
这就是法律文化的区别啊,我国就不存在废死和轻刑化的法律文化基础,目前看来几代之内都不太会有这个基础,因为对我们来说刑罚是报复的价值取向更多。但是我们的法律一直落后于西方也一直在学德法两国,对于西方而言刑罚更倾向于单纯的罚,他们笃信社会契约论,相信政府无权剥夺人的生命,所以有些出国回来的学者看到了国外废死的趋势了解了西方的法律文化后开始支持废死。 真要说谁对谁错谁都理不清楚,因为废死不废死的理论基础都很先验都是没法证否的东西,你说废死错他说废死对没有办法讨论的,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我国至少目前不可能废死。

废除死刑?今儿就是马克思站起来说废除死刑我也把他摁回去。

轩辕铁柱
引用 @NoneOfSoul 发表的:
你提取的太简单了,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吧: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

狗杂种,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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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121221
引用 @ljl0426 发表的:
昨天我刚听了卢建平给我们学校的一个讲座,他就是坚定的死刑废除主义者,但是北师大的,怎么说呢,现在少杀慎杀,甚至不杀是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说不得,只能慢慢推,要是说了,就像今天街上的这种,毕竟普通人对废除死刑还是相当反感的

遇到这种人讲座真想问问他遇到这种他怎么判,他家里人遇到这种事怎么判。。。有些人嘴里叫着废死,其实是借着这种手段来捞取政治资源。
虎扑JR0155856558
引用 @杭州湾孙笑川 发表的:
我觉得并不是白左,是因为有一部分掌握着话语权既得利益者知道自己事发会被判多重,所以他们要去死刑,要进一步减轻刑罚。这些人啊都是屁股决定了的。

不错的看法

骑士的三巨头啊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心寒

钉板
引用 @348394288 发表的:
死缓最低在监狱呆20年,20年吃喝睡不好,见不着家人,没有自由,没有女人,比枪毙更残酷 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减到20年

凭什么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养这种畜生20年啊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这特么挑战老百姓的忍耐极限啊

无双潘凤
引用 @NoneOfSoul 发表的:
你提取的太简单了,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吧: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

畜生

雪茄王
引用 @赵兄脱你帮我办点事 发表的:
我希望这帮法官的家人被杀他们也能这么判。

你放心他一定这么判,这种判决都是经过审判委员会的,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而且审判有回避原则,他家人死了一定轮不到他判。 而且他就算这么判了又能解决啥问题?

雪茄王
引用 @这名字我想了一段时间能不能用 发表的:
你好,能的,法院系统不同于检察院,是各阶层独立的

少扯淡,这案子能不经过审判委员会,由法官一个人判决?

虎扑用户330394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可怜这么好的孩子,却遭遇了这样的黑暗

虎扑用户574236
引用 @我刚田武想打死做的各位丿 发表的:
主要是自首,不然案件可能破不了,就死缓了

主要是不能区分这是悔过自首还是外人强制自首

卢卡丶东挈奇
引用 @snowsnowsnow 发表的:
善有善报?我早就不信了

丛飞出事我就不信这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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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berlin校草
引用 @兔子Jos 发表的:
自己没血性就以为所有男人都跟你一样软蛋?

快去杀,不去我看不起你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少扯淡,这案子能不经过审判委员会,由法官一个人判决?

我没说不经呀,我说的各阶层指的是基中高最高,审委和法官同一阶层的呀,有问题吗?

F
FUberlin校草
引用 @兔子Jos 发表的:
自己没血性就以为所有男人都跟你一样软蛋?

睿智一个

我爱林丹禧
引用 @ballplay1982 发表的:
一审说,虽有自首,但罪孽深重,不足于按自首轻判。死刑。二审说自首对案件侦破有意义。可以参考自首情节。死缓。 还有,今天网上爆出来广西法院的很多案件,杀人,情节严重的也是死缓啥的。说明这次判罚不是个例。

自首个毛,DNA比对中了然后就承认了。一线节目我看了。就最近几期。

虎扑用户329058
有的人心真毒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少扯淡,这案子能不经过审判委员会,由法官一个人判决?

我所进行的是检法对比,检上下为领导与被领导而法各层级独立,这种疑难死刑必提审委做决定的,我的意思是高院审委做出的决定不会受上级影响,请你看完我的话理清思路再来谈是否扯淡可以?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少扯淡,这案子能不经过审判委员会,由法官一个人判决?

而且就算如你所想,你怼我也怼歪了,我帮你改改“少扯淡,这案子能不经过审委会,由合议庭判决?”此为合理反驳,因为这种案子不可能由法官一个人判的,必经合议庭,嘻嘻,学到了吗

你的肩膀有肩周炎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社会影响还有比这更恶劣的吗 操

萧然净客心
引用 @钟爱一生唯科而已 发表的:
一审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个二审是找人走关系了吧,死缓,服刑后改无期,然后有期,嗯最后就出狱了

死缓最少13年就出来了

用户1241380478
国家不管?

虎扑用户496421
引用 @ROC曲线 发表的:
为什么不查一下这个法官?不震慑,后续还会有类似案件。法官的追责机制必须健全。

讲道理,这其实就是一道看法官思想的选择题阿,案件最重要的是这个犯人自首了,假设已知自不自首都是死,那犯人直接乱杀人了,反正都是死路一条,那假设另一个人因为这个死了,那等于也有被这种必死的制度逼死的成分在里面,就像以前卖小孩,卖一个就是死刑,卖一百个也是死刑,那谁脑瘫会自首阿,还不多搞点钱,最终反而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了。

虎扑用户575360
引用 @小韬小韬小韬 发表的:
讲道理,这其实就是一道看法官思想的选择题阿,案件最重要的是这个犯人自首了,假设已知自不自首都是死,那犯人直接乱杀人了,反正都是死路一条,那假设另一个人因为这个死了,那等于也有被这种必死的制度逼死的成分在里面,就像以前卖小孩,卖一个就是死刑,卖一百个也是死刑,那谁脑瘫会自首阿,还不多搞点钱,最终反而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了。

不是这样,无论自首还是不自首,都会判重刑,自首最多保住一条命而已,你以为在监狱里坐上几十年牢会好受吗?也许比吃一颗卫生丸更难受。就像安乐死的病人与其活着不如死了好一样。
素质淡定
引用 @爱谁谁呗 发表的:
废除死刑?今儿就是马克思站起来说废除死刑我也把他摁回去。

所以啊,这就是文化差异,不管是谁都说服不了对方的。事实上我接触到的教授也是这样,两方观点都有但是都没法说服对方,不过直观感觉还是支持保留死刑的多。

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奔跑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没有的,孩子父亲见义勇为去世,10岁孩子乖巧帮母亲卖百香果却惨死,目前没有善恶有报因果

这就是安慰人的用语。这种恶人不靠法律制裁,永远不会有恶报。

我将踽踽独行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如果你家人遭到这样的待遇你觉得这样没问题的话我就不喷你

虎扑用户165390
必须死

名字被注册啦
引用 @FUberlin校草 发表的:
快去杀,不去我看不起你

+1

雷霆烈焰光芒
引用 @ljl0426 发表的:
彭宇案咋了?最后不也自己承认是自己干的了吗?

你替他承认的。

n
nn小黑憋
引用 @一朵莲花压海棠 发表的:
这帮逼是怎么当上法官的?抓阄抓的吗?

感觉是tm收钱了

虎扑用户675459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502964181008501?_wb_client_=1 这是讲法考的柏浪涛老师的一些看法,大家可以看看

虎扑用户712156
这种都不枪毙????
止水114
引用 @无奈队友CBA 发表的:
就说当年的彭宇案,案件最后真相已经不重要,最让人民失望和害怕是当时判决书,一夜之间让我国的道德水平后退最少30年。

我觉得道德水平降低就是降低,不存在倒退30年,30年前比现在差很多吗?会人倒了不敢扶吗?

d
deadcansing
引用 @vivosky 发表的:
希望钟法官家人也能轮番感受一下女孩的痛苦,届时请钟法官务必想办法为人犯开脱。

亮你上去,希望钟法官能看到,如果知道全国人民都很关心他的家人,想必他会很欣慰的。

执手相看
引用 @海王星上沙尘暴 发表的:
这边建议最高院改判诛九族立刻执行。

虽然不太实际,想想也爽

B
BillWeasley
引用 @妙妙乖 发表的:
江苏什么情况,展开说说

主要是南京 各种知名案件层出不穷 其他的还好

祖安江晚吟
引用 @GerdMuIIer 发表的:
广西高院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几次就有不死刑,检察院抗诉最后改判的,广西高院里混进了白左,要搞欧美的去死刑化那套,国内学法的跑偏概率很大。

白左啥意思,老哥

赢了上帝你一定要回来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丧心病狂 真的该死

执手相看
不看情节看是否自首,简直脑残。想想当官的是这么些烂东西,真悲哀

虎扑用户352393
引用 @CCers 发表的:
我记得最高人民法院还是比较正常不圣母的,希望判个死刑。

放心,高院这就是奔着死刑去的,不然不会介入。

陌上云狐
引用 @NoneOfSoul 发表的:
你提取的太简单了,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吧: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

二审法官真特么是个狗东西!

虎扑用户352393
这案件的恶劣程度,居然能改判死缓,这操作真是看不懂。现在高院介入说明就是奔死刑去了。

P
Pokeoo
引用 @snowsnowsnow 发表的:
善有善报?我早就不信了

我不信 宁愿当个恶人

g
guanren3
引用 @我刚田武想打死做的各位丿 发表的:
主要是自首,不然案件可能破不了,就死缓了

艹踏马认罪认罚制度,这种制度的执行要结合案件影响,手段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而不是一味地机械的生搬硬套。死刑对同类犯罪更是震慑。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利,谁他妈能保证被害人及家属的基本诉求得到满足。

皮神锋
药家鑫也是自首,手段远没这么残忍,直接枪毙了

总是你_为什么
引用 @你若安好便是阴天 发表的:
南京那个其实都被媒体带偏了,其实那个后来调查真的没问题

没切实证据的。

邱袁圆你要爱我多久哦
引用 @啖杏花 发表的:
并没有,手段恶劣影响坏是足够在范围内重判的,他自首之前调查也已经步入正轨了,人证似乎都有了,不存在不自首无法破案的情形,所以群众才这么愤怒,因为根本无法理解

在中国,杀人偿命才是我们的标准,别跟我们整国外的那一套,两套法律出发点和理念根本就不一样,可以看看罗翔老师的说法。

鍂鍂鍂
引用 @348394288 发表的:
死了一了百了,让他痛快了,失去自由更痛苦,狱友可能也会调教他,即使能出狱也是风烛残年了 20年暗无天日作工和一颗子弹一了百了,你觉得哪个更痛苦

出来再祸害一个人?去祸害你吗?

雪茄王
引用 @这名字我想了一段时间能不能用 发表的:
我没说不经呀,我说的各阶层指的是基中高最高,审委和法官同一阶层的呀,有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了,他说“你以为中国的法官能够独立判案啊” 然后你说“能得” 我告诉你“少扯淡,这案子中国的法官不能独立判案,要经过审判委员会”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ljl0426 发表的:
昨天我刚听了卢建平给我们学校的一个讲座,他就是坚定的死刑废除主义者,但是北师大的,怎么说呢,现在少杀慎杀,甚至不杀是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说不得,只能慢慢推,要是说了,就像今天街上的这种,毕竟普通人对废除死刑还是相当反感的

废可以,那就再废除无期。重犯直接堆加年限不得减刑。

l
l绚辻词l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这种人如果不是死刑也应该让他承受着人世间最大的痛苦活着

虎扑用户219685
引用 @有独三和无独三 发表的:
这法官就tm离谱

不是离谱,是吃si了

虎扑用户181123
作为广西人真的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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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light2010
引用 @NoneOfSoul 发表的:
你提取的太简单了,我来补充说明一下吧:根据杨光毅的供述,那天他等候在半路上,看到女孩回来后,他迅速冲上去抱起她就往密林里拖,女孩发出强烈的惨叫声。为了让女孩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她的脖子,她一度陷入昏迷。他把昏迷的女孩装入蛇皮袋拖走,拖到更为隐蔽的地方,此时女孩醒来,刚准备喊叫,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狠狠猛次女孩的双眼。“让你看不到我的脸”,杨光毅下手之深令人骇人,鲜血喷涌,女孩的双眼和眼白几乎都被捣烂。“让你叫不出来。”,他再次刺向女孩的喉咙,一刀又一刀,女孩的喉管都被割开,渐渐的女孩不再动弹。他此时欲念丛生,竟然对着女孩渐渐失去生命的肢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性侵。浑身鲜血的他在完事后把女孩再次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坡,再搬到一出水洼进行清洗,消除血迹,随后带到一个更为隐蔽的地方抛尸,拿走了女孩卖百香果的32元钱。根据杨光毅的供述,警方找到了杨晓燕尸体所在地。可以清楚的看到,杨晓燕的尸体被装入一个白色的蛇皮袋躺在草丛中,蚂蚁等虫子在她身上爬来爬去,整个人开始腐烂。解开编织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哭泣了,可爱的杨晓燕整个人几乎都变形了!整个面部都是鲜血,眼部血肉模糊,仿佛被人活生生的把眼睛捣烂,把眼球都挖了出来。更让大家难以置信的是,她的上身还穿着衣服,下半身却是赤裸的,空空如也!

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虎扑用户698592
引用 @兔子Jos 发表的:
自己没血性就以为所有男人都跟你一样软蛋?

求求你快去,事成大伙给你庆祝!我也看不惯这畜生了

难难难起名
引用 @348394288 发表的:
死缓最低在监狱呆20年,20年吃喝睡不好,见不着家人,没有自由,没有女人,比枪毙更残酷 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减到20年

那把他毙了吧,减轻痛苦

难难难起名
引用 @348394288 发表的:
你们只知道枪毙,不知道被枪毙正是重刑犯们的愿望,进了看守所和教育,想死是几乎不可能,除非法院执行死刑

那重刑犯自杀率应该极高,监狱里关二十年连个自杀机会都找不到,你觉得可能吗?

虎扑用户915429
引用 @在天上看罗马 发表的:
她父亲还是见义勇为,妈蛋,畜牲!

虽然说的不合适,这位见义勇为牺牲的父亲岂不是绝后了……好人没好报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茈臣风 发表的:
像案子里这个罪犯,凌迟都不为过,判死缓,二十年后各种减刑说不定就又出来了。我记得以前是看过一个事件好像是国外的,好多年前看到的,记不太清了,忘了那人是律师还是啥的,就是到处呼吁废除死刑,结果后来他家里进了歹徒,妻子女儿都被杀了,还是先奸后杀,实在太久了,记不清了,歹徒没被判死刑。反正就是从那以后这人就变了,总结就是前半生为废除死刑努力,后半生为恢复死刑努力。(这个我是好多年前看到的,实在太久了,记不清了,不知道街上有人看到过没,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实事件还是类似鸡汤文之类的,反正现在一堆支持废除死刑的都是事不到自己身上,就一堆理由,真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就跟我们一样了,恨不得罪犯凌迟处死,就像消失的夫妻案件一样,每看一次,就恨不得把那几个人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枪毙都太便宜他们了。)

守法公民

Y
Yukeeno
引用 @能力差气质佳 发表的:
本来这下面就没那么多人才,你周围还都是盘根错节的庸人俗人,很多时候也就是随波逐流了。尤其地方上,就算你有才华、有背景,谁又鸟你?你有背景,你的同级就没有?有才华,背景又能在一片地方能顶上用的,又都往高处走了,这就是基层改革的困难所在。等岁数差不多的时候,能去上边享清福、做好人,有才华、有背景也不愿意扑到基层的荆棘丛里去斗智斗勇了,累了倦了,也就无所谓了。西游记里的很多细节都是在描述这些,什么西天取经不就是,包括后来的成佛,天下安宁了么?并没有,但是不耽误他们成佛。成了佛,有了佛的待遇,再找合适的年轻人去重复一遍。不可能有天下安宁,只能说是尽可能努力,让天下维持在一个正邪相对平衡的状态。流沙河里漂的那些人头,那就是一代一代的唐僧,唐僧不是个体,而是一种带有使命感的特殊身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唐僧,有的成了,有的没成。现在很多人追求能成与否,实际上成不成因素太多,义无反顾的去做,才是唐僧这个群体的最大特质。为什么说不忘初心,就是说给那些本来还曾有过理想与才华的,同时有背景的那些人。大部分普通人的初心,就是进去追求改善个人生活的。年轻人下放基层,也是在这个过程里筛选一下有没有愿意为民,能力也可以为民谋利的人,然后做个准备,到了用人之际再把这些人弄上来去干事。有能力的人不一定就要一直有位置,一直让他干事,先把他放在一个地方安置下,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这是很重要的手法。这次的疫情就能体现出来,之前很多人说公务员机构养闲人,实际上这个群体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很多人奇怪,不管你怎么样,为啥学校都会先把你拉进组织,那可能就是看到你有一丝丝的追求和担当。别小看这点苗头,关键时刻组织给你一撑腰,啥困难你也会鼓起勇气。唐僧取经,那背后也有如来观音等整个系统在撑腰。能走上取经路,对于不甘平庸的很多人来说,那就是一生最大的机会,这种成败不是他人眼中的事情,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交代。

讲的好👍

就简简单单吧
引用 @幻影狼图腾 发表的:
10岁女孩,父亲1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在帮妈妈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掳走,被掐昏,蛇皮袋,眼被戳瞎,脖被戳破,奸淫,滚、搬,水坑,抛尸。

我想杀人了,啊啊啊,受不了,千刀万剐能恢复不?

野生散养凹凸曼
引用 @老婆不让我打球 发表的:
据看过庭审录像的人说,按照当时证据,法官判的是没问题的~但是法官可能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被媒体抓住大肆渲染,变成了一句话断案……而且后来好像彭宇自己承认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应该是媒体让道德退后30年~庭审录像都是公开的,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一下。

据,好像,可能 呵呵

R
R爷笑了
引用 @杜兰特夫人 发表的:
不一定。瞎判的概率比较大

TM的一个法官在这种案件上瞎判?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当然有问题了,他说“你以为中国的法官能够独立判案啊” 然后你说“能得” 我告诉你“少扯淡,这案子中国的法官不能独立判案,要经过审判委员会”

我特别引入了检方,就是想把合议和审委做完一个整体去加以比较作广义说明,你不断地拆开广义概念去拿狭义的法官来说,总是把我的话拆开只拿一半去说事,你是没有逻辑还是在纯杠?

L
LalIuv1a
引用 @夜集 发表的:
基因库里只有有前科的人

你是在搞笑,十几年前有一个qj案子,直接把几个乡镇的男的按照家族去查dna,因为y染色体跑不了,这种东西要查绝对能查出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自杀五小Houston
人道主义有太多的伪善,坚持死刑才是对人类的爱,爱人类要爱具体的人,不能为了抽象的人而不抚慰具体人的泪水——————张三

R
R爷笑了
引用 @梅西双脚持球爆扣 发表的:
你怎么这么杠呢?这案本身判的本身就不违法,自首情节法律规定是不是可以予以减轻判罚?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你我也不知道法官有没有考虑?要是最高院说法官考虑了,判罚适当,你能怎么着?你以为最高院是根据你们说要死刑他们就会发回重审?你说的发回重审是因为的确量刑问题,再者我也没说不能重审,麻烦你从头看完我说的话,别那么杠,现在最高院给的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重审二是维持,不是一定就能重审

这量刑还没问题?

R
R爷笑了
引用 @蜀山不良人 发表的:
可以的意思就是减也行,不减也行,法官没判错,只是道德上来说受害者家属实在没法接受

这种的就不能减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当然有问题了,他说“你以为中国的法官能够独立判案啊” 然后你说“能得” 我告诉你“少扯淡,这案子中国的法官不能独立判案,要经过审判委员会”

我对“法官”能作出独立判决,意思是包括审委会在内的与合议庭能作出独立于外界的决定,毕竟这不是一个法律论坛,你非要扣一个狭义概念出来显得自己很厉害?况且我不是在打马后炮,前面我也进行了广义对比,你都理解错我的意思了还非要钻牛角,真要显摆学好诉讼法再说话吧,合议制独任制都没搞懂在这嘴硬什么呢?

虎扑用户241711
引用 @雪茄王 发表的:
当然有问题了,他说“你以为中国的法官能够独立判案啊” 然后你说“能得” 我告诉你“少扯淡,这案子中国的法官不能独立判案,要经过审判委员会”

纠正一下,你说的是“由法官一个人判决”,哈哈

西
西蒙尼摸你
引用 @伊森夜色 发表的:
参考陈清泉。

庆幸的是虽然陈清泉多,但是肖钢玉比较少

西
西蒙尼摸你
引用 @伊森夜色 发表的:
唉,说明现实里陈清泉当院长了。。。

应该好好查查高育良

是谁在敲打我窗哟
裁判文书网至今没有放出二审判决书,卷宗更加不可能公开,就不知道你们凭点什么根据在线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