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女童家属将申诉

几时鸿雁
引用 @大风起兮炆肥羊 发表的:
想多了,不至于一辈子,关三十年怎么都出来了,到时候他59岁,长期脱离社会,举目无亲,有暴力性犯罪史,而且按照之前描述,很可能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变态。这种人出来再次犯罪的机率高到可怕,

瞧这法律多人性…

恶魔装
真的需要黑夜执法者

长得像海涛的小岳岳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那上面不是写了吗,缓刑,限制减刑。应该就多活两年吧。

你太无知了,法盲

吃瓜阿囧
引用 @虎扑JR2003111937 发表的: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现实中也有超人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来惩罚这样的畜牲

蝙蝠侠来没用,能把你也顺便活活气死,这得让惩罚者来。

虎扑用户947015
自首适当减刑也应该应时应景吧,这种就是恶心众人

詹皇赛后采访时说
一命换一命,10岁小孩就这样死了,这种人不死?要法律有何用

大海我来了
引用 @流浪虎之扑 发表的:
我觉得没问题,一个人犯的罪死刑,自首了还是死刑,那要自首还有什么意义?

这都有六个亮的...我说句不好听的,我希望你和亮你的都遇到这种杀了你们再自首的人

D
DAHEI7072
死缓->无期->表现良好而减刑->出狱再祸害别人

禅中说缠
如果属实,这样的畜牲不枪毙,天理难容

雪茄王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知道啥是化学阉割吗?知道化学阉割一般什么情况用吗?在这瞎用名词

内身寸林志玲
这死法官早晚有报应狗粮养的

易千木
引用 @上边先生 发表的:
自首应该有一点好处,不然谁自首?不过罪大恶极自首也该有个底线,就是不该免死吧?可以少赔点。

自首与赔偿没有关系,需要判死刑的一定要判,与自首没关系。

帕拉汶的商人
个案犯罪自首从轻合理合法,为什么要说法官收钱?如果真像你们说的,以后只要杀人了,肯定自首不减刑,那杀人犯也肯定不会主动投案,反而再次犯案几率更大,因为奸杀一个也是死,杀两个也是死,这个逻辑很难理解吗?刑法不仅要有保障机能,更应该有对犯罪者的保障机能,他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者的大宪章。z
c
chinafwyyx
女孩儿爸爸还是见义勇为死的,好人没好报!真丧尽天良啊!

莫达扎
一人带5个孩子,看看別人家孩子10岁时候干啥呢!没那条件乱生坑完一代又一代

椎闵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允许减刑,只是限制而已,只要表现好,运作一下30年内都能出来。。

抡起小28
罪大恶极 建议犬决

背后换手大风车
什么玩意?!

几时鸿雁
引用 @雪花啤酒丶 发表的:
什么三观?你要说不恶劣案件自首可以酌情办理,但是这是什么案件?社会影响恶劣,这样还减刑的我真的笑笑不说话,对凶手仁慈了,可是凶手对受害者仁慈了吗?

像这种性质恶劣、民愤极大的案件,如此判罚,很容易加大老百姓对政府的隔阂。

银河Eunha
引用 @隔壁王伯伯 发表的:
别闹判了死缓后还死的就没几个

可怕

肝胆外科小硕
陆如平 在外地 海安 忙 没空

k
kick17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一般是15年就出来了

r
r9kb24
这畜生还不死刑?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好心酸

加拉克苏斯和小侏儒
看了案件描述真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不懂法条,真不知道我们国家有些案子是怎么能判出来的,审判者还有心肝吗?这可怜的孩子

s
sullman
这是要告诉大家见义勇为没好报吗?自己死了,女儿没人保护被人强奸杀死,又要寒好人的心。 法律执行者不能正视重大案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吗?

布鲁克林DJ
引用 @只有蠢货才会拒绝巫妖王 发表的:
我作为一个没学过法律的屁民的观点是犯过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没一个好东西,放出来了也很难改,尤其是手段恶劣的杀人的,就应该死刑,但很多法官他们是为了正义吗?他们是为了维护便于统治,他们看过杀人犯已经数不胜数,对人命看的可能比较轻吧,有点麻木了,只想为了鼓励自首。

,,,你这种想法代表了大部分普通人的想法 但是我们学法的看见这种言论也是挺无奈的,国家立法和执行都是不断学习不断摸索出来的 不是普通人快意恩仇,而是要从社会稳定及各个方面来考虑,在立法的过程中 我们也走了不少弯路,但是归根结底还是正确健康的 相对于你说的便于统治,我觉得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更好

开团手
父亲见义勇为牺牲 女儿却遭受这种恶行 死刑绝对不能废除 一颗子弹就杀了这种畜生 简直是对他最大的宽恕了

不禁锤石你会后悔
引用 @过路人是否 发表的:
打断四肢刺瞎双眼在身上纹上罪名让它在世间受尽折磨在死,这个家庭已经够不幸了,父亲见义勇为死了,就一个母亲拉扯5个孩子,还能下这样的毒手,真是操它全家,可怜的小姑娘,和我女儿差不多大而已,真是恨啊啊啊

这男的父亲要是有点良知,就恳求法院把他儿子立刻执行了吧

1
12345海贼
引用 @来我头上暴扣 发表的:
关警察什么事?裁定权在法院那边

你没看其他人的解释么,就是因为抓不住破案率低,所以才鼓励自首减刑,提高破案率

虎扑用户322779
引用 @kick17 发表的:
一般是15年就出来了

我记得限制减刑的意思,是要至少呆25年

虚空一一
齿冷

虎扑用户908243
工程人员要为自己的项目负责,法官也要为自己的判决负责。这个主法官就应该永久逐出司法界!

吃花生桂圆
引用 @必杀火鸟星 发表的:
我认为罪大恶极可以自首从轻,但是受害人未成年的除外。

我认为不能不管是不是未成年都不行。

鳖三儿
我就想知道,一审死刑,二审判死缓的依据?如果不是送钱找人了。我想不出原因在哪,这就是为什么人们都说中国法律是有钱人有势人法律的原因,真是恶心人,国家就是这样的国家?

s
sullman
引用 @dongzhi 发表的:
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不是一定,自首判死刑的多了,药家鑫也是自首的。

又要开始为药八刀洗地了吗?

演员陈坤
引用 @curryfly 发表的:
如果这个可以死缓,那是不是都可以杀人,然后自首,就不用死刑了啊。法官的脑子比被驴踢了还蠢

建议直接杀了法官的女儿 然后自首 看会不会判缓刑

启明五里
引用 @loop 发表的:
这法官要么是收钱了要么天生没人性

自首能减刑完全理解,但是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案子这么判,是不是有点背离了基本的人性?

婲生桂圆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真泥🐴恶心,这种就算不死,也应该判个百八十年

学会规矩
引用 @curryfly 发表的:
如果这个可以死缓,那是不是都可以杀人,然后自首,就不用死刑了啊。法官的脑子比被驴踢了还蠢

这还是强奸未成年人致死的,这都能缓,那以后所有死刑的罪都得判死缓了,只要自首就行。

婲生桂圆
引用 @火柴大宝剑 发表的:
绞肉机安排 🐴的

我尼玛放🐶咬吧

布鲁克林DJ
引用 @红黑小猪 发表的:
神逻辑,那以后任何杀人犯只要自首就可以免死了。

那是具体分析的 也不是所有自首的都是死缓,如果一概死刑 那就不会有人自首了 反而他们会犯下更多的案子,国家站的立场和角度远比你要全面。

今问月天
引用 @椎闵 发表的: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允许减刑,只是限制而已,只要表现好,运作一下30年内都能出来。。

原来是这样,谢谢解释。

君莫舞1
引用 @q我爱游婆娘 发表的:
不懂就问,限制减刑是不是两年后死刑照样执行

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考验期结束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限制减刑的意思是如果考验期后是无期徒刑的,实际刑罚不能少于25年,如果是有期徒刑的实际刑罚不能少于20年。

S
Servantsaber1
引用 @灰色的绽放_24 发表的:
死缓限制减刑其实大概率是不用死的。。。

日了,什么玩意啊

吃瓜阿囧
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愤慨万分,但也只能在一旁看着,等着那个让人感情无法接受的事情发生。信息时代,看不得这些东西,气血上涌。

神总
城市之光该现身了

三分线是的乔丹pro
这种犯罪令人全身发抖。对小孩侵犯就应该全部死刑

w
wmjojo008
为什么有的法改着那么容易,有的那么难!!!

壮壮爱鸭梨
气死我了,诅咒他就地暴毙

吃花生桂圆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况且这还是死刑加限制减刑啊。。

真么说杀人犯只要自首都不用四死喽,死的不是你的家人,不是你认识的人你是无所谓。过个十几,几十年再放出来,要是他再杀人怎么办,你去抵命吗。

捌級大狂風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他是限制减刑
今问月天
引用 @猎命师风清扬 发表的:
这种简单的法律术语就算百度一下也能明白意思了,为什么不懂还要靠自己理解呢

我以为自己是对的,所以没有查证。不过谢谢你指出来。

一曰天之二曰地之三曰人之四方
引用 @hxx8345187 发表的:
什么逻辑?张三杀了十个人,然后他去自首就可以无期?

天理何在?事后那他还有点狗屁的人性 知道自己得死 自首就是为了去死 得这样想

吃花生桂圆
引用 @蓝加黄 发表的:
日本不会 看过一个日本比这还离谱的案例

好的不学,学坏的

S
Sidrat
引用 @shandawww 发表的:
看以前的帖子说过限制减刑的最少25年,这还不包括判决前的日子,实际27年的样子

不是的,对于限制减刑的,死缓的两年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转为25年有期徒刑而不是无期徒刑,然后以25年有期徒刑的减刑标准,所以理论最快是20年。

`
`喑默
很多罪行法律不规定必须死刑,是为了让以后被伤害的人有活命的可能

名动九洲我八戒
引用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发表的:
是的,一换一不亏。前提是你得想好,有把握

换我我得先离婚,财产全给媳妇,用榔头,敲后脑,死了是咱手生,活了小畜生一辈子躺床上。 出来我摆个小面摊加烧烤,要来捧场的哥们吹一个先。

S
Servantsaber1
引用 @吃花生桂圆 发表的:
真么说杀人犯只要自首都不用四死喽,死的不是你的家人,不是你认识的人你是无所谓。过个十几,几十年再放出来,要是他再杀人怎么办,你去抵命吗。

死刑限制减刑也放不出来啊我寻思

m
mr.keating
引用 @龙井茶虎跑水 发表的:
这么一对比,药家还真是网民力量的结果

这次期待网名力量在此爆发

云想衣裳花想容丿
必须枪毙!!!!

凯尔特人塔图姆0
这要换成在美帝,这逼进监狱之后,没几天就得被整死,绝对滴。都知道我们法律体系很落后,但这么多案例积攒下来,也没见有啥长进,天天搁这巴巴的嘴里喊着法治法治的

E
EvonZ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没有,只要是死缓,除非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才会执行死刑,其他的在两年缓刑期后转为无期,有重大立功的转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他限制减刑的话,死缓后应该转无期,最低服刑期为死缓考验期2年➕25年有期徒刑。

T
TOT烈火奶奶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况且这还是死刑加限制减刑啊。。

不,这是法官的偏见,说不定还有RMB的偏见,就像加班倒赔1.8W那样
y
yunidaf
引用 @正太加工厂 发表的:
收钱是不可能收钱的,这农村年轻盲流哪里有钱操控司法。 过份注重法条,没把自己作为人来考虑。 但是法律真早代入感情又会影响公正性。

你想得太美好了,韩国那个N号房的法官不就换了么,肯定有猫腻

内身寸林志玲
引用 @不禁锤石你会后悔 发表的:
这男的父亲要是有点良知,就恳求法院把他儿子立刻执行了吧

我要有这种儿子我决定大义灭不说杀了他就把手脚全部砍断,养不教父之有这儿子我也没脸活了死了算了

N
Navoooooo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我帮你骂,举报就举报我吧操他妈的杀千刀的five,能为什么对一个小女孩这么残忍,畜生。

今问月天
引用 @偶失龙头望 发表的:
你把我笑到了,死缓是关两年作为考验期,在监狱里老老实实的,两年完了就改成无期徒刑了。

你就笑死在这条街上吧,

虎扑用户733035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不是,缓刑就是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就不处死,然后变无期,有期,表现好,立功还能接着减

虎扑用户326721
引用 @loop 发表的:
这法官要么是收钱了要么天生没人性

罗翔说过有些人学法失去了人性

虎扑用户734336
这事太恶心人了,我下午看到这个新闻根本就走不出来 我最走不出来的点在于,女孩父亲在她不记事时因见义勇为而死,死前怎么会预料到妻儿凄苦下半辈子,女儿还被奸杀啊!这事儿一出,谁还敢做好事? 女孩妈妈为了养孩子打几份工,女孩才10岁就卖百香果帮妈妈分担生活压力,多么可怜又懂事的女孩啊 我国刑法对自首的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必须”减刑啊!!!! 从我个人角度,此案件涉及恶性强奸、虐杀、幼童、见义勇为英雄家属等关键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抵消应有死刑刑罚!不应该减刑!

虎扑用户756129
引用 @名动九洲我八戒 发表的:
我是女童家长我守着法院剁了这逼崽子,反正宰一个自首不死刑。

这孩子他爸因为见义勇已经挂了

虎扑用户980351
这种新闻看多了,身为女性真的会觉得……反正评论下边基本是一日一个恐男小技巧,感觉女人命很不值钱啊

虎扑用户470093
罪大恶极,立即死刑!

虎扑用户787030
引用 @TOT烈火奶奶 发表的:
不,这是法官的偏见,说不定还有RMB的偏见,就像加班倒赔1.8W那样

就算是真的你也不能说出来.jpg

虎扑用户967880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限制减刑,上面写了

虎扑用户983385
这特么好搞笑啊

虎扑用户762786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怎么样最快成佛?? 杀人,然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虎扑用户517668
引用 @senqok 发表的:
死缓好像不能改有期了

无期徒刑也不会关到死的,最长25年就出来了。

虎扑用户651317
把这杂碎的姓名照片公布出来!日本水泥藏尸案,当时的《周刊文春》在1989年4月20日号《女子高中生惨杀事件 第2弹 公布加害者姓名吧》这一特集中认为“因为这个案件过于残忍”,“野兽是没有人权的”并公布了四个嫌疑人的照片和真实姓名。

虎扑用户943653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草他妈的,这种人就应该凌迟处死,不能让他死痛快了。干他老母的,太禽兽了。妈了个巴子的,受不了了

虎扑用户961236
广西高院,呵呵

虎扑用户738251
用罗老师的话说,有些人学法律学到最后,丢失了人性

虎扑用户008514
引用 @正太加工厂 发表的:
收钱是不可能收钱的,这农村年轻盲流哪里有钱操控司法。 过份注重法条,没把自己作为人来考虑。 但是法律真早代入感情又会影响公正性。

从中国的法律实践来看,对自首的从宽处罚,一般是相对从宽,如果真的罪大恶极,即使自首也不能免死。 刑法上,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从轻就是一般判5-10年,判5年;减轻就是判4年、3年。 这个案子,杀人、qj、对象是幼童,死刑已经是最低标准了,从轻也从不到死缓。 而对本案这种”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不适用减轻,除非自首的同时,还有检举揭发其他重大犯罪等立功表现。 所以综合来看,不是法官教条,是突破了我国的刑罚实践原则,不应开此先河。
虎扑用户257811
引用 @流浪虎之扑 发表的:
那他去自首还是死刑,自首还有作用吗?

对其他意外犯罪的有用啊,因噎废食?

虎扑用户483148
引用 @lishh66 发表的:
立即处死,不要死缓!

我看评论说 小女孩的父亲见义勇为 去世的

篮球迷魂药
我草,这竟然不判死刑???

h
hzhviva
引用 @虎扑JR2003111937 发表的: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现实中也有超人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来惩罚这样的畜牲

以前很喜欢蝙蝠侠 现在觉得他的原则有点奇怪 特别看过动画后 害惨身边多少人 还是齐藤一 恶即斩 比较痛快点

减速降档松离合
谁判的? 他女儿知道吗?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十一月的业帅11 发表的:
再来个保外就医…

这就是个村里的盲流,QJ完了连小女孩身上的32元卖百香果的钱也拿……

隔壁王伯伯
引用 @银河Eunha 发表的:
可怕

判了死缓,绝大多数,都会老老实实在里面积极改造,然后就减刑,一下就变十八九年了

今问月天
引用 @qazzaq916 发表的:
不是,缓刑就是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就不处死,然后变无期,有期,表现好,立功还能接着减

我知道死缓就意味着死不了。。一开始看到“限制减刑”,我以为这样的死缓是不能减刑的。后面有老哥科普说仍然可以减刑,但至少也得25年,并不能一直减。

虎扑用户996750
引用 @缅因州的寂静岭 发表的:
这要换成美国 不得被我们喷死🐶

这事情跟国家有关系吗?

w
warrior.5
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

虎扑用户364585
引用 @52401314 发表的:
不是 。。只要不是自己想死。。死缓根本死不了

判无期还不如直接死刑来的舒服。

虎扑用户658247
那时候还在学校,看着朋友圈到处是找他的寻人启事,可难受,父亲还早故,可怜的孩子,那个人真的是杂碎

亲亲石原里美
社会性死亡

M
Magneto法鲨
引用 @窝火CFK 发表的:
其实无期徒刑一般是25年还是20年之后就放出来了

对的 我觉得限制死刑就是不让他那么早就能出来

換襪喪誌
引用 @偶失龙头望 发表的:
这里还有个刺瞎双眼,一审法院认定了手段极其残忍,这几个字一般是认定不上的,必须真的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杀人,是要大幅度从重处罚的。

真的是不忍心细看,一想到这种人渣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就觉得整个天都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