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女童家属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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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33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我觉得啊,如果都可以的话,这么恶劣的情节不是应该死刑吗?这个算是强奸致人死亡吗?

不是,我看了一下案情,好像是先强奸后面杀害,这个算两个行为,故意杀人和强奸数罪并罚,如果判死刑的话是说的过去的

回帖真麻烦
未成年人,先奸后杀啊,自首能抵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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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20089
她的父亲见义勇为去世,这样的遭遇二审竟然把死刑改为死缓,太让人寒心了。自首如果情节严重也可以判为死刑,以前就有这样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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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33
引用 @崛起吧中国男篮 发表的:
可能法律层面你说的没错,但我现在一个父亲的角度(我也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我恨不得一口一口生吃了他

确实

老徐不正派
引用 @curryfly 发表的:
如果这个可以死缓,那是不是都可以杀人,然后自首,就不用死刑了啊。法官的脑子比被驴踢了还蠢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自首的考虑吧,灵山那边,我印象中都是山林小道吧,也没监控啥的,但靠女童身上罪犯的DNA找出凶手可能难以破案,所以罪犯的自首没准成了破案的最大线索,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这个考虑,给了这畜生一个死缓

科比就是牛啊
引用 @科比我永遠愛你 发表的:
说说我的看法,勿喷。如果自首了仍然死刑,那以后犯罪分子知道自己必死了,就不会再有人自首,甚至会继续鱼死网破连续作案。虽然我也很痛恨强奸杀人的,如果是我女儿我就算自己坐牢我也要杀了他。

在中国估计只有毒贩没有自首减刑的资格吧

紫临海布里
引用 @科比我永遠愛你 发表的:
说说我的看法,勿喷。如果自首了仍然死刑,那以后犯罪分子知道自己必死了,就不会再有人自首,甚至会继续鱼死网破连续作案。虽然我也很痛恨强奸杀人的,如果是我女儿我就算自己坐牢我也要杀了他。

那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想,反正我杀了人只要自首就死不了,那我没顾虑了。

虎扑用户028489
自首也不行,太恶劣了

球迷都是屁股决定脑袋
引用 @科比我永遠愛你 发表的:
说说我的看法,勿喷。如果自首了仍然死刑,那以后犯罪分子知道自己必死了,就不会再有人自首,甚至会继续鱼死网破连续作案。虽然我也很痛恨强奸杀人的,如果是我女儿我就算自己坐牢我也要杀了他。

那他干嘛要心生歹意杀人呢?

耐克阿迪彪马
腌了做变性手术,在放男子监狱无期也是可以的

猎命师风清扬
高院这个刑庭法官思维层次不够,作出这种改判不顾社会影响的么

江东的铁壁
引用 @curryfly 发表的:
如果这个可以死缓,那是不是都可以杀人,然后自首,就不用死刑了啊。法官的脑子比被驴踢了还蠢

就是这样的啊,一般情况自首不会死刑的。要不然每个杀人犯都会不自首,他们的亲人也不会力劝他自首,甚至犯罪人还会各种毁尸灭迹。这样会有很多案件无法侦破,别说死刑啥处罚都没。就算侦破也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

叫马塔叔叔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至于你说的那种情况,杀了十个人的一般是不会自首了,因为就算自首判决书也会有一句“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 。。。。不予减刑”

你这说法没有啥公信力,我也可以说鼓励犯人自首最后给他缓刑还鼓励了犯罪者奸杀的动力呢。当然我认同法律上自首可以适量减刑的规定,我也觉得合理,但本案的情节太恶劣我觉得并不能适用改死缓,特别被害人的父亲还是见义勇为去世的,他的女儿就这样惨死,但犯罪者却还能苟活,这怎么让逝者安息?这是什么样的世道?送他去地狱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

神气的狐狸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至于你说的那种情况,杀了十个人的一般是不会自首了,因为就算自首判决书也会有一句“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 。。。。不予减刑”

强奸和杀人都是重罪,他如果只犯了一个,自首可以从轻发落为无期,两个都犯了至少应该是死缓。但是,这个案件的恶劣之处在于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应该从重处理,并不比杀了十个人的危害小。四川就有一个人未成年的时候就奸杀别人两次没有死刑,去年出狱后没多久又奸杀了一个,这种人渣还有啥改造的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干啥去了?这个法律总是在未成年犯罪的时候出来保护人渣,受害的时候就不管了?一审判他死刑肯定就是觉得情节恶劣,自首不足以轻判,二审这个法官,只能祝他家以后遇到这种人渣了。

霸龙
10岁的杨晓燕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看哭了,卧槽畜生不得好死
今问月天
引用 @Tongong哇 发表的:
你想多了,缓刑后面只要怂一点减刑的话就是坐二十几年就出来了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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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agendazs
这样都能减刑成死缓?我了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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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x2921
这也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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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bfor
见义勇为者的子女遭此横祸,好人没好报。

今问月天
引用 @369328532 发表的:
死缓基本上就死不了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特雷西之夜
这他妈的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虎扑用户410187
也就是说,小女孩在眼睛被刺瞎,脖子被刺伤,还有知觉的情况下,被强奸。这是畜生,他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银河Eunha
引用 @蓝加黄 发表的:
日本不会 看过一个日本比这还离谱的案例

日本有个食人魔的那个案例我才想不通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猎命师风清扬 发表的:
高院这个刑庭法官思维层次不够,作出这种改判不顾社会影响的么

这种法官说不好听的,什么没见过,估计早就麻木了

g
gambling3nt
引用 @艺术家NO1 发表的:
判死缓的基本不会死的,因为缓刑二年内只要不犯罪,就会变成无期徒刑,然后十八年,十年,见得多了,所以还是立刻执行比较好

在牢里蹲着上哪犯罪去啊?

m
messiah1986
引用 @正太加工厂 发表的:
收钱是不可能收钱的,这农村年轻盲流哪里有钱操控司法。 过份注重法条,没把自己作为人来考虑。 但是法律真早代入感情又会影响公正性。

这个案件,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历来行为,应该已经没有可以悔改的条件了,以死刑作为威慑作用的我国来说,如若不执行,那对谋杀案犯的怀柔作用会被引用为典型案例,致使死刑威慑大大减弱 有一说一这公诉人估计也傻眼了吧,除非是《退伍兵》的那种情况,法官安排一手牢里好好伺候,“颐养”天年

宸miracle轩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有直接手段,整什么复杂的啊

炮拳警告qaq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最爱陈初见
引用 @ylszzsd 发表的:
两年之内不犯事的话就无期了

无期再花钱可以减到20年,监狱表现良好再减到10年

虎扑用户932995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况且这还是死刑加限制减刑啊。。

死缓限制减刑其实大概率是不用死的。。。

偶失龙头望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恕我失礼,你是逗比。死缓约等于无期徒刑。

上过艾玛沃森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你是真不知道缓刑啥意思

最爱陈初见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我家这边有个最后减到10年出来的

g
gambling3nt
引用 @云彩朵朵 发表的:
属于自首,看清楚了。自首肯定有减刑,不然没人自首了;关键是他的罪行够不够减到死刑以下的问题,我觉得两可。

自首可以减,但奸杀女童是极恶劣犯罪,要加的。二审高院脑袋被驴踢了,自己挖坑往里跳啊。

米兰小铁匠哈哈
日他妈

5
52401314
引用 @q我爱游婆娘 发表的:
不懂就问,限制减刑是不是两年后死刑照样执行

不是 。。只要不是自己想死。。死缓根本死不了

洛城老酱油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这个事情实在是太恶劣了

其实大家心情都一样,但法律毕竟是要考虑尽可能多的人的,我老家这边就有失手打死人的,本来想跑,但是听说自首能减刑也就乖乖去了,所以可能对个别人确实有点不公但是整体作用还是利大于弊,毕竟咱们国家还有几十万犯人在逃没抓回来呢。

平侠
司法界在向西方靠拢,废死联盟厉害啊~~~

忠诚与信仰
引用 @leobien 发表的:
在任何没取消死刑的国家,这种针对儿童的犯罪也是要判死刑的。哪怕是美国某些州。

不要这么绝对……

F
F4lleN
引用 @q我爱游婆娘 发表的:
不懂就问,限制减刑是不是两年后死刑照样执行

就是25年不能减刑的意思

哒哒哒哒鱼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这个是中院判死刑,高院判死缓,说法官收钱我是不信的,但是有的法官可能是真的不愿意判死刑

云南那个叫李昌奎案,跟这个一样的,都是中院判死刑,高院因为自首改判死缓的,李昌奎穷的不能再穷了,最高院都知道了,通过申诉,由省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再审高院在判死刑。你仔细看过程是一模一样的,你想给钱也得给的起,高院也得敢收啊。

上过艾玛沃森
我吐了 这都他妈能缓刑?啊?

虎扑用户932995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
明明白白写了限制减刑了。。哪来的减刑?

限制减刑其实大概率不用死的,只是之前要蹲多少年以上

闷骚NBA足球爱好者
广西高院就tm这水平?

A
Austion
引用 @绿了强东 发表的:
过激了。其实逻辑上合理。 如果自首不能从宽,以后重大犯罪的人怕是誓死顽抗。

这种犯罪还想着从宽?管你自不自首顽不顽抗 结果都应该是个死字才合理
槑槑伟
引用 @皇马的亚历山大 发表的:
很矛盾的问题,如果判了死刑,以后犯罪分子就不会想去自首了,不判死刑也说不过去。我觉得这人的手段恶劣和受害人是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加重处罚的依据,虽然自首减免但是还是应该死刑。。

想着判死刑以后就不会去自首了,为什么不能是判死刑以后就不敢去犯法了

诡诈之龟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至于你说的那种情况,杀了十个人的一般是不会自首了,因为就算自首判决书也会有一句“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 。。。。不予减刑”

这老哥特么还不算情节恶劣吗?可以从轻又不是必须从轻,中国法律我是真不明白,你比如小偷逃跑过程中摔死了,追他的失主要负责,偷吃别人家的东西死了,被偷的人要负责,但是如果你被人杀了,大部分情况下杀人者自首就死缓了。总结起来就是,坏人的命值钱,守法的人命不值钱。

辣爆牛板筋
简直了,这种畜生都不死刑,死刑还有什么意义?32块可以都缴子弹费,多挨几枪再si
央视特约评论员
引用 @塔克的鞋 发表的:
我们的法律被某些法学家给玩坏了

已经一百零几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实践中不判决死刑,废除死刑是西方特别推崇的,而且是世界主流趋势,我国每年执行死刑人数可能是全世界其他国家加起来的数倍,杀人偿命是我脑子里刻下来的逻辑,我想不通,但并不是你说的被我们的法学家玩坏了

事了我拂衣去
这种人多活一天都是浪费空气,直接割了关起来流血而死

火柴大宝剑
引用 @我抱着老婆石原里美说 发表的:
物理阉割吧,太气了

绞肉机安排 🐴的

f
foreverdm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你是我虎扑见过的最能啥都不知道还瞎说的。你真棒!

矫情男
引用 @hxx8345187 发表的:
什么逻辑?张三杀了十个人,然后他去自首就可以无期?

不是,为什么又是我张三🐶

得了图灵奖就去沙漠种树
32元,牛逼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最爱陈初见 发表的:
无期再花钱可以减到20年,监狱表现良好再减到10年

限制减刑,25年,除非有重大立功,但是20不能再少了

猎命师风清扬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这种法官说不好听的,什么没见过,估计早就麻木了

见得多更应该有大格局啊,他这样判案子是走下坡路

石原我帅
引用 @银河Eunha 发表的:
日本有个食人魔的那个案例我才想不通

后面还出书讲述自己如何食人

隔壁王伯伯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别闹判了死缓后还死的就没几个

枫飘叶落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至于你说的那种情况,杀了十个人的一般是不会自首了,因为就算自首判决书也会有一句“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 。。。。不予减刑”

故意杀人,强奸,不满14周岁加一个性质特别恶劣,抢劫。自首减刑也不能全部都能减,我觉得考虑自首之后还是应该死刑

恶魔装
涉嫌危害未成年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原判“立即执行死刑”

d
dsadsagj421
这个是给钱了吧。这也能改判?

我没有名字的
限制减刑,唤醒2年,应该是他去监狱里受欺负的

龙井茶虎跑水
引用 @12345海贼 发表的:
和这个案子比起来,药家鑫那个案子情节轻多了

这么一对比,药家还真是网民力量的结果

偶失龙头望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抢劫、杀人、强碱,对象还是未成年人,这都不能死刑真是没天理

这里还有个刺瞎双眼,一审法院认定了手段极其残忍,这几个字一般是认定不上的,必须真的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伤害、杀人,是要大幅度从重处罚的。

V
V韦一笑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真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百度搜搜法条也不至于如此无知

丶无名之辈
恶心🤢吐了

我没有名字的
也不知道这个杨某多大

七月老猫
实锤了,某些乱象根子上都是法官有意引导的。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gambling3nt 发表的:
在牢里蹲着上哪犯罪去啊?

干掉看守越狱,或者监狱里干掉室友

c
curryfly
引用 @科比我永遠愛你 发表的:
说说我的看法,勿喷。如果自首了仍然死刑,那以后犯罪分子知道自己必死了,就不会再有人自首,甚至会继续鱼死网破连续作案。虽然我也很痛恨强奸杀人的,如果是我女儿我就算自己坐牢我也要杀了他。

这个是情节太恶劣了,十岁,强奸杀人,抛尸,就一个自首就带过去了?我觉得不符合减刑条件,应该从严从重从快

北荒独行
天日昭昭!这都不死?!

L
LBJ的Bronny
我只想说32个:卧槽!!!!!!

s
senqok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死缓好像不能改有期了

猎命师风清扬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限制减刑。。。一般的死缓多半死不了,这种限制减刑,多半得死吧。。

这种简单的法律术语就算百度一下也能明白意思了,为什么不懂还要靠自己理解呢

一鸣爱漫漫
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牛逼

m
makeusdream
这新闻看得我心里一阵阵绞痛

国米小孩
法律就是笑话。

龙井茶虎跑水
引用 @扬尼斯阿德托昆傅 发表的:
虽然难听,但不是毫无道理

药家鑫案子你也是这么说的吗。他是自首,而且犯罪情节还没这个严重。

我甚么也没有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这太便宜他了,化学阉割带上电子脚拷,去西北植树两年后枪毙

菜鸡协会
引用 @虎扑JR2003111937 发表的: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现实中也有超人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来惩罚这样的畜牲

想起电影守望者里面的罗夏,恨不得现实中真有罗夏这种英雄把这畜生的头给剁了

虎扑用户396815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您要是不知道就去百度OK

荒漠变绿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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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dsagj421
引用 @正太加工厂 发表的:
收钱是不可能收钱的,这农村年轻盲流哪里有钱操控司法。 过份注重法条,没把自己作为人来考虑。 但是法律真早代入感情又会影响公正性。

还是那句话,很多人把法律想的太过神圣了。

龙井茶虎跑水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我知道会被骂,而且理解骂我的义愤填膺,但这案子,强奸致死,幼女,影响恶劣,有自首情节,判死刑没错,死缓也没错,不应当是一边倒的骂法律制度有缺陷,自首节约了司法资源,中国18年刑事案件破案率只有41%,真实的可能更低,法律精神是鼓励自首的。

药家鑫案子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迪奥布兰度DioBrando
这还能让凶手好了😡

矫情男
引用 @ANANDONE 发表的:
你是搞不清楚缓刑的意思吗。。。

判了死缓就会改无期,表现良好或者立功就会减刑到25年,你觉得法官既然这么判了,这个人还会死吗?

科比我永遠愛你
引用 @于谦的父亲郭小宝 发表的:
你杀不了他啊,他自首了就被抓走关押了,根本没机会。

法庭上直接捅死,掐死

5
5厘米
他对那个小女孩做了什么,那就怎么对待他。

十一月的业帅11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限制减刑,25年,除非有重大立功,但是20不能再少了

再来个保外就医…

十六郎啊
这人渣啊

虎扑用户932995
引用 @ylszzsd 发表的:
两年之内不犯事的话就无期了

说实话,死缓犯在监狱还能犯啥事?何况还是这么一个求生欲满满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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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bling3nt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干掉看守越狱,或者监狱里干掉室友

这种死缓的难道不是单间?

科比我永遠愛你
引用 @紫临海布里 发表的:
那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想,反正我杀了人只要自首就死不了,那我没顾虑了。

脑子没病的人谁愿意坐牢啊

晴空那个霹雳
无语,想亲手杀了他

轮○回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奸淫幼女就是死罪了,还致死,死缓?

年轻的李团长
人渣!

迪奥布兰度DioBrando
不能让这事凉了

a
anbictn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况且这还是死刑加限制减刑啊。。

限制减刑就是二十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