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女童家属将申诉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
神tm死缓就不会死了

除非死缓这两年又发现他的其它案子,或者他越狱或者他在监狱里再次犯案,要不然就是两年以后转无期

虎扑用户450717
引用 @q我爱游婆娘 发表的:
不懂就问,限制减刑是不是两年后死刑照样执行

不是,即使限制减刑,两年后也是无期,还能减刑,只是限制最少也要25年才能放

虎扑用户260457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自顶一下

我她妈看完这个帖子气的睡不着酷儿

3
35岁就退休
引用 @Melanism 发表的:
注意二审是死缓。死缓就不会死了

死缓好好改造就无期,最后20年出来

大爱奥黛丽赫本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我平板就一个b站一个虎扑,刚从那过来,表达了对极限男人帮这类无意义节目的不满就被删除回复了,来这就看见这个了,他不死还有王法吗?刑法宪法都是说着玩的?挺失望的。。。。。。。。。。。。。。。。。。。。。。。。。。。。。。。。。。。。。。。。。。。。。。。。。。。。。。。。。。。。。。

y
yar33
引用 @雪花啤酒丶 发表的: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这个性质太恶劣了吧,那孩子才十岁啊

我可以理解你的愤慨,但是从法学角度这个案子判死刑和死缓都可以的

虎扑用户260457
引用 @于谦的父亲郭小宝 发表的:
我她妈看完这个帖子气的睡不着酷儿

睡不着觉

崛起吧中国男篮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

可能法律层面你说的没错,但我现在一个父亲的角度(我也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我恨不得一口一口生吃了他

A
AAAAA詹姆斯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不知道那位见义勇为的父亲,会不会后悔

窝火CFK
引用 @银发阿基多 发表的:
不是的,只有在死缓考验期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变成死刑。限制减刑的话,最多关25年也就放出来了,想想都可恨。

其实无期徒刑一般是25年还是20年之后就放出来了

马克林多巴鲁奇里翁
引用 @NotALeader 发表的:
确实该死。但你说的这恐怕不准确,韩国也没正式取消死刑,熔炉的罪犯都要出狱了

素媛

虚幻引擎
厉害了我的国

A
AAAAA詹姆斯
引用 @虎扑JR2003111937 发表的: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现实中也有超人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来惩罚这样的畜牲

蝙蝠侠不会再见义勇为了!他要保护家人

梦唯YYY
引用 @你好吗12554 发表的:
一但判死缓基本是死不了了,2年缓期后,如无特殊犯罪,改为无期。无期接受劳改,表现好一点,用mony运作一点,家属可以在外面制造立功的机会,然后变成25年无期徒刑。如果还有机会表现,这里扣一点,那里扣一点,大概率能20年内出监狱。又是一条好汉,他甚至可以在还没抚平伤痛的受害者家里嘲讽。

所以我真觉得我国有些所谓的法律得改改了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是的,死缓就是减刑,可能二十几年就出来了

槑槑伟
引用 @12345海贼 发表的:
法律也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平吧

法律也有问题

逃税可耻但有用
一审法官难混咯,肯定被上面的责怪给他们出难题

土匪哥JL
引用 @12345海贼 发表的:
这个案子的犯罪还不罕见?对未成年手段这么残忍强奸致死,

就是因为罕见才会有法官判出来的和应激民意的出入啊。举个例子,三峡工程造福全国,但是却要移走当地居民。这就是一个法益的选择

今问月天
引用 @马库斯斯馬特 发表的: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夸张了,限制减刑,25年至少得关的,不至于“小事化了”。。不过这改判死缓确实有点扯。。

槑槑伟
引用 @你好吗12554 发表的:
一但判死缓基本是死不了了,2年缓期后,如无特殊犯罪,改为无期。无期接受劳改,表现好一点,用mony运作一点,家属可以在外面制造立功的机会,然后变成25年无期徒刑。如果还有机会表现,这里扣一点,那里扣一点,大概率能20年内出监狱。又是一条好汉,他甚至可以在还没抚平伤痛的受害者家里嘲讽。

真他妈应该就地正法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yar33 发表的:
我可以理解你的愤慨,但是从法学角度这个案子判死刑和死缓都可以的

我觉得啊,如果都可以的话,这么恶劣的情节不是应该死刑吗?这个算是强奸致人死亡吗?

約曼巴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打出来?我们是法制国家 分分钟把你15天

酱油打醋C
曹尼玛的法官

虎扑用户048643
这个小女孩太可怜(ಥ_ಥ)

2
24中6
不说qj,这都故意杀人了。自首就能不死了?

广
广财手哥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为啥化学,麻醉都不给打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hxx8345187 发表的:
什么逻辑?张三杀了十个人,然后他去自首就可以无期?

不自首可能还抓不到,没直接证据的话

分卫摇摆人
这种都能减刑???谁审判的 不怕报应到自己头上吗

杰仔勇敢走下去
二审改判的依据根本就站不住脚啊,难道一审的时候法院判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犯人是投案自首么?看了很多改判的案例,如果二审没有改判,那么措辞基本上就是:虽然案犯有投案自首情节,但案件性质恶劣,所以不予改判 维持原判。如果二审改判,措辞就和文中差不多了:鉴于犯人有投案自首情节,属悔罪表现,故法庭改判。🐶

熊大少
草泥马的,死刑!畜生

虎扑用户278641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

虽然懂你说的 感觉还是不可接受

八宝首领老蔡
这人还有啥好缓的,直接死刑安排

大爱奥黛丽赫本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我希望他没被枪决,就被送去传说中的监狱,

冷吃兔好吃
引用 @云彩朵朵 发表的:
属于自首,看清楚了。自首肯定有减刑,不然没人自首了;关键是他的罪行够不够减到死刑以下的问题,我觉得两可。

再去看看法条...不是必然的,是可以

k
kobeyun616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虽然我也想他死,千刀万剐凌迟,但是如果自首还是死刑,以后谁还自首?

我知道会被骂,而且理解骂我的义愤填膺,但这案子,强奸致死,幼女,影响恶劣,有自首情节,判死刑没错,死缓也没错,不应当是一边倒的骂法律制度有缺陷,自首节约了司法资源,中国18年刑事案件破案率只有41%,真实的可能更低,法律精神是鼓励自首的。

土匪哥JL
引用 @全能詹姆斯666 发表的:
这种情节特别恶劣的,我觉得不能减刑。公安机关就一点信心没有,不自首就破不了案了?

追求的是公正与效率啊。也不用太着急上火,一二审判决都有出入,何况后续检察院是否抗诉消息都还没出来呢。

皇马的亚历山大
很矛盾的问题,如果判了死刑,以后犯罪分子就不会想去自首了,不判死刑也说不过去。我觉得这人的手段恶劣和受害人是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加重处罚的依据,虽然自首减免但是还是应该死刑。。

孙一板
赔32元还不给死刑,妈的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名动九洲我八戒 发表的:
我是女童家长我守着法院剁了这逼崽子,反正宰一个自首不死刑。

是的,一换一不亏。前提是你得想好,有把握

宇宙有些尘埃
引用 @天空中的波涛 发表的:
我一向觉得我不够懂法,要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但这一次我完全挺你,这么恶劣的犯罪,不死不足以谢罪。

不配用谢罪这个带有褒义的词

欧拉方程式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缓刑2年就代表以后转无期了,不会被处死了

大佛普拉多
引用 @loop 发表的:
这法官要么是收钱了要么天生没人性

和南京法官有的一拼

不识昨日花
祝世上所有强奸犯不得好死

Z
Zubeneschamali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化学阉割是可逆的……真不如早点死刑,为医学院的学生提供点解剖素材……

吧主
引用 @ramoscy 发表的:
眼神不好啊兄弟,小女孩卖果子的32元也被这畜牲拿走了。

那就加一条抢劫罪,这判的。。。

斯蒂芬库周
引用 @仔细看是你8 发表的:
这种人化学阉割活两年再死刑吧

死缓可以 做成人彘等死刑,这他吗的王八蛋

1
12345海贼
引用 @土匪哥JL 发表的:
就是因为罕见才会有法官判出来的和应激民意的出入啊。举个例子,三峡工程造福全国,但是却要移走当地居民。这就是一个法益的选择

这两者有可比性?这案子这么判,我理解的就是鼓励犯罪呗,反正不会死

想叫个jam
一岁的时候父亲因为见义勇为去世,他妈的,真他妈的老天不长眼,透

3
369328532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那上面不是写了吗,缓刑,限制减刑。应该就多活两年吧。

死缓基本上就死不了

怨屋uramiya
涉及幼女的直接枪毙好不好。。。。。。。何况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很恶劣
朗多不少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死缓是你这两年不犯事就不用死了

M
MuSic77
死刑都不够,凌迟就应该恢复用来对付这种东西

持正义之天平守政法之圣洁
引用 @蓝色的忧郁王子罗伯特巴乔 发表的:
为啥要犯法?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不爱说情话
引用 @过路人是否 发表的:
打断四肢刺瞎双眼在身上纹上罪名让它在世间受尽折磨在死,这个家庭已经够不幸了,父亲见义勇为死了,就一个母亲拉扯5个孩子,还能下这样的毒手,真是操它全家,可怜的小姑娘,和我女儿差不多大而已,真是恨啊啊啊

同意老哥!怎么死都不够这个畜生还债的。真的可惜了这个未来还有大好豆蔻年华的小女孩,今年刚刚喜得闺女,真是看不得这种新闻。

虎扑JR2003111937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行,你去干掉这些人吧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孙一板 发表的:
赔32元还不给死刑,妈的

那32元是小女孩卖百香果的钱,那个渣子QJ完抢走了这32元

静海军节度使
20年后出来继续杀人,这集我看过

海陵太守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一审我觉得也是有问题的,强奸罪,处死刑不错。同时暴力致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二审就不好改判缓刑了。

w
wwstarss
引用 @loop 发表的:
这法官要么是收钱了要么天生没人性

罗翔前几天的视频刚说过。  刑法的两面性,刑法的另一面实际是保护犯罪嫌疑人。
恶劣犯罪大家都想嫌疑人死,炮决,犬决。。。  然而刑法存在就必须依照法条对其进行处罚。    你对法官进行攻击,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朗多不少
引用 @名宿卢卡东契奇 发表的:
收钱还是有可能的好吧

为了这点钱铁饭碗不要了嘛? 32块钱都偷的村里人能拿多少钱啊

獨自莫憑欄
减刑也要看犯的什么法,这种还减刑,死者怎么瞑目

张啊花
引用 @塔克的鞋 发表的:
我们的法律被某些法学家给玩坏了

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有漏洞,很多案件怎么判都会有争议。但只这件事儿我希望闹大,让舆论整死这个人

3
369328532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
神tm死缓就不会死了

本来就是,死缓基本转无期。而且无期也不是真无期,二十年左右就出来了

虎扑用户894743
我记得几年前看过这个案子,这人居然还没死

影云端
 看的我浑身发抖  畜生!
N
NotALeader
引用 @马克林多巴鲁奇里翁 发表的:
素媛

谢谢提醒

科少爷的剑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洛城老酱油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自首当然减刑,这是刑法明确规定的。 你这么理解吧,如果他不自首,各种乱跑就算抓回来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这段时间警力就会消耗,很多同样的重大案子同样会被耽误啊。而且不给予减刑,这辈子也完了,其实比死还难受

槑槑伟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虽然我也想他死,千刀万剐凌迟,但是如果自首还是死刑,以后谁还自首?

倒是希望知道会死刑,那就别去犯罪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

问一声,这种刑事案件,二审就是终审吗?还是可以继续上诉?

家里蹲大学校长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如果是真的我希望是假的。

三里屯优衣库
引用 @lishh66 发表的:
立即处死,不要死缓!

这种人待在监狱里绝对生不如死。。就让他这么死了太便宜他了。。

偷分王勒布朗詹姆斯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死缓一般不会超过20年

洛城老酱油
引用 @墨尔本林峯 发表的:
要按你的逻辑 这要是都能判死缓 那犯罪份子不就更肆无忌惮了?

要照你这逻辑,自首的不减刑,只要犯法我就顽抗到底,各种跑,抓不抓的住都不一定呢,你该不会真以为所以的犯人都能抓住吧

别忘了提肛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太恶劣了

吉米公牛新王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
神tm死缓就不会死了

本来就是,死缓期间只要不犯事,都会改无期

心理测量
引用 @必杀火鸟星 发表的:
我认为罪大恶极可以自首从轻,但是受害人未成年的除外。

这应该用幼女来称呼,而不是未成年人。

最爱吃芒果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不是杠,可能是怕恶性事件进一步扩大所以立法的时候才加上自首可以减轻判罚。比如说,有一个杀人犯,如果自首不减刑,他可能会抱着多拉一些人垫背的心态伤害更多的人。

银发阿基多
引用 @狲驍釧258 发表的:
是重大故意犯罪,一般的小的故意犯罪也不会撤销缓刑继续执行死刑

学习了

心理测量
U1s1,死缓在缓刑期间,除非故意犯罪,而且情节严重,才会执行死刑

偶失龙头望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那上面不是写了吗,缓刑,限制减刑。应该就多活两年吧。

你把我笑到了,死缓是关两年作为考验期,在监狱里老老实实的,两年完了就改成无期徒刑了。

T
Tongong哇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那上面不是写了吗,缓刑,限制减刑。应该就多活两年吧。

你想多了,缓刑后面只要怂一点减刑的话就是坐二十几年就出来了

猎命师风清扬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看你这头头是道的样子真的有点黑色幽默

只会转身上篮的阿邦
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还是英烈子女。。。好想强奸犯死。但也知道如果这种明显有自首情节的还是死刑的话,对于我国司法行政都会造成伤害和阻碍。悲剧已经注定了,要么伤害群众朴素的道德情感要么伤害国家的制度。他要是不自首逃跑过程中直接给毙了多好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洛城老酱油 发表的:
要照你这逻辑,自首的不减刑,只要犯法我就顽抗到底,各种跑,抓不抓的住都不一定呢,你该不会真以为所以的犯人都能抓住吧

道理我都懂,但是这个事情实在是太恶劣了

窦理理
死缓可差别太大了

氵莫天
引用 @TP9333 发表的:
在美国监狱会被轮死的

这种事看个电影电视剧yy一下就得了,不管国内国外,指望罪犯来伸张正义?他们三观要是这么正还能进去蹲大狱?更何况号子里的哪个不想早点出去,打人?不想减刑了?

男心~
草特码的 枪毙一百回都不亏

小南喵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还有人嘲笑印度吗?😄


快乐的LBJ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去查查缓刑什么意思吧,死缓意思就是不用死了

拉普拉斯算子zx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虽然我也想他死,千刀万剐凌迟,但是如果自首还是死刑,以后谁还自首?

按照你的逻辑这是在鼓励杀人咯?反正自首了就不用偿命

虎扑用户574854
这法官家里没女性吗?要是他家女性遭此厄难,他会如何?艹

拉普拉斯算子zx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虽然我也想他死,千刀万剐凌迟,但是如果自首还是死刑,以后谁还自首?

按照你的逻辑这是在鼓励杀人咯?反正自首了就不用偿命

绿
绿了强东
引用 @loop 发表的:
这法官要么是收钱了要么天生没人性

过激了。其实逻辑上合理。 如果自首不能从宽,以后重大犯罪的人怕是誓死顽抗。

给个空位我就投
枪毙他狗娘养的,枪毙!

窦理理
引用 @q我爱游婆娘 发表的:
不懂就问,限制减刑是不是两年后死刑照样执行

不是,是至少20多年,有无期16年左右出来的具体忘了,限制是让他不可能16年出来

来我头上暴扣
引用 @12345海贼 发表的:
法律也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平吧

关警察什么事?裁定权在法院那边

s
slayerslay
气死我了,强奸虐待杀害小女孩为什么改判死缓?我真想砍死这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