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强奸10岁“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女童家属将申诉

五对轮保卫诺坎普
引用 @洛城老酱油 发表的:
抱歉,法制当然只考虑法律了啊,要是什么都得考虑,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呢

犯罪情节本身就是量刑的依据

木易焉存
引用 @坦克队暴打湖人 发表的:
东部空间资源少,不代表西部空间资源也少

土地资源又不重要,人力物力资源才是最贵的

莱昂纳德002
引用 @leobien 发表的:
在任何没取消死刑的国家,这种针对儿童的犯罪也是要判死刑的。哪怕是美国某些州。

这是我为数不多支持美国的时候🐶

米兰M
可怜的小女孩,会上天堂的宝贝,忘掉一切吧

因为勇士
浪费我们的钱去养死囚,我们有意见的

五对轮保卫诺坎普
引用 @最爱吃芒果 发表的:
不是杠,可能是怕恶性事件进一步扩大所以立法的时候才加上自首可以减轻判罚。比如说,有一个杀人犯,如果自首不减刑,他可能会抱着多拉一些人垫背的心态伤害更多的人。

自首就死缓,那扩大犯罪行为怎么办? 法律不是给罪犯兜底,这个原则要有

h
howyoung1999
引用 @今问月天 发表的:
朋友,我知道死缓就意味着死不了。。重点是,一开始我看到“限制减刑”,以为这样的死缓是不能减刑的。后面有老哥科普说仍然可以减刑,但至少也得25年,并不能一直减。

死刑缓期执行自动转无期,这个不属于减刑范畴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liesi800 发表的:
也许我真的肤浅无知吧,这种凶手我只想他被凌迟

现场直播赛高!!!!

本地大掉车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大家多关注这件事吧,舆论起来了稍微有点压力,可能结果能好一点,这种人不死不解心头之恨。

百折不挠的坏脾气
我觉得这个辩护律师是真的是有东西 草

输了拔网线
操他妈!

虎扑用户147662
天哪

C
ClydeDrexler22
可以不死但是必须阉割

虎扑用户346035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可能你曾经有过不幸的经历 很抱歉这种事的确是不亲身经历无法深刻体会到那种痛苦 我理解你 我也理解法律 但仅靠你这种快意恩仇是无法治理一个国家的,屁股决定大脑。这点谁也无法否认。

只能说是你冷血或者说没有同理心,过于理性等于没有人性

虎扑用户346035
引用 @烙印战士龟霸桑 发表的:
如果这个女孩不是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呢?是个大官或者富豪的子女呢? 不知会不会判死缓?

必然不会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lsplay 发表的:
那我建议你不要从事刑事相关工作了。我遇到过很多律师都大谈特谈“职业道德”和“普世道德”分离,其实都是放屁。只要对当事人有主观评价,对案件有情绪波动,一定会影响专业水平。其实刑诉非常吃天赋,而最重要的不是逻辑缜密、巧舌如簧,而是冷漠。对于人间惨剧冷漠,对于罪大恶极冷漠,不产生主观评价,没有情绪参与,才能最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可能你会觉得接触多了就能练出来,其实并不是。练出来的只是所谓的分离,自欺欺人而已。

这种人估计除了天生的,就是成长在血水中的世界长大的。

r
retinaM
死缓基本上是死不了,但是限制减刑,应该就是无期徒刑了,只要有固定年限的有期徒刑都是减刑,这里相违背,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L
LBRJ勒布朗詹姆斯
引用 @流浪虎之扑 发表的:
那他去自首还是死刑,自首还有作用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央视特约评论员
引用 @坦克队暴打湖人 发表的:
东南部空间不够,西部呢?

这话说得,配套设施和人员在哪呢,西部有地方怎么不全力发展西部,在西部盖楼,资源是很重要的因素啊

王晨老公
直接死刑吧,别浪费人间米饭

奥沙文文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

🙏层主科普的很好

痞子谢
这个时候为什么不说未成年人保护法

小鳥游六椛
引用 @最后的武士德罗赞 发表的:
西方文明就全是对的?你咋不说说取消死刑的国家二次犯罪率是多少呢?

批话

y
yuxingjian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

倒不如这样,我觉得用死刑把那些隐藏的犯人给刺激出来之后一并的绳之以法,这样效果难道不会更好?说白了指望着犯人往回走就跟指望着食肉动物吃素一样不现实,倒不如硬碰硬的去硬刚,让犯人意识到他们犯罪的严重性。

那就小雨吧
去监狱会给打傻的,这种畜生,死太便宜他了,

绝地求姬
没有赔偿么

支持大本钟便士
这!!!令人发指!!!

L
LukeSkyfaker
引用 @蓝加黄 发表的:
日本不会 看过一个日本比这还离谱的案例

日本貌似基本杀第一个人都不会直接死刑

奥沙文文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
我记得美帝监狱里面最低阶层就是强奸儿童犯,就算不判死刑,在里面待几年也会被人打死

对对 狱警会带头挑事

y
yuxingjian
引用 @五对轮保卫诺坎普 发表的:
自首就死缓,那扩大犯罪行为怎么办? 法律不是给罪犯兜底,这个原则要有

就是,对于这种罪大恶极的人死就完事了,哪那么多废话啊?

运康锅巴
这种人渣,吗了逼,法官也是崽种,黑屋我认了

烙印战士龟霸桑
引用 @虎扑JR2003111937 发表的: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现实中也有超人蝙蝠侠这样的超级英雄来惩罚这样的畜牲

不 伸冤人就够了

2
2020年度扣篮王阿隆戈登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女孩爸爸因见义勇为牺牲,女孩被强jian致死,凶手死缓,尼玛这个世界怎么了?好人一定要这么惨吗?真就修桥补路无尸骸

虎扑用户015230
FG去死吧

2
2020年度扣篮王阿隆戈登
引用 @烙印战士龟霸桑 发表的:
如果这个女孩不是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呢?是个大官或者富豪的子女呢? 不知会不会判死缓?

不会

y
yar33
引用 @413038309 发表的:
老子最讨厌法律人了,本来有些法律就要改,你们就是拿着这些需要改的法律来说事,两个层面的东西,我说的你肯定理解不了,因为你的一切依据只是死板的法律条文,而不是真理是非。

窝用大白话给你解释了为什么这个可以这样,你还要在这乱叫,我想你可悲的生命里讨厌的东西一定很多吧

乱舞大宝剑
这特么的…不知道说什么了…

小拇趾
这不死刑?!

用肘打篮下
看着这种新闻牙都痒痒的,恨不得咬死这个垃圾。

H
HcxFhyszsk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我觉得不管多罪大恶急,自首都应该适当减刑。这可以有效的防治犯罪者在犯罪后自暴自弃做出更没下限的事来。你这样想,嫌疑人犯得事如果怎么招都是死刑,他肯定不会去自首,你万一抓不到反而逍遥法外了。还有,更怕嫌疑人觉得反正横竖都是一死,再搞几个也无妨,再绑架一个人质万一警察找来我还能周旋。所以自首减刑不是在保护嫌疑人,是在保护民众。

y
yar33
引用 @今夜太冷不宜裸奔 发表的:
你这个中国命案破案率低是怎么得出的?中国的命案现案破案率几乎就没有低于百分之九十的省。好多省份命案现案破案率百分之百。公安部的命案必破不是说着玩的。而且现在正在积极的破积案。

你的数据很正确,但是我接触到的事情是这样的,命案程序的破案率是规定的,所以一旦案子破不了就宣告自杀、失踪或者干脆不立案。这样破案率就高了,你可能觉得我信口雌黄,但是真的是这样的,我还专门写过有关中国犯罪黑数的论文,这方面我们犯罪学老师还专门讲过这个东西,属于犯罪黑数中的一个。当然你可以当我跟你扯淡

a
asdfasdfasdfsadfasdf
引用 @塔克的鞋 发表的:
我们的法律被某些法学家给玩坏了

那些垃圾算什么法学家,就是利用法律赚钱多法棍

安的夜游园1984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虽然我也想他死,千刀万剐凌迟,但是如果自首还是死刑,以后谁还自首?

那个孝子为母报仇杀三个自首,也是死呀

虎扑用户999455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我知道会被骂,而且理解骂我的义愤填膺,但这案子,强奸致死,幼女,影响恶劣,有自首情节,判死刑没错,死缓也没错,不应当是一边倒的骂法律制度有缺陷,自首节约了司法资源,中国18年刑事案件破案率只有41%,真实的可能更低,法律精神是鼓励自首的。

你这屁股歪的离谱了,这个案件从作案手法,对象,情节上就是妥妥的死刑。在人命和正义面前,你谈司法资源,谈破案率?这些算个屁啊。你说应该鼓励自首,这一点没错,那也是看犯罪的程度,如果是偷东西抢劫甚至造成人身伤害,那可以,强奸幼女致死,人性都没了,你还跟他讲道理?让他去自首?在这种犯罪面前根本就不值得谈司法资源,谈破案率,就是要不计成本不计代价维护该有的公平正义。

超保守的激进分子
又坏又残忍又恶劣......应当判10次死刑立即执行! 考虑到自首,减免0.5次,还有9.5次死刑立即执行!!!

何木匠
引用 @leobien 发表的:
在任何没取消死刑的国家,这种针对儿童的犯罪也是要判死刑的。哪怕是美国某些州。

虽然我绝对支持死刑 但你这个就有点乱煽动了 建议你拿数据出来说话

O
OscarWilde
这明显是情节严重,应该重判。
虎扑用户422749
引用 @白菜拱猪排骨 发表的:
最后只赔32?

就像最近玛莎拉蒂女一样,钱和命只能择一,但我真的反感这个规定,这到底是所谓法律的仁慈、人情,还是根本就是个漏洞?反正无论怎样,在这个点上我是真的吐了。

嘿嘿马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c
ck233619565
这他么杀了人也能上诉?

灰流丽
引用 @413038309 发表的:
老子最讨厌法律人了,本来有些法律就要改,你们就是拿着这些需要改的法律来说事,两个层面的东西,我说的你肯定理解不了,因为你的一切依据只是死板的法律条文,而不是真理是非。

你这种人真的是搞笑,什么都不懂还自以为是,真理是非是什么?你的认知就是真理?法律肯定不是完美的,但绝对比你这种无知的人的看法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奥沙文文
引用 @北国不下雪3ru 发表的:
我日了,杀了77个人只关21年,七年能外出度假,十二年就能假释,并且在狱中住着两室一厅,顺便考个学士学位,,这是什么玩意儿?挪威的法律真是吊

非杠 如果反过来想 非常成熟的多元价值、价值平等的社会可能发生这种事 以人性非恶为国家机器设计起点的国家可能发生这种事 最重要的是 经济很发达 社会体系越完善 体系就会将出现运行偏差的责任归于体系设计和运行 而不是当事个人 拙见了

z
zzk127
老天瞎了眼。

E
EvonZ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
尽管我也对判决不满,但是你和点亮你的回复的人能多看下内容吗,判决最后一条,“并限制减刑!”,基本没有出来的可能性了

他说的是对的,死缓限制减刑最低需要服刑27年,27年后刑满释放。

最爱实验的牧濑红莉栖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你看有吗?我不知道怎么找

我也是看到了这张图,但就是找不到,我把桂07刑初34号这几个字做标题在两个文书网站里搜都搜不出。。然后我又设置各种筛选条件去搜,确实搜出了墙监罪的判决,但那个是多人作案的,日期也对不上,真的迷醉了。。

r
renlu753
引用 @诡诈之龟 发表的:
这老哥特么还不算情节恶劣吗?可以从轻又不是必须从轻,中国法律我是真不明白,你比如小偷逃跑过程中摔死了,追他的失主要负责,偷吃别人家的东西死了,被偷的人要负责,但是如果你被人杀了,大部分情况下杀人者自首就死缓了。总结起来就是,坏人的命值钱,守法的人命不值钱。

只能过法律很奇葩

猪大睿
死缓吧,会有更多的人做的

最爱实验的牧濑红莉栖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你看有吗?我不知道怎么找

我是百度的裁判文书网

虎扑用户175127
引用 @蓝加黄 发表的:
日本不会 看过一个日本比这还离谱的案例

家里开造纸厂的那个?诱拐强奸少女抛尸。就是导致日本宅文化被歧视的男的?

E
EvonZ
引用 @风雨无悔小鱼儿 发表的:
现在的法律看不懂 我们不懂法

那过去的法律你也看不懂。 因为现行刑法是1997年10月1日生效的😂

虎扑用户232316
引用 @yar33 发表的:
诶你这个我真不想说什么,但是作为法律人我还是得稍微科普一下。你这样想哈,虽然说作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你把他杀了,对于个案来说很公平,但是首先我们有明确规定“自首”是可以适当减刑的,这叫依法审判,如果程序上规定了要减刑但是不减刑这就叫程序不正义,这远远比结果不正义要可怕。其次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你想啊,在中国谋杀案的告破率其实是很低的,当然其他国家也不算高嗷,也就是说其实只有少部分案子你能看到凶手被绳之以法,那也就是说其实大多数人不但没有应有的适量的报应,甚至连报应都没有!那这些被害人多憋屈啊?所以我们才需要这个制度,哪怕有时候报应可能会不适量,但是至少可以鼓励更多的坏人往回走,这样侦破率可以提高很多很多,当然从数据上看可能也就提高了百分之十几,但是你要想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很多人受害者就真的白死了!那才叫可怕。从人性的角度看。。算了这个角度我说了可能各位都不太同意。至于你说的那种情况,杀了十个人的一般是不会自首了,因为就算自首判决书也会有一句“虽有自首情节但情节恶劣。 。。。。不予减刑”

辛苦科普。。。不过所谓的民意就是这样一种朴素且缺乏理性的东西,有些东西就像电车难题那样🐶潜水就好

不畏浮云遮望眼z
父亲因见义勇为死的,家里负担重,赔偿应该多一些

八号是个因数
引用 @艺术家NO1 发表的:
判死缓的基本不会死的,因为缓刑二年内只要不犯罪,就会变成无期徒刑,然后十八年,十年,见得多了,所以还是立刻执行比较好

限制减刑好像至少坐25

金凯度纳乌
我看公众号推送,看到死缓真的气得汗都出来了,这么残忍恶劣的情节,就是削成人棍晒干都是便宜他了
最爱实验的牧濑红莉栖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你看有吗?我不知道怎么找

还有一种可能,因为涉及未成年人,而且是这种案件,当事人家属请求不要公开,如果这样想可能就解释的通了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最爱实验的牧濑红莉栖 发表的:
我是百度的裁判文书网

这个这个编号能找到吗?

仓颉会造字
这种应该直接凌迟

H
Hello樹先生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与其不让他出来,倒希望早点放他出来,必须让死

z
zkgoodboy7
引用 @kick17 发表的:
一般是15年就出来了

这是限制减刑的情况 加上缓刑期最少坐满27年

萧山卡卡
杀人马上自首?

硬核的半佛仙人
情节这么恶劣还死缓...无语

A
AlenNedved
没人性的罪犯,冷血的判决!!!!!!!!!!

K
Kop独行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
今天最高检还吹嘘自己如何公正办案,公布了领导打招呼的次数,这样的二审,当地检察院不抗诉,哎,好的公检法人员只在街上吧,真正的他们也是一份工作而已

别这么着急下定论,省高院的二审判决,省检察院又没权力抗诉,只能向最高检报告,请求最高检再审抗诉。这个过程需要点时间,我相信最高检会向最高法提起抗诉的。

E
EvonZ
引用 @最爱实验的牧濑红莉栖 发表的:
还有一种可能,因为涉及未成年人,而且是这种案件,当事人家属请求不要公开,如果这样想可能就解释的通了

这种案件不是家属能要求公开与否的,一般不公开的判决都会这样写明,我刚也去找了,没有找到

原地胯下一百次
引用 @婲生桂圆 发表的:
我尼玛放🐶咬吧

建议抹上蜂蜜让大头🐜叮咬消失

莫我振理
引用 @在路上在路上在路上 发表的:
没学过法,在这bb半天?还质疑法官。你知道法官量刑要考虑多少东西吗?

所以这个案子没问题?

v
vonhehar
这凭什么不死刑?

腾讯集团总裁马云
引用 @必杀火鸟星 发表的:
我认为罪大恶极可以自首从轻,但是受害人未成年的除外。

可以从轻,凌迟改枪毙

和孙悟空一天生日
引用 @yokingwen 发表的:
能骂人吗? 心头无数的咒语却不敢打出来 , 罪大恶极都能自首减刑?

这事该骂的是法院

东叔89
引用 @snowsnowsnow 发表的:
你的意思是只要是自首的,全部不用死刑,没有例外?

有个例,极少。

马超的双龙尖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1982年生的郭某某是2004年轰动京城的"北工大女生被杀案"凶手,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减刑九次。今年3月14日,刑满释放不足8个月的他,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超市内因不戴口罩产生纠纷,又将一名七旬老人殴打致死。

虎扑用户682577
操他妈的 死刑死刑

马超的双龙尖
引用 @逛逛虎扑看看球 发表的:
不,是二者皆有

法官其实是听上面的

青青空空
引用 @公铁男 发表的:
最夸张的是挪威的法律,杀了八十多个人,判了十八年,坐了几年还能回家服刑

那人杀的全是某教的富二代,趁他们集会的时候,全部一锅端了,所以他在非某教人群中威望非常高,很多把他当英雄的,再加上北欧的法律问题,这人不止死不了,而且在监狱了还活的很滋润。

菠萝王朝
这为啥还死缓
虎扑用户681456
引用 @火锅吃不够 发表的:
对自首确实有表述,但表述都是 可以 从轻或者减轻,也就是说可以轻,也可以不轻。但这种这么恶劣的情况残忍手段再怎么也不可以减轻吧。

不是强制性的吗我记得 刑罚67条

蓝加黄
引用 @吃花生桂圆 发表的:
好的不学,学坏的

其实法律白纸黑字写着 主要看法官怎么判

我是空中管制官呀
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基本都死不了,估计进去十几年,最多20年又出来了,这一家子准备跑路吧,不然到时候人家出来这一家子又要倒霉了

2
24小时在线
说点什么好呢,孤儿法官

虎扑用户368651
真人神共愤,我想骂这只狗

t
tenant
引用 @換襪喪誌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的话,七除八扣一般也就二三十年,这种人渣五十多岁放出来那真是社会的严重威胁…

我学法的 觉得对这种逼人要么就折磨死,枪决痛苦太少不如无期徒刑

轉裑丶辶開
引用 @虎扑JR0575924701 发表的:
法就是法

是啊,法就是法,以后你家谁谁谁遇到这事了希望你还能这么说

溜格林
引用 @烙印战士龟霸桑 发表的:
如果这个女孩不是普通百姓家的孩子呢?是个大官或者富豪的子女呢? 不知会不会判死缓?

如果是大官,或者富豪的小孩绝对不会死缓

蜗牛樱木巴丹
引用 @大风起兮炆肥羊 发表的:
想多了,不至于一辈子,关三十年怎么都出来了,到时候他59岁,长期脱离社会,举目无亲,有暴力性犯罪史,而且按照之前描述,很可能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变态。这种人出来再次犯罪的机率高到可怕,

死缓 限制减刑 不就是两年后死刑么?

我猥亵狂
减刑?减你妹啊减。
j
juffhv
引用 @lsplay 发表的:
那我建议你不要从事刑事相关工作了。我遇到过很多律师都大谈特谈“职业道德”和“普世道德”分离,其实都是放屁。只要对当事人有主观评价,对案件有情绪波动,一定会影响专业水平。其实刑诉非常吃天赋,而最重要的不是逻辑缜密、巧舌如簧,而是冷漠。对于人间惨剧冷漠,对于罪大恶极冷漠,不产生主观评价,没有情绪参与,才能最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可能你会觉得接触多了就能练出来,其实并不是。练出来的只是所谓的分离,自欺欺人而已。

那我建议你再认认真真学学刑法,明白刑事诉讼的本质到底是啥

小宝箱
想为民除害了

川宁
引用 @K阿尔 发表的:
都恶劣成这个样子了还能死缓,不就是死不了会放出来的意思吗

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还不死简直没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