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拴着绳子, 但是冲向一岁多的小孩, 被老爸一脚踢死了, 责任怎么划分?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开心最最好 发表的:
这个逻辑是这样的,你不能因为自身的脆弱性而要求别人承担更多的安全责任。小型犬真咬了小孩是肯定要赔的,但对于表现出攻击性这种突发因素,主人是没有防范义务的。举个例子,我走路上踢石子,石子有可能碰到很矮的1岁小孩。真碰到了肯定要赔,但你不能因为我踢石子产生了潜在威胁性就起诉我。因为这种威胁性是社会规则所容忍的,你因为自身的脆弱性而不敢面对这种威胁,应该加强自我保护,而不是要求社会变得更安全

你说的很好啊,主楼小孩父亲不就是加强了自我保护么,啥东西扑向自己儿子就一脚踢开,干得漂亮…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引用 @白狼傑洛特 发表的:
抓不到得。。。后来有狗主人在小区门口横幅,卵用没有。

那就好。

J
JR最近是不是闹
赔nmb,先分清过错责任,宠物狗必须牵绳。这个爸爸报警这sb狗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
所以牵狗的人正常牵绳子走路有什么错,你认为有威胁你稍微离远点不行吗,就楼主说这人以后他小孩走在路上是不是所有人都要离10米远

不用离10米,离1米就行,前提是安安静静的,又叫又吠扑过来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上中老王
引用 @富婆我想要Aj 发表的:
所以就直接弄死了,那你弄死了赔偿人的损失总行了吧

可以赔啊,小孩子吓到的精神损失费也得赔一下吧

虎撸娃MrG
我个人认为,人的安全大于狗的安全

I
IreX
引用 @无言无形 发表的:
医院证明?好搞到,小孩或多或少都有惊吓,精神损失这是正常的

所以这真的是一个处理方案啊。所以我不偏不倚。不过要是按照这个方向再搞搞,狗主人也可以搞个精神损失这一类根本无法界定的东西出来。其实归根结底这种民事纠纷最难处理。到最后都是协商,有人让一步,事情就解决了。无外乎就是觉得狗主人要的赔偿太高了。不合理。我相信要是正常赔偿,踹死狗的孩子他爸也不至于会扯皮吧。现在的人,用耍流氓的态度处理问题的还是少数的。
姓张名三字道长
引用 @你别说了先动脑子 发表的:
狗冲向小孩的时候二者已经很近了, 父亲直接伸脚阻拦踢挡是下意识的, 应该比弯腰抱小孩更加方便吧.

百度就可以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遛狗必须避让老弱病残孕。全中国最文明最爱狗的城市出台的政策,请问爱狗人士有什么反对意见吗?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更上一栋楼 发表的:
你这水平,小学没毕业吧

你这水平,看不懂中国话没上过小学吧

谭英熊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
他没有证据我推他啊。我还说是他撞到我他才摔倒呢。而且首先在人行道上骑车就是他错了。

人行道骑车这事每个地方不一样。但骑得快是挺可恶,像深圳走人行道要防备身后快递单车,但不论如何要推到他肯定要担责任。

颖颍賏
让他去起诉呗

富婆我想要Aj
引用 @weiy12 发表的:
我跟你说下法律,狗冲过来吓到小孩要赔偿。狗只有在没威胁到别人的时候才受保护,这种冲过来的根本不知道下一秒会怎样?要赔也是狗主人赔钱,你好好学下法律吧

你讲个屁的法律,法律条款都不引用在这讲法

虎扑用户450123
紧急避险吧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引用 @地方武装组织 发表的:
你比的是个什么jb如

你是个什么jb人,屁眼长脸上了?

姓张名三字道长
引用 @灯时过早 发表的:
我个人意见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怎么证明是狗扑人。如果有监控证明了狗扑人,那么爸爸就是正当防卫,不用担责。如果没有监控证明狗扑人,仅靠众人之词,恐怕这个爸爸是脱不了责任的

这是全国最文明最爱狗的城市的规定。请问知道什么叫做避让不??

智商加加
应该起诉,然后告狗主人赔偿小孩精神损失。这种事就应该多一点,多了自然就会考虑立法,没狗证的一律不赔,还能规范养狗什么的。还有就是有条件的小区,物业方应该划出遛狗的公园和时间段,这样人狗才能和平共处。

I
IreX
引用 @剑民 发表的:
这位层主算是比较理性且客观的了,有些回复真太偏激了

很多人都是情感倾向优先吧,虽然说都能理解,但是感情,感受这东西作为不了标准,也解决不了问题。法律如果都讲感情了,那天下大乱了。所以我也不敢装啥理中客,因为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大概率还是要站自己的立场。狗头保命。
阿德王
引用 @病毒好厉害 发表的:
拴绳是为了控制住狗,你有绳没控制住那不跟没绳一样吗?别说什么没咬人,那个时候不踢一脚可能就咬上了,难道非要等咬上才踢啊?再说一岁小孩吓一次谁知道会出什么后果?

反手一个小孩被惊吓,告他就行

富婆我想要Aj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
还是一句话,行不行你说了不算。昆山反杀案不也很多人说不行?

昆山那个案子哪有很多人说不行,最后判正当防卫都叫好

姓张名三字道长
引用 @封印十年为期 发表的:
有请法外狂徒张三!

我来啦。百度可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遛狗必须避让儿童。全中国最文明最爱狗最受养狗人士拥护的城市,推出的条例养狗人士都不能遵守?那还有什么资格拥护禁止吃狗肉???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asdd111a 发表的:
都觉得应该踢狗吗,我怎么觉得抱走孩子更合理也更容易操作啊

踢一脚反应更快,我手机掉落下意识的反应都是踢一脚…

阿杜发奋
我感觉应该赔偿小孩精神损失费,家长精神损失费,按狗的价格三倍赔偿吧

库里的训练师
我是开宠物店的,自己养狗样养猫
也是一名父亲 如果这种情况 会一脚踢飞的,,,,, 不过我一般都是带着大狗刚好是白熊 护卫犬 和宝宝一起,,,,基本其他狗不敢靠近

I
IreX
引用 @谭英熊 发表的:
人行道骑车这事每个地方不一样。但骑得快是挺可恶,像深圳走人行道要防备身后快递单车,但不论如何要推到他肯定要担责任。

违规者负违规的相应责任。要是说不让他走,他走了你就去把他腿打折,那绝对是过分了。如果真这样,那会有无数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人行违法之事。
阿杜发奋
引用 @泽西卡卡 发表的:
我倒是觉得应该狗主人赔钱 吓到了小孩 还怕有后遗症 以后胆子小

同样的想法,不仅吓到小孩也吓到父亲,以后溜娃都有阴影!从而影响小孩出门的次数和生活的自由度,这样算来影响大了去了

煌煌赫赫
引用 @富婆我想要Aj 发表的:
昆山那个案子哪有很多人说不行,最后判正当防卫都叫好

别装好不,当时很多律师、公安都说是防卫过当。
库里的训练师
引用 @蓝蓝小调的调 发表的:
我们小区有人养了3只罗威纳,遛的时候不栓绳子,追我老婆的时候,还在后面喊它们不咬人

罗威纳小区不给养吧,,,,可以直接报警吧,,,,我也喜欢这类猛犬 不过在小区养还特么不用牵引,。,也是牛逼

追求6666
该踢。我自己也养狗,看到小孩时我就拉着狗绳,避免狗会碰到小孩。

C
Creese
引用 @我叫不安静 发表的:
证明个锤子,明天你牵着老虎出来就可以随便扑人了?我把老虎踢死是不是还要去坐牢啊?

那么问题来了,他牵着老虎,老虎先咬他还是先咬你。。。
I
IreX
引用 @外语代表陈清泉 发表的: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6400752660862576&wfr=spider&for=pc&isFailFlag=1
看了下百度到的内容,感觉这个情况没有受伤致残,这情况下精神损失费可能没法被法院支持。

站在法院的立场上来说,这种没有实质性伤害,甚至精神明显异常的情况,如果开了这个口子,那以后法院没法判案了。是个人跟你吵几句,去开个证明就能让法院判一下,社会就乱了。
我不是学法的,我也懂的不多,但是我知道一个逻辑,法律层面作为判定依据的东西肯定是明确的,容易界定的条件才行。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很少能作为判断依据。所以说感觉上、将要、很大可能这种说辞都是没用的。哪怕你知道事情必然会那样发生,那也做不了依据,切实的依据应该是,狗碰到孩子了,甚至伤到孩子了。哪怕碰到了,这个性质都很容易判断了。没碰到这事就太难讲了。因为还存在其他可能啊,比如大人明明可以把孩子抱起来,但是如果他就是恶意的想踹死狗呢?
所以你还是别开脑洞了。烧的慌。。。 [ 此帖被IreX在2020-04-09 16:59修改 ]
富婆我想要Aj
引用 @上中老王 发表的:
可以赔啊,小孩子吓到的精神损失费也得赔一下吧

精神损失得要鉴定哪有那么简单,狗主人还要精神损失吧

b
bj09370515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有人拿着刀像你冲过来你反杀肯定不负责任啊

影响判决的因素多了去了,双方力量对比,距离,刀的种类和杀伤力,动机,反杀手段,有没有监控,目击者证词,舆论,审判人员个人印象....不考虑每个案子具体情况就说100%无罪是不负责任的。别头铁觉得有无罪前例就冲上去反杀,最后坐牢傻眼了。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得了先生 发表的:
希望你孩子以后也被咬咬看

我也希望以后我老了智商没下降到二话不说直接过去踹死

八了个戒
引用 @你别说了先动脑子 发表的:
狗冲向小孩的时候二者已经很近了, 父亲直接伸脚阻拦踢挡是下意识的, 应该比弯腰抱小孩更加方便吧.

借楼,回复一下。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即使饲养人所有行为都合规,但只要动物对人造成伤害,他仍承担无过错责任。那么以此类推,对未造成伤害但具备侵害紧迫性的动物行为,饲养人也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小孩父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就必须由饲养人自己承担。

玄品Sean
小孩子爸爸可以起诉狗吓坏孩子,万一以后孩子长大了惧怕狗,有精神障碍怎么办?

向你靠近
赔个🔨,你起诉我踢了狗,我就起诉你吓到了孩子,要精神损失费

4
494等你来
狗威胁到人,踢死也不用赔偿吧,这是自卫行为,还有一点楼主所在的城市养狗需要证件吗,狗要不要戴嘴罩,如果需要那狗主人还要负一些责任
玄品Sean
引用 @食蛊大帝 发表的:
报警让民警调解,调解不了就让他去起诉,他觉得狗值一万块他就要提供相关证明

小孩子爸爸可以起诉狗吓坏孩子,万一以后孩子长大了惧怕狗,有精神障碍怎么办?小孩子爸爸可以起诉狗吓坏孩子,万一以后孩子长大了惧怕狗,有精神障碍怎么办?

剑民
我有个问题,对面来了个狗,咱先不管它是大是小,栓没栓绳,是不是先把自己才一岁多的小孩抱起来比较稳妥?
你马子不行啊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你知道答案吗?

没崩直,没带口罩

向你靠近
昨晚刚进小区门两只大狗干上了,拴着绳两主人拉了半天才拉开,还在狂叫人都不敢路过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没错啊,还没碰到人就被毙了

哦,我捋一捋这逻辑,
一开始我说不应该直接踹死,应该先骂走或者挡着。你回我春熙路直接毙了
好了我找来新闻,证明人家对持过,拿盾牌围捕,还持刀袭警,才被毙的…………
果然985一条街一群人才华横溢,天才满地呀。

l
ladaladala
引用 @土拨鼠找洞 发表的:
我1岁的时候也这样,我自首,我坦白,恳请国家和人民对我宽大处理!

我罪恶更大,老娘说我11个月时候扶着她的手就能走了…

正版大球票
确定狗是拉着的 如果确定牵引绳拉着 就查狗证和疫苗 如果都齐全 关键还是看什么犬种 在城市还是郊区 是大型还是小型 有的城市市区内根本不给中大型犬办狗证 如果一切都齐全 人家合法养狗 你给人踢死了 就赔钱别废话了 要是个赛级杜宾恶霸什么的 光买来的小崽就两三万起
乌木喂喂恩奥萨斯
引用 @上中老王 发表的:
所以非要等狗咬到先?

这就是一个铁狗奴

为啥讨厌狗的人多,就是这样的主人太多了

回帖门外汉
引用 @yahweh4869 发表的:
那小孩冲宠物狗跑过来一脚把小孩踢死行嘛~不是这么算的。人类社会里人类利益高于任何生命,这是强权规定的。
所以lz发的案例不用谈什么道理,就是人类利益至上就好。

如果是你自己小孩,希望你先考虑狗,不要考虑你小孩

回帖门外汉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A
Agnel
我可以告诉你,不用任何赔偿,我读书的时候,一只狗朝我冲过来,我下意识把那条狗一脚踹进河里了,然后那个狗主人一开始很牛逼说什么要找人弄死我,然后我就报警了,警察来了第一句话就是你死条狗那么激动干嘛,后来那个狗主人陪了我200块医药费…

临风夕阳下89
引用 @有熊出没_刺 发表的:
不用离10米,离1米就行,前提是安安静静的,又叫又吠扑过来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建议你走路上的时候让所有人闭嘴,让所有的车熄火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rogers 发表的:
在1岁小孩面前,小型犬是什么角色?如果这是你家的娃,你是认为这个危险比较小么?

危险啊,只是我不会那么傻直接上脚踹死啊

乌木喂喂恩奥萨斯
引用 @八了个戒 发表的:
借楼,回复一下。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即使饲养人所有行为都合规,但只要动物对人造成伤害,他仍承担无过错责任。那么以此类推,对未造成伤害但具备侵害紧迫性的动物行为,饲养人也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小孩父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就必须由饲养人自己承担。

这才是正确的

狗主人不知道拴好自己的狗

比狗还不懂人事

虎扑用户901211
引用 @apples0577 发表的:
论斤赔吧,要不让他主人拿发票

好主意!

临风夕阳下89
引用 @姓张名三字道长 发表的:
百度就可以查,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遛狗必须避让老弱病残孕。全中国最文明最爱狗的城市出台的政策,请问爱狗人士有什么反对意见吗?

爱狗人士有没有意见我不知道,吃肉人的很有意见,都刷屏了
回帖门外汉
引用 @一雷四炸 发表的:
什么品种的狗,都有规定的,我去年开车撞了一只土狗,后来保险来了,保险说他们有赔的标准,对方不服就去上诉

你开车撞死别人的狗,确实是要赔的。
这个案例跟你的案例不一样。

洪吕大钟
引用 @可心可以乖乖 发表的:
直接跟税务举报啊,你卖了这么多钱纳税了吗

收据不用缴税啊
虎扑用户192606
引用 @苦瓜河上莲花生 发表的:
你大度,凭什么我正当防护,还要赔钱?

因为无法判定这只狗会百分之百伤害孩子

我躺赢贼6
引用 @bj09370515 发表的:
影响判决的因素多了去了,双方力量对比,距离,刀的种类和杀伤力,动机,反杀手段,有没有监控,目击者证词,舆论,审判人员个人印象....不考虑每个案子具体情况就说100%无罪是不负责任的。别头铁觉得有无罪前例就冲上去反杀,最后坐牢傻眼了。

你不是说法律规定没砍到反杀就要坐牢吗?这些我当然知道,我只是给你举个反例。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剑民 发表的:
我有个问题,对面来了个狗,咱先不管它是大是小,栓没栓绳,是不是先把自己才一岁多的小孩抱起来比较稳妥?

更稳妥是更稳妥,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但是不可能规定人碰到狗就必须抱起孩子,社会是人的社会,所有人类正常活动的地方人都是最大的,只要不违法就随便干什么都行,想抱就抱,不想抱也可以不抱。

一条柴bb
这种事情有监控就好办一些

咸鱼突击队
引用 @女兆麦禾斗 发表的:
那种可伸缩的绳子,不知道为啥会发明出来,上次我看一个傻逼就是拿这种绳放了7 8米牵了个大狗,大狗还扑人,真操tm了。

绳子能伸缩有毛用啊,这种发明就是闹眼子

天国亡魂
引用 @食蛊大帝 发表的:
报警让民警调解,调解不了就让他去起诉,他觉得狗值一万块他就要提供相关证明

你们这些人啊,真是冷血,人家爹被当街踢死死了,你们还风言风语🐶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
建议你走路上的时候让所有人闭嘴,让所有的车熄火

你有随便建议的自由,毕竟你也是人,我不能强行妨碍你建议的自由。

虎扑用户148323
引用 @封印十年为期 发表的:
有请法外狂徒张三!

我感觉按照张三的教学,这就是要区分紧急避险和假想避险?

b
bj09370515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你不是说法律规定没砍到反杀就要坐牢吗?这些我当然知道,我只是给你举个反例。

是要坐牢啊,不是一定要坐牢。好吧我说的不严谨,有可能会坐牢。

我躺赢贼6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哦,我捋一捋这逻辑,
一开始我说不应该直接踹死,应该先骂走或者挡着。你回我春熙路直接毙了
好了我找来新闻,证明人家对持过,拿盾牌围捕,还持刀袭警,才被毙的…………
果然985一条街一群人才华横溢,天才满地呀。

骂不走的话是不是就咬上去了呢?

M
MPacman
还挺准,这力道要是踢到小孩就麻烦了

2
2017082100
引用 @桨老湿丶 发表的:
你是从哪里看出来我活的不如你呢🤔

看来你被狗绿了,这么恨狗

虎扑用户407831
一脚能踢死的估计是小型犬,一般小型犬都挺凶的,见到大人怕,见到小孩子就估计就敢咬了。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你马子不行啊 发表的:
没崩直,没带口罩

啊,神奇了,我反复看了帖子4、5遍,咋就没看见他有说没绷直和没戴口罩呢

我躺赢贼6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哦,我捋一捋这逻辑,
一开始我说不应该直接踹死,应该先骂走或者挡着。你回我春熙路直接毙了
好了我找来新闻,证明人家对持过,拿盾牌围捕,还持刀袭警,才被毙的…………
果然985一条街一群人才华横溢,天才满地呀。

我是真不明白你们这些人脑袋在想什么,一条狗冲着你一岁的儿子扑过来马上就要接触到了,你们的想法是坐下来跟这条狗讲道理劝它离开?怎么不想想你一岁的儿子被咬了打疫苗有可能会副作用就这样没了呢?

石瓦坡人闯东吴
紧急避险。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骂不走的话是不是就咬上去了呢?

你又自动把挡着这答案删走了?

一雷四炸
引用 @回帖门外汉 发表的:
你开车撞死别人的狗,确实是要赔的。
这个案例跟你的案例不一样。

狗没有狻着,狗主人没有看管好,狗主人全责,只要有监控就他全责,我当时行车记录仪拍不到,路口监控坏了,就这样我也是次责,最后我赔钱是我没时间陪着几个小逼仔耗下去了,我500一天就挣回来了,不处理了,车就要一直扣交警队

南山东林
有一说一,小型犬咬人的比例,远远高于中型犬。因为小型犬因为个体原因,总是出于危险的感觉中。

M
MPacman
遛狗不拴狗的都是垃圾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 也不是每条狗都是警犬那样

土拨鼠找洞
引用 @ladaladala 发表的:
我罪恶更大,老娘说我11个月时候扶着她的手就能走了…

少年小哪吒,你好

微甜要加辣
大度点小孩没事就别问狗主人要精神损失费了

黑皇洛萨
能不能告狗主人故意伤害?

做梦上过猫
对着人叫的狗,说明家教不好,陪个锤子

凯文35jj
活该,踢的好

虎扑用户829596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只知道你跟狗五五开

开心最最好
引用 @有熊出没_刺 发表的:
狗主人没有防范义务无所谓,小孩的监护人有防范义务,主楼小孩父亲做的就不错,一脚就替自己儿子防护到位了…

那么你防卫行为如果损害了他人财务,是需要赔偿的。除非有监控之类的证据证明小型犬已经确实的发起了攻击,而非可能发起攻击

B
BBQ06
这不就是假想防卫嘛

虎扑用户631349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你又自动把挡着这答案删走了?

自己去挡保护了儿子伤了自己,凭什么?你威胁我我就要干掉你,何况还是个畜生。狗命高于一切?老子有狗挨着我必暴打,什么狗比畜生命这么高贵

专注无下限
谁能告诉我这算紧急避险,还是假象避险???

虎扑用户497400
引用 @PLAgogogo 发表的:
那种绳子相当于没有绳子

可伸缩的绳子可以锁死,用的人使用不当也怪不得绳子

d
ddvgek
引用 @ThreadRipper 发表的:
还一地的屎尿...
还不收拾...
晚上看不到还一脚下去..
真烦这些不负责任的人

我们以前那个旧小区,流浪狗一堆,遍地狗屎,现在这个小区,养狗的把草坪拉遍了。

桨老湿丶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
人权肯定大于狗权,可是有的人不是人啊

哦?那这件事里的三个人,可还都是人么

桨老湿丶
引用 @2017082100 发表的:
看来你被狗绿了,这么恨狗

你的意淫能力倒是和人同一档,怕不是成精了吧?

妈咪妈咪哄芭芭拉
这个不叫紧急避险吗??罗老师说的,吃熊猫都不犯法那集!!

虎扑用户497400
引用 @女兆麦禾斗 发表的:
那种可伸缩的绳子,不知道为啥会发明出来,上次我看一个傻逼就是拿这种绳放了7 8米牵了个大狗,大狗还扑人,真操tm了。

这种绳可伸缩,也可以设定长度锁死。
如果你遛过狗,就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绳子。
在有人的情况下,还不缩短绳长锁死,那是遛狗人自己的问题。绳子没什么问题。
就算没这种绳子,那种人也会买很长的绳遛狗。

你马子不行啊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啊,神奇了,我反复看了帖子4、5遍,咋就没看见他有说没绷直和没戴口罩呢

那建议多看几遍,顺便再从狗嘴里把脑子捡回来,要是脑子捡回来都想不出就去百度狗带口罩有什么用

l
lastdance9
引用 @女兆麦禾斗 发表的:
那种可伸缩的绳子,不知道为啥会发明出来,上次我看一个傻逼就是拿这种绳放了7 8米牵了个大狗,大狗还扑人,真操tm了。

技术是无罪的

不撸客威登
引用 @一只庞大的 发表的:
我认为,1.9分。狗主人9分责任,孩子他爸1分。错不在打狗,错在没有当好监护人。

一岁孩子被咬。除了狂犬疫苗。还得打免疫球蛋白。

为啥你被灭了……

k
kevenzk
楼上大部分人的发言,里面包含的以人为本的感情我理解,但是民事案件中,如果狗证齐全,狗主人又没有明显过错(民事意义上的明显过错和我们平时说的过错的确不完全等同)的话,恐怕父亲赔一部分的买狗钱是难免的。
至于狗到底值多少钱,这个在现代各种网络、手机支付都会留痕的今天根本不难。
但是新闻给的细节不够,里面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就不一一分析了。

虎扑用户798477
无需赔偿,养狗活该

睡着不想醒
引用 @王阿迪 发表的:
这时候狗证的作用就出来了,没狗证,陪不了多少

赔?我呸

睡着不想醒
引用 @冒险旺 发表的:
轮不到提供狗证据,狗主不赔钱就不错了,我觉得关键在第三方人证

有监控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