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Lebames 发表的: 你这就属于没有法律常识硬杠了
引用 @韩路 发表的: 让主人吃一口,他如果说是熟的,也别计较了,按60一斤赔就好
引用 @铭羲丫 发表的: 一岁多不让走?
引用 @大魔导师god 发表的:借楼回复,建议去看一下罗翔老师讲法:熊猫咬我,我可以把熊猫打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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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铯化氟FCs 发表的:我牵熊猫🐶
引用 @何大同 发表的: 按你这个说法就没有紧急避险了
引用 @病毒好厉害 发表的: 拴绳是为了控制住狗,你有绳没控制住那不跟没绳一样吗?别说什么没咬人,那个时候不踢一脚可能就咬上了,难道非要等咬上才踢啊?再说一岁小孩吓一次谁知道会出什么后果?
引用 @食蛊大帝 发表的: 报警让民警调解,调解不了就让他去起诉,他觉得狗值一万块他就要提供相关证明
引用 @pitete 发表的: 咋不能认真了,你给人家亲爹按斤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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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全都是养狗的问题还说什么
引用 @apples0577 发表的: 论斤赔吧,要不让他主人拿发票
引用 @天秤不纠结 发表的: 写了,狗绳没有脱落。
引用 @affe 发表的: 你这句话本身没问题,关键就是法律上是否把冲向人的狗和持刀歹徒都划为同一类,我不是学法的也只是探讨,因为持刀歹徒的意思明显是要行凶的,但狗的话有可能咬人,有可能不咬人,这种情况下比如说一个厨师拿着刀冲向你,你在没搞清楚他要干嘛的前提下,可以把他打死不负责任吗?
引用 @哥依旧领衔全场 发表的: 是狗先侵犯了小孩(未遂),父亲属于自卫。不要把前后关系弄反了。
引用 @maxamking 发表的: 您家养什么品种的狗狗啊🐶🐶
引用 @就是个球迷而已 发表的:这个可以。。小区里最烦的就是遛狗,还不栓绳,看到真想一脚给踢死。。。
引用 @c0mplex 发表的: 问题是文明养狗的确实少啊,估计也就占个一成以下吧
引用 @你别说了先动脑子 发表的:不是大街上, 就是在小区自带的那种公园的小路上.
引用 @天秤不纠结 发表的: 以本案情况看,完全不构成侵犯预判。法律不要想当然。
引用 @我叫不安静 发表的: 证明个锤子,明天你牵着老虎出来就可以随便扑人了?我把老虎踢死是不是还要去坐牢啊?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魔疯了?不是大声呵斥狗走开或者过去当着不让咬,第一时间过去一脚踹死???你厉害
引用 @西瓜皮式三分 发表的: 养狗人士能做得到文明养狗也不会搞得一说狗就群情激奋。
引用 @我才不怕你永久呢 发表的: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没有刑事责任,那么有没有民事责任呢?
引用 @哥依旧领衔全场 发表的: 混淆是非!应该是A拿把刀 B带着一个孩子 A拿刀冲向B B一脚踢死了A 你怎么看🤔️🤔️
引用 @飞奔的大萌 发表的: 带刀你怎么理解出来的?你不喜欢的就是有危险的呗?
引用 @金田一七濑美雪 发表的: 给它按狗肉高位计算,一斤五十五赔,就当无事发生
引用 @女兆麦禾斗 发表的: 那种可伸缩的绳子,不知道为啥会发明出来,上次我看一个傻逼就是拿这种绳放了7 8米牵了个大狗,大狗还扑人,真操tm了。
引用 @saoler 发表的: 而且是小区公园。在一些人眼里这是不是狗的世界,人只是次等生物。
引用 @affe 发表的: 有意思的大概就是紧急避险如何界定了,我查了一下,首先是客观上具有真实发生的危险,第二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如果因为一只套着绳的狗冲向人就可以把狗随便打死的话,个人感觉超出了这个对危险界定和必要的限度
引用 @yahweh4869 发表的: 那小孩冲宠物狗跑过来一脚把小孩踢死行嘛~不是这么算的。人类社会里人类利益高于任何生命,这是强权规定的。所以lz发的案例不用谈什么道理,就是人类利益至上就好。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狗的牙齿对人的伤害程度跟刀差不多吧。
引用 @你别说了先动脑子 发表的:狗冲向小孩的时候二者已经很近了, 父亲直接伸脚阻拦踢挡是下意识的, 应该比弯腰抱小孩更加方便吧.
引用 @中国华能集团董事长 发表的: 肯定不能以咬到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只要有足够紧迫的危险就可以的。在这个场景里面,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的对象为狗,人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所以即使狗死了也不存在防卫程度过限。到底怎么判定,肯定要结合当时详细情况的,要是狗离小孩有一定安全距离,而且狗主人也拽住了,这个时候小孩父亲确实没太大必要给狗弄死,该赔还得陪,当然赔偿金额可不是狗主人说多少就是多少。要是狗离小孩很近了,狗主人也没拽紧绳子,或者没注意到小孩,或者有放任的意思,则此时完全可以定义为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了,要我我肯定是不会赔的,不然就是助长这些养狗的放任心理,太危险,除非法院强制执行,不然不可能和解赔偿
引用 @柳宿增三 发表的:不是,我记得这个是不用任何赔偿的,犬只饲主全责…… 好像b站罗翔老师说过,是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忘了,但总之就是这里头这个父亲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自然没有任何赔偿义务,狗死了白死……
引用 @brentclare 发表的:可能是那种可以伸缩的绳子
引用 @蓝蓝小调的调 发表的:我们小区有人养了3只罗威纳,遛的时候不栓绳子,追我老婆的时候,还在后面喊它们不咬人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现场怪?
引用 @我怎么穿着品如的衣服 发表的: 狗可以,人不行👏👏👏
引用 @我是闲鱼 发表的:我觉得这个不用赔。把孩子吓到了,损失谁给赔?
引用 @打火机点火箭 发表的: 谁跟你把狗换成人,有病啊?
引用 @dakeng1984 发表的:我是觉得能被踢到而且踢死,这狗真是奔孩子去的吧,我被几个小型犬围攻的时候,想踢也踢不到啊,而且身后的一直在咬我裤腿。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这他妈还要啥现场,能踢着肯定就在你面前啊,黄飞鸿功夫那么好他也只能踢面前的人啊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对哦,群情激愤就是吃狗肉
引用 @一只庞大的 发表的:我认为,1.9分。狗主人9分责任,孩子他爸1分。错不在打狗,错在没有当好监护人。一岁孩子被咬。除了狂犬疫苗。还得打免疫球蛋白。
引用 @菊花怪大战葫芦娃 发表的: 狗肉老香了
引用 @杀手徐大 发表的: 紧急避险?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判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是吗,那街上无脑喷的9.9成吧
引用 @遗忘成都 发表的: 狗主人得保证狗别吓着人家小孩吧,冲小孩叫,打死就不冤。对狗的一切包容是建立在它不影响人类的基础上的。
我跟你说下法律,狗冲过来吓到小孩要赔偿。狗只有在没威胁到别人的时候才受保护,这种冲过来的根本不知道下一秒会怎样?要赔也是狗主人赔钱,你好好学下法律吧
还要多送一罐孜然粉
不好意思,回村了。
大伙吃狗肉,不正是把狗往熊猫的地位上推进吗,狗粉任重道远阿
骂的好,这年头畜牲都比人精贵,什么世道
搞笑,明明是🐼牵你!你还自己装大个是吧🐶
nb,人不让走,得给狗腾地方
有意思的大概就是紧急避险如何界定了,我查了一下,首先是客观上具有真实发生的危险,第二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如果因为一只套着绳的狗冲向人就可以把狗随便打死的话,个人感觉超出了这个对危险界定和必要的限度
我觉得你说的有理
什么品种的狗,都有规定的,我去年开车撞了一只土狗,后来保险来了,保险说他们有赔的标准,对方不服就去上诉
请文明用语,去它妈的
所以非要等狗咬到先?
问题是文明养狗的确实少啊,估计也就占个一成以下吧
个人感觉你说的不合理...合着一定要受伤才能防卫?那你要不要进一步杠一下没准拿刀砍到你的也是不小心砍到的,本来是想要看看树啥的,认错了...我个人觉得我自身感受到对方的对自身生命的威胁,客观的看也是的确有威胁的情况下,就应当进行自卫,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样子
一件一件来,先查查狗有证不?
谁跟你把狗换成人,有病啊?
狗肉立法警告
小型犬也能是成年犬🐶。你安安分分把狗口罩戴上,被踢死你还有理,连口罩都不带,还追究刑事?
还真可以,因为哪怕是厨子也不能带着管制刀具在街上晃悠
以本案情况看,完全不构成侵犯预判。法律不要想当然。
我不养狗。
我们小区有人养了3只罗威纳,遛的时候不栓绳子,追我老婆的时候,还在后面喊它们不咬人
是吗,那街上无脑喷的9.9成吧
禽畜要圈养,宠物上路就很难了,只要对方不是无缘无故打死,基本是不受保护
亮出你的法官证,不要想当然…
可能这个A是你,自认孩子和狗一样,狗眼一看,确实并无差异
踢死老虎?
小孩:“没错,我爸叫武松”
1你也不知道人家有没有这么做2紧急情况下做什么反应不是人能控制的3单说这么个情况,狗扑人绝对是危险性极高的,不论怎么狡辩都是狗主人责任更大
对哦,群情激愤就是吃狗肉
民责跑不掉,本案来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更是无从谈起。
带刀你怎么理解出来的?你不喜欢的就是有危险的呗?
跟他解释啥,大街上也让人类正常行走啊。
持刀歹徒也未必是要行凶啊。比如昆山反杀案,龙哥只是拿刀背拍脖子,并没有明显杀人意图,但是法院判的是只要你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自卫。同样一条狗扑过来,你不需要等它咬到身上再自卫。
多喝点六个核弹,补补脑子
赔钱可以啊,拿发票来!
还有,小孩受了惊吓是不是也应该赔偿呢?先去拍个大脑CT吧,有什么后遗症狗主人是不是应该负责到底?
签个协议吧,三十年内啥后遗症你都包了,我就赔你狗!
狗的牙齿对人的伤害程度跟刀差不多吧。
紧急避险警告
但是肉要带回家,红烧了给孩子解馋
主要是某些狗爹妈怕自家儿子勒得难受、撒欢不尽兴啊。。。
那种绳子牵着跟没有有什么区别。。
狗主人要是起诉,只能主张侵权,但是侵权的要件之一是有侵权行为,而爸爸打死狗属于紧急避险或者私力救济的性质,不构成侵权。顺便说一句,如果狗主人起诉,由他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爸爸有过错比如逗狗,除非有摄像,这很难证明
至于反诉,因为狗咬人是典型的侵权行为,按照侵权责任法,动物主人对动物造成他人侵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当然这时候你就变成举证责任方了,而且看起来也没啥损害结果,法官也不太好支持。所以说来吓吓狗主人就好了
这些人舔狗一直可以的
什么叫随便打死,人家只是踢开狗而已,并没有追打。
你是担心一岁小孩会冲上来咬伤狗吗,还是觉得狗冲过来不用担心小孩?这点常理都没有,还在这吐槽人类,小憨批一只
行吧,学习到了
抱起小孩让狗咬自己吗?一脚是非常正确的选择了
这时候狗证的作用就出来了,没狗证,陪不了多少
十米都横穿一条普通的马路了 太夸张了吧
你让他在狗和父母掉水里,他一定会选狗的,父母没了可以不用赡养了,狗没了就真没了,爱狗人士牛逼嗷
好优美的中国话
同意你的意见,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有人证或监控来判断当时的情况,狗的行为是否真正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人是否可以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来判断赔偿的比例
现在已经不要求真实发生的危险了。昆山反杀案告诉我们,你不需要等刀砍刀身上再自卫。对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一只狗。难道要等狗咬到身上,人才有权把狗踢开?
我也认为是紧急避险,不过话说怎么没有法律人士出来科普一下。。
一群人我感觉在上面乱说。如果不是补刀应该不至于要赔偿吧,狗主人不赔就不错了。
那系个绳子干嘛呢??😂😂只是为了狗不走丢嘛。
我可太喜欢刀了,你该不会不喜欢就觉得危险吧?恶心人,呕
A带个狗 狗扑一岁多小孩,这时狗和刀有区别?
这不举报?罗威纳绝大多数城市都是禁养的
这他妈还要啥现场,能踢着肯定就在你面前啊,黄飞鸿功夫那么好他也只能踢面前的人啊
哈哈哈,深刻总结!!!
罗翔老师说了,这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我不仅要踢他,我还要吃他的肉,一天吃一只
各赔各的不就完事了
看他头像,或者是本人
狗子不是真的扑过去咬人,没那么容易踢到的,人主动出击踢狗,十有八九狗子就跑了,很难踢到…狗子什么时候最容易被踢到呢,就是迎着人进行攻击的时候,尤其是扑了起来,这时候一脚抽过去,狗子在半空中无法躲避,一脚踢瓷实狗子就完蛋了
法条没仔细看吧。
首先是危险性和紧迫性。这个狗和小孩这么近,几秒内就可能发生问题。
第二是程度,人命肯定高于狗命。
他老爸也没有追打狗,只是踢了一脚。
看来你方圆半米不能又任何生物存在~
卧槽小孩儿都不让走让狗走
这种情况只要狗对人产生了一点威胁怎么还击都不过分。这次是人家老爹反应快,要是换个身手没有那么敏捷的,伤了小孩子,怎么赔,赔得起???
狗肉老香了
呵呵,你觉得害怕的,就是有危险?
换成猫呢?换成兔子呢?
根源是你觉得害怕,而不是它真正的危险?
没任何责任,为保护孩子本能踢死狗能有什么责任
那就多吃点
希望你遇见歹徒也呵斥
首先狗怎么换成人,然后狗的危险性比孩子大多了,大型犬甚至可以对成年人造成致命伤,攻击性更强的小型犬对小孩来说不要太恐怖
不能判成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险要求避险行为的对象是第三人或物🐶
踢死老虎肯定要坐牢啊
是的,之前这个帖子里,无脑喷的9成以上。
冲小孩叫就得打死,说实话你是真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