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五个小矮子 发表的: 间接故意是明明知道错了,但是还明知故犯,继续犯错。简单点说就是明知可能。这里可以说间接故意,两次肇事都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剐蹭之后肇事逃逸,明知继续醉酒驾驶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依然继续驾驶,甚至超速行驶。说他直接故意都没问题,因为逃逸后继续闯红灯,继续超速行驶,最后必然会引发事故,这和逃逸时撞死两个行人没区别。
引用 @科比儿子夺六冠 发表的: 笑死 多读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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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请叫我汉哥 发表的: 想起之前看的一个腾讯新闻…一个老板开的迈巴赫,晚上叫了一个代驾,结果代驾(估计是看见是豪车)中途加价,老板不肯,最后代驾就走了,自己的电驴都在后备箱没拿走。最后代驾就报警说酒驾,结果警察一来一查,没酒驾,代驾傻眼了,这个老板他妈的不习惯晚上自己开车……
引用 @kdkm 发表的: 好大方。这么大方的人怎么还急眼了?
引用 @新恒结衣新男友 发表的: 我急啦?哈哈哈
引用 @起早看球不上班 发表的:这个是意外致人死亡。。。
引用 @库勇士 发表的: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不属于偏见,所谓偏见是超越理性的,这是在人的理性范围之内的舆论压力,可以说正见,带边人民的意志,我国的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
引用 @我想挑战一下我的软肋 发表的:她并没有杀人动机,撞人后也没有逃逸,请个好的律师团队,至多判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七年到十四年!是不可能死刑的!
引用 @沃德玛雅OMG 发表的: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从主观阶层上就是俩个罪,不存在转化问题。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是主观上明知醉酒不能开车但客观上有开车的行为,这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只要达到客观上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可,不需主观上故意,如果是主观故意,就是故意杀人(伤害)而非交通肇事罪。
引用 @帮带小绿帽 发表的: 你看看故意伤害
引用 @亞洲賭城小市民 发表的: 譚家必須死
引用 @所以暂时将眼睛闭了起来 发表的:保留观点,请细读具体案件情节:“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交通受重伤”。
引用 @milagro39 发表的: 最好是该赔的赔,然后判个十几二十年,然后在牢里被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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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开平肠粉街纪律纠查队副队长 发表的: 还是不服众的 不以命抵命我觉得真的全是一个关系户典例了
引用 @临睡前我想画你 发表的: 醉驾也判不了死刑,你可以查查,七年以上有期就是顶头的车祸致人死亡了
引用 @Pazzpp 发表的: 开平肠粉街具体在哪
引用 @新恒结衣新男友 发表的: 这就是你为什么还是穷鬼吧
引用 @新恒结衣新男友 发表的: 我可以付啊,我一年收入90多个,多给50图个平安可以啦。你要不要?我转给你?
引用 @勇士名宿利文斯顿 发表的: 马上发布黑羽令,将谭家从这个世界上除名🐶🐶🐶
引用 @甜狗不得house 发表的: 应该不会,并不是主观意愿去杀人,至少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吧
引用 @昌昌666 发表的:老哥,舆论如果控制力法律才更可怕,更何况这种情况,钱和重判是只能二选一的,如果对方选择了高额赔偿就必定需要签署谅解书的……如果不签的话应该只能按照法律赔,赔的虽然不少但和这个比差远了……
引用 @玩机器丶Machine 发表的: 司机没钱,后座的老板借了他家一百多万,谭家给他了一百多万,后座老板对谭家一分钱不要就要谭明明死,所以谭家一直在争取的就是这个司机,自媒体追的也是这个司机家
引用 @近可欺身压正太退可提臀迎众基 发表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可以判死刑的。很明显不是意外,这种不计后果的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行为可以算是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了。
引用 @高配曾志伟 发表的: 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罪状与谭女的危害行为相适应,谭女一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引用 @巧峻玉霆 发表的:我会,因为我想让她死
引用 @每日世界阿斯马卡太阳体育报 发表的: 你证明下被告人明知酒驾违法还要醉驾,证明下被告人故意造成宝马车车祸。一没杀人动机,第二被告人不认识受害人,第三被告处于醉酒状态,还故意,你知道啥叫故意么?刑法对于醉驾有明确规定,你驴头不对马嘴的乱套用不就是秀自己法盲么。。。
引用 @夜苍梧 发表的: 确实有钱人制造舆论是屁民的几何倍数
引用 @斯巴达国斯 发表的: 确实是有这个新闻,我孤陋寡闻了
引用 @滨江区陈家驹 发表的: 我之前听一个律师朋友说,酒驾百分之99999不会死刑
引用 @王好嘞 发表的: 如果不能死刑,把它关到男监狱两年就行,体验一下什么叫生不如死
引用 @小泽不睡觉 发表的: 别 兄弟 我姓谭 咱们把范围缩小点 这家人都得有报应
引用 @康师傅KPhone 发表的:有舆论就不一样
引用 @过人超级嗨 发表的: 这里是在说年纪小(20左右)就开车出去喝酒的人 看看新闻 别瞎杠 另外我25 父母加我自己的三年工资存款买的的A4 不知道你开什么车
引用 @临风夕阳下89 发表的:没有主观意图的很难判,除非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他这个肯定是非常严重的后果,就是不知道到没到死刑的那个标准
引用 @灰流丽 发表的:问题是王家要钱啊,人躺icu里要钱,如果人没了以后一家人生活也要钱,你说一了百了就一了百了?以后不过了?
引用 @女生宿舍宿管 发表的: 如果是找杀手呢,给他几百万,然后坐几年牢
引用 @她那时真的喜欢我 发表的: 要钱为啥不签谅解书啊,不签谅解书人家肯定不给你钱啊。我觉得又要钱又要命纯粹扯淡,你都要人家命了,人家凭啥还给你钱…
引用 @调皮的小Jack 发表的: 怎么说 不了解温
引用 @眼镜蛇OP 发表的: 现在的死缓15年可出不来,死缓两年变无期,无期3年左右变有期,有期大概率22-25年,现在减刑间隔期变长,幅度变小,这刑期能减8-9次刑,总共减5年多,也就说大概要坐牢22-25年,这还是在里面20多年表现非常好的情况下,这年龄出来得50了
引用 @我想挑战一下我的软肋 发表的:因为谭明明已成年,他父母没责任替她支付这些费用,谭家应该也是用这个当令牌,如果王家坚持要将谭明明告到底,那么她父母就不会出一分钱,这样王家虽然得到法律上的赔偿,但实际上只是一串数字,谭明明根本没钱可赔!谭家只要再花点钱,谭明明可以在狱中过得很舒服!
引用 @王小裸 发表的:对啊,就是本来不至于死刑,自己作的
引用 @David_1998 发表的: 怎么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呢?就像这个案子,是故意的吗。
引用 @太空雇佣兵 发表的: 问题是酒驾跟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有区别,就是看她是不是故意的,如果她故意喝醉酒开车撞人致他人死亡就要判死刑,但是这个案子不可能死刑
引用 @音讯全无cp3 发表的: 你不理我那你回复我干嘛?提醒我看看你没理我?那些酒驾后撞的稀巴烂的A级车、面包车、小货车是谁开的?也是富二代?你要是回答不了的东西就不要回复,而不是来一句:你看我理你吗?这种矛盾的话。拒绝酒后驾驶是全世界司机都需要警惕的。而不是因为一个案例特别提醒一个群体。再者步行街没几个富二代
引用 @江湖邓华毛 发表的:问个不现实的问题,如果退回这100多万,放弃拯救呢?
引用 @小NB1 发表的: 我觉得谭家父母是不简单的人物!一直没出面
引用 @HeartchL 发表的: 道德情意上大家都希望她以命偿命,但冷静下来,受害者拿赔偿才是最好的选择。这就是生活的无奈。
引用 @R皇家O橡树 发表的:不懂就问,二死死伤都不死刑?我李云龙不知道什么大道理,就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引用 @小将c罗 发表的: 中国这种体质已经对老百姓相对公平了,外国有钱真的是为所欲为,韩国财阀无法无天,特朗普这种商人都能当总统,反观国内那些个首富大佬谁敢和国家作对?
引用 @JRS007cn 发表的: 这种事情司机家属硬气一点,直接不谅解,立马判,争取让谭判个死刑,治疗费可以找车险,再不行可以筹款,相信大家都愿意出钱出力。这样她父母就急了。
引用 @派派喜欢胡说八道 发表的: 这个就叫危险驾驶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类罪行,没有什么故意不故意,开车本来就是个主观行为,喝酒也是个主观行为,这里量刑只看危害程度,不看主观性。
引用 @milagro39 发表的: 说实话,这么恶劣的事情,不应该先强制执行医疗费用支付嘛,冻结谭家家产啊
引用 @用户2086946186 发表的: 不好意思,本人还真是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并且不小心过了司法考试的。
引用 @新恒结衣新男友 发表的: 我开的可不是迈巴赫。人家老板开迈巴赫,晚上不适应开,隐性的安全风险成本就好几万了,加个50不愿意。我去外地旅游,被出租车司机加价100,我都无所谓,因为我是来旅游的,何必为了100毁了心情。
引用 @洛城的王者 发表的: 醉驾事故和杀人有什么区别
引用 @拖拉板 发表的: 不是,这跟富二代有什么关系啊?
引用 @孟朴实 发表的: 好你个谭歪
引用 @我是最帅的jr 发表的: 你就这么做生意的?坐地起价被你说的理直气壮。真恶心
引用 @詹姆斯4万分1万板1万助攻 发表的: 前面的有道理,后面那句我不同意,你不能因为罪大恶极的判死刑就判次一等的罪不死啊。能考一百分和满分只有一百分都是一百分
引用 @虎枪小厮 发表的: 首先你得明确法律范围内应该赔付多少钱,实际上其赔付的钱连医疗费都不够,更别提其他的费用。肇事者家属没有赔钱的义务,按你的话是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是也可以通过主动帮忙理赔获得被害者家属谅解而替肇事者减刑,而不是通知被害者家属签署了谅解书就给钱,两个性质的事不要混为一谈。如果现在是被害者家属以签谅解书为前提来要求肇事者家属给钱,那才是你说的被害人方用谅解书来要挟被告方。如果一场杀人案,一个第三方拿着钱通知被害者家属,签了谅解书就给你钱,你觉得没问题?
引用 @新恒结衣新男友 发表的: 你支付宝账号发给我,我转给你好了
引用 @小风子11 发表的: 舆论影响不了法律😂
引用 @西柚Ares 发表的:那不是等于死不了
引用 @x花和尚鲁有脚 发表的: 醉驾构成的是危险驾驶罪,她这种可以升格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个都是故意犯罪
这个可能有故意的成分,但是故意杀人一定是特定某个人
嗯我刚过法考可能学艺不精,你指教一下,谢谢
一开口就是老外国人了。这个国家有他不好的地方,更多的是他好的地方。别一开口就是在中国怎么怎么地。嫌不好你可以移民出国。
不是说那个老板的司机临时有事放老板鸽子了,然后老板找了个代驾……
我急啦?哈哈哈
挺急的嘻嘻嘻。
意外致人死亡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成分,间接故意有
舆论是可以随便煽动的,普通民众根本没有分辨的能力,幸好你只是个小人物,不然指不定让你治死多少人呢
法律就这样死不了,出来后继续潇洒,甚至保外就医不用住
保留观点,请细读具体案件情节:“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小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明明驾驶豫NE5S55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拉着刘松涛、张小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明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松涛和张小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明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该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保景、贾文华当场死亡,驾驶员王交通受重伤”。
酒驾 这个不是故意伤害 现在是想告他危害公共安全来判死刑 搞清楚 只有法院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才有可能死刑 上诉的罪名也是这个 如果是有故意伤害就直接GG了
道德情意上大家都希望她以命偿命,但冷静下来,受害者拿赔偿才是最好的选择。这就是生活的无奈。
那他这个行为是独立的行为,与前面的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并不冲突。
听起来不错,但监狱警察有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这都什么人啊...赶紧点灭了别恶心后面人
嘴上说的要依法治国,但心里想的却是舆论治国,如果群众说啥就判啥,那还要法律干嘛?干脆直接搞个人民批判大会,犯罪的拉过去,大家讨论来定罪算了
杀人成本太低
在我心中🐶
你就这么做生意的?坐地起价被你说的理直气壮。真恶心
我不缺那五十块钱,你捐给基金会吧
小学生?
有条法律叫危害公共安全罪
确实有钱人制造舆论是屁民的几何倍数
我觉得谭家父母是不简单的人物!一直没出面
危害公共安全最低还可以3年以上呢。
定罪了也要看实际情况,她这种沒谅解最多也就死缓
一致个p啊,拜托学学法再来回复好不?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十三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 。
要套你那条判的更轻,你那条只能套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给500万可以给,给两头牛就没有呗。
你是瞎还是杠精,我想问你你看完我的最后一段了吗?我乱套你🐴了我乱套?酒驾违法他都不知道那我想请问一下谁给他发的驾驶证,你吗?不是说所有事情都需要你这一句“你先证明”,我证明你个🔨?学过法么?你告诉我你在哪个律所我特么去举报你们一窝子白吃饱去?你上那两个B图我就想笑了,百度都特么百度不明白在这扯你🐴呢?检方公诉罪名就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你是眼睛塞鸡毛了?就知道在这杠?事故车在此次事故之前已经发生过剐蹭了,发生剐蹭逃逸不是对自己行为上的纵容?主观题你得分了么?法条背熟了么?谁法盲?出门右转爬到球迷区装懂球帝去不响吗?在这装个🔨的懂法呢弟弟?
老哥也不用怀疑我的目的,有机会可以去看一看我们与恶的距离,我身边有这样的例子,撞死人要么赔100w,要么坐牢,死者家属很少选择让对方坐牢的,因为走法律途径赔偿也只能走法律途径,给的远远少于100w的
迈巴赫说,我不会开车,代驾以为是没有本外加酒驾,其实意思是,我有本但是我不自己开车…
醉驾肇事逃逸在肇事两人死亡两人受伤,重点明显在后边
万一她觉得很享受呢?🐶
我也姓谭 谭明明必须死
国外叫舆论,咱们。。。
?
谁的生命都是生命,谭明明需要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但肯定不是生命,我希望谭能得到最严重的惩罚,但我不希望是死刑,谁年轻时候没犯过错,性质恶劣的交通意外也是意外,代价不应该是生命,
要钱为啥不签谅解书啊,不签谅解书人家肯定不给你钱啊。我觉得又要钱又要命纯粹扯淡,你都要人家命了,人家凭啥还给你钱…
你喝成她那个吊样还杀人呢,先把自己干掉吧
据我以前看的新闻不谅解的是老板家的人,毕竟人死了家里又不缺钱,司机家的人应该是想谅解拿钱的。
舆论影响不了法律😂
👴也中枪了
碧血剑里金蛇郎君报复温家,说了一句经典台词:X家堡里的人都得死!
这是对于普通人来说的!对于开玛莎拉蒂的上限就是二十年!
这种事情司机家属硬气一点,直接不谅解,立马判,争取让谭判个死刑,治疗费可以找车险,再不行可以筹款,相信大家都愿意出钱出力。这样她父母就急了。
我说两句,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肯定的,本来就没撞死人,没有那么严重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中,谭明明明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有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仍要去做,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发生危害结果后,为了逃逸在闹市中横冲直撞,造成2死4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就叫危险驾驶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类罪行,没有什么故意不故意,开车本来就是个主观行为,喝酒也是个主观行为,这里量刑只看危害程度,不看主观性。
大家来灭了他
笑死了,他这种人杠不动了就打个问号,像看不懂中文一样
人家给了你不要,不能说对方没赔,没赔和自己不要是两件事。
因为正常情况也不需要出面。更不用说有背景的人
问题是这个案件有一个死者一个伤着,文章避谈了死者宝马车主,只说了伤者司机王。死者家属不接受谅解(也不缺钱),一定要死刑,王谅解了也没办法
估计难死刑的,那种普通故意杀人都不一定有死刑何况是这种。可能只有极其变态的杀人犯或者连续杀人,才可能死刑,有时看不懂我们的法律。杀了人判无期还能一直减刑到10几年,那被他杀的就真白死了
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我们必须走专职路线,,我们领导运用的特色社会主义方针太适合中国了
这种明显是对面全责保险公司不会赔的,对面的醉驾保险公司更不会赔,司机家已经被拖九个月,再没有钱治病那司机就会死,在中国像他这种出车祸没钱治的每天没一百也有几十个,网上能筹多少,二三十万就顶天了!你真当虎扑那些口嗨党会捐钱?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双方的每一步应该都会有专业人士在建议,轮不到网上一群连死缓都搞不懂的网友出谋献策
先定罪再量刑,只要是交通肇事就不可能是死刑
有句话说的不知道有没有道理: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护犯罪分子的存在
要是在网上众筹医疗费,我一定出份力。支持王家不谅解,严惩谭明明。
又不能连坐,她个人名下又没资产。
车主家有钱,但车主死了,车主家里不可能签谅解书,要求严惩谭晶晶。司机重伤未死,还在医院治疗,需要大笔的治疗费。
哦,你牛逼,动不动在论坛指责别人法盲?合着论坛就你这些懂的才能说话,不懂的只能瑟瑟发抖吗,瞅瞅你的回复,懂得多谦虚点在这上面装逼卵用没有,
社会上就是因为有了你这种人,才会导致歪风邪气盛行!
即使杀人,也不都是死刑的。意外致人死亡,一般来说不会判死刑。
跟富一代有关系 没教育好
孟老师还是朴实啊
我也碰到过坐车临时加价的,谈好的钱,出租车司机抛去来回油费还能赚一大半,当时有急事就没还价,谁知道这个b快到地方了说跑这么远再加钱,贼特码恶心,我说就这你要不要,当时真是太善良了,放现在敢碰上这种的我不扣他钱都是好的,
按理说是这样,但司法实践是会有这方面考量的。现在死刑立即执行只会给主观恶意大,客观后果重,两条缺一就不死
来,说说你有多少钱吧
家属本来就可以置身事外,人家又和被害人没有关系,为什么要考虑被害人如何,他们只需要考虑被告的利益
影响被告家属是否愿意给钱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被害人及其家属是否愿意让被告减刑,如果被害人家属从头到尾都不想通过谅解去要求被告家属给钱,那这个案子就和被告家属毫无关系,何来什么给钱与不给钱?何来要挟与否?直接一句话,这和你们这些案外人什么关系,这些被告家属就什么也不用想了
行,转吧
根本就不应该影响,该怎么判怎么判,才是法律的作用
成都那个撞死5个还有孕妇,都没死刑,这个不会判死刑的,而且还赔了129万,成都那个本来就是穷人,没钱赔
百分百是死不了 最多十几年出来 包括改造减刑
危险驾驶是故意,对死亡结果是过失心态,类似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