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LMJ438 发表的: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引用 @业务用户 发表的:你说话之前 过过脑子 OK? 这是一个类型的么
引用 @一世一人 发表的: 不是说碰瓷,而是这些大人压根就不会去想自己的问题,被猫咬了不会去想为什么被咬,我带孩子的时候根本就不会让孩子接触到危险的东西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你能随意在街上摔倒并撞到柱子 电线杆什么的受伤 是不是得告修路的 做电线杆的没做好保护措施?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有一部分责任的,多警戒一些最后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判罚很匪夷所思……jrs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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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块奶油小饼干 发表的: 继续上诉?我觉得占80%不太合理,不过从以前的判例看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记得一个案例是景区果树写了不可以爬上去摘果子,有人爬了,摔了,景区照样得赔钱.不晓得记错没
引用 @靛青 发表的:拒不接受,直接跑路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他小孩子受伤不是因为他管理孩子疏忽吗?下次他小孩子开狮子笼 然后动物园赔钱?他小孩走哪赔哪,发财致富靠孩子啊。 既然很多人引用我 狮子笼子如果很容易拉开 是动物园的责任 好 请反驳 如果狮子笼子没被拉开 但是小孩子仍然被狮子抓伤了 那是谁的责任? 再反驳 如果大街上小孩子摔倒撞到任何东西受伤 是不是得告修路的 造电线杆的, 消防喷的,这些是不是都没有尽到保护责任?
引用 @虎扑书记 发表的:开狮子笼只能赔钱一次啊,以后就没了。
引用 @勇哥战轩轩 发表的: 买水军啊,兄弟。现在猫奴那么多,就熊孩子、恶性伤猫。那个不是关键词。还可以免费打广告
引用 @伪球迷小球屁 发表的:咨询律师,核算下再起诉的成本,护理费他能提供票据还是怎么的法院怎么支持3000元不理解,孩子也不可能生活不能自理了。如果律师能有把握减少赔偿再起诉,如果在你能接受范围内就赔了了事,看在自己宝宝的面上不和这种人计较,不让这破事弄的全家心情不好都不值得。
引用 @ZC龙白 发表的: 那你出门请考虑好被打的情况,不然活该
引用 @新哥粉丝 发表的:太长了,后面图片模糊没看,不知道你最后赔了多少钱,6万是有点多。但是有一说一,这事你作为店家,疏于管理的责任是跑不掉的。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是的呢……这事儿挺磕碜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这件事不评论,但猫怎么就没有攻击性了,被主子挠伤的猫奴很多的吧。
引用 @广发银行 发表的: 还是没被挠伤的多吧,
引用 @Time_lapse 发表的:别的不说,“猫很少攻击人、根本没有伤害过人”是怎么来的,哪个养猫的没被自家猫挠过几次,你这逻辑不就是那种“我家狗从来不咬人”的逻辑么
引用 @leanderZ 发表的:上诉啊 很少见过猫主动攻击人 你没抓它几乎是见人就跑的
引用 @莲的男人 发表的: 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感觉我国的法律真的很强调对弱势方的保护,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某些别用用心的人,这种出发点是好的条款成了利用的漏洞。我们单位之前厕所都是不对外开放的,然后有个老太太要上厕所很急当时的经理就让她上了,结果厕所地滑,老太太年纪大自己摔伤了,就因为那条经营场所负责顾客安全,然后就成了我们单位负责赔偿,经理受到处罚,所以,我们单位的厕所再也不会让外来人员使用了,很伤。
引用 @限定版笔记 发表的:以毒攻毒吧。 通过微博,动员动保的组织,以及其他等等以楼主的逻辑,相比是不难推理出反制的路线和程序的。 只是觉得难受的是,不管采用什么手段,都免不得被弄脏。
引用 @纠结的腰围 发表的:他证据做假可以直接判输啊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肯定要赔的,判决书说的很清楚了,不能自己想当然经营者有义务保护客人安全,而不是把危险放店里说别碰就免责了,真有危险就不能放店里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如果狮笼能被小孩一下拉开,那肯定是动物园责任
引用 @傲杨杨 发表的:这明显讹人了
🔥 最新回帖
还真看到过这事儿。家长把孩子抱上桌子,孩子去摸火锅。被烫伤了找店家索赔😂
你先过过脑子,论点都看不出来。论点是猫笼的设计不会考虑不让人打开,就和电线杆不会考虑被人撞一样。怎么不是一个类型了? 我带小孩去店里摔倒撞到桌角了,我可以索赔嘛? 是不是一个类型? [ 此帖被shun0128在2020-01-08 13:59修改 ]
当然有自己的问题,所以追究商家的问题就错了?
你说话之前 过过脑子 OK? 这是一个类型的么
我看了一下,熊孩子问题。
但是法院判罚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楼主属于场所为尽到足够提醒义务。
第一:仅仅有卡扣,普通人都可以打开,这是错误的,你上锁,对方撬开就不一样了,或者你把猫笼放置在仅仅姚明可以够到的高处。
第二:店员未能制止,从你描述来看,店员应该是发现嗷呜已经出来了,但是等到嗷呜和别的猫要打架时候再行动,已经有责任了。
其他没什么。
🛋️ 沙发板凳
接着上诉
拒不接受,直接跑路
既然很多人引用我 狮子笼子如果很容易拉开 是动物园的责任
好 请反驳 如果狮子笼子没被拉开 但是小孩子仍然被狮子抓伤了 那是谁的责任?
再反驳 如果大街上小孩子摔倒撞到任何东西受伤 是不是得告修路的 造电线杆的, 消防喷的,这些是不是都没有尽到保护责任?
有的jrs说是主动侵犯权利了,而且没有及时发现。
通过微博,动员动保的组织,以及其他等等以楼主的逻辑,相比是不难推理出反制的路线和程序的。
只是觉得难受的是,不管采用什么手段,都免不得被弄脏。
咨询律师,核算下再起诉的成本,护理费他能提供票据还是怎么的法院怎么支持3000元不理解,孩子也不可能生活不能自理了。如果律师能有把握减少赔偿再起诉,如果在你能接受范围内就赔了了事,看在自己宝宝的面上不和这种人计较,不让这破事弄的全家心情不好都不值得。
开猫咖没有考虑这种情况?赔钱活该
祝福你以后快乐平安
一直是这个判罚,保护弱势个体,不过也有舆论改变结果的,动物园私自开车门被老虎咬死那个案子,就是开车门是过错方,当时网上讨论也多
可能不会吧最后,因为咨询了对方
跑不了的,这个
开狮子笼只能赔钱一次啊,以后就没了。
没开成啊,狮子通过笼子抓了他一下啊 也不一定只有一次的 或者马路上摔一跤,找施工单位赔钱啊,欺负人家猫咖老板算什么本事?
肯定要赔的,判决书说的很清楚了,不能自己想当然
经营者有义务保护客人安全,而不是把危险放店里说别碰就免责了,真有危险就不能放店里
那你出门请考虑好被打的情况,不然活该
如果狮笼能被小孩一下拉开,那肯定是动物园责任
祝你天天被碰瓷
SB
这个可以有
真的想刚到底就找律师,专业的那种,别找混子
那以后是不是,到处找猫舍碰瓷了...
有人真在獅子窩打开车门呀。不过有视频为证。LZ这个难说了。和悉尼高手。
是的呢……这事儿挺磕碜
nice and fun
好像就赔了6000多,还行吧,这件事情了了就行了,这个价格也不算高,算自己倒霉吧,
他证据做假可以直接判输啊
这已经不是你和原告的问题了,而是法院的问题。你觉得法院判决有问题,去请个好点的律师上诉吧。
原告他诉讼状怎么说这是他的自由,关键是法院是否采信。
几千块钱的东西,没办法,碰到这种货色,只能自认倒霉,在告下去,对自己也不是啥好事情,耽误事情,花费更多,吸取点教训把,防止这种事情在发生才是王道。
在中国就认了吧,至于事后他儿子会不会出车祸他会不会被道上误伤就听天命,
就不能在家长陪同下打开?一锅熟?
还是没被挠伤的多吧,
不管多还是少,攻击性是存在的,这点不否认吧?
你不找律师了么,律师怎么说,期间孩子没去上课吗?正常上课都能怎么需要护理了。我觉得8/2责任没问题,争议就在护理费,还有你垫付费用医院的黄票你就拿着怎么会出现分歧。还是觉得能接受就破财免灾,赌气也只会给自己添烦恼,不如叫这事过去,以后经营中多注意。
去过很多次了 狗跟我儿子很熟了 没咬过 上次被咬 是因为儿子跟狗玩的时候 踩到了狗尾巴
朋友的狗一直有打针 但是朋友还是很紧张 带我儿子去医院打了疫苗
一共4针 3次
花了400多
LZ你这个对方主张 医疗+营养+护理+后期疤痕治疗 共计42180 这真的讹人了吧
我看了下 最后法院判的6469
建议破财免灾 再纠缠下去 还影响你做生意
快过年了,一家流氓碰瓷赚钱呢,建议去动物园找狮子老虎碰瓷嗷
别的不说,“猫很少攻击人、根本没有伤害过人”是怎么来的,哪个养猫的没被自家猫挠过几次,你这逻辑不就是那种“我家狗从来不咬人”的逻辑么
他说那只猫之前没有攻击人
我家狗从来不咬人,肯定是你主动招惹他了。
是这个意思吧?
我奇怪的是,同样的动物侵权,如果主角换成狗,我估计又是另外一个口风了
说实话就不该赔,要哪天我知道我绝症治不好,找家药店喝瓶什么药一伸腿,那个药店是不还得给我家人赔钱?也别说孩子小不懂事,不懂事就给锁家里。但是讲道理这社会就这样,在你的地儿出问题,法院多少合计着你也有不对,明明特么是无辜的。只能说继续上诉吧,这种事难说理,真要想法解决,只能私下整点别的办法,对面明着坑你,你也别心里太大压力。
虐待宠物猫导致被猫反杀
没有办法,出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社会的稳定性,你说判这个老奶奶全责,改天人家家属上法院门口****,还办不办公了,所以基本没有全责的情况
刚他
跟动保有什么关系,爱猫的人都喜欢栽赃陷害吗
不就已经在这么做了嘛
证据作假可以不予采用,情节严重可以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但并没有直接判输的规定。
事实上这个案子里大部分索赔要求法院也没有支持。
这明显讹人了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这小孩儿被这么教育,6万块钱这么撒谎,。,,这家长目光真的短浅
小孩在饭店被鱼刺卡死了,估计也是饭店责任
我认为不是,养猫的,被挠太正常了
诉讼状是原告写的,只要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他写了也不意味着法院就要支持。要不你把你答辩状发上来示范示范?
2、 法院为何连续5次更改开庭时间?
法律在审限内有权更改时间啊,你是想暗示什么吗?
3、 孩子三番五次的撒谎拒不承认,就可以用限制行为能力不负法律责任带过?
这个本来就不违法。
4、法院的推理是猫科动物独立,行为敏捷,具有攻击性,那么全北京猫咖啡不下50家,是不是都应该被取缔了?
法院的意思是未成年人下手不知轻重,经营者应该提前交代清楚,这个是很合理的要求吧?很多经营行为都带有一点点风险,也开得好好的,比如说一些游乐设施,比如说一些体育活动,但你措施没做好,肯定要追究责任啊。
5、猫从来不会主动的咬人怎么就有攻击性了?
这是纯流氓逻辑了,跟小区里的无良养狗大妈有什么区别。
6、那只猫根本就没有伤害过人,他只是不喜欢跟别的猫相处。再后来被领养的时候,他也很开心的在别人家撒欢打滚
这也是纯流氓逻辑。
没细看判决了,但根据你的陈述,凭心而论,他这个判罚没问题
首先,你觉得你有理不代表法官觉得你有理,因为在法官眼里,双方都得进行证据审查,
第二,你的暗示可能存在黑幕,但我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的诉讼标的在法官眼里太小了,小到可能律师都懒得接,小律师会接,因为代理费用就几千,我估计移了五回是为了给其他案子的审判让路,法官觉得为了这种事情打招呼有毛病,当事人打招呼会花不来
第三,判决的理由是成立的,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都具有攻击性,这是常识,需要主人约束,你的义务应当是锁好笼子。你说北京猫舍如何,那么全北京猫舍乃至全中国都应当锁好笼子。
第四,你说猫不伤人,这个无法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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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我觉得你这案子法官判得还行,几千块的费用说明法官也不认可对方的很多要求,只是你可能听这个话不舒服,但事实就这样
你上个帖子不说了你的律师说责任就是7/3到5/5,判的是8/2也只有医疗费,其他费用全部驳回了,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呢?
很正常的判罚 没啥匪夷所思的
你不管怎么说小孩子皮啊 不听话啊 撒谎啊 在你店里受伤了 这个店就脱不了责任
别说这 就是出门在门口台阶摔一下 店铺都有责任 就是这样
我看了之前的帖子,也看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我个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很严重的的错误。您可能觉得这个比例是很高的,但考虑到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分配的方式,即经营者要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而且,对于损失数额的认定,也是比较合理的,当然,我建议您如果想要上诉,不要再在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义务责任方面抗辩了,试着从饲养动物侵权的角度加以抗辩,但估计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一审判决没什么大毛病。当然,如果您这边也有新证据提供的话也未尝可知。无论如何,遇到这种事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的,包括受伤小孩子这家人。但有时最怕的就是为争一口气因小失大。您的律师费都超过了赔偿的费用,二审还要上诉,又一笔律师费,何必呢?就算改判,也无外乎****开或者五五开,实际上少陪也就两三千块钱。说句题外话。有时候,既然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也最好对于法院的判决保持尊重。您当然可以因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但二审终审维持原判,您是否也能尊重二审法院的判决呢?就我的经验来看,法院会有匪夷所思的判决,但通常不会在这个层级的案件中出现匪夷所思的判决。
赔事肯定要赔的,具体赔多赔少的事情
我觉得店员有过失,并没有人员来看这些猫,猫笼子可以随意打开,是猫攻击了小孩,所以有这些因素,法院肯定会这么判的,虽然这小孩和家长都不是好东西,但是也只能认赔。貌似动物园老虎咬死那个下车的,也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