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小孩在猫咖私自打开猫笼被抓,家长索赔66680后续

呢墨卡一几
说到底没有摄像头拍摄到具体事情发生的画面。

马赛单车
引用 @LMJ438 发表的: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不会举例就别举例,逻辑都不通,完全两回事

P
Pudding控
引用 @杨志卖刀青天无眼 发表的:
不是。。这孩子自己去开的锁,自己抓的猫,猫是活物,有主观能动性,它感觉自己受到威胁,就说它有攻击性要负责任。。?
店家有责任但肯定不该是主要责任吧?
那小孩跑动物园想办法钻狮子园里,也就是动物园监管不力了?
我想到了一个致富妙招,可以防止自己贫困怪国家扶贫不力了。

哈哈哈哈现实存在的

只爱明凯哥哥一辈子
引用 @伪球帝 发表的:
大人是干嘛的,监护责任尽到了吗

大人最后不是承担了2成责任吗?

B
BeeeBoom
引用 @克里斯阿炮啊 发表的:
小孩子在公路上摔骨折,国家要承担赔偿吗?

可以闹,但是你闹不到国家那里去,所以只能欺负像楼主这种弱势群体商家

尽快回家看见你看
引用 @啥鱼辣椒 发表的:
草,为什么?地球人真是太可怕了

把地球换成中国

v
valkyr7
判罚其实还可以的楼主,但是那家三口人真恶心。换成我我也会上诉。就花钱治治这孙子。但是作为旁观者,我劝楼主算了。想收拾这种货色,办法有的是。

v
valkyr7
引用 @云和山 发表的:
我只看到了猫咖主人的咄咄逼人和言词恶毒
是不是爱猫爱狗的人都这样?
那难怪这个社会有人要杀猫剁狗

你这就有点带节奏了,那一家三口是什么东西?这不是典型的碰瓷吗?78年的在北京才混到一万二,难等即指望着这样挣钱呢吗?再加上没教养的两个崽子。垃圾一样。

k
killHR
这是你开猫舍需要承担的风险很正常,你以为法院是给你处理公正处理事实?人家只看证据,管你合不合理,只要认可就行,不分对错,少有的情况会酌情处理

虎扑用户589669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判罚很匪夷所思……jrs怎么看

你是猫的主人,宠物伺养者应该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出事儿就是你的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对方也就是那个小孩子有明显的过错(比如恶意挑逗猫,然后让猫急了)。其实就你说的事实层面来看,小孩子并没有这类的过错,当然你不服判决可以继续上诉,并且要自己举证相关证据。
其次你这是在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该是过错责任吧,你的锁能够被打开,或者说放在了这个小孩子能够去打开的地方,就已经没有尽到主要的作为经营者应该尽到的安全义务了。也应该是主要责任。至于8/2的责任划分,其实挺合理的。
这是我的个人见解

茶茶恶魔
说真的,开这样的店这种风险是存在的,吃一亏长一智吧,让他孩子这样继续下去,别人会给他教训的

l
lanson29
告诉你,引以为戒。以后带小孩的不让进就是了!垃圾家长垃圾熊孩子还不够烦人么?

阿道柯
引用 @克里斯阿炮啊 发表的:
如果人人都像原告这样做,这样教育下一代,这样给下一代以身作则,不敢想象以后会成什么样。。。

有什么不敢想象的,合理合法的给自己争取利益,受到了伤害就该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数目交给法院裁定,原告之前提出的高额赔偿,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只要不涉及敲诈,肯定要提得足够高。

y
ybl0672
引用 @别把雪人给惹恼哦 发表的:
小孩在饭店被鱼刺卡死了,估计也是饭店责任

销售致命性食物引至顾客死亡

y
ybl0672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这件事不评论,但猫怎么就没有攻击性了,被主子挠伤的猫奴很多的吧。

猫比狗有攻击性的多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本来就是,动物园做不好防护措施,开什么动物园?

我才不是崽总
引用 @狂舞superman 发表的:
接着上诉

上啥上啊,开猫咖的都是脑子不太正常的

大鸡鸡鸡鸡
虽然我也不希望店家被贱人敲诈,但是在你的店里面出事99%要赔偿的,看看责任是多少问题

虎扑用户461503
引用 @碌柒碑你含 发表的:
你朋友在你家自己跳楼死了你也要负责

不要杠,是要负一定责
南陵寓使迟
引用 @别把雪人给惹恼哦 发表的:
小孩在饭店被鱼刺卡死了,估计也是饭店责任

虽然按情理不应该是饭店责任 但按法的话肯定是要赔不少钱的

P
Pudding控
引用 @卖我你赶紧跑 发表的:
你是猫的主人,宠物伺养者应该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出事儿就是你的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对方也就是那个小孩子有明显的过错(比如恶意挑逗猫,然后让猫急了)。其实就你说的事实层面来看,小孩子并没有这类的过错,当然你不服判决可以继续上诉,并且要自己举证相关证据。
其次你这是在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该是过错责任吧,你的锁能够被打开,或者说放在了这个小孩子能够去打开的地方,就已经没有尽到主要的作为经营者应该尽到的安全义务了。也应该是主要责任。至于8/2的责任划分,其实挺合理的。
这是我的个人见解

有一部分责任的,多警戒一些最后

谦平君
引用 @Time_lapse 发表的:
1、 诉讼状里颠倒黑白是非的地方是要博取同情么?
诉讼状是原告写的,只要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他写了也不意味着法院就要支持。要不你把你答辩状发上来示范示范?

2、 法院为何连续5次更改开庭时间?
法律在审限内有权更改时间啊,你是想暗示什么吗?

3、 孩子三番五次的撒谎拒不承认,就可以用限制行为能力不负法律责任带过?
这个本来就不违法。

4、法院的推理是猫科动物独立,行为敏捷,具有攻击性,那么全北京猫咖啡不下50家,是不是都应该被取缔了?
法院的意思是未成年人下手不知轻重,经营者应该提前交代清楚,这个是很合理的要求吧?很多经营行为都带有一点点风险,也开得好好的,比如说一些游乐设施,比如说一些体育活动,但你措施没做好,肯定要追究责任啊。

5、猫从来不会主动的咬人怎么就有攻击性了?
这是纯流氓逻辑了,跟小区里的无良养狗大妈有什么区别。

6、那只猫根本就没有伤害过人,他只是不喜欢跟别的猫相处。再后来被领养的时候,他也很开心的在别人家撒欢打滚
这也是纯流氓逻辑。

楼主不回你了

I
INTZ十年老粉丝
个人觉得法官判得没问题 上诉大概率维持原判

M
MR.ANXIOUS
不服的话继续上诉就是了。
毕竟只是一面之词,而且从你的描述中很难说你没责任或者责任很小。

P
Pudding控
引用 @谦平君 发表的:
楼主不回你了

他觉得都对啊……

P
Pudding控
引用 @MR.ANXIOUS 发表的:
不服的话继续上诉就是了。
毕竟只是一面之词,而且从你的描述中很难说你没责任或者责任很小。

是的呢……看我后面写的

我麦悲情
引用 @LMJ438 发表的: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有啊,麦当劳买杯热饮你看看上面有没有警告提示,那都是被告出来的

桔子水晶酒店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C
Cheeseburgers
引用 @天子峰007 发表的:
那个是美国90年代的案例。麦当劳宁肯赔钱也要一口咬定那个温度的咖啡最好,不是过烫。

在发达国家一些地方餐厅菜单需要标注食品主要成分,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过辣,过甜过烫,以及热量。可作免责补充条款。

风醒云飞
引用 @podgch 发表的:
什么🔒小孩一下就打开了?这个锁有什么用,还有小孩撸猫撸了半天都没店员发现并且制止,监管责任跑不掉。

我也是这样觉得 有小孩进店 需要和监护人同时看管的 要不不接待 要不就要看好
C
Cheeseburgers
引用 @kaikaihao626 发表的:
如果饭点地有点滑摔倒了是要赔偿的,热汤没见过。

菜单最好标注主要成分,潜在主要过敏成分,过辣,热,甜和热量。

C
Cheeseburgers
引用 @洛杉矶湖人队GiGi詹姆斯 发表的:
卧槽 突然知道一条发财之路了

没有用的,咖啡杯现在标注过热饮品了。

孤独的一个小男孩
不服,上诉

y
yidaling1
还没开庭就判了?

虎扑用户046970
引用 @gz希文 发表的:
问题是,谁会去较这个真…税局也不一定查,得有人才行

只要较真都会查的...我以前有个经济纠纷.律师把他所有的线下流水全部查到包括资金走向固定资产

虎扑用户046970
引用 @防弹少年团中国分舵 发表的:
谢谢嗷,多攒点钱,省的下次没钱赔。

猫有攻击性看来你是尿素吃多了找存在感

虎扑用户046970
引用 @防弹少年团中国分舵 发表的:
谢谢嗷,多攒点钱,省的下次没钱赔。

看了下你的评论..果然是网络杠精

虎扑用户046970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哈哈哈哈没事这个您不用操心

楼主不要看那些污染心情的杠精..猫咖是用自己的爱好去赚钱.这帮犊子就是羡慕你.

虎扑用户046970
引用 @阿道柯 发表的:
有什么不敢想象的,合理合法的给自己争取利益,受到了伤害就该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数目交给法院裁定,原告之前提出的高额赔偿,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只要不涉及敲诈,肯定要提得足够高。

已经涉及敲诈了..诈欺了...教唆监控拍的明明白白我的哥们..教导小孩子说谎.是不是也是属于做假证呢..

防弹少年团中国分舵
引用 @OMG211狮子王 发表的:
看了下你的评论..果然是网络杠精

那您是网络police?

禾斗匕匕永远总冠军
这个判的还可以了,六千多块钱不算多

虎扑用户513890
引用 @巴蒂被占用 发表的:
没细看判决了,但根据你的陈述,凭心而论,他这个判罚没问题
首先,你觉得你有理不代表法官觉得你有理,因为在法官眼里,双方都得进行证据审查,
第二,你的暗示可能存在黑幕,但我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的诉讼标的在法官眼里太小了,小到可能律师都懒得接,小律师会接,因为代理费用就几千,我估计移了五回是为了给其他案子的审判让路,法官觉得为了这种事情打招呼有毛病,当事人打招呼会花不来
第三,判决的理由是成立的,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都具有攻击性,这是常识,需要主人约束,你的义务应当是锁好笼子。你说北京猫舍如何,那么全北京猫舍乃至全中国都应当锁好笼子。
第四,你说猫不伤人,这个无法举证的,。
————————————————
哥们,我觉得你这案子法官判得还行,几千块的费用说明法官也不认可对方的很多要求,只是你可能听这个话不舒服,但事实就这样

赞同

我只是来see
要不问问勒东,哦不,罗槟

b
bwz1994
引用 @LMJ438 发表的: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你单杠一定玩得很好吧?

脑洞技术开发猿
引用 @我才不是崽总 发表的:
上啥上啊,开猫咖的都是脑子不太正常的

你要是能好好说话其实还能当个人

q
qazzaq916
引用 @hahaer_1 发表的:
很多小孩都能爬进去的
你以为猛兽园全是用笼子密封住的?

那就是动物园管理不善啊,不能因为不出事就忽视了安全隐患

热心网友小羊
引用 @ybl0672 发表的:
销售致命性食物引至顾客死亡

你吃过鱼吗 要是吃过的话 你怎么还没被鱼卡死啊?

虎扑用户589669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有一部分责任的,多警戒一些最后

我觉得你对法律的误解挺大的,看你帖子说的这些话或许我不会同情你,至少你作为服务者在处理问题上的内心想法不敢恭维,对方也是在争取自己的利益,你要是觉得不服,请准备好证据,去咨询一下律师。
另外,你觉得有人会花钱为了不到1万块的官司去找人嘛?如果有那么那个人也是个傻子。
你要是不服可以继续上诉,争取少陪一部分,当然你的成本只会只高不下。你败诉的可能性依旧很大。

意微在球场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大哥,帮个忙,你这脑子就别提“逻辑”这事了

虎扑用户864716
引用 @阿尔钦 发表的:
LZ就是觉得对方的行为无赖,一家人表现的素质低,就无限放大对方的错误。

同时臆测法官黑他,说社会制度对他不公。

明明是己方的主要的责任,却无限缩小成换个锁。当时紧急情况的处理上也就做到一个合格的水平,说得像处理的示范水平一样。

还说猫没有攻击性也是搞笑。

按照lz文章的意思来说
一 lz家猫笼有锁,二楼主家有贴猫告示,三猫咖不养猫养你吗?四出现问题立马去医院承担问题,这是刚刚合格?您的意思是lz应当还会点医术妙手回春,五刀也有一定的攻击性,你被刀伤了手咋不找刀厂索赔呢?

雪山向北
引用 @FPX_DOlNB 发表的:
怎么这么多黑白不分的人还在喷你咒你,我晕了

要不你细讲讲他们是怎么黑白不分的。
帮我这样的点赞观众解解惑。
喷人咒人不对,不过反对楼主的高赞们好像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
法律从业者看了都知道,法官判的没毛病

y
ybl0672
引用 @热心网友小羊 发表的:
你吃过鱼吗 要是吃过的话 你怎么还没被鱼卡死啊?

带带脑子再回可以?

热心网友小羊
引用 @ybl0672 发表的:
带带脑子再回可以?

你回复就没带 我带了你说我没带?

y
ybl0672
引用 @热心网友小羊 发表的:
你回复就没带 我带了你说我没带?

毫无幽默细胞只会到处乱喷的人真的是。

热心网友小羊
引用 @ybl0672 发表的:
毫无幽默细胞只会到处乱喷的人真的是。

哦 牛批 还有这种🎣 我马上学习

旺旺雪饼上的白点点
引用 @一世一人 发表的:
你不能这样比喻 猫和狮子的攻击性是不一样的 闲着没事猫会跑过来咬你吗

攻击性是不同,但是这个是没法量化的。

旺旺雪饼上的白点点
引用 @完美新生活 发表的:
其实你也是可能有攻击行为的

你就是杠王

奥斯汀雷迪克
引用 @黛薇卡Mai 发表的:
所以两成责任啊,猫咖以后也可以不做他生意

那些钱也太好赚了吧???付出两成责任,回报8成,4倍利润,跟碰瓷有什么区别?

虎扑用户794252
小孩走路摔到了 得去找公路局 路没修好

s
shun0128
引用 @业务用户 发表的:
如果你能随便打开狮子笼的话 估计动物园责任少不了

你能随意在街上摔倒并撞到柱子 电线杆什么的受伤 是不是得告修路的 做电线杆的没做好保护措施?
s
shun0128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
如果狮笼能被小孩一下拉开,那肯定是动物园责任

在马路上能一下摔倒 撞到任何东西受伤 是不是修马路 造房子的都得要告?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克里斯阿炮啊 发表的:
小孩子在公路上摔骨折,国家要承担赔偿吗?

如果道路设置不合理,管理部门要赔钱吧,有相关案例,我去找找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如果道路设置不合理,管理部门要赔钱吧,有相关案例,我去找找

为什么涉及道路 就需要道路设置不合理? 猫笼设置不合理嘛? 那为什么要告猫舍主人呢?告猫笼设计者啊?为什么道路就要加一个设置不合理呢?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为什么涉及道路 就需要道路设置不合理? 猫笼设置不合理嘛? 那为什么要告猫舍主人呢?告猫笼设计者啊?为什么道路就要加一个设置不合理呢?

小孩又没钥匙,能把锁打开,这笼子就有问题啊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小孩又没钥匙,能把锁打开,这笼子就有问题啊

笼子是关猫用的 小孩子怎么打开 跟笼子有什么关系 小孩子强行把门拽开不行嘛?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关猫的笼子设计要考虑到小孩子啊,修路要考虑小孩子嘛? 防止小孩摔倒嘛?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笼子是关猫用的 小孩子怎么打开 跟笼子有什么关系 小孩子强行把门拽开不行嘛?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关猫的笼子设计要考虑到小孩子啊,修路要考虑小孩子嘛? 防止小孩摔倒嘛?

这是营业笼子营业猫,开门迎客的,经营者有义务防止风险,把门锁好,防止小孩拽开门

w
wonderf__k
引用 @啤酒花生矿泉哎腿收一收 发表的:
人自己帖子里就说了监控的。。。还让我去哪给你找

别杠了,法院不是都判了,这还需要扯什么其他的吗

A
AB-_-b
引用 @巴蒂被占用 发表的:
没细看判决了,但根据你的陈述,凭心而论,他这个判罚没问题
首先,你觉得你有理不代表法官觉得你有理,因为在法官眼里,双方都得进行证据审查,
第二,你的暗示可能存在黑幕,但我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的诉讼标的在法官眼里太小了,小到可能律师都懒得接,小律师会接,因为代理费用就几千,我估计移了五回是为了给其他案子的审判让路,法官觉得为了这种事情打招呼有毛病,当事人打招呼会花不来
第三,判决的理由是成立的,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都具有攻击性,这是常识,需要主人约束,你的义务应当是锁好笼子。你说北京猫舍如何,那么全北京猫舍乃至全中国都应当锁好笼子。
第四,你说猫不伤人,这个无法举证的,。
————————————————
哥们,我觉得你这案子法官判得还行,几千块的费用说明法官也不认可对方的很多要求,只是你可能听这个话不舒服,但事实就这样

同意,楼主完全可以把笼子上锁的,这样就完全避免意外发生了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这是营业笼子营业猫,开门迎客的,经营者有义务防止风险,把门锁好,防止小孩拽开门

马路 柱子 电线杆都是有风险的,都是要迎接路人的,迎客就要接受防止风险,路人就不用?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马路 柱子 电线杆都是有风险的,都是要迎接路人的,迎客就要接受防止风险,路人就不用?

是的,所以设置不合理致损,就要赔钱,楼主同理,不上锁致损就得赔钱噜

A
AB-_-b
这种案件对法官来说就是芝麻小案,见太多了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是的,所以设置不合理致损,就要赔钱,楼主同理,不上锁致损就得赔钱噜

好 那店里的所有桌子 椅子设计的都有问题 因为小孩子摔跤就可能受伤,是不是所有桌子椅子 只要是迎客的摔倒受伤都要赔钱。 贻笑大方
虎扑用户015050
引用 @巴蒂被占用 发表的:
没细看判决了,但根据你的陈述,凭心而论,他这个判罚没问题
首先,你觉得你有理不代表法官觉得你有理,因为在法官眼里,双方都得进行证据审查,
第二,你的暗示可能存在黑幕,但我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的诉讼标的在法官眼里太小了,小到可能律师都懒得接,小律师会接,因为代理费用就几千,我估计移了五回是为了给其他案子的审判让路,法官觉得为了这种事情打招呼有毛病,当事人打招呼会花不来
第三,判决的理由是成立的,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都具有攻击性,这是常识,需要主人约束,你的义务应当是锁好笼子。你说北京猫舍如何,那么全北京猫舍乃至全中国都应当锁好笼子。
第四,你说猫不伤人,这个无法举证的,。
————————————————
哥们,我觉得你这案子法官判得还行,几千块的费用说明法官也不认可对方的很多要求,只是你可能听这个话不舒服,但事实就这样

哥们你这用心的回答至少花了半小时,按咨询也值1000元了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好 那店里的所有桌子 椅子设计的都有问题 因为小孩子摔跤就可能受伤,是不是所有桌子椅子 只要是迎客的摔倒受伤都要赔钱。 贻笑大方

是的呢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是的呢

那他可以带小孩每家店都去摔一次 受伤赔钱啊,发家致富新道路我没说错啊。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好 那店里的所有桌子 椅子设计的都有问题 因为小孩子摔跤就可能受伤,是不是所有桌子椅子 只要是迎客的摔倒受伤都要赔钱。 贻笑大方

小孩子在店里摔倒受伤就是要赔,那不然呢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小孩子在店里摔倒受伤就是要赔,那不然呢

要不然你看有这么多案件赔钱的实例嘛?事实上 麦当劳 肯德基这种店里 贴了路滑小心摔倒的字样,就能免于赔偿了,不然的后果就是 店根本开不下去 开一天 几千个人摔倒索赔?事实是这样嘛?还那不然呢?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那他可以带小孩每家店都去摔一次 受伤赔钱啊,发家致富新道路我没说错啊。

而且楼主赔钱是因为他没尽到义务,有过错

P
Pudding控
引用 @Cheeseburgers 发表的:
在发达国家一些地方餐厅菜单需要标注食品主要成分,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过辣,过甜过烫,以及热量。可作免责补充条款。

了解啦……谢谢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而且楼主赔钱是因为他没尽到义务,有过错

我说了 还需要尽到什么义务? 现在店家也只是贴一个 路滑小心摔倒的字样 并且保证地上不湿滑就可以了,猫舍做到了把猫关好,并且写上了警醒标志,这个时候 小孩子的大人是需要尽到保护义务的,商家已经做好了至少做的比家长好,凭什么由店家来承担后果?

我说了 按照这逻辑 中国任何一家店都不要营业,一天几百个人带小孩摔倒 索赔就行了,事实是这样嘛?
P
Pudding控
引用 @OMG211狮子王 发表的:
楼主不要看那些污染心情的杠精..猫咖是用自己的爱好去赚钱.这帮犊子就是羡慕你.

哈哈哈哈哈不在乎,人家有说话的权利

虎扑用户271907
从这个帖子的回复可以看出,步行街里的法盲不少。楼主明显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开猫咖应该做好哪些工作?直说一点,所谓的免责申明,在法律上是没有用的,不是你贴张纸条就不用负责任了。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我说了 还需要尽到什么义务? 现在店家也只是贴一个 路滑小心摔倒的字样 并且保证地上不湿滑就可以了,猫舍做到了把猫关好,并且写上了警醒标志,这个时候 小孩子的大人是需要尽到保护义务的,商家已经做好了至少做的比家长好,凭什么由店家来承担后果?

我说了 按照这逻辑 中国任何一家店都不要营业,一天几百个人带小孩摔倒 索赔就行了,事实是这样嘛?

可是他没锁好

P
Pudding控
引用 @脑洞技术开发猿 发表的:
你要是能好好说话其实还能当个人

这波我站你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可是他没锁好

锁好了呀 猫没出来就是锁好了 小孩子去打开 是因为家长没保护孩子,笼子是用来关猫的 不是位了防止别人打开的。
王多鱼投资部主任
义愤填膺一大堆也是你猫抓了人……这个判决可以了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锁好了呀 猫没出来就是锁好了 小孩子去打开 是因为家长没保护孩子,笼子是用来关猫的 不是位了防止别人打开的。

家长有责任,但是店主也有责任,笼子关猫,是为了隔离客人和猫,所以还需要上锁,一个没带工具的小孩能徒手拉开,说明没有锁好,如果猫自己跑出来抓伤了小孩,那家长没责任

W
WillHill
有啥好吵的 这种事按民法是肯定要赔 我觉得咱们义务教育里得加强法制这一块儿啊 不能光训练做题员了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锁好了呀 猫没出来就是锁好了 小孩子去打开 是因为家长没保护孩子,笼子是用来关猫的 不是位了防止别人打开的。

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四六,三七比较合适,二八高了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家长有责任,但是店主也有责任,笼子关猫,是为了隔离客人和猫,所以还需要上锁,一个没带工具的小孩能徒手拉开,说明没有锁好,如果猫自己跑出来抓伤了小孩,那家长没责任

错了 这个我之前反驳过了,店家的桌子椅子设计者不会考虑摔倒的时候撞上,就跟猫笼设计不会考虑被人打开一样,家长需要尽到更多保护的责任,别问为什么,因为那是你的孩子,如果按照这逻辑,你随便找家店,让小孩子去摔倒赔钱就可以了,中国将没有营业的店铺,事实上并没有发生,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家长没有看护好 孩子,同样的事件凭什么双标呢?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错了 这个我之前反驳过了,店家的桌子椅子设计者不会考虑摔倒的时候撞上,就跟猫笼设计不会考虑被人打开一样,家长需要尽到更多保护的责任,别问为什么,因为那是你的孩子,如果按照这逻辑,你随便找家店,让小孩子去摔倒赔钱就可以了,中国将没有营业的店铺,事实上并没有发生,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家长没有看护好 孩子,同样的事件凭什么双标呢?

猫笼设计不用考虑,但是店主看见一个小孩进自己的猫咖需要考虑,笼子锁好屁事没有,你说服不了我,我觉得判的有理

s
shun0128
引用 @丘志鹏 发表的:
猫笼设计不用考虑,但是店主看见一个小孩进自己的猫咖需要考虑,笼子锁好屁事没有,你说服不了我,我觉得判的有理

所以你回答我最后那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没有出现大量的 带小孩在店内摔倒索赔的案例呢?小孩子在店内撞到桌子了,索赔。还有营业的店家嘛?这个时候法律判的是 家长没有尽到保护小孩的责任,这个就是双标。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错了 这个我之前反驳过了,店家的桌子椅子设计者不会考虑摔倒的时候撞上,就跟猫笼设计不会考虑被人打开一样,家长需要尽到更多保护的责任,别问为什么,因为那是你的孩子,如果按照这逻辑,你随便找家店,让小孩子去摔倒赔钱就可以了,中国将没有营业的店铺,事实上并没有发生,因为这种情况属于家长没有看护好 孩子,同样的事件凭什么双标呢?

就像肯德基那种小孩子乐园,他放的滑滑梯都是很矮的,小孩摔了不会受伤,如果他放高梯,孩子摔伤了不是滑梯制造者的责任,而是经营者的责任,楼主也一样,你要么不做孩子生意不放孩子进来,要么放进来了就要考虑到九岁孩子会手贱,把笼子关上换个牢固的锁锁好

虎扑用户131925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
所以你回答我最后那个问题 为什么国内没有出现大量的 带小孩在店内摔倒索赔的案例呢?小孩子在店内撞到桌子了,索赔。还有营业的店家嘛?这个时候法律判的是 家长没有尽到保护小孩的责任,这个就是双标。

因为侵权要致损才会判赔,要产生医药费,一般孩子摔了不会发生需要上医院的伤,摔成骨折是极少数,发生了一样索赔

完美新生活
开玩笑的

完美新生活
引用 @旺旺雪饼上的白点点 发表的:
你就是杠王

开玩笑的啦

完美新生活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我同意,我伤过的生命可多,蚊子苍蝇啥的,农村杀只鸡鸭啥的,小时候打架啥的,我又不否认。但人可以分辨是非去判断是不是应该攻击,而猫你给它洗个澡就能挠你了。

哈哈 开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