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别把雪人给惹恼哦 发表的:小孩在饭店被鱼刺卡死了,估计也是饭店责任
引用 @LMJ438 发表的: 带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喝热汤嘴烫坏了,跟饭店有关嘛,求问
引用 @铁神.科比 发表的:谁家里有不听话的孩子出租一下吗?
引用 @JususLan 发表的: 要是真相都像楼主说的,那家人确实挺王八蛋的 判决书也写的有些矫情 毫无证据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上诉吧 请个相关方面厉害的律师
引用 @Time_lapse 发表的:别的不说,“猫很少攻击人、根本没有伤害过人”是怎么来的,哪个养猫的没被自家猫挠过几次,你这逻辑不就是那种“我家狗从来不咬人”的逻辑么
引用 @伪球迷小球屁 发表的:咨询律师,核算下再起诉的成本,护理费他能提供票据还是怎么的法院怎么支持3000元不理解,孩子也不可能生活不能自理了。如果律师能有把握减少赔偿再起诉,如果在你能接受范围内就赔了了事,看在自己宝宝的面上不和这种人计较,不让这破事弄的全家心情不好都不值得。
引用 @巴蒂被占用 发表的:没细看判决了,但根据你的陈述,凭心而论,他这个判罚没问题 首先,你觉得你有理不代表法官觉得你有理,因为在法官眼里,双方都得进行证据审查, 第二,你的暗示可能存在黑幕,但我告诉你,你这个案子的诉讼标的在法官眼里太小了,小到可能律师都懒得接,小律师会接,因为代理费用就几千,我估计移了五回是为了给其他案子的审判让路,法官觉得为了这种事情打招呼有毛病,当事人打招呼会花不来 第三,判决的理由是成立的,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都具有攻击性,这是常识,需要主人约束,你的义务应当是锁好笼子。你说北京猫舍如何,那么全北京猫舍乃至全中国都应当锁好笼子。 第四,你说猫不伤人,这个无法举证的,。 ———————————————— 哥们,我觉得你这案子法官判得还行,几千块的费用说明法官也不认可对方的很多要求,只是你可能听这个话不舒服,但事实就这样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如果狮笼能被小孩一下拉开,那肯定是动物园责任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可能不会吧最后,因为咨询了对方
引用 @名字好长记都记不住 发表的:几千块钱的东西,没办法,碰到这种货色,只能自认倒霉,在告下去,对自己也不是啥好事情,耽误事情,花费更多,吸取点教训把,防止这种事情在发生才是王道。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判罚很匪夷所思……jrs怎么看
引用 @科学认知 发表的:判的一点没毛病。店家的确安全上做的不够,应该加上锁,毕竟贴个通知应当考虑到有不识字的文盲或小孩的情况。赔的不大,几千块钱,当自己买个教训吧。原告看样子想通过这个事件谋点好处,可能被律师坑了。除掉律师费,自己没捞到啥好处。
引用 @医院骑士 发表的: 在中国就认了吧,至于事后他儿子会不会出车祸他会不会被道上误伤就听天命,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这件事不评论,但猫怎么就没有攻击性了,被主子挠伤的猫奴很多的吧。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肯定要赔的,判决书说的很清楚了,不能自己想当然经营者有义务保护客人安全,而不是把危险放店里说别碰就免责了,真有危险就不能放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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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曼巴无毒 发表的: 猫在笼子里抓不到人吧……
引用 @mvp丶英格拉姆 发表的: 老话还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家人这般嘴脸咒骂两句算轻的
引用 @猪兜天然呆 发表的:不是,你为什么要别的不说,单挑这点说????动物园的狮子平时也不咬人…你信不?
引用 @限定版笔记 发表的:以毒攻毒吧。 通过微博,动员动保的组织,以及其他等等以楼主的逻辑,相比是不难推理出反制的路线和程序的。 只是觉得难受的是,不管采用什么手段,都免不得被弄脏。
引用 @狂舞superman 发表的:接着上诉
引用 @shun0128 发表的:他小孩子受伤不是因为他管理孩子疏忽吗?下次他小孩子开狮子笼 然后动物园赔钱?他小孩走哪赔哪,发财致富靠孩子啊。 既然很多人引用我 狮子笼子如果很容易拉开 是动物园的责任 好 请反驳 如果狮子笼子没被拉开 但是小孩子仍然被狮子抓伤了 那是谁的责任? 再反驳 如果大街上小孩子摔倒撞到任何东西受伤 是不是得告修路的 造电线杆的, 消防喷的,这些是不是都没有尽到保护责任?
引用 @广发银行 发表的: 还是没被挠伤的多吧,
引用 @碌柒碑你含 发表的: 你朋友在你家自己跳楼死了你也要负责
引用 @Rexxar25 发表的: 被挠也是主动过去接触猫,猫不会主动过来挠人
引用 @海绵宝宝蒂克塔克儿 发表的: 如果笼子上有锁,上面贴了禁止触摸。小孩子扯开锁猫弄出来玩呢?请各位jr保持理性,不要因为每一方的辩词所蒙蔽。我觉得这个事情55开的责任
引用 @啤酒花生矿泉哎腿收一收 发表的:不是多少钱的事。责任划分这老哥是八,不是二啊。只不过产生的费用少,所以就给几千,这是责任划分的问题。那要是一百万呢,八十万,你这个费用说明还成立么?我觉得是责任划分不公,这老哥哪怕责任划分是二呢,依据总费用赔个几千几万我觉得都还行。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你可真厉害哦,你养只猫可以永远跟它保持距离吗?我摸个金毛它怎么就不咬我。主动接触会伤人就叫攻击性,明白?我离老虎十万八千里它咬不着我只能说明我远离了危险并不能说它没有攻击性。同理我跟猫保持距离它不会伤我那不是它没有攻击性那是因为我跟它保持距离。
引用 @明眸明眸明明眸 发表的: 上诉,这家人实属恶心
引用 @JackCaptain 发表的:你以为贴了熊孩子就不敢打开笼子抓猫?
草,为什么?地球人真是太可怕了
你朋友在你家自己跳楼死了你也要负责
扣掉租金 外加律师费 你可能还得赔钱
你确定你要这么去碰瓷么
厉害的律师很贵的
以猫的性格你不主动招惹他,他巴不得躲你远远的。养猫的平时被猫抓还不是因为强撸灰飞烟灭么。
护理费通常是经过司法鉴定,鉴定出护理期,然后,如果是有工作的近亲属照看,就按照近亲属的误工费计算;不是近亲属照看,按照家庭服务业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案件的确也没必要鉴定三期了(小孩子也没误工期可鉴定),那么护理费的多少也只能法院酌定了。我觉得3000的护理费也不算多,毕竟至少要带小孩打好几次针。别小瞧护理费,我们经常遇到交通事故中,护理费超过残疾赔偿金的案例,毕竟人工费用实在不便宜。
赞一个,判了赔六千多,说明也不怎么鸟原告,我觉得👌
你不能这样比喻 猫和狮子的攻击性是不一样的 闲着没事猫会跑过来咬你吗
问一下诉讼费谁出的
但是我觉得如果这样错不在我身上,但要我自认倒霉,我是做不出来,因为就是这样心态才导致这样欺软怕硬的人出现,当今社会就是因为太多人吃了亏自认倒霉,才让越来越多的人持强凌弱。
我只看到了猫咖主人的咄咄逼人和言词恶毒
是不是爱猫爱狗的人都这样?
那难怪这个社会有人要杀猫剁狗
确实是,算动物园管理疏忽
哈哈哈 就像之前在酒店 一个客人在房间摔倒了 最后酒店赔偿了几千块
本来就是,小孩撒谎不对,他家人各种讹钱也不对,甚至暗黑一点不排除楼主自己延伸出来的想法-就是来诈的,可说一千道一万,你开店有没有义务引导顾客照看顾客?光想着东西往那一摆你交钱我给货就完事了,这能行吗?一开始家长要私了,他硬气不肯,觉得自己不理亏,法院判决出来了就各种YY,什么事有蹊跷、感谢国家法律,合着判罚不利于你就该死呗
太扯了 钱也不少 是我我肯定上诉
中国人原来这么恶毒啊
帖子里看得懂,乐意看判决的也没几个
猫在笼子里抓不到人吧……
本来法院判决就不是非黑即白的,按责任划分就是了。这次你们责任五五划分没啥问题吧。
说的很有道理,尤其是第三点,在我国任何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都有提供安全环境的义务的。
法院出这个判决已经是比较公正的了。
那店里啥东西不危险的?只要使用不当都有危险 照你这么说商家就别开店了
老话还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家人这般嘴脸咒骂两句算轻的
我说了不讨论这件事,我只说楼主说猫没有攻击性对不对。你把老虎关笼子里你就可以说老虎没有攻击性吗?
上诉就vans
按现在来说,大概率是的
按你的逻辑动物园没法开了,任何人进去自杀,也是动物园看护不到位
如果笼子上有锁,上面贴了禁止触摸。小孩子扯开锁猫弄出来玩呢?
请各位jr保持理性,不要因为每一方的辩词所蒙蔽。我觉得这个事情55开的责任
我觉得很客观了
薛定谔的🐱
你们有责任没得跑,该赔偿赔偿,金额不对在找法院,但是你要说没责任是不可能的
你都说了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是,你为什么要别的不说,单挑这点说????动物园的狮子平时也不咬人…你信不?
老哥法务工作者?
太气了,又不能揍他,只能嘴上说说了
被挠也是自找的,我也养猫,被挠伤也都是在猫想走而我想留它的时候被它挠,猫主动过去挠人是不太可能的
我养在我店里的狗 装在笼子里,你自己打开被咬怪我喽
被挠也是主动过去接触猫,猫不会主动过来挠人
那肯定按照攻击性强弱来加锁啊 难道以后狗链要用几十公斤的铁链?因为栓大象就是那么粗的
宠物店监护不周, 确实有责任,但是我认为最多对半分,而且后期他们做伪证,他们一个月工资一万二,让他们拿出缴税证明,否则就告公司偷税漏税
这种小的案件一般自己应付就好,没必要请律师
这个,,,我不信
除非你平日和狮子在一起玩过,否则没说服力啊
必须要刚,不是缺这个钱,刚到底,退一步越想越气,这官司输了代表人人都可以组队到猫咖啡碰瓷了
看你有没有一个记者朋友了
说的很合理,其实这种事情确实没办法制止对方,只能自己做到最好,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有类似的事情,本身错不在我身上,对方虽然无理但只要你有问题,他就能让你赔偿,楼主几千算小的,我们银行外包催收就一句不合规的话赔了上万又哪去说理去
他不就是这样做的吗?发虎扑然后鼓动其他人
这要是外国赔的更多
关中国人啥事
理性的说,没必要上诉了,二审其实也差不多这样。如果是为了争口气,也是可以,但楼主家里有老婆孩子,耗不起时间和精力。至于说营商环境,太大了,没法改变什么。
如果你能随便打开狮子笼的话 估计动物园责任少不了
LZ就是觉得对方的行为无赖,一家人表现的素质低,就无限放大对方的错误。
同时臆测法官黑他,说社会制度对他不公。
明明是己方的主要的责任,却无限缩小成换个锁。当时紧急情况的处理上也就做到一个合格的水平,说得像处理的示范水平一样。
还说猫没有攻击性也是搞笑。
我还没听说过哪个养猫不被挠的
那么多让楼主刚的都是看热闹吧。这个才是正解,这判决没问题,原告诉求六万多,法院也没有完全采信。最后判了八千多,楼主承担百分之八十,算是合情合理。只不过楼主从自身考虑,觉得这个有点不讲理。绝对对方不诚信。
正常判决。你考虑下上诉成本估计你就不会上诉了
我家猫就不挠人啊 偶尔踩奶伸爪子勾住衣服是有的
这个可能真要
没机会
撸宠物餐饮本来就不应该存在,真走正规流程你连食品流通许可证都拿不到。
不是多少钱的事。责任划分这老哥是八,不是二啊。只不过产生的费用少,所以就给几千,这是责任划分的问题。那要是一百万呢,八十万,你这个费用说明还成立么?我觉得是责任划分不公,这老哥哪怕责任划分是二呢,依据总费用赔个几千几万我觉得都还行。
简单概况一下,就是这哥们自己不占理,就想利用一下很多人爱猫的心理,试图绑架舆论
你可真厉害哦,你养只猫可以永远跟它保持距离吗?我摸个金毛它怎么就不咬我。主动接触会伤人就叫攻击性,明白?我离老虎十万八千里它咬不着我只能说明我远离了危险并不能说它没有攻击性。同理我跟猫保持距离它不会伤我那不是它没有攻击性那是因为我跟它保持距离。
楼主不差钱,会上诉扩大舆论让更多人看碰瓷的家长
你以为贴了熊孩子就不敢打开笼子抓猫?
小孩就能扯开的锁,那不还是管理存在问题
这判决还是挺合理的,关键要看“庭审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双方当事人说的又不是都会被法官采信
倒是你,一边在前一个帖子里说普法,一边又在“但是我想表明的是”里发些主观的与法律无关的猜想和陈述,又想表达什么呢?
这件事本来就是你们双方都有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你本应承担主要责任,你现在是想把矛头指向司法不公?
既然你请了律师,相信你的律师也跟你分析过里面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配,就请你不要再以法盲的身份质疑一切,按法律程序走就行了,来这个缺乏专业法律素养的论坛里带节奏、博同情就能改变判决书吗?
请你上诉
猫咖是做生意,收人家钱,自然要负责顾客安全。
一个可以随意打开的笼子,然后猫攻击人了,这些都是事实。你觉得哪里不公平了?
被关在笼子里没法攻击人啊,意思可能是这只猫从来没有攻击过人
所以人没事自己手贱就没半点惩罚吗?
说了半天和没说一样
这法官判的可以了,就赔了6000来块钱,打打疫苗就要几千了,说明法官也不怎么鸟对方,就随便判着赔点,你就算上诉成功,改成64开,那也就少赔个1000,2000,这还要请律师,还要花费时间,完全不合算。
看你会不会闹吧,感觉一般情况下是,会
所以我说都有责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