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喝超市的饮料,再去收银台结账,算盗窃吗?

h
hunar
引用 @马卡肥皂 发表的:
完了,再回去看一遍合同法

哈哈哈 太复杂冗长了

h
hunar
引用 @说你呼哧你就喘 发表的:
是的 总结一句话就是债权合同成立不发生物权变动后果。个人觉得超市这么没错,我觉得这件事也不要上升到什么服务态度层面,因为超市不同于一般的小商店,在有限的人手却要管理规模如此之大的商品之时,我觉得再给超市经营者施加这样一种负担(去甄别消费者是否是真心实意想要履行合同--本案中就是这位女士是否在她儿子喝完之后想付款)这无论从经营成本还是维护超市自身商品安全上都是一种很大的负担。而且超市(不包括无人超市)在中国发展这么多年以来,消费者以及经营方约定俗成的一个原则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今为了这样某个人的便利去破坏这样一项原则,我个人觉得是很不利益的行为。

完了 复制一大段白写了

虎扑用户130609
引用 @取个拉风的名字巴 发表的:
老哥,不懂就问。超市的运营逻辑和饭店的运营逻辑分别是啥。

超市是商品买卖,商品的性质稳定,具有不可逆性,绝大多数单次交易,且超市是自由近乎无监管场所。饭店是服务买卖,存在多次交易可能性,而且是有监督场所。最重要的是国内风俗还是先付后喝,但我觉得只要不逃单先喝后付没什么问题。

A
AuGust景天
引用 @阿佳妮喂我养乐多 发表的:
从法律上讲可以提前喝,只要结账了就行,法盲

来科普一下哪个理论这么规定的?

云亭街
引用 @奥马芭 发表的:
骂别人怎么怎么样的人,一般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难道他这个逻辑不脑瘫?

D
Diao-Rose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交罚款,请律师,老子有时间和超市玩

A
AuGust景天
引用 @孤单独行NICE 发表的:
这位顾客可以先交罚款,然后事后告超市吗?

可以,但是纯粹是闲的

f
feiniaoyuanqu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不是今年的事,是18年的事情。 饭店服务不好,你下次还回去吗? 酒店,超市都一样。为什么现在永辉超市越做越好?我今年过年的时候去买水果,然后看哈密瓜不错,就问问切瓜的阿姨甜不甜,阿姨就让我尝尝,我尝了一块,说了句挺甜的。阿姨说你多吃两块,很甜的。盛情难却下,有吃了两块,确实好吃。然后买了3个哈密瓜。 我尝了3块,又买了3个哈密瓜,超市是亏了还是赚了?

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一个个逻辑都怎么学的

云亭街
引用 @绿色的多瑙河 发表的:
真会杠,超市你拿了东西可以不要,饭店你点的菜上来后你不要试试?再说现在也有很多饭店是吃钱结账,这种不是开商家怎么规定的吗?

这不叫杠,这叫偷换概念。

虎扑用户233024
小问题啊一瓶饮料而已,何必呢

云亭街
引用 @nba迷迷 发表的:
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其实未必有爱。货到付款怎么说?分期付款又怎么说。

分期付款是已经有人帮你先把钱给了……

云亭街
反正我是上了虎扑才知道有去超市先吃再付钱这种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n
notforchat1980
这是傻逼遇到了傻逼。 已经到了收银台,开瓶之前先和服务员打个招呼不行吗? 收银时刘女士主动拿瓶子出来了,收银员直接扫码不就完了吗?赔了十倍超市老板是要奖励你还是怎滴?

取个拉风的名字巴
引用 @野人听见风声 发表的:
超市是商品买卖,商品的性质稳定,具有不可逆性,绝大多数单次交易,且超市是自由近乎无监管场所。饭店是服务买卖,存在多次交易可能性,而且是有监督场所。最重要的是国内风俗还是先付后喝,但我觉得只要不逃单先喝后付没什么问题。

谢答,感觉可以就这个辩题搞个辩论赛了
n
notforchat1980
引用 @卢湾裴勇俊 发表的:
饭店逃一桌霸王餐相对比较难,超市偷喝一瓶水又放回去可容易多了,客流量和管理模式都截然不同的行业,为什么要用同样的标准去对比?

如果是服务员抓到顾客在超市里喝水,那么还有一点道理可言。现在是超市方没有发现小孩喝水,而是结账时刘女士主动拿出瓶子来付款,这是有本质区别的好么? 要比较的话,相当于你在饭店吃完饭,忘了付款走出去了,然后自己主动回饭店买单,服务员并没意识到你刚才逃单,你把钱拿出来说明情况,结果饭店报警说你吃霸王餐……

绿
绿了再说
其实大超市一般都允许这样的,因为要是必须结账才能喝的话,你渴了就赶紧买单走人了。大超市一般都巴不得你在里面多逛,逛着逛着就想再买个啥。

n
notforchat1980
引用 @康利最强 发表的:
问题是队伍太长了阿,人家孩子又太渴。。如果你直接插队买单,那又涉及到另一个道德问题了,先喝再结账,也是道德问题。横竖都是道德问题,你叫我该怎么做?

开瓶前跟服务员说一声

虎扑用户664039
引用 @孤单独行NICE 发表的:
这位顾客可以先交罚款,然后事后告超市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可太牛了

n
notforchat1980
引用 @John_Shepard 发表的:
我要是刘女士就给赔偿,才几十块钱,一来教育了儿子,二来把黑心超市曝光让大家别去了,一举两得。

如果文章属实,超市方没有发现,是刘女士主动付款,遇上这事。那我在视频下还原事情经过后赔钱,然后打电话报警和通知媒体。

南医第一帅
如果你是个正常人,基本都会吃过超市东西然后买单,特别是带小孩

绿
绿了再说
引用 @左光斗 发表的:
主要是,喝的人可能觉得自己肯定会付款,但是如果所有人有样学样,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没素质的人混在里面不结账。。。你素质高,但你能保证所有人素质都和你一样高吗?显然不能。 所以超市只能一刀切,一律不允许。

正常情况是绝大部分人素质都不错,权衡之下超市为了提升用户体验一般都会默许。

n
notforchat1980
引用 @谢依丶吉尔杰斯丶亚历山大 发表的:
先看盗窃罪的定义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没付钱就喝上了,那肯定是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没付钱还不是你的东西嘛,但是盗窃罪的判定有个很重要的界点就是是否是故意的,这个怎么说呢,小偷偷瓶水喝了被抓他肯定也会说不是故意,这个就很难界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是先付钱吧,这事闹大点,犯不犯罪另说,人家最起码可以请你去局里走一趟调查调查

界定很简单啊,超市没有发现,刘女士主动拿出来结账

喜欢Lee
引用 @迈你is科比 发表的:
不会赶你走,但超时了一半得加钱

不懂就问,哪间酒店,纯好奇一下

S
Stephen14
当然不可以啊,不然你说那瓶打开的是你自己带的,怎么说得清?

W
WineQ超越
我在沃尔玛干过,当时太渴了,去了那瓶矿泉水喝了半瓶,结账服务员倒是没说什么

虎扑用户761313
“按超市的规定,她的行为属于盗窃”,这超市要反了不成?

n
notforchat1980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你是说我可以少逛一会吧? 这种超市我就不去了啊,超市少我一个客人也不少,多我一个也不算多。 另外:你还别说,盒马鲜生就是在里面购物到一半,还可以吃饭;吃饭区域你的购物车可以放在旁边,在超市里面的饮料可以自己自助扫码付款(那个区域有扫码机),自己喝了---全程无人监管。 所以盒马鲜生是白痴,也不怕别人偷喝不给钱,对吧?

我第一次去盒马还真不习惯,生怕我给了钱吃了喝了然后冒出个服务员问我给钱没,还得找凭据。

野猪佩奇蹦迪
引用 @乐邦加油 发表的:
首先,大多数超市都很不喜欢这种行为,你把道德看的过高了,如果这种行为被允许,那么喝完水不付钱的人必然增多。你想的只是顾客的方便,对于超市来说他们是受损的,你的最后一句话也就是想把这种方便的成本转嫁给超市而已

超市默许这种行为就可以了,又没让超市管理者张贴告示:我家超市可以先喝水后付款。 本来就是少部分情况。你非要把普通人长时间购物排队喝口水和小偷小摸混在一起,还有啥好说的。 别回了,没意思。

r
rkzwxz
引用 @珞一梵 发表的:
站在你的角度这么做没啥问题反正付钱就行。站在超市的角度如果允许提前喝再付款,很多喝完了往旮旯一扔不付款的损失谁来买单?超市错就错在结账时才发现,罚了那些有付款意向的这就导致矛盾了,如果超市结账之前就发现直接罚款就一点毛病没有!

你就没搞明白超市自选的本质是什么,装神马道德婊。路边摊和小超市买水和零食你打开,人家老板说什么了?另:是赔偿商家损失,而不是罚款。
瞎卡哇卡
引用 @宁缺勿滥Lrz 发表的:
这点要求谈不上最高标准吧。。甚至在我这属于做人底线,别人不同意不能动别人东西,你没付钱就先用了,超市可没同意

行了,上面已经有专业懂法的人说了,超市没有权力去罚款,如果人家真因为这个交了罚款,较真的话是可以去法院告这个超市的。 这个行为超市可以批评教育,但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去罚款。

d
dirkanson
一般大型连锁超市不会的 除非脑子进水了

r
rkzwxz
引用 @龙哥空 发表的:
再说了,你们都不知道一般有点人住的地方就有小卖部或者24小时便利店吗?一个个嘴里冠冕堂皇,你们要真渴得要死进个便利店你一分钟就能出来。难不成有哪个城市超市比便利店多?纯粹要为自己犯懒找借口,那饮料可以先喝,那非称重的零食能不能先吃了再拿包装袋去结账?指甲刀修眉刀我能不能在超市用完了再去结账?我要是有一天头痒得要命,我能不能先用超市的免洗护发素,用完我再去结账?

你在小卖部或者24小时便利店把水先打开,人家老板不允许了吗?大超市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
M
Mr.火力全开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我就喜欢在争议贴出来你这种专业人士的回答,够专业

r
rkzwxz
引用 @悠悠晃晃 发表的:
太多精神资本家了,商家是为客户提供便利的,那么多监控是干嘛用的,还怕别人吃完扔了,不给吃的无非是节约超市自己的人力成本而已。这种超市在我们小地方是开不下去的,被人喷死。

人力成本是一方面,诱导消费占另一方面。喝了算是合同达成,消费者没付款;放购物车里,只能算暂订。
虎扑用户435815
引用 @旋转的大笨象 发表的:
每两个月就要讨论一次的话题,每一次都有NT扯什么饭店先吃后付啊火锅店啊什么的

难道他写的就是真理? 可能是不符合他超市的规定 但是绝对不算违法 也扯不到道德上面去

8
86版董秋迪
引用 @名字就要这么长 发表的:
你付款之前这个物品其实都不属于你 虽然可能不违法 但我觉得有点不道德

我觉得你恰恰说反了,有视频讲过确实违法,但是这种小事不违背道德吧又不是没结账,道德和法律不能划等号。比如出租车司机携带需要急救的病人,闯红灯了。违法吗,违法了,道德吗,道德!
8
86版董秋迪
引用 @鲁迅一一已认证 发表的:
狗屁理论,照你这么说,就不应该拿,应该让超市服务员帮你拿着付完钱再给你,你要自己拿就属于盗窃。

哪条法律给的超市10倍罚款的权利?违法!
8
86版董秋迪
引用 @任雨狂 发表的:
反正你认为超市是对的就行,去不去是你个人选择

我认为超市是错的,谁给他的权利“定刑”?
冷眸ct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既然抓不到,为了防止别人喝你的口水,而杜绝这种行为,何错之有?

总有人扛你 要是制度统一 明显可以杜绝

五更琉璃一生推
引用 @波特兰总冠军 发表的:
饭店怎么说

你怎么不问快餐店,肯德基怎么说?

旋转的大笨象
引用 @Ydad7 发表的:
难道他写的就是真理? 可能是不符合他超市的规定 但是绝对不算违法 也扯不到道德上面去

那你找个超市写着"随便先吃先喝没关系"的我看看呗"

毛刷刷
👴的青春回来了,曾经的虎扑全他妈讨论这个的

一位细心的网友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说了,你超市可以有自己的原则啊。 
你超市有你自己的立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或不去吧? 
比如自助餐,限时2小时,如果客人2小时了还没走,你就可以把他赶走。
就看老板自己怎么看,如果觉得这些人贪小便宜,会把自己的饭店吃亏了,到时候每个桌子上放一个定时器,到时间就赶人。
事实上,我去吃过一些酒店的自助餐:香格里拉,凯悦,希尔顿。坦白说,我也没问过能吃多长时间,我也没注意吃了多长时间(但是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出头的样子)。
但是如果我去了,桌子上就给我放一个计时器,我下次可能不会再去。

生活中很多人渴了或者馋了会提前喝一些,不喝太过分或者全喝了,正常结账,没看到有人管过,,,

乏力猪
引用 @oO星星海Oo 发表的:
我觉得,如果他那些瓶子去结账,说明他就是渴了,不会想偷东西,想偷东西怎么可能还带着瓶子去结账?当然,如果允许这么做,可能会方便一些爱占便宜的人这么做,因为你看到他在超市喝饮料你没法制止。这种事,我认为跟饭店结账一样,有的饭店先结账再上菜,有的饭店吃完饭再结账,后收钱肯定有逃单受损失的情况,但是后收钱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多消费(比如吃的差不多,再点两道菜也行不点,这时候要是先交了钱,可能就不点了,如果没交钱,可能就再来俩)。这种情况就看商家的选择,没法说哪个选择更好

超市就是个nt,要真是盗窃偷喝的,她不会主动拿到你前台来结账;拿到你前台来结账,就说明人家就不是来盗窃,这脑瘫规定即对真正盗窃的人起不到作用,又得罪了想正常完成购买的顾客,图个啥呢?

虎扑用户696342
引用 @rkzwxz 发表的:
你在小卖部或者24小时便利店把水先打开,人家老板不允许了吗?大超市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

你要很渴你就去便利店而不是超市,便利店小卖部才多大一个?你需要先开水?我不是跟你讨论法律底线的,你可以后面补上,但没结账先喝水这个做法就是违背道德的。怪不得厚大法考说不能提倡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普及而是道德教育,一群人觉得自己不违法而沾沾自喜还觉得很有理😓先开水这个行为就是应急的,应急的东西你就去快速而便利的地方买,而不是一边去大型超市一边抱怨人家慢自己渴,顺带搞点有争议的行为,可以么?

虎扑用户696342
引用 @rkzwxz 发表的:
你在小卖部或者24小时便利店把水先打开,人家老板不允许了吗?大超市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

超市无权罚款,不代表人就对了,好么?我不知道你们地方风俗是怎么样的,但中国乃至世界,这么大地方,财货两清才是最拎得清的。那你渴你去超市先喝后付,那有人在饿的时候去超市先吃后付么?就是用法律底线振振有词的人多了,人家做生意的为了生计被迫接受了先喝后付,你就觉得你对了?还是说你们那边超市都提倡先喝后付?

爱玫瑰
引用 @野人听见风声 发表的:
我感觉先喝后付这个事仅仅是不适用国内的风俗习惯,但是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只要没有逃单的故意,记得付钱就都OK。其实在喝的时候和导购说一声会更好。但是拿饭店和超市去类比是不合理的,这俩不是一个性质的场所。

没有错,这么多人认为先喝不合理我认为是很多人眼界太狭隘没有看过世界,导致逻辑上直接把未结账先喝和逃单划了等号,其实哪怕我喝了数瓶汽水吃了数袋薯片我出门的时候该付钱一分不差不就行了,我国的素质教育仍然任重道远

H
HMS老板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

N
Nemmmo41
除非你得了不喝这口水会影响健康的病否则没有任何理由先喝后付 当然别人怎么做人我也管不着

扒开猪腚猛闻
引用 @名字就要这么长 发表的:
你付款之前这个物品其实都不属于你 虽然可能不违法 但我觉得有点不道德

从今天开始,通知各个城市的老头老太太们,谁以后买报纸没交钱敢看一个字,就是没道德!罚你们10倍!给你逮起来!

虎扑用户980502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虎扑多点这种专业人士就好了,一群瞎逼逼浪费大家伙看回复的时间。

易麟林
引用 @TupacBiggie 发表的:
巧了 我家附近的超市还真能这么干

我以前大热天经常在超市问员工可不可以先喝,员工直接示意我喝没事,付款就行。

我是闲鱼
引用 @懂歌帝本人 发表的:
现在仍然有很多饭店是先吃饭 后付钱

并不都是这样,水费,电费,煤气费都是用完两个月才交钱。

6
6dogg9
只要付钱 就行 主要是 很多素质低的人 偷偷喝然后又给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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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h20061212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不应当处罚,但作为超市应该有索赔的权利,买卖自由,你喝过的这瓶水我不卖你了,坐地起价要你赔十倍价,这可以说得通吗

上了钻石就改名
算没素质

卡拉那就这样吧
引用 @一位细心的网友 发表的:
生活中很多人渴了或者馋了会提前喝一些,不喝太过分或者全喝了,正常结账,没看到有人管过,,,

我生活中没见过提前喝的,也没见过等那几分钟渴死在收银台的

j
jch20061212
引用 @耶梦加得与矢车菊 发表的:
我不渴为什么要买水呢?你在套娃吗,我急着买水就是为了解渴,如果超市没有明文规定,我认为是可以喝的,付钱即可

我就说一个,如果那瓶水喝坏你肚子,你没结帐,超市不认这个事,因为这个时候水还不属于你的,你喝坏肚子就跟摘人家水仙头当大蒜吃出事一样性质的

k
kimiturkey.lee
引用 @名字就要这么长 发表的:
你付款之前这个物品其实都不属于你 虽然可能不违法 但我觉得有点不道德

也就饮料可以提前打开喝了

3
369814041
引用 @波特兰总冠军 发表的:
饭店怎么说

但是,饭店和超市除了都花钱,为什么要强行类比呢?饭店才是另类啊,因为你最终的消费一开始并不能确定,消费一开始能确定的服务,如果非要类比,交通(飞机火车公交)、住宿、医疗等等,都是花钱之后你才能享受到商品或者服务啊。

C
COSPAR067A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在美国有过类似的案例,在超市结帐前开吃是属于违法的,如果你们感兴趣的话我可以说一下
倾国倾城2508
买单以后再喝,严格意义上说付款之后的东西才是自己的。付款之前还不属于自己。这是一种从小事培养起来的习惯,良好的习惯有利于自身的品德修养塑造。

倾国倾城2508
买单以后再喝,严格意义上说付款之后的东西才是自己的。付款之前还不属于自己。这是一种从小事培养起来的习惯,良好的习惯有利于自身的品德修养塑造。事事都想行方便早晚弄出很多岔子,到时候追悔莫及。

翠西卖个地雷
引用 @jch20061212 发表的:
不应当处罚,但作为超市应该有索赔的权利,买卖自由,你喝过的这瓶水我不卖你了,坐地起价要你赔十倍价,这可以说得通吗

不可以,违反消保法。

三分王JR史密斯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去超市买一些生活用品,7~800块钱的东西,再带小朋友,逛1~2个小时的时候也常有啊。 买到一半,我还得把东西放下,我还要出去找个便利店?还 是我把其他东西放下,先买一瓶水出去喝完了再回来继续购物? 或者你说:多等半个小时,也不会渴死。 我说了,超市可以有自己的选择,消费者也有自己的选择。

你逛久了口渴了,和我超市有关系吗?我超市凭什么惯着你?超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是情份,但是硬要追究起来你就是错了,错了就是错了,有什么借口可讲的?至于超市提出的赔偿条件,这个我不懂不做评论,但是肯定是顾客有错在先,超市是占理的一方。

虎扑用户409864
道德上我觉得没错,只要让孩子知道喝了饮料是要付钱的,从思想上消除他的错误理念,有什么不对的,如果超市认定这个为偷窃,那么是不是我可以直接到前台给他列个购买清单,让他送出来

倾国倾城2508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青岛的公交车是可以同时前后门上车的。从后门上车的人多的话,就只能依靠后门这些人自觉投币了,道德固然可以约束多数人,但对少数人却是无效的。而这就形成了免费乘车,同样的在超市内不乏见过偷吃瓶装口香糖,或者把整瓶口香糖倒出来然后把空瓶子放回去的。超市内偷吃东西也是有的,而这些成本都转嫁到了公交公司和超市头上,我这是举的最普通的两个例子,还有很多零零总总的。试问公交公司和超市应该承担这种被人为盗窃的成本吗?不应该的。超市买东西也是一样,付款之前最好不要吃喝,只有付款之后这个东西才真正意义上算自己的。还没付款就吃喝,长此以往下去试问整个超市有三成是这种人的话,那看上去不就乱套了?就会有人跟坐公交车从后门上不投币一样,真的是浑水摸鱼。所以超市宁愿不要这样习惯的人来购物,都不想形成这种风气的泛滥。一旦泛滥了,那损失就会比之前正常的时候大很多。罚多少倍与其说是罚款,不如说最大的意思是不欢迎这样的人到超市购物,形成这种没买就吃的臭毛病。闹一下估计罚款是罚不到了,但闹的这个人以后也不会带自己喜欢没付钱就先吃的孩子去这个超市了,我觉得是双赢的。

j
jslxj7
有没有主观故意很重要!!!! 人家明显是要结账的,肯定没有主观故意,所以算不上

用户0147645366
引用 @绿色的多瑙河 发表的:
真会杠,超市你拿了东西可以不要,饭店你点的菜上来后你不要试试?再说现在也有很多饭店是吃钱结账,这种不是开商家怎么规定的吗?

很多饭店先结账?

用户0147645366
引用 @wo625409619 发表的:
超市拿了东西不想要可以放回去,饭店点了菜能退回去吗

可以的

J
Jo无敌的海洋之星
我有几次就是踢完球太渴了,拿起来就喝,然后拿着空瓶子结账。这个需要看个人素质。

保护账户安全
有的超市是允许的

权相
我有时候去蛋糕店或者便利店买东西,很饿的时候但是前面买单的人很多,我都会提前跟收银说一句,我先吃,一起结,一般都会说可以没关系……

凌晨四点的告别
不用争论 多少人在超市干过 口渴喝了再去结账的

大鸡腿
引用 @AuGust景天 发表的:
来科普一下哪个理论这么规定的?

他自己家的法律呗,或者他的逻辑可能是这样,好多人都是提前喝,也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那就是法律允许提前喝了呗

用户1859163223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说了,你超市可以有自己的原则啊。 
你超市有你自己的立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或不去吧? 
比如自助餐,限时2小时,如果客人2小时了还没走,你就可以把他赶走。
就看老板自己怎么看,如果觉得这些人贪小便宜,会把自己的饭店吃亏了,到时候每个桌子上放一个定时器,到时间就赶人。
事实上,我去吃过一些酒店的自助餐:香格里拉,凯悦,希尔顿。坦白说,我也没问过能吃多长时间,我也没注意吃了多长时间(但是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出头的样子)。
但是如果我去了,桌子上就给我放一个计时器,我下次可能不会再去。

就因为这个超市举动,以后光顾问会少

卢湾裴勇俊
引用 @notforchat1980 发表的:
如果是服务员抓到顾客在超市里喝水,那么还有一点道理可言。现在是超市方没有发现小孩喝水,而是结账时刘女士主动拿出瓶子来付款,这是有本质区别的好么? 要比较的话,相当于你在饭店吃完饭,忘了付款走出去了,然后自己主动回饭店买单,服务员并没意识到你刚才逃单,你把钱拿出来说明情况,结果饭店报警说你吃霸王餐……

是他拿饭店来比超市的规定的,我说的是这样类比不合适。超市的规定不可以提前喝没问题,至于超市现在的处理方式不妥,那是另一回事。

文化宫郭富城
引用 @paul_guo 发表的:
超市无权处罚别人,处罚别人是警察的事情

首先没说处罚的事,其次你可以这样想你在超市可以在监督力度较松的情况下先喝甚至可以不付钱,但是在酒店你可以去后堂先吃吗或者吃了再跑吗?

等勇士
引用 @孤单独行NICE 发表的:
这位顾客可以先交罚款,然后事后告超市吗?

可以,就是成本高

e
edwin26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在理在据。你会成为一名很好的律师。

虎扑用户054992
超市到还没有有这样过!便利店我是进去拿瓶水当着收营员直接喝完!再刷脸付款的!走时瓶子店员还回收♻了!哈哈

纯白交响曲
引用 @jch20061212 发表的:
不应当处罚,但作为超市应该有索赔的权利,买卖自由,你喝过的这瓶水我不卖你了,坐地起价要你赔十倍价,这可以说得通吗

这可就不是买卖自由了吧 感觉是违法

A
AuGust景天
引用 @大鸡腿 发表的:
他自己家的法律呗,或者他的逻辑可能是这样,好多人都是提前喝,也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那就是法律允许提前喝了呗

确实

大门线劣自己扛
引用 @懂歌帝本人 发表的:
现在仍然有很多饭店是先吃饭 后付钱

绝大多数都是吧

虎扑用户814860
引用 @我是巨朋友 发表的:
有一点是不对的,承诺在没有到达要约人之前合同是没有成立的,所以从货架上拿下商品,在到达收银台之前承诺都没有到达要约人,合同并未成立。

经济法会一点和不会一样,再回去学学合同法和物权法吧。

斗牛总是输
引用 @Haru阿虎 发表的:
饭店的菜你就算一口不吃,没毛病也不给退啊。超市的东西有毛病也是给退的。反驳的点不对吧兄弟。

点了饮料没开盖应该是可退的
M
MVPxFMVP
我觉得开始排队了打开喝就算了吧

E
Edison_LV
不算,客观行为➕主观目的才能构成盗窃,客观上没有不付钱,主观上没有不付钱的故意

时间都去哪了呢
这个案例上大学法律课时学了,记不太清具体怎么说的,这是选定原则,我选了并打开了,是允许的合法的!不能退了,要求罚款不合理

拉基蒂没有奇
引用 @乐邦加油 发表的:
不是每个人都会自觉的喝完饮料然后去付钱,说句不好听的,没素质的人现在还很多,如果这种现象多起来了,就会增加超市的成本。而且超市里的工作人员其实挺多不是超市的,是那些产品的厂商派来的推销员,她们可不会去替你超市看这些东西。 我舅舅就是开超市的,以前讨论过这个问题,主要这个先喝水再付款的事比较少见,他们也就懒得管了,平白无故还得罪人,不过这种事他们是挺反感的,话就到这,你觉得ok那你就去超市这样做吧,你们可能觉得不过是一瓶水而已,但如果人人都这么做,超市要不就得承担亏损,要不就得增加成本去监管

超市成本不是我作为一个消费者要关心的问题

李小黑黑黑
引用 @kloseli 发表的:
饭店是饭店老板同意先吃饭后付钱,超市老板没同意你可以先吃后付款吧? 另外,对于不同意这种模式的饭店也是要先买单再吃饭的,类似于很多快餐店。 而超市的模式是更加接近先买单再吃饭的快餐店的,人流多,散客多,同时服务员少,不可能同时盯着全部人

这是那家超市?避雷即可。

s
s2503687y
简而言之,这种情况超市没有任何权利罚款,就像自助餐超时或者浪费罚款一样,他也没有权利罚款,还有物业乱扔垃圾罚款,私家车不再车位停车罚款或者拖车,这些部门都没有权利罚你的款,拖你车,只是行为上不道德罢了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小伦儿哥 发表的:
我个人认为我自己素质还挺高的,户外即使一个人没有我也垃圾什么的从来不乱扔。超市我就这么做,我觉得没什么不道德的。大型超市,不仅是购物,还有逛街娱乐的性质,随手拿个水喝正常,不是直接吃什么东西弄脏卫生就好。

非杠,照你的意思。喝水正常,那吃饼干,水果呢?

邓肯退役了唉
两个小孩,超市一买东西逛两个小时,基本每次都提前打开给他们吃。
普泽妙润圆满
我真这么干过一次,不是故意的,我太渴了,拿起一罐可口可乐一口气喝干了。付款时收银员扫了码也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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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球迷专治黑子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另外补充一点,超市这种“提前喝算偷罚10倍”的说法,明显是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

焚霓羽
一般超市都没事

w
wlp19841
实际情况 收银员没那么沙雕 这些编帖子的 都不实际体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