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喝超市的饮料,再去收银台结账,算盗窃吗?

無可奈何花落去
引用 @Loncen 发表的:
这不和饭店吃霸王餐一样吗?我也没见饭店因为有人吃霸王餐就要求先付款的啊?

也有饭馆要求先付款的 但像霸王餐这种事儿怎么说呢😂这人要是想吃他怎么着都能吃上

無可奈何花落去
引用 @一手菜刀一手饭 发表的:
啥都跟道德扯上边,真是满大街圣人啊……

因为目前国内超市结账前喝饮料不违法啊 所以看法有分歧的时候只能往道德素质上说🐶

L
LY2002
超市一般不会说什么的,收银的人更不会跟你纠缠这些事。 看过很多次小孩喝了水或牛奶再买单的,根本没人会管。 大型超市年前买散装开心果那些的很多一边挑一边吃的,这些才恶劣。不过好像超市也不在乎的样子。

虎扑用户209064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呵呵,那到结帐台之前悄悄丢掉,就可以不付钱了吧。

张三哈
我有过一次太渴了,先喝后结账的,营业员啥也没说。

该昵称仅用于河蟹展示
引用 @名字就要这么长 发表的:
你付款之前这个物品其实都不属于你 虽然可能不违法 但我觉得有点不道德

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大多私下男盗女娼。

G
GNhcak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身为低级法学学生看到交易惯例 觉得学到了新的知识点!

虎扑用户253746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有些超市也允许

R
RwDrDl
引用 @萨雷伊 发表的:
呵呵,那到结帐台之前悄悄丢掉,就可以不付钱了吧。

那你素质够低呗 也没啥可说的

虎扑用户253746
引用 @潜入水中 发表的:
五星酒店的自助不限时间,只是有闭餐时间。

确实,一般十一点半到两点左右

r
rkzwxz
引用 @镂空家 发表的:
如果你开个超市 有人吃喝付钱 有的不付 如何在不花费太多成本的情况下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明确告知。对于一些蔬菜、水果、干货等,超市都有提示牌:普通的多少钱,去皮去壳多少钱。
张bc6b
以前还在上学的时候,打完球去超市买饮料,结账时都拿着空瓶扫了。。

虎扑用户104993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好帅啊

湿
湿乎乎步行街
引用 @旋转的大笨象 发表的:
每两个月就要讨论一次的话题,每一次都有NT扯什么饭店先吃后付啊火锅店啊什么的

这是默认可以吃,吃完结账

虎扑用户007092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是刚需就可以先享用?如果,超市有卖饭的,而,我又特别饿,能在超市先吃。走的时候拿袋子结账? 你这理由站不住脚啊。

我这个刚需的意思是,逛超市逛半个小时,累了出汗了,喝点水正常。就是满足顾客体验的基本需要。 半个小时应该不至于特别饿额。而且食物有味道,有残渣,称重水果袋子破了你是多塞了东西还是少塞了东西不好讲。 我觉得矛盾问题不是先享用。享用了再付钱的事很常见,除了饭店,还有按摩店,洗浴中心,包括买衣服也可以穿身上了直接付钱。如果是小卖店超市,这种可能不好说,沃尔玛这类的大超市,我觉得超市已经不只是单一满足购物的地方了。超市提供购物以外服务最直接的例子是迪卡侬,随便玩随便体验,不付钱也可以。

吧啦吧啦123321
啊?我真是老法盲了,每次都这样干的

旋转的大笨象
引用 @湿乎乎步行街 发表的:
这是默认可以吃,吃完结账

你高兴就行

P
PG_TWO
引用 @左光斗 发表的:
主要是,喝的人可能觉得自己肯定会付款,但是如果所有人有样学样,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没素质的人混在里面不结账。。。你素质高,但你能保证所有人素质都和你一样高吗?显然不能。 所以超市只能一刀切,一律不允许。

事实上超市以前不让带包进,现在很多都让,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没素质的人混在里面,但更大层面来看,让顾客便利对超市来说,是完全可以容纳有些没素质的人的,这个直接可以算在用户体验成本里面,就像肯德基不计较你去吹空调一样,这本身就是成本的一部分

虎扑用户544084
几块钱的东西警察会立案么。笑死人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小伦儿哥 发表的:
我这个刚需的意思是,逛超市逛半个小时,累了出汗了,喝点水正常。就是满足顾客体验的基本需要。 半个小时应该不至于特别饿额。而且食物有味道,有残渣,称重水果袋子破了你是多塞了东西还是少塞了东西不好讲。 我觉得矛盾问题不是先享用。享用了再付钱的事很常见,除了饭店,还有按摩店,洗浴中心,包括买衣服也可以穿身上了直接付钱。如果是小卖店超市,这种可能不好说,沃尔玛这类的大超市,我觉得超市已经不只是单一满足购物的地方了。超市提供购物以外服务最直接的例子是迪卡侬,随便玩随便体验,不付钱也可以。

好的,明白,

情到深處
引用 @虎扑JR1403334931 发表的:
想问一个问题可以吗,假如是偷窃是不是也不能要求赔十倍???

超市就没有权力处罚公民……构成盗窃你报案自然有刑法处置

情到深處
引用 @梅塞施密特109 发表的:
不属于的东西你拿了就是盗窃

定罪这东西要主客观相统一的

虎扑用户193164
引用 @灋律 发表的:
插个队吧,本人是法律从业者。首先,小孩子的行为性质姑且不谈,超市作为一个非公权力主体,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对消费者进行处罚或者罚款,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否构成盗窃需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里虽然小孩在未付款之前打开了饮料并且喝掉,但是小孩的母亲并未把瓶子扔掉,而是主动到收银台试图凭借空瓶结账付款,从这一点可以判断不存在主观上的盗窃故意,从而可以直接判断不构成盗窃。此种情形不同于去饭店吃饭,先吃饭后付款,原因很简单,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两种交易行为存在不同的交易惯例,交易惯例在司法实践中是认定事实性质的重要依据。综上,小孩子的行为不符合交易习惯,其监护人应当接受批评,教育,但是不应当受到处罚。

专业

虎扑用户990894
引用 @取个拉风的名字巴 发表的:
这位老哥解释的专业,超市购物先付款和饭店吃饭先吃饭 “交易惯例” 不同,这个知识点学到了。

以前看到这个问题也想到了这个点,但是没有形容词去形容,形容不好一堆杠精就来杠了

禁区Knight
引用 @绿色的多瑙河 发表的:
未付钱开瓶一样不道德,遇到素质高的去结账了,遇到素质差的不结账再给你放回去,你去查监控报警吗?

我想起之前一次糟糕的经历,超市买饮料,出了店门准备喝,结果发现瓶盖之前就已经开过了。肯定是有人为了扫码开了又放回去,没办法,只好认栽。以后买东西都要先看清楚有没开封过。

d
dragon龙校
建议开个投票

虎扑用户329259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说了,你超市可以有自己的原则啊。 
你超市有你自己的立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或不去吧? 
比如自助餐,限时2小时,如果客人2小时了还没走,你就可以把他赶走。
就看老板自己怎么看,如果觉得这些人贪小便宜,会把自己的饭店吃亏了,到时候每个桌子上放一个定时器,到时间就赶人。
事实上,我去吃过一些酒店的自助餐:香格里拉,凯悦,希尔顿。坦白说,我也没问过能吃多长时间,我也没注意吃了多长时间(但是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出头的样子)。
但是如果我去了,桌子上就给我放一个计时器,我下次可能不会再去。

那超市是不是应该在入口放一个标牌提示未付费前不可动店内物品啊

我恨凯文戴维斯
美国法律即使你没有付款只要你没走出超市就不算违法,换句话:如果你不小心打碎了一瓶酒是不是也要十倍偿还,明显敲诈行为。

国服第一西门庆
引用 @湖月照我影 发表的:
那别上饭店了呗

他偷换概念一直可以的

虎扑用户768895
引用 @萨雷伊 发表的:
呵呵,那到结帐台之前悄悄丢掉,就可以不付钱了吧。

这个……丢掉就属于主观故意隐瞒了,这可就是妥妥的盗窃了。

虎扑用户768895
引用 @擂鼓助威震天动地惊天 发表的:
确实,虽然不构成处罚,但也要批评 我还没卖给你,你就用了,导致我不得不卖给你,这算强买强卖吗

一方不想卖,买方直接付钱拿货才叫强买。超市的饮料放出来就是要卖的,没有主观上不出售的意愿。当然,放出来用于展示之类的另说。

虎扑用户506288
不好吧,假如超市没有监控,喝过,瓶子丢掉,是不是可以不付帐了。 个人认为,不结账的还是不要动, 实在渴,可以到收银台说明,先结账,出去再喝吧。

虎扑JR0770179357
吃早饭都是先吃,吃完付钱

虎扑JR0770179357
你要硬说超市是家企业它有狗屁权力硬要10信赔偿,那么二马可以把你支付宝和微信的钱也罚没了

虎扑用户072071
我有时候打完球渴的不行都是拿到手就喝然后去结账 但是我全程行为收银员都能看到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这就有趣了,同是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就宽松很多,只要是扫码付款而不是称重付款的(英国都在收银台称重)我见过有些人会打开零食或者饮料边买边吃/喝,最后拿着空袋子去收银台结账。

哟,我咋在英国生活了12年没见过在超市里开吃的?

用户1179645452
引用 @裸奔在夏日街头 发表的:
对的,所以你以后去奥莱买鞋的时候,直接从鞋贩子堆起来的那里抽出你的码数就行,反正又还没付钱,不属于他的,我支持你去

从法律上说没问题呀,谁先付钱是谁的,当然挨打另说

N
NBA越来越娘炮
引用 @名字就要这么长 发表的:
你付款之前这个物品其实都不属于你 虽然可能不违法 但我觉得有点不道德

有道德让人难受,不能偷腥,口渴时得忍着把钱付了再说!好多例子!现实世界阳光底下大谈道德,人人都在谈道德,什么是道德?一到晚上不见了光,道德是什么?

被打成胖子的脸
引用 @kloseli 发表的:
饭店是饭店老板同意先吃饭后付钱,超市老板没同意你可以先吃后付款吧? 另外,对于不同意这种模式的饭店也是要先买单再吃饭的,类似于很多快餐店。 而超市的模式是更加接近先买单再吃饭的快餐店的,人流多,散客多,同时服务员少,不可能同时盯着全部人

说白了就看超市怎么规定,是否允许。这种事情有啥好争的,有些人嫌的没事做,这种事情也要喷,超市都没意见,他们意见却很大。
有志无为杰出青年代表
引用 @孤单独行NICE 发表的:
这位顾客可以先交罚款,然后事后告超市吗?

可以,但是诉讼成本很高

一辈子韦蜜
引用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发表的:
哟,我咋在英国生活了12年没见过在超市里开吃的?

哟外国人也看虎扑啊

偷故事嘚人
完了,我犯罪了!

妖狐夜出
付款前,顾客和商家没有订立买卖合同关系,提前吃喝属于不当得利,但这个不当得利之债可以在付款后消灭。 如果构成盗窃,必须是多次、累计价值达到一定金额(比如之前上海那个屡次盗窃养乐多的白领) [ 此帖被妖狐夜出在2020-06-22 10:05:13修改 ]
金桥三号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想起来2005年春节,刚工作,几个同学没存下钱,车票也不不好买,就没回老家。
去超市买吃的,队伍排的超长,就把大瓶饮料打开了,最后也买单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灵活一点吧,我在超市里买东西,买东西多+排队 1~2个小时不算久吧?只要我付款,超市也没必要纠结。 

当然超市也可以有自己的原则,但是不人性化,服务不周到的,大不了我下次不去了就好了。 
现在服务行业---比拼的主要就是服务,环境吧?


逛超市买饮料,我经常先喝两口再结账,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成都吴彦祖
按理说在超市没付款商品就不属于顾客,不应该打开。 人性化一点的话 渴的很难受了 排队的时候打开喝两口也可以理解 并不过分。 不过在货架那就打开喝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虎扑用户315695
引用 @卢湾裴勇俊 发表的:
饭店逃一桌霸王餐相对比较难,超市偷喝一瓶水又放回去可容易多了,客流量和管理模式都截然不同的行业,为什么要用同样的标准去对比?

人家没有放回去,人家拿着瓶子结账怎么是盗窃呢?

司机永恒
这什么地方啊,还有这么死板的经营者?我们这里都是可以的,虽然我没有这样做过。一次我朋友说好渴,顺手拿起一瓶开了就喝了几口,我说没结账能喝吗?人家说可以,并且给结账了,我那会第一次听说这个事。另外有些人说没素质的人会混进去,我想说的是没素质的人什么什么时候都会没素质,不会因为你贴了一个告示或者出一个规定他就改变什么。

田哥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说了,你超市可以有自己的原则啊。 
你超市有你自己的立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或不去吧? 
比如自助餐,限时2小时,如果客人2小时了还没走,你就可以把他赶走。
就看老板自己怎么看,如果觉得这些人贪小便宜,会把自己的饭店吃亏了,到时候每个桌子上放一个定时器,到时间就赶人。
事实上,我去吃过一些酒店的自助餐:香格里拉,凯悦,希尔顿。坦白说,我也没问过能吃多长时间,我也没注意吃了多长时间(但是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出头的样子)。
但是如果我去了,桌子上就给我放一个计时器,我下次可能不会再去。

我还在收银台扫过空瓶子…

虎扑用户621488
如果实在口渴或是跟超市很熟的话我觉得无所谓

k
kloseli
引用 @被打成胖子的脸 发表的:
说白了就看超市怎么规定,是否允许。这种事情有啥好争的,有些人嫌的没事做,这种事情也要喷,超市都没意见,他们意见却很大。

于情于理,个人是不赞同喝了再买单的。理由如下。 1,有些饭店的确是可以吃饭后再买单,但是在下单后其实这个交易已经完成了,要退菜得经过服务员同意,但是超市没这个功能,拿了一瓶水,并不需要经过服务员同意才能把水放回去,喝了水也大把地方可以放。 2,有些人觉得我喝了我会买单,但是超市工作人员并不知道你会不会买单,如果超市发现很多人会把先喝再买单,那他就会有一个亏损的预期,老板会让现有的服务员去盯着这帮人,甚至会专门请人做这个事。 3,你喝了你可能会买单,但是有可能不会买单的人看到了也学你,工作人员阻止他,他可以振振有词,你可以喝,凭什么他不可以喝。 4,没买单,东西就不是你的,就不应该喝,超市没有不可以喝,也没说可以喝,那就不可以喝。 5,从安全性考虑,那些觉得可以喝的,有一天买了一瓶水,喝了一口,发现已经被别人打开过的,是否不会找超市麻烦而是心甘情愿地去买单呢?

虎扑用户757212
引用 @hunar 发表的:
我个人是觉得ok的 也这么做过 而且就下面的法律来说 也是ok的 不太理解超市的这种行为 但也不能说超市是错的 下面是来自知乎日报的内容: 就合同一般原理而言,一个合同的成立包含两个步骤——要约与承诺。那么在超市购物的时候,这个要约承诺什么时候实现的呢?先看要约的定义,根据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显然,超市一方在货架上货的行为即符合要约的要求,具体内容,即具体货物以及价格确定,而且超市当然受到该意思表示约束,因为对于价格,如果有变化,则可能受到处罚。 如果超市上货的行为为一个要约,那么消费者从货架上拿下商品的行为则可以构成一个承诺。因为这表明消费者有购买该商品的意愿。 所以只要消费者一般性地拿下商品,放入购物车,当然一个买卖合同即成立。那么为什么顾客还可以随时把商品放回去呢?这实际上涉及到承诺的撤回,同样依据合同法第27条之规定: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也就是说,本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也就是向要约人明确表示购买前,承诺都可以撤销,被撤销的承诺当然无效,因此也相当于买卖合同自始不存在。 因此,消费者拿起来食物,其实就表明合同已经成立,那么是否消费者得以获得物权呢?在世界范围内,大致有两种立法例,即法国为代表的物债一体与以德国为代表的物债分离。依据法国法,合同成立物权即转移,这个比较好理解,也就是说一旦形成买卖合同,那么买家自然就获得了物权。 但是包括我国在内,普遍接受的是德国模式,也就是物债分离,也就是所谓的区分原则,就是说物权行为跟债权行为是两种,物权的变动依赖于专门的物权行为。在买卖合同中,就是说所有权转移并不与合同成立同时,而有赖于交付,我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看完了,我觉得你说的是个锤子,洋洋洒洒,不明不白。

4
41岁的科比
我经常这样啊!!!

d
dakeng1984
引用 @一位细心的网友 发表的:
当然不会渴死,就是想喝,又不是不给钱,坐标东北,没人管

就比如常见的大润发,那路线设计的几乎得全走一遍,采购东西多中间渴了很正常,我也喝过两回,没人管,有一次我还问过理货员,她说你手里拿着,别放货架上没事。

山宝你好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不是今年的事,是18年的事情。 饭店服务不好,你下次还回去吗? 酒店,超市都一样。为什么现在永辉超市越做越好?我今年过年的时候去买水果,然后看哈密瓜不错,就问问切瓜的阿姨甜不甜,阿姨就让我尝尝,我尝了一块,说了句挺甜的。阿姨说你多吃两块,很甜的。盛情难却下,有吃了两块,确实好吃。然后买了3个哈密瓜。 我尝了3块,又买了3个哈密瓜,超市是亏了还是赚了?

珠海永辉超市都不用存包,也没人检查,有一次我真不小心把一件漏买单的东西带出去了,赶紧回去重新付款。人家信任我,我也得对得起这信任

本分的鸡儿
我在超市买了块雪糕,工作人员提醒我可以先吃着
山宝你好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你怎么证明你喝过以后一定会付款?如果另一个人喝过以后放在原地了,其他消费者误买了喝下去别人的口水的权益谁来保证?你既然这么渴,为何不在便利店买

那你别进超市,你怎么证明你进了超市不会趁人不注意偷吃东西?

毕志飞
引用 @山宝你好 发表的:
那你别进超市,你怎么证明你进了超市不会趁人不注意偷吃东西?

你这抬杠抬得,正是因为不确定,所以应该出台重罚啊!你偷了东西被抓到不罚你?

F
Fun肆的三小毛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想起来2005年春节,刚工作,几个同学没存下钱,车票也不不好买,就没回老家。
去超市买吃的,队伍排的超长,就把大瓶饮料打开了,最后也买单了。 
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灵活一点吧,我在超市里买东西,买东西多+排队 1~2个小时不算久吧?只要我付款,超市也没必要纠结。 

当然超市也可以有自己的原则,但是不人性化,服务不周到的,大不了我下次不去了就好了。 
现在服务行业---比拼的主要就是服务,环境吧?


有一次跟一个朋友去超市,他饿得着不住了,在超市吃两根火腿肠,拿着皮去结的账,给收银员整笑了

虎扑用户222212
引用 @Fun肆的三小毛 发表的:
有一次跟一个朋友去超市,他饿得着不住了,在超市吃两根火腿肠,拿着皮去结的账,给收银员整笑了

按照部分JRS的说法,渴一会,饿一会,又不会死。 但是我有过这种感受,特别额的时候,应该是低血糖,突然感觉很饿,而且浑身无力,要吃了多西好一会才感觉回复过来。 有一次和我老婆在一起出门,突然低血糖(当时不知道,就是感觉饿的没力气);我要吃东西,她就觉得等一会没什么,结果我连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但是确实生气了。
满腔口水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我说了,你超市可以有自己的原则啊。 
你超市有你自己的立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自己去或不去吧? 
比如自助餐,限时2小时,如果客人2小时了还没走,你就可以把他赶走。
就看老板自己怎么看,如果觉得这些人贪小便宜,会把自己的饭店吃亏了,到时候每个桌子上放一个定时器,到时间就赶人。
事实上,我去吃过一些酒店的自助餐:香格里拉,凯悦,希尔顿。坦白说,我也没问过能吃多长时间,我也没注意吃了多长时间(但是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出头的样子)。
但是如果我去了,桌子上就给我放一个计时器,我下次可能不会再去。

大部分酒店的自助都有时间限制。一般都是11.30-2.。 就算你11.30就等着冲进去吃?满打满算也就吃两个半小时。基本不会有人记你时间

虎扑用户558165
引用 @孤单独行NICE 发表的:
这位顾客可以先交罚款,然后事后告超市吗?

如果被人恶意羞辱,我不工作也要告他

梦想诗与远方
完了,我每次去小店都是拿一瓶就喝,结账时基本都是半瓶。

虎扑用户651840
引用 @kloseli 发表的:
于情于理,个人是不赞同喝了再买单的。理由如下。 1,有些饭店的确是可以吃饭后再买单,但是在下单后其实这个交易已经完成了,要退菜得经过服务员同意,但是超市没这个功能,拿了一瓶水,并不需要经过服务员同意才能把水放回去,喝了水也大把地方可以放。 2,有些人觉得我喝了我会买单,但是超市工作人员并不知道你会不会买单,如果超市发现很多人会把先喝再买单,那他就会有一个亏损的预期,老板会让现有的服务员去盯着这帮人,甚至会专门请人做这个事。 3,你喝了你可能会买单,但是有可能不会买单的人看到了也学你,工作人员阻止他,他可以振振有词,你可以喝,凭什么他不可以喝。 4,没买单,东西就不是你的,就不应该喝,超市没有不可以喝,也没说可以喝,那就不可以喝。 5,从安全性考虑,那些觉得可以喝的,有一天买了一瓶水,喝了一口,发现已经被别人打开过的,是否不会找超市麻烦而是心甘情愿地去买单呢?

同意你说的,商品未交易前它的归属权不属于顾客,提前未告知就使用怎么讲也没道理。如果真是急需用,最少应该向超市收银员或工作人员通报一声,紧急情况超市也不会为难顾客,大家都彼此尊重一下就好。

嘿基尼
引用 @PG_TWO 发表的:
事实上超市以前不让带包进,现在很多都让,谁也不能保证就没有没素质的人混在里面,但更大层面来看,让顾客便利对超市来说,是完全可以容纳有些没素质的人的,这个直接可以算在用户体验成本里面,就像肯德基不计较你去吹空调一样,这本身就是成本的一部分

对,现在带包随便进,大家素质都高了,如果有人喝水也没见有制止的,不算啥事

库里的训练师
额,,一般我不会这么干 有时候打完球 没得水 冲进超市喝完一瓶佳得乐在拿一瓶一起买单 可能有点不太对吧,,不过没人说过我,,

嘿基尼
引用 @太阳民宿德文不克 发表的:
你这是站在你的角度,你知道自己会去买单,但是不排除有个别人喝完之后随手一扔,所以这个还得分人。

那带包进去呢?带个包进去就视为偷东西用的?喝水不结账叫偷,喝了结账有什么问题?我带个包进去你就抓我?差不多个意思

嘿基尼
引用 @孤独的黑骏马 发表的:
很关键的一点是,可能你喝完之后是会付钱的,但是不排除有人喝完了又放回去不付钱,超市工作人员怎么区分你会不会付?所以不如在没付钱之前不允许喝。

那我带个包进去,超市工作人员也不能区分我装不装东西。。。

l
leogo_00
引用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发表的:
哟,我咋在英国生活了12年没见过在超市里开吃的?

不用阴阳怪气的,我99年就去英国了,08年回的国,而且近7~8年每年夏天都要带孩子去英国2个月参加夏令营,英国什么文化我未必比你知道的少。而且你没见过不代表我没见过 。另外告诉你,这事儿我在英国带孩子不是没做过,最后结账就完事儿,再跟收银大妈屁两句,你以为真有人闲的管你啊?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不用阴阳怪气的,我99年就去英国了,08年回的国,而且近7~8年每年夏天都要带孩子去英国2个月参加夏令营,英国什么文化我未必比你知道的少。而且你没见过不代表我没见过 。另外告诉你,这事儿我在英国带孩子不是没做过,最后结账就完事儿,再跟收银大妈屁两句,你以为真有人闲的管你啊?

08年很多超市连门禁都没有,现在回去看看哪家没门禁的超市?现在你让一个年轻人在英国打开薯片就吃,看看店员和保安会不会来找你麻烦?和你带的婴幼儿产生的需求不是一个性质,在国内这种情况也会被理解。另外在下不才,刚好是在08年去的英国,08年之前经济好且外来人口也是非欧裔占比较多,当时超市管理还比较宽松,但不要拿少部分人的特殊情况以偏概全,谢谢。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引用 @一辈子韦蜜 发表的:
哟外国人也看虎扑啊

哟 你是不是出趟国就变国籍了?买机票送国籍?

l
leogo_00
引用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发表的:
08年很多超市连门禁都没有,现在回去看看哪家没门禁的超市?现在你让一个年轻人在英国打开薯片就吃,看看店员和保安会不会来找你麻烦?和你带的婴幼儿产生的需求不是一个性质,在国内这种情况也会被理解。另外在下不才,刚好是在08年去的英国,08年之前经济好且外来人口也是非欧裔占比较多,当时超市管理还比较宽松,但不要拿少部分人的特殊情况以偏概全,谢谢。

别拿无知当道理,英国超市99年就已经有防盗了(街边小商店不在讨论范围内),我就在超市开过薯片,汽水,三明治,根本没人搭理你,这几年去也是一样的,又不是不结账。再说你以为超市的监控是傻子么,你在超市里面干嘛人家看的一清二楚,只要你结账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你。另外我上学的时候我们同学又在asda兼职收银,我也专门问过她,人家都说了无论是整袋的还是开袋的只要你结账就没人理你,如果你偷的话也轮不到收银来管了,自然会有保安过来找你喝茶。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别拿无知当道理,英国超市99年就已经有防盗了(街边小商店不在讨论范围内),我就在超市开过薯片,汽水,三明治,根本没人搭理你,这几年去也是一样的,又不是不结账。再说你以为超市的监控是傻子么,你在超市里面干嘛人家看的一清二楚,只要你结账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你。另外我上学的时候我们同学又在asda兼职收银,我也专门问过她,人家都说了无论是整袋的还是开袋的只要你结账就没人理你,如果你偷的话也轮不到收银来管了,自然会有保安过来找你喝茶。

bingo,您别拿无知当道理!可能您老人家把spar,lidl,somerfield什么的都不当做超市吧?对了听说英国乔治六世已经没了,已经是伊丽莎白二世继位了,还有就是二战好像也结束了。

妖刀石佛德国战车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别拿无知当道理,英国超市99年就已经有防盗了(街边小商店不在讨论范围内),我就在超市开过薯片,汽水,三明治,根本没人搭理你,这几年去也是一样的,又不是不结账。再说你以为超市的监控是傻子么,你在超市里面干嘛人家看的一清二楚,只要你结账根本没人愿意搭理你。另外我上学的时候我们同学又在asda兼职收银,我也专门问过她,人家都说了无论是整袋的还是开袋的只要你结账就没人理你,如果你偷的话也轮不到收银来管了,自然会有保安过来找你喝茶。

而且作为成年人您能席地开吃我也是挺佩服您的!在英国这么多年少见多怪了啊!可能是老工业区民素质普遍不高?

风中的机器人
引用 @嘿基尼 发表的:
那带包进去呢?带个包进去就视为偷东西用的?喝水不结账叫偷,喝了结账有什么问题?我带个包进去你就抓我?差不多个意思

不是视你为偷东西,而是怀疑你偷东西
虎扑用户886954
就简单一句话吧,如果你是超市老板你愿意看到顾客先把水喝掉然后付款吗?很多时候不能单单看法律层面的东西,如果单讲法律那只能算合理但不合情。
风中的机器人
引用 @虎扑JR0749605486 发表的:
按照部分JRS的说法,渴一会,饿一会,又不会死。 但是我有过这种感受,特别额的时候,应该是低血糖,突然感觉很饿,而且浑身无力,要吃了多西好一会才感觉回复过来。 有一次和我老婆在一起出门,突然低血糖(当时不知道,就是感觉饿的没力气);我要吃东西,她就觉得等一会没什么,结果我连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但是确实生气了。

好娇气
金海湖毕加索
我看北京很多超市都是小伙子进来喝水,出去时候付款扫个空瓶

老中医专治不服
引用 @宁缺勿滥Lrz 发表的:
这点要求谈不上最高标准吧。。甚至在我这属于做人底线,别人不同意不能动别人东西,你没付钱就先用了,超市可没同意

就是恶心人呗,恶心别人的人最恶心。

a
alone丨man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哈哈哈 真就学会一句话就往死里用吗

J
JAC宝哥
引用 @小伦儿哥 发表的:
我个人认为我自己素质还挺高的,户外即使一个人没有我也垃圾什么的从来不乱扔。超市我就这么做,我觉得没什么不道德的。大型超市,不仅是购物,还有逛街娱乐的性质,随手拿个水喝正常,不是直接吃什么东西弄脏卫生就好。

我觉得很正常,东西也不贵,我也有履行合约的能力。跟素质没有太多的关系。

w
webberxiong
首先要搞清楚盗窃的定义,这个小孩子的行为可以说看着不舒服,但跟盗窃行为相差很远。很多超市都是很人性化的,我夏天去超市,碰上很长的队伍,就有人打开饮料喝,然后付款,基本上超市工作人员不会说什么。
T
Thomasex
引用 @旋转的大笨象 发表的:
每两个月就要讨论一次的话题,每一次都有NT扯什么饭店先吃后付啊火锅店啊什么的

一个商家可以引用法律条款说某行为违法,但他是依据什么把某一行为定义为道德问题的?那以后都可以把霸王条款定义为道德问题了,比如去饭店吃饭自带酒水,也可以拿道德压人了

旋转的大笨象
引用 @Thomasex 发表的:
一个商家可以引用法律条款说某行为违法,但他是依据什么把某一行为定义为道德问题的?那以后都可以把霸王条款定义为道德问题了,比如去饭店吃饭自带酒水,也可以拿道德压人了

依据社会公德,依据人性

多拉风的昵称呀
反正我看过几次被喝完和喝过几口得饮料,好像也就是饮料有这情况 其他吃的东西还真没见过,罚十肯定是不行

有熊出没_刺
引用 @小伦儿哥 发表的:
我个人认为我自己素质还挺高的,户外即使一个人没有我也垃圾什么的从来不乱扔。超市我就这么做,我觉得没什么不道德的。大型超市,不仅是购物,还有逛街娱乐的性质,随手拿个水喝正常,不是直接吃什么东西弄脏卫生就好。

我最喜欢逛的商场是大润发,无他,就是因为大润发里面有直饮水净水机,我渴了就不用纠结是先排队付款出去喝水还是先打开瓶子喝完后面再结账…

虎扑用户704008
从法律上讲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旋转的大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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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德和人性不也是人定义的?

j
jch20061212
引用 @野猪佩奇蹦迪 发表的:
事实上并不会人人都做。 楼主说的明显是小部分,这种顾客喝了也会付钱,超人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 至于那些偷喝偷吃的,不会因为超市允不允许你先吃喝后买而有区别。这一种,是要靠监控和店员来管。

你未付款就喝跟偷吃偷喝的行为有分别吗?论迹不论心,你说你会付款只是单方面的说法

T
Thomasex
引用 @旋转的大笨象 发表的:
社会公德和人性不也是人定义的?

企业有什么资格引导道德标准?更何况是直接张贴,与法律并列,来营造这是公认道德标准的假象

T
Thomasex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你这抬杠抬得,正是因为不确定,所以应该出台重罚啊!你偷了东西被抓到不罚你?

那得偷了东西再罚,而不是开包即私自定义为偷窃开罚。既然觉得是偷窃行为,那就直接报警,警察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取证,不审判就私自罚款十倍是谁给的权利?就是为了欺负老实顾客拿外快

史提芬阿水库里
我经常这样……不会犯法吧

旋转的大笨象
引用 @Thomasex 发表的:
企业有什么资格引导道德标准?更何况是直接张贴,与法律并列,来营造这是公认道德标准的假象

人家说跟法律并列了?学校校规跟法律并列了?公司规章制度跟法律并列了?厕所贴个不能随地大小便跟法律并列了?公园贴个踩草地不文明跟法律并列了?垃圾桶印着请勿随地扔垃圾跟法律并列了? 麻烦你杠也杠得有点水平行不行?就这程度?浪费我时间?

毕志飞
引用 @Thomasex 发表的:
那得偷了东西再罚,而不是开包即私自定义为偷窃开罚。既然觉得是偷窃行为,那就直接报警,警察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取证,不审判就私自罚款十倍是谁给的权利?就是为了欺负老实顾客拿外快

开包已经是在偷窃了啊

野猪佩奇蹦迪
引用 @jch20061212 发表的:
你未付款就喝跟偷吃偷喝的行为有分别吗?论迹不论心,你说你会付款只是单方面的说法

刚学会论迹不论心就拿出来用了? 顾客为什么要靠说?出门付款这叫迹,客观上没有产生危害,且主观上这部分人没有盗窃意思,凭什么算偷吃偷喝? 超市对那些没付款再当盗窃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