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大猫卖柚子 发表的: 他一个学唱歌,你和他说啥啊
引用 @别问了爱过 发表的: 我就是学法的我能不知道?法律职业伦理里加上中国的体制要求,公诉人都不能出来在外边做律师的,他要当控方肯定得有证啊,不然你随便一个书记员都可以去坐公诉方的位置?你百度搜这一堆文字干什么哦,为了反驳而反驳真的没啥意思,只会显现出你无知
引用 @mj小bx 发表的: 去看看正当防卫的概念吧,别太以自我为中心,还大概率正当防卫,你判的?
引用 @江湖夜雨10年灯 发表的: 罗老师是律师,不是法官。法官是不学法的
引用 @帕拉汶的商人 发表的:这个案件的凶手拿着枪打了老板一枪,完全可以再打几枪或者其他手段,轻松杀死老板,但是他选择直接离开,视为主动放弃不法侵害,相当于已经停止犯罪。但昆山案龙哥从车里拿刀砍人被于海龙打落刀失去武器,虽然没有侵害能力,但他又跑回了车里,因为刀一开始就是从车里拿出来的,被害人无法确定是不是还有其他武器,不法侵害是被认为依然没有结束。两个案件性质完全不同,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本人家属是律师,中国的公诉人员,总有种入罪论功的思想,认为抓到个人,能让他判的越重,越显得自己牛逼,如果是判正当防卫,好像自己就被辩护律师打败了,丢脸丢份。
引用 @Kenntnis 发表的: 之后可能会再来报复如果老板没解决他的话,基本百分百,那就太惨了
引用 @好好说说吧 发表的: 我想后面半句也没啥问题,死者活活被打死了,虽然前面一系列都不对,别忘了打死人者口述的东西本来就没证据,然后公诉机关帮他和打死他的人辩证也是正常的,为何不可,难道他就活该被打死。就算在理上是活该被打死,难道就不该在法庭上那个展开辩论在决定吗,为何你们要和公诉机关过不去。还辱骂人家。
引用 @拾荒之神毁人不倦 发表的: 持枪上门还不算正当防卫,那正当防卫又该如何解释?
引用 @REGWANG 发表的: 110是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报警电话号码,大陆地区的110电话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该号码属于特殊号码,不收取任何费用。
引用 @忧郁A蓝色R巴乔 发表的: 斗殴而已,只是用的武器不同。别整天正当防卫,打架斗殴能算?
引用 @别忘了提肛 发表的: 对方已经把我两只手都砍断了,法官大人,我可以开始反击了吗?🐶
引用 @裸奔在夏日街头 发表的: 可能性,圈起来,要考,怎么考,找个牛逼大状
引用 @快船双菜轮休卡饮水乔 发表的:那现在判没判!你是法官?装点什么逼
引用 @本命花木兰 发表的: 把这件事闹大,就变成正当防卫了,不然有些法官脑子不灵光,中国不允许有枪,都拿枪上门了,而且开枪了,这样都不正当防卫,我只能说这个法官是个圣母婊
引用 @用户1116486661 发表的: 都已经中枪了,如果当场打死没有追逐这个过程,我觉得可能就是完全的正当防卫,老板中枪以后犯人已经跑了,再追上去可能就是另外一种说法,当然这种案件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也要上去打他,尼玛的一枪没打死我死的就是你
引用 @就TM你爱嫂子啊 发表的: 积压下来的情绪可不一定维的长久
引用 @mj小bx 发表的: 他说法官判不是正当防卫是圣母,我说法官这样判也没毛病,请问判没判和我说的有关系??你会说他那样说装逼了?我说个观点不符合你的意见就是装逼?别在这里装逼了,孩子
引用 @快船双菜轮休卡饮水乔 发表的:案件不同,法官会有不同的思考,这案子还有监控呢,被害人都拿枪了,法官又不是傻逼,没判之前什么推论都是假了,别装得和法官一样真的肯定!
引用 @KsnsX 发表的: 假设他没追上去,而是报警了,作案者会被怎样判决呢
引用 @用户0937844817 发表的:罗老师名言有的人,学法,学着学着,就丧失了人性
引用 @靠虎扑补充营养的文盲 发表的: 快给我我讲讲你为啥能说出这么蠢的话??
引用 @REGWANG 发表的: 嗯,不能反击。情是情,法是法。另外,可以反击的时间是枪手掏枪之后和被打之前。被击中后枪手离去,老板持铁锹追击就是本身就是非法行为,在被枪手拿枪指着的时候双方都是非法侵害,构不成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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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左拥坑姐右抱棒冰牵花生上迷妹 发表的: 下次有人跑你家站在你头上撒尿,你可千万别反抗,最好再放个鞭炮,送箱水果欢迎他下次再来
引用 @步行街清道夫 发表的: 手打最近的一个,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钱,冤不冤?
引用 @年少太过轻狂 发表的: 无知
引用 @好好说说吧 发表的: 两二货新华社给他站队都不上诉!我猜估计也是心虚或者确实损失不小。
引用 @OHUI/ 发表的: 最近你家经常光顾殡仪业
引用 @2020年度扣篮王阿隆戈登 发表的: 枪都指到头上了,这还不算正当防卫?!
引用 @OHUI/ 发表的: 我只有一个意思,两者都有司法证。手打的,你非说是百度。不见得你学的跟别人的一种法,再说了可以上一下你的学历证明,这么不严谨也是少见。
引用 @OHUI/ 发表的: 能不能快点?狗子
引用 @丄帝丨右手 发表的: 照你这么说,你没有任何机会反击我,我拿枪给你一枪,回头就跑,不法侵害结束了,你不能追我。或者我给你一棒子,转身就跑,你也不能追我,下次再来给你一棒子,你还不能追我,哈哈犯人真是太爽了,受法律保护啊
引用 @别问了爱过 发表的: 去工地,那里欢迎你👏
引用 @OHUI/ 发表的: 你父亲刚给我洗完厕所,一天50块钱。跟我借钱养大你不容易,还出来装法学专业。
引用 @别问了爱过 发表的: 素质真高
引用 @别问了爱过 发表的: 我看你回帖总喜欢用学历骂人家,以为哪个学校的高材生呢
引用 @柯有A齿 发表的: 在对方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徒手将其打死🐶
引用 @从走一回青春 发表的: 是的!别人走了你不报警不去医院,主动找上去性质又变了。
引用 @步行街清道夫 发表的: 说这干嘛,就问你法官判的冤不冤?
引用 @申生生01 发表的:那是因为你是律师家属。假如你是公诉人家属就不会这样认知了。比如我就曾是公诉人,就没你说的这种想法。以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原则。个人输赢又怎么会凌驾到这个上面去?更谈不上越重越牛逼。你家属要么刑辩业务做的少,要么带情绪,要么观念停留在在几十年前
引用 @caobin03 发表的: 能怎么办?时代不同了
引用 @好好说说吧 发表的: 我才不乱站队,前因后果都看不清,大众无非就是屁股在员工椅子上思考罢了。要我站理绝对上诉!拿合同出来。
引用 @REGWANG 发表的: 在第一次被击伤后,枪手离去,不法侵害已经完结,老板持铁锹追赶,属于事后防卫,应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在追赶上枪手后,老板和枪手都有伤害、杀死对方的故意,属于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结合结果,对老板应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应酌定减轻刑罚。
引用 @REGWANG 发表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在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属于假象防卫。” 这件事情本身大家都不清楚,但是就现有事实来说存在认定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所以既然现在检察院这么认定,我们就不该质疑公检法机关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引用 @江湖夜雨10年灯 发表的: 蠢B真年轻。年轻无知无畏的弱智小学生。 中国的法官是官,是行政任命的,不学法怎么了? 在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中,无任何法学学习经历的高院院长有18人;既无法学学习经历、又无法律工作经历的高院法官有10人,其中即包括上海高院现代院长崔亚东;既有法学学习经历,又有法律工作经历的高院法官仅10人。
引用 @步行街清道夫 发表的: 开始搞笑了,当地中级法院都准备改判了,只是因为俩人没上诉。另外,如果你对劳动法有基本的了解,就不会说出拿合同看这种话。
引用 @好好说说吧 发表的: 所以我说了啊,傻逼自己不去上诉,怪法院?
引用 @不得不拉风 发表的:对方还拿着枪的,并没有说放弃杀人放弃报复,这不追上去,万一他拿着枪找到老板的老婆孩子怎么办?她们可是没有任何抵抗力
引用 @步行街清道夫 发表的: 上诉不上诉是人家的权力。法官判冤案是法官的错。现在说的是有没有错判的案件,我说出来了,而你,胡搅蛮缠。
引用 @204byslf 发表的: 涨姿势了老哥,这我以前还真不知道
引用 @帕拉汶的商人 发表的:放话威胁是犯意体现,就不是成立犯罪的条件,现实中这种情况多的是。比如两个人打架,然后被旁边的人拉开,一个人说,你给我等着,我回去就弄死你,这种情况怎么可能能成立犯罪。每个人生气的时候不知道说过多少次这种话。如果凭一句这种话就能成立正当防卫,那大家平时还是谨言慎行好点。
引用 @花花花大爷 发表的: 怎么才叫正当防卫?
引用 @好好说说吧 发表的: 枪没错,但是人家开始逃跑了,法律不是靠网友投票觉得生死的。一定要有人站对立面的,不然还要法律干嘛?
引用 @皇马球星哈里凯恩 发表的:0几年应该直接是故意杀人,九十年代前期应该就枪毙了
引用 @我随时间褪色 发表的: 咳,要是在美国的话
引用 @帕拉汶的商人 发表的:如果我没看错,枪击结束之后,犯罪人已经离开了现场,停止了不法侵害,是被害人自己再拿铁锹追出去主动寻求冲突把持枪者打死了。这个肯定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已经放弃不法侵害离开,被害者属于事后防卫,如果我是被害人律师,我也不会主张正当防卫。如果要成立正当防卫,肯定是在对方持枪上门和离开之前这个区间段内。
引用 @亚澳非欧 发表的: 那不对,万一他枪里没子弹或者是空包弹呢?你得验证过他确实能打死你才可以正当防卫
引用 @咩头哟 发表的:公诉员遇到这种就是正当防卫了,他们双标玩的溜
引用 @KuzZY 发表的: 这都已经被开枪了啊……
引用 @阿是倒萨 发表的: 老板去追赶 不是凶手离去 是凶手去别的养鸡场 老板怕他再对其他人不离。
引用 @我是五道风 发表的: 我踹甲一脚,我走开了,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甲只能打电话报警,警察一般这种小事不会立案的。再升级一下,某人媳妇儿被qj,丈夫回到家,正好性侵结束,那么你只能报警,不能上去揍他。再升级一下,凶手把甲灭门了,正好男主人回来了,不法侵害结束,所以男主人只能报警。 按照逻辑,是这么个道理吗?
引用 @去不到的叫远方 发表的:如果接下来犯罪人企图去找寻受害者家人的话怎么处理?
引用 @macmagic 发表的: 真希望能组织几次他们不知情状况下的演习,特警扮暴徒冲击法院,看他们事后觉得什么是防卫过当。
引用 @漫鱼很严格 发表的: 万一法官说为什么他拿枪找你不找别人🐶
最近你家经常光顾殡仪业
能不能快点?狗子
那现在判没判!你是法官?装点什么逼
法官不学法 学环境保护的?
之后可能会再来报复如果老板没解决他的话,基本百分百,那就太惨了
你实名举报吧 我不相信有这种人
这个主观臆断太明显了,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拿这个当证据,你不能因为你觉得别人肯定会杀了你,那你就去杀了他。因为别人很大可能就压根不会杀你,只是给你个教训,或者放放狠话。
快给我我讲讲你为啥能说出这么蠢的话??
您自己本身那么极端,对别人一概而论一棒子打死的,就别说法不法的了。
我只想对法律呵呵
假设他没追上去,而是报警了,作案者会被怎样判决呢
武器不对等,应该拿枪防卫才是正当防卫
牛逼
你这是铁臂阿童木,不算。
罗老师经常说代入一下 想象你是那个老板你怕不怕他回头补你两枪
他说法官判不是正当防卫是圣母,我说法官这样判也没毛病,请问判没判和我说的有关系??你会说他那样说装逼了?我说个观点不符合你的意见就是装逼?别在这里装逼了,孩子
上世纪媒体没那么发打的时候,我敢说冤案至少有50%
额。 你和别人斗殴 别人拿枪和你斗 你可开心%
看来属于正当防卫的cd很短啊🐶,只能瞬间触发条件,瞬间防卫,过了就不能防卫了
能怎么办?时代不同了
案件不同,法官会有不同的思考,这案子还有监控呢,被害人都拿枪了,法官又不是傻逼,没判之前什么推论都是假了,别装得和法官一样真的肯定!
我推论妨碍他推论了还是怎么的?我觉得的法官判不是正当防卫也没问题这个观点和你不一样,就有问题?我说出观点就是装逼,别人说出观点就不装逼了?看看你一个一个评论别人装逼了还是只说了观点不同的我?自以为是还不自知地装逼
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且应该从重处罚。
09年有个同事,学法律的,人不坏,但爱拿手机拍相熟同事犯困打哈欠的照片,别人一说,他就说这从法律上讲怎么怎么。 一天路边有人打架,我那同事就跑上去拍,离人大概2.3米,乐呵呵的举着手机拍,然后就被打架的人一拳KO。
蠢B真年轻。年轻无知无畏的弱智小学生。 中国的法官是官,是行政任命的,不学法怎么了? 在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中,无任何法学学习经历的高院院长有18人;既无法学学习经历、又无法律工作经历的高院法官有10人,其中即包括上海高院现代院长崔亚东;既有法学学习经历,又有法律工作经历的高院法官仅10人。
不是 那中国的正当防卫法的制定者是不是弱智啊?
我想问 对于律师本人 存不存在成功的案例或失败的案例这种说法
凶手已经逃离了,老板追上去把他杀了,正确的方式难道不该报警么
你搞清楚先,一码归一码,人家国家公诉机关错在哪,你说?
两二货新华社给他站队都不上诉!我猜估计也是心虚或者确实损失不小。
虽然无知,但是这是现实,你看过别的正当防卫的案子么,除了龙哥的
说这干嘛,就问你法官判的冤不冤?
这不挺符合网上键盘侠的要求么,网络民意判案,轻则无期,重则死刑。🐶
说不过人家上人身攻击?
真特么恶心
论坛上看见你几次,次次都在杠,跟你这种人上🔨个学历证明,你在那种语境下来说一句两者都需要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多数人都理解成想支持那个公诉人=律师的说法。公诉人本质上要说是律师倒是不错,但是形式上能等同?你把语文前后联系学好了再说吧,看看多少人灭你没点数么?
去工地,那里欢迎你👏
你挨打了法律是你追究的武器,但是你不能自己拿着武器去报复
你父亲刚给我洗完厕所,一天50块钱。跟我借钱养大你不容易,还出来装法学专业。
素质真高
00后搁这儿装啥?只需要记住养大你不容易,别司法证没考到,毕业只能去管理档案。
我看你回帖总喜欢用学历骂人家,以为哪个学校的高材生呢
挖贴去了吗?我可以告诉你,我只喜欢在这条水平不高的学生街看装逼程度
没用,他一枪没打死你,你一样是防卫过当。
中国就没有正当防卫,加害人和被害人必须一起死,被害人只能怨命运不济。
对方还拿着枪的,并没有说放弃杀人放弃报复,这不追上去,万一他拿着枪找到老板的老婆孩子怎么办?她们可是没有任何抵抗力
这才是大实话!
前段时间河北不就有个事,男女分手了,男的一直来女的家里骚扰,报警好几次一直和稀泥,后来有一次拿菜刀来了被打死了,被判了几年,后来闹大了才正当防卫~
我才不乱站队,前因后果都看不清,大众无非就是屁股在员工椅子上思考罢了。要我站理绝对上诉!拿合同出来。
好警察都在步行街,好公诉人也都在步行街?
怎么办,历史书上写的“清清楚楚”
开始搞笑了,当地中级法院都准备改判了,只是因为俩人没上诉。另外,如果你对劳动法有基本的了解,就不会说出拿合同看这种话。
先躲对方一套技能,在对方技能CD期间将其反杀,这个不属于正当防卫?
公检法机关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应该经得起质疑
涨姿势了老哥,这我以前还真不知道
法官:你不去惹人家,人家会持枪上门来干你?一个巴掌拍不响,活该
所以我说了啊,傻逼自己不去上诉,怪法院?
上诉不上诉是人家的权力。法官判冤案是法官的错。现在说的是有没有错判的案件,我说出来了,而你,胡搅蛮缠。
这人确实该死!但站在法律的角度双方都有律师,判正当防卫很难。估计最后过失杀人...
我一开始反对的就是诅咒公诉人员的那些人,你自己上脑了怪我!无非是感觉自己好有正义似得。
看看我说的,别听风就是雨
专业.jpg
我觉得主动上门这种性质的就应该列为最严重的,完全就是有预谋的伤害或者杀人。 在别的地方你告诉我不可以动手,遇到事情要跑,好我忍了,那么我在家里你让我往哪跑?打坏了入侵者还得承担责任么?
最关键的是在家里,这是退无可退的地方,哪怕在外面不行,一个人怎么也得拥有在家里对入侵者还击的权利
我踹甲一脚,我走开了,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甲只能打电话报警,警察一般这种小事不会立案的。再升级一下,某人媳妇儿被qj,丈夫回到家,正好性侵结束,那么你只能报警,不能上去揍他。再升级一下,凶手把甲灭门了,正好男主人回来了,不法侵害结束,所以男主人只能报警。 按照逻辑,是这么个道理吗?
别人拿刀,砍了你了,你拿拳头砸死就是正当防卫 别人拿枪,给了你一枪,你拿棍子之类的打死了他了,正当防卫 别人拿核弹,你拿终结者t800把他干了,正当防卫 🐶🐶
不光是中国,国外不少DA也是这样,专挑争议小的案子诉讼,变着花样的想办法证明嫌疑人有罪
啊,你猜为啥跑的?
七八十年代大概率全村写书画押把人捞出来
骨灰都给他扬喽!
?? 我在医院穿着白大褂,莫非是新东方毕业的?
如果接下来犯罪人企图去找寻受害者家人的话怎么处理?
不用,这是你不知道的情况,在你的角度你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你可以利用手段解除威胁,但是他这是人都走了还追上去打,虽然说是怕别人受伤但是就不是正当防卫了,因为他对你的生命安全已经没有威胁了。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他已经走了,已经事实上停止了不法侵害,老板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在冲上去击打杀死对方怎么能叫正当防卫呢??不要在这带节奏好吗?煽动别人喷有意思吗?
职责!别瞎按情绪乱说~
其实我认为,他是追很远出去打的,也就是当时开枪时候没有拿铁秋打死他(可能这才算正当防卫),还有那些啥今天不死以后一定弄死你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编的。
虽然国内判罚很搞笑,但是他说的是对的。他对其他人不利,你是不能管的,因为见义勇为不是法律概念。举个例子,你在车上看到有人在抢银行,你直接开过去把他撞死,是不行的(因为他没威胁到你的安全),但是如果你在银行里,是被抢的对象,你可以正当防卫的
除了正当防卫,还可以扭送现行犯,这个也是合法的,你可以用强制手段制服犯罪人,不需要等警察。当然不能像视频里一样直接把人打死了,这样也过当了,一般打昏或者打伤都是可以的。
如果已经有上门或者踩点之类的行为,就已经是预备犯罪了,可以报警或者自己主动扭送现行犯,只要犯罪人的犯意已经转化为实际行动,但是手段不能过激。
您不知道110吗?
把它们全突突了
又不是白岩松,是什么让一个老汉拿起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