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发表的: 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电网发挥作用,所以时间条件是符合的🤔
引用 @德鲁plus 发表的:
引用 @妙胖真人 发表的:人家辛辛苦苦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劳作都不是成本?凭什么让你偷?看视频上两人偷的都抱不住了,那么贪婪,占便宜笑得那么开心,贪小便宜吃大亏
引用 @天霸_天 发表的: 那瓜果蔬菜就不能打农药了?
引用 @淡蓝色冷风 发表的:这种跟电网挂个牌子写上有电,电死不负责一样 真出了事是不能免责的
引用 @伦纳德御用心理医生 发表的: 不是呢,有危险或者即将发生能够预料到的危险,这个时候采取的及时的防卫符合时间性条件,而不是说我提前建好一个电网,等待一个不知道未来一两年或者几十年才出现的一个翻墙的人
引用 @天美工作室 发表的: 好像是玉米要放驱虫的药,我记得我小时候我们那里种玉米都要这么点药
引用 @蓝光乐队 发表的: 这老大爷没剥夺任何人的权利!我家的地,我种的玉米 你偷吃死了,你不偷吃不会死,偷吃之前自己不会想想有没有打农药吗?可能之前偷吃了很多次。一直没事,惯下的毛病吧
引用 @拂水房 发表的: 我的表述可能让你产生误解,我是针对图里的偷这一行为才说预见到有人“偷”的。只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情况能够预见到某行为或事件,那这个行为或事件就是应当被预见的。图里的玉米种在大路边,并且老农实施的将致死的量的农药倒在玉米上的行为说明他明确知道玉米可能会被偷,他想惩罚偷玉米的人。但间接故意的重点并不在他是否预见到,而是他倒足以致死的农药的行为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也就是他“放任”可能会毒死人这一危害结果发生的 心理
引用 @请务必带我一个 发表的:像这个图里,农民用瓶子倒,不清楚里面浓度,就认为是没有稀释好了,正常打药不是这个操作,这个明显是想给玉米上倒 未稀释 农药,如果农民知道晚上有人偷玉米那可以认为农民是想毒死偷玉米的人,那么偷玉米可以定死罪麽,当然不可以了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俺没有文化,不知道打多少量。俺也没有钱,农药喷洒器坏了买不起了,只有往上倒。俺穷,只想保住玉米不被虫咬有点收成。
引用 @虎扑JR1723438045 发表的: 这种事请个好点的律师,就说我是怕被鸟吃了,用来毒鸟的
引用 @大场面巨星库兹马 发表的:我没让你偷啊,感情我在家里放个有毒的苹果毒老鼠,你跑我家偷吃毒死了还怪我?我得洗干净让你咯?
引用 @专注潜水十多年 发表的: 你懂个屁法,农民打农药不对?
引用 @温闻吻問 发表的: 你怎么就得出“未稀释农药”这个结论了???我说老农已经稀释好了,灌装在小瓶子里方便操作不行??
引用 @华农JR 发表的:要是这种观念的话,迟早玩完
引用 @贾乱武 发表的:真当别人是傻子喽,这是正常打药的行为?毒鸟更是笑话,你家啥鸟能偷这皮都没剥开没成熟的玉米棒子? 真有这种鸟,你怕不怕因为毒害珍稀动物被抓?
引用 @武侯区张学友 发表的:以此类推,那我在家放了瓶砒霜,有人来我家偷东西顺手喝完,死了。 怎么定罪?
引用 @喜欢jr史密斯的jr 发表的: 好像要在田边放个牌子,说明打过药,没牌子会承担责任。不确定对不对
引用 @晕车三 发表的: 强盗逻辑呗,给偷洗白的现实也不是啥好鸟
引用 @马丁4号 发表的: 记得法律基础课有个类似案例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 防止偷鱼 在鱼塘安上电网 偷盗者被触死 鱼塘负责人得负责任
引用 @坚持到底abc 发表的: 担什么责任?民事责任,我没送给你也没卖给你我担什么😳? 刑事责任,我又没有故意要毒死你的心理
引用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发表的: 看了下,难道是我在自家地里面拉电网,小偷正在偷的时候触电符合时间条件?正当防卫这块儿,我现在已经懵了T_T
引用 @霍勒迪仔公仔 发表的: 这让我想起有个人在自己小区楼下,电动车放着充电,有贼想偷,正赶上下雨把他电死了。。还有另外一个例子,小偷顺着管子爬到高楼层,然后住户发现不对,被惊到了叫了一声,结果小偷被吓到了没抓住结果摔死了。。。你们说这两种咋算。。。我个人肯定是觉得这俩贼活该了。。
引用 @PrinceSanji 发表的: 这个就跟你拉电网防偷瓜一样,你的防卫装置设置超过了限度,因为偷瓜再重也不致死
引用 @伦纳德御用心理医生 发表的: 不纠结了,反正分析的时候都是综合分析😂
引用 @玮少5846 发表的: 对,中国国情这样。高速上有人横穿过去,撞到了都要负责。本来高速两边有栅栏不允许行人在上面,但是总有人翻,出事了司机还要倒霉
引用 @林湖沖 发表的:这些娘们看上去有点姿色,为何做贼?
引用 @虎扑JR1723438045 发表的: 你好好说话能死啊
引用 @我就这么一个id 发表的: 如果明显标明鱼塘有电,危害生命,那会怎么判?
引用 @Marschenx 发表的: 间接故意,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我也不懂
引用 @PrinceSanji 发表的: 柏老师说过了,拉电网这个行为第一与偷西瓜这个不法侵害行为不具有相当性,因为偷西瓜罪不致死,拉电网这个行为会致死;第二拉电网这个行为本身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所以侵犯了公共安全这项法益,因为你拉了电网不仅会电到小偷也会电到路过的人,或者不小心窜进你瓜地的人,这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针对拉电网这个行为,如果瓜农是知道小偷是谁,还故意拉电网导致小偷死亡,瓜农犯故意杀人;如果不是特定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小偷,如果致人死亡,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过失致人死亡
引用 @马丁4号 发表的:标明有电也得负责 因为不能安电网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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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切糕菌 发表的: 大错特错 这个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喷洒农药称死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或者重大过失 并没有追求危害结果 口袋罪名不是这么用的
引用 @坐看风涌云起时 发表的: 毒个屁的鸟啊,我玉米上有虫子了,打点杀虫剂啊。。有问题吗?
引用 @Popeye95 发表的: 间接故意啊!
引用 @是哀酱吖 发表的:这还不太一样,不管什么目的私设电网都是违法的
引用 @酒不醉人你醉人 发表的: @罗翔
引用 @切糕菌 发表的: 间接那也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哪怕这样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嫌疑人根本就没有犯意 主观上就不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故意 犯罪手段来讲 就算是持刀在闹市行凶那也是故意杀人罪的连续犯也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要求采取和爆炸放火决水等危险性相当的手段才算构成 哪怕是在水源投毒那也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怎么样都和这罪不沾边
引用 @一笑温情 发表的: 充分暴露了虎扑有多少法盲,靠情绪判断……如果你或者周边的人是这个女的,绝对不一样!这女的该不该,当然该,但是不该死。她只想偷点玉米,没想死
引用 @蓝光乐队 发表的: 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偷玉米的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自己都不负责让别人对他的命负责?可笑
引用 @juffhv 发表的: 偷玉米要用命抵?惩罚与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是正比,偷玉米把人毒死百分百负责任
引用 @金州市市长科尔 发表的: 你这个就是硬杠
引用 @长江长江我是黄河c 发表的: 偷玉米也没你说的对生命负责,小偷是jc管的事,你撒农药不利牌子导致人死亡是另一回事。
引用 @芒鞋竹马 发表的:如果是故意的,应该要负责任的。
引用 @拂水房 发表的: 唔。正当防卫不能用在这类比
引用 @谁与争瘋 发表的:人家的玉米,愿意撒多少农药呢,谁让你去偷了?难道就应该考虑到有人偷准备好有人偷?没一个指责偷的人,不把人逼急能这么干?偷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负全责,没人逼你偷!
引用 @天霸_天 发表的: 人家标明了打了药,你偷吃了,人家还要负法律责任的吗?这个真不懂
引用 @Popeye95 发表的: 你第一句话就错了,间接故意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引用 @子车 发表的: 首先,那么大一片地,不会所有的都下毒吧。庄稼毁了自己也吃不了。其次,不会所有的老农都商量好一块儿下毒吧。否则我下毒,小偷偷别家的,我的庄稼不要了?所以,农药是正常的农药,而且一片地都这么用。毕竟老农也不知道小偷偷哪个不偷哪个。
引用 @яēměmьer 发表的: 可能很多人用一样的农药,而且地里种的玉米也可能不是同一拨了
引用 @圣城荣光21号新秀 发表的: 餐馆那个首先是要确定首先的确地滑吧。这的确是餐馆应有的责任,因为顾客要走啊。熊出没那个他们那个级别的人总有自己的那一套,我不清楚,而且这的确算是一个小的完善,毕竟子供向作品做好引导也很重要。而玉米本来就不是让你偷的,当然剂量过猛你要赔偿。打个比方吧,你闯红灯被撞死了都是闯红灯主责,为什么啊,也没写不要闯红灯啊,因为这是常识,别人的东西不能偷也是常识,甚至是道德底线,不过打官司农民吃不消,但真要打官司,只要药剂量是正常范围,律师是个正常人,一分钱不用赔。
引用 @丿小情兽丿 发表的: 老兄,是个能飞的基本上都是国家二级,毒不得呀
引用 @切糕菌 发表的: 我说的是间接不是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是过失
引用 @你需要一个我 发表的:我盖了个房子,结果有个人偷东西跑太快撞我家墙撞死了怎么说
引用 @绿色蜗牛 发表的: 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但民事责任肯定要负,刑事责任要看情况而定,如果说这个老农在旁边写了农作物有农药,警告经过者小心不要吃,还被人偷了的话,那老农民事责任可以适当的减一减,刑事责任要看情况而定
引用 @玩偶嘿 发表的: 玉米拿来用的🐶🐶🐶
引用 @新冠病毒 发表的:你说的这些是逻辑思维,只能作为佐证。审判员最大的问题是双方证据都不充分的情况下,偏向了更符合时间逻辑的控方,但这个问题很多政法学者给出的意见是驳回原告。在物证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仅仅以推理来判罚,不够客观公正。
引用 @gdplb 发表的: 简单搜了下
引用 @晕车三 发表的: 那该这么保护自家收成?警察不管,又不能千日防贼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别瞎说,电网标识牌够明显的话,就算尽到告知义务了,无需负责
引用 @字母哥没字母 发表的: 这个就是故意致人死亡……防卫过当
引用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发表的: 嗯嗯 我觉得也是防卫过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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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呢,有危险或者即将发生能够预料到的危险,这个时候采取的及时的防卫符合时间性条件,而不是说我提前建好一个电网,等待一个不知道未来一两年或者几十年才出现的一个翻墙的人
这不叫恰到好处,这叫蠢到家了
昨天刚学过,要担责的
谁也不会在瓜果成熟期往瓜果上喷农药啊。
首先瓜跟挂枝的果不一样。
你这么问纯粹是因为你们对农活没见过不知道。
首先果树长的老高,谁有那本事吊半空中喷农药?直升机喷,那也是雾化下来全范围覆盖。几个农民请得起直升机?
果树农药除虫是喷洒根部和树干下躯干。或者给树干打针吊水一样吊药剂。
其次成熟期喷农药会导致农药残留较多。
主楼这个老爷爷,玉米都这时候倒啥药水啊?
药水不要花钱买的?药水比玉米粒贵多了。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然而这就是事实。
危险是谁制造的,还不是偷玉米的自己啊,我家有农药,他偷我家农药喝了死了,咋地我还要负责啊?
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
这题记得柏神讲过,我再去看看
可能地区不一样吧,我姥姥家是宁夏的打药是用那种背的喷雾器,玉米用的农药一般是氯虫苯甲酰胺、甲维盐、茚虫威、 苏云金源杆菌、虫酰肼百,这个直接到在玉米上会烧死吧
~ ~ [ 此帖被感觉自己萌萌哒在2020-04-16 21:46修改 ]
好吧,我是从实际角度出发,如果他为了致死,那显然就不是种地为生了。你的说法等于是用这个“玉米”的例子说明预见到危害发生而放任的后果😂我们说的应该不是同一个角度
就算是正常打药,有人偷吃被毒死一样有责任,以前步行街发过案例的
确实,如果是正常剂量用农药除虫那其实没有问题,但是
问题不大,不知法者不免责
我原来看过央视的节目,一果农上午给自己的果园打了农药,下午有人偷摘果子,结果被毒死了,最后果农要赔偿的
要分地点的,入室盗窃和入农田盗窃,在家偷苹果和在农田偷苹果一定是不一样的量刑呀,我们主观上对于一个犯罪事实的判断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人操作施工器械失误致人死亡,家属会觉得必须判死刑,但是在法官来说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就是说你把苹果切碎了拌老鼠药和你往一个完整苹果里注射毒药,然后摆在桌子上性质是不一样的
您可真懂法。要不你按图里老汉的方式以身试法?您哪里人?我就想知道哪个地方是这么打农药的。
因为这不是正常的喷洒农药方式,一般玉米地亩产800~1200斤,大概就是4000株左右,一株上3~6个玉米,一家一般能种个30亩左右,所以这个肯定不是常规方式
谁玩完?
你好好说话能死啊
不如您上网查一下吧,我不是学法的,我只是对简单的问题主观分析
本案属于意外事件,房主应当没有责任 根据刑法原理,意外事件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有如下区别: 1.意外事件对于死亡结果没有预见,也不应当预见(对于小偷入室盗窃,又同时喝下酒里面的毒药,这对于正常人来说是超出预见范围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对于死亡结果应当预见(比如私拉电网,触电肯定死亡,很明显的)。 2.意外事件主观上无罪过,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题目中没有说房主把毒药放在酒里面是为了防止小偷盗窃等的目的,可以说房主不存在希望和放任死亡结果的情形);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存在过失的罪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比如私拉电网,其目的是要对付小偷,含有希望的成分,主观上明显有罪过)
可以参考一下
偷玉米要用命抵?惩罚与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是正比,偷玉米把人毒死百分百负责任
放不放牌子都要承担责任
认为老农有责不等于给小偷洗白。这里讲的是小偷已经死了,没办法追责。如果小偷活着,一样判他盗窃(如果达到法定金额)。就像一个杀人犯走在路上,某人杀了杀人犯,某人也是故意杀人
正当防卫这块儿,我现在已经懵了T_T
如果明显标明鱼塘有电,危害生命,那会怎么判?
这个就跟你拉电网防偷瓜一样,你的防卫装置设置超过了限度,因为偷瓜再重也不致死
我个人感觉像事前避嫌
第一种算意外事件,因为充电是一个正常的操作,当事人没有预见同时也无法预见到有人会来偷车,第二种首先小偷爬高楼层本身就应该预见到他自己可能因为保护措施不全而会失手掉下,算自陷风险,造成自己伤亡自己承担,再次惊吓没有法益侵害性,所以不算正当防卫的。
不纠结了,反正分析的时候都是综合分析😂
嗯嗯 我觉得也是防卫过当了
嗯嗯 已经懵了😂
你这个就是硬杠
有些人就是贱
你这样鸟吃这玉米的脑子,真的能好好说话,别耽误时间了好吧
标明有电也得负责 因为不能安电网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你已经答对了
柏老师说过了,拉电网这个行为第一与偷西瓜这个不法侵害行为不具有相当性,因为偷西瓜罪不致死,拉电网这个行为会致死;第二拉电网这个行为本身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所以侵犯了公共安全这项法益,因为你拉了电网不仅会电到小偷也会电到路过的人,或者不小心窜进你瓜地的人,这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针对拉电网这个行为,如果瓜农是知道小偷是谁,还故意拉电网导致小偷死亡,瓜农犯故意杀人;如果不是特定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小偷,如果致人死亡,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过失致人死亡
嗯嗯
老哥你这是今晚第一个完全解决我疑问的,👌
你有不同意见就好好说话,不愿意耽误时间要么滚蛋要么不看我这条
间接故意啊!
这个要看用的是什么毒药。要是禁用的还是要算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能把人都毒死的量,说成是毒鸟。法官不太会采信
有问题。毒性,剂量和标识。
只偷不卖
间接那也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哪怕这样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嫌疑人根本就没有犯意 主观上就不具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故意 犯罪手段来讲 就算是持刀在闹市行凶那也是故意杀人罪的连续犯也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要求采取和爆炸放火决水等危险性相当的手段才算构成 哪怕是在水源投毒那也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怎么样都和这罪不沾边
看自身法律意识和律师怎么说,看嫌疑人主观意愿。但是你觉得这农民会想到请律师吗?(没有瞧不起农民的意思,但根据农村生活的经历看确实没有足够的意识)警察在询问但凡说出了想过可能会毒死人这种就得陪了甚至坐牢
还真不是,比如你家有老鼠,你周围邻居都知道深受其害,你拉了电网,把小偷电死了,请个好点律师就没事,一口咬定就是电老鼠一点也没想过电人的可能。
天天说别人蠢的人才是真的蠢
来了
@张三
你第一句话就错了,间接故意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想白嫖玉米
偷玉米也没你说的对生命负责,小偷是jc管的事,你撒农药不利牌子导致人死亡是另一回事。
人家的玉米,愿意撒多少农药呢,谁让你去偷了?难道就应该考虑到有人偷准备好有人偷?没一个指责偷的人,不把人逼急能这么干?偷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负全责,没人逼你偷!
哪里扛了……
小偷偷了你东西,跑的时候摔死了,你都要赔钱。这找谁说理去?
我们老师好像说过,算故意杀人。。。
你见过农村有几个地头立了牌子呢。
不是故意也要负责,以前一个人家里面养了正规的花,被附近大妈以为韭菜偷走回去吃了,中毒了,后来种花的照样赔偿
这个就是故意致人死亡……防卫过当
不懂法就少说点
你同事经常偷喝你饮料,你往里面偷偷放砒霜把他毒死了,你犯不犯罪?
这个我家有类似官司,修公园的池子时,在旁边写了告示禁止游泳,结果两小孩偷偷下去被淹死了,还是赔了不少钱。
我说的是间接不是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是过失
你根本不知道农药的用法跟作用,我就问你一句你种过玉米么?玉米根本不打药,玉米外面很多层皮,打什么药?我是农村的,家里前几年还种,打玉米的农药就是打幼苗,没有打果实的。你先去学学最基本的东西再来给别人科普吧,别你以为你以为了。
玉米果实根本不打药。这么说你懂了么?
这个老头明显是知道有人偷玉米然后这么涂的药,本身就不属于正常撒农药的范围。
你要知道法庭是会取证的,如果得知你的田里经常被人偷,然后你涂药把人毒死,这就属于报复行为。
毒麻雀,没别的了,最近总有麻雀莱毒玉米
你这人真能诡辩啊😂我上一楼回复说间接故意,你直接第一句回我间接,那你这意思不是说间接故意谁信啊😂
偷换概念
如果写了牌子的话刑事责任就逃不掉了,老案例了这个
毒in币 牛逼啊硬币哥
案情我只是简单地说说,实际情况比这个更复杂。
还有,我要说的主要是看完判决书,法官未必是媒体传的那种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去扶”的糊涂官。
要知道有些媒体真是不嫌事大。
采取措施也是要分的,如果单纯的立块牌子还是没用的
警察不管找警察,直接在田里下毒或者高浓度就是犯罪故意杀人,什么立警示牌都是故意杀人,这种吃了直接把人毒死的,想一想冤不冤
私拉电网电死人需要负责。首先看私拉电网的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但是在旁边立一个牌子说明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且采取了阻止义务,构成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上造成自然人死亡,主观上构成过失,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致人死亡。。就是故意杀人呗,防卫过当也不适用在这里
和防卫过当根本没关系..
卖农药的:我他妈一棍敲死你
也算个第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