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猪一下 发表的: 笑死,不是她盗窃了我就要杀她,是她偷了就会死,不偷不就行了,我支持只要犯罪就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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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白老鼠 发表的: 因为偷了死了,关我什么事,我跪下求你偷的?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俺没有文化,不知道打多少量。俺也没有钱,农药喷洒器坏了买不起了,只有往上倒。俺穷,只想保住玉米不被虫咬有点收成。
引用 @拂水房 发表的: 在家里放了砒霜没事,因为预见不到小偷会偷喝。但这个情况不一样,玉米地靠近大路,可以预见到经常有人会偷,所以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
引用 @丿小情兽丿 发表的: 老兄,是个能飞的基本上都是国家二级,毒不得呀
引用 @可乐很可乐 发表的: 我以前村里就有一个类似,因为防野猪在田边弄了电网,晚上就开着,然后另一个村民晚上路过被电死了(去干嘛就不知道了),结果田主人要被判刑。
引用 @十个柚子多少钱 发表的: 从法律上来讲,不管是你拉设高压电线还是撒毒防偷,就算你立了牌子提醒,你的这个行为的时候是自己已经预料(会致人死亡)到但仍为之的行为,所以有罪
引用 @跳跃的蜗牛 发表的: 你觉得偷了点玉米就该死是你的事,我觉得罪不至死
引用 @抽象危险犯 发表的: 因为要给留点面子 有个勘误的空间
引用 @托狗斯穆勒 发表的: 不是杠啊我就想问下,那跳轨自杀的还能找铁道部赔钱么?
引用 @虎扑JR0081291455 发表的:我不是觉得偷了玉米该死,我是说她因为偷玉米死了活该。很难理解嘛?啥脑子啊我的天。
引用 @专注潜水十多年 发表的: 你懂个屁法,农民打农药不对?
引用 @一笑温情 发表的: 充分暴露了虎扑有多少法盲,靠情绪判断……如果你或者周边的人是这个女的,绝对不一样!这女的该不该,当然该,但是不该死。她只想偷点玉米,没想死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制裁犯罪是警察法官的权利义务,可不是你的。每个人管好自己就行,小偷为他的行为负责,你也要为你的行为负责。
引用 @林湖沖 发表的:这些娘们看上去有点姿色,为何做贼?
引用 @感觉自己萌萌哒 发表的:偷玉米咋就涉及生命问题了。。有人偷外卖,你下砒霜钓鱼试一试,看看抓不抓你。
引用 @我就这么一个id 发表的: 这个预料怎么来判定?一切皆有可能呀....如果我也路过玉米地,看到有人偷玉米,也看到了有农药的提醒,但是我没制止,小偷吃了玉米死了,我算不算帮凶?
引用 @克雷萨德 发表的: 农药残留一口就是致死量?农药不会不让打,具体指非农药的毒药,意思就是目的是防人的那一种。
引用 @就爱玩玩玩 发表的: 人家侵犯你一点财产你就剥夺别人生命权?闹着玩一样
引用 @克雷萨德 发表的: 你按照规定的浓度一般不会把人毒死吧,另外就是很少有原地偷果子原地吃的。最重要的是罗翔在案例中举例那人喷的是毒鼠强,主观目的是为了防人而不是杀虫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报警,抓小偷归警察管不归你管 还有我觉得我说的挺清楚了,主观上我是觉得他们活该的
引用 @FlamingoZ 发表的: 法盲没必要和他解释
引用 @结束字符 发表的: 就是你知道有人偷玉米,刻意在玉米上下毒,然后偷玉米的人毒死了,法律上你就有责任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 你先搞搞清楚,有人偷你粮食你就能弄死他?法律不制裁你这样的制裁谁?老农是不是有罪,首先看撒的是什么,其次看是不是符合撒药的正常剂量,最后才看有没有牌子。他撒个毒鼠强照样是投毒罪。后面那些烂例子就别举了,法律没有给你制裁犯罪的权利,那是警察的事,不是你的。
引用 @拂水房 发表的: 确实很气,但小偷罪不至死,你这么想就行啦~然后你说的情况,如果确实是小偷的行为导致你们家正好缺那些粮食而发生了不好的后果,当然要追究小偷的刑事责任啦
引用 @坚持到底abc 发表的:承认了 都上电视了 彭亲口承认的
引用 @可乐很可乐 发表的:农药又不是你打的,和你当然没关系。
引用 @lokibel 发表的:死了人自然会有警察来调查,洒了多少药,浓度多少,是不是应该洒这个浓度的,都会查的清清楚楚的,不是你一句肯定要打药就能混过去的。 他偷是他犯罪,他犯罪不代表你就有权利去制裁他,你要是投毒就是你犯罪
引用 @我扬眼里只有框 发表的: 我们不是讨论防偷,我说的是正常农作物打药,以及你日常可以看见的变电箱,人家变电箱写明了有电危险,你也明知道危险你还要去做,不该自己承担责任吗?
引用 @麦了个雷迪 发表的: 桑葚打了农药,还能吃么…………收获了能卖么
引用 @艺术家托尼马 发表的: 南京那个法官也不算奇葩,法律的问题,就是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民事诉讼中的推定,法官不能拒绝裁判,也不能判双方都败诉,后来彭宇貌似也承认自己撒谎了,可惜的是老太太,到死都没能等到真正的正义
引用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发表的: 安电网小偷被电死在刑法上属于防卫过当,侵犯了所有人财产权益被剥夺生命~
引用 @爱吃国产自研猪肉 发表的: 这波啊 这波是摆拍
引用 @圣骑士RJ 发表的: 我寻思这么投毒,他这玉米是不打算卖了?偷的人不毒死买的人也毒死了吧……如果他不为了卖他不种不就没人偷了……
引用 @你需要一个我 发表的:我盖了个房子,结果有个人偷东西跑太快撞我家墙撞死了怎么说
引用 @哈起不土来 发表的: 农药都是用大量水稀释使用的,而且没有人往玉米果实上打药,我家不种地才不几年。所以真的没必要抬杠了朋友,打药的心理大家都懂
引用 @蓝光乐队 发表的: 这老大爷没剥夺任何人的权利!我家的地,我种的玉米 你偷吃死了,你不偷吃不会死,偷吃之前自己不会想想有没有打农药吗?可能之前偷吃了很多次。一直没事,惯下的毛病吧
引用 @坚持到底abc 发表的: 担什么责任?民事责任,我没送给你也没卖给你我担什么😳? 刑事责任,我又没有故意要毒死你的心理
引用 @kayano愛衣 发表的: 按你说的,全国水库每年死那么多人,都没见有告水库的
引用 @专治暴民 发表的: 彭宇案这个事情,明显是媒体在带节奏。我以前瞄了一眼判决书,法官认为彭宇在老人摔倒后,家人都到现场了,还没有走开,甚至老人家属辱骂后还留在现场,并且彭宇还给了老人钱。如果仅仅是见义勇为有悖常理,法官才判了是彭宇撞得。
引用 @圣骑士RJ 发表的: 非农药的毒药?合着说农民辛辛苦苦种玉米是为了毒人?投毒就算没人来偷,他特么也卖不出去啊,卖不出去的东西他种了干嘛……打发时间么……
引用 @妙胖真人 发表的:人家辛辛苦苦种的,种子化肥农药劳作都不是成本?凭什么让你偷?看视频上两人偷的都抱不住了,那么贪婪,占便宜笑得那么开心,贪小便宜吃大亏
引用 @湖仁縂冠军 发表的: 开车去偷玉米😂也不差这几毛钱啊
引用 @头发不太长 发表的: 做人真难啊。。。
引用 @饮水机主力 发表的: 个人意见,这样的人被毒死了也不值得可怜。
引用 @麦花香里说丰年 发表的:老农放的农药剂量太大了,这种农作物成熟之后,残存的农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不?
引用 @真愛范特西 发表的: 你这话没依据的!虽然偷玉米不对,但是万一人真的毒死了,老农肯定负责。即使像很多地方立个警示牌也没用,没有法律效力的。简单理解别人犯错你在犯罪。
引用 @社长Sama 发表的: 无需负责?你这要害死多少人?等下次你过那个电网被人推一手,电死了,他说你自己翻墙碰的,你当这是捕蝇器呢?说不负责就不负责?你凭什么拉电网??喝酒喝多了,小孩子,文盲不配活着?
引用 @我就这么一个id 发表的: 我听说过,看到别人杀人而不去作证就是做伪证,这不是一个道理么?
引用 @虎扑JR0372172712 发表的: 我们负你们老老的责,合着我们农民就活该受气?
引用 @厚大法考罗翔老师 发表的: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引用 @可乐很可乐 发表的: 你又不知道他喷的过量与否,拿刀杀人之类的直接伤害是一眼能看出来的,就看喷洒农药的过程专家也看不出啊,谁知道他怎么配比稀释的。
引用 @淡蓝色冷风 发表的:这种跟电网挂个牌子写上有电,电死不负责一样 真出了事是不能免责的
引用 @拂水房 发表的: 唔。正当防卫不能用在这类比
引用 @我就这么一个id 发表的: 那法律通过法官的主观去看 别人的客观行动,是否有失公允?
引用 @社长Sama 发表的: 标明就信了吗?老弟,偷窃不至于要毒死别人吧?你这小孩子吃了咋办,盲人吃了?文盲吃了?这都咋办?你不能因为防盗,创造一个可以杀人的机会啊。如果不负责任,到时候你信不信我把你毒死,拖到玉米地里,给你栽赃一个透窃的罪名?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脱罪?这么一想你也不会觉得毒死人可以免责啊。。能明白了吗?
引用 @春光懒困倚微风 发表的: 那个偷玉米的人有没有责任?他不偷就不会死。
引用 @我就这么一个id 发表的: 请教下,路人偷玉米违法,我那可以把别人违法做为预见的前提么?偷玉米这种违法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大概率事件?诚心请教哈,不是抬杠
引用 @最爱的人永远不是伴侣 发表的:废话。正常打药怎么会毒死人?????
引用 @伦纳德御用心理医生 发表的: 不算,防卫行为有适时性的条件,只有危险发生或者将要的时候才可能构成防卫。
引用 @安的夜游园1984 发表的: 能致死量的农药是说不过去的。你的粟米还能卖还能吃??肯定推定你是有恶意的了。
引用 @魔法少女岳不群 发表的: 因为你创造了危险,没办法。法就是这样
引用 @就爱玩玩玩 发表的: 明知洒农药很大概率会导致人死亡,但是为了保护玉米还是洒了农药,这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的间接故意。
引用 @Popeye95 发表的: 正常防虫喷洒没问题,如果是防盗窃的人毒性很大的话,大概率会被认定。
引用 @蓝光乐队 发表的: 哦,那不好意思。你吃的所有粮食都会撒农药!而且你说了明知道撒农药会致人死亡,那为什么还要去偷人家的玉米?显得自己很无知?还是他人很无知?这算不算另一种碰瓷?
引用 @圣骑士RJ 发表的: 预见到有人会偷????这是什么逻辑?玉米种出来是偷的么……那这么说家里东西也有人会偷……
引用 @跳跃的蜗牛 发表的: 你多厉害啊,动不动脑子脑子
引用 @晕车三 发表的: 后情况咋追究,压根追究不了,老实人活该吃亏呗?
引用 @芒鞋竹马 发表的:刑事犯罪的举证很复杂,不可能听一个人说说的,不是小孩子打架。你可以去查下案例,故意的基本都要判刑的。
引用 @Popeye95 发表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引用 @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发表的: 符合时间条件 但不符合限度条件
引用 @天霸_天 发表的: 人家标明了打了药,你偷吃了,人家还要负法律责任的吗?这个真不懂
引用 @科比的帅气后仰 发表的: 就这个来说,没人知道,法官怎么判,判你玉米打农药?还是?
引用 @伦纳德御用心理医生 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时间条件也不符合
大胆点,闯红灯就枪毙呗,用盗版也枪毙呗。
法盲,笑死👴
我是玉米的物主
这个还真要负责,民事应该跑不掉
一张没有文化的妇女图被骂了多少年了,到你这就正常了?咱不能双标吧
请教下,路人偷玉米违法,我那可以把别人违法做为预见的前提么?偷玉米这种违法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大概率事件?
诚心请教哈,不是抬杠
燕子?
和楼主的例子还是有区别的
这个预料怎么来判定?一切皆有可能呀....如果我也路过玉米地,看到有人偷玉米,也看到了有农药的提醒,但是我没制止,小偷吃了玉米死了,我算不算帮凶?
我不是觉得偷了玉米该死,我是说她因为偷玉米死了活该。很难理解嘛?啥脑子啊我的天。
额。。。你这图说明不了什么,回复里我说了毒性足够大是很可能被认定的,因为其防卫手段和目的不具有相当性
想知道这算合法骗保么....
你多厉害啊,动不动脑子脑子
他的意思是打过量可致死的药量是不对的,一般驱虫剂量是毒不死人的。
那该这么保护自家收成?警察不管,又不能千日防贼
所以你就少说话吧。每层你都在BB
偷得格外香。。。。。
偷玉米毒死了,不是生命安全问题?
农药又不是你打的,和你当然没关系。
非农药的毒药?合着说农民辛辛苦苦种玉米是为了毒人?投毒就算没人来偷,他特么也卖不出去啊,卖不出去的东西他种了干嘛……打发时间么……
这老大爷没剥夺任何人的权利!我家的地,我种的玉米 你偷吃死了,你不偷吃不会死,偷吃之前自己不会想想有没有打农药吗?可能之前偷吃了很多次。一直没事,惯下的毛病吧
我寻思这么投毒,他这玉米是不打算卖了?偷的人不毒死买的人也毒死了吧……如果他不为了卖他不种不就没人偷了……
只能为娼?
拉倒吧,丢玉米警察压根不管,报警有屁用
这和法盲不法盲有啥关系
那个偷玉米的人有没有责任?他不偷就不会死。
很清楚了呀。老农就是正常打药杀虫,而且肯定是整片地都打,不可能就几株打药,而且也不是重毒,毕竟也不知道他偷哪个不投偷哪个。合着他不偷我还得吃死自己?
那么大一片玉米地,老农能掐会算,就算到你要偷我家地?
预见到有人会偷????这是什么逻辑?玉米种出来是偷的么……
那这么说家里东西也有人会偷……
后情况咋追究,压根追究不了,老实人活该吃亏呗?
?不是公安局局长承认彭宇撞得?
我听说过,看到别人杀人而不去作证就是做伪证,这不是一个道理么?
讲道理,偷几根玉米违法了,但可不一定就是犯罪
正常农作物打药都是经过稀释的,死不了,但是故意打高浓度的药水致人死亡,肯定有罪
农药是打了当天有毒,一般第二天吃没问题。
那个审判员最大的问题是要求'无'证无,而不是'有'证有。他的那句名言会导致其他案件参考时,会让辩方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进而导致社会见义勇为减少以及公信力缺失。
不算,防卫行为有适时性的条件,只有危险发生或者将要的时候才可能构成防卫。
肯定是摆拍啊,难道自己曝光自己偷东西吗
所以说啊,他要这么把人给毒死了还要辩解说是正常农业生产活动的话,真是打死我都不信…这也是为什么这种情况被法律规定为犯罪,不管你是故意还是过失,你的行为打根儿上起就是为了伤人去的
盖房子不会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但给玉米投毒会给人造成危害,即便受害人是小偷,生命法益大于财产法益。除非你能保证被投毒的玉米在自己的监管范围内,外人不会接触,这叫对危险源的监管义务。
首先,那么大一片地,不会所有的都下毒吧。庄稼毁了自己也吃不了。
其次,不会所有的老农都商量好一块儿下毒吧。否则我下毒,小偷偷别家的,我的庄稼不要了?
所以,农药是正常的农药,而且一片地都这么用。毕竟老农也不知道小偷偷哪个不偷哪个。
明知洒农药很大概率会导致人死亡,但是为了保护玉米还是洒了农药,这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的间接故意。
毒死人的心理不一定是针对特定人的,可能是不特定人。主观心理是通过客观行为来反映的,毒药的种类、计量、投放地点都是考察因素,不是你说没有伤人的目的就没有。
这个要告也是告水库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水库怎么告?
你说的这些是逻辑思维,只能作为佐证。审判员最大的问题是双方证据都不充分的情况下,偏向了更符合时间逻辑的控方,但这个问题很多政法学者给出的意见是驳回原告。在物证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仅仅以推理来判罚,不够客观公正。
你懂不懂啥叫就事论事啊。我反复地说了,老师举的案例中当事人涂抹的是毒鼠强,而在实践中更多出现的是不合安全标准浓度的农药所造成的。你说的这些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你支持有个屁用,法律就是这么定的,那就只能这么来
道德谴责和法律规定是两回事。顶多算受害人也有过失,少判两年。故意杀人是一定的。
讲因果,不偷不死
一个玉米值一块吧,偷十个玉米十块钱,油费二十,这样赚十块,没毛病啊。
这老农真难啊,辛辛苦苦种的玉米被人家偷了害
活该才对,可以法律不同意
偷换概念
那你觉得你是在毒鸟还是毒人呢😏
这么多人都是简单理解?
被人推不是推的人负责?真刷新认识了
你又不知道他喷的过量与否,拿刀杀人之类的直接伤害是一眼能看出来的,就看喷洒农药的过程专家也看不出啊,谁知道他怎么配比稀释的。
法律规定的,你在这好我们骂什么街?
罗老师你上次不是这么说的
那法律通过法官的主观去看 别人的客观行动,是否有失公允?
而且似乎算做有主观故意
啊是的😂就是打个比方吧哈哈哈,肯定也不是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和罗翔老师在讲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案例一样的。那个案例是水井旁边私拉高压电网,就算立了警告的牌子也应该负责。
这是常理啊,看别人喷洒农药怎么能判断是否要杀人?只有喷洒的人才知道自己配的是否过量,那你如果看到别人拿刀砍人,又有证据证明你是目击证人,那拒不作证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这个不冲突。
照你这么说瓜果蔬菜就都,被打农药了呗
老农投毒是充分条件,偷是前提条件,刑法上要求的是充分条件
我的表述可能让人产生误解,其实我这里讲的“偷”只是针对图中的偷玉米而言,在间接故意的概念中,可以是任何行为,并不是特指违法行为。只要这个行为(或事件)从案件的具体情形的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可以预见,那么它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的。所以无论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只要在案件当时的条件下满足上述条件,是应当作为预见的前提的。
正常打药也会毒死人的,要,过了药效才能吃的
符合时间条件 但不符合限度条件
刚打完药你就偷吃,药效没过,你跟我说毒不死?
那瓜果蔬菜就不能打农药了?
哦,那不好意思。你吃的所有粮食都会撒农药!而且你说了明知道撒农药会致人死亡,那为什么还要去偷人家的玉米?显得自己很无知?还是他人很无知?这算不算另一种碰瓷?
我就简单说,你要给人定罪起码也得知道什么叫罪名是怎么回事,起码的读一下犯罪构成吧。
硬杠没意思,他到底是防人还是正常撒农药,可以通过洒的地方和洒的浓度来判断,楼上有个jr说正常不需要这么大剂量,所以我倾向于他是在防偷
我的表述可能让你产生误解,我是针对图里的偷这一行为才说预见到有人“偷”的。只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情况能够预见到某行为或事件,那这个行为或事件就是应当被预见的。图里的玉米种在大路边,并且老农实施的将致死的量的农药倒在玉米上的行为说明他明确知道玉米可能会被偷,他想惩罚偷玉米的人。但间接故意的重点并不在他是否预见到,而是他倒足以致死的农药的行为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也就是他“放任”可能会毒死人这一危害结果发生的 心理
电网不可以随便拉,但是农药随便打。
你确实脑子有点蠢啊,没说错吧
法治社会是绝对禁止私刑的,如果认可老农的行为就是允许私刑,可以用任何行为维护权利。报警,有足够的证据就能追究小偷的责任。
经过专业训练,具备合格法律素养的法官可以视为理性的居中裁判者
就这个来说,没人知道,法官怎么判,判你玉米打农药?还是?
大错特错 这个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喷洒农药称死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或者重大过失 并没有追求危害结果 口袋罪名不是这么用的
我的意思是时间条件也不符合
首先说法规,如果行为人明知会有人来偷,而故意下毒。那么主观有杀人的意愿,客观产生了杀人的结果,主客观一致,按故意杀人既遂判处。
其次说取证,既然是定故意杀人。那就要看首先农夫是不是知道晚上会有人盗窃。这一点可以从他以前晚上经常丢失玉米来确认他实际是知情的。再看他的行为是正常的施药还是下毒,那就要鉴定玉米上的毒药残留,通过成分、剂量等等鉴定来判断。
比方说你用氰化钾,那你肯定是想杀人,因为没有农药是用氰化钾的。而且农药有很多种类是禁用的,现在连百草枯都被禁了,无论是剂量还是类型都严控的。所以你如果用高杀伤性药剂,那你就是想杀人。
还可以化验玉米残留的分布,确认你是用打药喷枪施药还是用药瓶倒药,倒药你肯定是想下毒杀人。
再可以看看你的药是只下在玉米棒上,还是整棵玉米株都下。是整片田都打药,还是只有沿着公路的几株玉米打药。如果你不是全面覆盖打药,而是专门挑可能被偷的几株、可能被偷的部分打药,那你肯定是想下毒杀人。
总而言之,有很多刑侦技术手段可以判断。一般你想杀人,你的犯罪手段是不足以掩盖你的罪行的。除非你是专业杀手,反侦察水平极高。
开什么玩笑,你去派出所呆两天试试,那些敬茶都是老江湖,你想糊弄他们?
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电网发挥作用,所以时间条件是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