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案抛出聊天记录以后,感觉这个养女也真的不是白莲花。

神奇的弧度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这还能是最高亮?lz提出一个假设而已,既然没有铁证能否定这种说法,为什么容不下第二种声音?

如果你能好好看看案件而不是看人胡扯,就不会在这乱叫

老皇也是帝
引用 @费城丑帝帅鸡西 发表的:
我不相信问题出在姑娘身上,不过姑娘的母亲目前是存在疑点的。或许对姑娘不利。等审批结果吧。目前各媒体的报道恐怕都未必绝对客观。

母亲有疑点跟姑娘是受害人有什么关系?这是两个法律事实。。。。
虎扑用户361911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这还能是最高亮?lz提出一个假设而已,既然没有铁证能否定这种说法,为什么容不下第二种声音?

容个jb

真是个爷们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一个40岁的中年人,对付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她产生“感情”。
O
Owinso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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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独立思考啊?你这个算思考吗?当然如果你从14岁开始被老男人鸡尖,那我觉得你配得上思考两个字的

A
ACE0JOKER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确实有心机重的,但是这事没啥好洗的8

铁头金刚小飞侠
引用 @寂寞最近啊给力 发表的:
82和28的被骂到现在了吧?

没几个人骂啊

你好美啦
引用 @里奇_保罗 发表的:
这个才是正解 不要过于相信自媒体。自媒体无良的太多了。

不是太多,是几乎全部自媒体都没有所谓的媒体道德,甚至不如一些论坛用户的道德水准高。

虎扑用户375612
可以,这很虎扑🐶

w
wkingkklickk
引用 @苗可秀 发表的:
14岁是没有辩护理由的吧?

14岁以下直接定为强奸。
鲍自己就是金牌大律师,专门在女孩子十三岁时“收养”了她,等她到14岁才发生关系。

我怀疑就是人口买卖,小女孩倒了十八辈子霉。

刺激性气味爱好者
无法想象如果你爸妈,你朋友知道你说出这种话会怎么想。如果给你权势,大概率你也会变成那种人。

司徒一一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M
Mastodon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一方面觉得现在的未成年人早熟啥事儿都干得出来,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另一方面却在这个案子上受大众舆论引导,完全相信少女是纯洁无暇的。观其行为癖好,鲍某受到道德批判是应得的,但不代表星星就是“完美的受害者”。 是的,他们地位悬殊,少女似乎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公众的同理心天然倾向于她。但就个案而言,“”强奸罪”必须要有能证明违背受害者自意愿发生性关系的证据。目前来看,情况复杂,各种站在道德立场的先验解释都出来了。还是理性关注吧。

奥尔特云
来了来了,我刚知乎逛回来,我看的一个高亮回答就是肯定会有水军泼脏水,那个女孩什么情况我不管,我就想看着鲍什什么坐牢,否则以后有钱人都她妈去找13岁女孩养到14…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引用 @k0be1bryant 发表的:
希望中国能有两种声音,不要什么都信这些自媒体的,法律决定对错

法律决定对错,甚至鲍律师有把握逃脱法律制裁,毕竟他是知名律师,又是美籍(中国籍进了美国籍)。
但道德上的对错很分明。诱惑14岁的女孩,还发生关系。这就是道德败坏

铁头金刚小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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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

A
Alan_Souza
你都没弄清主要矛盾。跟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本来就是不可饶恕的事情,这个女性并不需要加单纯的、不谙世事的定语,更何况给他诱导了那么多年,这女孩子还能跟其他少女那样说话? 更不要说QQ聊天记录本来就可以造假,鲍毓明完全可以掌控女孩子的聊天内容

冰芝芝葡萄
。😊

颓靡又传奇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街上大部人也都认定男的有错啊 这没毛病,但是不应该咬定一方是纯粹的黑一方是纯粹的白。至少在进一步细节被公布出来之前

这种事情上还装理中客

t
tano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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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证据是什么?警察如果烦一个人也能当证据,那以后这官司可好打多了。

克约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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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可能。就算是14岁勾引你,坏的也是男的。因为14岁思想根本还不成熟

我是小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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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真的蠢

虎扑用户8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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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这小女孩色诱,这男的就可以洗白吗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引用 @汉东省京州市少年宫主任孙连城 发表的:
本来我也觉得这男的十恶不赦,但是昨晚上看了狩猎这部电影,我觉得在事情没查清之前还是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带入太多

狩猎,是没有发生关系。
但这个案子,女孩甚至检测过阴道,根据聊天记录,有发生关系。
差距很大,请你别轻易用狩猎来对比

爱素颜A大
引用 @Satune 发表的:
有一点良知吧,别总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40多岁和14岁不是怎么也不应该发生那种关系么?14岁!

天若有情里面。那个女主角19岁了爱上了36岁的养父,他的养父是怎么对她,一直躲开她,拒绝她!等她什么时候长大了成熟了确定心意了再说
40岁男人对14岁少女有情欲就是犯罪,你真喜欢他,等她二十几了,你真要碰她只要是自愿的部不会说什么。

微信or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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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益善

马竞神帅西蒙尼
引用 @Satune 发表的:
有一点良知吧,别总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40多岁和14岁不是怎么也不应该发生那种关系么?14岁!

楼主这样的人,一定是对女性群体意见很大的,不解释。
初恋杨恭如
引用 @wuboji123 发表的:
容不下讨论吗。。我看楼主也没说啥啊。就是提出了另一个假设而已。。

楼主刻意回避了一个事实,女孩跟鲍某之前是养女关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而她所说的人品什么的只是因为被性侵而导致的后果。

p
patato187cn
十四岁的孩子,在一个封闭环境里能依赖的只有ta经常遇见的那个人,即使这个人时常违背ta的意愿行为,但这个人是唯一的依靠。只要稍加引导,约定将来结婚、生子,甚至约定SM、约定将来赚钱养“爸爸”都是可能的。
这个约定是明显不公平和无效力的。

O
Owinson9
引用 @慕夏陌 发表的:
我觉得步行街现在水平真的不行,有些人低领化非黑即白
都知道b某不是好人,但问题是他们连一点不一样的声音都听不进去,就是哪怕你有一点点的怀疑,一点点的和他们不一样,一点点的认为这个女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都不可以,他们就认为受害者就一定是完美的。
而且钢筋实在太多了,看亮屏各种偷换概念,各种走极端整笑了

不是受害者完美,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下你能理解到一个人的心智会受怎样的影响吗?多一个人认同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就是对受害者的多一次加害。现在的聚焦在受害者身上意义在哪呢,是帮加害者开脱解压,你觉得这就是独立思考的意义吗?

吉米jordan
引用 @神奇的弧度 发表的:
如果你能好好看看案件而不是看人胡扯,就不会在这乱叫

你从哪里看到的案件呢 南风窗?还是别的自媒体的说法?是否一定是全部事实呢。至少等jc再进一步调查清楚不好吗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土拨鼠找洞 发表的:
nt,刘强东案打脸打的还不疼?

成年人和非成年人是两种不同的底限
我今年36,我儿子13,你觉得正常人能对比自己孩子还小的姑娘下得去手吗?
我是大帅哥3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说简单点,女孩长时间都和鲍相处,对于像鲍这样一位巨头高管,精通法律的,洗脑一个未成年少女是件有多少难度的事?

在难听点,1.9身材,负责女孩生活所有,不从的话,随便一点语言暴力,都不用肢体的,吓也给她吓到了

葵司Tsukasa
事物还是两面性看待,希望警方还原真相吧,到底鲍是人渣还是真犯罪等等看吧,喷楼主的太过分了

三通无双
引用 @嗯哼哈哦哦哦 发表的:
无论未成人是否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是与未满14周岁的发生关系算强j,这个东西好像是刚好选在女孩14周岁生日这天

a
atmacai
引用 @吃花生桂圆 发表的:
成年人为什么叫成年人?

一针见血。小孩当然也会有所图,比如区区一个玩具,但成年人利用这一点达成某些目的性质和两个成年人之间不可同日而语。

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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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M
MK追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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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无良帖子叫独立思考?

不想回头kkk
引用 @追寻者莫德 发表的:
千万分一还差不多,一个大律师什么丑恶没见过,想倒贴的女性会少,女孩又不是天生媚骨,男的至于迷成这样,毁自己清誉?还百分之一可能?你懂百分之一的概念?你家市,县,镇,乡,村,小区几百几千几万人,你听说过有这种闲话?14岁小女孩反把成年人清白身家都骗了?

不能这么想,在事实没出来之前,不能假定有罪

阿拉敬腾syag
但凡新京报下场的新闻,就要慎重看

寡人深爱着您
引用 @鲁班永不服输 发表的:
十四岁心机女诱jian四十岁傻白甜阳光大男孩

狩猎讲就是这个,不过大家也别急,最高法已经派派人下来了,肯定调查清楚

说了也不代表什么
引用 @巅峰召唤师 发表的:
在十三岁小男孩杀母案下的评论里,全都是十三岁什么都懂了应该判处死刑,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年龄应该往下推。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懂现在的十三十四岁的青少年是什么都懂还是什么都不懂。

虎扑这种帖子风向一确定,你想客观理性肯定要被点灭的,虽然很明显你不是支持谁,只是想说他们举证前后矛盾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远光甘明珠 发表的:
东哥要是在美国碰14岁的就回不来了

对,国内对未成年性行为定义为强奸的年龄限制是14周岁,美国是18
u
u就看吧
如果楼主的女儿14岁发生这种事估计就不这么说了

爱篮球到死
引用 @阿拉敬腾syag 发表的:
但凡新京报下场的新闻,就要慎重看

澎湃也一样
他化大自在天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诱奸也不是一个成年律师与之发生性行为的理由。中国以前两未成年人谈恋爱发生性关系,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男方都算强奸,最近才改了。事发时这个满了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再心机,也只能说心智不成熟

z
zhaxila
这么多水军还是nc,天天洗,有钱有权就是好

i
insignificant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我怎么想起来无耻之徒的剧情来了……但现实中够呛

板鸭从不需要甜面酱
楼主只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表达出另一种声音,各位没必要这么诅咒楼主吧。

依然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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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女儿14岁的时候给大家用用谢谢

F
FxxkThis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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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阳光大男孩会被十四岁女孩右键?

成为陈橙橙的男人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希望lz子子孙孙都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子子孙孙,永远

J
JeremyLin林书豪7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我相信一个正常人不会把自己的女儿送给别人。

流川枫控球明日花
引用 @巅峰召唤师 发表的:
在十三岁小男孩杀母案下的评论里,全都是十三岁什么都懂了应该判处死刑,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年龄应该往下推。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懂现在的十三十四岁的青少年是什么都懂还是什么都不懂。

那要看jr想判什么案件咯🐶

拾拾拾时时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这还能是最高亮?lz提出一个假设而已,既然没有铁证能否定这种说法,为什么容不下第二种声音?

犯案的时候女孩几岁?

虎扑用户582078
引用 @mark_u 发表的:
男人至死是少年

只有歌里这样唱,我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现实中不可能

海洋火焰
希望你们以后对熊孩子也那么看。别说什么几岁就有性意识了好吗。。
不想回头kkk
引用 @慕夏陌 发表的:
我觉得步行街现在水平真的不行,有些人低领化非黑即白
都知道b某不是好人,但问题是他们连一点不一样的声音都听不进去,就是哪怕你有一点点的怀疑,一点点的和他们不一样,一点点的认为这个女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都不可以,他们就认为受害者就一定是完美的。
而且钢筋实在太多了,看亮屏各种偷换概念,各种走极端整笑了

你怀疑怀疑什么呢?你可以怀疑女孩下套,但你也不能直接去靠一个虚假的不存在的证据吧?能信聊天记录?

H
HPnobrain
来了 开始双方都不是好人。

今天嗑瓜子了吗
引用 @wuboji123 发表的:
容不下讨论吗。。我看楼主也没说啥啊。就是提出了另一个假设而已。。

有脑子的人都不会有这种假设。因为有脑子的人会先看案件的时间线。内容。再去发表评论。而不是为了“标新立异”发一些脑残假设。

B
B1L1B1L1
引用 @景德镇13号工艺师 发表的:
强奸和被勾引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恶劣程度也不一样 现在都是一面之词 看最终结果吧 都2020年了被打脸还打的少了?

恶劣程度不一样?下几层地狱的问题有什么性质不一样的,能对一个14岁的女孩下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瓦尔登湖畔的陆伯言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心机重的小女孩的心思超乎你的想象。
我亲妹妹,十岁的时候就问过我爸说我们住的房子是留给她的还是留给我的…
(我只是单纯说这一点啊,与主贴内容无关)

虎扑用户387413
楼主你心坏了

南瓜汤
不要苛责受害者,不要强求完美受害人。
这是个没成年的真孩子。
Y
YYJoe
引用 @爱素颜A大 发表的:
天若有情里面。那个女主角19岁了爱上了36岁的养父,他的养父是怎么对她,一直躲开她,拒绝她!等她什么时候长大了成熟了确定心意了再说
40岁男人对14岁少女有情欲就是犯罪,你真喜欢他,等她二十几了,你真要碰她只要是自愿的部不会说什么。

19岁不是已经成年了吗?,为什么要拿未成年人来比?

虎扑用户215821
就算她主动,男的也不该,法律上是强制保护的

j
jxyz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这么多次事件还没教会你在没有实锤之前千万不要随便站队,真是愤怒等事实弄清之后好像也没坏处吧?

虎扑用户463982
引用 @巅峰召唤师 发表的:
在十三岁小男孩杀母案下的评论里,全都是十三岁什么都懂了应该判处死刑,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年龄应该往下推。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懂现在的十三十四岁的青少年是什么都懂还是什么都不懂。

确实

慕夏陌
引用 @Owinson9 发表的:
不是受害者完美,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下你能理解到一个人的心智会受怎样的影响吗?多一个人认同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就是对受害者的多一次加害。现在的聚焦在受害者身上意义在哪呢,是帮加害者开脱解压,你觉得这就是独立思考的意义吗?

我哪里说认同受害者有罪了?我只是想知道完整的真实的情况,关键是现在你们的发言都是容不得说受害者有哪一点不对

m
magicloudyh
赚这种钱真的不怕遭报应么?希望你下辈子你自己和亲人被权利蹂躏的时候也能甘之如饴

w
willia0713
引用 @k0be1bryant 发表的:
希望中国能有两种声音,不要什么都信这些自媒体的,法律决定对错

要分什么问题。你对一个14岁小姑娘下手,即使是小姑娘勾引的他也是他错。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

虎扑用户250843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我觉得楼主不会把女儿送别人 你呢?

w
wendy2018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我希望楼主最好别生女孩

虎扑用户987064
引用 @无人机群 发表的:
什么屁话,那女孩14岁,就算自愿的也是嫖宿幼女罪?而且小孩子本身认知不成熟,对自身的遭遇缺乏认识,对与这个男人的关系缺乏正确认知,然后楼主就截取她的只言片语来洗地?还特么是人吗?


你说的是十四周岁以下

虎扑用户294628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街上大部人也都认定男的有错啊 这没毛病,但是不应该咬定一方是纯粹的黑一方是纯粹的白。至少在进一步细节被公布出来之前

因为这不符合常理,并且我觉得现在舆论是对弱势一方有利的,应该支持

儒雅随和丶mata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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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女孩,14岁啊。她就是把你按在床上,你也不能对她那啥……

慕夏陌
引用 @不想回头kkk 发表的:
你怀疑怀疑什么呢?你可以怀疑女孩下套,但你也不能直接去靠一个虚假的不存在的证据吧?能信聊天记录?

我说的是现在,你们就认为完全不能说任何一点受害人不对的话。鲍某的证据可不可信那是警察去考虑的事情,那么既然现在他提出了这个观点,不是更应该去考证,他是到底是不是真的吗?

杨昂纳多迪卡普里文
引用 @鲁班永不服输 发表的:
十四岁心机女诱jian四十岁傻白甜阳光大男孩

西本雪穗???

羞涩呆呆
谁都不清楚整个事情最真实的情况,看法律吧,总有人借这种事情搞出别的事情

觊文之父
我昨天详细看了这个

这人渣真的懂法律,各种法律玩的牛逼要死

首先14岁以下,算幼女,这人渣14岁刚过,下手

然后说领养,要男的比女儿大40还是多少,这人渣不够,只能算同居

中间各种以恋爱关系处理

我只想说,法律不知道会怎么办,真希望一个雷给他劈死

才14岁啊

看到我回帖请让我立马去学习
我觉得此案最大的疑点南风窗一开始就没说清楚,为什么这都过了四五年了,才被爆出来?这背后的是产业链🐴?

一朵莲花压海棠
楼主叫人奸过,心里变态。

涛哥
楼主你要是站在我面前说这话我真的会揍你

l
lov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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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孙杨霍顿,或者东哥

莫林弥
引用 @爱素颜A大 发表的:
天若有情里面。那个女主角19岁了爱上了36岁的养父,他的养父是怎么对她,一直躲开她,拒绝她!等她什么时候长大了成熟了确定心意了再说
40岁男人对14岁少女有情欲就是犯罪,你真喜欢他,等她二十几了,你真要碰她只要是自愿的部不会说什么。

19岁已经成年了,爱上63的都是她的自由,但这新闻里的女孩太小了

u
uniquejing
无论如何鲍什么都是个坏逼,孩子她妈也有点问题。媒体和章子怡那群傻逼明星上来怪警察,也是脑残
云想衣裳花想容丿
佛了,真有楼主这种人?

吉米jordan
引用 @拾拾拾时时 发表的:
犯案的时候女孩几岁?

从常识和良知上看十四岁女孩确实不会是有错的一方,但是具体到这个案件是否真的是这样应该等进一步调查清楚才能下结论吧

石室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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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最后走向何种结局,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全社会的底线。
麦迪得罪谁了
引用 @巅峰召唤师 发表的:
在十三岁小男孩杀母案下的评论里,全都是十三岁什么都懂了应该判处死刑,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年龄应该往下推。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懂现在的十三十四岁的青少年是什么都懂还是什么都不懂。

都是网友,说话不用负责的,别太当真了

吉米jordan
引用 @T原地旋转 发表的:
因为这不符合常理,并且我觉得现在舆论是对弱势一方有利的,应该支持

确实,但是不能说既然道德上应该支持就不能有第二种声音

看到我回帖请让我立马去学习
引用 @k0be1bryant 发表的:
希望中国能有两种声音,不要什么都信这些自媒体的,法律决定对错

我觉得马上就有人来批判你了

看到我回帖请让我立马去学习
引用 @k0be1bryant 发表的:
希望中国能有两种声音,不要什么都信这些自媒体的,法律决定对错

反正我觉得你这是正确的观点

秦小生
财新网跟楼主倒是一个调调。。

蟠桃园里吃过桃
引用 @慕夏陌 发表的:
我哪里说认同受害者有罪了?我只是想知道完整的真实的情况,关键是现在你们的发言都是容不得说受害者有哪一点不对

我想不出除了这种事以外的任何一种可能的犯罪,会引发大规模对受害者的声讨。想想看,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被人杀了,大概人们还会说。唉,死都死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吧。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种可能的犯罪中,永远会有那么多人指责受害者呢?

虎扑用户117779
引用 @Nirvosis 发表的:
确实跟微博一样,如果微博是啥都能扯到男的有错,那这条街就是啥都能扯到女的有错。

篮球男孩都这样,脑回路异常

石室岩
引用 @lovvc 发表的:
参考孙杨霍顿,或者东哥

这件事不能和孙东比,这已经触及到未成年人这条底线了
K
Kobe7Bryant
引用 @鲁班永不服输 发表的:
十四岁心机女诱jian四十岁傻白甜阳光大男孩

王员外:就这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