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wuboji123 发表的: 容不下讨论吗。。我看楼主也没说啥啊。就是提出了另一个假设而已。。
引用 @麦克斯布莱克1 发表的: 第一次也远不到十四岁吧,真是畜生
引用 @willia0713 发表的: 要分什么问题。你对一个14岁小姑娘下手,即使是小姑娘勾引的他也是他错。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
引用 @历史的猫 发表的: 主要是这个女生太小了,才十四岁,你告诉我十四岁懂多少,虽然说现在女生都早熟,但是她十四岁就有这么深的心机的话,她也太牛逼了吧,如果没有,那现在女生很多行为就是正常甚至可以被大众原谅的
引用 @Satune 发表的:有一点良知吧,别总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40多岁和14岁不是怎么也不应该发生那种关系么?14岁!
引用 @爱素颜A大 发表的: 天若有情里面。那个女主角19岁了爱上了36岁的养父,他的养父是怎么对她,一直躲开她,拒绝她!等她什么时候长大了成熟了确定心意了再说40岁男人对14岁少女有情欲就是犯罪,你真喜欢他,等她二十几了,你真要碰她只要是自愿的部不会说什么。
引用 @巅峰召唤师 发表的: 在十三岁小男孩杀母案下的评论里,全都是十三岁什么都懂了应该判处死刑,未成年人判处死刑的年龄应该往下推。说实话,现在我也不懂现在的十三十四岁的青少年是什么都懂还是什么都不懂。
引用 @老皇也是帝 发表的:这个四十岁阳光大男孩还是个律师。。。。。。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从常识和良知上看十四岁女孩确实不会是有错的一方,但是具体到这个案件是否真的是这样应该等进一步调查清楚才能下结论吧
引用 @qiao龟海 发表的: 而且和未成年发生关系就是强奸了(中国法律有规定) 楼主还tm的在这里洗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狩猎,是没有发生关系。但这个案子,女孩甚至检测过阴道,根据聊天记录,有发生关系。差距很大,请你别轻易用狩猎来对比
引用 @慕夏陌 发表的:我哪里说认同受害者有罪了?我只是想知道完整的真实的情况,关键是现在你们的发言都是容不得说受害者有哪一点不对
引用 @穿搭弟弟平民加菜鸟 发表的: 十四岁已经懂很多了
引用 @啖杏花 发表的: 有钱一起…算了,我还有点良心,这钱我赚不了
引用 @atmacai 发表的:一针见血。小孩当然也会有所图,比如区区一个玩具,但成年人利用这一点达成某些目的性质和两个成年人之间不可同日而语。
引用 @慕夏陌 发表的:我说的是现在,你们就认为完全不能说任何一点受害人不对的话。鲍某的证据可不可信那是警察去考虑的事情,那么既然现在他提出了这个观点,不是更应该去考证,他是到底是不是真的吗?
引用 @吃花生桂圆 发表的: 成年人为什么叫成年人?
引用 @景德镇13号工艺师 发表的: 强奸和被勾引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恶劣程度也不一样 现在都是一面之词 看最终结果吧 都2020年了被打脸还打的少了?
引用 @远光甘明珠 发表的: 东哥要是在美国碰14岁的就回不来了
引用 @无风8 发表的: 就14岁这个点根本不用其他说法了吧
引用 @鲁班永不服输 发表的: 十四岁心机女诱jian四十岁傻白甜阳光大男孩
引用 @T原地旋转 发表的: 因为这不符合常理,并且我觉得现在舆论是对弱势一方有利的,应该支持
引用 @铁头金刚小飞侠 发表的: 没几个人骂啊
引用 @只关注dog 发表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 未满16还是18来着 不管女方同不同意都是犯法的
引用 @我是小老弟 发表的:你是真的蠢
引用 @苗可秀 发表的: 14岁是没有辩护理由的吧?
引用 @Curthi 发表的: 你这言论好恶心
引用 @蟠桃园里吃过桃 发表的: 我想不出除了这种事以外的任何一种可能的犯罪,会引发大规模对受害者的声讨。想想看,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被人杀了,大概人们还会说。唉,死都死了,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吧。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种可能的犯罪中,永远会有那么多人指责受害者呢?
引用 @把兰州喝醉 发表的: 你是真的蠢 稍微了解都不会这样说
引用 @KD-OKC 发表的: 我希望楼主女儿永远不要遇上这样的事
引用 @东方谷荆 发表的:14岁正好是一个重要界限
引用 @陈树人 发表的: 有个拔叔演的电影,他是个小学老师,他的一个女学生喜欢他,向他告白被拒。然后这个小女孩就散步被他性侵的谣言,搞得拔叔家庭破裂,在小镇上人人喊打,活不下去了。如果有人知道这电影的名字麻烦告知,我想去好好看一遍。
引用 @好好睡觉静静生活 发表的: 不管你怎么说,那个就是未成年啊
引用 @爱素颜A大 发表的: 十四岁少女可以不懂事,40岁老男人还不懂事?这种文章洗就是恶心。14岁尝禁果在现在不稀奇,小朋友不懂事好奇,但是对象是40岁男人,老男人控制不住自己?就是犯罪。
引用 @吉米jordan 发表的: 这还能是最高亮?lz提出一个假设而已,既然没有铁证能否定这种说法,为什么容不下第二种声音?
引用 @哥杠过空姐 发表的:永久封禁这个LZ 吧,谢谢了
引用 @杜兰特夫人 发表的: 未必是心机女,但有可能有心机妈
引用 @只关注dog 发表的: 是14岁刚好卡节点上了 这案子真奇怪
引用 @追寻者莫德 发表的: 千万分一还差不多,一个大律师什么丑恶没见过,想倒贴的女性会少,女孩又不是天生媚骨,男的至于迷成这样,毁自己清誉?还百分之一可能?你懂百分之一的概念?你家市,县,镇,乡,村,小区几百几千几万人,你听说过有这种闲话?14岁小女孩反把成年人清白身家都骗了?
引用 @Owinson9 发表的: 现在看来是你所谓的理智更极端,这个楼主在恶意揣测受害人,聊天记录这些可以算真实证据吗?就变成我们容不得说受害人一点不对了?你可以质疑,但是前提是你得拿出真实证据,而不是“我觉得这个女孩也不是好东西这样的话”。这种出发点都是错的质疑,值得拿出来讨论然后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伤害吗?还空口谈什么水平不行非黑即白,也给我整笑了。
引用 @清发小谢 发表的:不认同就算了,别搞人身攻击。
不是什么思考都叫独立思考。
老八思考今天表演吃粑粑,也叫独立思考?
大家都在讨论啊,容不下nt而已
既然确实存在与14岁女孩发生关系的情况,那么随便他是以什么名义进行,哪怕是女方主动,也不会妨碍他就是一个禽兽这一结论的成立。网友把他定义为恶有什么问题?
14岁之后两个人才认识
楼主正解。
十四岁已经懂很多了
一开始鲍毓明就误导她,你看别人都这样做的,外国人也这样做,只是大家没说出来,心照不宣的事情你不要去问。还有各种思想和行为控制。女生坦言有段时间也被骗了。
如果是自愿,下体流血,经期做,哪怕成年人也会顾虑叭,而且女孩子还是从百度问医才知道自己被强抱的。不是有物证,带有jy的姨妈巾,还有纸。
不要被影视剧的什么暗黑萝莉洗脑了。丛14岁出卖自己,然后反咬一口的剧情魔幻而不现实。不过辩证的思考还是可以有,太着急站队,万一反转就是魔幻现实主义。不过我觉的这次铁了,哪怕你情我愿,14岁和43岁的组合,怎么看14岁都是受害者。
未成年人人格还没有被完全塑造,b某的行为就相当于科学家对机器人所为,添加一部分扭曲 变 态人 格给孩子
其实不应该小看人性的恶,哪怕年纪小,那种少年犯罪已经不是什么奇事了,什么陷害自己的弟妹,残忍虐待小动物,谎话连篇的熊孩子。回忆起自己14岁上初中的时候,应该是12岁初一吧,就已经有女生偷偷以破chu为豪了,14岁也就是初三的年纪,偷吃禁果也不是什么极端例子。但就这件事上,40岁肯定应该有更高的道德水准要求,而14岁也可能在变态的环境下,拥有畸形的伦理观念。
满了14岁你情我愿就不是犯罪了
还有当年的性侵案,也是一群人说的14岁判死刑,所以我觉得有人说网络让人退化不是没有道理的
还是个研究幼女强奸法律发表文章的,在多个大公司当管理层的精英律师
就14岁这个点根本不用其他说法了吧
这么说吧
这个案件里 三方没有一个是白莲花
话放这里了
等调查结果吧 愿意赌得人 可以和我下注
老铁学的不扎实呀~~~14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分界线
我奇怪的是既然第一次报警后为什么还生活在一起?如果她介意这件事,不应该那时就离开吗?后来为什么又生活在一起了?
现在看来是你所谓的理智更极端,这个楼主在恶意揣测受害人,聊天记录这些可以算真实证据吗?就变成我们容不得说受害人一点不对了?你可以质疑,但是前提是你得拿出真实证据,而不是“我觉得这个女孩也不是好东西这样的话”。这种出发点都是错的质疑,值得拿出来讨论然后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伤害吗?还空口谈什么水平不行非黑即白,也给我整笑了。
反正我十四岁时的想法是:那些狗屁大人以为我们什么都不懂😅
你确定?18岁还是14岁?
哈哈,别太当真了,虎扑和其他论坛没什么区别,都是一帮网民而已,需要的时候都是双标。
这种钱有命赚没命享
就你回复那个层主说到点子上了。 虎扑真的上限高下限也低。。每次都能看到亮点
你这言论好恶心
自以为公正理智,其实你就是哈皮
我觉得就是双方贪图对方利益。首先高管与农村妈妈两个阶层完全不同的人能经过人介绍认识就很不可思议,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妈妈贪图鲍的钱,想卖女儿。鲍就是老色逼贪恋小孩。最后就是小孩受罪。以上是我的猜想,但一个农村妇女把女儿交给陌生男人养那么久都不问已经很奇怪了
不管你怎么说,那个就是未成年啊
网友喜欢占领道德高地。lol的zoom的事件,不知道有没有教会一些人不要只去听一面之词。
不是,不说13岁,哪怕8岁也应该知道杀人是不对的。
而别说14岁,有的人18岁还没接亲过性教育,不懂是指两性关系的不懂。而且鲍毓明还给女孩子洗脑,你看大家都这么做,外国人也是这样的,给他看片
那是肯定的呀,美国规定的是16岁,我们这边规定的是14岁。
虽然拿小说说事不合适,但是白夜行真的不可能出现在现实吗。年龄确实很重要,但是不能拿年龄否定一切
如果没记错的话 未满16还是18来着 不管女方同不同意都是犯法的
你就是方唐镜?
被勾引你也不应该去碰她,除非三体打过来了,逼你跟十四岁的少女发生关系不然就毁灭人类文明,否则你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去碰她!
就算女生有勾引的行为,男方顺水推舟也是有错
并且达到了被人身精神控制多年,得抑郁症的目的,你说这女的厉不厉害?🐶
就算是微博也做不到100%支持女的,就相当于你问屎好不好吃的投票也不可能做到只有一种声音,你对虎扑太苛刻了,明明整个论坛而言,对男人99.9%都是批判的声音,你偏偏就要把0.1%放大成虎扑的行为,天生引战手还是骨子里想打拳打魔怔了?
有啊每次讨论80岁地位的时候都有人拿这个说事
辣你是真的🐮🍺
让我想起《白夜行》
是14岁刚好卡节点上了 这案子真奇怪
聊天记录如果不能算证据,你基于它之上做的一切推断都是带节奏的睿智行为。
不认同就算了,不要人身攻击。
14岁正好是一个重要界限
看网友心情
不认同就算了,别搞人身攻击。
?你自己看看你写的什么,你再看看我回复的什么。你又在说什么?
哪里大规模的声讨?哪里有对受害者的苛责?都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吧? 我说的是我想知道完整的真实的情况,而不是上来就盲目的站队,我们都认为施暴者有罪,但为什么就不能把完整的真实的情况拿出来讨论呢?就哪怕一点点证明受害者有瑕疵的地方都容不得吗?就凭你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对所有的罪犯喊打喊杀么?
至于是诱惑还是强迫,那个另一个判罚,决定是否罪加一等,。。。
真就快手城中村精神小伙的文化逻辑呗?
可以不认同,但不要人身攻击。
不管怎样,这个女孩多次报警,洗不了的。
这不是道德问题了,这是法律问题,就算一个13、4的未成年人爱上你,你能碰她吗?还特么玩虐待play?这就是犯法。而且鲍某人专门等了三个月小女孩14岁再下手,难道14岁的分水岭是给这种禽兽挑选下手目标的吗???刚到14岁和差三个月14岁在心智上有啥区别?
十有八九母亲卖女儿,价钱没谈拢,想敲一笔不成直接爆料出来了
不可能的,没屎忽的女孩谁要?
你这些话竟然让我想起来唐探1
狩猎
快谢谢我🤪
14岁以上自愿啪是不犯法的 你非要强调未成年的话 那你现在去全国的各个高中 去把所有啪啪啪过的学生全部抓起来
网民思维比较简单,加害者就倾向于什么都懂,受害者就倾向于什么都不懂。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男人犯罪跟女孩心机不冲突
除非能证明没有性侵不然没有什么第二种声音可言,受害者有罪论荒谬绝伦
如果依据现有的证据抛出个观点都要论坛永久
全中国的法院都可以关门了,大家各凭喜好道德判案就行了
14岁这个是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适用年龄段内,所以按照正常成年人的思维去推断就是非蠢既坏
心机跟犯罪不冲突
14岁不管自身是否愿意,都构成犯罪吧
14岁
对的,这种事事实如何真说不好,也有这个可能性,虽然很小。
真没满14岁就算是送鲍某也不敢上啊
国际大律师,熟知美帝保护女孩到18岁,所以跑回来收养玩萝莉养成
你是不是三观有问题?
嗯
你知道如果你的这些猜测是错的,会对受害者造成多大伤害吗
这特么叫诱奸,对十四岁以下就是强奸。你知道这货经常看领养女婴的帖子吗?
好啊,那就千分之一吧,那就继续等真相查明啊。
经过司法机关确认的聊天记录可以算真实的证据,既然这个鲍某,他现在提出来了,那需要相关的机关去审查呀。
还有你认为他是错的,你去说他,我只是说了我的观点,如果都像你说的这样,那么有心人,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漏洞去栽赃诬陷,利用舆论压垮任何一个人(我说的不是本案)
我这叫人身攻击?
是啊,洗这恶徒的人真的是脑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