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B.Austin 发表的:当晚,孙杨几次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进行排尿。
引用 @苍云古齿SN 发表的: 最终解释权………流氓设定啊
引用 @Qbop981001 发表的:采血证 检测证 授权文件,那两个助手一个都没有,就连护士证都不合规定,如果你觉得这样是有资格检查的话,那就不用聊了。
引用 @晶婷一生 发表的:看完了,印象最深刻有两点。一,多次警告。二,母亲警察巴医生韩医生有点猪队友的感觉。非喜勿喷。
引用 @s2老玩家 发表的:你是真狠,我怀疑你们三个人有一个不是警察,我把你枪咋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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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ir丨Ira 发表的: 我感觉还是孙杨团队对规则没吃透,作出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国内检测的标准是每个人必须有授权证明,而国际泳联的规则是有一个都可以(虽然也建议每个人都有,但不是强制规定)这也就构成了拒检,而且你这是跟制定规则的人对抗,确实是很难赢的,以后其他体育项目要注意吸取教训,至少让想整你的人挑不出你的毛病。
引用 @TLibiza 发表的: 1这不是国际泳联判的 国际泳联没有裁定权 2很好补充了事实细节 分歧点就在于idtm合不合规定,听证会上被编写规定的人解释符合规定,所以孙杨GG
引用 @那是一颗小笼包 发表的:编写规则的人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引用 @慢慢赢 发表的:看完很不理解啊,警告那么多次为什么用最激烈的方式,而且还不是一个人还有团队
引用 @SOMEBODYMAGIC 发表的: 看完了 但内幕真的不清楚 只能希望孙杨是清白的吧
引用 @这个哈密瓜真酸 发表的:4. 晚上11时左右,孙杨和家人一起乘车到达了小区,双方一致同意样品的收集将在别墅附近的会所进行。会所里一个安静的房间成了兴奋剂检查站。 第四条可以看到一开始孙杨是很配合抽检的,之后检查证件才对工作人员资格产生质疑
引用 @gbbgb 发表的: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毁掉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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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京城mata川 发表的: 建议你去和仲裁庭对线
引用 @knmm2 发表的: 为什么一开始不带足够的授权文件??明知道缺少授权文件就来,居心叵测??还是本身自己就没有规范意识?
引用 @李沁永远爱我 发表的: 不是有人说是他妈叫保安砸的吗 我依稀记得他妈好像给他搞了不少事
引用 @knmm2 发表的: 你不合规,为什么给你带走,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血液有问题?
引用 @無無明亦無 发表的:首先,孙杨方肯定是过度谨慎,导致问题出现的。另外只是想说,你换个角度想,这些年想抹黑他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未受许可的人如果做了什么手脚,样本出来有问题,那他一样也是被黑到翻不了身。这事太敏感了
引用 @烟尘往昔 发表的:不合规的是尿检的人,他最终没提供尿检结果。可这跟血检有什么关系?
引用 @knmm2 发表的: 护士证不能异地执业有问题??
引用 @香槟超新星0 发表的:根据WADA制定的规则来看,没问题
引用 @大侠爱装逼 发表的: 难道利尿剂?
引用 @gbbgb 发表的:之前60多次都这么做的,另外即使你害怕人家加东西,为什么不能自己保留一份血样,或者协调其他办法。非要打碎血样瓶难免给人口舌。
引用 @胖虎会进名人堂 发表的:黑什么了?我就问你砸了没?根据规定有没有资质?指导意见效力低于正式规定懂不懂?欢迎对线
引用 @我爱KG1991 发表的: 你没撞人,为什么要扶人???
引用 @成都赵子龙 发表的:那么为啥最开始还要给他们呢?如果真的有问题一开始就不配合不就对了
引用 @骑着蜗牛捡钞票 发表的:对方拿不出委投书,就不该给他们
引用 @酸菜是猪肘的灵魂 发表的:没毛病啊,人家有解释权你拿着你职业生涯去赌你自己的理解是对的?头铁?
引用 @茉莉未来 发表的:但他是砸了瓶子。。
引用 @塞尔喆奥布斯克茨 发表的:不是有说之前检测也是这么搭配的吗 只有一个人有资质 但是为什么这次反应这么大呢
引用 @einstein1982 发表的:他妈是个大问题
很多人连国际泳联59页调查报告都没看过就在控述孙杨暴力抗检查,我就贴一下详细当晚的事情经过,孙杨是我们体育届代表,个别人士连经过都不知道就在那看几个评论后自己揣摩孙杨心理,我只想还孙杨一个清白
1. 国际泳联认为,2018年9月4日采样期间出现的问题,约一年前就有预兆。在2017年的补充报告和在反兴奋剂委员会面前提供的证词中,Simoes描述了在他2017年对孙杨进行检查期间,他对孙杨行为的担忧。在那次检查中,Simoes先生是IDTM的DCO。报告中,Simoes提到孙杨极其无礼且和不愿意配合。Simoes还报告说,孙杨对当时正处于Simoes培训下的IDTM兴奋剂检查助理(下称“DCA”)尤其粗鲁。在反兴奋剂表格中,孙杨评价DCA不具备相关证书,并且未经授权。2017年那次采样过程中的DCA就是被IDTM委任于2018年9月4日执行检查任务的DCO。 2. 2018年9月4日,DCO与BCA以及DCA(“DCA”是IDTM对陪同人员的称呼)(统称为“检查团队”)乘车抵达孙杨住处。按计划,检查应在晚上10时至11时之间的60分钟区间内进行。IDTM派出的三个人被一名保安带到孙杨的别墅,但孙杨不在家。 3. 等待孙杨期间,DCA为别墅和小区拍了几张照片,以便在有需要时证明检查团队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地点。 4. 晚上11时左右,孙杨和家人一起乘车到达了小区,双方一致同意样品的收集将在别墅附近的会所进行。会所里一个安静的房间成了兴奋剂检查站。 5. 开始对孙杨进行正式通知时,DCO向孙杨展示了她的IDTM DCO卡、个人身份证和国际泳联在2018年发给IDTM的通用信函。国际泳联的信函给IDTM赋予了作为样本收集机构的权力,IDTM有权在2018年从国际泳联成员处收集血样和尿样。BCA提供了护士证。DCA出示了他的身份证。 6. 孙杨对DCA只提供身份证的做法感到不满,他抱怨说,这并不属于对DCA的正当授权。DCO向孙杨反复解释,DCA是由她任命并且培训的,DCA会在检查中执行特定的任务(监督尿液的排出和收集)。DCO告知孙杨,DCA已经签署了一份被称为“保密声明”的IDTM文件,这份文件确认了他的任命、他从DCO处获得的培训以及他对于遵守保密声明的同意。BCA也已经签署了一份类似的IDTM保密声明。但是,保密声明被视为IDTM内部文件,DCO并没有随身携带。 7. 孙杨不认可DCA获得了IDTM的正当授权,并坚持要求DCA离开兴奋剂检查站。之后双方屡次进行讨论。孙杨拍摄了DCA的身份证并将照片发送给了未知人员。孙杨的母亲威胁DCO,声称她与警方有联系,可以确定DCA是否真的有权对她儿子进行检查。最终,在孙杨的坚持下,DCA被排除在了兴奋剂检查站之外。 8. DCO完成了对孙杨的通知工作,血样由BCA成功收集,这一程序在晚上11:35左右完成。当时,孙杨并没有就IDTM对BCA的授权或者她的采血资质产生质疑。BCA将收集到的孙杨血样置于冷藏箱内的保险容器中,并将其放在了兴奋剂检查站的桌子上。 9. 关于DCA缺乏来自IDTM授权的争论仍在继续。DCO进行了解释:她将以DCO的身份掌控整个流程; DCA是得到了正当任命以及培训的; DCA签署了确认其培训情况的保密声明;DCA显然是和IDTM的DCO一起执行检查任务的,而DCO是IDTM派出的合法代表。但孙杨对这些说法都不满意。 DCO甚至在她的平板电脑上打开了DCO的门户网站,网站上DCA的联系信息与DCA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吻合的,但这仍不能让孙扬满意,因为DCO门户网站没有DCA的照片。孙杨认为DCA身份不明,也没有从IDTM获得参与检查任务的正当授权。 10. 孙杨给中国游泳队领队程先生打去的电话也没能解决问题。程先生坚称,检查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必须获得IDTM的正当授权。如果没有官方文件(documentation)可以建立起检查团队各位成员以及这次检查任务之间的联系,孙杨将不会再提供任何样本。 11. 当晚孙杨需要进行排尿,由于没有孙杨可以接受的DCA,DCO提出由孙杨的母亲看着DCA监督孙杨进行排尿,这个提议被拒绝了。另外,DCO提议孙杨在DCA监督下排尿,但可以保留收集容器。这也被拒绝。DCO告诉孙杨,得到通知后,在没有陪同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排尿,可能被视作拒检。孙杨回应说,现场没有获得正当授权的男性DCA,也就没有有效的通知,就不存在拒检了。 12. 僵局被DCO通过电话报告给了Popa先生。DCO无意等到可被孙杨接受的另一位DCA前往现场时才完成尿样收集,她认为这一程序应在当时IDTM的人员配置下就完成。在DCO于会所之外致电IDTM期间,孙杨在未经DCO允许的情况下独自前往洗手间。DCO发现后,跟在孙杨身后警告说,这样的行为是“性质严重且极度非常规的”。孙杨很快回到了兴奋剂检查站并告诉DCO,他只是部分清空了膀胱,仍有尿液可以用来提供样本,如果会有另一位DCA前来采样的话。当晚,孙杨几次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进行排尿。 13. 鉴于没有孙杨认可的DCA在场,尿样收集无法实现。因此,DCO开始完成血样的收集程序。孙杨在反兴奋剂表格上签了字,并表示“意见”部分将由正在前往会所路上的巴医生填写。 14. 孙杨怀疑DCA在兴奋剂检查站内用手机拍摄了他的照片。在同DCA对峙时,孙杨打开DCA的手机,删除了一些照片。DCO认为,孙杨所删除的只是检测团队在别墅外拍摄的、用来证明他们出现在了正确的时间以及地点的照片。DCO声称,DCA的手机上从未有过孙杨本人的照片。 15. 巴医生于2018年9月5日1时许抵达检查站,查看了之前给孙杨展示过的所有授权文件。DCO反复告知巴医生,IDTM的检查团队已经从IDTM获得了从孙杨身上采集血样和尿样的许可。她解释了她作为一名DCO的权力。DCO坚持表示,DCA是她所任命和培训的,而BCA也获得了正当授权,有采血资质。巴医生则认为,DCA和BCA都没有获得IDTM的正当授权,他进一步表示,在中国,BCA所展示的护士证并不代表其具备采血资质。出于上述理由,他拒绝DCO带走血样并将其送往检测。 16. 巴医生还和他的同事韩医生进行了通话,后者同意了巴医生和程领队的判断,他告诉DCO,DCA和BCA都未获得来自IDTM的对于采集血样和尿样的正当授权。巴医生和韩医生抱怨,这两人都拿不出来自IDTM的官方授权文件。DCO数次解释所有工作人员都获得了IDTM的正当任命和授权,都经过了培训,而这次又是陪同作为DCO的她而来,均未获得两位医生的认可。DCO反复申明,这个采集任务由他负责。然而,孙杨及他的随从人员立场始终不为所动:(1)没有获得正当授权的DCA在场,孙杨不会提供尿样;(2)由于血样是由不具备授权和资质的BCA采集的,血样不是合规样本,DCO不应将其带走并送往检测。 17. DCO和Popa先生在几次电话和邮件交流中多次商讨对策,还与孙杨讨论了与Popa先生共同提出的方案。鉴于孙杨已经显然不会提供尿样,讨论的重心也就成了该如何处理收集到的血样。Popa和DCO提出,先将血样送往获得WADA认证的、位于中国的实验室,之后再和国际泳联理清证书和授权问题。孙杨否决了这一提案。孙杨一方提出,血样可以由巴医生带到他的医院处理掉,DCO对此没有接受。 18. DCO多次警告孙杨和巴医生,如果她不能带着完好且可用于分析的血样离开,他们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反兴奋剂条例的违反。孙杨则一直声称,这不是一次拒检,过失完全在于带着资质不充分的工作人员前来检查他的DCO。孙杨坚持他一直在配合DCO的工作,并表示在得到正当授权的DCA到达检查站之前,他会一直等待。DCO并不赞同这个想法。 19. Popa先生用英语建议DCO,她应非常清晰地告知孙杨,拒绝检查人员将血样带走并送往检测会有什么后果。有关拒检行为的相关准则由Popa先生提供给了DCO。DCO声明,她和孙杨以及其他身处检查站的人士就拒检问题进行了沟通。DCO和Popa先生采取了各种说法,试图让孙杨接受DCO将血样带出兴奋剂检查站并将其送往检验,遭到孙杨全盘否决。 20. 孙杨和巴医生提出要用锤子破坏血液保险容器,以取出血样瓶并破坏采集好的血样。DCO被吓到了。她再次发出警告:冷藏箱里的血样必须完好无损地跟着她离开兴奋剂检查站。DCO多次表示,破坏血样的行为违反反兴奋剂条例。DCO持续与IDTM以及Tudor Popa保持联系,她尝试着采取策略缓和紧张气氛,确保已经收集到血样可以被带走并接受检测。 21. 在与Popa先生进行通话时,DCO听到了玻璃破碎声。她走出会所,看到孙杨和一名保安已用锤子破坏了其中一个血液保险容器。孙杨这时位于保安的身后,用他的手机进行照明。DCO被要求将第二个血样容器也破坏掉,她坚决拒绝。 22. 在发现血样已经明显遭到破坏,不可能再被带走检测后,DCO想要填写一份纸质的反兴奋剂表格以记录事件经过。这份表格被孙杨未经许可就突然抢走并且销毁。DCO又一次告知孙杨,这样的举动属于不当行为,可能构成对反兴奋剂条例的违反。 23. 最终,Popa先生建议DCO安全地结束掉检查任务,并详细记录检查站内发生的事情。 24. 关于当晚的事件经过,巴医生准备了他的一套说法,并在一份独立的文件中将他的意见对DCO进行了展示。DCO、DCA和BCA将其视作是补充报告的一种形式。IDTM在培训中告诉DCO们,在每一次调查中,他们都需要对反兴奋剂表格上的评价进行签名确认。检查团队遵循了这个做法,全体人员都在巴医生所准备的文件上签了字。 25. 之后,2018年9月5日凌晨约3时15分,孙杨的母亲收拾了检查期间已用和未用的材料——包括破碎了的、已被使用的采血试管、针头和被撕碎的反兴奋剂表格,离开了会所。IDTM的检查团队也带着剩余的兴奋剂检查设备离开了会所。
整个调查报告链接在这里,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国际泳联是认定孙杨没有违规的 https://sports.163.com/19/1115/06/EU0MHE8V00058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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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这么憋不住尿会不会经常在游泳池pee
最終解釋權肯定是規則制定者所有阿...不然還有誰有這個資格?
但是按照规定助手根本不需要你说的那一堆东西,你要不承认那就不用说了,不信你去看规则
团队很机智了,保住了以前的成绩,还能在国内卖波惨
怀疑可以定全世界的人
🛋️ 沙发板凳
第四条可以看到一开始孙杨是很配合抽检的,之后检查证件才对工作人员资格产生质疑
这个我马一下
编写规则的人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国际泳联是孙杨这边的。
这规定就这么模糊,方便我解释
没毛病啊,人家有解释权你拿着你职业生涯去赌你自己的理解是对的?头铁?
最终解释权………流氓设定啊
不管孙杨怎么质疑 砸瓶子就是砸人家招牌 人家权威 人家怎么忍
我也不理解
对呀,我们外行人内情也不懂
规则一开始就是写好的,又不是临时改的,专门针对孙杨,其他运动员用的就不是这一套规定?
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毁掉血样
其实两种可能,要么是知道自己服药了,担心检测不合格才阻挠检测。要么是自己没服药,担心陷害,但我想当年刘翔也没少被抽检吧,我不信他的团队自己不去备份血样尿样。现在国内企业被环保局突击检查取污水和废气样,都知道同时自己采样一份然后单独送检
谁跟你说毁了血样?
首先,孙杨方肯定是过度谨慎,导致问题出现的。
另外只是想说,你换个角度想,这些年想抹黑他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未受许可的人如果做了什么手脚,样本出来有问题,那他一样也是被黑到翻不了身。这事太敏感了
……文中确实有
稳重明确写到
国际泳联和孙杨都是这次的被告啊,你发了这么长,和孙杨自己的证词效果都是一样的,仲裁庭不能只听被告说什么吧?
有问题就不会来了。
人家就把之前的调查报告拿出来,让大家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把你惹着了?
你不合规,为什么给你带走,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血液有问题?
不是有人说是他妈叫保安砸的吗 我依稀记得他妈好像给他搞了不少事
为什么一开始不带足够的授权文件??明知道缺少授权文件就来,居心叵测??还是本身自己就没有规范意识?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规定, 是孙杨自己没有遵守,怎么又你觉得我觉得了
他说的有问题吗
难道利尿剂?
之前60多次都这么做的,另外即使你害怕人家加东西,为什么不能自己保留一份血样,或者协调其他办法。非要打碎血样瓶难免给人口舌。
这是目前看到的资料里有矛盾的点,其他好像没什么问题。
他妈是个大问题
除了层主提到的,还有一个问题在于你在违规之前就知道我的规矩了,而且已经检查了60次。而且你有意见为什么之前那60次不提出抗议,最后用最粗暴的手段破坏证据,这就是最不利的地方
不合规的是尿检的人,他最终没提供尿检结果。可这跟血检有什么关系?
一个正常人的正常观点被说成正义,那看来你一向不怎么正义
要黑的话早黑不是更好吗?样剂是做不到手脚的,只要那个小箱子盖上就打不开了的
护士证不能异地执业有问题??
这个不合规是孙杨单方面认为的还是根据相关规章文件认定的?
根据WADA制定的规则来看,没问题
你认真读一下文章,孙杨确实存在抗检行为。
你错了,是他的团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教他怎么做的
黑什么了?我就问你砸了没?
根据规定有没有资质?
指导意见效力低于正式规定懂不懂?
欢迎对线
但他是砸了瓶子。。
不是有说之前检测也是这么搭配的吗 只有一个人有资质 但是为什么这次反应这么大呢
应该加上砸瓶子和多次排尿
规定模糊,然后随意解释,这才是最骚的,规则就是人人打扮的小姑娘
护士证不是wada颁发,并且违反中国法律,在中国国际机构的条款是不能凌驾于中国自己的法律之上,你可以去看下在中国法律法规的排序
不一定是利尿剂,但必须通过大量饮水来稀释体内的成分。
老师上课没带教师资格证,直接按无证上岗罢课?
那么为啥最开始还要给他们呢?如果真的有问题一开始就不配合不就对了
对方拿不出委投书,就不该给他们
问你几个很简单的问题,护士证异地妨碍她采血不?采血过程有猫腻不?觉得有问题不应该是要求重新派自己认可的人来重新抽血检。为什么就在被主检员多次警告的情况下仍然执意砸毁样本。为什么主检员在告知他可以重新找一个有资质的尿检人员来时他仍然拒绝提供尿液?
你没撞人,为什么要扶人???
砸了,有资质呀。
有问题。她是反兴奋组织的采血官,并不是来给孙杨当护士,护士证只是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和资格。
你这是两码事,孙杨所得到的支持只是因为他是中国人而已。
开始找不到拒绝配合的理由,后来一系列举措应该是他的团队协商后制定的。
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接受过多达一百八十次兴奋剂检测程序,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
这也是很关键的一点
他接受过60多次类似的检测,突然之间,想不出拒绝的理由。后来那些理由都是他的团队协商后商定的。
拿给没资质的人抽取、保管?检出兴奋剂来又怎么办?你去上诉质疑?消息一出来你名声都臭了。。
那行啊,你马路上可以乱穿马路,到时候警察罚你你是不是也来一句我要我觉得?
可能他认为采血的人有问题
但那瓶子里但我血样是没有采血资格的护士采的🐶
你晚上不撒尿的么... 我要是熬夜一晚上三次很正常
这个不能说这次有反应以前的做法就是合理的,这逻辑是不对的。
血样是没有证的护士(异地的护士证)采集的
你就知道不砸就没问题了?还他妈是个大问题
这就是整件事的经过,孙杨是否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定,我觉得还是很清楚的了。
有啥难理解的 就是有问题
心虚一开始就不会给抽血了,说白了是团队担心血样会被做手脚,这谁都不能保证,也不敢拿运动员的生涯冒险,事件经过也描述得很清楚,可以等待符合规定的尿检官和血检官到场再走一遍流程,要真有问题会等?何况以孙这水平还需要服药么?事件前后的尿检血检也都没问题,而且事件之后不久就夺冠了,检测也没问题,这水平需要服药么?你有这水平你愿意服药么?
最大的疑团就是为什么非要砸箱子了,下下策阿
我明白你的意思而且也理解你的说法,但是对比的列举一下一个人如果每次都扶人,突然有一次没扶人,大家都会觉得奇怪的。
有前科,砸了血瓶,撕碎记录表格,排尿后告诉还有尿,坚持自己去排尿,我觉得8年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