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下国际泳联59页调查报告里对当晚经过的详细描述,请不要再造谣孙杨暴力抗检

g
gbbgb
引用 @ebayseller 发表的:
脾气来了的时候没想到代价

或许这是他最理智的选择

T
TTT叔
引用 @田先森啊 发表的:
血样是没有证的护士(异地的护士证)采集的

都解释了 几百次了 怎么还在纠结这个 这个纯粹是鸡蛋里挑骨头 全世界都是这么检测的

虎扑用户426710
我觉得孙杨心虚了,可能血液检查不出来就让抽了,尿里可能有东西所以才在没有人陪同的时候多次排尿,然后对资质进行质疑,这个时候只能咬住资质问题,一不做二不休把血液也给砸了,最后所有问题都推到资质上。

d
ddt00014
看完了感觉八成相当于人家故意给孙杨下了个套。如果只是正常的例行检查,所有的手续和人员授权都会安排的明明白白的。让你挑不出理

正因为你个人和整个机构有芥蒂,人家知道你又是这种容易冲动的性格,故意找一些双方都有歧义的理由激怒你,你先爆就上了鬼子当咯。孙杨这次算是栽了
B
BlackTeN和珅
引用 @大块头苏伟 发表的:
为什么没有关系呢,砸瓶子难道不是暴力抗检的直接构成吗,而暴力抗检又是禁赛的直接原因

检验完成,孙杨去碰这个封装的箱子就属于抗检!
怎么这么多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很怪

草木灾星
引用 @一次就完 发表的:
嗯 感觉这次禁赛没跑了 打官司最多少禁个2-4年

之前有过误用禁药,所以这次竞赛加倍

不如上篮
引用 @wangmiaolujian 发表的:
正常要求是8点在指定地方等检查团队过来。孙杨11点才出现,估计是没想到检查团队还在等…

有一说一是十点到十一点,孙杨十一点到的

B
BlackTeN和珅
引用 @坐在左边的左 发表的:
这个就很扯淡了,法官真这么提的? 你可以横向比较其他运动员都认为没事儿,你纵向比较,前60不反对,没意义啊? 那我之前没熟读规定,这次才发现的,有问题吗? 嗯? 所以,我觉着 你说的不对!

你可以去看看听证会,对方律师真这么问的,之前60次都是这样,为什么就这次抗检?
孙杨:沉默......

不如上篮
引用 @V大神 发表的:
怎么来的不合规鉴定?“Popa和DCO提出,先将血样送往获得WADA认证的、位于中国的实验室,之后再和国际泳联理清证书和授权问题。孙杨否决了这一提案。”
不相信检验助手,质疑其资质等这些都没问题都能理解,但论这个选择绝对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因为你即使不相信,但主监管一切授权证件都是没有争议的,而且取样过程中样品被污染的概率是极低的,你保存对当时的质疑如果后面出现问题有没有用也不一定,但抗捡和需要承担的后果是已知的。如果担心这极低的概率,在主监管反复强调后果的情况下故意损毁血样,单论这个选择就是肯定要承担后果的,而且后果在当时被明确告知的。这个选择对于所有顶级运动员几乎就是致命的。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你不相信他们,但却又在他们面前抗捡和破坏血样留下这么大一个把柄,那之后呢,之后又去相信谁?配合检验,当面警示,保留对质疑的证据,这些都不失为一个更好的办法。这就是需要的是规则之下的质疑,目前这就是一套的体系,你不可能只参加比赛不做兴奋剂检测。

孙杨方面的意思是因为有瑕疵这不是一次检查,WADA意思是有瑕疵这也是一次检查。这是双方分歧的核心点,如果按主检官意思带走血样这就是板上钉钉的一次检查,那孙杨不允许拿走尿样就是实锤拒绝检查。这是我的理解

k
knmm2
引用 @zzzedu 发表的:
那就罢赛,别参加世界比赛了

所以你也只会回这句了,实在不专业啊

R
RNGJackLove
引用 @墨鱼哥g 发表的:
搞笑吗?羞辱?再怎么说程序错的也是孙,wada程序完全合乎法律

规则规定和法律捋清楚了再来回帖。

南山东林
引用 @香槟超新星0 发表的:
根据WADA制定的规则来看,没问题

在中国抽血应该首先符合中国的法律。
这种情况,可以打110报警非法行医。
如果,孙杨在国外,有当地资质的专业人员,就毫无问题。

詹2008
引用 @慢慢赢 发表的:
看完很不理解啊,警告那么多次为什么用最激烈的方式,而且还不是一个人还有团队

才吃完药就检能不激烈抗检吗?不砸就彻底完蛋,现在还保留了奖牌

詹2008
引用 @什么都不敢说 发表的:
你错了,是他的团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教他怎么做的

队医最清楚是否吃药了

詹2008
引用 @李沁永远爱我 发表的:
不是有人说是他妈叫保安砸的吗 我依稀记得他妈好像给他搞了不少事

是队医指使保安干的,孙杨用手机照明

詹2008
引用 @gbbgb 发表的:
之前60多次都这么做的,另外即使你害怕人家加东西,为什么不能自己保留一份血样,或者协调其他办法。非要打碎血样瓶难免给人口舌。

采样都是AB两瓶,运动员自己保存一瓶,文中说了,DCO提议两瓶都留给孙杨保留,但还是被拒绝

詹2008
引用 @塞尔喆奥布斯克茨 发表的:
不是有说之前检测也是这么搭配的吗 只有一个人有资质 但是为什么这次反应这么大呢

才吃完药

詹2008
引用 @只爱Gara 发表的:
孙以前都这么接受检查,现在想起来不合规?不合规可以保留样本,等对方持证来取,砸了是几个意思?

对方已经提议两瓶都交给孙保留,还是被拒绝配合

波士顿凯尔持人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为什么砸?你来说说

詹2008
引用 @無無明亦無 发表的:
首先,孙杨方肯定是过度谨慎,导致问题出现的。
另外只是想说,你换个角度想,这些年想抹黑他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未受许可的人如果做了什么手脚,样本出来有问题,那他一样也是被黑到翻不了身。这事太敏感了

保存箱根本不可能动手脚:1、一次性的,只能打开一次 2、有封条和密码,检查官都不知道密码 3、釆样同时采AB两瓶,运动员自己保留一瓶,两瓶都验证有问题才坐实

詹2008
引用 @ForeverPG13LAC 发表的:
孙杨要求有正当授权的DCA来并且表示可以等下去,为啥DCO不同意啊

动下🐷脑,尿检是有时效性的,拉两泡尿就可能检不出了

j
jimmypony
引用 @晶婷一生 发表的:
看完了,印象最深刻有两点。一,多次警告。二,母亲警察巴医生韩医生有点猪队友的感觉。非喜勿喷。

不算猪队友吧,如果不让砸真检测出问题连成绩都没了

詹2008
引用 @弗朗基之翼 发表的:
看了全文,孙杨可以质疑,但是砸了尿检瓶,并且孙母对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这两点就很难让案件翻转

队医还威胁过让主检官丢掉工作

虎扑用户891368
引用 @色老头 发表的:
血样是AB瓶,孙杨自己有一瓶的,这个是标准流程。所以担心换包的同学真的是要多读书啊

不懂就问,ab瓶是放在一起的吗,还是他把两样都砸了?

虎扑用户724435
引用 @那是一颗小笼包 发表的:
编写规则的人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那你自己搞个游泳联赛呗,自己制定规则,不要参加世锦赛,奥运会了

一爾雅一
引用 @曾曾日上30 发表的:
所以原告就是正义的,被告就是有罪的?

当然不是,但是判决已经出来了,被判有罪的就是有罪啊

詹2008
引用 @茶狐 发表的:
这更像是一种知识上的失误,可以判断是过错,但判8年就没道理了

二进宫,有前科

詹2008
引用 @神哥311 发表的:
这个不合规是孙杨单方面认为的还是根据相关规章文件认定的?

单方面

一爾雅一
引用 @欧文9I 发表的:
这规定就这么模糊,方便我解释

先去查是不是

豆哥帅过彭于晏
引用 @烟雨秋殇 发表的:
他们自己定的两条规则就冲突,按哪条来还他们说了算,这怎么赢

都带证件是建议性的,非强制

虎扑JR0077388805
引用 @zzz12c 发表的:
有资质的人不是更懂怎么放么?你这都什么逻辑?

检察官资质文件都齐全,也同意等第三方来保管。这期间你还是把血样砸了,这不是搞笑?真怀疑有人想搞你,怎么前面60次不怀疑?而且真能那么大能量来搞你,直接在实验室给你ab瓶都添加点东西你百口莫辩

无力去爱你
引用 @s2老玩家 发表的:
杭州的护士证等于没证,真的六,人家护士是给你抽血的,你以为是给你护理的,人家派个人看着你尿个尿你还整出个不具备资质,真的6

还有一点 人家说了 你妈也可以一起陪同,如果你觉得那个看你撒尿的人没有资质。
绿
绿色的多瑙河
引用 @萌萌哒的鸡蛋饼 发表的:
你可能理解不了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你暴力抗检,砸坏血样,还想怎么解释?以前60次这样检查的孙杨也没异议啊

多想再喝爷爷泡的茶myp
抗检是真的,暴力在哪里?

詹2008
引用 @北国小调 发表的:
心虚一开始就不会给抽血了,说白了是团队担心血样会被做手脚,这谁都不能保证,也不敢拿运动员的生涯冒险,事件经过也描述得很清楚,可以等待符合规定的尿检官和血检官到场再走一遍流程,要真有问题会等?何况以孙这水平还需要服药么?事件前后的尿检血检也都没问题,而且事件之后不久就夺冠了,检测也没问题,这水平需要服药么?你有这水平你愿意服药么?

🐷头,尿检和血检都有时效性的,你醉酒驾车逃逸,然后第二天自首要求警方验血证明你没喝酒?

虎扑JR0702947971
引用 @瑜珈瓢虫 发表的:
真服药了不去查就是了,飞行药检一年内缺席三次才会禁赛

那你解释一下他一晚上这么多反常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詹2008
引用 @会做高数的库里 发表的:
最大的疑团就是为什么非要砸箱子了,下下策阿

上上策,最优解,唯一保住.奖牌和荣誉的方法

d
duduq
引用 @无臻要追到未知呀 发表的:
对 貌似有外国专家也说孙杨应该朝过度信任团队方向去辩护,结果没有,反而硬刚…总之团队和官员给他的建议问题太大

所以甩锅也要准 看来律师也是甩锅能手啊

成年男子詹姆斯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我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一篇文章就说她很难接触,比较不讲道理,孙杨脾气有些冲,某些程度也是受他妈影响

枪花9527
引用 @564773009 发表的:
真服请拿出证据来,世界冠军为了亚运会服药,滑天下之大稽

假设下长期服药的可能吧兄弟

我要做王的男人
引用 @波士顿凯尔持人 发表的:
为什么砸?你来说说

这你们不是一伙的嘛,还是我理解力有问题

色老头
引用 @绿军球迷品味素质都很高 发表的:
不懂就问,ab瓶是放在一起的吗,还是他把两样都砸了?

不放在一起,运动员自己保留一瓶

1
11232423
引用 @西门风大 发表的:
官网没照片。还有尿液取样肯定是只有两个人,孙尿完之后样本应该是在那个人手中吧,这不是技术的问题,是样本安全的问题,之所以要核对身份不是说怕人技术不好,是看人是不是本人,身份信息,照片信息是否对的上

那个人应该是不接触样本的,只负责监督样本有没有掉包,而且样本取出后会直接放在专用的一次性装置里,检测前装置是不能打开的,另外样本本身也是分ab两份的,一份是在运动员自己这里

C
Candypaint
毁掉血样还不叫做暴力抗检

虎扑用户891368
引用 @色老头 发表的:
不放在一起,运动员自己保留一瓶

所以他先后砸了两瓶?

1
11232423
引用 @zw3114582 发表的:
因为主检官已经被投诉过一次无照执业,而且那一次孙杨配合了而且并没有问题。这一次你来了,而且是唯一有证的,我跟你本来就有旧怨,我现在不能合理质疑?

所以这才是问题,上次都知道正常的流程是先配合然后提出质疑,为什么这次反而采取了直接抗检的方式

色老头
引用 @绿军球迷品味素质都很高 发表的:
所以他先后砸了两瓶?

应该是一瓶

一个诺维奇老球迷
引用 @色老头 发表的:
血样是AB瓶,孙杨自己有一瓶的,这个是标准流程。所以担心换包的同学真的是要多读书啊

陷害?人家没你这么蠢。人家都受过高等教育,都是法学博士

虎扑用户891368
引用 @色老头 发表的:
应该是一瓶

那为什么不能用b瓶呢

瑜珈瓢虫
引用 @詹2008 发表的:
上上策,最优解,唯一保住.奖牌和荣誉的方法

如果服药了,上上策是直接逃检好吧……
1
11232423
引用 @西门风大 发表的:
孙杨提过要拿回血样,等都能出示证件了再取,可是你还是要带走,话说孙杨都不相信你了你还是要拿走他东西﹉

孙杨自己微博不是都说了,对方同意不带走样本吗?怎么又变成了对方要带走了…

周北南
引用 @Mr王小润 发表的:
所以国际泳联也被告了啊

你这句话直接连楼主也杀死了🐮

色老头
引用 @绿军球迷品味素质都很高 发表的:
那为什么不能用b瓶呢

密封箱打破了

Q
Qbop981001
引用 @电气的王 发表的:
因为你砸了,还想不被告?没门

因为你没有资格捡我,还想不被质疑?没门
瑜珈瓢虫
引用 @虎扑JR0702947971 发表的:
那你解释一下他一晚上这么多反常行为的原因是什么

一个服药的人,拒绝取尿样但同意抽血,总不能说他忘了自己服过药吧,结果队医提醒才想起来自己服过药吧……
Q
Qbop981001
引用 @电气的王 发表的:
交警牵条狗要测你你也得让他测,有问题可以测完了再说,你把人东西砸了不得弄你?

不可以,如果是一条跟你有矛盾的狗,就是不能让他测
p
podgch
引用 @什么都不敢说 发表的:
你错了,是他的团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教他怎么做的

那干脆跑了不就好了,跑3次才禁赛1年,跑个1次没关系吧。

J
Juven他爹
引用 @北国小调 发表的:
这不就是自己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么?本人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你们的理解都是可能有偏差的不对的,只有我说的才是对的。

当然是这样啊,要么就不跟他们玩,想跟他们玩就得遵守他们制定的规则。现阶段又没有实力推翻他们

J
Juven他爹
引用 @北国小调 发表的:
以前不说,就代表现在及以后就不可以说?那你这规定有卵用?你以前被人打了没还手,就意味着以后你就只能一直被打不还手?啥鸡儿逻辑。

规定就是规定。你要觉得规定有问题可以提出修改,而不是在规定有效的时候去违反。这跟遵守法律不一样吗?你觉得某些法律条款有问题,可以想办法提出修改,而不是实践违法。

克拉伯和高尔
引用 @塞尔喆奥布斯克茨 发表的:
不是有说之前检测也是这么搭配的吗 只有一个人有资质 但是为什么这次反应这么大呢

大姨妈也有算错的时候

暗地里裤头
引用 @晶婷一生 发表的:
看完了,印象最深刻有两点。一,多次警告。二,母亲警察巴医生韩医生有点猪队友的感觉。非喜勿喷。

等等,这关警察什么事?
虎扑用户426710
引用 @西南财经大学校长 发表的:
首先,对面没有错误。主检有资质,护士也有证,起码血检毫无问题。看你尿检的人没资质有问题的也是尿检,这不能解释你为什么要砸血检样本。

我觉得血没问题尿应该是有问题,然后揪住资质问题,一不做二不休,把血液样本也给砸了。。

双手运球中间突破
引用 @liuxiaot 发表的:
那砸掉就是窒息操作了

呵呵。。。wada说就算我违规操作、资质瑕疵你也不能拒检,必须配合。。你们居然立马跪下就承认了。我觉得这才令人窒息并且智熄啊,。。

双手运球中间突破
引用 @liuxiaot 发表的:
合不合规不是你和孙杨说的算的。即便不合规,也不是走这个流程。

是是是。wada自己承认了有瑕疵,你这👦偏不承认。。人家一遍给自家人大量发放用药豁免,一边对你大强度、高频率的不合规药检,还有你在这不停的洗。倒是蛮合规又符合流程的。。。呵呵。。。

双手运球中间突破
引用 @打爆你奶瓶 发表的:
所以啊,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去赌他可能陷害你?

人家从头到尾都在试图害你,你以为呢?wada一边给自家人大量发放用药豁免,一边加大对你药检的频率和强度,并且药检还存在违规和瑕疵。

电气的王
引用 @Qbop981001 发表的:
因为你没有资格捡我,还想不被质疑?没门

可以质疑啊,砸东西可还行哈哈哈哈哈哈,哦,又是你啊,那没事了嘻嘻

小皮皮de白相倌
引用 @Kiddson 发表的:
问题就在于砸瓶子,如果一开始就质疑检测资质不抽血样拒绝药检这事不会很严重,或者抽完血样质疑资质,就如文中所说接受暂时封存的处理,可以要求仲裁法庭认定采样程序合理之后再检测样品。总之就是不砸瓶子,这件事都好解决,砸了瓶子就全完了

这不就是电视剧里的情节嘛,把证据当场毁了!证据都没了,你再怎么样,也那我没辙了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想到以前国内体育记者都他妈的描述就想笑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無無明亦無 发表的:
始终支持孙杨,但是这次真的吃亏了,就文中这样的叙述,分歧点就在于国内外采集人员身份授权认识不一样,但规则在对方手中,用我们的观点去说服对方太难了

又不是第一次参加国际性比赛了,这点还能不懂?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双手运球中间突破 发表的:
拿给没资质的人抽取、保管?检出兴奋剂来又怎么办?你去上诉质疑?消息一出来你名声都臭了。。

主检有资格

晶婷一生
引用 @jimmypony 发表的:
不算猪队友吧,如果不让砸真检测出问题连成绩都没了

高,高级黑啊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魔力小豌豆 发表的:
约好十点,结果十一点到。质疑仅作为排尿监督的DCA的授权资格,DCO提出可以由母亲陪同监督,被拒绝。提出可以保留尿液容器,被拒绝。在DCO和上司外出电话沟通时,独自排尿。在被DCO警告后仍多次排尿。至此,双方默认当晚尿检已经不能被采集。DCO提出要带走已采集的血样,被拒绝。孙杨方提出要将血样带到医院销毁,被DCO拒绝。DCO严重警告孙杨方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反兴奋剂条例,并提出多种方案来带走血样,被孙杨方拒绝。孙杨方提出要用锤子砸掉血样,被DCO拒绝。在DCO和上司沟通时,孙杨方和保安一起用锥子毁掉了血样。至此采集失败,DCO要填写一份表格易记录事情经过,被孙杨方拒绝,且此表格也被孙杨突然抢走并销毁。DCO上司通知DCO安全结束检查任务。孙杨母收拾好所有已用及未用的材料并离开。
这就是整件事的经过,孙杨是否违反了反兴奋剂规定,我觉得还是很清楚的了。

这不就是撒泼打滚这一套嘛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sad666666 发表的:
你无证能驾驶吗

你去驾校学驾照期间也是无证驾驶,但是旁边有教练就不算

Q
Qbop981001
引用 @电气的王 发表的:
可以质疑啊,砸东西可还行哈哈哈哈哈哈,哦,又是你啊,那没事了嘻嘻

哈哈哈你没资格捡我我当然有权利处理啊哈哈哈
双手运球中间突破
引用 @寂寞最近啊给力 发表的:
主检有资格

主检有资格又怎么了?wada已经承认这次药检存在瑕疵、程序不当了。。人家说就算这样你也必须配合,不能拒检。看懂了吗?

掘地人
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砸瓶子,明明还有的谈,甚至可以送去第三方…

采臣敢睡鬼
引用 @一个诺维奇老球迷 发表的:
陷害?人家没你这么蠢。人家都受过高等教育,都是法学博士

😂😂😂😂

2
2458686000
引用 @ff117ff2 发表的:
程序错误的一方就是有问题的一方。整么看都是,wada的人故意带着没有资格的人来羞辱孙杨。

主检有资格,护士有资格,看上厕所的不需要资格

神哥311
引用 @特工队24号 发表的:
他自己单方面认为,然后现在又开始怪人家是制定规则的人,那么请问一开始在想什么?在赌什么?

其实一个细节说明一切了,他是请示领导如何处理后才砸的,不过现在显然某些人管杀不管埋了😁

趣贩最
引用 @塞尔喆奥布斯克茨 发表的:
不是有说之前检测也是这么搭配的吗 只有一个人有资质 但是为什么这次反应这么大呢

因为文章里一直用的英文缩写,所以有一个问题大家一直没关注。
18年这次时间中的主检官杨冰柔,和17年因为没有相关资质以及授权而被孙杨投诉的检查助理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一个结过梁子的人,带了两个没有授权身份不明的人要来给你采样,我觉得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这次孙杨会反抗。
而且有一个问题是,孙杨当时表示可以等待到有资质的检查人员到场再次采样,但是被杨冰柔拒绝了。而兴奋剂不可能因为往后拖几个小时就在体内消失了。
所以我偏向于相信这次的反抗纯粹是个人恩怨,而这个杨冰柔女士代表着官方权威,所以即使泳联判定了孙杨没问题,杨冰柔所在机构也一定要追着咬死孙杨。

趣贩最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因为文章里一直用的英文缩写,所以有一个问题大家一直没关注。
18年这次时间中的主检官杨冰柔,和17年因为没有相关资质以及授权而被孙杨投诉的检查助理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一个结过梁子的人,带了两个没有授权身份不明的人要来给你采样,我觉得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这次孙杨会反抗。
而且有一个问题是,孙杨当时表示可以等待到有资质的检查人员到场再次采样,但是被杨冰柔拒绝了。而兴奋剂不可能因为往后拖几个小时就在体内消失了。
所以我偏向于相信这次的反抗纯粹是个人恩怨,而这个杨冰柔女士代表着官方权威,所以即使泳联判定了孙杨没问题,杨冰柔所在机构也一定要追着咬死孙杨。

野球场颜值担当
引用 @Mr王小润 发表的:
所以国际泳联也被告了啊

作为旁观者,觉得有问题,数小时内多次排尿,拒绝dco提出的先行保存血样的解决方案,私自砸碎血样,抢走dco的手写纸。

西
西门风大
引用 @电气的王 发表的:
那你就敢砸??跟踢球不服裁判有啥区别,不弄你弄谁

那也得是裁判才行啊

西
西门风大
引用 @打爆你奶瓶 发表的:
次日都可以,那明年在尿检也可以吧?

那你拉个临时人员还是你同学过来做检验就可以了?凌晨一两点跟次日差很长时间吗?而且这还不是赛后检验,这是飞行检查

西
西门风大
引用 @克里夫海根 发表的:
那为啥还被抽了血?

过程中发现越来越不妥,就中止,这不难理解吧

西
西门风大
引用 @打爆你奶瓶 发表的:
看到你无知的样子我是挺开心

是啊,无知的还是要多看看

西
西门风大
引用 @lordvader 发表的:
结果上峰也是法盲...

这种情况,如果孙杨提供的东西是真的,不管法不法盲,都不应该让取样走

寂寞最近啊给力
引用 @神哥311 发表的:
其实一个细节说明一切了,他是请示领导如何处理后才砸的,不过现在显然某些人管杀不管埋了😁

毕竟这时候,自己的乌纱帽比别人的前途更有分量
武汉啊锦鲤
引用 @zzz12c 发表的:
你都开了几十次颅了,都是没资质的人给你开的,勇气已经足够了,怎么就这一次忽然就怂了呢?

我都为了避免让层主觉得我拿开颅手术做比方是在咒他,用的“一个人”代指的比方。
你tm上来就你你你,你有你🐎的资格跟老子说话?

曾曾日上30
引用 @打爆你奶瓶 发表的:
所以你是怎么判断出这件事谁是正义的一方?

楼主:国际泳联认定孙杨没有违规
层主:所以国际泳联也被告了啊
得出层主结论:你认为孙杨没问题那你也有问题,所以孙杨就更有问题。

b
blue176
引用 @Air丨Ira 发表的:
我感觉还是孙杨团队对规则没吃透,作出作出了错误的判断。国内检测的标准是每个人必须有授权证明,而国际泳联的规则是有一个都可以(虽然也建议每个人都有,但不是强制规定)这也就构成了拒检,而且你这是跟制定规则的人对抗,确实是很难赢的,以后其他体育项目要注意吸取教训,至少让想整你的人挑不出你的毛病。

这只是借口而已,你还真信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ff117ff2 发表的:
程序错误的一方就是有问题的一方。整么看都是,wada的人故意带着没有资格的人来羞辱孙杨。

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2458686000 发表的:
主检有资格,护士有资格,看上厕所的不需要资格

最后就没采集到尿液,孙杨自己去尿了好几次。尿液都没弄到,还要什么资格

陳一訓
引用 @双喜2019 发表的:
不是有传,孙杨投诉过这个主检官嘛?如果是真的,就好理解了

也不好理解,投诉过那你就直接拒绝掉或者躲掉。关键是孙杨是毁血样,这个怎么说好像都不太对,你无法给任何理由用来解释毁血样。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波士顿凯尔持人 发表的:
为什么砸?你来说说

你去问问孙杨呗。为什么不敢让检查?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gbbgb 发表的:
最大的问题是为什么毁掉血样

因为毁坏血样,后果最轻。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Walker慢 发表的:
这个在当时显得很有问题了吧

有人说撒尿正常,你难道不撒尿啊?🐶

青春还没掏出手枪我就倒下了
引用 @吐比男波万 发表的:
这也有人亮,这东西在人体内有代谢周期的,靠几次厕所就想稀释,那简直太简单了。利尿剂在体内也是有代谢周期的,而不是靠几次排尿就能让检测不到

有些药品是代谢非常快的,比醒酒都快。所以检查是有时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