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就是吧,生活百态,什么样的意识都有
引用 @三杯鸡翅 发表的: 这个小朋友是未经允许把店里的猫偷偷拿出来玩,拍照,这就是未经允许拿私人财物,而且我是锁上还有提示不要动它的,什么猫腿断了才是弱势,说他们偷猫都行。现在换个更加偏激的例子,一个小偷进你家,偷你家的刀,被刀划了手,你负百分之八十吗?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加餐了嗷 反正吃了也不用你们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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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爱国际恨米兰 发表的:楼主你说清楚啊!到底是谁8谁2??那么多人问你也不说,我从头看到尾也没见你明说到底谁8谁2!
引用 @三分线外后撤步干羊 发表的: 这只猫明显有问题,既然你知道这只猫攻击性强,你不应该把笼子放在小孩能够到的地方,你店方的监管责任很大,希望楼主以后多多加强店内监管,这个判决没有毛病
引用 @天行者桑 发表的:确实有责任啊,包括动物园也是有责任的,责任多少的问题。
引用 @NobodyG 发表的:请问鳄鱼池也没有拦着二十米巨网,宁跳不跳呢。
引用 @纠结的腰围 发表的:虽然监管有责任,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规避这2分责任呢,比如起诉小孩把猫玩坏了,举证自己想办法
引用 @健壮的小OL娘 发表的:希望这一家子下一次去动物园撸狮子老虎
引用 @医猪猪 发表的:按人情来说责任在他们那,按法律来说责任在你这,算是给我这个门外汉一点知识了
引用 @a1235678 发表的:赔了6000多算轻了,我还以为你8,对方2。想帮你说几句的。
引用 @别老盯着我头像看 发表的: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
引用 @勇哥战轩轩 发表的: 你可以反告他们偷盗财务啊,毕竟未经允许私自打开笼子啊?就往入室抢劫被反伤一样
引用 @子_曰 发表的:这起事故的原因难道不是顾客那边导致的?照你这么说你开个饭店,我去你店里自己拿啤酒瓶子给自己开瓢,老板还得负责?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法院最后判的是8/2,教训是有,但是经商的这么弱势,基本上没有权益保证了。
引用 @t_yang 发表的:你声音大,你强势
引用 @三杯鸡翅 发表的: 脑回路奇特
引用 @永远的蜂王保罗 发表的:嗯,你说得对。你可以跳下去试试,然后让元芳承担主要责任。
引用 @凄切 发表的:会枪毙掉狮子老虎的
引用 @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发表的:以后干脆猫咖禁止16以下的进入得了,我们这有小孩给小猫整断腿的..结果屁都没赔
引用 @弗兰克世界 发表的:这个事情你能折腾一年,人家没说错,你这还是不是做生意了啊。第一个,监管不严。这个没判错。不仅要有摄像头,宠物的笼子打开都是要店员来操作的。比如,如果有人自己开笼子,傻到让笼子边划到脸或者眼睛,你都要负责。人家傻子,你有啥办法?第二个,民警过来公事公办的态度,说明你这家宠物店开得,完全没和周围搞好关系。今天是个熊孩子,明天还可能性有其幺蛾子。第三个,完全不够狠啊。打了一年的官司,对方个人信息总全了吧。把所有笼子全部上锁,贴个告示,说某某小学的谁,某某公司的谁的儿子因为私自开笼子强行撸猫导致受伤,现在在打官司。全部照实写,对方的主张也写出来。不得已,所有笼子全部上锁,只能由店员开。店员人数少,如果来不及请耐心等待。最后再把法院的判决书给贴出来。只要你这店生意不是太差,都够这一家子喝一壶的了。我估摸着,只要不是店员天天划水,能让一个小孩开笼子抓猫出来拍照最后抓伤,这一系列都没没人管,你这店生意不会太差。
引用 @詹韦V少 发表的: 那撸大熊猫呢?该毙谁,😄😄
引用 @Nixxh 发表的:楼主这看似有理,其实压根没道理。 小孩抱猫,玩猫,打开笼子,这时间不短了吧?你们都没人发现? 你这管理漏洞就跑不掉。 一个小孩子就能把锁随手打开?那你这锁上来干嘛的?为什么锁能够随手打开?你这责任你跑的掉么? 小孩那边因为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你作为商家,没有起到一点应尽的责任,事后还在拼命想办法推诿,我只能说,8/2都是判轻的算你运气好。
引用 @机智林大白 发表的:这个姐姐的朋友圈看起来像个智障,前一秒违规把猫强行抱出来拍照发朋友圈炫耀美滋滋。后一秒被猫挠了就发朋友圈“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虐猫”,“我想杀猫”
引用 @孙咲川 发表的: 你家开放给大家去参观一下呗
引用 @吉吉国宰相fu团儿 发表的:就是他们8,小孩一方2
引用 @南南zzz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这样的,明显法院都判决了,还以自己主观的角度发贴找安慰,标题也取得有误导性质,自己不找自己的问题,这店问题太大了,明知道这猫有攻击性,一只有攻击性的宠物放在一个被小孩轻易就能接触到的位置,而且长时间没人管控,这还只是一点小赔偿,如果是只大型犬咬死人了估计这辈子教训更惨。这楼里太多都是学生法盲罢了,都觉得世界应该围着自己转,一点不想下自己有没有问题。
引用 @Linbe8 发表的: 令人作呕...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我作为一个JRS都站lz这边
引用 @假X人 发表的:为什么不上🔒,他还是个孩子啊🐶
引用 @史上最瘦胖子 发表的: 楼梯也危险,如果孩子在家里不小心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是不是还要造楼梯的人赔偿,怪他们没有告知楼梯危险?
引用 @JT_Wong 发表的: 小孩受这种教育,长大了够呛能当个好人或者出色的人
引用 @BeeeBoom 发表的: 你这个逻辑和家里被偷怪受害人没有锁好门窗,女孩上街穿着暴露活该被非礼一样。店家有责任,但在有标示和关起来的情况下绝对不是主要责任
引用 @空大的死歌 发表的:你赶紧滚蛋,那栏杆一米五都能翻过去,你怎么不翻一下
引用 @a1235678 发表的:文中说对方要6万。 不是说赔了6000?
引用 @虎威的人 发表的:就是就是,店长真不负责,我在店里消费居然不给我看孩子🐶
引用 @长发飘飘罗纳尔多 发表的: 他们是8...不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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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aziji444 发表的:国内现行法律就是经营场所导致的人员意外是需要经营者承担责任,最简单的公共责任比如商场,客户在商场摔倒,商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解决方案是可以少花钱买份保险
引用 @Pudding控 发表的: 是的,还是缺少法律意识
引用 @leehsin 发表的: 个人感觉最少82,甚至全责。猫抱出来来了。甚至还拍照发朋友圈了。你们没有制止或者发现? 对于突发事故没有做预防。买个教训吧。宠物毕竟是宠物,没出店之前受伤了你们都需要负责。同理,如果小孩子吧猫腿玩断了也是纠纷。 本身门店就属于弱势方。
引用 @汉汉汉汉汉汉 发表的: 你别说,这个数字还挺吉利
引用 @elevazhou 发表的: 记得以前有一家人为了省门票钱****进入动物园,死了,动物园赔钱……无语
引用 @風再起势 发表的:我也只能打打“祝这一家子2020年都不好过”这样的嘴炮了,真的不是一种人不进一家门
引用 @mvp丶英格拉姆 发表的: 制止了一会另一个嘴角。这家店拍照都不让,恶心
引用 @podgch 发表的:人命是最高的,如果大熊猫发狂攻击人类的话肯定会打死大熊猫的。
这个真的是学习了,感觉好多法律都只是合理不和情,按大众的观点,真的是对方主责,而且事后还有撒谎这些恶习,我还是感觉法院判的不公平。可能真的是开店挣钱的在法律面前就弱势了。法官怎么就没考虑他们有偷盗未遂的嫌疑呢。
私自打开别人东西,把动物放出来
被咬了我爸得先带我去医院看,看完再把我打一顿,然后天天数落我
你这不对,人家是打开门做生意的,要准备各种防范措施的,买狗出来咬人怎么办,客人打开笼子怎么办,都要实现做好应对措施的。你家里哪里需要做好小偷歹徒来的应对措施啊。
会枪毙掉狮子老虎的
你家开放给大家去参观一下呗
这还用问,肯定店家8,做生意哪有这么容易。
你不能把钱放到小偷够得着的地方,被偷了就是你自己的问题
动物园的责任就是不应该养动物
这不是抬杠吗,猫咖的猫就是用来撸的啊
店里有监控吧,肯定是小孩没有什么超常规的动作,要不然早拿出来说事了
撸了老虎是不是代表着老虎就要被干倒.?
那老虎招谁惹谁了~
我有几个开宠物店的朋友,你不跟老板打招呼就来笼子自己撸猫?我桌面上要是有把剪刀,是不是也要拿起来穿几个人?孩子没教育好,自然有人会教育,楼主赔的也行,能让这孩子长长记性。也就是耍无赖大家都有精力扯到底,才让这些老赖有机会。
是的呢,我也是学到了
就是他们8,小孩一方2
打雷了离他远一点就行了
记得以前有一家人为了省门票钱****进入动物园,死了,动物园赔钱……无语
法律在你眼里就是儿戏么……
你说的没错
很多回复居然认为楼主是2....
谢谢嗷。
直接去成都算了,跟国宝闹一闹,看看怎么算
是呢,比不上您,只有脑,没有回路
有一种保险叫做“场所责任”保险。
如果宠物店有购买的话,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不是经商的弱势
一要懂法
二要合理利用一切“工具”来保护自己
元芳:你再说一次让谁承担主要责任?
那撸大熊猫呢?该毙谁,😄😄
真坏啊
是的呢,感谢建议
人命是最高的,如果大熊猫发狂攻击人类的话肯定会打死大熊猫的。
你的理解也可以
我也不知道啥意思
你这个逻辑和家里被偷怪受害人没有锁好门窗,女孩上街穿着暴露活该被非礼一样。店家有责任,但在有标示和关起来的情况下绝对不是主要责任
抬杠没意义
商家就是得负责 法律都不知道判决多少了
退一步说 有人在你家摔 到了 去告你 大概率你也得负责一部分
文中说对方要6万。
不是说赔了6000?
老虎狮子心想,今天什么日子,放全家桶了呢?
emmmm,猫咪没有攻击性。你要这么说也🉑️
普及之后我们这边有监管责任,经营者总是弱势
就是就是,店长真不负责,我在店里消费居然不给我看孩子🐶
我记得真有类似的新闻,也是闹,反正最后多少有点赔偿
长大了那就进去吧
你这也是抬杠啊,店里的猫是让你无视警示,自己打开笼子抱出来玩的吗?
你的比喻不行,楼主是开门做生意的,是个人都可以进来,当然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你家拖地拖楼梯不拖干都无所谓,你商场拖地拖楼梯不脱干你试试,有人摔倒肯定全责跑不掉。
对啊,狮子老虎我觉得都比这个小畜生值钱。
别活该老虎了,快过年了,给小崽子送点儿鞭炮二踢脚他自己就能把家炸了
他翻不过去哈哈
撸猫和忽略警告把猫抱起来能一样嘛?动物园里有工作人员陪同指挥下与老虎合影和自己未经允许忽略警告接触老虎导致受伤能一样嘛?
学校也有责任。 教出了这种文盲 看来基础教育还是任重道远的
索赔是对方提出来的,合不合理法庭要审理过才能定的。
以后都上密码锁,笼子都是密封的
动物园的责任就是不应该养动物
过错方只要2分责任,什么世道啊
你说的啥玩意。。。
动物伤人本身就是无过错责任的,你这个有些证据难以证明的话对你们也偏不利了。吸取教训吧~他们得到了钱 失去的是教育~
国内现行法律就是经营场所导致的人员意外是需要经营者承担责任,最简单的公共责任比如商场,客户在商场摔倒,商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解决方案是可以少花钱买份保险
别,狮子和老虎是无辜的。
目前没有类似的保险
你这个情况 肯定是要陪的 即使是在法院 咱国家民法这方面对侵害人的管理责任确实是规范的过大 但也没办法
希望你也能碰上奇葩
我也是觉得
老虎还倒霉的死了 你说什么事~
这个数字这么吉利,只能祝他们不吉利了
比现在这种情况好
大熊猫的捕食方式就不是一击必杀那种的,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发狂攻击人类的做法。目前发生的游客进入熊猫领地被熊猫攻击的事件都是对游客进行批评教育以及对熊猫进行安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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