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高黎贡山 发表的:但是程序正义也对让许多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好比十个疑难案件,用结果正义来办案,九个是真凶,一个是冤枉的 换成程序正义,这十个人都会被放了 其中度的把握,主要看国体和社会治安情况 法律界肯定是希望程序正义的 但个人认为,结果正义更适合我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引用 @喵喵喵喵喵喵喵喵鸟 发表的:越是错误越是要让更多人了解从而防范杜绝,越是真实才越是丑陋,如果没有反面教材,别以为你就不会是下一个呼格吉勒图
引用 @船长先生000 发表的:治安改善更显著,香港程序有问题吗?你觉得按它那样能行?
引用 @GFYBVC 发表的: 就是因为这起事件,卡戴珊家族火了。
引用 @al哎 发表的:咋回事??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我个人观点,确实是他杀的,但是关键物证是伪造的,比如窗台上的血,但是身体身上的dna,在家的手套,车,这些不是伪造的,如果不是他杀的,那也得是一个跟他手差不多大小,又非常熟悉他们双方家的位置和非常熟悉辛普森的作息以及动态的人(不然杀完人开车回辛普森家撞见辛普森不就直接gg了吗),辛普森无罪是指的是在当时环境下(激起了种族歧视)以及当时的物证下你不能判断他有罪,一般来说这种大案都是要重审很多次的,一次一次改判才能最终接触事情的真相,但是这次明显是没有的
引用 @老C007 发表的: 主要是检方拿了血液过后一天后才送检 这个太牛了 血液也少了 不过那个华人物证律师也暗示了可能是辛普森儿子干de
引用 @dnl_wwh 发表的:以前都是听大家说是证据取证规范的问题,感觉辛普森就是靠律师诡辩钻空子赢得,但是看了细节这些证物好像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却又不太经得起推敲,似乎辛普森是无罪的,但是他自己过了十多年又说一些比较暧昧模棱两可的话,究竟是恶趣味的猜想还是侥幸的得意,真的耐人寻味。
引用 @大王叫我来收种 发表的: 不是他杀的,也要调查一下凶手是谁吧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引用 @千古一相西蒙斯 发表的:警察也是脑残,他们不干那些事,汤普森妥妥进监狱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床单上的dna,染血手套等等等,这些物证其实就是程序不对所以不能当做证据,但是他确实客观存在的,其实所有东西都指向了辛普森,只是因为程序不对有可能被警务人员故意放进去(用窗台血液举例了有这种可能),所以不能算物证,但是你跳出法律体系,这些物证统统都指向辛普森,只能说被他们找到了这个案例的漏洞,但是不能说明辛普森无罪
引用 @詹姆斯老舅 发表的: 后来变成卡戴珊她妈了
引用 @PeterZP 发表的:变性的那个是继父。
引用 @詹姆斯老舅 发表的: 你是专业的
引用 @虎扑and篮球 发表的:左上角的罗伯特-卡戴珊就是辛普森的代理律师,也就是后来奥多姆的岳父
引用 @登峰造极逆天改命 发表的:李昌钰啊。
引用 @双核短吻鳄 发表的: b站up x调查这案子讲的很清晰 推荐去看看
引用 @哒哒哒哒大马裤 发表的: 啥不说,这解说....这语调不习惯
引用 @红军轰炸机 发表的: 引入种族问题的是Johnnie Cochran吧
引用 @贝格霍夫 发表的:米国法律好像规定同一罪名只能指控一次
引用 @霸王瓜旋风 发表的:毫无疑问的,前几年美国媒体调查,基本上所有人都选择辛普森有罪。当年硬是把案子变成了种族歧视案,所以大众情绪根本不在案件本身了。
引用 @文具从业者的父亲 发表的: 是岳母,他变性了
引用 @乔鲁诺乔巴那 发表的:汤普森?
引用 @呐喊的肉包 发表的:他没有引入种族歧视…而且这哥们职业精神挺牛逼的,他和死者也是好朋友,虽然成功帮辛普森脱罪了,但是从此和辛普森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像这种态度应该多少说明了凶手是谁…
引用 @Yoga_sc 发表的:哈哈哈,好玩的是辛普森自己都嫌弃自己是个黑人,成名以后,迅速和以前的黑人朋友划开界限 努力融入白人社会 比如娶白人老婆,专门找老师纠正自己的黑人发音
刚看到的辛普森杀妻案的一些细节
🔥 最新回帖
你是上帝吗?要不你怎么知道结果是什么?
米兰达警告有一个法官也说过类似的话
yo
别以为你就不会是下一个辛普森的老婆
顺便
美国科学院院报发表过研究报告,在全美已经执行死刑的犯人中,有4.1%的犯人后来被证明是无辜的,也就是说每处决25人,就错杀1人。
而且
无辜认罪者的比例在2%至8%之间。这个比例存在较大的浮动范围,说明研究数据存在缺陷。但即使我们更加保守地假定这个比例不超过1%,考虑到美国220万囚犯中有超过200万进行过控辩交易——也就是说,估计有2万多无辜者对虚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被投入监牢。——杰德·拉科夫,纽约南区联邦初级法院法官
而且美国法院绝对不认错,绝对不重审的哟
祝好运
你知道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是一个人当一辈子老大,到我们这一辈不知道经过多少努力和巧合才有机会得到一些改变和发展,但显然,我们又要回到之前的程序了
🛋️ 沙发板凳
咋回事??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代理律师
主要是检方拿了血液过后一天后才送检 这个太牛了 血液也少了 不过那个华人物证律师也暗示了可能是辛普森儿子干de
李昌钰啊。
米国法律好像规定同一罪名只能指控一次
左上角的罗伯特-卡戴珊就是辛普森的代理律师,也就是后来奥多姆的岳父
床单上的dna,染血手套等等等,这些物证其实就是程序不对所以不能当做证据,但是他确实客观存在的,其实所有东西都指向了辛普森,只是因为程序不对有可能被警务人员故意放进去(用窗台血液举例了有这种可能),所以不能算物证,但是你跳出法律体系,这些物证统统都指向辛普森,只能说被他们找到了这个案例的漏洞,但是不能说明辛普森无罪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李昌钰博士
无头案……
警察也是脑残,他们不干那些事,汤普森妥妥进监狱
汤普森?
我倾向于是他干的。
后来变成卡戴珊她妈了
克莱要哭了୧😂୨
对的,你说得很对,但是要判罪就要在法律体系内,所以他又被释放了!所以法律要继续改进!
主要是证据被污染了
那是jenner
这一点是非法制国家都没有的:没有"程序正义",可以能给1个有罪的辛普森判刑,但后果是100个清白的人,因为不合法的取证手段而被判刑。
会不会收买了警察🤣
引入种族问题的是Johnnie Cochran吧
变性的那个是继父。
但辛普森最后还是因为其他事进去了
你是专业的
只能说找到的物证通通都指向辛普森,但不能说明他有罪
那叫辛普森
以前有人说过。
之前看网上说,这起案件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辛普森有罪,要通过一系列的间接证据穿起来证明他有罪的话,必须是非常无懈可击的证据链,可是整个证据链有很大的漏洞,甚至检方的一个警官证人还有明显的种族歧视。。。这样的证据根本经不起明星律师团的推敲啊
是岳母,他变性了
讲到点了,凡事都有代价,两害相亲取其轻
奥多姆的岳父应该是詹娜了,那会儿已经爹死娘改嫁了
诡辩??? 注意措辞。jc收集证据程序错误被抓到了而已。
这还是有道理的
哈哈哈,好玩的是辛普森自己都嫌弃自己是个黑人,成名以后,迅速和以前的黑人朋友划开界限 努力融入白人社会 比如娶白人老婆,专门找老师纠正自己的黑人发音
依法就是无罪的
那个博士不是解密猜测是他大儿子嘛
毫无疑问的,前几年美国媒体调查,基本上所有人都选择辛普森有罪。
当年硬是把案子变成了种族歧视案,所以大众情绪根本不在案件本身了。
此案的重点我觉得有二:程序正义和种族平等
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程序正义没法维护,后面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心理画像师L 好像和这个 x调查 其实是同一个人
这句话我好像最近在英一上见过……只不过不是辛普森
警方已经充分调集了力量,据说是耗资几百万美元想把这个案子办成
但是新辛普森花了几千万。。。
年薪五万十万的警察检查官办的事,在年薪百万的律师眼里,找漏洞那真是分分钟的事
故作深沉,听起来别扭
之前看过一条评论 大概意思是:卡戴珊家族在官司结束后和辛普森绝交了 因为他们除了是他的好友也是他妻子的好友 帮他打官司是因为职业操守而已(暗示卡戴珊家族也知道凶手就是他)
所以是不是他杀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不是一个人
克莱:??????
正解,所以这件事表面看来是放过了凶手,其实人们对美国司法的公正性有了极大的提升
程序正义大于法律正义
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
你这头像好😄记得hate crime么
???那是她继父吧
所以后来的民事赔偿官司辛普森输了,赔了三千多万。
不是,卡戴珊变性这个不是那个律师
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华人警探李昌钰发现的警察的伪证
他没有引入种族歧视…而且这哥们职业精神挺牛逼的,他和死者也是好朋友,虽然成功帮辛普森脱罪了,但是从此和辛普森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像这种态度应该多少说明了凶手是谁…
确实 这拖着说话听着好难受
大众调查对法律没有任何意义,证据出问题是死结
梦之队律师团
取证不合法,这证据就已经作废了。就不存在指向谁了
真的难听 说话的人像个憨憨
“血袜~子” 口区 吐了
不是一个人
而且普通话都说不标准
只能说刑事诉讼程序有自己的独立价值。刑诉程序如果被破坏,法律体系也就荡然无存了。
整错了,辛普森
大哥 别张口就来啊 这个律师罗伯特·卡戴珊 后来去世了
变性的是金卡戴珊的继父布鲁斯詹娜
现在卡戴珊有两个妈妈了
华人神探???
他和辛普森老婆也是好友啊。
这很正常啊,就像一个农村出来 没文化的人当了老板,进了城,交往的都是说普通话的城里人,你难道还操一口方言吗?除非你不想在这个圈子混
梦之队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