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的辛普森杀妻案的一些细节

尘灬歌
肯定是他杀的,只是警察对证据做了手脚,导致起诉不成功

渣团求轻虐
引用 @dnl_wwh 发表的:
以前都是听大家说是证据取证规范的问题,感觉辛普森就是靠律师诡辩钻空子赢得,但是看了细节这些证物好像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却又不太经得起推敲,似乎辛普森是无罪的,但是他自己过了十多年又说一些比较暧昧模棱两可的话,究竟是恶趣味的猜想还是侥幸的得意,真的耐人寻味。

一定是辛普森杀的,在这个官司之后还有一个民事官司,是关于另外那个人的。直接赔了几千万。如果他没杀不会那么干脆赔钱了事

不莱梅迭戈
律师太牛逼了,想起了《控方证人》

释空明徐坤
引用 @dnl_wwh 发表的:
以前都是听大家说是证据取证规范的问题,感觉辛普森就是靠律师诡辩钻空子赢得,但是看了细节这些证物好像带有明确的指向性却又不太经得起推敲,似乎辛普森是无罪的,但是他自己过了十多年又说一些比较暧昧模棱两可的话,究竟是恶趣味的猜想还是侥幸的得意,真的耐人寻味。

那个手套戴不上啊 没办法
有电影讲的非常详细
但是辛普森后来也出书说自己杀了

渣团求轻虐
引用 @文具从业者的父亲 发表的:
是岳母,他变性了

变性的不是他 是詹娜他爸

释空明徐坤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
我个人观点,确实是他杀的,但是关键物证是伪造的,比如窗台上的血,但是身体身上的dna,在家的手套,车,这些不是伪造的,如果不是他杀的,那也得是一个跟他手差不多大小,又非常熟悉他们双方家的位置和非常熟悉辛普森的作息以及动态的人(不然杀完人开车回辛普森家撞见辛普森不就直接gg了吗),辛普森无罪是指的是在当时环境下(激起了种族歧视)以及当时的物证下你不能判断他有罪,一般来说这种大案都是要重审很多次的,一次一次改判才能最终接触事情的真相,但是这次明显是没有的

我记得他出的书里面就是变相承认自己杀了

红黑弹头
引用 @yinyale 发表的:
这很正常啊,就像一个农村出来 没文化的人当了老板,进了城,交往的都是说普通话的城里人,你难道还操一口方言吗?除非你不想在这个圈子混

陪审团的成员大部分是黑人,而黑人是最看不起辛普森这样往白人圈子里钻的黑人。
所以律师并没有打种族牌,而是打了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乔治麦格雷迪
引用 @释空明徐坤 发表的:
那个手套戴不上啊 没办法
有电影讲的非常详细
但是辛普森后来也出书说自己杀了

辛普森有关节炎 那几天特意没吃药 手肿大的

八戒草观音
引用 @静静闭上眼 发表的:
克莱要哭了୧😂୨

tt表示不想说话

行者乀
引用 @哒哒哒哒大马裤 发表的:
啥不说,这解说....这语调不习惯

宽油警告,听的真别扭,有点王刚的感觉

S
SimonZ620
引用 @我是因扎吉 发表的:
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

程序都不正义,就难保证结果是真的正义

b
beiqing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引入种族话题是黑人律师Johnny orcoran,白人律师哪来的自信引入种族话题。而且我怀疑美国法律界对律师用种族话题来做辩护是很不屑的,我看的一些法律剧经常嘲讽Johnny玩种族话题。

8
8号的科比布莱恩特
辛普森这个案件给警方的教训让以后少了无数个破不了的案件

一碗老干爹
引用 @我是因扎吉 发表的:
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

程序不正义,很有可能导致结果不正义

勒布朗布莱恩特詹姆斯
这人说话的节奏听着有点难受

长美古村落
引用 @呐喊的肉包 发表的:
他没有引入种族歧视…而且这哥们职业精神挺牛逼的,他和死者也是好朋友,虽然成功帮辛普森脱罪了,但是从此和辛普森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像这种态度应该多少说明了凶手是谁…

不相往来是因为辛普森没过多久又被警察用其它罪名抓进去了吧,这次好像从重判了很多年

j
jsuk123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这算是最大的谣言了

要是真关注过辛普森这个案子就知道当时辛普森脾气暴躁易怒连他的律师都安抚不了他,最后没办法只能让卡戴珊老爸这个辛普森最好的朋友跟着一起出庭安抚他的情绪

事实上就是卡戴珊他老爸从来没有在庭审期间盘问过任何一个证人,从来没有进行任何一次辩护,主要帮辛普森辩护的是一个黑人律师和一个白人老头律师

最后卡戴珊她老爸主业是家庭事务法,而不是刑事辩护
虎扑JR0364896875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毒树之果

b
beiqing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
我个人观点,确实是他杀的,但是关键物证是伪造的,比如窗台上的血,但是身体身上的dna,在家的手套,车,这些不是伪造的,如果不是他杀的,那也得是一个跟他手差不多大小,又非常熟悉他们双方家的位置和非常熟悉辛普森的作息以及动态的人(不然杀完人开车回辛普森家撞见辛普森不就直接gg了吗),辛普森无罪是指的是在当时环境下(激起了种族歧视)以及当时的物证下你不能判断他有罪,一般来说这种大案都是要重审很多次的,一次一次改判才能最终接触事情的真相,但是这次明显是没有的

如无重大变故,重审个毛线,double jeopardy了解一下

常某人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非法取证是确实存在的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我要买护踝 发表的:
他和辛普森老婆也是好友啊。

金钱的诱惑太大啊

不想上楼主
引用 @yyh1002 发表的:
只能说找到的物证通通都指向辛普森,但不能说明他有罪

但是因为取证程序不合法,所以存在警方伪造物证的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为了维护这种可能性,避免以后警方出现伪造物证,制造冤假错案定罪的情况,便不能说明他有罪。

虎扑用户575713
B站搜 辛普森:美国制造
从头到尾详细剖析此案,总时长超过5小时
怨念物
引用 @xypforever 发表的:
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程序正义没法维护,后面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这就是律师国的brain wash

事实就是,一个有钱的谋杀犯花钱顺利脱罪。
说得还特别好听。

正义。
口水博士
引用 @詹姆斯老舅 发表的:
后来变成卡戴珊她妈了

牛逼

太多太少
直接成无头案了?判他无罪以后也没去调查凶手是谁?

虎扑JR0625276338
引用 @怨念物 发表的:
这就是律师国的brain wash

事实就是,一个有钱的谋杀犯花钱顺利脱罪。
说得还特别好听。

正义。

你以为我们有钱的就脱不了罪了,事实上我们有钱的脱罪成本远低于美国。

羽翼蓝
出事前辛普森也算是体育娱乐界明星。大家感兴趣可以去看白头神探系列电影(无厘头搞笑类型),他在里面演一个重要的搞笑担当。
H
Hitter7K
引用 @怨念物 发表的:
这就是律师国的brain wash

事实就是,一个有钱的谋杀犯花钱顺利脱罪。
说得还特别好听。

正义。

孙哥比这有过之而无不及

j
jsuk123
引用 @渣团求轻虐 发表的:
一定是辛普森杀的,在这个官司之后还有一个民事官司,是关于另外那个人的。直接赔了几千万。如果他没杀不会那么干脆赔钱了事

这个倒不一定,刑事案12个陪审团成员必须要有一致的决定才能宣判(除了俄勒岗州以外),而民事就没有这个规矩,只需要少数服从多数就行,所以两者从辩护难度上就不是一个级别
K
Kered7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别闹了,卡戴珊干律师就是个弟弟的水平,业务水平在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梦之队中垫底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junnerf 发表的:
取证不合法,这证据就已经作废了。就不存在指向谁了

没错,万一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证据陷害嫌疑人那就是冤案了,所以取证合法是很重要的

怨念物
引用 @虎扑JR0625276338 发表的:
你以为我们有钱的就脱不了罪了,事实上我们有钱的脱罪成本远低于美国。

我又没说我们如何如何。

至少我们知道这是耻。
不像宇宙国还能拿出来吹。
挖花花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并不是,他没进去因为警察或者证人的取证过程是违法的,直接将证据推翻

挖花花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
床单上的dna,染血手套等等等,这些物证其实就是程序不对所以不能当做证据,但是他确实客观存在的,其实所有东西都指向了辛普森,只是因为程序不对有可能被警务人员故意放进去(用窗台血液举例了有这种可能),所以不能算物证,但是你跳出法律体系,这些物证统统都指向辛普森,只能说被他们找到了这个案例的漏洞,但是不能说明辛普森无罪

对的,这就是美国法律,取证过程违法那证据就违法

卡莎不兰卡
引用 @长美古村落 发表的:
不相往来是因为辛普森没过多久又被警察用其它罪名抓进去了吧,这次好像从重判了很多年

不是没过多久 是过了好久才被抓

a
albireo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必须维护程序正义,不然司法系统就完了
发财大哥
引用 @Neilace 发表的:
讲到点了,凡事都有代价,两害相亲取其轻

两权相害取其轻
两害相较取其轻
未闻花名花名未闻
引用 @长美古村落 发表的:
不相往来是因为辛普森没过多久又被警察用其它罪名抓进去了吧,这次好像从重判了很多年

那还是进去了啊,早知道不费那劲了

贝格霍夫
引用 @胖半月 发表的:
所以后来的民事赔偿官司辛普森输了,赔了三千多万。

没错,刑事一次,民事一次

天天都郁闷no
引用 @Neilace 发表的:
讲到点了,凡事都有代价,两害相亲取其轻

两权相害取其轻

z
zrhere
马来人

虎扑JR0625276338
引用 @怨念物 发表的:
我又没说我们如何如何。

至少我们知道这是耻。
不像宇宙国还能拿出来吹。

我不是圣人,甚至算不上好人,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但和坏人站一起,我一样可以抨击坏人,怎么了?

虎扑用户708706
看完之后满脑子的“穴季”

虎扑用户376131
🐴🐴🐴

毁誉参半02
引用 @千古一相西蒙斯 发表的:
警察也是脑残,他们不干那些事,汤普森妥妥进监狱

细思极恐,说明这些警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而且之前都成功了

E
Exceedi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OJ,但是其中某些物证不符合合法的收集程序。最愚蠢的是警察获得血液了之后,隔天才送去检验。 但是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这事之后没几年又因为偷盗罪进监狱了。
乐观的摸摸头丶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让我想到了彭宇案。

虎扑用户174301
毒树之果

时间等金钱
引用 @哒哒哒哒大马裤 发表的:
啥不说,这解说....这语调不习惯

像在讲童话故事

小破村三冠王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危害大于十次犯罪

虎扑用户206811
12年后的访谈节目辛普森说啥了

礁石上的奇点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我觉得这些理解太片面了,罗伯特-卡戴珊最多只能算参与那案件的律师之一,我也是不久前看了《O.J made in america》的五集长达好8个多小时的纪录片才算有所了解
礁石上的奇点
我觉得这些理解太片面了,我也是不久前看了《O.J made in america》的五集长达8个多小时的纪录片才算有所了解
纯蓝纯黑
刑事没醉,但是民事赔到惨了

高黎贡山
引用 @xypforever 发表的:
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程序正义没法维护,后面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但是程序正义也对让许多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好比十个疑难案件,用结果正义来办案,九个是真凶,一个是冤枉的
换成程序正义,这十个人都会被放了
其中度的把握,主要看国体和社会治安情况
法律界肯定是希望程序正义的
但个人认为,结果正义更适合我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
神的安魂曲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
我个人观点,确实是他杀的,但是关键物证是伪造的,比如窗台上的血,但是身体身上的dna,在家的手套,车,这些不是伪造的,如果不是他杀的,那也得是一个跟他手差不多大小,又非常熟悉他们双方家的位置和非常熟悉辛普森的作息以及动态的人(不然杀完人开车回辛普森家撞见辛普森不就直接gg了吗),辛普森无罪是指的是在当时环境下(激起了种族歧视)以及当时的物证下你不能判断他有罪,一般来说这种大案都是要重审很多次的,一次一次改判才能最终接触事情的真相,但是这次明显是没有的

以前看过,说是关键物证不能作为证据,原因当时警察把物证从案发现场拿回警局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两个警察同时守在物证旁边,但那次警察疏忽了,放物证的车上只有一名警察,所以那辆车上的所有物证都变成了不可靠的。

哈里哈气丶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但是这个死去的人的正义谁来伸张呢?

默默的刷
引用 @怨念物 发表的:
这就是律师国的brain wash

事实就是,一个有钱的谋杀犯花钱顺利脱罪。
说得还特别好听。

正义。

这个哪里都一样啊 肯定要维护程序正义啊 要不司法体系会崩。。。

虎扑用户119832
疑罪从无
t
tracyliuzhao1
引用 @xypforever 发表的:
这是完全正确的,如果程序正义没法维护,后面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程序要正义没问题,但是不代表辛普森就无罪,也不是放过辛普森的理由。不能把程序正义放在结果正义之前,这是本末倒置。辛普森一案法律界抨击得也很多,需要引起舆论重视。

J
JINTENG
引用 @阿噗阿噗阿噗 发表的:
故作深沉,听起来别扭

而且背景音乐听的脑壳痛。。。。。。。。。
A
AK747
引用 @赵愁子凤. 发表的:
床单上的dna,染血手套等等等,这些物证其实就是程序不对所以不能当做证据,但是他确实客观存在的,其实所有东西都指向了辛普森,只是因为程序不对有可能被警务人员故意放进去(用窗台血液举例了有这种可能),所以不能算物证,但是你跳出法律体系,这些物证统统都指向辛普森,只能说被他们找到了这个案例的漏洞,但是不能说明辛普森无罪

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单靠证据除非是全部闭合形成完整证据链的物证才能定罪。凶器、血衣、指纹、动机、作案时间、与处理尸体相关的物证,缺一不可。没口供要定罪真的是很难的。有兴趣可以看看新西兰克鲁夫妇那个悬案
永耀之星
引用 @贝格霍夫 发表的:
米国法律好像规定同一罪名只能指控一次

中国也是…

J
JINTENG
引用 @小破村三冠王 发表的: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危害大于十次犯罪

南京扶老人案吗?
A
AnthonyDavis-jr
这个旁白是不是大喘气?听的真难受

糖果盒纪念碑
引用 @Hitter7K 发表的:
孙哥比这有过之而无不及

西湖雅座有请

宇宙后裔萨克雷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
金钱的诱惑太大啊

应该是一开始被欺骗了,当他受理后发现辛普森是凶手,但是出于职业精神,还是努力帮他脱罪。以前还有一种说法,凶手是辛普森儿子。

小屁孩xx
马克

宇宙后裔萨克雷
引用 @未闻花名花名未闻 发表的:
那还是进去了啊,早知道不费那劲了

一码归一码,这是两件事。

y
yufanelva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陈小旺能告赢徐晓东,关键证物知道是什么吗?

虎扑用户741026
表面上是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之争,实际上是有钱人购买的高价服务质量好。就像周立波,换了三个律师,一个比一个要价高,最后判无罪,反例就是某世纪贼王,来内地再有钱也没用。扯什么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搞得美国没有冤案似的,不过美国赔得多而且中国网民不在意罢了。

p
penny551
引用 @礁石上的奇点 发表的:
我觉得这些理解太片面了,罗伯特-卡戴珊最多只能算参与那案件的律师之一,我也是不久前看了《O.J made in america》的五集长达好8个多小时的纪录片才算有所了解

是说这个案件的纪录片吗

虎扑用户309833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是不是还有别的案例,比如孙杨、佟文。

礁石上的奇点
引用 @penny551 发表的:
是说这个案件的纪录片吗

是的,就是有点长
征服太平洋
引用 @长美古村落 发表的:
不相往来是因为辛普森没过多久又被警察用其它罪名抓进去了吧,这次好像从重判了很多年

刑事审判无罪,但是后来的民事审判赔钱赔的倾家荡产;
后来他的很多奖牌收藏之类的被分刮,有一个地方他知道了带人去结果同行的人开了枪,抓起来被判抢劫进去了。
有个五集的纪录片。

l
lostmin
引用 @未闻花名花名未闻 发表的:
那还是进去了啊,早知道不费那劲了

主要是因为这回没钱了🐶

虎扑用户416792
辛普森最后在节目上说出如果自己是凶手是如何杀害妻子的?是什么节目?有链接嘛?想看看

浑身再无力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这事我印象深刻的几个点:
辛普森之前在美国口碑一直很好,各种做慈善,而他又是个黑人,杀的是白人老婆,所以一开始舆论就被引到了种族这里
辛普森案的律师团队,好像是十二个人,原先在美国就是顶级的,此案之后名声大噪,从顶级成为超顶级
这个律师团队做的事情,就是一直没说是不是辛普森干的,直接就说警察取证有问题,比如一开始搜查令没有,这一条直接导致好多证据都不作数
可以说,这个案子虽然曲折离奇,但其实根本核心,还是在于美国黑人和白人的对立问题
用户1328371075
严格意义上来说,哪怕事实上辛普森确实杀妻了,但是法律没判或无法判,标题就不该写辛普森杀妻案。
枫恣11
引用 @哒哒哒哒大马裤 发表的:
啥不说,这解说....这语调不习惯

嘴瓢就不说了,最后两个不管是不是个词都莫名其妙拖长,听着真难受

贾乱武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1,想想当年南京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干嘛要救”,判了一个所引发了多大的后续影响
l
larryhsing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真的恶心。

M
MerseyRed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表面上,警方是输在非法取证。而实际上,警方就是输给了金钱。

美国的法律系统里,危害最大的就是“靠钱就可以洗脱罪名”这一条。
秦老师笑起来真美
这个配音的人,普通话又差语调又怪

p
pokjjkop
引用 @老C007 发表的:
主要是检方拿了血液过后一天后才送检 这个太牛了 血液也少了 不过那个华人物证律师也暗示了可能是辛普森儿子干de

If I did

奥斯不卡王尔德
引用 @特别有样儿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的美国大法官后来说 放过100个辛普森也没有警方不按规定办事 非法取证带来的危害大

也正是这起社会性的案子,规范了美国的取证程序

默默的刷
引用 @释空明徐坤 发表的:
那个手套戴不上啊 没办法
有电影讲的非常详细
但是辛普森后来也出书说自己杀了

这能说是极大概率是他干的 但是并不能肯定 因为的确出现了一些逻辑上不合理的点 并且现场也出现了其它人留下的痕迹 李昌钰说还有两个嫌疑人(一说其中一个是他儿子 还有一个是美籍西班牙人 未证实) 至于那本书 就是本骗钱的玩意 里面的描写和现场完全不符 就算是他干的 里面的细节过程也是胡编的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本来就是非法取证,程序不正当无可厚非。

s
syf810
这案子其实已经看了很多遍了,其实我比较想了解的是后续这人的生活,以及美国法律有没有因此做重大调整

大黄蜂iu
引用 @高黎贡山 发表的:
但是程序正义也对让许多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好比十个疑难案件,用结果正义来办案,九个是真凶,一个是冤枉的
换成程序正义,这十个人都会被放了
其中度的把握,主要看国体和社会治安情况
法律界肯定是希望程序正义的
但个人认为,结果正义更适合我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

中国这么多冤假错案就是程序执行不到位

炮哥就是迪奥
引用 @登峰造极逆天改命 发表的:
李昌钰啊。

李昌钰破了最牛的是那个杀了人用碎木机磨碎,再丢进冰湖里的案子,线索很少,几乎是从蛛丝马迹推理出来的

红黑弹头
引用 @高黎贡山 发表的:
但是程序正义也对让许多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
好比十个疑难案件,用结果正义来办案,九个是真凶,一个是冤枉的
换成程序正义,这十个人都会被放了
其中度的把握,主要看国体和社会治安情况
法律界肯定是希望程序正义的
但个人认为,结果正义更适合我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

没有程序正义哪来的结果正义

是Lip啦
引用 @Hitter7K 发表的:
孙哥比这有过之而无不及

孙什么

湖人传奇巨星kobe
引用 @tracyliuzhao1 发表的:
程序要正义没问题,但是不代表辛普森就无罪,也不是放过辛普森的理由。不能把程序正义放在结果正义之前,这是本末倒置。辛普森一案法律界抨击得也很多,需要引起舆论重视。

但是你能将辛普森定罪的关键,就在于其物证,包括手套血液那些,但是这些物证是通过不正确的程序得来的,对于辛普森本人也不公平,没有人能将一个尚未定罪的嫌疑犯,先打上了杀人犯的标签。

屈美伶
引用 @Soulfunny 发表的:
但辛普森最后还是因为其他事进去了

好像前两年去强结进去了 当年打官司虽然成功了 但是民事赔偿把钱都赔进去了 代言也没了 律师费也高 简直是一贫如洗

便
便型茎刚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卡戴珊只是处理一些商业纠纷和离婚案之类的律师,按咖位他根本没资格进辛普森的律师团,只是因为是辛普森好朋友才参与的,而卡戴珊在案子判决后没多久就和辛普森绝交了。把案件引到种族歧视问题上的关键人物是柯克伦,其实辛普森从内心里并不认同自己是传统的底层黑人的形象,但为了脱罪最后只能妥协。
屈美伶
引用 @西门夜吹雪 发表的:
看到里面距离辛普森最近的那个律师了吗?那就是卡戴珊他爸,本人是辛普森好友,退出法律界十几年没有打官司,付出后,把一桩死案成功引入了种族歧视和非法取证的因素,就活了辛普森。

这种律师是真的坏 给钱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