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那新郎洞房是不是也得发个红包…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学点法律到底会吃亏吗?结婚后不管怎么还贷,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也明文规定了婚后房产还贷部分和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加个甚名?加了名字,就可以对首付部分也享有权益了。
引用 @乔希哈特 发表的:跟情商低不低有啥关系?单就说加名这个事情,你加的不就是婚前财产那部分么?那部分实际上跟女方有啥关系?男方愿意不愿意给是男方自己的事。女方提的条件中,照顾家里,做事情共同分担很合理,本来就该公平,但父母来了不管这种话说出来女方情商高么?既然女方把条件先量化摆出来说,男方再说就是情商低?
引用 @Dream_X 发表的:不加也可以分房产啊, 只是首付分不了而已,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步行街都是学生吗???
引用 @waitgift 发表的:看这么多下来这才有个人说了关键。我真不明白虎扑这些人这么多点亮?都是法盲。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都不清楚,还想在这里这里指点家长里短。
引用 @小屁孩777 发表的:每次看到有问这个问题的,我都觉得是弱智,贷款还不完,根本加不上名字,除非走买卖流程,重新贷款,交税,以现在的房价,这么一折腾,没几十万下不来。
引用 @菊汁儿糖浆 发表的:你这男权思想根深蒂固呀,男女平等好么,各取所需还给啥钱。
引用 @乔耐迪 发表的:看了主楼三遍没看出给了彩礼
引用 @冰王子之夏 发表的:这肯定分了,男的问题。你贷款买房,你拿自己工资还贷,意味着家庭生活质量大幅下降,妻子要付出更多。生孩子,照顾孩子,做家务,照顾男的父母,甚至自己出钱负担家庭各方支出,都属于变相还贷。
引用 @杜兰特坐火箭 发表的:贷款还是加名字,一起还贷,全款肯定不上名字
引用 @真是大饼了 发表的: 不是给了彩礼了吗
引用 @杠精 发表的:对啊,要是男方父母掏全款不写也就的了,一起还贷款不写不是憨憨吗
引用 @什么昵称没被注册 发表的:那就不加啊 女方也没要他非要加吧 她都准备自己买房了 怎么男方为自己盘算可以女方为自己盘算就要被你们批判了? 人家自己买房出一半生活费 还要咋样?
引用 @霍华德中一三分 发表的:结婚以后,贷款就等于是一起还了,就算男方表示只用自己的工资还,但是女方无形中要付出更多的家庭开支,其实也等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有甚不妥的,说说看
引用 @哲二 发表的:这种情况建议婚前就谈好,谈不妥就别结婚。
引用 @这就是拉风的昵称呢 发表的:说道说道
引用 @有事没事偷着乐 发表的:最起码是尊重。
引用 @我爱程娜 发表的:赛天宝🐶
引用 @DouIo 发表的:有点脑子并不会死,法律能安抚个人情绪吗?明显女方就是对共同还贷不加名字感觉不忿,合理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很妥当吗?
引用 @看球别扯球龄 发表的:散了吧,这婚不用结了。迟早要离🐶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还贷部分夫妻共有,这是常识。加名字意味着男方的首付也要分女方一半,不懂就去看看婚姻法。
引用 @科瑞斯炮 发表的:房贷我还,车贷我还,每月上交3000,房子我和老婆名字,车子我给媳妇买的,写的她的名字。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这年头学点法律会死么共同还贷怎么了?那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加不加命,妻子那一半都受法律保护。但是,加名字就意味着首付也摊了一半去了。
引用 @XXXmlove 发表的:那她住房子是不是每个月要交房租啊
引用 @丶晴天灬 发表的: 实际上有加名加比例的操作
引用 @有事儿您bb 发表的: 如果算这么清楚就真没必要结婚了。我是男的,这论坛说实话有些矫枉过正。婚前买了全款房我也支持保护。生怕女人占了一点便宜,确实太不男人了。
引用 @我是高铁侠 发表的:这种事婚前说清楚挺好,接受不了就分手呗,这年头互相尊重吧,没必要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也没必要去指责女生的想法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婚姻法规定加不加名字,共同还贷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加了名字,首付也变成共同财产了。 以共同还贷提这种要求的,要么是真不懂,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PS:现在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直接加名字了,要更名必须先还清贷款,然后夫妻双方重新办贷款。 但是现在没有房贷利率优惠了,可以用这个来回答婚前首付房加名字的问题。
引用 @swllarry 发表的:婚后还贷就是占用夫妻共同财产了,不写名字肯定不妥 这男的回复情商很低,他爸妈全款给他买的当然不用写女的名字,既然还要还贷的,写这种话出来不是找人话柄吗?
引用 @张胖小胖 发表的: 额 貌似只要能证明首付是一个人出的哪怕婚后加名字和不加都是一样的 之前看过法普貌似这些说的
引用 @莫名小黑屋 发表的:既然是以各自算计为前提的,那么我要是作为女方还是要好好算计的,虽然共同还贷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如果我有能力自己付首付买房的话,那么确实也不愿意共同还贷。因为我可以自己买一套房,自己还贷,这样我也可以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但是如果帮着老公一起还贷的话,那么我可能没能力供我自己房子的月供了。这样的情况,索性大家婚前各买各的房子,婚后钱各算各的。不过,这样也没必要结婚了。
引用 @小邝露33 发表的:夫妻本来是相互陪伴扶持的两个人。但是这个女方把什么事都量化成了简单的付出与回报了
引用 @church_end 发表的:现在夫妻身份可以加。
引用 @zjjjwx 发表的:不加名字,夫妻共同还款部分的也是共同财产啊。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那你叫女方婚前买套房去啊,这里讨论的是你说的事么?
引用 @没名能用djb 发表的:这个图在虎扑至少看到过57-59遍
引用 @克里斯塔普波尔津吉斯 发表的:贷款不加名字,确实不妥啊
引用 @莫名小黑屋 发表的:你有没有仔细看聊天记录?女方说了自己有能力买房
引用 @无缘的鱼 发表的:问题不是出在新浪新娘要求是否合理,各有各的观点和立场 只是新娘这种不容质疑,毫无商量的口气真的是透着浓浓的田园女权气息啊~ 你连和你结婚理论上过一辈子的人 都没有商量或者其他的余地 还结什么婚呢 自己一个人过不好么 口红色号不够了还是化妆品不包邮了呢
引用 @CHOOSKY 发表的:人家可以不住呀,人家外面租房去不好?反正都是租
引用 @给你北冰洋 发表的: 应该加,好像婚姻法规定若是夫妻离婚,分割部分只是还贷部分和婚后房子升值部分,和你首付部分没关系的。这样很合理的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还贷部分夫妻共有,不管谁还贷,这你都不知道么??
引用 @wslimoqi 发表的:你买呗,只要能付清两份房贷,大家有商有量的呗。好多现在女方家长都是给女儿买套房当婚前财产有保障,你有经济能力买呗。问题又不买房子,又要说算计也是搞笑。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还贷部分夫妻共有,不管谁还贷,这是婚姻法规定的。婚前加了名字还是有用,相当于赠予。
引用 @唐斯卡特流浪者 发表的: 一个房子五百万,首付三百万,贷款一起还,加名字相当于送了一半首付,不加名字贷款那二百也是有女方一半的,但是这个要求加我总觉得别扭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什么叫还贷部分呢?其实只是规定了可以给予部分补偿吧 房子还是男方的 升值部分怎么算呢?房子价格跌了呢?其实我觉得男方如果算得这么清楚 那女方没错 那就都算清楚啊 那还结的哪门子婚啊。。。倒不如男女共同出首付 共同还贷
引用 @马刺真的很严格 发表的: 合着他结婚想白赚个贤妻良母,她结婚活该帮丈夫还房贷?
引用 @心态要好的云 发表的: 首付男方出,共同还贷,不加女方名,男方父母还要同住的话,不加名不对吧。要算计也是男方先算计的,女方不想太吃亏而已。说过分的,先想一想如果女方付了首付,婚后和岳父母同住共同还贷自己愿不愿意吧。当然有贷款的房子能不能加名这一点有待商榷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加不加名字或者谁还贷,不懂就别瞎扯好么?然后你觉得男方就不要照顾孩子,照顾女方父母,做家务了,是吧?
洞房要男的给女的发红包,这就是物化女性啊
所以为什么选择不加,加了和不加一个吊样。加了夫妻和睦,不加反目成仇🐶不过原文的那人是个铁憨憨
新郎洞房为啥是新郎发红包?谁爽谁掏钱啊,都爽都不掏钱,这才合情合理。
钢……钢铁直男?
好多法盲和没买过房子的,在这意淫瞎说
没错啊,就都是法盲,我好几年前就知道了
现在夫妻身份可以加。
那就谁提的谁给喽
结婚肯定会给彩礼吧……就女方这要求没彩礼能嫁?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加不加名字或者谁还贷,不懂就别瞎扯好么?然后你觉得男方就不要照顾孩子,照顾女方父母,做家务了,是吧?
有贷款的 婚后贷款部分自然就变成共同财产了 名字决定首付部分
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海口的,给女方彩礼也就1-2万左右。就是个形式而已
哈哈哈哈哈哈哈
贷款写了那首付怎么算?婚后贷款部分不管有没有名字都有份的
男方盘算什么了,结婚之后的一切花销,一切收入(包括还房贷部分产生的固定资产)都是夫妻共同支出共同财产。
要加名的女方才是盘算着男方的婚前财产(房子的首付部分)
那么问题来了 这算不算嫖猖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 每个月公积金足够还房贷呢 要不要加女方名啊
不给占便宜就是情商低,就是直男,懂吗?
有什么妥的,你说说看
婚后还贷部分夫妻共有,这是常识。加名字意味着男方的首付也要分女方一半,不懂就去看看婚姻法。
不加名字 共同还贷部分两人共有财产 首付是男方的;加名字 房子是共有财产 相当于白要了人家的首付
我寻思上面也说的很清楚了,不加名字还贷部分也共享,加名字首付部分就共享了,但是女方没出首付,咋搁这扯尊重了
滚球,真天宝我都不喜欢
这事,爽的不是一方…………
共同还贷不加名字凭什么不忿 加不加名字共同还贷部分都是婚后共有财产 我认为在这块的法律是很朴实的价值观 谁出资谁拥有
就是…………
在你回复我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修改了哦,亲
这就叫女方向男方要钱保障天经地义,男方想保障下自己的婚前财产就是算计?你这么做,不代表别人也愿意啊,万一你离婚,你能得到啥?
如果算这么清楚就真没必要结婚了。我是男的,这论坛说实话有些矫枉过正。婚前买了全款房我也支持保护。生怕女人占了一点便宜,确实太不男人了。
为啥不是67-69
有的,一般默认都是对半。
这玩意不能涉及金钱啊,违法的事不敢哈哈。
首付全部是男方出,女方不出一分钱。女方现在闹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否则分手!
各位jr,会加吗?
除了房子加名,彩礼、车子、婚礼、三金等等你以为不要男方钱的么?
不给彩礼孩子凭啥和男方姓
你别的说的挺好,不过所谓不降低生活标准这条,很多人尤其女人会拿这个做结婚的要求,其实挺自私的,最后也多半结不了婚。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肯定在很多方面没有一个人过的爽,时间、精力、生活习惯都会受很多影响,要想结婚以后方方面面都不比以前差,基本就别考虑结婚了
都把新郎的身子骗走了,新娘应该送套房才对,
不想打字,纯粹想顶上去
哪里的结婚不用彩礼?这还用问?
请牛郎不要给钱呀?
上一次床新郎给600?
好像暴露了什么。。。
既然是以各自算计为前提的,那么我要是作为女方还是要好好算计的,虽然共同还贷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是如果我有能力自己付首付买房的话,那么确实也不愿意共同还贷。因为我可以自己买一套房,自己还贷,这样我也可以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但是如果帮着老公一起还贷的话,那么我可能没能力供我自己房子的月供了。这样的情况,索性大家婚前各买各的房子,婚后钱各算各的。不过,这样也没必要结婚了。
你愿意人家不愿意,每个人都不一样,慷他人之慨简直搞笑。现在房子首付怎么也几十万了,几十万等于小便宜。属实给力。
还贷不写名字还贷部分就是按共同财产算得,加名行为等同赠予,比如首付300w加名就是赠予女方150w
如果给钱就可以,不想就不给钱。结婚的男的都愿意
加名属于赠与,不能单方面撤销
那你叫女方婚前买套房去啊,这里讨论的是你说的事么?
我寻思这女的也没提什么过分的要求,生活开销平摊,各自照顾各自父母,家务平摊,完全公平的事情,这男的到底哪片逆鳞被捅了?
不可以,刚去房管局问了
没错啊,可一推人不知道还要指责男的,真是无语。
这种事难道只是一方喻悦吗?豹头说给钱算卖了,那是违法的。
不是完事才结账的吗
你有没有仔细看聊天记录?女方说了自己有能力买房
你在针对谁?想不起来了
不管加不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
你买呗,只要能付清两份房贷,大家有商有量的呗。好多现在女方家长都是给女儿买套房当婚前财产有保障,你有经济能力买呗。问题又不买房子,又要说算计也是搞笑。
婚后就没有个人财产了,婚后买房就算只写一个人名字,用自己的工资还贷,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说的很对,结婚后还想着婚后的个人财产的,不要结婚了。
有能力买房不等于要买房,留个首付大几十万上百万吃利息不好么?
我的回复已经说了,即使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仍然有一半归属女方,纯理论上来说,女方出一半还贷的钱,也不会亏,现在女方想完全不出还贷钱,只出生活费,还是属于得利方。
结婚本来就不是谈恋爱,双方都需要为自己盘算,主贴这对夫妻就是谈崩了,很正常,我也没有批判过女方。
倒也未必,也可能是被男方的态度给气的。
不过判断这个女人是胡搅蛮缠,还是正常要求,有个很简单的办法:男方提议由女方出一部分首付(具体多少可以商量,也不需要均摊),或者共同承担贷款(承担比例可以商量),加名字。如果她同意,说明还是讲道理的。
那你去租呀。
现在一套小三室首付至少得50w上下 婚前房产证加了另一半的名字 如果两人感情不好 不结婚了 你得分给她25w 懂吗?你要是不在乎 你真大气!男人!
加了就是赠予,理论上就是分一半首付,不要云
什么叫还贷部分呢?其实只是规定了可以给予部分补偿吧 房子还是男方的 升值部分怎么算呢?房子价格跌了呢?其实我觉得男方如果算得这么清楚 那女方没错 那就都算清楚啊 那还结的哪门子婚啊。。。倒不如男女共同出首付 共同还贷
那要是付不起两份房贷, 是不是可以男方把房子卖了,女方买一套房,男方和女方一起还房贷?
所有要带上这些的婚姻都是耍流氓式的,都在计算着离婚的财产了,还结你🐴的
如果首付是一方父母出资,首付部分就属于债权,离婚财产分割后需要偿还。
如果无论如何这钱都会到手的话,加不加无所谓啊,房子不动产又不能随意转移,比钱安全多了
这是有多少法盲,贷款买的房子即使不加名字,离婚后也能分得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涨价的部分,加了名字即是连首付的那部分也要平分。举个例子,房子总价500万,贷款250万,结婚后不加名字一起到还贷结束,这时候房子涨到了1000万,离婚时女方能分四分之一250万,加了名字就该分500万了,白嫖了男方的首付款。
其实现在独生子女这么多 就应该共同拿首付 共同还贷 养老也别分什么男方女方 一起养。 不过大部分观念还是只负责养男方父母的。
很简单,女方把首付一半给男方再要求加名字,什么都解决了。现在呢,不是空手套白狼?
看下法律不会死的
先了解下法律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新娘就不需要爽吗?
女方就是非要他加啊,你会看字吗
所以很多女孩子宁愿嫁给没房的,也不愿嫁给贷款买房不加女方名字的。至少生活压力不大,生活质量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