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zmnsysy 发表的: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 @没名能用djb 发表的:这个图在虎扑至少看到过57-59遍
引用 @伏牛山总钻风 发表的:养老不是双方都养老?还存在什么白票??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你先说清楚房子谁出的钱?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不加名,女方不会少一分钱,加名,女方还能多得男方首付的一半,加名也叫合乎情理??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那更简单啊,结个毛婚,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人有必须结婚的义务,做个单身贵族不好么但凡要结婚,肯定有各种矛盾冲突各种现实各种妥协各种无奈要面对的,面对不了就不结婚,假如觉得人世间还有感情这个东西,那就跟值得的人结个婚相守一辈子,甚幺蛾子都丢一边去。
引用 @四眉毛陆小凤 发表的:如果是婚前加名字呢?
引用 @有事儿您bb 发表的: 全款房随便你,贷款你要和别人分享吧?我并不慷他人之慨,但我确实觉得这论坛有矫枉过正的情况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这是父母出钱的情况,实际情况都是男方一家子出钱,你要证明那些是男方自己的钱,哪些是父母出的钱很困难。
引用 @唐斯卡特流浪者 发表的: 还一起出首付,这种也有不少,不过也有很多彩礼都不带给孩子的,这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首付父母给了一部分呢,其他是我们夫妻两人的积蓄。
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那新郎洞房是不是也得发个红包…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贷款不加名也是二人共有,加了名,男方首付女方分一半,你怎么不是慷他人之慨?
引用 @这就是拉风的昵称呢 发表的:加名字不是图以后分家产,如果我是男的,我付首付,两人一起还,我愿意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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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mnsysy 发表的: 如果婚前,男方家出任何钱和女方都没有关系吧?婚后才有关系吧,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昨天刚好和一个律师朋友聊这话题,她很明确告诉我“婚前买房,哪一方出的首付,房子就是哪一方的,除非签婚前协议,婚后贷款无论是谁在还,都视为夫妻二人共同还款,要是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把还贷款部分摘出来的,房子增值部分权益由当初付首付方独享”
引用 @这就是拉风的昵称呢 发表的:加名字不是图以后分家产,如果我是男的,我付首付,两人一起还,我愿意加。反过来想,你如果是男方,女方出首付,两个人一起还,不给你加,你会不会觉得没有一点房子跟你有关,法律是法律,看到本本有自己名字才安心啊
引用 @虎山老英雄 发表的:你真是个憨憨,那新朗是不是还可以租给其他女生
引用 @低调小卡戎 发表的: 没错,男方其实就是想女方一起承担贷款压力,男的有问题。那些喷女方的,其实都没仔细看完。
引用 @有事儿您bb 发表的: 你好好看看新婚姻法吧,只是适当做出补偿。我自己在结婚后也加了老婆名字,因为是贷款房,我就给了三成首付,后面都靠我们俩。我就表达个观点,慷了谁的概?你不愿意就算了
引用 @上帝的亮点 发表的:如果是全款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不加名字离婚都算婚前个人财产吧?
引用 @有事儿您bb 发表的: 当然是结婚后加名字。你首付五十万都不愿意分享,按首付三到四成计算,你还有一百二十万以上的贷款要和你妻子分享,你二十五万都不愿意,为什么要求别人愿意分享六十万以上的债务?
引用 @虎扑JR0846603260 发表的:牛以!
引用 @给你一次机会 发表的: 为什么就没有58呢
引用 @church_end 发表的:我也只是朋友告诉我的,他说程序有点多,先要看银行方面同意,做个抵押变更手续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这里女方首付也不打算出钱。
引用 @梅神怒了 发表的:没事还要多读书
引用 @给你一次机会 发表的: 你才是老实人😂
引用 @蔡秀彬 发表的: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 我只是想说,普通人还是主流,这么计较的婚姻毕竟是少数 而且就我的经验来讲,这一对大概率结婚前就散伙了,毕竟价值观差太多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买房,双方一起出首付,或者男方首付女方装修家具家电,房产证双方名字没问题。这里,女方一分不出要加名,男方不愿意,这叫价值观差太多?这叫女方想白嫖男方没答应,我不觉得男方有什么问题。
引用 @维TA柠檬tea 发表的:也没毛病 自己算得清,不能怪女的算得清吧
引用 @克里斯塔普波尔津吉斯 发表的:贷款不加名字,确实不妥啊
引用 @用户名为空的 发表的:所以贷款买房可以中途加名字?
引用 @我是李队 发表的:人家可以回娘家住啊0- 0
引用 @蜗角之争 发表的:所以为什么选择不加,加了和不加一个吊样。加了夫妻和睦,不加反目成仇🐶不过原文的那人是个铁憨憨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学点法律确实会死 太麻烦了 法律和道德和社会习惯还是不一样的。 不提法律 我个人挺理解女方的要求的 就像你说的 房子上分的这么清楚 你的我的不一样 你付了首付就是你的 女方只有自己花钱的那一部分 那好吧 结婚之后也得分清楚啊 你干你的 我干我的 你的赚的钱是你自己的 我赚的钱就是我自己的 俩人这不是结婚 这是搭伙 合伙投资买卖啊这是。两个人相处就得都为对方着想这才能过的下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这日子过得啥劲?如果男方觉得加名字是女方贪图房子 那别结婚了 找个不让加名字的 那么女方父母是不是要一起赡养呢? 女方如果觉得必须加名字那就自己也拿钱付首付呗。 还好我结婚早 我家也穷 买不起房子 没有这么多的烦恼。。。。。
引用 @这波天秀啊 发表的: 微信还是现金?
引用 @霍华德中一三分 发表的:结婚以后,贷款就等于是一起还了,就算男方表示只用自己的工资还,但是女方无形中要付出更多的家庭开支,其实也等于两个人一起还贷款。
引用 @别往这看 发表的:现在夫妻随时可以加名字 不管贷不贷款
引用 @虎扑JR0846603260 发表的:厌了还不是继续干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有甚不妥的,说说看
引用 @XXXmlove 发表的:那她住房子是不是每个月要交房租啊
引用 @长果仁子 发表的:讲道理,房子并不是婚前全款买的,结婚之后还要还房贷,夫妻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他婚后还要还房贷,就是人家女方也在还房贷,凭什么不写人名字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学点法律到底会吃亏吗?结婚后不管怎么还贷,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也明文规定了婚后房产还贷部分和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加个甚名?加了名字,就可以对首付部分也享有权益了。
引用 @Dream_X 发表的:不加也可以分房产啊, 只是首付分不了而已,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步行街都是学生吗???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加名属于赠与,不能单方面撤销
引用 @Dream_X 发表的:有区别啊, 加了名字就代表你的首付赠与了女方一半, 首付和还贷都是各自占一半, 不加名字首付那部分就是你自己的, 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所以如果首付女方也出的话, 那就要加, 如果女方不出, 加不加名字就看你自己想法了.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还贷部分夫妻共有,不管谁还贷,这是婚姻法规定的。婚前加了名字还是有用,相当于赠予。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女方空手套白狼加名就是天经地义,男方不愿意就是算的精细,你双标的真好。
引用 @skobey24 发表的: 你呀,总能给我整出点新花样。。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婚姻法规定加不加名字,共同还贷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加了名字,首付也变成共同财产了。 以共同还贷提这种要求的,要么是真不懂,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PS:现在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直接加名字了,要更名必须先还清贷款,然后夫妻双方重新办贷款。 但是现在没有房贷利率优惠了,可以用这个来回答婚前首付房加名字的问题。
引用 @尚未退役热火3号 发表的:那女的可以找很多人嗯嗯嗯嗯,可能还能收钱。男的大概率找其他女的嗯嗯嗯要花钱。
引用 @Frank_wy 发表的: 你结婚了么?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那你觉得彩礼、婚礼、车子、三金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女的要分清楚就是要保障天经地义,男的保障下首付就是要算的那么清楚干嘛,是吧?
引用 @乌鸦找水喝 发表的:那结个屁的婚
引用 @用户名为空的 发表的:你确定,我问过我们当地房管局,说要还完贷款才能加的,你没确认过别误导人喔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结了啊,房没加名,彩礼婚礼二十多万。
引用 @CHOOSKY 发表的:当然可以了,新娘也可以去其他人家住啊。 回复你的时候我多说一句,你引用的这个帖子不是回复主贴的,而是回复下面人说“新郎可以收房租”的
引用 @swllarry 发表的:婚后还贷就是占用夫妻共同财产了,不写名字肯定不妥 这男的回复情商很低,他爸妈全款给他买的当然不用写女的名字,既然还要还贷的,写这种话出来不是找人话柄吗?
引用 @有事儿您bb 发表的: 如果算这么清楚就真没必要结婚了。我是男的,这论坛说实话有些矫枉过正。婚前买了全款房我也支持保护。生怕女人占了一点便宜,确实太不男人了。
引用 @church_end 发表的:现在夫妻身份可以加。
引用 @春风再美不如你 发表的:少吹牛逼了 真天宝出现还不得抢破头 虽然是后天的但颜值确实比绝大多数人好吧
引用 @小邝露33 发表的:夫妻本来是相互陪伴扶持的两个人。但是这个女方把什么事都量化成了简单的付出与回报了
引用 @飞天楼阁 发表的: 反过来讲,那还不如去外面,同样的价格还能天天换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婚后还贷部分夫妻二人共有,不管加不加名字。让女方还些贷款有什么问题?
引用 @MMelodie 发表的: 老实人?
事实并不只有这么一种情况,而是有很多种情况
比如当事人婚前自己出首付购房
比如父母出首付给儿女,房产名只有当事人一个,购房但是并没有保存出资证据,这种情况相当之多
比如父母出资首付,能提供证明,但是还贷是当事人婚后还贷的
比如父母出全资购买,房产名字为当事人,父母同样没法提供出资证据的
你这里说的,是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父母全资购房,二是当事人父母出首付并还贷
你故意跳过我58什么意思
现实中大部分都是只负责男方养老的 当然了 我说的是在我们这里 南方一些地方我不清楚 不过看新闻南方重年轻女思想也一点不比北方弱
首付父母给了一部分呢,其他是我们夫妻两人的积蓄。
加名字不是图以后分家产,如果我是男的,我付首付,两人一起还,我愿意加
就是啊 你说的和我的想法一模一样 楼主发的这个新闻不就说明这俩人不适合在一起过日子吗
婚后一切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婚前都是个人财产。婚前全款买然后加名字属于赠与,同理婚后也一样。
?法律写了婚后还贷部分不写名,女方也能分到一半的增值部分。写名等于把首付一半加增值部分也送女方了。凭啥贷款了就要跟女方分首付部分,女方首付又没出钱。
如果婚前,男方家出任何钱和女方都没有关系吧?婚后才有关系吧,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昨天刚好和一个律师朋友聊这话题,她很明确告诉我“婚前买房,哪一方出的首付,房子就是哪一方的,除非签婚前协议,婚后贷款无论是谁在还,都视为夫妻二人共同还款,要是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把还贷款部分摘出来的,房子增值部分权益由当初付首付方独享”
贷款不加名也是二人共有,加了名,男方首付女方分一半,你怎么不是慷他人之慨?
确实!有的地方彩礼钱是给女方家长的。。。这就感觉像卖孩子。。。当然了卖了孩子之后可能也就不需要这个女孩养老了吧
加名字不是图以后分家产,如果我是男的,我付首付,两人一起还,我愿意加。反过来想,你如果是男方,女方出首付,两个人一起还,不给你加,你会不会觉得没有一点房子跟你有关,法律是法律,看到本本有自己名字才安心啊
这里女方首付也不打算出钱。
那这算不算PC?
你好好看看新婚姻法吧,只是适当做出补偿。我自己在结婚后也加了老婆名字,因为是贷款房,我就给了三成首付,后面都靠我们俩。我就表达个观点,慷了谁的概?你不愿意就算了
你是你,你愿意也不代表别人不愿意就该被指责。
那算强 煎,抓他坐牢!
这是没加名的情况,加名就相当于赠予啊,完成了产权登记就不能撤销了。
只有父母的赠予没有特别申明可以视为对一方的赠予而不是双方的赠予,离婚时候全部收回。
可以啊,加名,但是写协议离婚不分首付部分只分共同还贷部分。
当然可以了,新娘也可以去其他人家住啊。
回复你的时候我多说一句,你引用的这个帖子不是回复主贴的,而是回复下面人说“新郎可以收房租”的
都9012年了,能不能吸收点新资讯?婚后还贷款写不写名字一个样,这部分都算共同换贷共同财产。
加名字表示赠予了,还是共同财产,我记得
婚后加没问题!关键是现在很多都是婚前要求加名字的
逼 可!!
神烦58梗
我是去的房管局,直接告诉我不行,我就没再问银行
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
我只是想说,普通人还是主流,这么计较的婚姻毕竟是少数
而且就我的经验来讲,这一对大概率结婚前就散伙了,毕竟价值观差太多
你多读书吧。。。我书读的比你多。
😂😂
那新娘洞房是不是也要给个喜钱,必竟爽是相互的。
你的观点diss不加名字的不是男人啊?那有人把房子首付给女方五成的是不是还能说你不是男人。你觉得分首付我心甘情愿,没人会觉得你有问题。不分的人凭什么就因此有问题了呢?我干了好事儿就能骂没干的人five了?
买房,双方一起出首付,或者男方首付女方装修家具家电,房产证双方名字没问题。这里,女方一分不出要加名,男方不愿意,这叫价值观差太多?这叫女方想白嫖男方没答应,我不觉得男方有什么问题。
就不能有点出息,赚个红包
婚姻本来就是门妥协的艺术,除了原则性问题,有什么不好商量的?
这女人原话是,如果结婚,加不加她的名字。
所以?结婚了,加个名字呗。
不知道有什么好纠结的
女方要加名分男方首付就是天经地义,男方不愿意就是算的精,对吧?
万一新郎还是个处男呢?
离婚分房子本来就是一方拿房子一方拿钱,难道还能真的一人一半?
法律上的补偿就是给钱的意思。
我前年也把结婚前的全款房买了,重新买了一套电梯房给丈人丈母住。
但是这是建立在十几年的夫妻感情上的。
如果刚结婚就要分上百万的首付一半,我肯定是不同意的。
贷款当然加不了名字
首先,必须还款完成才能加名
其次,贷款期间的房款,按法律规定是一人一半,即使不加名
如果加名,就是默认把首付的一半进行赠与
难道结婚是为了图那一半?
不清楚我直接全款买的
新娘没爽到?
新郎急了去老丈人家租几天房啊,哈哈
微信还是现金?
因为加了以后首付也变成一人一半了,虽然不鼓励夫妻这么计较,但是双方非要计较起来就是这个理:凭啥首付送你一半,是没给彩礼还是咋地
现在结婚确实是搭伙了,不然你还真以为是什么?现在离婚率达到了36%,离婚分家产的时候有的哭了啊,离婚在现在确实成为普遍现象了,所以最好婚前财产自己保护一下,当然了,如果真的是真命天子或者真命天女,那么承担着离婚分家产的风险也愿意加名字,那也可以,毕竟个人选择,现在的人太精了,个个都不愿意让自己吃亏,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妥,女方也没吃亏,大家相安无事啊,但是现在很多女方有一种畸形的思想,就是我没赚到就吃亏了,没赚到男方的资源或者家产就不愿意结婚,所以经常对婚姻对象高要求,结婚想赚,结婚之后家产想赚,反正没赚到就是吃亏,男人当然要防着了
支付宝吧!🐶🐶
说白了,就算女的结婚后辞职在家带孩子,你婚后还要还房贷,女的都有份
你确定,我问过我们当地房管局,说要还完贷款才能加的,你没确认过别误导人喔
那时候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干了
多读书是好事,兄弟。
讲道理,房子并不是婚前全款买的,结婚之后还要还房贷,夫妻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他婚后还要还房贷,就是人家女方也在还房贷,凭什么不写人名字
凭婚后还贷部分双方共有,不管谁还钱,加不加名字。
他说的跟你一个意思啊,只是强调了婚后还贷女方不管出不出钱都有份的,这女的感觉是自己没加名字就没份。我觉得法律规定的已经很合理了,婚前的跟另一方屁关系,合着什么都想要。
这是一个人的爽的事?事前我发,事后你发
正解
婚前加名字属于赠予吧 婚后不是吧
您解释的详细,懂了,谢谢
那我就要报警了🐶
对呀 婚前才算赠予吧
你结婚了么?
图来了
公积金还贷可以加名字,就是要去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去跑一次,商业银行不清楚
问题是大部分女的不愿意干这个啊
结了啊,房没加名,彩礼婚礼二十多万。
别说了,再说下去就是扯不清的生孩子环节了,这个咱真没办法
求你看看我之前的回复吧,我说的是全款不写名,贷款加名字,然后有个人非和我杠70%怎么写,90%怎么写,我说他算的精细有问题?还双标?求你长个眼睛吧,还有,你结婚没,直接告诉我,没结婚的学生党我懒得讨论了
加名字也不一定就能一起还贷款。
这句话对男女方都可以说
反正上海是这样的。而且以前加名字算过户还要交税,后来也取消了,不用钱直接加。
我结婚就全款买的,没加名字,我媳妇也同意。但是我觉得只要有贷款,就应该加名字,别扯什么自己还款什么的,只要有贷款,即使你自己还,女方势必会为了生活开销多出钱,加名字一点问题没有。就别杠什么70%贷款,90%贷款了
按主楼这么搞,新郎是可以收房租啊。
你这……还是先了解一下法律再说吧。
那估计是您有钱,我全家老小辛苦一辈子凑了40万,她一句话加个名字,万一离婚就能多分走20万,我是办不到。财富不一样果断造成价值观不一样啊
新郎矫枉过正
往深里分析
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要谈婚论嫁?有多少感情在里面?更多的恐怕是彼此经济实力 工作 外貌 综合评分对等
只是一场交易
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吧,反正我们这边不行,必须还完贷款
你这数学……
不吹牛逼看到天宝我就恶心
这种直接分手就可以了。
为什么是,欸??你等等?怎么变了
而且随时随地可以进出自如,没有亲戚来了不让日的烦恼
一次一千,市场价有点贵,真的
怎么共有?如何判定共有,到时候再去打官司?现在摆在面前的加名字,免得以后的各种屁事,不好吗?
算买断包养。而且对方可以毁约,还不承担责任,还能从你这再要一部分。想想这彩礼真值啊。
你才是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