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有能力买房不等于要买房,留个首付大几十万上百万吃利息不好么?
引用 @马刺真的很严格 发表的: 合着他结婚想白赚个贤妻良母,她结婚活该帮丈夫还房贷?
引用 @样样红 发表的: 那新郎洞房是不是也得发个红包…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什么叫还贷部分呢?其实只是规定了可以给予部分补偿吧 房子还是男方的 升值部分怎么算呢?房子价格跌了呢?其实我觉得男方如果算得这么清楚 那女方没错 那就都算清楚啊 那还结的哪门子婚啊。。。倒不如男女共同出首付 共同还贷
引用 @墨染丨尘封 发表的:滚球,真天宝我都不喜欢
引用 @莫名小黑屋 发表的:那要是付不起两份房贷, 是不是可以男方把房子卖了,女方买一套房,男方和女方一起还房贷?
引用 @wjzhh22 发表的:不可以,刚去房管局问了
引用 @XXXmlove 发表的:那她住房子是不是每个月要交房租啊
引用 @飓风来袭球场 发表的:警察:你们这样我们不好定罪啊。你说抓吧,你们有证。不抓吧,你们存在事实交易...
引用 @低调小卡戎 发表的: 没错,男方其实就是想女方一起承担贷款压力,男的有问题。那些喷女方的,其实都没仔细看完。
引用 @MJ门徒 发表的:不是所有人都上的起学的,再说了现在很多人也不学习啊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学点法律到底会吃亏吗?结婚后不管怎么还贷,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也明文规定了婚后房产还贷部分和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加个甚名?加了名字,就可以对首付部分也享有权益了。
引用 @没名能用djb 发表的:这个图在虎扑至少看到过57-59遍
引用 @w7835322 发表的:结个婚还计较这么多 新郎也是傻
引用 @给你一次机会 发表的: 为什么就没有58呢
引用 @虎扑JR0846603260 发表的:几万块彩礼可以干一辈子?这比最差的🐔还便宜
引用 @克里斯塔普波尔津吉斯 发表的:贷款不加名字,确实不妥啊
引用 @黑曼瓜 发表的:如果是公积金贷款 每个月公积金足够还房贷呢 要不要加女方名啊
引用 @流星雪雪雪 发表的:这年头学点法律会死么共同还贷怎么了?那本来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加不加命,妻子那一半都受法律保护。但是,加名字就意味着首付也摊了一半去了。
引用 @寻找震撼 发表的:不给彩礼孩子凭啥和男方姓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那你都说了,不加名她都享受了,那加名她也不会多拿你以前部分的,为什么不能加?
引用 @醉梦蓝 发表的:先了解下法律
引用 @mrg大志 发表的: 如果房价大跌,跌的部分大于女方还贷款部分,离婚的时候跌的部分女方要承担不?好奇
引用 @杠精 发表的:对啊,要是男方父母掏全款不写也就的了,一起还贷款不写不是憨憨吗
引用 @wslimoqi 发表的:条件允许,男方父母能换的起房贷,让父母还呗,又不一定非要卖掉,只要男方不经济援助就行。这都是有商有量的。婚前没自己买房,这是客观事实,想扭转成主动就要商量,而不是我分首付天经地义。
引用 @伏虾廿八拳 发表的:贷款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有一半是女方的,很公平。加了名字等于把首付的一半也给女方,所以如果首付比较多,比如六成首付,500万的房子,给女方加名字,女方结婚后过两年离婚,就要分走150万,你觉得合理吗?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 很简单,女方把首付一半给男方再要求加名字,什么都解决了。现在呢,不是空手套白狼?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男方全款不加名字没毛病 贷款还不加?有点过了吧。毕竟婚后加人共同还款的。
引用 @qqq3wc 发表的: 这是根本男的有问题吧,贷款还不加名字。就相当于你找个欠了二百万债务的对象。婚后要和他一起还贷。
引用 @艰难的跟腱 发表的: 这是有多少法盲,贷款买的房子即使不加名字,离婚后也能分得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涨价的部分,加了名字即是连首付的那部分也要平分。举个例子,房子总价500万,贷款250万,结婚后不加名字一起到还贷结束,这时候房子涨到了1000万,离婚时女方能分四分之一250万,加了名字就该分500万了,白嫖了男方的首付款。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也很简单啊 共同拿首付 共同还贷 两边老人都需要照顾就一视同仁 都接过来一起养着 别分男方女方 孩子跟谁姓呢?分的这么清楚 是不是得抓阄啊?
引用 @梅神怒了 发表的:没事还要多读书
引用 @NBA球迷老张 发表的:可以加的
引用 @popinemy 发表的: 不加名字 共同还贷部分两人共有财产 首付是男方的;加名字 房子是共有财产 相当于白要了人家的首付
引用 @这就是拉风的昵称呢 发表的:这谁都知道啊,这就是法理情理综合啊,男方出个首付,女方和男方一起还,写双方名字合乎情理啊
引用 @漫步人生路ss 发表的:还是要加,多个保险。没名字,容易从出幺蛾子
引用 @Dream_X 发表的:不加也可以分房产啊, 只是首付分不了而已,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步行街都是学生吗???
引用 @你猜猜我说不说 发表的:你俩要继续杠下去,这婚是结不成了
引用 @K1NG詹姆斯 发表的: 那楼主睡人家不用每日交租啊
引用 @醉梦蓝 发表的:女方就是非要他加啊,你会看字吗
引用 @亅溜哒哒 发表的:共同还贷的话,不加名字不是耍流氓吗……
引用 @为啥我名字这么多人用 发表的: 那为什么不愿意加呢?
引用 @伏虾廿八拳 发表的:我的回复已经说了,即使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仍然有一半归属女方,纯理论上来说,女方出一半还贷的钱,也不会亏,现在女方想完全不出还贷钱,只出生活费,还是属于得利方。结婚本来就不是谈恋爱,双方都需要为自己盘算,主贴这对夫妻就是谈崩了,很正常,我也没有批判过女方。
引用 @我是高铁侠 发表的:这种事婚前说清楚挺好,接受不了就分手呗,这年头互相尊重吧,没必要降低自己的生活标准,也没必要去指责女生的想法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婚姻法规定加不加名字,共同还贷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加了名字,首付也变成共同财产了。 以共同还贷提这种要求的,要么是真不懂,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PS:现在贷款未还清的不能直接加名字了,要更名必须先还清贷款,然后夫妻双方重新办贷款。 但是现在没有房贷利率优惠了,可以用这个来回答婚前首付房加名字的问题。
引用 @hu扑街过客 发表的:贷款写了那首付怎么算?婚后贷款部分不管有没有名字都有份的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引用 @什么昵称没被注册 发表的:行呗 你说没批判就没批判 女方就不愿意跟这种太斤斤计较的男方一起还贷 自己付首付自己还贷不是更好?
引用 @哦莫西罗依 发表的:又不是全款买房,后续还需女方还贷不加名字?
引用 @前场 发表的:那这加不加还有啥区别吗?这个求教
引用 @zhangc1988 发表的:加名,男方出的几十万首付要分女方一半,女方怎么不会多拿之前的部分?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不是,加名字了,首付也能有份??这个求科普,没见过这种
引用 @尚未退役热火3号 发表的:那女的可以找很多人嗯嗯嗯嗯,可能还能收钱。男的大概率找其他女的嗯嗯嗯要花钱。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其实现在独生子女这么多 就应该共同拿首付 共同还贷 养老也别分什么男方女方 一起养。 不过大部分观念还是只负责养男方父母的。
引用 @wslimoqi 发表的:这种问题看过好几个,没一个说拿钱补首付加名字。谈不拢就不结呗,自己买房,找个没房的男的结婚不加名也可以“占男方便宜”。
引用 @内马尔去了巴黎 发表的:她凭啥和她爹姓
引用 @我是一个篮球好爱者 发表的:养老呢?双方老人养老怎么算?谁白嫖呢?
不然第二天就离婚,白得一半首付的财产?
这样当然不好,因为现在有首付撬动杠杆买房的话,房产就算不暴涨,但是其升值部分也可以抗通胀。但是首付放在银行里,那点利息是绝对抗不过通胀的。2015年之前拿着点钱等着买房的人,大涨之后就买不起房子的例子很多。作为女方,我为了帮老公还房贷,导致自己不能买房,这也是机会成本。仅仅靠共同房贷获得的收益,我觉得不足以覆盖的我丧失的买房成本 。P.S 我是男的,纯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为双方思考。论坛里的男生自私的人太多,天天只想着自己的那点利益,那索性就大家掰开了算明白好了。
法盲真的多,婚后部分一起还一起享受,凭什么加名字把婚前的部分给你?
那发红包服务流程是不是一项都不能少🐶
还有,这个是婚姻法的明确规定,你这样想当然真的很愣啊。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少吹牛逼了 真天宝出现还不得抢破头 虽然是后天的但颜值确实比绝大多数人好吧
凭什么?洞房就新郎一个人爽?男女平等男的出力还多不该女的出辛苦费?除非女的主动要求在上面不然这红包新郎不出
条件允许,男方父母能换的起房贷,让父母还呗,又不一定非要卖掉,只要男方不经济援助就行。这都是有商有量的。婚前没自己买房,这是客观事实,想扭转成主动就要商量,而不是我分首付天经地义。
我也只是朋友告诉我的,他说程序有点多,先要看银行方面同意,做个抵押变更手续
租房租也没还贷贵
有证就是合法的 中国男人上交工资卡的一大堆 没听说谁被抓了的 看啥 啊sir你也一样
无知
牛皮啊。居然有800亮。没看清楚这房有房贷? 合着要女方出钱还房贷,还不给名字?男女互换你这条高亮个鸡儿,早被喷死了
不是学法律 不到结婚 一般人也不会知道这个
如果房价大跌,跌的部分大于女方还贷款部分,离婚的时候跌的部分女方要承担不?好奇
心中有会,那里都是会场。。。。
那女方是只想出个b,就白赚一套房子?
我家当年就住在家属院一个小平房里,天天也很开心
后来买房子,全家一起努力
现在感觉真像谈生意,结婚奔着离婚去
结婚的时候不计较,婚后如果感情不合就惨了,如果离婚意味着损失一两百万,你还敢离婚吗?男方不敢离婚,而女方敢离婚,意味着吵架时双方的话语权大小,婚前不计较,婚后一旦有矛盾,就只能忍气吞声。
我说看着怎么这么别扭呢,怎么跳了一个数
最差的🐔也能换换口味啊!
那你都说了,不加名她都享受了,那加名她也不会多拿你以前部分的,为什么不能加?
不妥个毛啊
公积金也是共同财产
学点法律确实会死 太麻烦了 法律和道德和社会习惯还是不一样的。 不提法律 我个人挺理解女方的要求的 就像你说的 房子上分的这么清楚 你的我的不一样 你付了首付就是你的 女方只有自己花钱的那一部分 那好吧 结婚之后也得分清楚啊 你干你的 我干我的 你的赚的钱是你自己的 我赚的钱就是我自己的 俩人这不是结婚 这是搭伙 合伙投资买卖啊这是。两个人相处就得都为对方着想这才能过的下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这日子过得啥劲?如果男方觉得加名字是女方贪图房子 那别结婚了 找个不让加名字的
那么女方父母是不是要一起赡养呢? 女方如果觉得必须加名字那就自己也拿钱付首付呗。 还好我结婚早 我家也穷 买不起房子 没有这么多的烦恼。。。。。
那女方给我彩礼,可以跟女方性
加名,男方出的几十万首付要分女方一半,女方怎么不会多拿之前的部分?
法律是底线 不是道德
打个比方,一套房100万,首付50万,夫妻还贷款50万。这里应该是男方占75%,女方占25%。房屋跌到80万,女方还是占25%,钱就是20万,这很难理解么?
不是,加名字了,首付也能有份??这个求科普,没见过这种
照你这样说,万一哪天离婚了,就不能能干一辈子了,那娘家岂不是要退不能干的那部分彩礼🐶🐶
为啥??婚后还款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都是平分的,为什么要男方事实上自己承担??
加名字是涉及到首付部分。
也就是说父母掏首付就不应该加名字的,不然你不就是拿爸妈钱做好人??
如果自己愿意加名字,也是自己出首付当我没说
事实上,聊天记录的女方就是在和男方商量,并没有强制要求男方加名字。针对女方提出的要求,男方也可以提出女方不得分享还贷增值部分的收益,女方同意的话大家就签婚前财产公证。这不就是商量吗? 何必在这里公然对女方大家批判呢?
我没看出来女方表现出了你所谓的“我分首付天经地义”的意思,这完全是一种自私的受迫害幻想的思路。
如果是老公自己的錢就算了,他可以自己支配.如果是他父母的辛苦錢就更不合理了.
没事还要多读书
女方能分的是婚后还贷的一半,以及房价增值的一半
房价跌了,房产公司或者银行会降价少收钱么?
女方照样能得到还贷的一半,这是法律上的,至于法院判了后卖了房男方付不付得出,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也很简单啊 共同拿首付 共同还贷 两边老人都需要照顾就一视同仁 都接过来一起养着 别分男方女方 孩子跟谁姓呢?分的这么清楚 是不是得抓阄啊?
没事还要多读书
没事还要多读书
养老呢?双方老人养老怎么算?谁白嫖呢?
那你觉得彩礼、婚礼、车子、三金是男方还是女方出钱?女的要分清楚就是要保障天经地义,男的保障下首付就是要算的那么清楚干嘛,是吧?
读书并不一定读的是好书
加不了,贷款还清才能加
这谁都知道啊,这就是法理情理综合啊,男方出个首付,女方和男方一起还,写双方名字合乎情理啊
还是要加,多个保险。没名字,容易从出幺蛾子
不加名,女方不会少一分钱,加名,女方还能多得男方首付的一半,加名也叫合乎情理??
还是你最秀
毛的一辈子,几年就厌了
没加名字结婚的多了,哪里来的幺蛾子?
Cp3警告
不 步行街都是全款三套房的 不需要还贷款 不 再大胆点 学生时代就有全款房的
对了,本来这样下去就没法长久…
又不是每天都睡,不睡的时候呢
那为什么不愿意加呢?
拜托你自己看 女方说了自己会买房?
你会看字吗?
她凭啥和她爹姓
你没看到-吗兄弟,57-59就是只57.58.59
法盲??????
固定资产贬值不属于债务,共同债务才要承担
最多不分钱而已,相当于用夫妻共同资产炒股赔了
发言之前请先看看婚姻法。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加了相当于把前首付的一半赠予对方,换你同不同意?
那女的嗯嗯啊啊不是享受吗
行呗 你说没批判就没批判
女方就不愿意跟这种太斤斤计较的男方一起还贷 自己付首付自己还贷不是更好?
去问问民庭相关的
凡是最后搞到上庭的 没有名字的一方有1%的机会拿到自己应得部分的么
婚姻法的法律法院能强制一方执行么
当然啦 bxj的法盲们只会拿着条文bb
虽然不认同这女的,但是她要是按这要求结婚才是害了她自己
有点人均法盲的意思
2019年新婚姻法了解一下。。。可能我看的不准确但是貌似无论加不加名字性质都一样,
看出资方。
那这加不加还有啥区别吗?这个求教
豹头大人…宁来辣。
这个硬气。
那女的可以找很多人嗯嗯嗯嗯,可能还能收钱。男的大概率找其他女的嗯嗯嗯要花钱。
为什么女方不能出部分首付呢
加了,女方分男方首付一半啊,不加,首付女方没份,这还没区别??
这种问题看过好几个,没一个说拿钱补首付加名字。谈不拢就不结呗,自己买房,找个没房的男的结婚不加名也可以“占男方便宜”。
假如是你名下房产,加名字不约定比例的话,那就意味着你妻子拥有房子的一半所有权,不管你首付比例多少。
举个极端点的例子,假如一个人房子首付付了一千万,结婚的时候把妻子名字加上去,在婚礼上因为一点小矛盾闹起来然后离婚了,那房子妻子能直接拿走一半。
那你可真为女方考虑啊,你以后把这个话跟你老婆说,看你老婆会不会骂死你
还一起出首付,这种也有不少,不过也有很多彩礼都不带给孩子的,这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明明双标,还一群人洗。
那更简单啊,结个毛婚,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人有必须结婚的义务,做个单身贵族不好么
但凡要结婚,肯定有各种矛盾冲突各种现实各种妥协各种无奈要面对的,面对不了就不结婚,假如觉得人世间还有感情这个东西,那就跟值得的人结个婚相守一辈子,甚幺蛾子都丢一边去。
最主要是红包多少?市场价?
废话,她爹给了彩礼啊
婚前加的话就连首付都各半
养老不是双方都养老?还存在什么白票??
洞房这种事不是双方都有愉悦体验感的嘛,双方都享受了,为啥新郎要给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