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 吉吉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萌大白D
楼主 (虎扑)
3日凌晨,王珞丹发布一条寻鸭启事,称同事当孩子养的宠物鸭吉吉被一位女士抓走了,#王珞丹 寻鸭启事# 引发网友关注。刚刚,王珞丹再次发文称人已经找到了,但吉吉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表示,“不觊觎,不伤害,不食用别人的宠物是人对这个社会该有的尊重!”

 

🔥 最新回帖

想吃寿司了
590 楼
引用 @Wallibear 发表的:
柯尔鸭不是口袋妖怪吗

我问度娘的

W
Wallibear
589 楼
引用 @想吃寿司了 发表的:
是,柯尔鸭,很贵

柯尔鸭不是口袋妖怪吗

虎扑用户487160
588 楼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我同意你的这个观点【我觉得这个情况属于非给付型中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嗯,我下午刚到了本书,正好翻看了一下😂央财陈华彬教授认为侵害得利情况下返还原物不能时,不当得利请求权是对物权返还请求权的补充功用。我觉得和之前的大致也能串起来了😂

虎扑用户092603
587 楼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那就是王思聪之前发那种鸭子吧

成都见过,柯尔鸭,镇店之宝呢还是据说快2w块钱

萌大白D
586 楼
引用 @热血飞人 发表的:
牛群:好吃

不是因为好吃,是因为这鸭子肉贵,它更香

 

🛋️ 沙发板凳

花菱烈火
想吃鸭子就去买,哪怕偷一只肉鸭都是不应该的
想吃寿司了
听说这个鸭子很贵,好几万🤧,,,

萌大白D
引用 @想吃寿司了 发表的:
听说这个鸭子很贵,好几万🤧,,,

吃这个鸭子的人真是会吃

虎扑用户112178
吉吉没了
G
G多纳鲁马
引用 @想吃寿司了 发表的:
听说这个鸭子很贵,好几万🤧,,,

那就是王思聪之前发那种鸭子吧

球场上的三井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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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很拉风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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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偏激了吧,兄弟

人正非
引用 @想吃寿司了 发表的:
听说这个鸭子很贵,好几万🤧,,,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萌大白D
引用 @人正非 发表的: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应该关他个几年

想吃寿司了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那就是王思聪之前发那种鸭子吧

是,柯尔鸭,很贵

路卡死怕怕斯基
柯达鸭,单只近万吧。人抓到了也没个说法?这种BYANG就该好好治一治。
又又刮彩票
引用 @我的名字很拉风哎 发表的:
有点偏激了吧,兄弟

他这何止是偏激,简直无知,这鸭子就算是肉鸭,路上看见只鸭子就能抓回家吃了?如果是野鸭,那是二保,违法,如果是别人饲养的,那是偷,也违法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我的名字很拉风哎 发表的:
有点偏激了吧,兄弟

我咋偏激了,兄弟?宠物失主第一时间,不应该反思自己疏于照顾么?她有过自责么?女明星把宠物鸭给妈妈养,宠物鸭栓绳了?周密看护了?这个宠物鸭被吃了,宠物主人是主责吧?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萌大白D 发表的:
应该关他个几年

这个宠物鸭上街,栓绳了,就按盗窃罪抓人?

不止之征
引用 @人正非 发表的: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应该算侵占吧,不知道活物适不适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又又刮彩票 发表的:
他这何止是偏激,简直无知,这鸭子就算是肉鸭,路上看见只鸭子就能抓回家吃了?如果是野鸭,那是二保,违法,如果是别人饲养的,那是偷,也违法

路上看见个无主的肉鸭,只要大家认为,没有主。我捡回来没啥啊。这个鸭哪点像野生鸭?别人饲养的鸭,为啥走到大街上来?你走到大街上,我捡到,吃了它。与我到你养殖场去偷,两码事吧?

G
G多纳鲁马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大街上不是你的东西你拿了怎么算? 捡了钱包你就揣回家?

j
jnzx2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请问大街上有个钱包,里面一万块钱,你捡了自己花了,有没有问题?
萌大白D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这个宠物鸭上街,栓绳了,就按盗窃罪抓人?

那也是别人的财产呀

G
G多纳鲁马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肉鸭无主?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肉鸭作为财物怎么会没主? 你要是把它带回去养,主人找来拿出证据了,你必须归还,当然可以索要管理费 但别人丢失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处置? 没被抓到也就罢了,被抓还嘴硬?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萌大白D 发表的:
那也是别人的财产呀

没栓绳,我咋知道它是不是别人的财产?

倍儿爽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这个宠物鸭上街,栓绳了,就按盗窃罪抓人?

这种吊毛就是脑子一热,明星的鸭子被偷了就关几年?法律(权力)千万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上。
杜兰特到底有多高
引用 @jnzx2 发表的:
请问大街上有个钱包,里面一万块钱,你捡了自己花了,有没有问题?

大街上溜达一只猪,我拿回家杀了吃肉也不行吧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大街上不是你的东西你拿了怎么算? 捡了钱包你就揣回家?

不会打比方,就别乱打比方。钱包和鸭子在你脑子里,就一样呗?那你拿鸭子去消费去?拿鸭子发工资?

给阿姨倒一杯儿卡布奇诺
害,我还以为是吉吉国王呢🐶

j
jnzx2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性质是一样的。无主的东西随便捡?何况这个鸭子真的值一万。
天地玄黄我是谁
我是一个普通网友,我表示,“照顾宠物要细心,不要由于宠物主的疏忽而伤害到宠物,这是宠物主对宠物最起码的尊重!”我还表示:“人和人的认知,本来就有很大区别。你家的宠物对于你来说,是亲人。如果没有栓绳,没有宠物吊牌,那么对于其他人,可能就不是宠物,甚至有可能是食物。理解世界上不只有一个标准,少对你的同类上纲上线,也是你作为人对你的同类,对这个社会最起码的尊重!”

G
G多纳鲁马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不会打比方,就别乱打比方。钱包和鸭子在你脑子里,就一样呗?那你拿鸭子去消费去?拿鸭子发工资?

我有说钱吗?你不识字吗? 钱包本身就值1万块,你拿回去看空的没钱就给人划烂了 你要不要赔?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倍儿爽 发表的:
这种吊毛就是脑子一热,明星的鸭子被偷了就关几年?法律(权力)千万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上。

兄弟好,问题是不能证明拿鸭子的人,是偷了鸭子啊。这个鸭子没有栓绳,没有吊牌,谁看见这个鸭子在大街上,会觉得是一个【有主的】鸭子?我觉得,叫,捡,比较有说服力。

j
jnzx2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得了吧。现在城市里鸭子可能会是无主物?
j
jnzx2
引用 @杜兰特到底有多高 发表的:
大街上溜达一只猪,我拿回家杀了吃肉也不行吧

你自己想想行不行
虎扑用户791217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肉鸭无主?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肉鸭作为财物怎么会没主? 你要是把它带回去养,主人找来拿出证据了,你必须归还,当然可以索要管理费 但别人丢失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处置? 没被抓到也就罢了,被抓还嘴硬?

如何你在网上发表什么观点,总有人会来和你杠🐶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我有说钱吗?你不识字吗? 钱包本身就值1万块,你拿回去看空的没钱就给人划烂了 你要不要赔?

钱包本身值十万块。你把钱包遗失在路上。钱包里没有你的个人证件来表示,这个钱包是有主的,是有明确的,可联系的主的。对,这个钱包是空的。哪怕这个钱包是驴,是爱马仕,我把钱包剪坏了。大概率不用赔。我没法说百分百概率,因为具体取决于法院怎么判。我就是把这个名牌钱包剪烂,剪烂的过程直播,直播的同时收到各界网友的打赏100万。这100万,大概率你一分都拿不到。【只要这个钱包是空的,与没栓绳,没有宠物吊牌的鸭子,没有证件】。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jnzx2 发表的:
得了吧。现在城市里鸭子可能会是无主物?

都有无主的,被遗弃的狗猫,咋可能【绝对没有】无主的鸭子呢?

潜水萝卜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这只鸭子都不是女明星的,你好歹看看主楼再评论吧

G
G多纳鲁马
引用 @倍儿爽 发表的:
这种吊毛就是脑子一热,明星的鸭子被偷了就关几年?法律(权力)千万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上。

是按案值来的 如果是100块钱的鸭子那自然不能入刑 10000的鸭子那案值门槛肯定够了,是盗窃还是非法侵占得看具体案情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潜水萝卜 发表的:
这只鸭子都不是女明星的,你好歹看看主楼再评论吧

是不是女明星,不影响这个事情的性质。但是,偷还是捡,影响这个事情的定性。谢谢兄弟提醒。

潜水萝卜
引用 @倍儿爽 发表的:
这种吊毛就是脑子一热,明星的鸭子被偷了就关几年?法律(权力)千万不能交到这种人手上。

这要看价值认定了……还真不算法盲。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j
jnzx2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按照这种逻辑,猪、牛、羊也可以是无主的。这在法律实践上是不可能的。
G
G多纳鲁马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兄弟好,问题是不能证明拿鸭子的人,是偷了鸭子啊。这个鸭子没有栓绳,没有吊牌,谁看见这个鸭子在大街上,会觉得是一个【有主的】鸭子?我觉得,叫,捡,比较有说服力。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宁以为捡的就是买的?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肉鸭无主?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肉鸭作为财物怎么会没主? 你要是把它带回去养,主人找来拿出证据了,你必须归还,当然可以索要管理费 但别人丢失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处置? 没被抓到也就罢了,被抓还嘴硬?

按你的逻辑,流浪狗流浪猫,就不存在咯??对吧?宠物狗宠物猫,有没有可能无主?大声点,告诉我,有,还是没有?那么被人当宠物的,当亲人养的宠物狗猫,都不仅有可能无主,而且事实上无主的,还不少。那么,被人当食物的肉鸭,有没有可能无主?被人当宠物,当亲人的宠物鸭,有没有可能无主??

潜水萝卜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是不是女明星,不影响这个事情的性质。但是,偷还是捡,影响这个事情的定性。谢谢兄弟提醒。

即使定义为捡,也有个侵占罪。 捡到东西不算盗窃,如果数额较大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了,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鸭子的价格就是往低里估计,也是个数额较大,属于犯罪了。 但好处是,只要失主不告就没事。

l
liorr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兄弟好,问题是不能证明拿鸭子的人,是偷了鸭子啊。这个鸭子没有栓绳,没有吊牌,谁看见这个鸭子在大街上,会觉得是一个【有主的】鸭子?我觉得,叫,捡,比较有说服力。

所以在路上看到有鸭子你也去“捡”一个,在农村谁都知道鸭子有人养,你问也不问就“捡”,你这不是偷?还是抢?明知道属于别人的东西你都去“捡”了而且私吞你还有理了是吗

我卡布达巨人一铲子把你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原来别人举例子还可以从这个角度杠回去?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liorr 发表的:
所以在路上看到有鸭子你也去“捡”一个,在农村谁都知道鸭子有人养,你问也不问就“捡”,你这不是偷?还是抢?明知道属于别人的东西你都去“捡”了而且私吞你还有理了是吗

这不是在农村啊,这是在城市啊。你没看见主贴说的,小区小区么??城市里的宠物狗宠物猫,有没有可能无主?大声点,告诉我,有,还是没有?那么被人当宠物的,当亲人养的宠物狗猫,都不仅有可能无主,而且事实上无主的,还不少。那么,被人当食物的肉鸭,有没有可能无主?被人当宠物,当亲人的宠物鸭,有没有可能无主??

我卡布达巨人一铲子把你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是不是女明星,不影响这个事情的性质。但是,偷还是捡,影响这个事情的定性。谢谢兄弟提醒。

老哥你是真的能杠,我发自内心的佩服,不调戏。以后能帮我骂人不?

l
liorr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这不是在农村啊,这是在城市啊。你没看见主贴说的,小区小区么??城市里的宠物狗宠物猫,有没有可能无主?大声点,告诉我,有,还是没有?那么被人当宠物的,当亲人养的宠物狗猫,都不仅有可能无主,而且事实上无主的,还不少。那么,被人当食物的肉鸭,有没有可能无主?被人当宠物,当亲人的宠物鸭,有没有可能无主??

服了即便是城市小区,难道这么明显的一个鸭子没有主人?你以为是流浪猫狗还有流浪鸭子?明显就是有人买了,即便不是宠物那也是别人的,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你还去“捡”,想必你也是那种人

G
G多纳鲁马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当然有 但是不是可不由你来判断 你可以当作流浪鸭抓了,别人拿出证据是有主的 那你就得认赔

二院磁铁王
引用 @花菱烈火 发表的:
想吃鸭子就去买,哪怕偷一只肉鸭都是不应该的

鸭子那么便宜。这群人太缺德了。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liorr 发表的:
服了即便是城市小区,难道这么明显的一个鸭子没有主人?你以为是流浪猫狗还有流浪鸭子?明显就是有人买了,即便不是宠物那也是别人的,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你还去“捡”,想必你也是那种人

我不是这种人,不影响我为被此事涉及到的普通人辩护啊?难道按你的逻辑,每个为被告辩护的律师,都是和被告一样的人??还有,主贴里不是说已经吃了么?你怎么又说有人买呢?还有的还有,这么明显的鸭子有没有主人,不能凭你想当然啊。它要有【有主人】的标识啊。也就是说,栓绳或者带宠物名牌。

G
G多纳鲁马
引用 @潜水萝卜 发表的:
即使定义为捡,也有个侵占罪。 捡到东西不算盗窃,如果数额较大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了,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鸭子的价格就是往低里估计,也是个数额较大,属于犯罪了。 但好处是,只要失主不告就没事。

人家主张的是“捡的就是买的”😂

虎扑用户877322
这个女的看样子也不像偷吧,就是看到路上有只无主的鸭子给捡回家炖了憋。现实社会中很多这样的人,别说一只鸭子了,猫啊狗的走丢了也不是大部人都被人捡回家了。搞得很大惊小怪一样。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他人业已合法持有的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宁以为捡的就是买的?

法律很好,100分。但是你有啥证据,说服人民群众,说服法官同意你,那个拿鸭子的人,【明知这个鸭子是他人的,且非法占有】呢?带个宠物上街,一不栓绳二不带宠物名牌,一有事儿,就网上居高临下讽刺人家把宠物当食物。这人还有理了。

杨大脑袋瓜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当然有 但是不是可不由你来判断 你可以当作流浪鸭抓了,别人拿出证据是有主的 那你就得认赔

这种人你跟他说一句话都是浪费。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人家主张的是“捡的就是买的”😂

我啥时候主张捡的就是买的了?你能截个图么?

萌大白D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没栓绳,我咋知道它是不是别人的财产?

那也不应该抓走吧

虎扑JR0234129267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照你这逻辑,要是有个小孩走丢了,是不是别人可以直接领回自己家?或者拐卖到农村?反正是孩子家长没有看护好呗
针对ban宣传老铁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去农村捡捡羊试试。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潜水萝卜 发表的:
即使定义为捡,也有个侵占罪。 捡到东西不算盗窃,如果数额较大不归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了,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鸭子的价格就是往低里估计,也是个数额较大,属于犯罪了。 但好处是,只要失主不告就没事。

法律很好,100分。但是你有啥证据,说服人民群众,说服法官同意你,那个拿鸭子的人,【明知这个鸭子是他人的,且非法占有】呢?或者【代为保管】呢?带个宠物上街,一不栓绳二不带宠物名牌,一有事儿,就网上居高临下讽刺人家把宠物当食物。这人还有理了。

是一只小可爱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当然有 但是不是可不由你来判断 你可以当作流浪鸭抓了,别人拿出证据是有主的 那你就得认赔

正解 看看他怎么回你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针对ban宣传老铁 发表的:
你去农村捡捡羊试试。

主贴里说,小区小区。你懂?

库理基地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没栓绳,我咋知道它是不是别人的财产?

街上有个小孩,旁边没大人你可以把他偷走🐴

G
G多纳鲁马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我啥时候主张捡的就是买的了?你能截个图么?

那你主张的是“捡来的就可以归自己”对不对 这个理论在我们这儿就叫“捡的就是买的”,专见于无赖口中 我可以纠正为你主张的是“捡来的就可以归自己” 你敢不敢认这是你的说法

G
GEM鄧紫棋
引用 @人正非 发表的: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拉倒吧,网络还真是喜欢无限上纲。懂点法吧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针对ban宣传老铁 发表的:
你去农村捡捡羊试试。

另外你怕是没生活在农村。农村养羊猪牛,绝对都打烙铁记号。

虎扑用户831014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没栓绳,我咋知道它是不是别人的财产?

路边还有个姑娘呢,你快去呀

末法王座
引用 @针对ban宣传老铁 发表的:
你去农村捡捡羊试试。

西安那个,不用捡,敢按喇叭都打到脑震荡!

欧文2号球员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求你懂点法吧

俏晴雯撕扇
前段时间街上很多人捡到狗啊猫啊什么的上来发帖。这捡走鸭子的不会就是咱们的jr吧?

欧文2号球员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不会打比方,就别乱打比方。钱包和鸭子在你脑子里,就一样呗?那你拿鸭子去消费去?拿鸭子发工资?

不当得利,没六文化就多学习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那你主张的是“捡来的就可以归自己”对不对 这个理论在我们这儿就叫“捡的就是买的”,专见于无赖口中 我可以纠正为你主张的是“捡来的就可以归自己” 你敢不敢认这是你的说法

我从来没说,捡来的可以归自己啊?我说了?你截个图?因为捡的东西,根据这个东西有没有明确的主人标识,分为,可以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与,无法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无法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常情判断,主人疏忽遗失的东西【比如里边有一万人民币的钱包。这个东西很明显不可能是无主物】,也就是不可能是无主物。第二类是,有可能被捡到者认为,是被遗弃的无主物。即使是捡到第二类,我也认为,不应该捡。如果是我,我就不捡,放那。但是,主贴里的那个人,捡了,也没多大的错。因为她就当成没人的东西了,拿回去炖了。对于无法追到主人的东西中,第二类有可能误以为原主人遗弃的,捡到者处理一下,没啥大不了的。

欧文2号球员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肉鸭无主?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肉鸭作为财物怎么会没主? 你要是把它带回去养,主人找来拿出证据了,你必须归还,当然可以索要管理费 但别人丢失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处置? 没被抓到也就罢了,被抓还嘴硬?

别和傻叉论正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DoutzenK 发表的:
路边还有个姑娘呢,你快去呀

姑娘是人。你把鸭子比喻成姑娘,气抖冷。不过你别说,我每次出差,还真能路边搭讪几个姑娘。

C
CheGuevarastin
引用 @人正非 发表的: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主客观不统一,定不了嘴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库理基地 发表的:
街上有个小孩,旁边没大人你可以把他偷走🐴

把小孩比喻成羊的,你们是认真的嚒?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虎扑JR0234129267 发表的:
照你这逻辑,要是有个小孩走丢了,是不是别人可以直接领回自己家?或者拐卖到农村?反正是孩子家长没有看护好呗

我们说的是鸭子。你拿小孩来比喻。大哥,您小学几年级?

G
G多纳鲁马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我从来没说,捡来的可以归自己啊?我说了?你截个图?因为捡的东西,根据这个东西有没有明确的主人标识,分为,可以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与,无法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无法追到主人的捡的东西,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常情判断,主人疏忽遗失的东西【比如里边有一万人民币的钱包。这个东西很明显不可能是无主物】,也就是不可能是无主物。第二类是,有可能被捡到者认为,是被遗弃的无主物。即使是捡到第二类,我也认为,不应该捡。如果是我,我就不捡,放那。但是,主贴里的那个人,捡了,也没多大的错。因为她就当成没人的东西了,拿回去炖了。对于无法追到主人的东西中,第二类有可能误以为原主人遗弃的,捡到者处理一下,没啥大不了的。

哦,我听懂你意思了 你是说 捡来的东西,只要“误以为没有主人”,就可以归自己 是这样吗 确定了吗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CheGuevarastin 发表的:
主客观不统一,定不了嘴

专业说法。给你亮了。

库理基地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把小孩比喻成羊的,你们是认真的嚒?

父母不都喜欢把小孩当做自己的财产吗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欧文2号球员 发表的:
不当得利,没六文化就多学习

您有文化,您知道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不当得利不一定需要归还】的事么?您要连这个都不了解,那我怀疑您,偶然知道了不当得利这个词,憋不住就要随处乱用一下,和随地吐痰一样。

通化仙道彰
引用 @CheGuevarastin 发表的:
主客观不统一,定不了嘴

就是主人认定它是一种名贵的宠物,捡到以为是一只干净肥嫩的鸭子?

B
BeatTheHeat
引用 @杜兰特到底有多高 发表的:
大街上溜达一只猪,我拿回家杀了吃肉也不行吧

非法侵占,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欧文2号球员 发表的:
不当得利,没六文化就多学习

您有文化,知道【不当得利】这四个汉字。我法律外行。那您知道,构成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么?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哦,必须同时成立哦。那有文化的您把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逐一复习一下,再看看这个鸭子,您来给我这个法律外行进行下专业启蒙,它属于不当得利么?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库理基地 发表的:
父母不都喜欢把小孩当做自己的财产吗

那你去向,把小孩当成财产的父母说去。你跟我说不着。你逻辑太奇葩了,兄弟。

库理基地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那你去向,把小孩当成财产的父母说去。你跟我说不着。你逻辑太奇葩了,兄弟。

可笑,你的逻辑不奇葩,大街上看到什么东西都能偷回家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库理基地 发表的:
可笑,你的逻辑不奇葩,大街上看到什么东西都能偷回家

偷不偷不是你认定的。没栓绳,没有宠物铭牌,怎么算偷呢?你懂法么?偷不偷,认定的机构是警察或者法院。现在居然出现云鸭奴了。。兄弟,我别的不说了,给你赞一个吧。

0
077有点小帅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哎哟哟,你懂你懂

腾讯马爸爸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好好想想别人为什么灭你

猫仔136
等后续,,

劉志豪
引用 @天地玄黄我是谁 发表的:
偷不偷不是你认定的。没栓绳,没有宠物铭牌,怎么算偷呢?你懂法么?偷不偷,认定的机构是警察或者法院。现在居然出现云鸭奴了。。兄弟,我别的不说了,给你赞一个吧。

别的不说,你素质真低

崔佛菲利普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也就鸭子长得小 同是广义上的食材,你换个牛羊猪试试,肯定不太有人敢随便牵走。说白了捡鸭子相当于小偷小摸的行为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崔佛菲利普 发表的:
也就鸭子长得小 同是广义上的食材,你换个牛羊猪试试,肯定不太有人敢随便牵走。说白了捡鸭子相当于小偷小摸的行为

对啊,就是因为鸭子小,才可以类比无主遗弃狗猫啊。牛羊大,就不好类比了啊。抓牛羊也不好抓啊。

拉风无畏绿龙
引用 @人正非 发表的:
这应该是盗窃罪了吧,一万元以上3-4年

去看看罗翔的那个视频吧,举的列子是狗,按一般人的观点看,谁会觉得路上捡到一只鸭这么贵了?赔偿会有但不会坐

已瘦二十五斤的我还要继续努力
(狗头)吉吉是鸭子,那十只要被做成烤鸭的就不是鸭子了吗。。。

是知欲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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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侵占一个盗窃,定罪不同

A
Arzex
引用 @G多纳鲁马 发表的:
肉鸭无主?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肉鸭作为财物怎么会没主? 你要是把它带回去养,主人找来拿出证据了,你必须归还,当然可以索要管理费 但别人丢失的财物你有什么权利处置? 没被抓到也就罢了,被抓还嘴硬?

你就别搭理这逼了,你没发现这人思维有问题么,也不知道哪意淫出的无主洗白说,按他这逻辑人贩子看小孩也无主随便捡也不违法了……
虎扑用户040324
城市里的鸭子不可能无主吧? 可惜鸭子虽然一万,但是估计立不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