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副总裁吐槽腾讯老干妈事件,大家怎么看?

逗比蓉
引用 @大婊的腿毛 发表的:
有一说一,没有商标使用授权,确实是侵权行为,老干妈可以告的

在深圳南山告吗?

下路怎么去啊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也就老干妈没上市,不然这波股价就跌没了

q
qikingqi
引用 @metasod 发表的:
然后很多步行街公知出来说jrs法盲,我寻思这就是大公司凌驾法律啊,什么都给他开绿灯

我不是为腾讯说话,我想请教一下哪里开绿灯了

左光斗
引用 @缕尘随风 发表的:
这个案子跟代理有点类似,代理无非4种:1.有效代理,代理人行为由被代理单位负责;2.无效代理,代理人行为自己负责,一切后果与被代理单位无关;3.效力待定,代理人行为超出代理权,被代理单位追认同意代理行为,则按1处理,不追认同意则按2处理;4.表见代理,代理人伪造信息,并足以使第三方确信对方的代理身份,同时第三方出于善意签订合同,则合同有效,而被代理单位的损失由代理人承担。这件事中违法违在哪呢?法院认定为有效代理,即1的情况,但警察认为他不一定是1,并且启动刑拘流程,也就是说法院大概率根本没查清楚,就直接认定代理有效。 我换个极端的说法吧:如果这种行为腾讯随便用的话,那么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合同,在犄角旮旯里放推广,牺牲一个“违法分子”,就可以随意冻结一家公司的部分资产,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如果都这么搞,要搞死一家公司太简单了。就说XX公司做什么工程欠了我五十亿,现在要求冻结财产。我不信哪家公司冻结几十亿现金还能正常运作。 最多牺牲一个人,说是他假冒这家公司和我签的合同。

我爱举爆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u1s1,合同签订地,实际履行地都是可以管辖的,你这种门都没入的吃瓜群众真的不必这么暴躁,法律实务如果百度一下法条就懂还搞什么法考。🐶
非常白的雪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把公权力当私权想用就用而且用的方便。

希望他们有一天都翻车。。。

K
Kev.Garnett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有点大财阀内味儿了

两只耳朵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原告或被告所在地都可以起诉

两只耳朵
引用 @metasod 发表的:
然后很多步行街公知出来说jrs法盲,我寻思这就是大公司凌驾法律啊,什么都给他开绿灯

任何人去法院起诉,都可以申请保全,申请人得提供担保,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保全标的最高额30%的现金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是错误保全给对方造成损失是要赔偿的。所以腾讯申请保全没有问题,大家黑也要黑对地方。

没缘分的天空
引用 @遇见雪1121 发表的:
不只是有道理,是直击要害,这件事的过程怎么看都不像合法合规的样子,现在问题被营销盛宴掩盖了。能这么直接的影响公检法,这不就是财阀吗?

腾讯孝子真多,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连被告方都没接触过,腾讯直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资金,法院通过一个假合同还就批准了,这也叫合规?这也就是老干妈,要换一个小厂资金链一断没准就倒闭了。刷财产保全合规的你们挣这钱不丧良心吗?

q
qikingqi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我看了你们回复,我觉得你说的对

两只耳朵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解释得心累,jrs太跟风黑了。

7
77的77分
南山必胜客名不虚传。
a
anbictn
引用 @R0131 发表的:
讲财阀的问题你跟我扯人均GDP?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财阀的正面作用
崛起哥丶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搁小公司冻结这些流动资金直接没了啊

a
anbictn
引用 @雪曼巴 发表的:
三星共和国自己去查

三星共和国的罪就是外国资本太多,不然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拉杆闪了腰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请问哪里不合法合规了?
ps:要点灭的jrs,我发了个贴,解释了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上B站邀请罗老师解答一下这个热门事件.
W
W魏莱
更关键一点是,在判决之前,腾讯就没和老干妈联系过。所以是怎么判决的?单方面冻结?

小强89
引用 @下路怎么去啊 发表的:
也就老干妈没上市,不然这波股价就跌没了

老干妈才不会上市的呢

缕尘随风
引用 @尼克杨才是老大 发表的:
大哥,法盲能不要到处留言了吗?还直击要害,这算哪门子要害?嘲讽南山必胜客有的是案例,偏偏不懂装懂拿这个程序没问题的事出来。 有的是法律相关人士在网上解答,律师一堆都说这个流程是没问题的,你们连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程序都不清楚就在这高潮什么? 腾讯平时恶心是平时恶心,一码归一码。杀人犯没偷东西,你不能说人家偷了。杀人是杀人,偷是偷。

您好,我是法盲,请麻烦教教我,程序为啥没问题

雪乃做大团子做小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现在企鹅控制舆论有一手的,从当年人家杂志在封面上公开骂“狗 日 的 腾 讯“,不过是十年前的事情,到如今腾 讯已然变成楚楚可怜白莲花,这公关费可没少花
强东奶茶店
引用 @又有了又有奇迹了 发表的: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打击什么?公检法不是自己的吗?先查查自己的屁股有没有问题吧,不能这样转移矛盾。腾讯让你查封你就查封?腾讯让你冻结你就冻结?
神龙之祖2015
引用 @我爱举爆 发表的:
外行人别跟着瞎起哄,起诉之后只要提供担保一般诉讼保全会一起做,被告只要提供担保也能马上解封。这在民事纠纷诉讼里是很普遍的程序。

提供担保?里外里老干妈要掏出来2000万?腾讯买个保险就能去查封啊

小强89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腾讯就是流氓惯了

所长别跑是我
引用 @遇见雪1121 发表的:
不只是有道理,是直击要害,这件事的过程怎么看都不像合法合规的样子,现在问题被营销盛宴掩盖了。能这么直接的影响公检法,这不就是财阀吗?

公检:这事怎么又扯到我头上了?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护球很像大帝
饿厂想钱想疯了呗,这个破游戏赞助1600万 ,谁家有钱也不是这么烧的吧

锅里锅外都是锅
引用 @qikingqi 发表的:
我看了你们回复,我觉得你说的对

前面说得义正言辞,这下他又不回复了🐶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大婊的腿毛 发表的:
有一说一,没有商标使用授权,确实是侵权行为,老干妈可以告的

?腾讯免费给做了广告,老干妈有什么损失?还告?

A
A不在不在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那腾讯炒作的行为也是法院不合法合规?能不能理智点不要跟风为了黑而黑

啥几把叽叽歪歪 洗白都洗不到点上

W
W魏莱
引用 @尼克杨才是老大 发表的:
大哥,法盲能不要到处留言了吗?还直击要害,这算哪门子要害?嘲讽南山必胜客有的是案例,偏偏不懂装懂拿这个程序没问题的事出来。 有的是法律相关人士在网上解答,律师一堆都说这个流程是没问题的,你们连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程序都不清楚就在这高潮什么? 腾讯平时恶心是平时恶心,一码归一码。杀人犯没偷东西,你不能说人家偷了。杀人是杀人,偷是偷。

如果是在判决之前,腾讯根本就没联系过老干妈呢?老干妈已经作出回应,根本就没联系过,你起码给对方法务部发一封律师函吧?所以就是单方面冻结?

麻卖批啊
引用 @小强89 发表的:
老干妈才不会上市的呢

也希望老干妈的传人继续坚持不上市!

虎扑用户710660
整个事件都显得非常魔幻,这么大的推广项目要来多少次会中间需要多少沟通流程大家应该想像的到吧……难道全程只有诈骗团伙的那三个人跟腾讯沟通吗?我是不太相信的。等后续吧,说不定那三个人是被推出来祭天的呢

小强89
引用 @刚田猛男 发表的: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这是机智,明明自己犯法了,装傻白甜

M
Mr某某
引用 @曼城总冠军 发表的:
觉得腾讯觉得丢人或者经办人觉得丢人自己补了皮裤,毕竟腾讯没损失啥实物财产,都是网络大礼包之类的,没想到腾讯这么刚。

我主要还是想知道骗子得到了什么?难道就是得到了一堆游戏大礼包?

黑白HBR
引用 @又有了又有奇迹了 发表的: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也不能说是打击,做限制好一些,有异心的当然不服气,毕竟大资本和国体是对冲,适时退休才是王道
苏坡ぃMan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腾讯免费给做了广告,老干妈有什么损失?还告?

我有没有损失和告不告你关系不大 告你也是为的恶心你

很要的木瓜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对的,腾讯就是想讹一笔,他们当然早就知道自己被骗了,全网推送把老干妈架火上烤希望老干妈接盘,结果人家直接报警了,希望老干妈能告腾讯侵犯名誉权

接个P的盘,压根没买为啥要接盘,换谁来都是直接报警。公司每笔钱花哪都是很早就定计划的,怎么可能因为你施压我就必须出钱,这笔额外开支导致我资金链断了怎么办。
阿里巴巴CTO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腾讯免费给做了广告,老干妈有什么损失?还告?



肥皂恶霸
作为鹅的员工也觉得字节这个副总裁说的挺精辟的,这方面鹅厂真的任重道远

夏可可超越
天下苦腾讯久矣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求教肖战什么套路?以后和他粉丝对喷的时候用的到

木棺材
引用 @刚田猛男 发表的: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老干妈也不是傻的,这事情或许有隐情
从来高一档
引用 @一时冲动才来的 发表的:
我自己不负责任的推断,我觉得腾讯知道自己可能被骗了,所以想在贵州警方调查清楚之前,民事判了,先把钱拿到手,被骗的后果让老干妈承担 <被不少jr吐槽没法律常识了,可是我不明难道腾讯不知道老干妈那边对这件事的反应吗?不知道对方说诈骗报警了吗?>

怎么判也判不到老干妈接盘啊

后天就退休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腾讯免费给做了广告,老干妈有什么损失?还告?

从事件本身来看,腾讯未经老干妈允许打广告就是侵权的行为,就算给老干妈带来利益,老干妈想告一下也告的赢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苏坡ぃMan 发表的:
我有没有损失和告不告你关系不大 告你也是为的恶心你

变态?

q
qikingqi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前面说得义正言辞,这下他又不回复了🐶

我就喜欢老哥这种摆事实讲证据的😂

今天双_标了吗
腾讯总是赢官司就以为自己代表正义。

恶名你心里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这叫诉前保全吧,自己交百分之30保证金,没任何问题吧。

锅里锅外都是锅
引用 @没缘分的天空 发表的:
腾讯孝子真多,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连被告方都没接触过,腾讯直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资金,法院通过一个假合同还就批准了,这也叫合规?这也就是老干妈,要换一个小厂资金链一断没准就倒闭了。刷财产保全合规的你们挣这钱不丧良心吗?

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你了解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呗?

我爱举爆
引用 @神龙之祖2015 发表的:
提供担保?里外里老干妈要掏出来2000万?腾讯买个保险就能去查封啊

老干妈也找个财保公司给一万几千就能担保解封了,胜诉后还能要求腾讯付这笔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别那么暴躁。
苏坡ぃMan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变态?

腾讯刚恶心完老干妈 还不许人家还手?鹅家真是店大欺客

a
aweiawei
强行喂屎
我奶奶的孙子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装疯卖傻式公关,属实辣鸡

辣鸡95
引用 @克奥台 发表的:
推送消息和冻结财产是两个行为。冻结财产是合情合理的法务技巧,散布消息就见仁见智了。况且泼脏水这种事情,一般不会亲自下场的,老干妈很难去告腾讯。

妈的,是茅台就告死他,财大气粗

哈维minin
引用 @强东奶茶店 发表的:
打击什么?公检法不是自己的吗?先查查自己的屁股有没有问题吧,不能这样转移矛盾。腾讯让你查封你就查封?腾讯让你冻结你就冻结?

被控制了不

哈维minin
引用 @黑白HBR 发表的:
也不能说是打击,做限制好一些,有异心的当然不服气,毕竟大资本和国体是对冲,适时退休才是王道

估计要安排一波了

悠悠天yu旷
引用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发表的:
求教肖战什么套路?以后和他粉丝对喷的时候用的到

我欺负你 然后让我的律师给你提供法律援助🐶🐶🐶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引用 @苏坡ぃMan 发表的:
腾讯刚恶心完老干妈 还不许人家还手?鹅家真是店大欺客

店大欺客你说的是天猫吧。腾讯最近几年干过这种事?

神龙之祖2015
引用 @我爱举爆 发表的:
老干妈也找个财保公司给一万几千就能担保解封了,胜诉后还能要求腾讯付这笔钱,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别那么暴躁。

一个做实业的,还得天天搞懂这些金融的东西?

苏苏苏苏4速
引用 @风雨里像大人 发表的:
和吴亦凡约炮事件感觉类似。明明是自己约炮然后不承认,粉丝还去围攻每一个女方,说她们为了炒作,吴亦凡是被骗的那个,当时还有个热搜吴亦凡傻白甜。

不抹黑怎么洗白?

十字拖大魔王
有后台就是爽啊,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l
ljpp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你再往下面看看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小王律师
我写的觉得楼主和虎扑网友不懂法百度也用不来。这就是985一条街???

W
W魏莱
引用 @Fernandezsuso 发表的:
不是已经发过催款函对面没反应?

发个屁,老干妈说根本就没收到过

虎扑用户492712
红毛幺舅的事你们忘得真快啊,以后被修理也是活该。
y
yeah612
引用 @刚田猛男 发表的: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不这样营销的话,大家不就揪着不放吗,打哈哈自嘲忽悠下,风头一过,照样南山必胜客

曼城总冠军
引用 @Mr某某 发表的:
我主要还是想知道骗子得到了什么?难道就是得到了一堆游戏大礼包?

骗子本来随便骗骗想骗个百十来万就算了,这个金额腾讯估计一个小部门就有决定权,即使发现被骗为了保住工作或者名声可能小部门内部就消化了,谁知道出了纰漏捅到上面去了,腾讯也是横惯了,没有跟老干妈沟通就直接财产保全,事情就闹大了。
黎明工坊
引用 @恶名你心里 发表的:
这叫诉前保全吧,自己交百分之30保证金,没任何问题吧。

程序没问题,但是很多公司拖不起,恶意起诉很容易拖垮对方公司

挥洒缚豪英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腾讯这种lj企业做大了就是祸国殃民

我爱举爆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这就杠精了,一个实业没法务部门没顾问律师?
黎明工坊
引用 @尼克杨才是老大 发表的:
大哥,你是学法的吗?能别在这不懂装懂了吗。看的头疼,一堆律师没你懂得多。 仅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程序上确实没什么问题。是否还有隐情、是否涉及到公器私用,这个我不下定论。但是目前的信息来看,就是没问题。

只是程序没问题

y
yoyomaa
引用 @遇见雪1121 发表的:
不只是有道理,是直击要害,这件事的过程怎么看都不像合法合规的样子,现在问题被营销盛宴掩盖了。能这么直接的影响公检法,这不就是财阀吗?

腾讯不就是这样吗?打不过他的就直接欺负你,他打不过的就直接抄袭。

恶名你心里
引用 @黎明工坊 发表的:
程序没问题,但是很多公司拖不起,恶意起诉很容易拖垮对方公司

没办法,程序没问题那就没问题了,律师不都靠这些赚钱的,毕竟人是活的,条例是死的,总能灵活运用

逸尘断鞅
引用 @刚田猛男 发表的: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确实,一个这么大体量的集团搞这种人设营销很膈应人
我叫大人呐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好可惜,我只能点一个赞

许志天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说公权私用,证据不足的。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我国一般是专属>约定>一般的模式,你摘要的这段文字,只是一般管辖,如果合同里约定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又或者指定鹅厂所在地,只要不涉及到专属管辖的范围,南山区都有管辖权的,从表面看,这是比较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太可能涉及专属管辖范围的。所以理论上,南山区是有可能有管辖权的。
逸尘断鞅
引用 @又有了又有奇迹了 发表的: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三重否定不是否定吗
没缘分的天空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你了解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呗?

字节跳动副总裁的意思很明显,你横行霸道惯了,这事你即便合法,你做的也不合理也不符合人性。连催收都不做,连对方法务都不接触,直接冻结资金。关键你法院应该去联系被告吧,应该去搞清基本事实吧。

我叫大人呐
引用 @拉杆闪了腰 发表的:
上B站邀请罗老师解答一下这个热门事件.

罗老师是刑法大家,但本案刑民参杂,本贴讨论的民事部分

中场推射
鹅厂垄断化越来越厉害了,放到美帝是不是该强制拆分了
苏坡ぃMan
引用 @辣鸡95 发表的:
妈的,是茅台就告死他,财大气粗

他敢动茅台吗?

神龙之祖2015
引用 @我爱举爆 发表的:
这就杠精了,一个实业没法务部门没顾问律师?

据说老干妈连市场部门都没有

虎扑用户262185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知你地最八卦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你让百度法学家把相关的管辖条文都看完你这不是难为人家吗🐶

虎扑用户683778
引用 @一时冲动才来的 发表的:
另外,都说什么财产保全要交纳相应的担保金,保全错误要赔偿,且不说腾讯这个可能是保险公司赔(不知道哪家保险公司这么倒霉),也不知道能赔多少,换个小企业,那真的破产都有可能,不是小企业可能也要脱层皮,尤其要是上市公司…… 补充,隔壁贴上贴了文书,确实只是信用担保,保险公司承保

我觉得有人有异议而得不到合理解释就是有问题,现在网络诈骗那么多,我们普通人肯定也会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帐号被网站泄露出去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货物,然后被冻结帐户,如果法院没有一个调查审核机制,这肯定是人人自危的隐患,也不光只是为老干妈说话。

皇马金球姆巴佩
引用 @我爱举爆 发表的:
明明白白写着是诉中保全。

诉中保全跟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无关。有财产线索,提供担保,基本都能做。楼主应该是写错了。

衔泥飞燕
引用 @遇见雪1121 发表的:
不只是有道理,是直击要害,这件事的过程怎么看都不像合法合规的样子,现在问题被营销盛宴掩盖了。能这么直接的影响公检法,这不就是财阀吗?

国内2个寡头帝国已经形成了,腾讯阿里。

虎扑用户164611
这到底发生了啥事😿

下路怎么去啊
引用 @小强89 发表的:
老干妈才不会上市的呢

如果这波是上市公司,损失腾讯会承担吗?

我叫大人呐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请问哪里不合法合规了?
ps:要点灭的jrs,我发了个贴,解释了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心疼你,兄弟

R
Rovell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腾讯免费给做了广告,老干妈有什么损失?还告?

人家觉得在腾讯媒体出现老干妈的广告是对品牌价值的损害,行不?

虎扑用户017427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我们百度法学家真的太厉害啦!

虎扑用户785234
引用 @恶名你心里 发表的:
这叫诉前保全吧,自己交百分之30保证金,没任何问题吧。

人家字节老总的意思是,腾讯如果调查清楚,或是和老干妈沟通,知道是假章被骗,就不会走到冻结这一步。签合同时不慎,催款时又不对,只有冻结这一步是对的,没说诉讼保全不对,只是最后闹了笑话,不就仗着财大气粗土匪思维进行了冻结操作吗

教主张无忌
不管怎么样,3个当事人被贵州当地拘押,相当于人在老干妈手里攥着,把事情一下转成刑事案件,企鹅可以南山必胜客,但是手是伸不到贵州去的,乖乖去贵州说句软话得了
事了扶伊去13
南山那啥就是腾讯一条狗,还是地位不高的一条
我叫大人呐
引用 @缕尘随风 发表的:
这个案子跟代理有点类似,代理无非4种:1.有效代理,代理人行为由被代理单位负责;2.无效代理,代理人行为自己负责,一切后果与被代理单位无关;3.效力待定,代理人行为超出代理权,被代理单位追认同意代理行为,则按1处理,不追认同意则按2处理;4.表见代理,代理人伪造信息,并足以使第三方确信对方的代理身份,同时第三方出于善意签订合同,则合同有效,而被代理单位的损失由代理人承担。这件事中违法违在哪呢?法院认定为有效代理,即1的情况,但警察认为他不一定是1,并且启动刑拘流程,也就是说法院大概率根本没查清楚,就直接认定代理有效。 我换个极端的说法吧:如果这种行为腾讯随便用的话,那么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合同,在犄角旮旯里放推广,牺牲一个“违法分子”,就可以随意冻结一家公司的部分资产,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诉前保全,有保证金,如果造成损失会赔偿,为啥恐怖呢

诺味司机
引用 @缕尘随风 发表的:
您好,我是法盲,请麻烦教教我,程序为啥没问题

正常财产保全,哪家公司都可以做。

长脚16戴文琦
引用 @又有了又有奇迹了 发表的: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这语文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