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ingleshot 发表的: 至少被骗了是真的吧?老干妈这种企业在贵州就是地头蛇,地方上一霸,这不腾讯一告贵州警方分分钟搞定。要不是冻结财产,把事情搞大,贵州警方会动吗?老干妈不鸟腾讯,腾讯咋办?
引用 @没缘分的天空 发表的: 腾讯孝子真多,基本事实都没搞清楚,连被告方都没接触过,腾讯直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资金,法院通过一个假合同还就批准了,这也叫合规?这也就是老干妈,要换一个小厂资金链一断没准就倒闭了。刷财产保全合规的你们挣这钱不丧良心吗?
引用 @虎扑JR0688804245 发表的: 问题这回就是三个骗子以小博大骗了腾讯1600万,你别告诉我骗子先筹了1000万首款。
引用 @面条的马甲 发表的: 真误以为???
引用 @一时冲动才来的 发表的:我自己不负责任的推断,我觉得腾讯知道自己可能被骗了,所以想在贵州警方调查清楚之前,民事判了,先把钱拿到手,被骗的后果让老干妈承担 <被不少jr吐槽没法律常识了,可是我不明难道腾讯不知道老干妈那边对这件事的反应吗?不知道对方说诈骗报警了吗?>
引用 @克奥台 发表的: 老干妈报警不代表老干妈无嫌疑,在贵州警方出侦查结果之前,冻结财产是很正常的保护手段。 说白了就是为了逼迫贵州警方赶紧办事别拖拉
引用 @遇见雪1121 发表的: 不只是有道理,是直击要害,这件事的过程怎么看都不像合法合规的样子,现在问题被营销盛宴掩盖了。能这么直接的影响公检法,这不就是财阀吗?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所以调查结果都还没出来呢就全网推送“老干妈欠钱不还”?那我要是老干妈我就告腾讯赔偿和侵犯名誉权和商标权
引用 @KawaWong 发表的:法院只审判,又不负责侦查。
引用 @克奥台 发表的: 推送消息和冻结财产是两个行为。冻结财产是合情合理的法务技巧,散布消息就见仁见智了。况且泼脏水这种事情,一般不会亲自下场的,老干妈很难去告腾讯。
引用 @我的昵称呢呢呢 发表的: 诉中保全要比诉前保全容易很多,所谓转移的紧迫性,你提供了担保一般就可以做。 但腾讯做法确实有很大问题,这个事实确实应该调查清楚,起码跟对方公司联系还款事宜不成之后再起诉。
引用 @sky雨天跑起来 发表的:腾讯做法有问题没关系,法院有问题才是真的厉害
引用 @锅里锅外都是锅 发表的: 请问哪里不合法合规了? ps:要点灭的jrs,我发了个贴,解释了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把公权力当私权想用就用而且用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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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爱举爆 发表的: 外行人别跟着瞎起哄,起诉之后只要提供担保一般诉讼保全会一起做,被告只要提供担保也能马上解封。这在民事纠纷诉讼里是很普遍的程序。
引用 @刚田猛男 发表的: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引用 @涛已逝 发表的: 诉前保全只是法条里有 实操真的难
引用 @大兄弟竹子 发表的: 敢情说了一堆,你就不看
引用 @风雨里像大人 发表的: 和吴亦凡约炮事件感觉类似。明明是自己约炮然后不承认,粉丝还去围攻每一个女方,说她们为了炒作,吴亦凡是被骗的那个,当时还有个热搜吴亦凡傻白甜。
引用 @深夜煮粥 发表的: 腾讯不是傻好东西,字节跳动也不是啥好玩意。当年京东就这么玩的
引用 @一时冲动才来的 发表的:另外,都说什么财产保全要交纳相应的担保金,保全错误要赔偿,且不说腾讯这个可能是保险公司赔(不知道哪家保险公司这么倒霉),也不知道能赔多少,换个小企业,那真的破产都有可能,不是小企业可能也要脱层皮,尤其要是上市公司…… 补充,隔壁贴上贴了文书,确实只是信用担保,保险公司承保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对的,腾讯就是想讹一笔,他们当然早就知道自己被骗了,全网推送把老干妈架火上烤希望老干妈接盘,结果人家直接报警了,希望老干妈能告腾讯侵犯名誉权
引用 @Mr某某 发表的: 关于这个事情我有两事不明。这几个骗子去骗腾讯干嘛呢?得到的结果不是,让腾讯帮老干妈宣传吗?他们如何从中谋利呢?另外他们哪里来的勇气去骗腾讯这种级别的公司啊?
引用 @Fernandezsuso 发表的:不是已经发过催款函对面没反应?
引用 @R0131 发表的: 这种财阀的危害看看隔壁韩国就知道了
引用 @又有了又有奇迹了 发表的: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引用 @NTBLBA 发表的: 看到一群人说腾讯傻白甜真的很讽刺啊,腾讯要做垄断企业平时横惯了习惯欺负人了,这也就是老干妈一千多万流动资金不算什么?换个小企业是不是直接就完蛋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鸡贼腾讯这么铺天盖地的买营销买热搜说人家欠钱不还一套组合拳下来那岂不是股票要跌停了?希望老干妈告死腾讯,希望腾讯有事🙏🏻,另外腾讯这公关套路跟肖战怎么一模一样,肖战不愧是鹅太子,洗地翻车都知道路数
引用 @没有我不知道的 发表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引用 @全球学术快报 发表的: 那么这次的冻结财产合规合流程吗
引用 @用户0120325940 发表的: 打吧 这些妣打起来才好。就怕他们联合起来吃人。
引用 @虎扑JR0643070871 发表的:在自家游戏世界里面把全世界的商家都做一遍广告(每个广告1600万)!钱嘛自己打给自己就完了反正也不用外人参与,年底财务数据多漂亮啊,股票必定暴涨。
引用 @缕尘随风 发表的: 这个案子跟代理有点类似,代理无非4种:1.有效代理,代理人行为由被代理单位负责;2.无效代理,代理人行为自己负责,一切后果与被代理单位无关;3.效力待定,代理人行为超出代理权,被代理单位追认同意代理行为,则按1处理,不追认同意则按2处理;4.表见代理,代理人伪造信息,并足以使第三方确信对方的代理身份,同时第三方出于善意签订合同,则合同有效,而被代理单位的损失由代理人承担。这件事中违法违在哪呢?法院认定为有效代理,即1的情况,但警察认为他不一定是1,并且启动刑拘流程,也就是说法院大概率根本没查清楚,就直接认定代理有效。 我换个极端的说法吧:如果这种行为腾讯随便用的话,那么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合同,在犄角旮旯里放推广,牺牲一个“违法分子”,就可以随意冻结一家公司的部分资产,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韩国从人均gdp从和我们差不多到是我们的三倍,你想看什么
引用 @葛瑞 发表的: 是不是“合法合规”不正是法院该判断的事吗
引用 @马督公 发表的: 这个你这个想法是怎么出现的啊,你被一个人全网诬陷,你就自己接盘,你有证据当然反抗,你在说啥,这有必然联系吗?
引用 @刘家包子铺 发表的: 看了 很多的回复真的是 无言了, 想起来一句话 “不要和非专业人士讨论专业问题” 1,这个事情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不是判什么什么,要搞清楚些 2,做财产保全是需要有第三方担保公司的,里面写了是有那两家,而且三方担保1000W大概的保费是几万块 3,财产保全不是说原告就已经胜诉了,根本就是两回事 4,在被告缺失的情况下,如果原告证据链完全是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但我举得字节跳动副总裁的吐槽也有道理。
首先腾讯在这个应该是诉中财产保全,而诉中财产保全裁定必须判断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反正我看不出老干妈有这种行为的可能性 其次,既然是诉中,哪怕腾讯之前联系的是骗子,都起诉了,肯定联系的是真·老干妈了吧,10日老干妈就收到法律文书,老干妈20日都报警了,腾讯难道不知道可能被诈骗了?但是依然启动财产保全程序,而且裁定成功了,没向法院通报老干妈报警的事情,还是法院知道但是依然裁定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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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一定,这种分离法律主体的事,也没少操作,你也知道人家是地头蛇了。你想想邻县大佬拿着欠条找你要钱,你是赖着不管还是报警?投广告不是你盖个萝卜章就行的,还要签商标形象授权等一系列的东西,还要审核文案,对各种活动策划。这三个大哥能搞定这么复杂的东西,别说10万了,一年50万都没问题。而且你可以了解下比亚迪广告门,人家真骗子拿到单方授权可是一骗几亿的
腾讯的黑子更多,腾讯的钱不是钱,老干妈的钱才是钱。
前提是老干妈这个企业做背书,有公章。你一个小店一百万人家凭什么给你做1600万的运营项目呢?
至少被骗了是真的吧?老干妈这种企业在贵州就是地头蛇,地方上一霸,这不腾讯一告贵州警方分分钟搞定。要不是冻结财产,把事情搞大,贵州警方会动吗?老干妈不鸟腾讯,腾讯咋办?
🛋️ 沙发板凳
对的,腾讯就是想讹一笔,他们当然早就知道自己被骗了,全网推送把老干妈架火上烤希望老干妈接盘,结果人家直接报警了,希望老干妈能告腾讯侵犯名誉权
所以调查结果都还没出来呢就全网推送“老干妈欠钱不还”?那我要是老干妈我就告腾讯赔偿和侵犯名誉权和商标权
法院只审判,又不负责侦查。
不懂法,就是觉得现在腾讯把自己营销成傻白甜很恶心
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国家打击不是不无道理的
推送消息和冻结财产是两个行为。冻结财产是合情合理的法务技巧,散布消息就见仁见智了。况且泼脏水这种事情,一般不会亲自下场的,老干妈很难去告腾讯。
不调查直接判?
那么这次的冻结财产合规合流程吗
有一说一,没有商标使用授权,确实是侵权行为,老干妈可以告的
腾讯做法有问题没关系,法院有问题才是真的厉害
请问哪里不合法合规了?
ps:要点灭的jrs,我发了个贴,解释了一下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跟条件,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 此帖被锅里锅外都是锅在2020-07-02 10:29:26修改 ]
先刑后民好吗
没有授权,使用别人的商标,是可以告的
然后很多步行街公知出来说jrs法盲,我寻思这就是大公司凌驾法律啊,什么都给他开绿灯
法院有没有问题不好轻易判断,但是根据一般经验,法院这个阶段的查封只是形式审查,一旦出现问题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把公权力当私权想用就用而且用的方便。
提起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你能说腾讯内控有问题,被骗还不自知。法院立案、裁定保全的程序都没问题,就这个案件怎么就看出来腾讯把控公权力了?
外行人别跟着瞎起哄,起诉之后只要提供担保一般诉讼保全会一起做,被告只要提供担保也能马上解封。这在民事纠纷诉讼里是很普遍的程序。
这不是财阀,这是发布了黑羽令!
敢情说了一堆,你就不看
诉前保全只是法条里有 实操真的难
腾讯不是傻好东西,字节跳动也不是啥好玩意。当年京东就这么玩的
就算我是财阀,我也是爱国的财阀
和吴亦凡约炮事件感觉类似。明明是自己约炮然后不承认,粉丝还去围攻每一个女方,说她们为了炒作,吴亦凡是被骗的那个,当时还有个热搜吴亦凡傻白甜。
没有侦查来的证据,他审判个毛啊?
这种财阀的危害看看隔壁韩国就知道了
明明白白写着是诉中保全。
你可拉倒吧,无缘无故凭啥被冻结财产?
就是财阀做法
https://bbs.hupu.com/36308322.html?is_reflow=1&cid=86577005&bddid=3069489075736263&puid=&client=b4236ab4e7765420 我发了个帖说了一些保全的知识,有兴趣你可以看一下。
法院依据什么审判呢?只依据腾讯的一面之词?
不都是这样,洗白一个人之前先去抹黑对方,
打吧 这些妣打起来才好。就怕他们联合起来吃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很明显就算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去老干妈所在地的贵阳法院起诉立案。南山区法院为什么受理这个案件?这不是公权力私用是什么?
是不是“合法合规”不正是法院该判断的事吗
大公司的势力真的影响很大,想当年的椰岛鹿龟酒的指挥警察跨省搞记者
这就是为什么小企业越来越难,面对腾讯这种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这个你这个想法是怎么出现的啊,你被一个人全网诬陷,你就自己接盘,你有证据当然反抗,你在说啥,这有必然联系吗?
在自家游戏世界里面把全世界的商家都做一遍广告(每个广告1600万)!钱嘛自己打给自己就完了反正也不用外人参与,年底财务数据多漂亮啊,股票必定暴涨。
觉得腾讯觉得丢人或者经办人觉得丢人自己补了皮裤,毕竟腾讯没损失啥实物财产,都是网络大礼包之类的,没想到腾讯这么刚。
不是已经发过催款函对面没反应?
腾讯老营销了
对面20号报警了
那腾讯炒作的行为也是法院不合法合规?能不能理智点不要跟风为了黑而黑
韩国从人均gdp从和我们差不多到是我们的三倍,你想看什么
不是不无理=无理😥
不是不无道理,那不就是无道理?我四十米大刀可收不住了
这个案子跟代理有点类似,代理无非4种:1.有效代理,代理人行为由被代理单位负责;2.无效代理,代理人行为自己负责,一切后果与被代理单位无关;3.效力待定,代理人行为超出代理权,被代理单位追认同意代理行为,则按1处理,不追认同意则按2处理;4.表见代理,代理人伪造信息,并足以使第三方确信对方的代理身份,同时第三方出于善意签订合同,则合同有效,而被代理单位的损失由代理人承担。这件事中违法违在哪呢?法院认定为有效代理,即1的情况,但警察认为他不一定是1,并且启动刑拘流程,也就是说法院大概率根本没查清楚,就直接认定代理有效。 我换个极端的说法吧:如果这种行为腾讯随便用的话,那么他们只需要伪造一份合同,在犄角旮旯里放推广,牺牲一个“违法分子”,就可以随意冻结一家公司的部分资产,这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
肖战不是等于腾讯的产品吗
你都看民诉法了,看到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了,怎么就不往下多看看?看看二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网上公布的材料,哪里能够证明南山法院没有管辖权了?
好想法💡
目前看起来是合法合规的。 1,腾讯提供了完整证据链,有合同有公章,也有担保。 2,为什么不调查证据真假就查封?:因为诉前保全不需要调查证据真假,需要快速处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例如贾跃亭,乐视挺大一家公司不也说赖就赖了 ) 。而且这也不叫查封,只是暂时冻结不能用,法院还并没有判决。 3,查封前为什么没有催款,为什么没有通知被告?:在腾讯不知道被骗的情况下,催款也是找骗子催。诉前保全要是提前通知被告,被告直接转移财产怎么办(还是参考贾老板) 这个事情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吧,说不定还有反转
吃瓜群众
互相踩,最后屠龙者变成恶龙。当年京东3c起家,想做图书,刘强东就各种喊话李国庆,打赌啥的,把图书做起来以后,李国庆知道自己上了刘强东的当,成了他打广告引流的工具了,之后再喊话,刘强东不鸟他。随后京东又做大家电,喊话苏宁,国内,承诺三年不涨价,全网最低啥的,一顿折腾,家电做大了,你看他还理国美和苏宁么?前两年国内对手就是阿里巴巴了,各种内涵啥员工上五险一金的恶心阿里,如果刘强东那事没出,也得各种碰瓷马云,淘宝啥的。现在字节跳动就这逻辑。这帮人都不啥好人
不交税?
不懂就别胡扯
问题是还没开庭审理,还没到对合同、公章真实性审查的程序呢。
大哥,法盲能不要到处留言了吗?还直击要害,这算哪门子要害?嘲讽南山必胜客有的是案例,偏偏不懂装懂拿这个程序没问题的事出来。 有的是法律相关人士在网上解答,律师一堆都说这个流程是没问题的,你们连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程序都不清楚就在这高潮什么? 腾讯平时恶心是平时恶心,一码归一码。杀人犯没偷东西,你不能说人家偷了。杀人是杀人,偷是偷。
三星共和国自己去查
讲财阀的问题你跟我扯人均GDP?
人家合同肯定约定了在南山法官管辖,不然南山不会受理的,就算受理了,以后对面提管辖异议的
老权贵资本主意了
+1 我也觉得恶心
是的,法院也可以选择不合法
这就是你兄弟女朋友喜欢你的原因🐴
别扯了,涉嫌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要暂停的
大哥,你是学法的吗?能别在这不懂装懂了吗。看的头疼,一堆律师没你懂得多。 仅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程序上确实没什么问题。是否还有隐情、是否涉及到公器私用,这个我不下定论。但是目前的信息来看,就是没问题。
纠正一下,这个是诉中保全不是诉前保全。然后裁定书显示,担保是两个财保公司提供了信用担保,腾讯支付了多少保费就不得而知了。既然科普,我们就科普得准确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