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我认为是没问题的,但是就无法有这么大金额的获益了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 在训学员真不应该问出这么明显的问题。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新闻报道已经下了定论,我觉得合理 你觉得不合理,又没证据,当然是你有问题啊
引用 @吊炸天的男人 发表的: 既然有责任免除条款 她的行为应该不予理赔 那保险公司缘何全部理赔 理赔没有审核?
引用 @AYIEOO 发表的:https://www.baidu.com/s?wd=%E3%80%8A%E5%88%91%E6%B3%95%E3%80%8B%E7%AC%AC198%E6%9D%A1&ie=UTF-8
引用 @谁注册了我的迪克小鱼 发表的:虽然是否适用保险诈骗罪还存疑,不过这还的得看法院判,警察也不能下判决。但是故意利用漏洞非法获利且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也是违法犯罪啊,你家门没锁窗没关,别人进去拿了你的财物就不算偷了?
引用 @虎扑JR0756558071 发表的: 请问违反了哪一条?
引用 @wukang950 发表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她?
引用 @江南西居里 发表的: 不是问号多就是对的。保险是为了弥偿受保人的损失,损失是因为行程耽误而造成的退改签,酒店退改的费用。不是坊间一般所了解的什么对赌协议。关键是了解弥偿这个词。 举个不完全可以类比的例子,买个医疗险,不幸换癌了,然后让保险公司理赔国外的抗癌药,但这个药我不吃,我转卖,不断开不断卖。保险公司会照样赔,但如果事情被揪出发现了,就是骗保。
引用 @梅东2 发表的:有没有有罪,只有法院能定。如果新闻能下结论,那你去问记者就行了嘛。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又是一个不看原新闻就来肛的。重新解释:这女的是利用了网上快速理赔通道来理赔的,类似于京东会员的优先赔,优先退。(我买个手机,没看上,直接退,京东没收到我退货之前,就把钱给我了)。若这女的玩儿一次两次,那么是没人管的,毕竟这个通道就是为了方便广大乘客,但她多次利用这个,后台发现不对劲,一查就出来了。
引用 @冀靖柏 发表的: 不是啊,我意思是可以狡辩我就是没赶上飞机,但是飞机确实延误了吧,不能因为我延误了没赶上就把保险公司延误赔偿的责任否掉了,对吧。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就是别人不知道你用别人的身份证做了这个事儿,这个理解的简单不,举个例子,别人盗用你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借贷不还,你说你咋办?这大姐就是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获利嘛。不知道您能理解不?
引用 @吊炸天的男人 发表的: 保险公司并不筛选顾客,保险公司只审查购买延误险的人是否同时购买了某个航班的机票。至于该名乘客到底是谁以及是否实际搭乘该趟航班,保险公司并不审查或关心。 保险公司向乘客兜售航班延误险也是出于商业和逐利的目的,凭什么就只能允许保险公司赚钱而不能允许乘客赚钱呢?相信李某也有预测失灵的时候,这时候李某购买机票和保险的费用不就转化为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利润了吗?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这样保险公司也不会管了,赔几万块还是洒洒水。。。
引用 @LosMayumi 发表的: 关键是她朋友知道这件事啊,这性质不一样了吧
引用 @又又刮彩票 发表的:保险公司都是臭流氓,我觉得这位女士属于替天行道啊
引用 @numakz533 发表的:哪里虚假了?是人不对还是身份证造假?你不可以给你亲戚朋友买机票? 尽管不提倡,但是所谓的延误保险既然是合法的,那么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要是内容不完善而被钻了空子,只能说指定保险合同的法务没考虑周全。 好比 你标做了商品价格就上架了,我买了,你说不行,让我还钱。 问题在商家,赔付了再修缮才是正确做法,人家也是合法合规的购买,计算出小概率的时间进行博弈而已,要是她买了没延误不就没法赔偿了吗? 都是吹毛求疵,完完全全的本末倒置,不想着去完善,反而去状告消费者,要是保险公司能正确对待这件事的话,不但不起诉还要进行奖励,然后完善合同。 所以都说让你交保险的时候你是大爷,出了问题让赔付的时候,你就是孙子。 消费者活该是做孙子的命吗。 再者什么叫正常出行,怎么取证?我家临时有事不出行了,还需要报备吗?我心情不好不想出去了,你说不行,你必须走。 既然叫延误签订合同了,你就要履行合同,也不存在骗保的事实阿,我就买100次,就是前面99次都临时有事不去了,然后你说你第100次不让你买了吗? 总的来说你有道德的前提下,也没有确凿证据下,第一不提倡,第二没有操作上的问题,该赔就应该赔,赔完了怎么去修复才是正确的。上来就咬人家算怎么回事? 俗话说得好 没有精钢钻就别揽瓷器活 钱你要收的 该赔不赔的 玩呢?
引用 @visvv会飞 发表的: 砸车是自己故意,延误是她说了算的?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东方航空的航空延误险,第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实际搭乘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 光大银行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细则:“。。。且持卡人已乘坐此航班。。。” 中信银行航班延误险保障服务细则:“被保险人搭乘原定航班到达目的地且到达延误。。。”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别闹了,亲戚又不傻,银行卡呢?转账卡主心里没数?而且不给好处?如果说这个不算骗保有必要说成盗用?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一次可以买40份,这样不就够了么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傻不傻不知道,人家亲戚就说自己不知情啊,你说咋办呢?
引用 @于是然后虽然并且 发表的: 这一点我觉得不应该由乘客举证。
引用 @ChrisYY24 发表的: 诶,这么说可能是我查的资料存在一定的偏差……我看到的延误险免责条款里没有提到必须登机……如果有这样的白纸黑字的规定,那我愿意为自己一开始的观点的错误道歉😂
引用 @ik_zwei04 发表的: 我觉得如果他不是盗用,只是找亲戚借应该不算吧…这不就是帮别人买飞机票,至于延误了钱为什么是他拿那是他和亲戚之间的事
引用 @吸血鬼的凝视 发表的: 保险射幸属性决定了保险标的的不确定性。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就是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假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本案中,行为人真实购买机票的同时购买延误险,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生效,虽行为人对航班延误有所预测,故意而为,但并非行为人所虚构及制造的保险赔偿事由,而保险公司依据生效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并非系基于行为人虚构的事实而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获取保险赔偿金并未侵犯法律规定保险诈骗罪所要防止的危害结果,没有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何来保险诈骗罪。结论是~保险公司耍流氓[尴尬]
引用 @芳心纵火犯S 发表的: 我承认我有赌的成分?🐶
引用 @我是托比昂你会爱我吗 发表的: 想问一下法律大佬,我如果也这样做一样的事情。五年内累积花费500w购买延误险,但是因为人蠢基本每次都猜错了,机票保险费基本有去无回。如果是这样,保险公司还会起诉我吗?
引用 @wjwjwh 发表的: 银行卡的钱自己进出呢?别说啥也不知道。没得到过好处?这不是重点,不用讨论这个了。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就是赌的大还是小的问题了,概率问题,大姐自己赢还不算,还要多开几个账号一起赢就出问题了
引用 @芳心纵火犯S 发表的: 我就知道国航深航下午三点左右天津飞广州十次有七八次晚点,满不满三小时就不好说了🐶
引用 @小手徐 发表的:不存在骗保警方会抓她吗?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保险标的 自己打自己嘴巴子……
引用 @谷城2016 发表的: 还不虚构啊,他和他亲戚们是要坐飞机去哪吗
引用 @赖东东不错嘛 发表的:这帖子里,一堆人只看文字甚至只看标题就在各种杠各种评论的头头是道了。这女的以理财的名义骗自己亲戚个人信息去买机票和保险,没有延误机会就提前退票,延误了就延误以后退票,这不是骗保是什么,光自己这么操作估计没有事,关键她拿了十几个人的个人信息啊。还有说她赌赢保险公司的,她凭什么以亲戚的名义和保险公司赌?
引用 @吸血鬼的凝视 发表的: 哪有虚构?
引用 @买鞋很纠结 发表的: 她又控制不了天气 咋骗啊
引用 @HCG666 发表的: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采用叙明罪状的立法模式,即只有下列行为才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从刑法构成要件上来说,符合哪一条?没去哪,也真实购票了啊,办案人员法盲一个。
引用 @汕头陈老师 发表的: 就真的985一条街呗,故意骗保这种违法犯罪的事还能怪保险公司,要不以后个个买车损险和三者险,没事砸砸车,让亲戚朋友来碰个瓷,轻松上街薪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因为延误险的条款是:该乘客必须完成航班,或者拿到登机牌,这才构成延误险的要素。该女子并没有赶到延误航班的机场,没有登机牌,没有完成航班。所以没在客观上造成该女子行程延误的事实,所以延误险条例不触发,不赔偿。但该女子利用快速理赔获利。所以其虚构了保险标的。 随便搜几个公司的航空延误险 东方航空的航空延误险,第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实际搭乘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 光大银行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细则:“。。。且持卡人已乘坐此航班。。。” 中信银行航班延误险保障服务细则:“被保险人搭乘原定航班到达目的地且到达延误。。。”
引用 @罗杰罩着你 发表的: 那也是民事纠纷吧,拒赔就是了,她没有伪造登机牌吧
引用 @AYIEOO 发表的:虚构保险标的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你硬要咬文嚼字也是应该判还没有判,你没证据直接说不该判甚至说无罪,怎么说也是你的问题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 该女子“虚构保险标的”。 因为延误险的条款是:该乘客必须完成航班,或者拿到登机牌,这才构成延误险的要素。该女子并没有赶到延误航班的机场,没有登机牌,没有完成航班。所以没在客观上造成该女子行程延误的事实,所以延误险条例不触发,不赔偿。但该女子利用快速理赔获利。所以其虚构了保险标的。 随便搜几个公司的航空延误险 东方航空的航空延误险,第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实际搭乘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 光大银行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细则:“。。。且持卡人已乘坐此航班。。。” 中信银行航班延误险保障服务细则:“被保险人搭乘原定航班到达目的地且到达延误。。。”
引用 @吸血鬼的凝视 发表的: 情况是他们真的坐飞机飞来飞去,自己坐请人坐,因为每个航班延误,他们都通过各地、各家保险公司购买,加起来几十上百份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如果是真的乘坐了,那么这事儿就符合了。恰恰是因为成本原因,这女的一次都没坐过……
引用 @梅东2 发表的:你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师,你在这里怎么说我有问题也没有用。
引用 @大鹅终结者 发表的: 你这类比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你在强行换概念,机场的延误险是双方达成共识的,白纸黑字的契约合同,跟你家门没锁别人入室盗窃怎么成一码事了?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并不是几万块钱就不管的问题,是因为按照合同没有问题。。。
引用 @吸血鬼的凝视 发表的: 那这个事情很简单,直接看条款里面乘坐航班的前置条件即可,但即使条件存在,也不应存在“虚构”问题,只是未达赔付条件
引用 @干煸鱿鱼 发表的:这样,那老哥下次啥时候来广州可以约个饭~!
引用 @意大利种馬 发表的: 不会比较就别瞎举例了
引用 @visvv会飞 发表的: 来你告诉我延误怎么故意的,打电话喊机长飞慢点?
引用 @会议代表约老师 发表的: 你这这类比也太不恰当了
引用 @福贵与苦根 发表的: 知不知道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动机不纯正恶意骗保,保险人有权不赔付
引用 @m1000000 发表的: 别逗了,人都不坐飞机买什么保险,所以这就是骗保。汽车骗保按照你的逻辑也是行得通的啊,反正买了保险嘛。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既然法院没有判,你凭什么说是非法?
引用 @秀山路鲁尼 发表的: 保险公司才不管你坐不坐飞机就能卖给你
引用 @翡冷翠人鱼 发表的:但是触发索赔,一定要坐呀~~
引用 @秀山路鲁尼 发表的: 如果合同有着一条,应该打民事官司。而不是直接让警察刑拘了。。。。这不就是大企业为所欲为吗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有没有用你也有问题啊
引用 @虎扑JR0756558071 发表的: 你真的懂什么叫保险标的吗?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的客体,就是延误时间,请问当事人虚构延误时间了吗?
引用 @AYIEOO 发表的: 你真懂吗?你再看看保险合同再喷
引用 @虎扑JR0756558071 发表的: 你看航延险的合同了吗?我倒是看了几家,如果你找到任何一家航延险的合同中诠释了保险标的,欢迎你拿来打我脸,如果找不到,麻烦你新找个杠点
引用 @梅东2 发表的:你要人拿出证据去证明她无罪,你的问题律师和法官已经无法下结论了,去问医学专家更合适些。
引用 @木头飞 发表的: 你说错了,这天气保险不是这玩意。你可以去比较一下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她是骗人家做理财,人家只同意她做理财,沒同意她买机票保险赚保费。。。
引用 @江南西居里 发表的: 最烦这种白嫖信息的了 下次杠前请先动动手指头。弥偿什么概念不用喂你嘴里了吧?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冒用身份证是刑事公诉案件,不是民举官究。。。
引用 @一个炮币 发表的: 我还不能替亲戚买票了?
引用 @LUKA077DONCIC 发表的: 就算是没同意请问关保险公司什么事情?这里面即便追究她冒用他人信息也是不能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拘吧?法盲?不然保险公司以后卖这种保险还得一个一个检查这个人的信息怎么来的?可能么?
引用 @翰林院的大将军 发表的: 我是支持按新闻报道她有罪,你说她无罪自然要证据证明新闻是假的。。。 你这人没别的本事,偷换概念,倒打一耙,人身攻击倒是玩得一套接一套的。。。
引用 @hunter204 发表的: 不是亲戚朋友的身份吗?能买机票能买保险,哪里假了啊?
引用 @沦落于此 发表的:非常有力度的问题,按理说,诈骗行为不因你的成功率和诈骗金额而发生性质的改变,只能影响量刑,所以如果她那个是诈骗,你这种也一样是诈骗 但你这情况傻子也知道这种送财童子不会被起诉,因为这根本不是诈骗,两者都不是诈骗
引用 @mclennonchao 发表的: 那这个问题也是他和他亲戚之间的问题,关保险公司什么事?人家就是正常买票。这样说,人家这是猜对了,要是猜错了,都准点,你保险公司门能退钱么?
引用 @Nicole_Edison 发表的:这里面没有什么制度漏洞 就是保险公司玩不起想耍赖
引用 @Maycifer 发表的: 我现在只是用没赶上飞机来举例。就她这个情况来说,身份证是假的吗?买的保险是假的吗?机票没付钱吗?是她操纵的天气吗?她理赔的文书情况是假的吗?如果都不是,那保险公司的意思就是只能赚不能赔咯?这女的最多是钻了空子,而不是违法!
引用 @tlkw 发表的: 三观碎一地,错了就是错了,杠什么杠
引用 @LUKA077DONCIC 发表的: 新闻判案你可以的,法盲就是法盲
引用 @虎扑JR0867368921 发表的: 现在的新闻都不知道怎么看了,昨天我看报道还提到这个女的是从航空公司内部提前获知了航班延误的消息,才能这么准确的操作。今天大多数讨论就没了这个事了,我感觉这个才是重点,影响舆论的事情
引用 @LUKA077DONCIC 发表的: 重点是关保险公司什么事?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罪逮捕的,你看看原文很费劲?小学语文不过关?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那亲戚要提供去机场的车票,提供合理的出行理由(你说你去外地必须请假吧)否则就是骗保
引用 @木头飞 发表的:说话就好好说话,不要跟个刺猬一样,我说的是跟你后面举的例子不是一回事。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能啊…但是你觉得你的普通亲戚能扛的住警察的询问?真当预审的警察没有接受培训,没有专业技能? 警察一审,亲戚就说了实话,那还怎么能算单纯的为了亲戚出行,为亲戚买票?
引用 @184446494 发表的: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合同白纸黑字,谁跟你说的延误就赔钱? 你上来就就给人定个延误就一定赔钱的规则,然后人家不按你的脑袋里臆想的规则就是玩文字游戏就是赖账? 难道在你看来就只有保险公司赔个倾家荡产然后整个保险行业没人做这种险才叫不赖账?才叫合理?
这样保险公司也不会管了,赔几万块还是洒洒水。。。
既然有责任免除条款 她的行为应该不予理赔 那保险公司缘何全部理赔 理赔没有审核?
有没有有罪,只有法院能定。如果新闻能下结论,那你去问记者就行了嘛。
又是一个不看原新闻就来肛的。重新解释:这女的是利用了网上快速理赔通道来理赔的,类似于京东会员的优先赔,优先退。(我买个手机,没看上,直接退,京东没收到我退货之前,就把钱给我了)。若这女的玩儿一次两次,那么是没人管的,毕竟这个通道就是为了方便广大乘客,但她多次利用这个,后台发现不对劲,一查就出来了。
这是执行问题,所以我认为保险公司也有责任,但按规章追究那女也是应该。。。
请问违反了哪一条?
不会比较就别瞎举例了
虚构保险标的
别混淆视听,完全不同的情况,这个人骗保的事实已经那么明白了,还能洗吗?自己看看视频,甚至说了有航空公司内部消息
你说错了,这天气保险不是这玩意。你可以去比较一下
“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第131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本案例中,根本没有实际的行程发生,延误险的标的被虚构了。(该女子从来没有完成过一次行程,因为完成行程,成本太高,得不偿失)
刑法》 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但本次案例中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该女子有木有内应……
你硬要咬文嚼字也是应该判还没有判,你没证据直接说不该判甚至说无罪,怎么说也是你的问题
保险公司并不筛选顾客,保险公司只审查购买延误险的人是否同时购买了某个航班的机票。至于该名乘客到底是谁以及是否实际搭乘该趟航班,保险公司并不审查或关心。 保险公司向乘客兜售航班延误险也是出于商业和逐利的目的,凭什么就只能允许保险公司赚钱而不能允许乘客赚钱呢?相信李某也有预测失灵的时候,这时候李某购买机票和保险的费用不就转化为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利润了吗?
纯讨论啊,我以前负责过航班延误险的理赔,客户申请航班延误险一般是需要提供航班登机牌,和航空公司开具的延误证明,如果没有登机牌的我们有可能会向航空公司核实情况。通常一家保险公司会限制航班延误险的投保金额,所以才会出现这个人用几十个人的身份证购买不同保险公司几十份保险公司产品的情况。航班延误险一般都会限定实际乘坐,李某的情况肯定不够成实际乘坐,本来就不想坐飞机,购买机票唯一的动机就是期盼航班取消来获取航延险理赔,这种行为还有什么值得讨论的。
关键是她朋友知道这件事啊,这性质不一样了吧
又绕回来了,你仿佛无视了一个事实。 该女子“虚构保险标的”。 因为延误险的条款是:该乘客必须完成航班,或者拿到登机牌,这才构成延误险的要素。该女子并没有赶到延误航班的机场,没有登机牌,没有完成航班。所以没在客观上造成该女子行程延误的事实,所以延误险条例不触发,不赔偿。但该女子利用快速理赔获利。所以其虚构了保险标的。 这要是再看不懂,我就不说什么了。
并不是几万块钱就不管的问题,是因为按照合同没有问题。。。
警察调查的时候被借用身份证信息的亲属说不知道啊,看报道说是借口理财骗取的身份证等信息,这就不一样了,同时最后钱要是在各自的账号里也没问题啊,最后都划转到这大姐银行卡里了
臭流氓这个确实是明确的事实,但是自己爽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事的啊,非要把盘子做大,这就出事儿了吧
你说的没啥问题的老哥,但是还是那个道理,用你的身份证买票,那你知情不?不知情也不要紧,理赔到账了之后为啥还要被划到这位女士名下银行卡中?最终的受益人为啥是这位女士而非被保险人?问题点在这对不对?警察找你协助调查,问你买了这么多机票没有,你说我没有,那就没法解释了对不对?如果都说我是知情的,并且购买延误险也是知情的,有聊天记录有证据证明,所得款项我都借给这位女士的,并且有借据的话,这个案情就复杂了,不会说这么武断的一刀切了。你说对不对?
保险射幸属性决定了保险标的的不确定性。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保险金为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就是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假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本案中,行为人真实购买机票的同时购买延误险,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生效,虽行为人对航班延误有所预测,故意而为,但并非行为人所虚构及制造的保险赔偿事由,而保险公司依据生效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并非系基于行为人虚构的事实而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获取保险赔偿金并未侵犯法律规定保险诈骗罪所要防止的危害结果,没有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何来保险诈骗罪。结论是~保险公司耍流氓[尴尬]
诶,这么说可能是我查的资料存在一定的偏差……我看到的延误险免责条款里没有提到必须登机……如果有这样的白纸黑字的规定,那我愿意为自己一开始的观点的错误道歉😂
傻不傻不知道,人家亲戚就说自己不知情啊,你说咋办呢?
我承认我有赌的成分?🐶
银行卡的钱自己进出呢?别说啥也不知道。没得到过好处?这不是重点,不用讨论这个了。
谁主张谁举证
保险公司精算师老TM屌了……法务团队里面,不止有法律系的,还有一堆中文系的……
借没问题,但是亲戚也要认啊,根据报道亲戚不认这个事儿啊
专业!
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保险标的 自己打自己嘴巴子……
就是赌的大还是小的问题了,概率问题,大姐自己赢还不算,还要多开几个账号一起赢就出问题了
你这种不构成延误险触发要素。所以等于在你这里,一次险都没出过,和保险公司一点关系没有…… 你可以把购买延误险 理解成购买手机 触发延误险 理解成触发售后。 你这种就是买了很多手机,但是都没用过售后。所以不关售后部门事儿~
啥是重点啊,重点就是亲戚不知情啊,钱进出是在未授权的购买机票及购买延误险的基础上产生的,你得按照步骤来嘛,分钱是事后的,人家亲戚一开始就不认借身份信息的事情,那后面的事情没办法解释了大哥
我就知道国航深航下午三点左右天津飞广州十次有七八次晚点,满不满三小时就不好说了🐶
这样,那老哥下次啥时候来广州可以约个饭~!
她又控制不了天气 咋骗啊
哪有虚构?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采用叙明罪状的立法模式,即只有下列行为才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从刑法构成要件上来说,符合哪一条?没去哪,也真实购票了啊,办案人员法盲一个。
觉得女子做得没错的建议学习她怎么薅羊毛然后看看吃不吃法律的铁拳就完事了
该女子“虚构保险标的”。 因为延误险的条款是:该乘客必须完成航班,或者拿到登机牌,这才构成延误险的要素。该女子并没有赶到延误航班的机场,没有登机牌,没有完成航班。所以没在客观上造成该女子行程延误的事实,所以延误险条例不触发,不赔偿。但该女子利用快速理赔获利。所以其虚构了保险标的。
随便搜几个公司的航空延误险 东方航空的航空延误险,第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实际搭乘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 光大银行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细则:“。。。且持卡人已乘坐此航班。。。” 中信银行航班延误险保障服务细则:“被保险人搭乘原定航班到达目的地且到达延误。。。”
虚构保险标的。看不懂条款死犟。你起码搜一下原新闻再来。
因为延误险的条款是:该乘客必须完成航班,或者拿到登机牌,这才构成延误险的要素。该女子并没有赶到延误航班的机场,没有登机牌,没有完成航班。所以没在客观上造成该女子行程延误的事实,所以延误险条例不触发,不赔偿。但该女子利用快速理赔获利。所以其虚构了保险标的。 随便搜几个公司的航空延误险 东方航空的航空延误险,第三条第一款“被保险人实际搭乘合同载明的航班,发生如下情形的。。。” 光大银行航班延误险增值服务细则:“。。。且持卡人已乘坐此航班。。。” 中信银行航班延误险保障服务细则:“被保险人搭乘原定航班到达目的地且到达延误。。。”
他的事儿先不提,你应该是没车吧……
那也是民事纠纷吧,拒赔就是了,她没有伪造登机牌吧
如果只有一次,那么的确是民事啊。 300万,数额巨大。盗用他人身份等数罪并罚。才够的上刑事。
你真的懂什么叫保险标的吗?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的客体,就是延误时间,请问当事人虚构延误时间了吗?
你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师,你在这里怎么说我有问题也没有用。
情况是他们真的坐飞机飞来飞去,自己坐请人坐,因为每个航班延误,他们都通过各地、各家保险公司购买,加起来几十上百份
她利用别人信息虚构乘坐飞机的事实,且以获取保险金为目地,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要求可保利益,她这种躺在家里等飞机延误对她没什么损失,延误了飞机票还能退,我看不出她这个有什么可保利益,只看到她虚构保险标的,甚至还是故意造成本不该发生的损失,属于编造保险事实。检察机关保险机构证明她根本没有乘坐飞机因延迟而造成自身损失,且为故意而为之数量巨大很容易,她如果能证明自己真实就是为了坐飞机然后延迟了那我没话说
如果是真的乘坐了,那么这事儿就符合了。恰恰是因为成本原因,这女的一次都没坐过……
那这个事情很简单,直接看条款里面乘坐航班的前置条件即可,但即使条件存在,也不应存在“虚构”问题,只是未达赔付条件
有没有用你也有问题啊
我类比的不是薅延误险羊毛的这个事,而是我回帖那位说的保险公司不想赔付制度漏洞。故意利用漏洞非法获取利息达到一定数额就是违法犯罪啊。
现在按合同也没问题,她主要问题是冒用身份证以及非法侵占他人得利
你去看看原新闻,驳斥一下起诉理由。 [ 此帖被翡冷翠人鱼在2020-06-11 16:01:36修改 ]
老哥稳,啥时候去一定猪脚饭走一波,好久没吃了,哈哈
我类比的不是薅延误险羊毛的这个事,而是我回帖那位说的保险公司不想赔付制度漏洞,存在漏洞并不是辩解理由,故意利用别人的漏洞获利达到一定数额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哈哈应该判雷神水神是共犯,一定是串通好的不让飞的
我类比的不是薅延误险羊毛的这个事,而是我回帖那位说的保险公司不想赔付制度漏洞,存在漏洞并不是辩解理由,故意利用别人的漏洞获利达到一定数额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但我们是依据行为判定一个人是否违反合同和法律的,行为上没违法主观动机再恶劣都没事
保险公司才不管你坐不坐飞机就能卖给你
我说我看法都不行?
但是触发索赔,一定要坐呀~~
非常有力度的问题,按理说,诈骗行为不因你的成功率和诈骗金额而发生性质的改变,只能影响量刑,所以如果她那个是诈骗,你这种也一样是诈骗 但你这情况傻子也知道这种送财童子不会被起诉,因为这根本不是诈骗,两者都不是诈骗
如果合同有着一条,应该打民事官司。而不是直接让警察刑拘了。。。。这不就是大企业为所欲为吗
这仅仅是一个条件。还有数额巨大。还有冒用他人身份呢。
你要人拿出证据去证明她无罪,你的问题律师和法官已经无法下结论了,去问医学专家更合适些。
你真懂吗?你再看看保险合同再喷
你看航延险的合同了吗?我倒是看了几家,如果你找到任何一家航延险的合同中诠释了保险标的,欢迎你拿来打我脸,如果找不到,麻烦你新找个杠点
拜拜
我是支持按新闻报道她有罪,你说她无罪自然要证据证明新闻是假的。。。 你这人没别的本事,偷换概念,倒打一耙,人身攻击倒是玩得一套接一套的。。。
你该不会以为天气保险是重疾险还是对冲工具吧?看清楚理赔条件没
最烦这种白嫖信息的了 下次杠前请先动动手指头。弥偿什么概念不用喂你嘴里了吧?
就算是没同意请问关保险公司什么事情?这里面即便追究她冒用他人信息也是不能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刑拘吧?法盲?不然保险公司以后卖这种保险还得一个一个检查这个人的信息怎么来的?可能么?
足以体现,很多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多差。
说话就好好说话,不要跟个刺猬一样,我说的是跟你后面举的例子不是一回事。
重点是关保险公司什么事?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罪逮捕的,你看看原文很费劲?小学语文不过关?
能啊…但是你觉得你的普通亲戚能扛的住警察的询问?真当预审的警察没有接受培训,没有专业技能? 警察一审,亲戚就说了实话,那还怎么能算单纯的为了亲戚出行,为亲戚买票?
我也认为不关保险公司的事,但既然实名举报就要调查,最后估计骗保不成立。但已经闹到法院了,侵犯公民信息并牟取重大利润是刑事公诉案件,肯定会送她进去,也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了。。。
新闻判案你可以的,法盲就是法盲
出行就不是虚构的吗?自己的还能辩解,亲戚的怎么也洗不了吧
这个不是骗保,每个步骤都是保险规定的流程,合理运用规则获利。就像去赌场出千赢钱肯定不行,但是在游戏规则内你凭运气,技术赢钱,赌场没理由拒绝给你钱。
要这些亲戚朋友,实际乘坐啊…警察传讯这帮亲戚朋友,他们有几个扛的主警察最简单的审讯的?
骗保要骗取保险金的,没出险咋就犯罪了呢 [ 此贴被二九四在2020-06-11 18:12:46修改 ]
你短信骗别人,你是秦始皇,打钱,但实际你一分钱都没骗到,你才警察能不能通过诈骗来起诉你?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虚假的出行,不就是犯罪了吗
这新闻的关键是,这女的通过航空公司内部消息,得知航班延误的消息…不然真当这女的是神仙,500次,次次中?楼主省去了内部消息,这一段,你猜楼主是为了啥?
法律管三观的事吗?谁都知道她这样不道德,但你判她刑依据在哪?本来就是自己的漏洞。
按新闻她不是犯罪是什么?你不看新闻,又不接触当事了,那不是凭感觉判案?
我也看了原文。警方也没说有内部消息,她就是用经验看哪个航班延误的多,再看当天的天气做出预判。说有内部消息的都是微博的评论猜测,没有一个新闻正文里说有内部勾结的!
谁都可以告,至于官方会不会批捕,罪名会不会成立,甚至告保险公司诬告是后来的事。 现在调查情形是骗保可能不成立,但更可能侵犯公民信息并非法获利,当然要继续关押调查。 我看原文是不费劲,但你肯定是看不懂别人的话,估计胎教不过关,建议回炉重造
我就说去旅游。坐飞机还需要这么多理由吗?
看到「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吗?
现在情况是,骗保多半不成立,只要指证她骗人,那三百万估计就会判返还给亲戚。。。
你疯了吧……延误险不保延误那保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