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hillipsis 发表的: 可能他就是警示语批发商吧🐶
引用 @头文字w 发表的:我觉得在超市意外受伤超市就有责任
引用 @勇士名宿K杜兰特 发表的: 不符合常识伤害,你给我看笑了 你就是这个家长吧
引用 @我至尽还记得 发表的: 那你咋说孩子扑街不是家长问题而是百叶窗呢?双标玩的不咋地啊
引用 @袁卓超 发表的: 这超市为什么要赔偿,给个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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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味的尸体 发表的: 还想着会不会全赔,您这脑回路,俩字,清奇!
引用 @zcshuai 发表的: 你在地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过高,导致温室效应加速,为啥不警示我们你的排放量比别人高,我这边建议您赔偿我们,
引用 @美味的尸体 发表的: 卧槽 按你这么说 大街小巷都是警示语 这特么是个什么社会?神特么逻辑
引用 @这么着急的想着 发表的: 气球哪里买的?要不要也一起告了🤮
引用 @小土泥 发表的:这算没看好孩子怪天怪地怪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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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曹操这鸟人 发表的:地板,鞋都一起
引用 @勇士名宿K杜兰特 发表的: 你告诉我哪里不存在?要不以后水泥路都换成海绵路
引用 @光头力量大 发表的:这个可以打官司,如果检方认定百叶窗锋利跟小孩伤口存在因果关系,一定是会有责任的 从视频看,这种程度的撞击本来不至于会诊造成伤口缝七针的。
引用 @倾盆大雨落 发表的: 监护人就特娘的在脸上站着,叫人超市赔偿???
引用 @Lego毛毛 发表的:本来就是该赔。看看宜家那个五斗柜怎么赔的?那也可以说小孩不去爬五斗柜就不会倒了啊。
引用 @BBQ06 发表的:那是买卖关系,卖家产品设计有缺陷造成买家受损失。
引用 @科比之后的席梦思 发表的: 潜在的啊。你洗澡会被烫死,吃饭会被噎死,走路会被摔死,这些都是潜在风险。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要赔偿了。
引用 @kid-star 发表的: 不符合常识的伤害 这个定义哪来的?求出处
引用 @Lego毛毛 发表的:百叶窗两岁小孩跌一下能缝七针不算缺陷吗?那要是以一个成年人的体重跌上去,得伤多重?
引用 @那你就多喝热水啊 发表的: 我也好想问,如果他孩子在大马路上摔跤,他会不会怪政府?
引用 @威威猫Tom 发表的: 这孩子穿的鞋子没有自动平衡装置,居然不放警示牌,告了
引用 @篮球小马 发表的: 那个,撞公安局大门上呢……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百叶窗不应该是锋利的,不应该给接触者造成伤害,这就是常识! 你去买饮料,店家不会给你该给你灌一瓶尿,这是常识!
引用 @scory_cao 发表的: 说的很中肯了 小孩摔倒,他和家长过失的程度,得到的惩罚应该是摔个大包,或者只是摔破头。 缝七针和摔破头的差距,就在这个锋利上,那就应该负责。 高亮的,好多孩子气的评论。层主这么中肯的评论险些被灭…
引用 @某位知名的不知名网友 发表的: 驴唇不对马嘴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首要原因不是摔倒么?如果不摔倒就什么事都没了,建议把路政设为第一被告……
引用 @BBQ06 发表的:那么缝几针不算缺陷? 六针还是三针?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胡搅蛮缠,语无伦次。 你说的这些有侵权主体没有?有没有因果关系? 你去澡堂洗澡,水突然变汤,你被烫死,你看澡堂赔不赔? 你走路掉坑里摔死,你看产权部却赔不赔? 吃饭噎死侵权主体就是你自己,不需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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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专四专八冲冲冲 发表的: 赔个閪
引用 @zhbbbby 发表的: 常态下摔倒并不会缝7针,造成缝针的直接原因是百叶窗的锋利构件。
引用 @小谢爸 发表的: 请问法律对于锋利的定义是什么? 上法庭辩护律师也会拿一块从百叶窗上拆下来百叶窗拿在手上随便用来剌手,都不会造成皮肤破损,进行证据演示,所以不存在锋利一说 剩下的就是监护人的责任了
🔥 最新回帖
这样不行的,上学时老师没教好语文,所以不能理解那些警示语,学校也得赔偿
那以后都可以这么操作,打篮球自己撞到篮球架,头受伤,要求球场管理方赔钱,因为篮球架太硬,导致头破血流,缝了三针,而且篮球架没注明太硬危险标志。。。要求赔医药费。。。
唉 证明这种人在现实中还是很多的
不要做法盲,这会让你很吃亏,这个事情就是可以索赔,法律规定如此,公共设施必须有安全性,因为设施的不安全性导致的伤残是可以索要赔偿。 讲理之前先讲法,法律不通什么道德人情都是假的。
🛋️ 沙发板凳
应该会赔偿 一点,会象征性的人道主义主义赔偿下,超市要的就是人气这还打了广告,而百叶窗虽然在大人面前无碍,但在孩子面前还是危险的,没学过法律,不知道没有立危险标识,算不算责任,应该算吧,就好比郊区家外面的洗衣池,如果有小孩撞上去了,肯定要赔的,但小孩家长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会赔一点点的 我原回复说的赔偿又不是全赔,此前案件也有,而且也说了一部分一点点。 标识是我的说的不对,在此抱歉,我也说过没有读过法律,但是如果超市门口做业打扫泼水导致的路面湿滑,从而引起的路人摔伤是有责任的。百叶窗锋利与否那是百叶窗厂家的问题,厂家需不需要为此产品做些改进呢?楼下有JR 提过宜家柜子的问题,问题就是谁也不知道哪个小孩子会翻床头柜啊?现实就是宜家确实有责任,
PS: 杠精真多,连空气马路气球都出来了,没有读过版规吗? 讨论就讨论,但不要阴阳怪气的杠好不好?
[ 此帖被fly0107s在2020-06-01 09:40:20修改 ]
卧槽 按你这么说 大街小巷都是警示语 这特么是个什么社会?神特么逻辑
还想着会不会全赔,您这脑回路,俩字,清奇!
你就是家长?
人均保险公司?天天跟这儿人道主义赔偿赔什么赔?
你在地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过高,导致温室效应加速,为啥不警示我们你的排放量比别人高,我这边建议您赔偿我们,
老碰瓷了
侵权责任法有规定,这种普通的侵权行为,需要伤害行为、伤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四要件。这个事情因果关系就很勉强,四要件不齐,不算侵权,不能强制的去要求超市去赔偿。
空气中有病菌,要不要一起都挂个危险标识啊?
你可以这么去法院告他一下试试呗,说不定法院支持你的诉求了
警示语制作行业要起飞了
地板,鞋都一起
那必须滴,只要是能沾上边的绝逼有人会去找赔偿~
电线杆子贴上太硬危险远离,路别走摔倒不陪,家家房子贴上混凝土建的别靠近以免撞死
孩子哪里生的?没孩子就不会发生这事了呗🤮
潜在的安全风险,并且没有防护措施,赔偿天经地义。
可能他就是警示语批发商吧🐶
你告诉我哪里不存在?要不以后水泥路都换成海绵路
不告地球?你看不起谁呢
我真想送她一句话,钱是别人的,命是自己的!
为什么要杠呢?你的设施给别人造成不符合常识的伤害了,你不负责谁负责? 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七针是因为伤口宽度吧
我也好想问,如果他孩子在大马路上摔跤,他会不会怪政府?
不符合常识伤害,你给我看笑了 你就是这个家长吧
说的很中肯了 小孩摔倒,他和家长过失的程度,得到的惩罚应该是摔个大包,或者只是摔破头。 缝七针和摔破头的差距,就在这个锋利上,那就应该负责。 高亮的,好多孩子气的评论。层主这么中肯的评论险些被灭…
你有孩子吗?这还不算看着?谁家孩子天天抱着。超市的责任在于如果门窗不锋利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伤害
那个,撞公安局大门上呢……
那是买卖关系,卖家产品设计有缺陷造成买家受损失。
不符合常识的伤害 这个定义哪来的?求出处
潜在的啊。你洗澡会被烫死,吃饭会被噎死,走路会被摔死,这些都是潜在风险。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要赔偿了。
赔个閪
请问法律对于锋利的定义是什么? 上法庭辩护律师也会拿一块从百叶窗上拆下来百叶窗拿在手上随便用来剌手,都不会造成皮肤破损,进行证据演示,所以不存在锋利一说 剩下的就是监护人的责任了
公共责任
要理性,本来人家也只是2000元诉求,其次这百叶太锋利肯定要有责任,不能老是一开口就说讹人
百叶窗两岁小孩跌一下能缝七针不算缺陷吗?那要是以一个成年人的体重跌上去,得伤多重?
胡搅蛮缠,语无伦次。 你说的这些有侵权主体没有?有没有因果关系? 你去澡堂洗澡,水突然变汤,你被烫死,你看澡堂赔不赔? 你走路掉坑里摔死,你看产权部却赔不赔? 吃饭噎死侵权主体就是你自己,不需要赔。
百叶窗不应该是锋利的,不应该给接触者造成伤害,这就是常识! 你去买饮料,店家不会给你该给你灌一瓶尿,这是常识!
这么说没用,虎扑jrs遇见作的大妈小孩必灭。
那么缝几针不算缺陷? 六针还是三针?
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马路谁家的,一起赔
客观你个鸡毛,我看你帖子没看路摔倒了,客观来说,楼主你要赔偿我2000医药费。客不客观?
我觉得也是,顺带把卖气球的一起告了吧,买气球的时候没提醒不能踩。结果孩子踩气球上摔倒了。你不赔钱谁陪啊?
原来如此
杠精绝对会,说你政府没把路修平,路太滑,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太不应该了,这空气也不行啊,律师函先发过去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碰瓷方式,只要对自己够狠,月入百万不是梦。
公安局大门如果有锋利的铁片 挂钩之类的意外物体,给他人造成伤害,照赔不误!
路面都要贴警示语,摔倒会受伤
穿的什么童鞋一起告了,还有地上的瓷砖,道路的运维。
驴唇不对马嘴
你的说法比较客观
驴唇本来就不该对马嘴,它有自己的驴嘴。 只有你这种才会强行把驴唇马嘴配一起。
首要原因不是摔倒么?如果不摔倒就什么事都没了,建议把路政设为第一被告……
常态下摔倒并不会缝7针,造成缝针的直接原因是百叶窗的锋利构件。
百叶窗这种日常广泛使用的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应该不能有导致人受伤的风险。视频里的小孩只是普通的跌了一跤也没有助跑加速就割伤了。也就是说稍微大力一点的碰撞就能导致人受伤。比如成年人在边上挥手不小心打到也很可能受伤。这种设计就是明显不合理的。 就比如我在路上摔了一跤这是我的责任,但是路居然是玻璃渣铺的那铺路的就肯定也有责任。
扯锤子呢。你自己的孩子不看好。出了事就找赔偿? 比方说你的孩子在碰到了小区的去健身设备,你是不是也要找物业要赔偿?
杠,就硬杠
空气是谁生产的,一起赔
暴躁老哥
看看宜家的五斗柜是怎么判决的。五斗柜也不是设计来给小孩爬的,但是造成的伤害远大于常识就是生产方的责任。
你要证明的不是常态下摔倒不会缝7针,而是常态下摔倒肯定不会缝7针,只要有那么一丝可能性,路政的责任就逃不了…… 另外,常态下也不会有人摔倒在百叶窗上……
这不需要你我在这辩解,不管你认为百叶窗锋利不锋利,如果法院认定百叶窗对伤口造成有因果关系,且百叶窗拥有人需要对这个因果关系负责的话,则一定有责任,反之就没有 如果你不是法律工作者,或者对此类事件接触不多的话,可以让子弹飞一会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