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为罪犯辩护的律师良心不会痛吗

中南财大法硕中心主任
引用 @全宝蓝520 发表的:
在国内,律师的作用约等于无。呼格那些冤案在审查阶段都已经屈打成招了,还能辩护个毛线哦

你又知道了?你上过法庭?

虎扑用户957460
如果没有律师为你辩护,如果有一天你被指控犯罪怎么办?你一人对抗国家机关?那如果你是有冤屈的,也不会有任何人帮你辩护,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还要保障人权。

泰奇八宝粥
引用 @安东尼乌斯 发表的:
希望你永远不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一旦犯罪就照你说的,你就死刑了

这不是我所能够决定的,如何量刑我也不懂,内心嫉恶如仇总不该被社会喷,法律是怎样就该照法律执行,我本身支持照法律办事,不用咬文嚼字什么过失故意

泰奇八宝粥
引用 @frjfrj 发表的: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牛头不对马嘴!

k
kafka666
引用 @唱跳Rap科研 发表的:
你说的很对 可帖子不就是在讨论那些为坏人辩护的律师心里就不愧疚的问题吗

一个律师对辩护体系理解足够深刻的话,他就不该愧疚。在这个体系里,当他的角色是辩方律师,他的职责就是让嫌疑人尽可能得到足够公正的审判。如果他已经认定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那他就是在私下里把自己当陪审团或法官了,这是不职业的。

暮子木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是呀,只有律师充分辩护,才能更好地避免冤假错案。

左的很销魂
我大学就是学法律的,虽然后来没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我很多同学都是律师或者公检法。我问过同样的问题,其中一人的回答是,我们只是做我们的本质工作,而判他是否有罪的是法官而不是律师。

想飞的辣条
我们与恶的距离

把你的酸奶盖留给我
引用 @海口市第一中学 发表的:
建议lz去看一部剧叫 我们与恶的距离 就讲这个,超级好看

我们与恶的距离在于我们是声讨恶还是声讨恶人。

捉紧生命浓度坦白流露
没律师 你怕不是被上层的人整死你

下海炒股
法盲真可怕

无聊才来
引用 @唱跳Rap科研 发表的:
为啥你们觉得我是在怀疑法律,发帖的不是在讨论律师会不会愧疚吗?这跟我怀疑法律有啥联系,不是说了替他辩护的律师总有一个是他的朋友,后来结束后就没再跟他交往,这不就是因为愧疚吗

嗯嗯,我理解的有点偏,只能说这个事件确实比较复杂。
佐木小次郎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很好,最正宗的司法解释

看好我罗进总决
引用 @专綠JRS 发表的:
从LZ的帖我就看出我国距离法治社会还很远

又想起那句话了,别拿法律当你的挡箭牌。处在那个位置的人还能说出这种话,中国的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勒布朗后转身后仰
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罪人也是人,是人就需要保护,要不然拿法律干什么

虎扑用户591711
引用 @马塞克队莫雷组建死亡五小 发表的:
韩国有部电影《辩护人》,原型是韩国总统卢武铉,也是为冤案奔走。

文在寅也是他一生挚友

唱跳Rap科研
引用 @RAINYING 发表的:
哦哦,不过如果这种理解下来看,如果要愧疚我不认为他是个坚定的律师,因为自己做的事无愧于正义也无愧于原则。要愧疚也是我们想象的,如果他们这样都会愧疚我不知道能有几个坦坦荡荡的律师

怎么说呢 肯定会有为了某些利益为有罪者开脱的人,至于他们愧疚不愧疚,也不是简单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人性是最复杂的,可能当时为了一己私利,事后后悔,也可能从始至终都“理性”地辩护。

r
roy7kd35
你这想法一点都不对 当你被冤枉为罪大恶极的罪犯接受审判时 你就知道律师该不该辩护了

虎扑用户544557
律师不就是一个职业嘛,人家也要挣钱吃饭不是么

老张家的王铁蛋
引用 @天堂的约定43 发表的:
罗老师早就说了,万一有一天你成为了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楼主怕是忘了呼格吉勒图是怎么死的

名不正夜言承旭
所以辛普森没杀人

虎扑用户786274
给辩护方全力辩护就是律师最大的职业道德

1
1999年发生了什么
以前很多冤假错案,要是人人都有律师,会有这种事情?

徐大SA0
刑法所保障的不只是善良人不会受到不法侵害,也要保障犯罪人不会受到刑法规定以外的制裁,辩护律师确实是为了嫌疑人做辩护,但这也是维护法制正义和公平的必要手段

l
loveMMELO瓜
引用 @real_goat 发表的:
凶凶 不要告我 好吗 怕怕

阴阳怪气的

偶钰1
几千年的古罗马就有法典出来,规定审判原则,无罪推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等,就算是罪犯,没有审判他也是无罪的,也是享有各种权利的

虎扑用户947883
引用 @老张家的王铁蛋 发表的:
楼主怕是忘了呼格吉勒图是怎么死的

你这个严重超纲了

我没有名字的
引用 @二凤 发表的:
其实各国法律都是偏向于保护罪犯 而限制司法权益 罗翔老师说过这个问题 毕竟犯罪分子 只是一滴污水 但是如果对司法权不加以限制 那么从水源跟头处被污染了 反正是类似意思吧 我能够明白楼主所说的点是什么 你说举的例子当然没有问题 但我猜楼主想说的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 最后在律师努力下 没有收到多少出发 我在b站看长风讲的一些国外犯罪片子 有些犯罪分子 真的是灭绝人性 杀了十几个人 但最后通过辩护 甚至可以进精神病房 出来还能犯罪 最后还是只是监禁 甚至有的还能在监狱结婚 面对罪犯的时候 从原始的角度处罚,当然是以牙还牙 以牙还牙 但是有的时候 从法律出发反而保护了罪犯 这种例子 我们常常无奈 如果是受害者家属 他们一定十分的愤怒加痛苦

这就是法律的不完善

壮哉大帝恩比德
疑罪从无,lz懂这个道理了没?

虎扑JR0467204260
引用 @无聊才来 发表的:
收到,兄弟

看着都心累,只能亮你灭他,来安慰下你了

虎扑用户568871
程序正义大于实体正义。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很难得到确保

上网冲个浪
引用 @狲驍釧258 发表的:
那也是争取他应有的权利,把事实真正捋顺。万一个个都认为他该死,执行后才发现怪错人了,怎么补偿?所以为了避免出现冤枉,需要一名对抗者来“帮助”司法机关不断寻找证据认真审判。 另外任何一个人在审判前都叫嫌疑人,不叫犯人,要避免先入为主的思想,如果大家都是有罪推定的思想,万一你哪天被冤枉了,你就知道自身的辩护权有多宝贵

最后一句精辟啊

铜人共勉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公诉后就是被告人了,那时还没开始审判,公诉前是嫌疑人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意思就是明知其犯罪,但由于这个人有钱有势,迫于现实,而为其辩护。

明知犯罪依然收钱辩护,哪里违法了吗?

汉堡有欧冠
引用 @lvlv_kss 发表的:
假设是接手之后掌握的,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不揭露此证据,这种行为是否会与个人道德相冲突?怎么看待这种冲突?在这种冲突下,职业道德是否依然合理?

首先这应该是有监督的,作伪证本身就是犯罪,知而不报当然算包庇。(当然监督又有没有遗漏那也是肯定的) 如果非要说那种没办法保证绝对清楚的死局,其实就是法治的代价,民主也一样,允许大家说话的代价就是容易互相扯皮,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当然如果能改进肯定更好)。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瑕的制度,因为不存在全知全能的神

虎扑用户748688
如果有一天,楼主被人冤枉,设计成了杀人犯。希望那一天楼主也能有这样的觉悟,TMD让我看看哪个人渣律师来给我这个罪犯辩护。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明知犯罪依然收钱辩护,哪里违法了吗?

有说这个律师违法了吗?只是说这个律师因为权势而去为他辩护。你看过熔炉这部电影吗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有说这个律师违法了吗?只是说这个律师因为权势而去为他辩护。你看过熔炉这部电影吗

所以呢,辩护了那又能怎么样?

我是读书人a
引用 @把你的酸奶盖留给我 发表的:
我们与恶的距离在于我们是声讨恶还是声讨恶人。

感觉是声讨媒体

飒飒萨菲罗斯
建议b站看一下罗老师

C
Currysten
引用 @东门步行者 发表的:
既然那么明显,那能不能把判决的权力留给司法机构?

不能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所以呢,辩护了那又能怎么样?

没能怎么样。只是有的人为坏人辩护,作为旁观者觉得不妥罢了。看过熔炉这部电影的话,你就会很痛恨这种人。

虎扑用户351079
引用 @开原狠人范德彪 发表的:
如果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明知道已经要被枪毙那种的,甚至说死一万遍都不够的,律师主要是起什么作用呢?🤔🤔

你说的罪大恶极和死一万遍都不够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法律?那法律规定又是如何适用呢?

虎扑用户987771
你这种帖子居然有人点赞我真的觉得太悲哀了

金鳞岂是你爷爷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为罪犯辩护,不是为了帮他开脱,是为了让他的得到公平的判罚,维护法律的公平。如果说罪犯犯罪就是任人宰割,那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法官一句话决定人的生死,这太可怕了。

杨超越你将加冕为王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楼主的意思可能就是那种明知道那个人犯了罪,但是收了钱,就妥协,愿意帮他辩护。

即使犯罪也要辩护,这个罪是十年有期徒刑,还是二十年,甚至死刑呢? 这就是需要辩护的地方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没能怎么样。只是有的人为坏人辩护,作为旁观者觉得不妥罢了。看过熔炉这部电影的话,你就会很痛恨这种人。

不能怎么样就对了,这就是司法

虎扑用户035959


虎扑用户264616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借楼,我想问问lz,如果你犯罪了,你会请律师吗?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不能怎么样就对了,这就是司法

没人谈合不合法。楼主谈的是内心的意愿。能不能审题?

f
f连名带姓
引用 @杨超越你将加冕为王 发表的:
即使犯罪也要辩护,这个罪是十年有期徒刑,还是二十年,甚至死刑呢? 这就是需要辩护的地方

熔炉那部电影你看过没?楼主讨论的是那种穷凶恶极之人。讨论的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没人谈合不合法。楼主谈的是内心的意愿。能不能审题?

楼主谈的是律师自己的想法,你说的是旁观者的想法,一样跑题。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楼主谈的是律师自己的想法,你说的是旁观者的想法,一样跑题。

楼主说那些人知道其犯罪,还帮其辩护良心不会痛。我表达的也是这个。你告诉我跑题了。你理解真的厉害。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楼主说那些人知道其犯罪,还帮其辩护良心不会痛。我表达的也是这个。你告诉我跑题了。你理解真的厉害。

你说了半天旁观者会觉得为罪犯辩护不妥,跟辩护者良心痛不痛有啥关系?我理解力不行还是你表达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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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qiang1
引用 @金鳞岂是你爷爷 发表的:
为罪犯辩护,不是为了帮他开脱,是为了让他的得到公平的判罚,维护法律的公平。如果说罪犯犯罪就是任人宰割,那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法官一句话决定人的生死,这太可怕了。

不不,即使律师都是为了自己的辩护人开脱也没关系,双方律师在法律的限制下斗智斗勇,最后达到相对公平,是各国法庭的常态。这是程序正义。只不过由于社会发展,法律愈加复杂,律师的水平在法庭上愈加重要。导致有时有钱人的律师团、有钱公司的法务团队在法庭上,水平碾压公诉团队、普通人找的一般律师或者是免费的法律援助,导致判决结果看起来不够结果正义。我认为还是要追求程序正义大于结果正义。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你说了半天旁观者会觉得为罪犯辩护不妥,跟辩护者良心痛不痛有啥关系?我理解力不行还是你表达不行

我说的不妥那是委婉的表达一下楼主心中想表达的情绪,楼主直接说律师良心不会痛吗? 是你理解问题的能力有问题吧?一定要一个字一模一样的给你打出来,你才明白其意思?我也举了熔炉这部电影这个例子。一直在表达楼主的真实想法,如果你自己无知,就去百度一下。楼主强调的是内心感受,你一直在表达什么?合法性谁不知道?

h
haoqiang1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熔炉那部电影你看过没?楼主讨论的是那种穷凶恶极之人。讨论的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

法律界是有哪怕是希特勒没自杀,被抓了,也要帮其辩护的律师。其实很多二战罪犯、海牙法庭上的被告都是有律师辩护的,有的甚至是有名的律师。从个人利益上,这样可以扩大知名度,甚至于写在教科书上,以后接手更多案子,赚更多律师费。从法律信仰角度,哪怕是魔鬼也有接受律师辩护的权利。
f
f连名带姓
引用 @haoqiang1 发表的:
法律界是有哪怕是希特勒没自杀,被抓了,也要帮其辩护的律师。其实很多二战罪犯、海牙法庭上的被告都是有律师辩护的,有的甚至是有名的律师。从个人利益上,这样可以扩大知名度,甚至于写在教科书上,以后接手更多案子,赚更多律师费。从法律信仰角度,哪怕是魔鬼也有接受律师辩护的权利。

所以说,旁观者的角度不同而已。就是满足个人的欲望。 尤其看到熔炉这部电影。我对里面的律师,真的非常痛恨。

真TM诡异
没有辩护律师,如果有一天你也成了犯罪嫌疑人,你会体会到更深的绝望,法律不只是为了惩罚,也是为了保护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我说的不妥那是委婉的表达一下楼主心中想表达的情绪,楼主直接说律师良心不会痛吗? 是你理解问题的能力有问题吧?一定要一个字一模一样的给你打出来,你才明白其意思?我也举了熔炉这部电影这个例子。一直在表达楼主的真实想法,如果你自己无知,就去百度一下。楼主强调的是内心感受,你一直在表达什么?合法性谁不知道?

律师的主观情绪和旁观者的情绪根本就两个概念,跟什么委婉表达根本没关系。我表达的很清楚了。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律师的主观情绪和旁观者的情绪根本就两个概念,跟什么委婉表达根本没关系。我表达的很清楚了。

主观情绪是你所说的律师的。而楼主想表达的是他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是不是会心痛。你从一开始强调合不合法。你跟我说你没跑题? 楼主从没说过这种做法不合法,是你一直在强调。而且我也是强调楼主想表达的意思,我就是不明白你跟我科普合不合法干什么?跟楼主表达的有关系吗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主观情绪是你所说的律师的。而楼主想表达的是他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是不是会心痛。你从一开始强调合不合法。你跟我说你没跑题? 楼主从没说过这种做法不合法,是你一直在强调。而且我也是强调楼主想表达的意思,我就是不明白你跟我科普合不合法干什么?跟楼主表达的有关系吗

楼主问的是“律师自己良心不会痛吗”,你在这车轱辘话说半天“旁观者认为律师做的不妥”,根本就是两件事。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楼主问的是“律师自己良心不会痛吗”,你在这车轱辘话说半天“旁观者认为律师做的不妥”,根本就是两件事。

首先,你是看不明白楼主的这句话?楼主表达良心不会痛。意思就是那些律师明知其犯罪依旧为其辩护,而我接下来补充,律师妥协。想表达的是,要么迫于名利,要么迫于金钱。才妥协。而你呢?一直跟我抬杠?抬杠合不合法?你这理解能力?多读点书吧?如果就因为合法能终结一个话题,那么请你以后看到喷罗志祥的人,都给我用合不合法来堵住他们的嘴巴。反正你的思想就没有跟他们在一个频道上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楼主问的是“律师自己良心不会痛吗”,你在这车轱辘话说半天“旁观者认为律师做的不妥”,根本就是两件事。

照你这么个意思,以后任何事情。只要合法,那这个话题就应该终结?那全都理性的活着算了,反正这世界所谓的感性不值一提。都不允许讨论。希望你以后做一个一辈子合法的且那么理性的人。

1
123lina
聂树斌 呼格等人咋说??

大卫斯特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照你这么个意思,以后任何事情。只要合法,那这个话题就应该终结?那全都理性的活着算了,反正这世界所谓的感性不值一提。都不允许讨论。希望你以后做一个一辈子合法的且那么理性的人。

没必要搞得这么非白即黑,你要说为罪犯辩护的律师是妥协的话,那我只能说职业道德本身就是个人道德的一部分,尊重职业就是尊重人格本身。 “明知对方是罪犯依然要坚持辩护”本身就是一个不成立的论述。“明知对方是罪犯”要建立在有铁证的前提下,但如果有铁证那么在法庭上就必然会导致对自己不利的结果,那么辩护的性质就必然会变成减刑辩护,辩护的成功与否也就变成了是否最大程度争取了减刑。 当然,如果明知对方是罪犯但用手段销毁证据或作伪证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虎扑用户542559
再十恶不赦的犯罪嫌疑人也会有辩护律师的,就算没有律师愿意辩护司法机关也会指派律师,因为在没有定罪之前只是犯罪嫌疑人而已,不是你说人家犯罪就犯罪,而是要通过一系列司法程序的,不然要法官干嘛……

f
f连名带姓
引用 @大卫斯特恖 发表的:
没必要搞得这么非白即黑,你要说为罪犯辩护的律师是妥协的话,那我只能说职业道德本身就是个人道德的一部分,尊重职业就是尊重人格本身。 “明知对方是罪犯依然要坚持辩护”本身就是一个不成立的论述。“明知对方是罪犯”要建立在有铁证的前提下,但如果有铁证那么在法庭上就必然会导致对自己不利的结果,那么辩护的性质就必然会变成减刑辩护,辩护的成功与否也就变成了是否最大程度争取了减刑。 当然,如果明知对方是罪犯但用手段销毁证据或作伪证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职业道德跟个人道德在选择的时候,你怎么去抉择那是你选择的问题,这个结果是否遭人厌弃那是旁观者的角度。而我也强调了如果碰到熔炉的那种律师,我相信,任何人都会唾弃。我想表达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而不是说普通的犯罪。你可以去百度一下熔炉那件事,你就知道楼主跟我想表达的到底是合法还是人性的问题。总之,我觉得任何人如果看到那种黑暗的一面,都会感到无奈以及悲痛的。

布谷鸟小径
麻烦你专业一点。

双兔傍弟走
你不懂的事情就不要随便评价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唱跳Rap科研 发表的:
辛普森杀妻案谁是正义的?儿女不赡养老人谁是正义的?你说的是对的,但跟帖子讨论的内容没关系。

不经过法庭辩论你没资格说正义。你以为的正义就是正义?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泰奇八宝粥 发表的:
我倒是觉得这样子挺好,作案都给个死刑,谁敢作案 当然法律怎么制定那还是法律说了算,只是在道德上希望,那些都给我死

然后你就会发现原来当小偷小摸的全部变成杀人犯,原来过失杀人的全部继续补刀,自首这两个字从此变成笑话,警察永远忙不过来。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楼主说那些人知道其犯罪,还帮其辩护良心不会痛。我表达的也是这个。你告诉我跑题了。你理解真的厉害。

不会痛。如果我是律师,为一个人争取到应得的刑罚我光明磊落一点都不痛。如果他确实是该死刑,那么他就被判死刑。如果他不该被判死刑,那就不会被判死刑。我的职责不是帮该嫌疑人减轻嫌疑,而是使他在法律的框架底下不被冤枉。就算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当然可以被判死刑;但是要是有人把莫须有的强奸罪名也加在他身上,我是万万不可以同意的。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职业道德跟个人道德在选择的时候,你怎么去抉择那是你选择的问题,这个结果是否遭人厌弃那是旁观者的角度。而我也强调了如果碰到熔炉的那种律师,我相信,任何人都会唾弃。我想表达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而不是说普通的犯罪。你可以去百度一下熔炉那件事,你就知道楼主跟我想表达的到底是合法还是人性的问题。总之,我觉得任何人如果看到那种黑暗的一面,都会感到无奈以及悲痛的。

整个熔炉事件,比起官官相护的丑恶、法律的不健全、只手遮天毫无人性的当事人来讲,那一名律师实在是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你不可能期望在这样的丑恶之下,靠一名律师可以逆转整个事件。如果熔炉让你学到了责怪律师,那也未免太避重就轻了。

f
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不会痛。如果我是律师,为一个人争取到应得的刑罚我光明磊落一点都不痛。如果他确实是该死刑,那么他就被判死刑。如果他不该被判死刑,那就不会被判死刑。我的职责不是帮该嫌疑人减轻嫌疑,而是使他在法律的框架底下不被冤枉。就算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当然可以被判死刑;但是要是有人把莫须有的强奸罪名也加在他身上,我是万万不可以同意的。

你一直在讲这个律师在为该罪犯犯罪时,作为一名律师应该以公平公正的角度为罪犯争取最后的一些人权。但是如果是那种十恶不赦的罪犯呢?明知按照正常的法律下他应该获得更重的刑罚,可就因为名流权势暗中操控,加上你所谓的专业能力为其辩护,我想问一下你痛不痛?

f
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整个熔炉事件,比起官官相护的丑恶、法律的不健全、只手遮天毫无人性的当事人来讲,那一名律师实在是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你不可能期望在这样的丑恶之下,靠一名律师可以逆转整个事件。如果熔炉让你学到了责怪律师,那也未免太避重就轻了。

熔炉里面说过,我们不停的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如果一个能够在为事件带来一鞋好处的人都为其妥协,那么这个世界就没办法看到光明的一面。避重就轻是你吧?你不能做到独善其身,那么这个世界永远就不可能存在光明,按你的说法就是反正这个世界权势比我大的人力量更大,那么我也就成为那个避重就轻,只在乎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去看待事情?

f
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整个熔炉事件,比起官官相护的丑恶、法律的不健全、只手遮天毫无人性的当事人来讲,那一名律师实在是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你不可能期望在这样的丑恶之下,靠一名律师可以逆转整个事件。如果熔炉让你学到了责怪律师,那也未免太避重就轻了。

熔炉让我学习到了每一个人都能做自己心底最爱的人,不违背初衷,不妥协。在没办法为这个世界付出一点努力的时候,那么请不要去踩一下这个世界。微不足道的力量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一群这样微不足道的力量

卡拉赞的牧师
人人都有辩护权,律师不过是代替委托人行使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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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你一直在讲这个律师在为该罪犯犯罪时,作为一名律师应该以公平公正的角度为罪犯争取最后的一些人权。但是如果是那种十恶不赦的罪犯呢?明知按照正常的法律下他应该获得更重的刑罚,可就因为名流权势暗中操控,加上你所谓的专业能力为其辩护,我想问一下你痛不痛?

这个跟该罪犯是不是十恶不赦无关,与名流权势暗中操控有关。我统一回你一下吧,如果该罪犯看上去十恶不赦,但是若是他并没有暗中操控司法改变证据,那么我还是愿意为他辩护。就像聂树斌、呼吉格勒图,一开始的时候不也是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罪大恶极吗?在辩护开始之前就凭心证决定“正义”是不可以的。 但是就像你提到的熔炉案例,在整个司法,取证系统都被权势暗中影响的情况下,警察取不到该取的证,对对方有利的证据证人也无法出席,这就好比我跟对方作为运动员在进行一场比赛,裁判吹偏哨。这样我的胜利的确胜之不武,但是我的心痛与所占立场是原告被告毫无关系。反过来说,我现在是某个大公司法务部,要靠权势把我的离职员工关进监狱。我明知道他没错。这次我是站在原告方,我的心一样痛。 所以总结下来,楼主问的问题是我为罪犯辩护(站在被告方)会不会心痛,我的答案则是不会。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熔炉里面说过,我们不停的努力,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们。如果一个能够在为事件带来一鞋好处的人都为其妥协,那么这个世界就没办法看到光明的一面。避重就轻是你吧?你不能做到独善其身,那么这个世界永远就不可能存在光明,按你的说法就是反正这个世界权势比我大的人力量更大,那么我也就成为那个避重就轻,只在乎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去看待事情?

确实,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我也从来不鼓吹这么做是对的,只是说单凭律师这一个人还挑不起这千斤重担。你这些观点我都很同意,昨晚我可能并没有足够审慎思考,我想表达的不过是:敢于挑战强权的人值得被最高程度尊敬,但选择迫于强权的人,有时候也是出于无奈。我并不是说他做的就对,只是也别太苛求他了。

f
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这个跟该罪犯是不是十恶不赦无关,与名流权势暗中操控有关。我统一回你一下吧,如果该罪犯看上去十恶不赦,但是若是他并没有暗中操控司法改变证据,那么我还是愿意为他辩护。就像聂树斌、呼吉格勒图,一开始的时候不也是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罪大恶极吗?在辩护开始之前就凭心证决定“正义”是不可以的。 但是就像你提到的熔炉案例,在整个司法,取证系统都被权势暗中影响的情况下,警察取不到该取的证,对对方有利的证据证人也无法出席,这就好比我跟对方作为运动员在进行一场比赛,裁判吹偏哨。这样我的胜利的确胜之不武,但是我的心痛与所占立场是原告被告毫无关系。反过来说,我现在是某个大公司法务部,要靠权势把我的离职员工关进监狱。我明知道他没错。这次我是站在原告方,我的心一样痛。 所以总结下来,楼主问的问题是我为罪犯辩护(站在被告方)会不会心痛,我的答案则是不会。

如果穷凶恶极之人正好手握权势呢?你在跟我讨论合法性,并没有强调一个人明知所帮之人内心的黑暗,熔炉事件被告知人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一个是能够下达命令。一个是不能下达命令。但你作为一名律师,你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帮其作伪证?从人性角度来说,这个人就是个帮凶,就是个与之同流合污之人。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人性之上的。而不是与之对立。你说不会,但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觉得不会吗? 这个事件之所以闹成这样,引出人们深思,正是因为那些所谓的人纵容的。有的时候怕的不是随波逐流,怕的是微光中的道光越来越暗。

f
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确实,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我也从来不鼓吹这么做是对的,只是说单凭律师这一个人还挑不起这千斤重担。你这些观点我都很同意,昨晚我可能并没有足够审慎思考,我想表达的不过是:敢于挑战强权的人值得被最高程度尊敬,但选择迫于强权的人,有时候也是出于无奈。我并不是说他做的就对,只是也别太苛求他了。

可是每一道光汇聚在一起就是太阳。熔炉里面那个为被害者辩护的律师最后竟然也为强权所妥协,这是最让人唾弃的地方。

e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如果穷凶恶极之人正好手握权势呢?你在跟我讨论合法性,并没有强调一个人明知所帮之人内心的黑暗,熔炉事件被告知人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一个是能够下达命令。一个是不能下达命令。但你作为一名律师,你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帮其作伪证?从人性角度来说,这个人就是个帮凶,就是个与之同流合污之人。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人性之上的。而不是与之对立。你说不会,但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觉得不会吗? 这个事件之所以闹成这样,引出人们深思,正是因为那些所谓的人纵容的。有的时候怕的不是随波逐流,怕的是微光中的道光越来越暗。

我同意穷凶极恶之人正好手握权势的时候我不愿意帮他辩护,但是重点在手握权势而不是穷凶极恶,这两者是独立的。那么我们回到楼主的问题上,我会不会为罪犯辩护?罪犯可能穷凶极恶,但不一定手握权势吧?那所以我为罪犯辩护既不是是心痛的充分条件,因为罪犯也有可能手无寸铁;也不是心痛的必要条件,因为原告方也有可能权势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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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如果穷凶恶极之人正好手握权势呢?你在跟我讨论合法性,并没有强调一个人明知所帮之人内心的黑暗,熔炉事件被告知人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一个是能够下达命令。一个是不能下达命令。但你作为一名律师,你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何还要帮其作伪证?从人性角度来说,这个人就是个帮凶,就是个与之同流合污之人。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人性之上的。而不是与之对立。你说不会,但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你觉得不会吗? 这个事件之所以闹成这样,引出人们深思,正是因为那些所谓的人纵容的。有的时候怕的不是随波逐流,怕的是微光中的道光越来越暗。

另外你可以看我之前那条回答。你不那么做,是高尚品德,高风亮节,我的确认为非常值得尊敬,怎么吹捧都不为过。我只会敬仰他,绝对不会说他半句不是。但是很多人那么去做了,只是为了吃上这一口律师的饭,君不见熔炉这个例子里不合作的人被整的多惨?坚守正道从来不是说说而已,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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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可是每一道光汇聚在一起就是太阳。熔炉里面那个为被害者辩护的律师最后竟然也为强权所妥协,这是最让人唾弃的地方。

有时候真的是无奈,无可奈何。在高压水枪之下,能挺起脊梁骨的人又有多少呢?还是不要太过苛责了吧。这律师确实有缺陷没错,不过真正该死的,值得唾弃的,是那些用这种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律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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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我同意穷凶极恶之人正好手握权势的时候我不愿意帮他辩护,但是重点在手握权势而不是穷凶极恶,这两者是独立的。那么我们回到楼主的问题上,我会不会为罪犯辩护?罪犯可能穷凶极恶,但不一定手握权势吧?那所以我为罪犯辩护既不是是心痛的充分条件,因为罪犯也有可能手无寸铁;也不是心痛的必要条件,因为原告方也有可能权势滔天。

首先第一点,罪犯有权又是恶人的情况下在熔炉中就已经存在过,这俩者就是并存的,第二点,我前面一直在强调熔炉电影里面的那种穷凶恶极之人,也回复了昨天有个人说过的,律师为罪犯辩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些罪犯并不是内心险恶之人,可能是无意或者一时冲动。所造成的结果。这时候律师为罪犯争取相应的人权这个是必须的。你自己没有好好看我一直强调回复,罪犯是哪种性质的罪犯。那这样的话,任何事情都有空隙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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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另外你可以看我之前那条回答。你不那么做,是高尚品德,高风亮节,我的确认为非常值得尊敬,怎么吹捧都不为过。我只会敬仰他,绝对不会说他半句不是。但是很多人那么去做了,只是为了吃上这一口律师的饭,君不见熔炉这个例子里不合作的人被整的多惨?坚守正道从来不是说说而已,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首先第一点,你能为穷凶恶极之人做事,就代表了你自己也是愿意与之同流合污。那你遭世人唾弃这是没办法的。第二点,我也说过,妥协这俩个字。因为有的律师专业领域上很强,有些坏人就用其的把柄威胁他。律师妥协那是没办法的事。第三点,一个律师再接案件之前,他都有可选择性的。你自己明知他是那种人,你还为其辩解。那就是自己被欲望给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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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有时候真的是无奈,无可奈何。在高压水枪之下,能挺起脊梁骨的人又有多少呢?还是不要太过苛责了吧。这律师确实有缺陷没错,不过真正该死的,值得唾弃的,是那些用这种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律师的人。

你讨论的是被威胁的律师,你从一开始就没理解我所表达的情境下的人。被威胁,那是没办法,社会的黑暗。但是你不是被威胁,你是因为钱或者名利,而为恶人做事。那就是人性的泯灭。你看看我说的这种情景,是不是,就是熔炉下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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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有时候真的是无奈,无可奈何。在高压水枪之下,能挺起脊梁骨的人又有多少呢?还是不要太过苛责了吧。这律师确实有缺陷没错,不过真正该死的,值得唾弃的,是那些用这种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律师的人。

而且我觉得被胁迫之后妥协的律师,并没有缺陷。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或者事。当你无能为力时,顺从可能是唯一办法。但是我强调的自然不是这种情况的律师。也并没有苛责这种类型的人,因为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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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soft
李狗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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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首先第一点,你能为穷凶恶极之人做事,就代表了你自己也是愿意与之同流合污。那你遭世人唾弃这是没办法的。第二点,我也说过,妥协这俩个字。因为有的律师专业领域上很强,有些坏人就用其的把柄威胁他。律师妥协那是没办法的事。第三点,一个律师再接案件之前,他都有可选择性的。你自己明知他是那种人,你还为其辩解。那就是自己被欲望给控制了。

关键是你如何定义穷凶极恶。回到我之前说的,聂树斌,呼吉格勒图是不是穷凶极恶?世人觉得是,但是他们不是,他们是被冤枉的。我不能因为世人唾弃我我就不帮他们争取权益吧?第二点妥协这点我同意。第三点,一个被打上被告席的人就一定是坏人?你所谓的那种人在被告席有,在原告席也有。故意讹诈他人的人,以权势陷害无辜者的人,他们虽然站在原告席但就不可以是邪恶吗。而且,就算为“坏人”辩护,我的目标也是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受到比应有更多的惩罚,这正是法治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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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首先第一点,你能为穷凶恶极之人做事,就代表了你自己也是愿意与之同流合污。那你遭世人唾弃这是没办法的。第二点,我也说过,妥协这俩个字。因为有的律师专业领域上很强,有些坏人就用其的把柄威胁他。律师妥协那是没办法的事。第三点,一个律师再接案件之前,他都有可选择性的。你自己明知他是那种人,你还为其辩解。那就是自己被欲望给控制了。

我明白你想说的,想谴责的是那些为了利益向权势低头的人。只不过,我想强调的是:原告席不等于正义,被告席也不等于邪恶,仅仅讨论站在被告席上辩护这件事,是没有什么好愧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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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首先第一点,罪犯有权又是恶人的情况下在熔炉中就已经存在过,这俩者就是并存的,第二点,我前面一直在强调熔炉电影里面的那种穷凶恶极之人,也回复了昨天有个人说过的,律师为罪犯辩解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有些罪犯并不是内心险恶之人,可能是无意或者一时冲动。所造成的结果。这时候律师为罪犯争取相应的人权这个是必须的。你自己没有好好看我一直强调回复,罪犯是哪种性质的罪犯。那这样的话,任何事情都有空隙可钻。

我给你做个类比吧,有些苹果有毒,吃了会死。但是我们不能说吃苹果会死吧?我其实一直没有要反驳你的观点,只是你说的跟楼主说的不是一回事。我把它点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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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我明白你想说的,想谴责的是那些为了利益向权势低头的人。只不过,我想强调的是:原告席不等于正义,被告席也不等于邪恶,仅仅讨论站在被告席上辩护这件事,是没有什么好愧疚的。

所以说你一直在说你的那种情况下的律师。我很早就强调了情景你还一直跟我说正义。道理大家都懂,谈论的问题别偏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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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你讨论的是被威胁的律师,你从一开始就没理解我所表达的情境下的人。被威胁,那是没办法,社会的黑暗。但是你不是被威胁,你是因为钱或者名利,而为恶人做事。那就是人性的泯灭。你看看我说的这种情景,是不是,就是熔炉下的情境

ok,我回的那些你可以都不用看了。我跟你在观点上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大兄弟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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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所以说你一直在说你的那种情况下的律师。我很早就强调了情景你还一直跟我说正义。道理大家都懂,谈论的问题别偏题就好。

是我没读懂,把你跟楼主的题设等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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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我给你做个类比吧,有些苹果有毒,吃了会死。但是我们不能说吃苹果会死吧?我其实一直没有要反驳你的观点,只是你说的跟楼主说的不是一回事。我把它点出来而已。

楼主就说了那些为罪犯辨析的律师不会心痛吗? 我就用我猜测的来表达,而你一开始就觉得楼主说的,是你想的那种情况。楼主也并没有说是何种情况。你就给楼主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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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连名带姓
引用 @eStar职业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ok,我回的那些你可以都不用看了。我跟你在观点上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大兄弟散了吧😂

我只是看了那部电影,很愤恨这种律师。你一开始就跟我说合法,正义。我就会觉得你说的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