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开原狠人范德彪 发表的: 如果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明知道已经要被枪毙那种的,甚至说死一万遍都不够的,律师主要是起什么作用呢?🤔🤔
引用 @Annie饼干 发表的:那律师保护被告人合法合理的受到法律制裁,不是一个道理
引用 @虎扑第一三好学生 发表的: 如果你连程序正义的重要性都不理解的话,那就应该回头看看以前的县太爷怎么判案的。你说冤假错案多吗?其实也不多,那为什么我们要遗弃这种旧制度呢?你好好想想吧
引用 @圣光在忽悠你 发表的: 记得罗翔视频里讲过,为罪犯做辩护的人,是为了尊重法律,
引用 @CBA披风侠 发表的: 那么如果律师是在明知道嫌疑人犯罪的前提下辩护呢?
引用 @泰奇八宝粥 发表的: 我倒是觉得这样子挺好,作案都给个死刑,谁敢作案 当然法律怎么制定那还是法律说了算,只是在道德上希望,那些都给我死
引用 @旧梦呵 发表的: 直接去罗翔哪里搜呗好兄弟
引用 @汤二子 发表的: 也不全是无罪辩护啊,只是为嫌疑人争取该有的权利啊,有错吗?而且在未下判决之前就只是嫌疑人,冤假错案还少吗?别在这什么良心不良心的了,多读点书吧
引用 @不可名状的C 发表的: 一个医生把医学学好了,伦理学不是医生该干的事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未判决就无罪那是对外人,但律师心知肚明,拼证据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什么可说的,但玩诉讼技巧让检察院手上的证据无效真能算维护法治吗,美国喜欢玩这一套,例如抹黑证人声誉什么的,我不觉得这是正当的辩护,是走了歪路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专綠JRS 发表的: 从LZ的帖我就看出我国距离法治社会还很远
引用 @kafka666 发表的: 辩护体系作为制度是为了所有罪案服务的。如果制度设计上不想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过一个坏人,那就必然会牺牲一部分好人;如果不想错判一个好人,那就必然会漏掉一部分坏人。看你怎么选。
引用 @辽宁队和新疆队都打不过福建对 发表的: 好多年前中国渔民在韩国人的床上打工受到非人虐待,他们一气之下杀了韩国船长和一些人,被逮捕,韩国人义愤填膺,法院也要判处死刑,最后是辩护律师找到了证据,给世人真相,那个律师就是现在韩国总统文在寅。
引用 @罚球线跨下圆月弯刀 发表的: 西方讲究程序正义大于结果正义,虽然有时候会存在让坏人逃过惩罚的情况,但更多的是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引用 @全宝蓝520 发表的: 在国内,律师的作用约等于无。呼格那些冤案在审查阶段都已经屈打成招了,还能辩护个毛线哦
引用 @姐姐我不想努力了 发表的: 确实,楼主这个命题就离谱,没律师辩护得有多少冤假错案
引用 @RAINYING 发表的: ?咋,哪个辩护律师不拿工资的
引用 @v黄花梦o1 发表的: 兄弟给个链接 b站罗翔视频太多…
引用 @第七天大魔王 发表的: 巧了,温格离现在也不远,那时候就这样。
引用 @老lpl粉丝了 发表的:没有罪犯律师,罪犯的惩罚标尺怎么判定?一言堂下场不用说了吧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楼主的意思可能就是那种明知道那个人犯了罪,但是收了钱,就妥协,愿意帮他辩护。
引用 @五一区 发表的:你们这些人听不懂lz说的是什么
引用 @海口市第一中学 发表的:建议lz去看一部剧叫 我们与恶的距离 就讲这个,超级好看
引用 @二凤 发表的:其实各国法律都是偏向于保护罪犯 而限制司法权益 罗翔老师说过这个问题 毕竟犯罪分子 只是一滴污水 但是如果对司法权不加以限制 那么从水源跟头处被污染了 反正是类似意思吧 我能够明白楼主所说的点是什么 你说举的例子当然没有问题 但我猜楼主想说的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 最后在律师努力下 没有收到多少出发 我在b站看长风讲的一些国外犯罪片子 有些犯罪分子 真的是灭绝人性 杀了十几个人 但最后通过辩护 甚至可以进精神病房 出来还能犯罪 最后还是只是监禁 甚至有的还能在监狱结婚 面对罪犯的时候 从原始的角度处罚,当然是以牙还牙 以牙还牙 但是有的时候 从法律出发反而保护了罪犯 这种例子 我们常常无奈 如果是受害者家属 他们一定十分的愤怒加痛苦
引用 @LcAinin 发表的: lz的意思是有些人就是犯罪了,但是检方证据不足,律师知道所有过程,但是还是帮助这个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引用 @猫仔136 发表的: 为什么你想的是回到旧制?!而不是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老是以前以前,人是要进步的,现在的不够好,就回到以前,怎么不是想到现在的不好就想办法弄得更好呢?! ,大家都看过港剧吧,警匪片不断重复重复再重复,大家都烦了的台词。你说的话我会用纸和笔记下来,将来用做呈堂证供。因为现实中就是有警察逮捕罪犯时没说这句话最后被律师打程序漏洞结果无罪释放。 你觉得这样的程序合理吗?不需要更改?!不需要完善?!
引用 @桃子梦哈哈 发表的:就楼主这个问题时不时就有人问,我就奇怪了怎么一直有人问
引用 @里美Ishihara 发表的: 那我们在执行刑法前要不要保证他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呢
罪大恶极有没有可能是冤假错案呢?律师的辩护还包括发现在侦查程序的漏洞和违法之处,聂树斌当年是不是都觉得他罪大恶极?如果有个优秀的律师替他辩护,证明整个程序存在的漏洞,生命是不是就能挽回了? 所以别用情感绑架法律,每个人都应该得到最公正的审判
那也是争取他应有的权利,把事实真正捋顺。万一个个都认为他该死,执行后才发现怪错人了,怎么补偿?所以为了避免出现冤枉,需要一名对抗者来“帮助”司法机关不断寻找证据认真审判。 另外任何一个人在审判前都叫嫌疑人,不叫犯人,要避免先入为主的思想,如果大家都是有罪推定的思想,万一你哪天被冤枉了,你就知道自身的辩护权有多宝贵
对啊
为什么你想的是回到旧制?!而不是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老是以前以前,人是要进步的,现在的不够好,就回到以前,怎么不是想到现在的不好就想办法弄得更好呢?! ,大家都看过港剧吧,警匪片不断重复重复再重复,大家都烦了的台词。你说的话我会用纸和笔记下来,将来用做呈堂证供。因为现实中就是有警察逮捕罪犯时没说这句话最后被律师打程序漏洞结果无罪释放。 你觉得这样的程序合理吗?不需要更改?!不需要完善?!
还有一段讲到是为了让判决更加公平更有说服力
那也可以做减轻处罚的辩护啊 又不是啥都做无罪辩护
是啊,以后开车不小心撞到人,索性变杀人魔了,反正横竖都是死。你的想法历史上都是有尝试过的,多看看。
这几年冤假错案不少吧,你看来罪大恶极其实人家是冤枉的怎么说
罪大恶极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 如果没有被告辩护律师 可能有一部分本应该无期或者死缓 罪不致死的被判了死刑
就因为太多了一个个找不过来
巧了,温格离现在也不远,那时候就这样。
我国没什么无罪辩护,多坐少坐几年牢而已,有些案子你有钱请牛逼的人权律师,你就少坐几年劳,但是按照朴素正义理念,这种人多坐几年牢并没什么问题。而有些难以查或者犯罪手段高明的集团类犯罪,比如涉黄赌毒,因为涉事人有钱,往往可能比单纯把一个人打成植物人还坐牢差不多,但是社会危险性完全不是一个量极。律师说到底就是个工作赚钱谋生,请你的的真正的罪犯那么就力求少坐几年劳,如果是假的罪犯,那么就洗罪,可是我们国家这种体制,公安如果真的开始查某个人犯罪,9成概率这个人有问题。
不要张口就来,医学伦理学是医科大学必修课……
杠一下,被公诉前的叫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叫被告人,都是一个人叫法不一样而已
你铁证如山,别人怎么让你的证据无效了?
那干脆别搞法院了,警察自行断案就是了,还要法院干嘛
刷经验而已
精辟。
本一严肃的事,床上给我逗小笑了
我估计放过的坏人肯定没有牺牲的好人多。
人类文明发展了几千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法治代替人治,不就是因为法律比人靠谱多了吗。要是光靠人们的意愿就能决定一个人是否犯罪,那几千年前早就这样了,陶片放逐法不就是这样吗
你这就太绝对啦
其实楼主这种疑问主要是来自于很多人自身或者身边,比如你亲眼看到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那么楼主就会想我都看到他杀了还为他辩护律师真不是人, 我觉得如果这种情况我也会这样去想,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人还不能义愤填膺一下我觉得才真的不是人的正常反应
lz的意思是有些人就是犯罪了,但是检方证据不足,律师知道所有过程,但是还是帮助这个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可怕的是这种人真的不少
是吗?我说的是通过合规的程序
文大哥在什么国家都是好人辩护时说出“人有像人一样活着的权利”。希望他能有个好的结局。
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是被告人,不是犯罪嫌疑人
怎么知道是罪大恶极,怎么知道一定是枪毙,怎么知道一定是这个人做的。之前那个男生被说强奸并且杀害同班女同学,判了二十几年,够不够罪大恶极,够不够重刑,但最后发现并不是他做的,他是无辜的,这怎么办。想一想,如果那个男生是你,你要不要律师
可以看一看《我们与恶的距离》
哪个律师辩护不收钱?就算是法援,国家也会支付一部分费用。犯罪成立之后还有量刑问题,你以为拍电视剧啊……
知道他想说什么,就是明知道罪犯是他即使,他罪大恶极也要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法律。他真的犯了罪即使有辩护也会受到公正的判罚。但是也有一些你们和楼主说的律师,就是我知道你犯了罪但是我收你的钱尽量帮你摆平。这没办法,任何行业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不可能因为是律师这个行业就都是好人,这不现实。如果楼主是想问这种人的良心会不会痛,那只能去当面问他们了。不是一个层面互相理解不了。
我也想说这部剧的。其实不光是为罪犯辩护的问题,而且探讨了隐私暴露,舆论压力各方面的问题。 总之是一部很棒的剧,只可惜结局美好,不够现实。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贾静雯和曾沛慈好漂亮
万一抓错人了呢?万一另有隐情呢?
罗老师那期课真的让我受益良多,法律是为了限制权利。刑法是为了保护罪犯。因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谁明知,真相永远没人知道,只能通过证据逼近法律真相
谁明知了?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都明知了是吗
是一个道理,但是楼主不懂
所以证据不足还要判他刑就是正义的公平了?
你这就是不懂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了,风闻品格不得作为排除的依据,风闻证据也不为证据,另外检方精的,水平非常高,能给律师找到问题的,基本都是有问题的,一般都找不到问题,只能说点认罪认罚自首之类的东西
希望你永远不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一旦犯罪就照你说的,你就死刑了
什么叫收了钱就妥协?工作啊!本职工作啊!
需要,但牺牲程序正义不是一个好办法,完毕
因为法律是没有门槛的学科,谁都能讨论
保证了啊,你请不起国家给你请,而且辩护不是无罪辩护,是有罪辩护,是为了落实证据落实罪证,而不是无中生有的罪
这部剧真的很有深度 而且吴慷仁的演技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特别是李晓明被枪决之后王赦爆发那一段)
那个年代严打很正常,现在不会了
霍,一群老懂哥了
程序正义最重要,这也才是能不断完善司法体系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