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14号的勇气 发表的: 法律哪里有问题?
引用 @科怀伦纳德天下第一 发表的: 楼主问的就是这种问题啊,判10年,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结果帮他争取到8年,那不就上升到道德层面了吗
引用 @飘逸的俊男人 发表的: 是不是罪犯得最后法院判了才算。没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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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iko家的库里酱 发表的: 湾湾的,好看是好看,但有些台词很毒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微博虎扑水平都差不多,遇到罪犯死刑起步
引用 @LeviGeralt 发表的: 床上…?
引用 @陈独秀请起立 发表的: 犯罪分子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执行刑罚前必须保证他的生命权利
引用 @积极纳税赫内斯 发表的: 那些抢救犯罪份子的医护人员呢
引用 @anderfc 发表的:预设立场是不对的,律师的职责是替辩护人按照法律寻求应得的权利,比如说一个应该判一年的人,法院要判他五年,他的权利就被侵害了,就需要律师帮他
引用 @f连名带姓 发表的: 楼主的意思可能就是那种明知道那个人犯了罪,但是收了钱,就妥协,愿意帮他辩护。
引用 @布雷克丶丶格里芬 发表的: 我是真的没想到2020年了还有人会问这种问题。犯人也是人 犯人也有人权 犯人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如果一个恶贯满盈的被告被宣判无罪 那就是公安和检方证据提供不足 这是最基本的司法程序。还不懂的我可以随意列举几个案子 呼格吉勒图案 佘祥林案 自己去搜 如果当时他们有顶尖的辩护律师辩护也许就不会坐这些冤狱 也许就可以免于无辜地死去。
引用 @fingger 发表的: 法律怎么就没问题了?如果按之前的流氓罪,估计虎扑每个人都有罪?XX基地更要被千刀万剐🤣
引用 @唱跳Rap科研 发表的: 有些案子很明显哪一方是正义的一方吧,有些律师不也是辩护完以后愧疚的不行。
引用 @专綠JRS 发表的: 从LZ的帖我就看出我国距离法治社会还很远
引用 @现实离你三丈远的网络正义人士 发表的: 维护黑暗的正义也是正义
引用 @氨甲酰磷酸合成酶 发表的:建议楼主去b站看罗翔,有一个视频就讲这个,那天我都录屏了想发虎扑上来,后来想想算了。。
引用 @ycpcsxs 发表的: 楼主你应该问,为杀人狂强奸犯人贩子之类的铁证如山的罪犯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良心何在
引用 @辽宁队和新疆队都打不过福建对 发表的: 打错了😅
引用 @卜三力 发表的: 妙手仁心用了五集时间来讲述这个矛盾关系,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要对病人负责,至于病人的罪恶会交给法律审判,但是这几集是在太虐
引用 @CBA披风侠 发表的: 那么如果律师是在明知道嫌疑人犯罪的前提下辩护呢?
引用 @陈独秀请起立 发表的: 你又知道了。自己承认也可以顶罪,程序出错了就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没有落实证据链你怎么证明他是真的凶手?你不能证明他是凶手你为什么能给他判刑?
引用 @开原狠人范德彪 发表的: 如果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明知道已经要被枪毙那种的,甚至说死一万遍都不够的,律师主要是起什么作用呢?🤔🤔
引用 @烤肉Messi 发表的: 送楼主四张图
引用 @v黄花梦o1 发表的: 兄弟给个链接 b站罗翔视频太多…
引用 @星辰钟塔的玛丽亚 发表的: 没有辩护权的话会搞出很多冤假错案
引用 @Witness飛 发表的: 基本的法治观念都没有,哎,,,,这个思想,当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引用 @二凤 发表的:其实各国法律都是偏向于保护罪犯 而限制司法权益 罗翔老师说过这个问题 毕竟犯罪分子 只是一滴污水 但是如果对司法权不加以限制 那么从水源跟头处被污染了 反正是类似意思吧 我能够明白楼主所说的点是什么 你说举的例子当然没有问题 但我猜楼主想说的是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 最后在律师努力下 没有收到多少出发 我在b站看长风讲的一些国外犯罪片子 有些犯罪分子 真的是灭绝人性 杀了十几个人 但最后通过辩护 甚至可以进精神病房 出来还能犯罪 最后还是只是监禁 甚至有的还能在监狱结婚 面对罪犯的时候 从原始的角度处罚,当然是以牙还牙 以牙还牙 但是有的时候 从法律出发反而保护了罪犯 这种例子 我们常常无奈 如果是受害者家属 他们一定十分的愤怒加痛苦
引用 @科怀伦纳德天下第一 发表的: 人家也要恰饭的,谁给钱为谁辩护,管你原告被告
引用 @桃子梦哈哈 发表的:就楼主这个问题时不时就有人问,我就奇怪了怎么一直有人问
法律怎么就没问题了?如果按之前的流氓罪,估计虎扑每个人都有罪?XX基地更要被千刀万剐🤣
凭啥判10年是咎由自取,你这个10年也是你脑子里预设的一个定位啊。你这前提和立场就错了。在有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况下,8年反应的公正的结果,而10年并不能反映公正的结果。就好比写论文,你为了证明一个理论是正确的就把所有支持这个理论的论点摆上去看看导师会不会让你过。
楼主的意思可能就是那种明知道那个人犯了罪,但是收了钱,就妥协,愿意帮他辩护。
律师是为了维护他的权益,人贩子有罪,但如果没有律师,他可能会被多判几年。普通人对于他的批判是建立在道德上的批判,这种人在道德上当然被人唾弃。但律师维护的是他在法律上的权利。就是律师也不会说他道德没问题,这么说你能理解?
挺有感触
我倒是觉得这样子挺好,作案都给个死刑,谁敢作案 当然法律怎么制定那还是法律说了算,只是在道德上希望,那些都给我死
哈哈哈🤣
那律师保护被告人合法合理的受到法律制裁,不是一个道理
如果没有辩方律师,那么你所有得到的证据都会是不利于嫌疑人的,那么判决也一定是不利于嫌疑人的(也就是一定会误判且判重)。因为即使不论是让法官取利于嫌疑人的证,还是控方律师取证,都存在自证的问题,也就是人不会倾向于去反驳自己,那么即使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比如犯罪故意这类)也会在判决中被忽略被忽略。
妙手仁心用了五集时间来讲述这个矛盾关系,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要对病人负责,至于病人的罪恶会交给法律审判,但是这几集是在太虐
律师是在法院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而不是普通人在法院之外,如果你知道罪犯的罪证但你还是在警察抓捕他的时候为他辩护隐藏那就是包庇了。
如果是那种罪大恶极的,明知道已经要被枪毙那种的,甚至说死一万遍都不够的,律师主要是起什么作用呢?🤔🤔
律师就是干这个的,收钱给辩护,因为只有辩护了,法律才会公正!你说的应该是为辩护作假的律师
人贩子应该得到惩罚,但是律师也有责任为人贩子辩护,起码不能量刑过重吧,这也是人贩子的权利。
在国内,律师的作用约等于无。呼格那些冤案在审查阶段都已经屈打成招了,还能辩护个毛线哦
流氓罪的产生是有特殊时代背景的,83年,严,打。社会在进步,立法改革也在稳步进展,也许某些细枝末节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整体大方向没一点问题
道德和法律本来就两码事
那法律有什么用,为什么不找一个警察当街枪毙坏人,他说谁是谁就是
??那只能说你对法治目前还没有一丁点正确的理解
?咋,哪个辩护律师不拿工资的
辩护体系作为制度是为了所有罪案服务的。如果制度设计上不想因为证据不足而放过一个坏人,那就必然会牺牲一部分好人;如果不想错判一个好人,那就必然会漏掉一部分坏人。看你怎么选。
确实 憨憨太多
那反话是怎么说?
这世上的犯罪不止有贩卖儿童妇女,有重罪有轻罪,人贩子固然可恨,我也咬牙切齿,但是找律师辩护是他的权利,他应该受到与罪名一致的刑罚,律师辩护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如果那么情绪化,何谈法治社会?何谈建立正常的法制程序?
目前同态复仇的传统观念还是很重…法治要走的路太长了,要改变一代人的观念
兄弟给个链接 b站罗翔视频太多…
?你怎么就知道是铁证了,如果真的是铁证还怕被辩倒吗,怎么就没良心了,谁说的公认的“铁证”一定是铁证,以前铁证就是随口的一句话,到现在的人证物证,口供第三方齐全体系,都是律师们在这种所谓公认案件中不断摸索,反复推到才构成的,多的是杀人犯案件很多年后翻案的,那个时候认为的铁证现在看来不堪一击,你怎么就能保证你现在觉得的铁证一定岿然不动,法律一定要超越这种偏见
来,和我读,齿无安床
没有辩护权的话会搞出很多冤假错案
就楼主这个问题时不时就有人问,我就奇怪了怎么一直有人问
一个医生把医学学好了,伦理学不是医生该干的事
那也不会隐瞒证据做无罪辩护阿,只是寻求在法律范围内的最低惩罚
有没有看最后一句?!案例
你说的对,就算一个人犯了大罪,却没人敢为这个人辩护,那确实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假如到了这个时候,有点权势的想加害一个普通人就简单了。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被告人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做辩护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证明法院判处他死刑是程序合法的。
恶人传?
直接去罗翔哪里搜呗好兄弟
你们这些人听不懂lz说的是什么
没有1,无数个0也是0
这个明知是谁知?所谓的“罪大恶极”,依然是预设立场,辩护律师的工作就是站在被告人的角度为他争取合法正当的权利,至于最后如何量刑就需要法官在不预设立场的情况下通过原被告双方律师的材料,辩护等来裁断了
人道主义法律援助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啊。法院判决后才是有罪,在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分子的权利时时刻刻都可能受到侵害。也不能因为他是犯罪分子连基本的权利都不保障吧。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犯罪分子你也会这么想。。。
是的,罗翔老师有一期视频讲过这个。
争取死缓或者无期 别用道德绑架法律
道理谁不懂?我只是觉得律师很有意思,有的时候明知道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还要去据理力争,说难听点叫狡辩,强词夺理
那我们在执行刑法前要不要保证他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呢
因为这种啥B老是觉得自己站在山巅觉得自己想法比群众高很多
我国的法制从某种程度来说本身就是很落后的,起码现在还有人疑惑会问一些相关问题,我觉得并不是坏事。
既然那么明显,那能不能把判决的权力留给司法机构?
说的对,一看就是坏人,建议当场击毙,还开什么庭?🐶
站在当时的角度看 呼格案呼格吉勒图奸杀是不是就是必死 然而时间给了我们答案 你怎么知道被告席上的就一定是凶手呢 刑辩律师在任何地方存在都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