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来我头上暴扣 发表的: 确实有反转可能。对高院做出的判决,女孩的家属可以申诉的,由最高法再审。
引用 @白巧克力摩卡 发表的: 反转不是这么用的
引用 @hpname 发表的: 死缓就是不枪毙了,只要缓刑期间不犯事,改成无期或有期,杀人不用偿命?强奸幼童不是数罪并罚,极为恶劣,怎么自首就完事?国家应该增加刑法在无期和死刑中间,多个暂缓执行死刑,比如几年后执行,给你几年时间,给自首或减轻刑法罪犯用
引用 @这只山芋不太烫 发表的:想想是挺解气的,但他吃喝拉撒都是在花纳税人的钱,比起养这种垃圾,去多帮助几个贫困儿童不是更好
引用 @来我头上暴扣 发表的: 那是怎么用的呢?
引用 @鸟人飞很高 发表的: 无非钱权二字。
引用 @菠萝汉克 发表的:你是不知道还有法学教授觉得无期徒刑这种终生刑罚就不应该存在,再严重的罪最多判个15年就可以达到惩戒效果了。 废除死刑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教授了。
引用 @暮色之下梦剧场 发表的: 不免死那就没人自首了,反正抓住就是死,还不如逃亡,那危害更大了
引用 @阘趨溷一豳 发表的: 杀人罪,怎么可以缓刑……禽兽啊
引用 @全宝蓝520 发表的: 十几年前有个老两口长期被儿子虐待,老父亲忍无可忍,锤杀了自己儿子,然后自首。当地舆论哗然,数千人联名要求从轻,最后判3缓3,直接放了。
引用 @行歌者 发表的: 混账逻辑。你咋不说因为自首可以免死,也会变相纵容行凶。
引用 @酸辣鸡翅膀 发表的:感觉现在判刑真是越来越松了,这样只会纵容犯罪。还有人要取消死刑觉得是文明的进步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引用 @INCNLICE 发表的: 罗翔老师对这个现象说的很好。大致意思是很多法律工作者,自认为法律方面旁人不可与他相比,却偏偏要在各种案例中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很多的法律初学者,以及多年的从业者,也会渐渐丧失人性,自认为很理性的处理和看待各种案例,却从不考虑伦理道德和人性。他在刑法课上反复强调,法益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出罪的依据。我记忆犹新。
引用 @止于唇压 发表的: 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更慎用死刑。发达国家有死刑的很少。这是社会进步的趋势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引用 @诺味司机 发表的: ok,可能会让人误解,我完整解释一下。我一开始回复的人的观点是,这样对受害人不公平,压根不算社会进步。 我举例子想说的是,什么才是社会进步。当我们在聊这件事的时候,对受害人是否公平,根本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判断标准。很多人觉得强奸犯罪大恶极,不判死刑也对受害人不公平,但是我们会考虑的不仅仅是对受害人公不公平。法律要参考社会影响,要参考罪责刑相适应。比如如果强奸一律死刑,强奸犯更容易杀人,所以即使受害者觉得不公平,我们也只能牺牲他的这部分感受,来保证社会稳定。 同样的,自首之后给予减刑,会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一部分减少犯罪者伤害其他人员的可能性。所以,即使受害人觉得不公平,凭什么他自首了可能就不用死了,我们仍然会这样做。 罪责刑相适应,司法成本,社会整体福祉,在我们讨论社会进步的时候,有很多东西,都排在受害人是否公平之前。
引用 @最熊的神 发表的: 如果自首还直接死刑的话,以后所有犯过类似案件的人都跑,都躲,更招人恨。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邻邦日本不用自首都不判死刑。法律不是泄愤的工具,不是出气的手段,而是利益衡量。如果犯重罪必死刑,那么许多人在激情犯罪后都会选择亡命天涯,怀着杀一个和杀100个没区别的心理潜伏在社会中,这样的影响更加恶劣。
引用 @心在 发表的: 这不就是为犯罪妥协???反正以后杀人自首都不用死刑是不是会出现更多的杀人案件???
引用 @我是你小迷妹大舅哥啊 发表的: 得了吧,32块钱都能看眼里去他有个毛的钱权关系
引用 @hpname 发表的: 死缓是犯人用的,对狗不适用,建议死刑
引用 @小川Ara美 发表的:李昌奎,云南,也是改死缓,不懂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大白话解释,现在提的慎杀少杀,担心的就是杀人犯,因为所谓绝对的杀人偿命,反正死定了,每一个都负隅顽抗、见人就砍、多杀一个是一个。
引用 @阿姨我想买Aj 发表的: 闭眼是盛世,睁眼是熔炉?
引用 @张文近 发表的: 请问无期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引用 @小考验 发表的: 上面说了,限制减刑
引用 @河东之水 发表的:死缓不仅死不掉,快的话二十几年就出来了
引用 @华山路1954号 发表的: 讲真 我一个学法的看着这个帖子里的发言真的尴尬😅 和微博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连刑法都没了解过甚至叫一般自首的意义是什么都不知道 评价冰箱制冷并不一定要会制造冰箱 但至少得知道冰箱的制冷原理啊 我现在看到很多类似这个帖子的评论都很少说话了 因为是浪费时间🐶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爸爸因为见义勇为去世,女儿确是这样的遭遇,想想都觉得心酸。这个世界真的应该是这个样子吗?
引用 @饭前就是便后 发表的: 我不管你怎么想的,人不死我认为就不算死刑。我还认为马云的资产都得给我😂
引用 @惟道与义 发表的: 女司机宝马案十个月都还没判下来
引用 @MAXo 发表的:那要是判死刑,是不是立个威严,是不是就给想犯罪的人一个警钟?
引用 @机关造物鲁班七号 发表的: 这畜生在监狱也活不下去,犯这种罪会被其他犯人虐待死的,对他来说还不如立即死刑
引用 @秦始皇祖龙 发表的: 受害者爸爸怎么了
引用 @暮色之下梦剧场 发表的: 自首减刑那是法定,又不是…你想怎么定就怎么定
引用 @江湖zfh 发表的: 从古到今一直就有死刑,犯罪的人少了?
引用 @一只雪白的鹭鸶 发表的: 这种人直接枪毙反而便宜了他,判个死缓,他在监狱里被其他人知道他是因为这种事进来的,才有他好受的
引用 @q6334916 发表的: 人性化啊。严格审批死刑啊。不知道谁提倡的缓刑这个说法。换8 90年代。这些稳稳死刑。情节太恶劣了吧。
反转不是这么用的
那是怎么用的呢?
郭嘉:你在教我做事啊🐶
在监狱是要干活的
这里如果用反转的话意思就是小女孩才是有错的那一方,凶手是无辜的。比如彭宇案反转的话就是彭宇真的撞了老太太,他之前在撒谎。这案子怎么反转,这姑娘还能罪大恶极活该被奸杀不成
三十二块钱都拿了的你说钱权俩字哪个和他有关?
罗翔老师对这个现象说的很好。大致意思是很多法律工作者,自认为法律方面旁人不可与他相比,却偏偏要在各种案例中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很多的法律初学者,以及多年的从业者,也会渐渐丧失人性,自认为很理性的处理和看待各种案例,却从不考虑伦理道德和人性。他在刑法课上反复强调,法益是入罪的基础,伦理是出罪的依据。我记忆犹新。
混账逻辑。你咋不说因为自首可以免死,也会变相纵容行凶。
以强奸罪判的,说白了就是公安机关没有固定故意杀人的证据……
这不可行
自首减刑那是法定,又不是…你想怎么定就怎么定
这样不好,知道哪天会死,会导致心理变态,在死前故意报复社会怎么办?反正又不给减刑。
就圣母呗 你看那些所谓的文明国家祖上可是无恶不作吧
法律这种东西我是觉得受西方影响太深了,我们还在跟着人家屁股后面走。而西方法律又受宗教影响。 你敢想吗,我们的法学教授还会去琢磨堕胎合不合法。
不不,发达国家很多好的制度,但废死却恰恰相反,是极坏的,废死充分考虑了施暴者的人权,这没问题,但却没考虑受害者的人权,也没考虑受害者家人、亲朋的感受。发达国家干的圣母婊烂事还少吗,废死让多少普通人无能狂怒,引入难民让多少无辜本地人遭受无妄之灾,不能说发达国家做的所有事都是代表进步方向的,你这种想法本身就有立场,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么恶劣的案件,不死还有天理?不知道轻判的理由是什么。这种就应该死刑立即执行,不然起不到震慑作用。这种屌丝坐牢和在外面有什么区别,国家还包了吃住。
我在大众论坛,尤其是这种案子后面基本都不怎么认真回复,因为基本没有人看你在说什么。是的,不是他们理解不了,是根本就不看。只要你不赞成杀无赦,你就已经成为对立面了。这贴还不错了,很多贴说了一堆,然后对方来句,希望你家人被如何如何。你还说啥?没话说。
犯人电话里威胁警察说,不给我减刑的话,我可就不自首了,你们看着办。正义如果被邪恶这样威胁,那还不如没有正义
这不就是为犯罪妥协???反正以后杀人自首都不用死刑是不是会出现更多的杀人案件???
哪有那么多脑残杀人自首去领个死缓,你愿意?你去杀个人,然后自首判你死缓,你愿意你杀去吧。脑子不正常。
法官感觉是废死的支持者,应该是受欧美司法影响很深的理论派,大概想把这个当案例好推行他的理念。
麻烦尊重狗和禽兽等动物
云南一把手才进号子没多久,就别指着那地方能好了,从上到下基本全腐烂了,只是一把手进去后,全部装老实人了而已。
终于看到解释了,那么究竟是必死对震慑预防犯罪作用大,还是少杀对犯罪后继续加害受害人作用大,法院有数据支持吗? 抛开冰冷的数据,这次的案件之恶劣真是让人心绪难平。
建议当庭击毙
不是说还要100年吗
无期徒刑是二十年,死刑是枪毙或者注射死。
这都有人赞,看帖子了么?
要是还判死刑以后就没人自首了,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说是限制,多少年以后呢?谁关注,只要表现好,劳改队会酌情减刑,好像犯人也可以申请的。
对啊,所以才人神公愤了
讲真,他应该不怎么看罗翔老师的视频!
这种人进了监狱,可能还不如死了痛快吧。之前看有个外国人性侵未成年,在监狱一顿被折磨,死不一定是最残忍的惩罚方式。
后面还加了限制减刑 这好像相当于终身监禁 ?记不清了。当然,换我这比就得死刑?有古代酷刑还得全加上
就该死刑!如果死缓,将树立一个典型,就是,一些人为报仇或泄愤什么的故意杀人,然后自首就不用死了! 还有一危害就是,这样的情节残忍居然不用死,那么很多人将不相信法律,用暴力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受害者爸爸怎么了
哈哈哈哈哈
有时候恨不得古代那些什么凌迟炮烙腰斩车裂没被取消,专门治这些畜牲
哪个可不是这种底层
限制减刑了
从古到今一直就有死刑,犯罪的人少了?
主持正义加刑,老老实实减刑,如果您是犯人您选哪个?放任犯人私斗受罚,维持好秩序升职,您是狱警您又选哪个?
见义勇为牺牲了
想想这个世界还真是操蛋
法定个屁,可以衡量减刑与否,又不是必须减刑。
这个畜生还不判死刑,难道还能让他活?
这字面意思都理解不来的吗...
如果真的有这样,这人现在根本没办法完整的站在法庭上。这可是18年的案子
死缓还是有必要的,8 90年代有多少冤假错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