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大锅小酱 发表的: 不了解情况不好判断,等反转吧。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我也这么认为,这个考虑自首情节的因果关系都搞错了。如果就这个思路想,那以后是不是所有恶性犯罪都去自首了,都不用死刑了,这案件正好提供了真实案例
引用 @阿姨我想买Aj 发表的: 闭眼是盛世,睁眼是熔炉?
引用 @老鼠一样凶猛 发表的:可能现实远比电影更加残酷现实,大多数电影都是来源于真实事件再创作。
引用 @最熊的神 发表的: 如果自首还直接死刑的话,以后所有犯过类似案件的人都跑,都躲,更招人恨。
引用 @花生桂圆的脚毛 发表的: 不懂别乱说了
引用 @fishpixie 发表的:问题可能在这里: 凶手可能想清楚了,如果不自首,抓住肯定死刑。如果自首还有一博。如果自首了还判死刑,会对后面行凶的人造成一个不好的影响,以后可能自首的人就少了。所以法庭才会有犹豫吧。
引用 @游客没权限日了狗 发表的: 修桥补路无尸骸 杀人放火金腰带 做人不应该这样的 阿堔
引用 @何不带吴勾 发表的: 爸爸因为见义勇为去世,女儿确是这样的遭遇,想想都觉得心酸。这个世界真的应该是这个样子吗?
引用 @东契奇和托雷斯 发表的: 那如果自首还是死,犯人会不会想反正都是死,不如做点更疯狂的事呢?
引用 @我是你小迷妹大舅哥啊 发表的: 得了吧,32块钱都能看眼里去他有个毛的钱权关系
引用 @饭前就是便后 发表的: 死缓,概念是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我都已经说到这种程度了,你要硬杠我就没办法了。 你觉得是你觉得,但是你不能用你觉得错的东西去喷别人对的观点,不然被怼了就怪怪闭嘴
引用 @燃火 发表的:自首也枪毙,以后谁自首?都不自首办案成本直线上升。一切问题都是经济问题。
引用 @鲅鱼圈黄子韬 发表的: 死缓表现好是不是就不用死了,这种人渣还不立马枪决?
引用 @后撤步一分王 发表的: 强奸犯就他妈得没收作案工具,然后无期。枪毙太便宜他了
引用 @林珞然zz 发表的: 受害者的父亲早年因见义勇为而去世,多么嘲讽
引用 @hpname 发表的: 死缓是犯人用的,对狗不适用,建议死刑
引用 @曲尺流年 发表的: 利大于弊,很多罪犯在逃跑过程中会继续犯罪,导致更多人受害,死缓劝自首考虑了这点。
引用 @callmeray 发表的:我不是学法律的,就有个疑问: 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抓住就是死,那么还会有人犯罪吗?
引用 @v5872b 发表的: 即便真的无期徒刑,也是不可接受的,这已经不止是普通的杀人罪了,竟然都不死刑,简直天理难容,这样的话,又有谁给受害者一个交代呢
引用 @山不穷水不尽 发表的: 药家鑫,还有冰柜藏尸,也都自首了,照样死刑。奸杀幼女,行为比上面两位不知道恶劣到哪里去了,为啥还保护他?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所以呢?就为了强奸一次,蹲15年,即使出来人生也全毁了,你愿意?一般正常人都不会去做好吗。
引用 @小川Ara美 发表的:李昌奎,云南,也是改死缓,不懂
引用 @华山路1954号 发表的: 讲真 我一个学法的看着这个帖子里的发言真的尴尬😅 和微博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连刑法都没了解过甚至叫一般自首的意义是什么都不知道 评价冰箱制冷并不一定要会制造冰箱 但至少得知道冰箱的制冷原理啊 我现在看到很多类似这个帖子的评论都很少说话了 因为是浪费时间🐶
引用 @英格拉姆的小丁八 发表的: 现在阴谋论是主力武器了
引用 @马甲83 发表的: 死刑不就是为了他们准备的么?这种人不杀,死刑还留着干嘛
引用 @辛夷坞 发表的: 当犯下这样的错的时候,跑不跑都是死。要让罪犯断了犯罪念头,而不是让他考虑犯完罪跑还是自首。
引用 @库里kidd 发表的: 出来还会祸害
引用 @暮色之下梦剧场 发表的: 有没有底线不是我定的,是法定的,之前有个爸爸强奸自己的幼女女儿判了5年,这个是被害人死了,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在法定量刑范围内。你可以觉得不合情,但是合法。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好多本来害怕死刑的人因为知道自首可以不死所以采取了更恶劣的罪行,利大于弊何从谈起 要是规定强奸幼女致死者判决凌迟,犯罪事件最起码可以减半你相信么
引用 @止于唇压 发表的: 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更慎用死刑。发达国家有死刑的很少。这是社会进步的趋势
引用 @饭前就是便后 发表的: 你懂个屁,没学过法就别用法学问题喷人了,死缓就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死缓执行的主刑就是死刑,只不过是用了特殊的执行方式。你在知网上随便搜个论文,能搜到哪怕一篇说判了死缓的人,执行的刑法不是死刑的,我叫你爸爸
引用 @青冷剑光如月落 发表的: 故意杀人罪三年这一档刑期主要是针对一些没那么严重的故意杀人。比如说两个人相约自杀,一个死了另一个没死,没死的那个在一些情况下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但是社会危害性确实没那么严重,所以就是了三年这一档刑期
引用 @菠萝汉克 发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里死刑就是处死的刑罚,不直接处死在人民群众眼里就不算死刑。在这个讨论环境下死刑自然不带死缓。 你搬出来司法界的解释来抠字眼,还说别人在杠。那我还是那个问题嘛,你会管水叫做H2O吗?
引用 @阘趨溷一豳 发表的: 杀人罪,怎么可以缓刑……禽兽啊
引用 @hpname 发表的: 死缓就是不枪毙了,只要缓刑期间不犯事,改成无期或有期,杀人不用偿命?强奸幼童不是数罪并罚,极为恶劣,怎么自首就完事?国家应该增加刑法在无期和死刑中间,多个暂缓执行死刑,比如几年后执行,给你几年时间,给自首或减轻刑法罪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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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派人的坚韧 发表的:如果这样禽兽行为得不到极刑,那就是法律出了问题,不够完善,如此没有人性的事情得不到严重惩罚,你反尔呼吁大家冷静尊重法律,你不是圣母是什么? 我们可以当然尊重法律,但如果判罚结果不够公正,我们当然要表达愤怒和不满,即便我们再渺小可能做不了什么,也比你这样空谈尊重法律强多了。 我们不是西方世界或者香港,盲从法律有钱人花钱花律师费就可以犯法清盘,他们的资源和有钱决定了他们肯定比你更了解法律和流程,如果法律不够严格,他们肯定是既得利益者,我们是传统非善恶分明的中国人!!
引用 @JackCaptain 发表的:上月街上boss科普过我,故意杀人罪最低只要3年,我也是震惊了。
引用 @我超丢 发表的: 李昌奎09犯案,11年判决死刑;孙小果98年死缓,放出来后19年再抓起来一审然后今年执行死刑,你跟我说李昌奎给孙小果铺路?不要什么都阴谋论了,求你了。
引用 @孔石头跑不动了 发表的:凶手29岁啦,不是未成年
引用 @饭前就是便后 发表的: 严谨的说,被判死缓就是被判了死刑,只不过多了一个缓期执行,死缓是死刑的一种特殊的执行制度,被判死缓算是被判了死刑
引用 @一只雪白的鹭鸶 发表的: 这种人直接枪毙反而便宜了他,判个死缓,他在监狱里被其他人知道他是因为这种事进来的,才有他好受的
引用 @kofans 发表的:我们这里有个类似的案例,夜店咖与酒店女相约殉情,酒店女拜了,夜店咖活了,啥事都没有。隔年娶了他家对门的邻居……
引用 @牛牛304 发表的: 希望监狱里的人能折磨死他吧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引用 @永恒的安菲尔德 发表的: 我心疼你啊 你在说执行方式 那个人在说死不死 哈哈 笑死我了
引用 @这只山芋不太烫 发表的:但如果结局是没枪毙甚至减刑的话,这本质上就已经不是死刑了,也只是理论上被算作死刑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最低15年牢狱,加上后半辈子没前途,成本还低?
引用 @花生桂圆的脚毛 发表的: 亏你还是学法学的……你上这图不是打自己脸吗?
引用 @騰訊NBA直播 发表的: 花钱了呗,我们的法律就是对穷人最好使
等小女孩诈尸吗?
是不是有人秀操作啊.操作~~~
利大于弊,很多罪犯在逃跑过程中会继续犯罪,导致更多人受害,死缓劝自首考虑了这点。
伏拉夫表示不服
电影要求有逻辑,现实不用
如果自首就不用死刑,那岂不是更多人去犯罪?
凭什么就这样让他死了,活着受罪不好吗?
我感觉你挺懂的 你来说说
那要是判死刑,是不是立个威严,是不是就给想犯罪的人一个警钟?
阿琛
这个世界并不是好人就有好报
所以说这个是警察的工作啊,要是都能自首还要警察干嘛。。警察不就是在犯人二次犯罪之前尽快的把他抓捕么
有些人给一亿也不够挥霍的
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里死刑就是处死的刑罚,不直接处死在人民群众眼里就不算死刑。在这个讨论环境下死刑自然不带死缓。 你搬出来司法界的解释来抠字眼,还说别人在杠。那我还是那个问题嘛,你会管水叫做H2O吗?
这种自首没意义,因为罪犯知道他跑不了,犯案时肯定留下DNA信息了
老宽严相济了
错了,不用表现好,是不出现其他犯罪就行
应该给强奸犯带上韩国那种脚链
能跑能躲不是应该怪警察吗?跟死刑不死刑有什么关系? 这案子不死刑只能说法官智障。
是个好人。,没啥好报,这破社会。,
你可别侮辱狗
好多本来害怕死刑的人因为知道自首可以不死所以采取了更恶劣的罪行,利大于弊何从谈起 要是规定强奸幼女致死者判决凌迟,犯罪事件最起码可以减半你相信么
还会有 因为很多生抱有侥幸心理
我们国家从法律上更慎用死刑。发达国家有死刑的很少。这是社会进步的趋势
药家鑫纯粹是被网民舆论杀死的 不然顶多就是个死缓
给钱了吧
出来还会祸害
云南的法官就是群畜生
把自己摆的越高,成工具人的概率就越大
这法官投敌了吧
判的就是死刑 死缓就是死刑的一种
说白了法律最主要的意义不是为受害人伸冤,而是作为一种预防机制
说的太绝对了。
如果这样禽兽行为得不到极刑,那就是法律出了问题,不够完善,如此没有人性的事情得不到严重惩罚,你反尔呼吁大家冷静尊重法律,你不是圣母是什么? 我们可以当然尊重法律,但如果判罚结果不够公正,我们当然要表达愤怒和不满,即便我们再渺小可能做不了什么,也比你这样空谈尊重法律强多了。 我们不是西方世界或者香港,盲从法律有钱人花钱花律师费就可以犯法清盘,他们的资源和有钱决定了他们肯定比你更了解法律和流程,如果法律不够严格,他们肯定是既得利益者,我们是传统非善恶分明的中国人!!
他们这些人都在yy,上个世纪80年代严打,杀了一批犯罪份子,治安马上好多了,流氓犯罪份子唯一就怕沙头,其他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威慑
我告诉你,这是谎言,忽悠了你,这是给有钱人犯罪留后路。
我心疼你啊 你在说执行方式 那个人在说死不死 哈哈 笑死我了
我们这里有个类似的案例,夜店咖与酒店女相约殉情,酒店女拜了,夜店咖活了,啥事都没有。隔年娶了他家对门的邻居……
我叫水,也可以叫h2o,但不管是理论学术界还是我们日常生活,叫那种物质,不管是水和h2o都是正确的叫法,理论界和日常生活怎么叫都是对的。可现在问题是死缓属不属于死刑的一种。显然死缓是被人民大众误解为不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显然是错的,而针对法学学术问题理论界才是正确的说法。你难道觉得广大人民群众比法学界的认知更正确吗?按你的逻辑,广大人民群众的错误认知,即使它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也可以说是对的么?当年的张悟本带起了绿豆热,怎么不封神?全世界主流大众还认为新冠是中国带来的,他们的想法也是对的吗?这种是非不分的价值观还敢往人民群众上套,还说我抠字眼。你要跟我讲严谨,我就跟你讲严谨,你又要和我扯学术,那我就跟你扯学术,学术扯不通又来广大人民群众,你走投无路的样子真的很可笑。
法官问题
别傻了,如果真的是死缓,估计后面表现好点25年后又出来了
是的,后面改无期改25年
死缓期间只要自己不作死就不会死,不需要表现好
没有人喷你吗?
如果你没有能力去推动法律的改变,也就只能无能狂怒而已,现行的法律制度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量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社会制度是一步一步构建的,觉得有问题,可以推动改革,未改革之前遵守现行的法律制度有问题吗?
前几天我们这有个未婚妈妈弃婴导致死亡判了3年,还缓刑了
枪毙都便宜他了,建议枪毙前先物理阉割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现在网上不知道就瞎逼逼的人太多了,看吐了。
我知道,我是今天同时看了两个新闻,一个是这个广西小女孩被强奸致死,罪犯被判死缓,还有一个是大连13岁男孩强奸杀害小女孩案件,男孩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才说的这个话
咱天朝的法律越来越秀…不该重的重,该判重的都没啥事。
但如果结局是没枪毙甚至减刑的话,这本质上就已经不是死刑了,也只是理论上被算作死刑
想想是挺解气的,但他吃喝拉撒都是在花纳税人的钱,比起养这种垃圾,去多帮助几个贫困儿童不是更好
这一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而且这个问题在学界有挺大的争议的
监狱里的都是些什么东西能指望的了?
自首不一定免死的说说而已
我吐了
你这个本质上不就是你心中的本质上而已,民科民法论坛学法还是了不起啊。刑法说的是或者不是,都不如你本质,np
还有个人跟我杠到底😭
所以我说是严谨地说。按普通大众的观念,死缓不算死刑,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死缓是死刑。我就是科普一下,你瞧瞧我这被一顿灭一顿喷
不信。我很确定,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查过任何的资料,只是依据你自己的认知,对复杂的世界下了个简单的判断而已。通俗的说,你就是信口雌黄瞎说罢了。 法盲真的太可怕了。
对比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被强奸后剥夺生命这叫有成本?死刑是罪有应得 死缓是苍天无眼
这个世界会好吗? 会好吗? 会吧。
我不管你怎么想的,人不死我认为就不算死刑。我还认为马云的资产都得给我😂
打什么脸 他前面的评论没表达清楚,意思是死缓两年后执行死刑
张口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