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强奸10岁女童致死:二审改判死缓 女童家属将申诉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希望尽快被病魔战胜。

饭前就是便后
引用 @青冷剑光如月落 发表的:
啊,这都被灭了

人均985,结果一群法盲

1
1874小夜曲
跟钱权无关吧 无非是法院有些人想学欧洲废死吧 32块都抢的能有个屁的钱 检察院应该还能抗诉吧

n
nwx1982
引用 @虎扑JR1985185948 发表的:
万一蹲着蹲着变有期,有期变释放就很恶心了。那种还有一丝良知的人还好,万一他出来以后又来一单,tm的,真的是恶心到我了

二审改判时候规定限制减刑了。
虎扑用户495647
这个是一个价值天平的问题,就是法官认为以后都没人自首了比这个案的正义重要可怕。

B
Bo波维奇
引用 @阘趨溷一豳 发表的:
杀人罪,怎么可以缓刑……禽兽啊

去他妈的 说幕后没有金钱交易谁他妈信啊 这种畜生就应该立刻枪毙

a
archos
完全不能理解,彻底无法接受。
青冷剑光如月落
引用 @Ryan_Tedder 发表的:
这估计是未遂吧

不是未遂,刑法中的刑罚都是既遂的刑罚,未遂是比对既遂减轻处罚

n
narzy
网上看到,德州一个当爹的把强奸自己五岁女儿的人打死了,无罪释放。

黄靖仇
引用 @狗刺Go111 发表的:
死缓的基本就死不掉了。

也许是放他出来给对方家人一个机会亲手杀他,反正对我来说就只有这一个意思。 我会让他有一个非常痛苦而漫长的死亡,比娃痛苦百倍,然后老子也去自首
泡泡M
限制减刑,意味着还是死! 这两年应该是让他在监狱承受折磨吧!

n
nwx1982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在监狱里装装样子减减刑,所谓无期顶多十来年就出来了。

你没看见二审改判时候,法官加了限制减刑条款了。
孔石头跑不动了
引用 @湖人老将james 发表的:
只保护施暴的未成年人,受害的未成年人不管,我真看不懂了

凶手29岁啦,不是未成年
青冷剑光如月落
引用 @JackCaptain 发表的:
上月街上boss科普过我,故意杀人罪最低只要3年,我也是震惊了。

故意杀人罪三年这一档刑期主要是针对一些没那么严重的故意杀人。比如说两个人相约自杀,一个死了另一个没死,没死的那个在一些情况下是要判故意杀人罪的,但是社会危害性确实没那么严重,所以就是了三年这一档刑期

假冒叶芝
这个自首啊,可操作空间真的太大了。 今早看的新闻,差点儿气死,50来岁的两夫妻给72岁的老爸打了,老人两天后去世,两夫妻一个判了9年,一个判了6年,给出的理由是审讯的时候能够主动坦白施暴过程,算自首,MD,这也算自首?如此违反人伦的家伙,居然判得这么轻?
腿长998
引用 @后撤步一分王 发表的:
强奸犯就他妈得没收作案工具,然后无期。枪毙太便宜他了

这是强奸杀害幼女,简直罪恶至极,真不知道这法律是几个意思。

1
1874小夜曲
引用 @mjcwd516 发表的:
估计💰送到位了

30几块钱都抢的穷鬼还有钱送?送几十块钱嘛?

虎扑用户580347
为什么不马上死刑!!!?!?

四毛菌
引用 @大锅小酱 发表的:
不了解情况不好判断,等反转吧。

说反转的就特么离谱,啥JB事都反转,这是强奸致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反转个JB。。。
煌煌赫赫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
你以为为什么要自首?自首不就为了减刑。不这么判的话,反正必死无疑,他不自首,亡命天涯,见谁抢谁,见谁杀谁,怎么办?

照你这么说就没有死刑了,杀一百个人然后自首也不该判死刑,否则反正是死,接着杀下去怎么办?
丁书苗
感觉这个犯罪分子的律师很牛逼啊
百艳艾弗森
杀了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煌煌赫赫
引用 @CHINA建 发表的:
一直没弄明白,缓刑期间还能怎么犯罪?越狱?

跟狱友打架啊
煌煌赫赫
引用 @牛牛304 发表的:
希望监狱里的人能折磨死他吧

嗯,法官不主持正义,指望杀人犯主持正义
虎扑用户478195
如果他未满14,说不定一样会被保护起来

虎扑用户739928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孩子,死缓确是死刑的一种,但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

丁书苗
引用 @机关造物鲁班七号 发表的:
消失的夫妻看过吧,有个没被死刑的犯人在监狱被其他犯人打成了残疾加精神病,天天求死,像这种人神共愤的狱警不会管的

这种都是网民自我安慰罢了,监狱里犯人都这么有正义感的话也不会坐牢了
虎扑用户109532
引用 @鸟人飞很高 发表的:
无非钱权二字。

女司机宝马案十个月都还没判下来

O
Oasisssss7
引用 @孔石头跑不动了 发表的:
凶手29岁啦,不是未成年

层主意思是受害的是个未成年人啊

n
nwx1982
引用 @archos 发表的:
完全不能理解,彻底无法接受。

大白话解释,现在提的慎杀少杀,担心的就是杀人犯,因为所谓绝对的杀人偿命,反正死定了,每一个都负隅顽抗、见人就砍、多杀一个是一个。
m
myyiya
还是那句话,中国的法官也许不该全杀,但该杀的绝对不少
哈哈哈嗝哈哈哈嗝哈哈哈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按照过往案例,再上诉应该会判死刑

河东之水
引用 @狗刺Go111 发表的:
死缓的基本就死不掉了。

死缓不仅死不掉,快的话二十几年就出来了

x
xuansdaddy
引用 @阘趨溷一豳 发表的:
杀人罪,怎么可以缓刑……禽兽啊

如果死刑的话谁还自首啊 杀一个是死杀一百个也是死

勤深深
引用 @辽帅救我 发表的:
我当时就很讨厌刷盛世的憨憨,就算是也没有他们的贡献,笑死了

贡献还是有的,分果果有没有就不知道了。

煌煌赫赫
引用 @我超丢 发表的:
你又懂了

那你说为啥?比如李昌奎案,原来网友以为云南高法只是理念有问题,后来孙小果案曝光,才知道其实是为自己人做铺垫
l
lianaiing24
强奸幼女,还虐杀 死缓!?? 扯淡呢吧

这老妹儿挺带劲的
这还是人?

x
xuansdaddy
引用 @Bo波维奇 发表的:
去他妈的 说幕后没有金钱交易谁他妈信啊 这种畜生就应该立刻枪毙

自首的肯定死缓呀 不然谁还自首 杀一个是死杀一百个也是死

d
denny_fz
这种会引起极大民愤的案件应该制定专门的法律,这才是法律进步。 话说中国这么缺人吗,特别是男人。这种说禽兽都算侮辱禽兽的渣渣注射死刑都便宜他了。 作为一个有女儿的父亲,认为它应该被先宫刑后再斩首。
青冷剑光如月落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或许太唯结果论了吧,觉得没有死就不叫死刑了,如果我没学法我确实也想不到这一点

天下第叁拾叁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我倒是觉得可以死缓。把jj切了,让他缓缓死。

诺味司机
引用 @辛夷坞 发表的:
当犯下这样的错的时候,跑不跑都是死。要让罪犯断了犯罪念头,而不是让他考虑犯完罪跑还是自首。

笑看一群法盲,以这位为甚。真是不懂还敢开口的典范了。
勤深深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
这就熔炉了?那日本是不是十八层炼狱?

日本是亚洲犯罪率最低的国家…别来秀智商

虎扑用户386367
唉,我们县的,判得可耻

柏菲酒庄
引用 @我和笑一定要考上然后结婚 发表的:
建议化学阉割 然后凌迟

化学阉割,我尝过~无欲无求

q
qdhbk1985
在监狱里有好果子吃?

S
SunDev1ce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盲目推崇西方所谓人道主义,不去判死刑,只会让亡命徒藐视法律,刑罚永远是震慑犯罪者最好的武器,而道德教育只能放在最后一位,如果良心能使人变好,世界上就不需要警察和监狱了。

黄靖仇
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杨某 我需要他的地址 姓名,谢谢
绝了
畜生,早点下地狱吧

球王李世民
这都不死天理不容!

利雅得新月
引用 @twxqq 发表的:
甚至能转有期,15年以上20年以下。犯这种罪都能改死缓,妈的

一般死缓,没有立功情节死缓二年自动改无期,无期几年后通过改25年。然后总共少说也要22-25年差不多出来。除非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可以减刑,但很难,没有一两百万现金拿不下的。

一滩屎
引用 @秋霞 发表的:
现在无期很容易减为20年的,然后再减到18。只要不死,在中国就不存在无期徒刑😂

我觉得死缓可以,但是死缓减成的无期就不应该再减成有期了.... 或者学老美,情节严重的判一两百年有期,你慢慢减刑吧
无理数的无理数次方
引用 @孔石头跑不动了 发表的:
凶手29岁啦,不是未成年

他说的施暴的未成年人另有所指,并不是这个案件相关的人

单抗10个
强奸幼童,作案和处理尸体手法恶劣,这都能缓刑,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对家属的不负责任,对法律的亵渎,

黑白万物
太恶劣了,支持死刑。

S
SunDev1ce
执法不严只会放纵犯罪者,那些亡命徒,本来就是社会上的败类,犯了死罪,不死刑,好吃好喝监狱里养着,这只会让更多的亡命徒去犯法。

i
izdanlxl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
照你这么说就没有死刑了,杀一百个人然后自首也不该判死刑,否则反正是死,接着杀下去怎么办?

杀100个人的人不会自首,即使自首也是死刑。所谓减刑也是要看情节的,杀100个人和杀一个人明显不一样。你觉得这个凶手应该判死刑的依据是什么?杀人偿命?只能说你不懂法律,也没有思考能力罢了。

仙儿哥777
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
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杨某 我需要他的地址 姓名,谢谢

稍安勿躁啊

H
HYTV丶dopa
我已经吐了,对所谓的发率感到恶心!!!

虎扑用户056945
引用 @诺味司机 发表的:
笑看一群法盲,以这位为甚。真是不懂还敢开口的典范了。

讲真 我一个学法的看着这个帖子里的发言真的尴尬😅 和微博没什么区别 很多人连刑法都没了解过甚至叫一般自首的意义是什么都不知道 评价冰箱制冷并不一定要会制造冰箱 但至少得知道冰箱的制冷原理啊 我现在看到很多类似这个帖子的评论都很少说话了 因为是浪费时间🐶

有点冷a
引用 @鸟人飞很高 发表的:
无非钱权二字。

啥都是钱权,建议你去医院看看脑子。是因为他爹拉着他自首,所以死缓了。

酸辣粉丝丝儿
引用 @鸟人飞很高 发表的:
无非钱权二字。

别动不动就钱权,懂?

小伙伴阡陌
引用 @黝嘿蜗课 发表的:
死缓是指如果缓刑期内不再犯罪,就转无期徒刑

不公平啊!简直杀十次都不够。

F
FORCE控
这种案子说明酷刑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暮色之下梦剧场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不免死那就没人自首了,反正抓住就是死,还不如逃亡,那危害更大了

虎扑用户064841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最后这两个不都是死刑吗

虎扑用户023382
这种畜生就应该拖出去喂狗,犬决!
山不穷水不尽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药家鑫,还有冰柜藏尸,也都自首了,照样死刑。奸杀幼女,行为比上面两位不知道恶劣到哪里去了,为啥还保护他?

勇士73胜历史第一
引用 @虎扑JR1732522242 发表的:
什么都不知道就要反转。扑你阿木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转,难道十岁女童勾引他?

柠檬R先生
缓尼玛啊,这都不死?天理难容啊
煌煌赫赫
引用 @izdanlxl 发表的:
杀100个人的人不会自首,即使自首也是死刑。所谓减刑也是要看情节的,杀100个人和杀一个人明显不一样。你觉得这个凶手应该判死刑的依据是什么?杀人偿命?只能说你不懂法律,也没有思考能力罢了。

嗯,我说应该判死刑就是不懂法律,那么一审判死刑的法官是不是也不懂法律?这个法官不是学法律的?公务员咋考上的?别装B好不。
t
twxqq
引用 @Milehh 发表的:
问题很大,网上这种乱七八糟的百科不可信,直接看刑法

学到了。这百度百科甚至还特意加一个“已与权威书籍校验”,真特么能糊弄人

虎扑用户431983
引用 @青冷剑光如月落 发表的:
啊,这都被灭了

你虎日常哈哈哈

建国后不许作妖
尼玛为什么要死缓,这种人渣不用活着浪费氧气行吗,赶紧死,这都什么玩意

宁1缺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死缓是不是无期啊,然后可以后面减刑?

j
jienz
我的天,虽然我同意不能滥用死刑,但是不明白为什么这种穷凶极恶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为什么没有被判处死刑!判案的法官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
虎扑用户263689
我相信有能人能把法官人肉出来
c
callmeray
引用 @暮色之下梦剧场 发表的:
不免死那就没人自首了,反正抓住就是死,还不如逃亡,那危害更大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就有个疑问: 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抓住就是死,那么还会有人犯罪吗?
语无伦次评论家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在监狱里装装样子减减刑,所谓无期顶多十来年就出来了。

求求你去监狱待个十来年试试?

虎扑JR1732522242
引用 @勇士73胜历史第一 发表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转,难道十岁女童勾引他?

我真的想骂,这些扑街一个一个没有脑子还在这里装客观,以为这里是b站的啥缺么。说句中立的话就可以好多人迎合。这种人去死吧。十岁女孩被杀,还有什么反转。

虎扑用户056945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总要有一个阈值,自首也不能免死。按你说的自首就减刑,潜在凶手会更肆无忌惮,因为知道自己只要投案就不会死。

“自首也不能免死刑”这句话就有问题 这个新闻的罪犯二审改判死缓 死缓本来就是死刑的一种 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另外 自首了被立即执行的也不少 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前几年那个闹得沸沸扬扬的药家鑫即使自首 也是死刑立即执行

没名字最好
理性讨论强于某些人阴阳怪气嘲讽

煌煌赫赫
引用 @我超丢 发表的:
最后这两个不都是死刑吗

光谈结果不谈过程?如果不是媒体报道闹大了,还不就混过去了?
虎扑用户263689
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到他们那就改成交易了,这™是人干的事。如果死缓出来再犯事,判他死缓的法官良心不会痛吗?给他一梭子很难吗?
他乡的咸鸭蛋
引用 @饭前就是便后 发表的:
严谨的说,被判死缓就是被判了死刑,只不过多了一个缓期执行,死缓是死刑的一种特殊的执行制度,被判死缓算是被判了死刑

你懂个屁,死缓不是所谓的过几年在死,基本上没犯错就不会死

叶大伯
引用 @timmjuan 发表的:
我也这么认为,这个考虑自首情节的因果关系都搞错了。如果就这个思路想,那以后是不是所有恶性犯罪都去自首了,都不用死刑了,这案件正好提供了真实案例

除了惩罚犯罪这一目的,还有防范未然的目的。如果罪犯知道自己肯定死,那躲起来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一腔诗意喂了鬼
引用 @nwx1982 发表的:
这是被告人上诉,上诉不加刑,这是基本常识啊。 二审只会判轻不会判重的。 被害人一方,不叫上诉,叫请求检察院抗诉,可以加刑的是抗诉再审。 中国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啊。。。

我疑惑的是这么恶劣的案子,为啥上诉就能减轻?

语无伦次评论家
引用 @Bo波维奇 发表的:
去他妈的 说幕后没有金钱交易谁他妈信啊 这种畜生就应该立刻枪毙

气愤归气愤…但这个新闻犯人连32块都不放过的条件,会可能存在金钱交易这东西吗?

p
plj222
这货怕是死定了,不要说什么民意干预司法,他这个案子媒体一刊登....... 
而且话说回来,他这个案子连邻里纠纷都算不上,彻彻底底强奸故意杀人,死者还是儿童,耳熟能详的那段“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这货全中.....
另外说什么自首有助于减轻公安机关侦破工作负担的,更是硬上套,对于此案,这种因素可以忽略不考虑,在此之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即罪责刑是否相称,在中国,这种罪行就是十恶不赦。
说现实点,这种曝光度的案子,大把的律师会排着队争着上的,云南法官这次怕是又要被打脸了,拭目以待。 [ 此贴被plj222在2020-05-09 13:21:24修改 ]
t
twxqq
引用 @利雅得新月 发表的:
一般死缓,没有立功情节死缓二年自动改无期,无期几年后通过改25年。然后总共少说也要22-25年差不多出来。除非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可以减刑,但很难,没有一两百万现金拿不下的。

确实,下面有jr发了刑法的文,是25年

d
drz3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确实,这案件看文字都能把人气个半死,可以说凌迟都不过分了,结果来个缓。。。

暴躁的小喷子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我感觉恢复斩首 凌迟也无不可!玛德,这个畜牲!

虎扑第一影评人
引用 @S63Coupe 发表的:
对于这种手法极其残忍 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仅仅自首就能免死也太草率了。

人们面对这种案件的时候很难冷静下来去看待,所以就会导致阴谋论。我想法律的事情就给专业的人士去解决就行了,我们任何人都要捍卫法律的权威。如果所有事情用人情去衡量,这个世道就乱了。至于这个案件有无徇私枉法之处,我们期待后续调查吧。还是坚持罗老师那句话,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导人向善。如果你是那个受害者,你会想把他千刀万剐,折磨致死。这是泄愤。然后赔偿怎么可能32块?你会让他赔到倾家荡产。可是法律能允许这样的事吗?不能。这个案子我能理解母亲不服不断上诉的动机,但是还真不能理解死刑改判为死缓的理由。希望能看到后续吧。

T
TD北岸花园球馆KG
申请对这种畜生实施凌迟

韩潮苏海
强奸幼童 致死,这也能缓…

暮色之下梦剧场
引用 @callmeray 发表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就有个疑问: 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抓住就是死,那么还会有人犯罪吗?

有的犯罪是有预谋的,有的犯罪是临时起意,还有激情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是不同的。

观棋别哔哔
引用 @最爱小彦宝宝 发表的:
不是应该死刑吗?为啥要死缓

怎么跟你说吧,缓刑就是有钱人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