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 最基本的一点彭宇有拦肇事者的义务没有你回答我,他可以拦也可以不拦就和他可以扶也可以不扶一样,这段话就是你为什么不去拦肇事者只扶老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这段话的前提是已经认定老人是被撞倒的,而且彭宇所处的位置能够看到谁撞了她,如果彭宇没撞,他应该拦住那个撞人的人不让他走,但彭宇没有,所以是彭宇和老人相撞的可能性更大。这只是众多证据的一环而已,是法官判断彭宇和老人相撞的的情况下画蛇添足的一笔,真正让法官确认彭宇和老人相撞的,是彭宇没有一开始就主张自己是见义勇为,而老人一开始就声称彭宇撞了她,彭宇还在老人家人到了之后陪同去医院,还给了200块钱。民事案件不讲疑罪从无,只看谁的证据更充分,前面提到的那两点已经足够认定彭宇和老人相撞了,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什么变数,有脑子的人也基本都能判断出事实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是因为法官判决书有些地方不够严谨,让媒体抓到漏洞,吃了一波人血馒头,顺便骗了一帮傻逼跟着狂欢罢了
引用 @slk2581 发表的: 我也可以写一篇文章 叫做彭宇案后续:徐老太亲口承认买通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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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马刺13号 发表的:至少2点,第一,二审几乎已经证据确凿,然后彭宇还赔了钱,就只是没有公布。第二,五年之后南京政法委书记说彭宇承认撞了人,这么大的官,接受媒体采访,我不相信他敢乱说。所以综合这两个,几乎可以肯定彭宇撞人了。然后一个撞了人,故意说假话,还制造舆论装可怜,这种人我不知道为什么还觉得他冤。
引用 @先干为净 发表的:这样的帖子,我也看过, 真假不知道。。 这个案子,争论点在于:没有碰,你为什么扶? 别的不说,lz,现在街上老人倒了,你敢去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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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区别。 前者的意思是,如果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等有问题,那么所谓的嫌疑人将是无罪的。 后者的意思是,不管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是如何,哪怕违反规定乃至法律,只要嫌疑人的证据看起来是确凿的,那么就一切没问题。 彭宇案,南京法官在审判程序上有严重问题,他那个逻辑明显是无比荒谬“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从生活伦理来看,几乎一棍子打死了所有的好心人。 所以,你试图通过所谓的彭宇认罪,来认为法官没问题,其实就是走向了所谓的“结果正义”。 结果正义的后果是什么?就是会出现很多冤案!
引用 @有心无心莫召奴 发表的: 老哥法律小白问一下 程序正义是不是所谓的疑罪从无?
引用 @帝国的荣耀 发表的: 每次说到这个案子都有所谓的内部人士信誓旦旦的说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彭宇撞了人,可是从央视到地方的媒体没有一个记者去采访彭宇,全都是从别人之口代替彭宇去承认,采访彭宇这么难吗?
引用 @爱谁谁呗 发表的: 你逻辑有问题。法律上什么概念。哪怕是全世界都知道是我做的,证据不支持是我做的,那我就没做过。有点极端但就是这个意思。
引用 @xlglmqxt 发表的:没有彭宇亲口承认的采访,都是被迫的,你懂得,有本事你就去找彭宇亲口承认的报道,找到算我输
引用 @我是小王呢 发表的: 这得看这块儿有没有摄像头照到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二审的保密协议是谁搞的?司法部门为了平息舆论搞一个保密协议就是历史的罪人。 一审争议这么大的情况下,二审的时候就需要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大大方方的把事情说清楚,说明白,让老百姓敢帮人敢扶人。
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目前基本采取疑罪从无,过去是相反,追求结果,导致那会冤案不少。 不过现在监控、技术手段很多,对警察来说压力也比八九十年代小多了。
引用 @蓝狮之心 发表的:重点根本不是彭宇撞没撞人 而是那句逻辑清奇的名言
引用 @张凯丽欧文6代 发表的: 程序正义和毒树之果有关。毒树结的果子不是好果。 如果只求正确的结果,那恶意诱供,逼供也都成了合理的事情。 即使彭宇确实干了。但是这个法官得出结论的依据是“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这个推理完全逻辑错误。这是用严重错误的方式,恰巧推出了正确的结果。如果认同这个模式,那就代表以后所有扶了老人的人都要被这句话坑害。
引用 @安的夜游园1984 发表的: 司考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法官对事实认定没有问题。现实中彭宇有翻过口供,撞了的可能性很大。最大的问题,污水之源在于,法官的论证逻辑错了,,一般来说,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老太主张不了,但事实是彭宇撞的话,法官想绕回去,出了那句伤害善心逻辑的话。这个才是大问题。
引用 @独爱卡无星 发表的: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引用 @有心无心莫召奴 发表的: 这.........
引用 @晔晔才不是萌妹 发表的: 原始笔录在跑出所自己长🦶跑了,如何能证明彭宇翻供?
引用 @百年后吃Taco诉衷肠 发表的: 确实。我自己是学法的,我爸也是法官。我去实习,还是平时的圈子,或者是和家人谈论,都认为判决书中出现这样的措辞,这样的逻辑简直是司法界的耻辱。法律的职能应当是引人向善,而这句话的逻辑相当于否认了人心的善,认为指引人的行为的只有因果关系产生的责任而没有人心本身的善良。
引用 @失乐园骑士 发表的: 彭宇撞没撞已经不重要了。
引用 @大风车灌篮CXK 发表的: 对,主要这个案子判断出发点就有问题,要是真撞了直接走交通肇事不就完了
引用 @还是那个难得不高兴 发表的: 我擦 这么说 彭宇不会被灭口了吧
引用 @小小名字让人难 发表的: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前面你不是号称记者带彭宇采访派出所,彭宇还右击手机图片了吗,这叫彭宇没被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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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根本不理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刑事案件的宗旨是疑罪从无,民事案件则是必须要有一个结果。彭宇没有义务去拦肇事者,但民事案件中这一点足够增加他撞人的可能性,民事案件中的很多证据就是所谓“我”以为,并不需要百分百,只看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可信。你反复提证据只能说明你对现代司法一点都不懂,民事案件很多时候不存在什么坏人,而是在损失发生后给出一个判决,断定各方责任划分,甚至民事案件中还存在无过错责任,即使一件案件中你没有过错,你都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证据呢逻辑呢?又是你以为,你以为能叫证据?垫付什么时候也能成撞人的证据了,哪怕那是一个坏人你没有证据就是没证据
🛋️ 沙发板凳
我只是看到了,想问问大家,没有什么针对的意思
这样的帖子,我也看过, 真假不知道。。 这个案子,争论点在于:没有碰,你为什么扶? 别的不说,lz,现在街上老人倒了,你敢去扶嘛?
彭宇撞没撞已经不重要了。
而是那句逻辑清奇的名言
记者带彭宇去派出所采访,负责审问的警察说笔录长🦶跑了只有照片,掏出个8📣的山寨机一口咬定说就是这玩意儿拍的,彭宇右击图片信息拍摄手机是摩托a780,南京公检法到底那句话是真的?
对,主要这个案子判断出发点就有问题,要是真撞了直接走交通肇事不就完了
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区别。
前者的意思是,如果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等有问题,那么所谓的嫌疑人将是无罪的。
后者的意思是,不管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是如何,哪怕违反规定乃至法律,只要嫌疑人的证据看起来是确凿的,那么就一切没问题。
彭宇案,南京法官在审判程序上有严重问题,他那个逻辑明显是无比荒谬“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从生活伦理来看,几乎一棍子打死了所有的好心人。
所以,你试图通过所谓的彭宇认罪,来认为法官没问题,其实就是走向了所谓的“结果正义”。
结果正义的后果是什么?就是会出现很多冤案!
这得看这块儿有没有摄像头照到
问题不在于当时的判罚结果和后期真相浮出水面,而在于当时法官的判罚理由
你这个内容写的是问问的感觉吗?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玉米粉。
确实没问题,毕竟人不是他撞的,他为什么要扶,对吧
??裂开了 单说判决书 漏洞百出。法官可能案子判多了能感觉出来谁撞的,但是 法学水平就是搞笑的
案件的审理也要看证据的嘛 不排除有钻法律漏洞的可能 但还是比公众号靠谱。。。
二审的保密协议是谁搞的?司法部门为了平息舆论搞一个保密协议就是历史的罪人。 一审争议这么大的情况下,二审的时候就需要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大大方方的把事情说清楚,说明白,让老百姓敢帮人敢扶人。
是的,判决词里面的那句话才是炸锅的关键。 按照这份判决书的逻辑,既然不是中国传播出去的病毒,为什么要帮助其他国家?
这.........
老哥法律小白问一下 程序正义是不是所谓的疑罪从无?
每次说到这个案子都有所谓的内部人士信誓旦旦的说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彭宇撞了人,可是从央视到地方的媒体没有一个记者去采访彭宇,全都是从别人之口代替彭宇去承认,采访彭宇这么难吗?
我可以再写一篇。彭宇亲口承认“彭宇亲口承认撞倒老人”是被迫所为。
很多年前已经有彭宇是真有撞的说法,但心里仍然非常不舒服。。当然也有阴谋论,无论是不是阴谋,在我心里,法官那句话已经足够大的社会影响。
舆论的关注焦点在于法官的判决逻辑,“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法官会经常判决,如果这套断案逻辑运用到所有案件里面,如果其他的法官也采用这套逻辑,那么你我的生活将陷入极度的恐慌和危险之中:
比如,有天你被一个陌生人起诉,说你欠了他一百万,你说你没有,而且也不认识这个人,但法官会判决你输了,理由是“如果你没有欠,他为什么要起诉你”,问题是,你能找到自证清白的证据吗?
不可能。
目前基本采取疑罪从无,过去是相反,追求结果,导致那会冤案不少。
不过现在监控、技术手段很多,对警察来说压力也比八九十年代小多了。
程序正义和毒树之果有关。毒树结的果子不是好果。 如果只求正确的结果,那恶意诱供,逼供也都成了合理的事情。 即使彭宇确实干了。但是这个法官得出结论的依据是“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这个推理完全逻辑错误。这是用严重错误的方式,恰巧推出了正确的结果。如果认同这个模式,那就代表以后所有扶了老人的人都要被这句话坑害。
以一己之力降低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可以的,这个法官能名留青史了。
彭宇撞人的证据一个没有,倒是公安人员红口白牙在电视上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说谎
疑罪从无
我擦 这么说 彭宇不会被灭口了吧
南京出的问题多了 和平均水准没多大逻辑关系
荒谬的逻辑,带来社会道德的极大倒退。
没有的东西让畜生们去哪找?
1:徐老太儿子是当地警察,然后笔录在派出所丢失。
2:有个笔录照片,派出所说是某警察用某手机拍的,结果并不是那手机。
3:有个人替彭宇作证,法庭上没被采信。
4:为何那法官后来被发配到街道办事处?
算咯,难得扯皮,万一摄像头是坏的呢
那个法官好像是南大毕业的……
鼓楼区法院出了多少离奇判决了还前三呢
不是什么保密协议,这个案子是调解结案的,调解协议不同于判决,是不向社会公开的
嗯 经常看以前的冤假错案特别多 我记得之前还有个很轰动的奸杀案 冤主已被执行 近年嫌犯案中案里交待了这段往事 才让他沉冤得雪。
确实。我自己是学法的,我爸也是法官。我去实习,还是平时的圈子,或者是和家人谈论,都认为判决书中出现这样的措辞,这样的逻辑简直是司法界的耻辱。法律的职能应当是引人向善,而这句话的逻辑相当于否认了人心的善,认为指引人的行为的只有因果关系产生的责任而没有人心本身的善良。
司考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法官对事实认定没有问题。现实中彭宇有翻过口供,撞了的可能性很大。最大的问题,污水之源在于,法官的论证逻辑错了,,一般来说,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老太主张不了,但事实是彭宇撞的话,法官想绕回去,出了那句伤害善心逻辑的话。这个才是大问题。
谢谢老哥科普
真不真他们说的算,说是真的假的也是真的,说是假的眼瞅着假的离谱也能按真的算。
道德的倒退
原始笔录在跑出所自己长🦶跑了,如何能证明彭宇翻供?
你在暗示懂王?
重点不是撞没撞人,我是真笑了,彭宇把人撞了,然后一审不承认老人的伤是他造成的,二审承认自己撞人,但是不承认撞的老人,判决对他不利,然后利用网络,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引导大家骂受伤的老人,法官后面开庭的时候已经掌握了一审二审的情况,反问一句倒成重点了?审问的时候反问不正常,法官是以这句话判决的?
我也想起这句话了
只能说川普肯定会撒谎
想起某一句话
杀一人,是犯罪,十人是罪犯,百人,千人,万人,可能就是英雄
算是对善良人性的致命一击。
你这打脸打得好响亮啊
是的,南京判的很多案例都有负面影响,记得还有那次判交通肇事者突发性精神病那起,都造成很坏影响
用嘴证明的
笑掉人大牙
这案子只是民愤大上了新闻而已,南京那个鼓楼的奇芭判决多的是,一点也不奇怪。
判决书并没有直接说出那句话,但从措辞上总结就是那个意思,挺奇葩的
前面你不是号称记者带彭宇采访派出所,彭宇还右击手机图片了吗,这叫彭宇没被采访?
证据确凿到底是什么证据?最后也没公布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敢不信🐶
后续就是那个法官彻底被束之高阁了。
高空抛物赔了钱也不等于你要走故意伤害罪啊
跟人性本善,人性本恶没啥关系,而是基本的逻辑错误的问题
彭宇已不在南京,老太被邻居骂搬家,前几年死了,老太儿子丢了警察的工作,本案法官王浩一个南大法学硕士发配某街道司法所去了
懂王说话跟放屁一样
被碾压女子事发地就在我家旁边不远处
可能是当今法律界唯一一个作出有罪推定的法官
我号称?请问有哪个记者采访彭宇,他亲口对记者承认自己撞了人,你能给个图片吗?
那个有罪推论真的可笑
放肆
反正我不扶,这句话从法官口里说出来我都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