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月光一刀 发表的: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区别。 前者的意思是,如果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等有问题,那么所谓的嫌疑人将是无罪的。 后者的意思是,不管司法机构的手段、推论是如何,哪怕违反规定乃至法律,只要嫌疑人的证据看起来是确凿的,那么就一切没问题。 彭宇案,南京法官在审判程序上有严重问题,他那个逻辑明显是无比荒谬“如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从生活伦理来看,几乎一棍子打死了所有的好心人。 所以,你试图通过所谓的彭宇认罪,来认为法官没问题,其实就是走向了所谓的“结果正义”。 结果正义的后果是什么?就是会出现很多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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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马虎大师2 发表的: 是的,南京判的很多案例都有负面影响,记得还有那次判交通肇事者突发性精神病那起,都造成很坏影响
引用 @Realericli 发表的: 彭宇已不在南京,老太被邻居骂搬家,前几年死了,老太儿子丢了警察的工作,本案法官王浩一个南大法学硕士发配某街道司法所去了
引用 @蓝狮之心 发表的:重点根本不是彭宇撞没撞人 而是那句逻辑清奇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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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陈七三 发表的: 没说过这句话
引用 @还是那个难得不高兴 发表的: 我擦 这么说 彭宇不会被灭口了吧
引用 @黑锅马克 发表的: 我可以再写一篇。彭宇亲口承认“彭宇亲口承认撞倒老人”是被迫所为。
引用 @slk2581 发表的: 我也可以写一篇文章 叫做彭宇案后续:徐老太亲口承认买通主审法官
引用 @还是那个难得不高兴 发表的: 这场风波 没有赢家
引用 @小小名字让人难 发表的: 彭宇在没利用网络之前二审的时候承认了自己撞了人,但不承认自己撞了老人,法官在了解这些事实时反问一句不正常?把人撞了,然后利用网络,让大家攻击受伤的人,还不重要?
引用 @一叶知秋裤 发表的: 彭宇没有承认。。。这个是谣言。 不过本来真相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官那个有罪推断。
引用 @clsyn 发表的: 懒得和根本没看过判决书只是听媒体说不懂事实认定不知道证据材料和证据的区别不懂证明标准的外行解释了,你们继续带着偏见看问题吧
引用 @请叫我24号 发表的: 反正我不扶,这句话从法官口里说出来我都绝望。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这,有这句话吗。。?
引用 @错过96惋惜97 发表的: 不要什么都往南京推?替外国人找自行车是南京?真就墙倒众人推呗
引用 @失乐园骑士 发表的: 彭宇撞没撞已经不重要了。
引用 @ZeaIot 发表的:就不该有二审
引用 @风雨无悔小鱼儿 发表的: 一句话没有 锡箔纸包的面粉哈哈
引用 @蓝狮之心 发表的:对啊就是那个有罪推断
引用 @独爱卡无星 发表的: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请问哪个记者带彭宇采访派出所,彭宇右击手机图片,你能给个图片吗?
引用 @失乐园骑士 发表的: 彭宇案最大的问题是法官判案的逻辑,而不是彭宇撞没撞人
引用 @泉盛辉煌hu5 发表的: 结果正义,也改变不了程序不正义的事实。
引用 @我木事啦 发表的: 阿这?你咋不说徐老太和主审法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呢?🐶
引用 @先干为净 发表的:这样的帖子,我也看过, 真假不知道。。 这个案子,争论点在于:没有碰,你为什么扶? 别的不说,lz,现在街上老人倒了,你敢去扶嘛?
引用 @百年后吃Taco诉衷肠 发表的: 确实。我自己是学法的,我爸也是法官。我去实习,还是平时的圈子,或者是和家人谈论,都认为判决书中出现这样的措辞,这样的逻辑简直是司法界的耻辱。法律的职能应当是引人向善,而这句话的逻辑相当于否认了人心的善,认为指引人的行为的只有因果关系产生的责任而没有人心本身的善良。
引用 @晔晔才不是萌妹 发表的: 彭宇撞人的证据一个没有,倒是公安人员红口白牙在电视上当着全国人民的面说谎
引用 @人有所执 发表的: 大快人心
引用 @后入学霸233 发表的: 开宝马送盐那个嘛
引用 @Wallace52 发表的: 后续就是那个法官彻底被束之高阁了。
引用 @最爱面码了 发表的:那句话是媒体总结的。判决书中提到,彭宇在医院在老太太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给了两百块钱,后来在审问时说是借的200。法官推断有家属在场,又不是你撞得,助人为乐送到医院就可以离开了,为什么要借钱,且不打欠条。
引用 @StephenWallace 发表的: 大家关注的不是老太太是否碰瓷,彭宇是否冤枉,这些事都很正常,大家关注的点是如果有一个王宇张宇真的冤枉的时候,法官依然会判他撞了人,这才是最可怕的
引用 @新世紀最強大前鋒 发表的: 至少在南京发生过,不信你自己去查,大概10年11年的事情,我同学长江大学的,你去百度新闻吧。后面个别城市有,但恕我孤陋寡闻,南京这个是第一例。
引用 @DelaxLeu 发表的: 你要定我罪难道不是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我有罪吗,怎么就变成了我要拿出证据证明我没有罪
引用 @虎扑JR1734248426 发表的: 被亲口承认
引用 @帝国的荣耀 发表的: 你眼神不好吗?需要去医院看看吗?右击图片那句话是我说的吗?
引用 @小小名字让人难 发表的: 拿出他被亲口承认的证据?
引用 @darksunland 发表的: 结果也不是正义的,老太一方肆意毁灭证据,制造伪证被处罚了吗?
引用 @Vorhagen 发表的:我问的不就是这句话么?你东拉西扯一大堆有用吗
引用 @水平lyn 发表的:基本是这样。 当时据说是他们都签有协议的...... 其实王浩也是个受害者,法院判决不是他一个法官能决定的。
引用 @有心无心莫召奴 发表的: 老哥法律小白问一下 程序正义是不是所谓的疑罪从无?
引用 @StephenWallace 发表的: 所以是记者故意抹黑法官
引用 @醉梦灵归沐雨处 发表的: 疑罪从无只是程序正义的一个点,程序正义的内容要更广泛,比如禁止刑讯,非法证据排除,司法程序中的回避规则等等。
引用 @帝国的荣耀 发表的: 我看你还是住院吧,门诊已经不管用了。
引用 @虎扑JR1734248426 发表的: 只证有不证无,他没有承认你让我怎么跟你证明他亲口承认?应该是证明他自己亲口承认,实际上官员帮他承认的
没说过这句话
什么叫没问题?这判决问题大了去。
开宝马送盐那个嘛
大快人心
很好奇你这个前三怎么得出来的? 有没有数据支撑? 前三的另外两个是谁?第四 第五又分别是谁?
那句话是媒体总结的。判决书中提到,彭宇在医院在老太太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给了两百块钱,后来在审问时说是借的200。法官推断有家属在场,又不是你撞得,助人为乐送到医院就可以离开了,为什么要借钱,且不打欠条。
这场风波 没有赢家
彭宇没有承认。。。这个是谣言。 不过本来真相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法官那个有罪推断。
没有的东西叫他怎么拿?
还有替外国人找自行车不替国人找自行车的南京警方,也是够奇葩,当事人是我同学
自己好好去读下法院判决文书,尤其是最后两句话:
本院认定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理由如下:
1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原告绊倒或滑倒等事实,被告也未对此提供反证证明,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原告被撞倒之外力情形。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不能同意更多!!!官越大撒的谎才越离谱!
谣言警告,别参与这件事了,不要说真话,不要说错话,多说他们爱听的话,这样就不会惹祸上身了
你别说我还真是怀疑被迫的。
就这种法官就是活该
是不是还有个地铁的?
哈哈哈
关键是那个傻叉判决书的措辞,否则就算判了彭宇承担责任绝不会有那么大的风波,遗臭万年的水平,连南大法学系一时间都背锅了
行疆在骑行路上还遇到了那个日本人
就不该有二审
对啊就是那个有罪推断
懒得和根本没看过判决书只是听媒体说不懂事实认定不知道证据材料和证据的区别不懂证明标准的外行解释了,你们继续带着偏见看问题吧
阿这?你咋不说徐老太和主审法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呢?🐶
你们无罪推定都出来了,我还有啥好说的
赶紧删了 小心被抄家
你可真大胆
请问哪个记者带彭宇采访派出所,彭宇右击手机图片,你能给个图片吗?
这,有这句话吗。。?
不要什么都往南京推?替外国人找自行车是南京?真就墙倒众人推呗
前面是我说我不扶,法官说的是你没撞你扶他干嘛。
找个外国人扶
结果正义,也改变不了程序不正义的事实。
彭宇案最大的问题是法官判案的逻辑,而不是彭宇撞没撞人
关键是法官的判案逻辑:
以后你扶老人被讹,必须自证清明
至少在南京发生过,不信你自己去查,大概10年11年的事情,我同学长江大学的,你去百度新闻吧。后面个别城市有,但恕我孤陋寡闻,南京这个是第一例。
南京的刑侦水平全国第一,其他的好像也就那么回事
一句话没有 锡箔纸包的面粉哈哈
这个事的判罚我认为是可以说让中国的道德准则彻底不鼓励见义勇为的一次事件。
我同意彭宇本身是否撞人了在这个事里不重要。
但这个事最大的问题,我不认为是法官的话,而是在明显事实已经不可能有客观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做出的判罚倾向是不鼓励见义勇为的。
后续人们实际的选择就是,不管撞没撞,跑就对了。
????这二审是彭宇没利用网络之前的二审,彭宇承认了撞了人,然后彭宇利用网络,开始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
当然没有人家包的是玉米粉🐶
所以法官是按照这个来断案的?在审问的时候不能用反问句?
事后回想,这个官替其他人挡住了火力,吸引了舆论。很厉害的人。
你眼神不好吗?需要去医院看看吗?右击图片那句话是我说的吗?
法官是以这个逻辑直接判决的?还是在开庭时审问的时候用了反问句?问题是彭宇在之前就承认过撞了人
结果也不是正义的,老太一方肆意毁灭证据,制造伪证被处罚了吗?
造谣公务人员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
这句话毁掉了所有想做好事的人的保障,最有问题的就是这句话。 你居然觉得这句话没问题??? 你是那个傻逼法官吧。 你到底知不知道这句话产生了多大的负面影响?
有啥不敢的,敲键盘他都敢
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法律版嘛
基本是这样。
当时据说是他们都签有协议的......
其实王浩也是个受害者,法院判决不是他一个法官能决定的。
灭口不至于,对方如果真有那么大能量,当时这事儿早就捂下去了。但被封口是难免的了。跟官斗?谁能赢得了
b站大佬你好
南京宝马市区起飞那个案件,我记得都没后续了
他没失业,还换了个清闲的工作被纳税人养着,反正我是不满意
帮外国人找能宣传一波,帮果然找就是普通小事没人关注。说实话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之前一直要以帮助外国人为荣,各种大势宣传,你说这东西百姓喜欢看吧,也不见得,以帮助外国人展现自己的办事效率?这是个什么逻辑?
你要定我罪难道不是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我有罪吗,怎么就变成了我要拿出证据证明我没有罪
大家关注的不是老太太是否碰瓷,彭宇是否冤枉,这些事都很正常,大家关注的点是如果有一个王宇张宇真的冤枉的时候,法官依然会判他撞了人,这才是最可怕的
和小时候班主任那句别人为什么要来欺负你异曲同工之妙
面粉,玉米面粉
把人撞了,自己承认过撞了人,判决对他不利,然后利用网络,说自己是见义勇为,说受伤者讹人,引导大家骂受伤者,法官在了解到承认过撞了人的情况下,在审问的时候反问了一句,法官也没以此作为断案的依据,最后他本人也承认撞了人,最开始的起因就是他撞了人不承认还利用网络让大家骂受伤者,自觉正义的骂受伤者的那群网友不道歉不承认骂错了,看到法官说的一句话我不爱听,于是把错误推给法官,以后不想做好事也推给法官,请问,法官是以这个依据直接作为断案的依据了吗?在审问过程中可以反问吗?
去街道办了
法官推断,这判案还能推断??
法官是直接以这个逻辑断案的?做了判决的?
首先这个贴是讨论南京法官的,然后你义愤填膺的把南京警方也带进来。其次,南京的治安全国前列,你拿这个个例来diss南京警方,我不知道你有何想法。最后,我还真百度了一下
彭宇在没利用网络之前第二审的时候自己承认过撞了人啊,法官在三审时了解了这个啊
南大法学硕士怎么可能混的惨啊...其实在现实中善恶是没有报的
拿出他被亲口承认的证据?
我问的不就是这句话么?你东拉西扯一大堆有用吗
那句话是媒体带节奏总结的,法官原话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只证有不证无,他没有承认你让我怎么跟你证明他亲口承认?应该是证明他自己亲口承认,实际上官员帮他承认的
老太一方肆意毁灭证据都能靠键盘侠一张嘴敲判断了,真牛逼。。。
所以是记者故意抹黑法官
我看你还是住院吧,门诊已经不管用了。
还真没找到南京警方帮外国人找自行车的新闻,当然可能你说的是真的。但这就代表南京警方是垃圾?
我仍然倾向于没有,后面大概率是一些双赢的操作。不过如你所说,撞不撞不重要,审判的奇葩逻辑才是关键
他不能决定他也可以不妥协。 他用这么低能的手段来维持公检法内部的人情网就是罪过,那个离职的警察其实玩笔录失踪这手陷害普通人难道不是马的活该
去年捕捉真相这部英剧就是关于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包括辛普森案也是按照程序正义的吧
疑罪从无只是程序正义的一个点,程序正义的内容要更广泛,比如禁止刑讯,非法证据排除,司法程序中的回避规则等等。
你就回答我,这个案子,法官是直接以这个逻辑断案的吗?如果不是,那你口中的法官会按照这个逻辑直接判决哪里来的?
能说出那句话我觉得他是不是脑子不好使,不适合吃这碗饭。
他真实以什么逻辑判的只有他知道,他在判决书里写的,让吃瓜群众觉得他就是这么个逻辑,这是最最无稽的点
谢谢Jr科普
省省吧,就宁这逻辑就别在那儿装什么正义人士了
自己编造证据的时候装瞎,别人提供证据的时候说一定要亲口承认的图片才算证据
彭宇二审法庭证词就包括自己撞了人,你还要说这是编造的?你的证据呢?
心瞎的蠢货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个人感觉这是有罪推定的逻辑,跟法的精神完全反着来的。
是你要拿出来他承认的证据,他没承认怎么证明? 没有的东西怎么证明?你真的什么都不懂,还在这发表言论。你这样真的很蠢。
我有说了法官会按照这个逻辑直接判决吗?我说的是大家关注的是法官会不会按照这个逻辑直接判决。但是大家为什么为有这种想法呢?
也有关系,毕竟如果没有人诬陷卢本伟开挂,那么卢本伟也就不会教唆粉丝骂人,虽然我们都知道卢本伟是因为教唆粉丝骂人被封的,以上内容是卢孝子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