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TingMing 发表的:有一说一,这个法官可能是同情老人,盛气凌人且内心充满正义感地希望这个撞人的人快点认罪,结果适得其反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老太的儿子是南京市公安局八处的一个工作人员。
引用 @落花已逝去 发表的: 事实不需要脑补,尤其是做法律行业的,你加了可能还脑补了这么多前提对一个法官来说就很离谱
引用 @meisword 发表的: 彭宇案最大的问题明明是在于口供遗失 所以办案的警察证词变得至关重要 你指责警察不负责任丢失口供没问题 指责警察说谎 你知道真相是什么?
引用 @TingMing 发表的:所以说这不是一个法官的问题,是法律条文本身就不合理的问题。
引用 @TingMing 发表的:我想说明的是这个法官不坏,就是蠢且不专业
引用 @Herr_Snow 发表的:是的,判决词里面的那句话才是炸锅的关键。 按照这份判决书的逻辑,既然不是中国传播出去的病毒,为什么要帮助其他国家?
引用 @落花已逝去 发表的: 不坏不等于就是好人,不好也不等于就是坏人,我不觉得他是坏人,但是更不觉得他会是个好人。好人往往容易对别人宽容,对自己严苛,他有吗
引用 @小马小儿郎 发表的: 可没有那个法条的司法解释说救人着几天是肇事者。
引用 @绕脖三圈 发表的: 小哥哪个学校的。法律的职能不是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维护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吗?引导人向善那是道德调整的。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这都是有法可依的,首先强制加班不违反劳动法,违反劳动法法的是加班不给加班费,不给调休,或者每周每月加班总时间超过上限。 其次因为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向员工追究,都是有很多判例的。 最后公司要求赔偿12万,最后判定赔偿1.8万,员工承担了15%的责任,没有看上去那么无理。
引用 @水平lyn 发表的:基本是这样。 当时据说是他们都签有协议的...... 其实王浩也是个受害者,法院判决不是他一个法官能决定的。
引用 @LAC卢泰伦 发表的:1.彭宇确实撞人,但彭宇家一开始的装惨,以及媒体渲染,导致了舆论风向的变化。 2.媒体不及时澄清,导致法官的判决被污蔑。 3.最主要的是此事大肆报道后反而教坏了一大帮人尤其是老年人去碰瓷,在社会上掀起极其糟糕的风气。有人碰瓷讹钱,有人倒了不扶。
引用 @虎扑JR0310098494 发表的: 去年捕捉真相这部英剧就是关于结果正义和程序正义,包括辛普森案也是按照程序正义的吧
引用 @先干为净 发表的:这样的帖子,我也看过, 真假不知道。。 这个案子,争论点在于:没有碰,你为什么扶? 别的不说,lz,现在街上老人倒了,你敢去扶嘛?
引用 @流浪者八号 发表的: 最后这个推论绝了!没错为什么搭配到街道和他那个“没撞为什么扶”的逻辑一样一样的
引用 @TingMing 发表的:你说的是圣人吧,反正我是做不到你说的那样
引用 @宋祖儿圈外男友 发表的: 南大法学硕士怎么可能混的惨啊...其实在现实中善恶是没有报的
引用 @我会做饭 发表的: 得了吧,专业都不过关,职业操守没有的人都有好报才不公平。难道就因为他学历好就该有好报?
引用 @Wallace52 发表的: 后续就是那个法官彻底被束之高阁了。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我敢说在这里义愤填膺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没看过判决书,也不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都是被媒体当猴耍
引用 @LAC卢泰伦 发表的:那员工是下午就开始不干了,不是加班,合同快到期也要上班吧。。
引用 @胖大脸脸脸脸脸 发表的: 我就问你,判决书有没有全文看过一遍?
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 说的你看过一样这么大的判决书你看不见,我现找到假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别仅仅是好心相扶;假如被告是做好事,依照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彻底能够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挑选,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引用 @往事不乱 发表的:那句话不是判决书里的,是媒体作用的写作修辞手法,总结创造出来的。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所以判决书哪里说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彭宇案法官最多是措辞不严谨,顶多3成锅,民事案件必须要有结果,所以根据已有证据,虽然未必是彭宇撞了老人,但两人肯定有碰撞,案件的判决也就是责任划分而已,法官之所以认为彭宇和老人有碰撞,一个是彭宇最早并没有声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后来发现责任很大的时候才说的,那时候已经不被采信了,再一个就是彭宇在老人家属来了之后还陪同去医院,这一点已经超出普通做好事的范畴了,而且他在医院还留下200块钱,这两者形成的证据链在刑事案件中或许还不够,但在民事案件中已经足够判定彭宇和老人有碰撞了。之所以引起这么大争议,第一,是因为彭宇认为自己无过错行为不应该承担这么大责任,所以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向媒体撒谎,称自己是见义勇为,想引起舆论支持;第二,则是媒体想要搞个大新闻,故意歪曲报道;第三,就是过大网友为了满足自己廉价的道德满足感而引发的一场舆论风暴。
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 这段的意思就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你不会语文不及格吧
引用 @孤独之影 发表的:这段话的前提是已经认定老人是被撞倒的,而且彭宇所处的位置能够看到谁撞了她,如果彭宇没撞,他应该拦住那个撞人的人不让他走,但彭宇没有,所以是彭宇和老人相撞的可能性更大。这只是众多证据的一环而已,是法官判断彭宇和老人相撞的的情况下画蛇添足的一笔,真正让法官确认彭宇和老人相撞的,是彭宇没有一开始就主张自己是见义勇为,而老人一开始就声称彭宇撞了她,彭宇还在老人家人到了之后陪同去医院,还给了200块钱。民事案件不讲疑罪从无,只看谁的证据更充分,前面提到的那两点已经足够认定彭宇和老人相撞了,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什么变数,有脑子的人也基本都能判断出事实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是因为法官判决书有些地方不够严谨,让媒体抓到漏洞,吃了一波人血馒头,顺便骗了一帮傻逼跟着狂欢罢了
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 最基本的一点彭宇有拦肇事者的义务没有你回答我,他可以拦也可以不拦就和他可以扶也可以不扶一样,这段话就是你为什么不去拦肇事者只扶老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事实不需要脑补,尤其是做法律行业的,你加了可能还脑补了这么多前提对一个法官来说就很离谱
我想说明的是这个法官不坏,就是蠢且不专业
没有人能还原绝对的真相,但警察丢失口供失责对被告造成不利影响,自然能对警察后续证词提出质疑。警察是行政机关,他的过失干扰克司法机关的判断这再三权分立的情况下本身就不可容忍。
可没有那个法条的司法解释说救人着几天是肇事者。
不坏不等于就是好人,不好也不等于就是坏人,我不觉得他是坏人,但是更不觉得他会是个好人。好人往往容易对别人宽容,对自己严苛,他有吗
是啊,盖茨,马云这些富豪为什么要再这次疫情中捐钱救灾?病毒是他们散播出来的吧。
你说的是圣人吧,反正我是做不到你说的那样
??看不懂你的话
罗翔的视频里似乎有出现过类似的语句
我就问你,判决书有没有全文看过一遍?
能说出这种毁灭中华文明优良传统的话是个毛线的受害者,他就是侩子手
没有证据证明彭宇撞人了,后续说他承认撞人也不是他说的是南京政法口的官员说的。警察笔录丢失。
辛普森案正是利用了警方取证不合规这个重要漏洞才翻得案
就连我外婆,都和我说路上看到老太婆倒地都不要扶
不一样,没错为什么被惩罚,说明要么有错,要么惩罚错了,总之要纠错 而没撞为什么扶,没撞既可以扶也可以不扶,都可以存在
你眼里圣人的门槛这么低?
普通人可以做出这种推论,你也可以通过证据推论彭宇撞了,但是法官是看证据办案的啊,怎么可以靠推论定案
得了吧,专业都不过关,职业操守没有的人都有好报才不公平。难道就因为他学历好就该有好报?
谁告诉你强制加班不违法?加班自愿是劳动法的基本精神,你精资当上瘾了?
是的。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多少烂人过得滋润 你以为呢
法律所倡导的价值观必须是良性的价值观
听说还调戏妹子
假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别仅仅是好心相扶;假如被告是做好事,依照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彻底能够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挑选,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里这段话你翻译一下你才是没看过判决书的
说的你看过一样这么大的判决书你看不见,我现找到假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别仅仅是好心相扶;假如被告是做好事,依照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彻底能够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挑选,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没看过就不要乱发表了
强制加班不违法可还行?
我看过你翻译一下吧,假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别仅仅是好心相扶;假如被告是做好事,依照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彻底能够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挑选,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所以判决书哪里说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彭宇案法官最多是措辞不严谨,顶多3成锅,民事案件必须要有结果,所以根据已有证据,虽然未必是彭宇撞了老人,但两人肯定有碰撞,案件的判决也就是责任划分而已,法官之所以认为彭宇和老人有碰撞,一个是彭宇最早并没有声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后来发现责任很大的时候才说的,那时候已经不被采信了,再一个就是彭宇在老人家属来了之后还陪同去医院,这一点已经超出普通做好事的范畴了,而且他在医院还留下200块钱,这两者形成的证据链在刑事案件中或许还不够,但在民事案件中已经足够判定彭宇和老人有碰撞了。之所以引起这么大争议,第一,是因为彭宇认为自己无过错行为不应该承担这么大责任,所以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向媒体撒谎,称自己是见义勇为,想引起舆论支持;第二,则是媒体想要搞个大新闻,故意歪曲报道;第三,就是过大网友为了满足自己廉价的道德满足感而引发的一场舆论风暴。
假如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别仅仅是好心相扶;假如被告是做好事,依照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彻底能够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挑选,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这个和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有区别吗?
这段的意思就是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你不会语文不及格吧
这段话的前提是已经认定老人是被撞倒的,而且彭宇所处的位置能够看到谁撞了她,如果彭宇没撞,他应该拦住那个撞人的人不让他走,但彭宇没有,所以是彭宇和老人相撞的可能性更大。这只是众多证据的一环而已,是法官判断彭宇和老人相撞的的情况下画蛇添足的一笔,真正让法官确认彭宇和老人相撞的,是彭宇没有一开始就主张自己是见义勇为,而老人一开始就声称彭宇撞了她,彭宇还在老人家人到了之后陪同去医院,还给了200块钱。民事案件不讲疑罪从无,只看谁的证据更充分,前面提到的那两点已经足够认定彭宇和老人相撞了,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什么变数,有脑子的人也基本都能判断出事实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是因为法官判决书有些地方不够严谨,让媒体抓到漏洞,吃了一波人血馒头,顺便骗了一帮傻逼跟着狂欢罢了
彭宇案,被视为基础道德滑坡的代表事件,时至今日,到底撞没撞,已经说不清楚了,真要撞了,5年后承认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无法挽回;要是没撞,5年的煎熬和舆论压力,说真的,还不如说自己撞了,早点从漩涡里解脱出来。法律也好、道德也罢,应该是引导人们向善的,既然证据不足,那就不能做有罪或者有过失的推论,不然跟 莫须有 一样了
最基本的一点彭宇有拦肇事者的义务没有你回答我,他可以拦也可以不拦就和他可以扶也可以不扶一样,这段话就是你为什么不去拦肇事者只扶老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证据呢逻辑呢?又是你以为,你以为能叫证据?垫付什么时候也能成撞人的证据了,哪怕那是一个坏人你没有证据就是没证据
所以说你根本不理解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刑事案件的宗旨是疑罪从无,民事案件则是必须要有一个结果。彭宇没有义务去拦肇事者,但民事案件中这一点足够增加他撞人的可能性,民事案件中的很多证据就是所谓“我”以为,并不需要百分百,只看哪一方提供的证据更可信。你反复提证据只能说明你对现代司法一点都不懂,民事案件很多时候不存在什么坏人,而是在损失发生后给出一个判决,断定各方责任划分,甚至民事案件中还存在无过错责任,即使一件案件中你没有过错,你都有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